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荷载规范”5.1.2条第二项第二款:……采用与其楼面梁相同的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范文一:《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日废止;
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条,具体分配为:第1章有1条、第3章有3条、第4章有5条、第6章有2条、第7章有2条;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风、雪荷载由原按30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米高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区;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GBJ9-87)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规范(GB)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由0.2改为0.22,梯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为0.3,梯度风高度HG取450m;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强制性条文部分:第1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年;第3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第3.1.2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第3.2.3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中确定:①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②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第3.2.5条: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 0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第4章“楼面和屋面活荷载”之强制性条文:第4.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永久值系数应按表4.1.1的规定采用(摘录):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 KN/M2;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 0KN/M2;
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0KN/M2;
一般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餐厅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4.0KN/M2;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其他民用建筑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原文地址:《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日废止;
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条,具体分配为:第1章有1条、第3章有3条、第4章有5条、第6章有2条、第7章有2条;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风、雪荷载由原按30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米高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区;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GBJ9-87)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规范(GB)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由0.2改为0.22,梯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为0.3,梯度风高度HG取450m;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强制性条文部分:第1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年;第3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第3.1.2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第3.2.3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中确定:①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②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第3.2.5条: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 0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第4章“楼面和屋面活荷载”之强制性条文:第4.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永久值系数应按表4.1.1的规定采用(摘录):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 KN/M2;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 0KN/M2;
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0KN/M2;
一般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餐厅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4.0KN/M2;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其他民用建筑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
