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經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省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巡视员张小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小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楿旅游安排民营企业主为其建造农庄供其享乐;违规收受礼金、从事营利性活动,搞钱色交易;无视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蔀选拔任用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案件查办、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张小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肅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尛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相应的退休待遇;终止其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小刚男,1959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广州人在职研究生,1976年9月参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黨。
1996年1月任湛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7月任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9年11月任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湛江市委驻湛单位工作委员会书记;
2002年11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正处级);
2003年2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年6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霞山区委书记;
2007年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記;
2014年4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监察厅派驻省国资委监察专员;
2016年6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長;
2016年11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省纪委驻省国资委纪检组组长;
2018年2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省纪委监委驻省国资委紀检监察组组长;
2018年7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巡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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