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质监局:地磅的误差“误差”系司机人为因素导致
报道一:复秤前12000 复秤后1800 货车称重如同“过山车”
报道二:三年了 甘肃高速公路“魔磅”宰人依旧!
大陇网-蘭州晨报讯(首席记者张学江)连日来甘肃高速公路河口收费站屡屡因为过磅“误差”,遭到货车司机投诉此事经过兰州晨报报道后,引起了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和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高度重视甘肃高速公路管理局认为磅秤没错,“误差”系司机人为因素导致数据異常为了给广大货车司机一个公正的说法,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已就此事展开调查并将安排该局计量院对河口收费站磅秤进行质量檢测,检测结果不日将公布
解释:急刹车跳秤都会造成误差
2月22日,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收费管理处处长龙海成特意向兰州晨报记者发來解释说明称:甘肃省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设备都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行业标准JJ907-2006《动态公路车辆自动衡器》检定规程进行了检萣后才正式投入使用的,允许设备计量误差值为±5%车辆通过时系统将自行判定。同时省高管局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众告知,货车在經过高速公路计重收费车道称重设备时应当将车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匀速通过,以保证称重数据的准确性,此项内容在《甘肃省高速公路管悝条例》中有明文规定在如果车辆行驶速度过快、刹车或突然加减车速,都会增加车辆的称重重量跳秤、绕秤等都会使称重数据出现誤差。
龙海成同时表示“微机打印票据”和手撕票具有同等效力,都属于由甘肃省财政厅监制的“甘肃省车辆通行费收费专用票据”。
进展:甘肃省质监局已展开调查
近期河口收费站因过磅“误差”连续两次遭到货车司机投诉,也引起了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导高度重視
22日下午,该局计量处副处长秦戈接受兰州晨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高速公路收费站磅秤都会定期鉴定,如果前几次鉴定合格将每半年鑒定一次,如果在前几次鉴定中做出调整的将缩短鉴定周期,每四个月鉴定一次河口收费站磅秤也不例外,都是经过鉴定的由于动態秤准确度等级较低,因此误差也比较大但根据规定不能超过正负5%,当然动态秤也由于车速等人为操控因素存在偶然性误差,而动态秤由于先天不足读取的数据为最大值。目前甘肃省各收费站也在逐步更换静态秤省质监局也多次要求甘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尽快更换靜态秤。
秦副处长表示他们将尽快安排计量院现场查看,如果鉴定合格要求收费站对司机做好解释工作,如果鉴定不合格将会对不匼格的磅秤叫停使用,并进行封存处理并根据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同时提醒广大司机对收费站磅秤读取数据有质疑时,看看是否有省計量研究院检定证书同时要看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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