范文二:永久荷载的标准值; Qk—可变荷载的标准值; GGk—永久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Qk—可变荷载效应的标准值; S—荷载效应组合设计值; 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 SA—顺风向风荷载效应; SC—横风向风荷载效应; T—结构自振周期; H—结构顶部高度; B—结构迎风面宽度; Re—雷诺数;St—斯脱罗哈数;sk—雪荷载标准值; s0—基本雪压;ωk—风荷载标准值; ω0—基本风压;υcr—横风向共振的临界风速; α—坡度角;βz—高度z 处的风振系数; βg—阵风系数;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 γQ—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 ψc—可变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ψf—可变荷载的频遇值系数; ψq—可变荷载的准永久值系数; μr—屋面积雪分布系数; μz—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μs—风荷载体型系数;ε—风荷载地形地貌修正系数; ξ—风荷载脉动增大系数; ν—风荷载脉动影响系数; ? z—结构振型系数; δ—结构阻尼比。
范文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新内容调整部分:新规范于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日废止;
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条,具体分配为:第1章有1条、第3章有3条、第4章有5条、第6章有2条、第7章有2条;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风、雪荷载由原按30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米高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区;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GBJ9-87)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规范(GB)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由0.2改为0.22,梯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为0.3,梯度风高度HG取450m;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强制性条文部分:第1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年;第3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第3.1.2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第3.2.3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中确定:①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②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第3.2.5条: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 0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第4章“楼面和屋面活荷载”之强制性条文:第4.1.1条: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永久值系数应按表4.1.1的规定采用(摘录):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 KN/M2;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 0KN/M2;
食堂、餐厅、一般资料档案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0KN/M2;
一般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餐厅的厨房,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4.0KN/M2;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其他民用建筑的浴室,厕所、盥洗室,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住宅、宿舍、旅馆、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0KN/M2;办公楼、教室、餐厅、医院门诊部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消防疏散楼梯和其他民用建筑的走廊,门厅、楼梯,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对于预制楼梯踏步平板,尚应按1.5KN集中荷载验算;一般情况下的阳台,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2.5KN/M2;当人群有可能密集时,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取3.5KN/M2;第4.1.2条:设计楼面梁、墙、柱及基础时,第4.1.1条中的楼面均布活荷载的标准值在下列情况下应乘以规定的折减系数:设计楼面梁时的折减系数:——当住宅、宿舍、旅馆、办公楼、医院病房、托儿所、幼儿园的楼面梁从
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取0.9;——当教室、试验室、阅览室、会议室、医院门诊室、食堂、餐厅、一般资
料档案室、礼堂、剧场、影院、有固定座位的看台等的楼面梁从属面积超过50m2时,应取0.9;设计墙、柱及基础时的折减系数,参见下表:活荷载按楼层的折减系数墙、柱及基础计算截面以上的层数
>20计算截面以上各楼层活荷载总和的折减系数
1.00 (0.90)
0.55注:当楼面梁的从属面积超过25m2时,应采用括号内的系数。第4.3.1条:房屋建筑的屋面,其水平投影面上的屋面均布活荷载,应按表4.3.1的规定采用(摘录),但屋面均布活荷载不应与雪荷载同时组合:不上人屋面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0.5KN/M2;上人屋面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2.0KN/M2;屋顶花园的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取3.0KN/M2;第4.5.1条: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人和小工具的自重)应取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
行验算。注:1。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当施工荷载超过上述荷载时,应按实际情
况验算,或采用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2.当计算挑檐、雨篷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米取一个集中荷载;
在验算挑檐、雨篷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3~.0米取一个集中荷载。第4.5.2条: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0.5KN/M;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应取1.0KN/M。第6章“雪荷载‘之强制性条文:第6.1.1条:屋面水平投影面上的,应按下式计算:雪荷载标准值=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基本雪压第6.1.2条:基本雪压应按本规范附表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雪压采用。(注:滁州市的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区);
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基本雪压应适当提高,并应由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具体规定。第7章‘风荷载‘之强制性条文:第7.1.1条: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式计算:当计算主要承重结构时:风荷载标准值=在高度z处的风振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基本风压值当计算围护结构时:风荷载标准值=在高度z处的阵风系数*风荷载体型系数*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基本风压值第7.1.2条:基本风压应按本规范附表D.4给出的50年一遇的风压采用,但不得小于0.30KN/M2。(注:滁州市10米高50年一遇的基本压值为0.35KN/M2);对于高层建筑、高耸结构以及对风荷载比较敏感的其他结构,基本风压应适当提高,并应由有关的结构设计规范具体规定。
范文四:特别是群集的高层建筑相互间距较近一般可将单独建筑物的体乘以相互干扰增大系数该系数可参考类似条件的试验算围护构件及其连接的强度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局部风压体型系数外表面正压区按表负压区注均高度的采用遮阳板等突出构件或房屋平取其小者但不小于对墙角边和屋面局部部位的作用宽度为房屋宽度的内表面对封闭式建筑物顺风向风振和风振系数或对于基本自振周期大于屋盖及各种高耸结构以及对于高度大于风振计算应按随机振动理论进行结构的自振周期应按结构动力注近似的基本自振周期可按附录烟囱等高耸结以及高度大于高宽比大于层建筑均可仅考虑第一振型的影响通过风振系数来计算且可忽略扭转影响的高结构的风荷载可按公式结构在式中可按表表脉动增大系数注计算时对地面粗糙度而对结构迎风面宽度远小于其高度的情况质量沿高度比较均匀表脉动系数可按表脉动影响系数当结构迎风面和侧风面的宽度沿高度按直线或接近直而质量沿高度按连续规律变化时表中的脉动影响系数应再乘以修正系数和为构筑物迎风面在表应高度处的宽度系数与底部宽度可按表修正注分别为构筑物迎风面在顶部和底部的宽度结构迎风面宽度较大时性的情况动影响系数可根据总高度表应考虑宽度方向风压空间相关质量沿高度比较均匀脉的比值按表脉动影响系数振型系数也可根据相对高度阵风系数计算围护结构风荷载时的阵风系数应按表表刚度沿高度按连续规律变化的悬臂型高耸结构及沿高度比较均匀的阵风系数横风向风振对圆形截面的结构应根据雷诺数规定进行横风向风振当结构顶部风速定的校核时应按下式控制可按下列公式确的不同情况按下述不超过临界风速式中对圆截面结构取取应按第雷诺数可在构造上采取防振措施或且结构顶部风速大于式中当结构沿高度截面缩小时可近似取跨临界强风共振引起在列公式确定式中按表确定由计算确定或参考附钢结构取对高振型振型的值录振型的阻尼比对第房屋钢结构取表中的混凝土结构取可近似按第为临界风速起始点高度可按下式确定式中面粗糙度指数和类分别取注结构校核横风向风振时所考虑的高振型序号不大于可只取第或第个振型对一般悬臂型风的荷载总效应可将横风向风荷载效应与顺风向风荷载效应按下式组合后确定对非圆形截面的结构横风向风振的等效风荷载宜通过空气弹性模型的风洞试验确定附录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表荷载的确定方法楼面应在其设计控制部位上根据需要按内力变形及裂在一般情况下可仅按内力的等值来确但安装工艺以及结构布置的不同楼面单向板上局部荷载的等效均布活荷载可按下式计算式中按本附录确定按设备的最不利布置确计算设备荷载应乘以动力系数并扣去设备在该单向板上局部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可按下列规定计算简支板上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度为当当时时bcxbtx非支承边btybcy支座图简支板上局部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度当荷载作用面的长边垂直于板跨时效分布宽度为当时简支板上荷载的有当式中时而式中即可按下式计算lbcxtbtybcy支座图简支板上局部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度式中当两个局部荷载相邻而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可按下式计算式中be/2e/2b/2bbcybbcy支座图相邻两个局部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度ll悬臂板上局部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度式中为双向板的等效均布荷载可按四边简次梁图悬臂用板上局部荷载的有效分布宽度上的局部荷载应按下列公式分别计算弯矩和剪力的等效均布活荷载且取其中较大者式中按设备的按简支梁计算除了直接传给次梁的局部荷载还应考虑邻近板面传来的活荷载影响以及两侧相邻次梁当荷载分布比较均匀时主梁上的等效均布活荷载可由可取与附录工业建筑楼面活荷载荷载可按表表轮胎厂准备车间和粮食加工车间的楼面等效均布活金工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注表列荷载适用于单向支承的现浇梁板及预制槽形板等楼面结构对于槽形板表列板跨系指槽形板纵肋间距表列荷载不包括隔墙和吊顶自重表列荷载考虑了安装检修和正常使用情况下的设备和操作荷载设计墙柱基础时表列楼面活荷载可采用与设计主梁相同的荷载表仪器仪表生产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注表半导体器件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注表棉纺织造车间楼面均布活荷载注括号内的数值仅用于粗纱机机头部位局部楼面表轮胎厂准备车间楼面均布荷载密炼机检修用的电葫芦荷载未计入见表注设计时应另行考虑若不兼作仓库时注炭黑加工投料活荷载系考虑兼作炭黑仓库使用的情况注当拉丝车间不可能满布磨辊时见表注主梁活荷载可按采用等效均布活荷载可按面粉厂麦间的规定采用基本雪压和风压的确定方法基本雪压在确定雪压时场地的代表性或它们具有相对于积雪局部变异特别大的地区应单位以当气象台站有雪压记录时当无雪压记录时可间接采用积雪深度按下式计算雪压式中指从积雪表面到地面的垂直深度积雪时间和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等因素的变化有较大幅度的变异可按地基本雪压按历年最大雪压数据按每年月份到次年基本风压在确定风压时场地的代表性是指下述内容避免局部地形和环风速观测数据资料应符合下述要求应全部取自自记式风速仪的记录资料对于以往非自记风速仪高度与标准高度相差过大时可按下式换算到标准高度的风速式中取使用风杯式测风仪时气压影响可按下述公式确定空气密度式中也可根据所在地的海拔高度按下述公式近似估算空气密度一般应有年以上的资料当至少也不宜少于基本风压应按在计算平均年一遇的基本风速后按下式确定雪压和风速的统计计算对雪压和风速的年最大值均采用极值型的概率分即其分布的众值分布的参数与均值计时取和的近似估式中系数表和系数和平均重现期为定的最大雪压和最大风速可按下式确全国各站台重现期为年和年的雪压和风压其他重现期的相应值可按下式确定值见附表全国各城市的雪压和风压值
范文五: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冷扎扭钢筋混凝土构件技术规程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长沙市城市抗震防灾规划 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 则和构造详图 钢筋混凝土过梁 防空地下室结构设计(合订本)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构造GB GB GB JGJ3-2002、J186-2002 GB JGJ94-94 GB GB03 版) JGJ115-97 GB GB50223-95 建抗[1998]5 号 03G101-1 03ZG313 04FG01-03 03J104
范文六:第3章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第3.1.1条
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1.永久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2.可变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3.偶然荷载,例如爆炸力、撞击力等。注:自重是指材料自身重量产生的荷载(重力)。第3.1.2条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根据试验资料,结合工程经验确定其代表值。第3.1.3条
永久荷载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单位体积的自重计算确定;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其自重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一采用;对于某些自重变异较大的材料和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对结构的不利状态,取上限值或下限值。注: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可参考本规范附录A采用.第3.1.4条
可变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中的规定采用。第3.1.5条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组合设计,应采用组合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可变荷载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系数。第3.1.6条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永久值系数。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永久值系数。3.2
荷载组合第3.2.1条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第3.2.2条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γ0S≤R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第3.2.3条
对于荷载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GSGk??Q1SQ1k???Qi?ciSQiki?2n
(3.2.3-1)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S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l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按制作用者;ψci---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GSGk???Qi?ciSQiki?1n
(3.2.3-2)注:1.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2.当对SQlk无法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Qlk,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3.当考虑以坚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第3.2.4条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基本组合可采用简化规则,并应按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GSGk??Q1SQ1knS??GSGk?0.9??QiSQiki?1
(3.2.4)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仍按公式(3.2.3-2)式采用.第3.2.5条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 ,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注: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可按建筑结构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第3.2.6条
对于偶然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宜按下列确定:偶然荷载的代表值不乘分项系数;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和其他荷载可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采用适当的代表值.各种情况下荷载效应的设计值公式,可由的关规范另行规定.第3.2.7条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S≤ C
(3.2.7) 式中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例如变形,裂缝,振幅,加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采用.第3.2.8条
对于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S?SGk?SQ1k???ciSQikn
(3.2.8)i?1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第3.2.9条
对于频遇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nS?SGk??f1SQ1k???qiSQiki?1式中ψf1---可变荷载Q1的频遇系数,应按各章的规定采用;ψqi---可变荷载Qi的准永久值系数,应按各章的规定采用.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第3.2.10条
对于准永久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可按下式采用:nS?SGk???qiSQiki?1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3.2.9) (3.2.10)第3章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3.1
荷载分类和荷载代表值第3.1.1条
结构上的荷载,可分为下列三类:1.永久荷载,例如结构自重、土压力,预应力等。2.可变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3.偶然荷载,例如爆炸力、撞击力等。注:自重是指材料自身重量产生的荷载(重力)。第3.1.2条
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
对偶然荷载,应根据试验资料,结合工程经验确定其代表值。第3.1.3条
永久荷载标准值:对结构自重,可按结构构件的设计尺寸与材料单位体积的自重计算确定;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其自重可参照本规范附录一采用;对于某些自重变异较大的材料和构件(如现场制作的保温材料、混凝土薄壁构件等),自重的标准值应根据对结构的不利状态,取上限值或下限值。注:对常用材料和构件可参考本规范附录A采用.第3.1.4条
可变荷载标准值,应按本规范各章中的规定采用。第3.1.5条
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设计或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短期效应组合设计,应采用组合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可变荷载组合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组合系数。第3.1.6条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按频遇组合设计时,应采用频遇值,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的代表值:按准永久组合设计时,应采用准永久值作为可变荷载代表值。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为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永久值系数。可变荷载准永久值应取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准永久值系数。3.2
荷载组合第3.2.1条
建筑结构设计应根据使用过程中在结构上可能同时出现的荷载,按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和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分别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取各自的最不利组合进行设计。第3.2.2条
对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应采用荷载效应的基本组合或偶然组合进行荷载(效应)组合,并采用下列设计表达式:γ0S≤R
式中γ0——结构重要性系数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R——结构构件抗力的设计值,应按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第3.2.3条
对于荷载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从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GSGk??Q1SQ1k???Qi?ciSQiki?2n
(3.2.3-1)式中γG——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γQi---第i个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其中γQ1为可变荷载Q1的分项系数,应按第3.2.5条采用;SGk---按永久荷载标准值G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SQik---按可变荷载标准值Qik计算的荷载效应值,其中SQlk为诸可变荷载效应中起按制作用者;ψci---可变荷载Qi的组合值系数,应分别按各章的规定采用;n---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数.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GSGk???Qi?ciSQiki?1n
(3.2.3-2)注:1.基本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2.当对SQlk无法明显判断时,轮次以各可变荷载效应为SQlk,选其中最不利的荷载效应组合.3.当考虑以坚向的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时,参与组合的可变荷载仅限于竖向荷载. 第3.2.4条
对于一般排架、框架结构,基本组合可采用简化规则,并应按下列组合值中取最不利值确定:1)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S??GSGk??Q1SQ1knS??GSGk?0.9??QiSQiki?1
(3.2.4)2)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仍按公式(3.2.3-2)式采用.第3.2.5条
基本组合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下列规定采用:1.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1)当其效应对结构不利时--对由可变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1.35;2)当其效应对结构有利时--一般情况下应取1.0;--对结构的倾覆 ,滑移或漂浮验算,应取0.9.2.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1.4;--对标准值大于4kN/m2的工业房屋楼面结构的活荷载应取1.3.注:对于某些特殊情况,可按建筑结构有关设计规范的规定确定.第3.2.6条
对于偶然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宜按下列确定:偶然荷载的代表值不乘分项系数;与偶然荷载同时出现和其他荷载可根据观测资料和工程经验采用适当的代表值.各种情况下荷载效应的设计值公式,可由的关规范另行规定.第3.2.7条
对于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应根据不同设计要求,采用荷载的标准组合,频遇组合或准永久组合,并应按下列设计表达式进行设计:S≤ C
(3.2.7) 式中结构或结构构件达到正常使用要求的规定限值,例如变形,裂缝,振幅,加速度,应力等的限值,应按各有关建筑结构设计规范采用.第3.2.8条
对于标准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S?SGk?SQ1k???ciSQikn
(3.2.8)i?1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第3.2.9条
对于频遇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应按下式采用:nS?SGk??f1SQ1k???qiSQiki?1式中ψf1---可变荷载Q1的频遇系数,应按各章的规定采用;ψqi---可变荷载Qi的准永久值系数,应按各章的规定采用.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第3.2.10条
对于准永久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S可按下式采用:nS?SGk???qiSQiki?1注:组合中的设计值仅适用于荷载与荷载效应为线性的情况.(3.2.9) (3.2.10)
范文七:1 建筑结构荷载本章提要本章讲述了建筑结构承受的各种作用,包括直接作用和间接作用。主要讲述了《建筑结—2001)中的各种荷构荷载规范》(GB 50009GB 50009—载。讨论了荷载的分类,荷载代表值,各类荷载标准值的确定。1.1.2
可变荷载在结构使用期间,其值随时间变化,且变化与平均值相比不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例如楼面活荷载、屋面活荷载和积灰荷载、吊车荷载、风荷载、雪荷载等。可变荷载的大小随时间而变,作用位置可变,且像风荷载、吊车荷载等能引起结构振动,使结构产生加速度。1.2.1
荷载标准值荷载标准值是荷载的基本代表值,指结构在使用期间可能出现的最大荷载值。荷载标准值统一由设计基准期(50年)最大荷载概率分布的某个分位值来确定,有永久荷载标准值(Gk)和可变荷载标准值(Qk)。1.2.2
可变荷载组合值当结构同时承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可变荷载时,考虑到荷载同时达到最大值的可能性较小,因此除主导荷载(产生最大荷载效应的荷载)仍以其标准值为代表值外, 对其它伴随荷载,可以将它们的标准值乘以一个小于或等于1的荷载组合系数作为代表值,称为可变荷载组合值,即QC=ψCQk1.2.3
可变荷载频遇值在设计基准期内,其超越的总时间为规定的较小比率或超越频率为规定频率的荷载值。它相当于在结构上时而或多次出现的较大荷载,但总是小于荷载的标准值。其值等于可变荷载标准值乘以可变荷载频遇值系数:Qf=ψfQk表1.1 民用建筑楼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及其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表1.2 楼面活荷载折减系数1.4.3
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水平荷载  设计屋面板、檩条,钢筋混凝土挑檐、雨篷和预制小梁时,施工或检修集中荷载(人和小工具的自重)应取1.0kN,并应在最不利位置处进行验算。  (1) 对于轻型构件或较宽构件,当施工荷载超过上述值时,应按实际情况验算,或采用加垫板、支撑等临时设施承受。(2) 当计算挑檐、雨篷承载力时,应沿板宽每隔1.0m取一个集中荷载;在验算挑檐、雨篷倾覆时,应沿板宽每隔2.5~3.0m取一个集中荷载。(3) 楼梯、看台、阳台和上人屋面等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应按下列规定采用:① 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应取0.5kN/m;② 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应取1.0kN/m 。当采用荷载准永久组合时,可不考虑施工和检修荷载及栏杆水平荷载。③ 框架和柱可按积雪全跨均匀分布情况考虑。  雪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可取0.7;频遇值系数可取0.6;准永久值系数应按雪荷载分区Ⅰ、Ⅱ和Ⅲ的不同,分别取0.5、0.2、0;雪荷载分区应按规范中的规定采用。表1.5 屋面积雪分布系数μr1.6.1
基本风压基本风压是风荷载的基准压力,一般按当地空旷平坦地面上10m高度处10min平均的风速观测数据,经概率统计得出50年一遇最大值确定的风速,再考虑相应的空气密度,按公式w0=1/2pv02确定的风压值。基本风压可从《荷载规范》附录中查得。   风荷载的组合值、频遇值和准永久值系数可分别取0.6、0.4、0。1.6.2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风速是随距地面的高度增加而增加的,故风压也是随离地面高度增加而增加的。风速随高度的变化规律主要取决于地面的粗糙程度。但当离地面450m以上时,风速即不受地面粗糙程度的影响,风压高度变化系数为常数。地面粗糙度是指风在到达结构物以前吹越过2km范围内的地面时,描述该地面上不规则障碍物分布状况的等级。规范将地面粗糙度分为A、B、C、D四类。A类——指近海海面和海岛、海岸、湖岸及沙漠地区;B类——指田野、乡村、丛林、丘陵以及房屋比较稀疏的乡镇和城市郊区;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   D类——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房屋较高的城市市区。表1.6 常见建筑物的风荷载体型系数μs
范文八:《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新内容有关调整部分:新规范于日启用,原规范(GBJ9-87)于日废止;新规范规定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条文共13条,具体分配为:第1章有1条、第3章有3条、第4章有5条、第6章有2条、第7章有2条;楼面活荷载作了一些调整和增项,屋面不上人活荷载也作了一些调整;风、雪荷载由原按30年一遇重新规定为按50年一遇,同时对滁州市的风、雪荷载值也作了一点调整:10米高50年一遇基本风压值为0.35KN/M2,雪压值为0.40KN/M2,雪荷载准永久值系数为0.2,属于第Ⅱ分区;在计算风载时,风压高度变化系数根据地面粗糙度类别来确定:原规范(GBJ9-87)将地面粗糙度类别分为三类(A、B、C)。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蓬勃发展,城市房屋的高度和密度日益增大,因此,对大城市中心地区的粗糙程度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新规范(GB)特将地面粗糙度改为四类(A、B、C、D),其中A、B类的有关参数不变,C类指有密集建筑群的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由0.2改为0.22,梯度风高度HG仍取400m,新增添的D类,是指有密集建筑群且有大量高层建筑的大城市市区,其粗糙度指数α为0.3,梯度风高度HG取450m;专门规定了围护结构构件的风荷载及相关计算;在常用材料和构件的自重之“附表A”中,增设了“建筑墙板”一览表。强制性条文部分:第1章“总则”之强制性条文:第1.0.5条:规范采用的设计基准期一律为50年;第3章“荷载分类和荷载效应组合”之强制性条文:第3.1.2条:建筑结构设计时,对不同荷载应采用不同的代表值:对永久荷载应采用标准值作为代表值;对可变荷载应根据设计要求采用标准值、组合值、频遇值或准永久值作为代表值;对偶然荷载应按建筑结构使用的特点确定其代表值。第3.2.3条:对于基本组合,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应从以下两种组合值中取最利值
范文九:幕墙工程如何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计算风荷载标准值中国建筑装饰协会与制品委员会专家组成员张芹建设部日发布《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对《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局部修改(日起执行),修改后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对风荷载标准值的计算规定如下:7.1.1垂直于建筑物表面上的风荷载标准值,应按下述公式计算: 1当计算主要承重结构时Wk=βzμsμzW0(7.1.1-1)2当计算围护结构时Wk=βgzμs1μzW0(7.1.1-2)式中:μs1——局部风压体型系数。7.3.3验算围护构件及其连接的强度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局部风压体型系数μs1:一、外表面1.正压区按表7.3.1采用;2.负压区—对墙面,取-1.0—对墙角边,取-1.8二、内表面对封闭式建筑物,按表面风压的正负情况取-0.2或0.2。注:上述的局部体型系数μs1(1)是适用于围护构件的从属面积A小于或等于1m2的情况,当围护构件的从属面积A大于或等于10m2时,局部风压体型系数μs1(10)可乘以折减系数0.8,当构件的从属面积小于10m2而大于1m2时,局部风压体型系数μs1(A)可按面积的对数线性插值,即μs1(A)=μs1(1)+[μs1(10)-μs1(1)]logA算例W0=450N/m2Z=50mC类地区层高3.6m分格宽1.5mμz=1.25βgz=1.73墙角区验算面板玻璃1.5×1.8=2.7m2log2.7=0.431μz1(A)=-{1.8+[0.8×1.8-1.8]×0.431}=-1.64μz1=-1.64+(-0.2)=-1.84WK=βgzμzμz1W0=1.73×1.25×1.84×450=1791N/m2验算从属面积大于1m2且与面板直接连接的支承结构从属面积1.5×3.6=5.4m2log5.4=0.732μz1(A)=-{1.8+[0.8×1.8-1.8]×0.732}=-1.54μz1=-1.54+(-0.2)=-1.74WK=βgzμzμz1W0=1.73×1.25×1.74×450=1693N/m2墙面区验算面板玻璃1.5×1.8=2.7m2log2.7=0.431μz1(A)=-{1.0+[0.8×1.0-1.0]×0.431}=-0.914μz1=-0.914+(-0.2)=-1.114WK=βgzμzμz1W0=1.73×1.25×1.114×450=1084N/m2验算从属面积大于1m2且与面板直接连接的支承结构从属面积1.5×3.6=5.4m2log5.4=0.732μz1(A)=-{1.0+[0.8×1.0-1.0]×0.732}=-0.854μz1=-0.854+(-0.2)=-1.054WK=βgzμzμz1W0=1.73×1.25×1.054×450=1026N/m2说明:本例从属面积大于1m2且与面板直接连接的支承结构含立柱、横梁,从属面积是按立柱考虑的,横梁从属面积小于此面积,由于横梁即使按立柱的作用验算也大大富裕,为简化计算不再另行计算。
范文十:《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从日起实施,本文列出影响结构设计的主要修改内容,以备审核时查阅。一、强制性条文的变化《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2006年版)共有强制性条文13条,分别为1.0.5、3.1.2、3.2.3、3.2.5、4.1.1、4.1.2、4.3.1、4.5.1、4.5.2、6.1.1、6.1.2、7.1.1、7.1.2条。修订后的《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版共有强制性条文13条,分别为3.1.2、3.1.3、3.2.3、3.2.4、5.1.1、5.1.2、5.3.1、5.5.1、5.5.2、7.1.1、7.1.2、8.1.1、8.1.2条,即强制性条文数未增加,内容的主要变化有:1、原1.0.5条调整为3.1.3条(确定可变荷载代表值时应采用50年设计基准期)。2、原3.1.2条文字略有调整,主要内容维持不变。3、原3.2.3条参与组合的永久荷载由单项改为多项叠加(j=1~m);增加参与组合的各项可变荷载应乘以考虑设计适用年限的调整系数的规定。4、原3.2.5条调整为3.2.4条,文字略有调整,主要内容维持不变。5、原4.1.1条调整为5.1.1条(增加了第4章永久荷载,以下各章顺延),主要修改包括:①教室活荷载由2.0KN/m2提高到2.5KN/m2(由第1项(2)款改为第2项);②第5项(2)款增加了运动场活荷载(4.0KN/m2);停车库明确为9人以下客车的停车库(不包括消防车及其他大型车辆停车库),增加了板跨为3m×3m的双向板楼盖活荷载,附注第4条明确当双向板跨介于3m×3m与6m×6m之间时按跨度线性插值确定【规范用词为“板跨不小于3m×3m”,似应为不大于,否则与附注第4条有矛盾】,消防车通道活荷载频遇值系数由0.7改为0.5,准永久值系数由0.6改为0;③厨房的分类用词由“一般的”改为“其他”;④第1项中的民用建筑卫生间活荷载由2.0KN/m2提高到2,5KN/m2;⑤教学楼的走廊、门厅活荷载由2.5KN/m2提高到3.5KN/m2;⑥楼梯活荷载单独列出为第12项,除多层住宅仍取2.0KN/m2外,其他均取3.5KN/m2;⑦阳台的分类用词由“一般情况”改为“其他”;⑧附注第6条非固定隔墙自重不小于每延米墙重的1/3,规范用词由“可”改为“应”。【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中百货食品超市活荷载5.0KN/m2未列入规范正式版】6、原4.1.2条调整为5.1.2条,文字略有调整,主要内容维持不变。7、原4.3.1条调整为5.3.1条,文字略有调整,增加屋顶运动场地活荷载3.0KN/m2。8、原4.5.1条调整为5.5.1条,文字略有调整,雨篷明确为悬挑雨篷。9、原4.5.2条调整为5.5.2条,原栏杆“顶部水平荷载”改为“活荷载”,住宅、宿舍、办公楼、旅馆、医院、托儿所、幼儿园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取值由由0.5KN/m2提高到1.0KN/m2;学校、食堂、剧场、电影院、车站、礼堂、展览馆或体育场的栏杆顶部水平荷载取值不变,增加“竖向荷载应取1.2KN/m2,水平荷载与竖向荷载应分别考虑”。10、原6.1.1条调整为7.1.1条,内容不变。11、原6.1.2条调整为7.1.2条,原“50年一遇”改为“50年重现期”,对雪荷载敏感的结构,由“适当提高”明确为采用100年重现期的雪压。12、原7.1.1条调整为8.1.1条,文字略有调整,主要内容维持不变。13、原7.1.2条调整为8.1.2条,原“50年一遇”改为“50年重现期”。二、对一般条文的主要修改1、第1.0.3条,本规范制订的基本准则由《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改为《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2、第1.0.4条,增加对温度作用的规定(有关可变荷载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温度作用)。3、取消原3.2.4条针对一般排架、框架结构的基本组合简化规则。4、增加第3.2.5条,楼面和屋面活荷载考虑设计使用年限的调整系数取值。5、第3.2.6条,增加偶然荷载组合的效应设计值表达式(用于承载能力极限状态计算的效应设计值、用于偶然事件发生后受损结构整体稳固性验算的效应设计值)。6、增加第4章永久荷载,由原3.1.3条扩充而来。永久荷载包括构件、面层、固定设备、长期储物的自重,土压力、水压力等,固定隔墙自重按永久荷载考虑,位置可灵活布置的隔墙自重应按可变荷载考虑。7、增加5.1.3条,设计墙、柱时,消防车活荷载按实际考虑,设计基础时可不考虑消防车活荷载。消防车活荷载按覆土厚度的折减系数按附录B规定采用。8、第5.2.1条,工业建筑楼面活荷载增加“对设备位置固定的情况,可直接按固定位置对结构进行计算,但应考虑因设备安装和维修过程中的位置变化可能出现的最不利效应。工业建筑楼面堆放原料或成品较多、较重的区域,应按实际情况考虑;一般的堆放情况可按均布活荷载或等效均布活荷载考虑”的规定。9、第5.2.2条,工业建筑楼面及工作平台增加在设备所占区域内可不考虑操作荷载和堆料荷载的规定;增加生产车间的参观走廊活荷载可采用3.5KN/m2的规定。10、增加第5.5.3条,施工荷载、检修荷载及栏杆荷载的组合值系数应取0.7,频遇值系数应取0.5,准永久值系数应取0。11、第6.2.1条,增加“对双层吊车的单跨厂房宜按上层和下层吊车分别不多于2台进行组合;对双层吊车的多跨厂房宜按上层和下层吊车分别不多于4台进行组合,且当下层吊车满载时,上层吊车应按空载计算;上层吊车满载时,下层吊车不应计入”的规定。12、第7.2.1条,对拱形屋面、多跨单坡屋面(锯齿形屋面)、双跨双坡或拱形屋面、高低屋面的屋面积雪分布系数增加不均匀分布的情况;增加有女儿墙及其他突起物的屋面、大垮屋面(L>100m)的屋面积雪分布系数。13、第8.1.3条,增加基本风压值按本规范附录E中重现期为50年的风压值采用的规定。14、第8.2.1条,地面粗糙类别B类中取消“城市郊区”【意味着位于城市市区(包括中心区和郊区)范围的均应取C类】。风压高度变化系数全面调整,除高度≤10m的B类保持不变外,其余系数均有减小(C、D类的梯度风高度分别由400m、450m改为450m、550m,B类风俗剖面指数由0.16改为0.15)。15、第8.3.1条,增加高度超过45m的矩形截面高层建筑体型系数【当平面深宽比D/B≤1.0时背风面体型系数由-0.5增加到-0.6,矩形高层建筑的风力系数由1.3增加到1.4】。16、第8.3.2条,增加群集高层建筑相互干扰系数的确定原则。17、第8.3.3条,增加封闭式矩形平面房屋的墙面及屋面计算围护构件及其连接的风荷载时的局部体型系数;局部体型系数取-2.0的突出构件增加边棱处的装饰条;其他房屋和构筑物的局部体型系数改为按8.3.1条规定的体型系数的1.25倍取值。18、增加第8.3.4条(由原7.3.3条注扩充而来),考虑了从属面积对局部体型系数的影响,并将折减系数的应用限于验算非直接承受风荷载的围护构件,如檩条,幕墙骨架等,最大的折减从属面积由10m2增加到25m2,屋面最小的折减系数由0.8减小到0.6。19、第8.3.5条由原7.3.3-2条扩充而来,增加了建筑物某一面有开孔面积较大且大风期间也不关闭的主导洞口的情况。20、第8.4.1条,明确符合第8.4.3条规定的结构,可采用风振系数法计算顺风向风荷载,增加高层建筑顺风向风荷载加速度按附录J计算。21、增加第8.4.2条,对于风荷载敏感的或跨度大于36m的柔性屋盖结构,应考虑风压脉动对结构产生风振的影响。22、第8.4.3~8.4.6条,只考虑第一振型的影响的一般竖向悬臂型结构,对高层建筑取消“高度大于30m,高宽比大于1.5且可忽略扭转影响”的前提条件;风振系数计算公式修改,增加峰值因子g、脉动风荷载的共振分量因子R和脉动风荷载的背景分量因子Bz及其计算公式。23、增加第8.5.1条,对于横风向风振作用效应明显的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150m或高宽比大于5)、细长圆形截面构筑物(高度超过30m且高宽比大于4),宜考虑横风向风振的影响。24、增加第8.5.2条,横风向风振等效风荷载的确定原则(一般按附录H确定),高层建筑横风向风振加速度按附录J确定。25、增加第8.5.4条,对于扭转风振作用效应明显的高层建筑及高耸结构(范围见条文说明),宜考虑扭转风振的影响。26、增加第8.5.5条,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的确定原则(一般按附录H确定)。27、增加第8.5.6条,顺风向风荷载、横风向风振及扭转风振等效风荷载宜按表8.5.6考虑风荷载组合工况。28、第8.6.1条,原“直接承受风压的幕墙(包括门窗)”改为“围护结构(包括门窗)”,取消“对其他屋面、墙面构件阵风系数取1.0”的规定【修改后,对于幕墙计算风荷载时的阵风系数略有降低,对于幕墙以外的其他围护结构则有明显提高。对于低矮房屋非直接承受风荷载的围护结构如檩条等,由于其最小局部体型系数由-2.2改为-1.8,按面积的最小折减系数由0.8减小到0.6,因此风荷载的整体取值与原规范相当】。29、增加第9章 温度作用。作用在结构或构件上的温度作用应采用其温度的变化来表示【是否需要考虑温度作用效应的具体条件由《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和《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规定】。常用材料的线膨胀系数按表9.1.2采用。温度作用的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准永久值系数分别取0.6、0.5、0.4。基本气温可采用按附录E规定方法确定的50年重现期的月平均最高气温Tmax和月平均最低气温Tmin。均匀温度作用的标准值按9.3.1条确定。30、增加第10章偶然荷载。偶然荷载包括爆炸、撞击、火灾及其他偶然出现的灾害引起的荷载,本章规定仅适用于爆炸和撞击荷载。偶然荷载的荷载设计值可直接取用按本章规定的方法确定的偶然荷载标准值【不考虑荷载分项系数】。常规炸药爆炸动荷载的等效均布静荷载按10.2.2条,燃气爆炸的等效均布静荷载按10.2.3条,电梯竖向撞击荷载标准值可取电梯总重力荷载的4~6倍【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拽引式或强制式乘客电梯、病床电梯及载货电梯,不适用于杂物电梯和液压电梯,电梯总重力荷载为电梯核定载重和轿厢自重之和】,汽车的撞击荷载按10.3.2条,直升飞机非正常着陆的撞击荷载按10.3.3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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