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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通知公告关于做好2016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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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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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各分院: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川教函[2016]151号)和相关对口本科院校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6年“专升本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专升本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郑明鹏、刘智慧副组长:罗光虎、李强、龙旭、唐崇敏成员: 姜光丽、杜煦、罗晓萍、彭芳、阳淑、邓继辉、冯光荣、李奇琳、张世鲜、邹承俊、敬光红。、职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升本工作,执行并落实省教育厅和相关对口本科院校文件精神;领导专升本考务工作;讨论决定专升本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专升本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务处。各分院具体负责专升本宣传动员工作;报名组织工作;向学院推荐专升本报名学生名单;负责专升本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学期)成绩审定。教务处负责制定专升本考务工作方案;负责考试的组织与管理;负责专升本各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二、选送对口本科院校 &我院年专升本对口本科院校为四川理工学院、西昌学院。三、选拔范围级三年制高职应届优秀毕业生。四、选送对口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与考试科目经我院与对口本科院校衔接,本年度专升本对口本科院校专业目录与考试科目见附件。五、报名基本条件、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各科学习成绩优良(另,西昌学院要求无课程重修)、身心健康。六、工作安排、月日月日,学生提交专升本书面申请(申请表见附件),交所在分院审核,请各分院通知学生报名时间;学生报名时,请各分院将报名学生的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学期)成绩单打印出来,按《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试行》(川理工〔〕号)中的规定,与学生一起,当面计算出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由学生本人亲自签字确认,同时收取奖励加分证明材料复印件(审查原件后,审查人在复印件上签原件已审核并签名)。报考西昌学院的也参照执行。、月日月日,各分院将审核同意考试学生名单公示天,无异议后按统一格式交学院教务处。并将考试费(元生)统一交学院计财处。、月月日,各分院按《四川理工学院专升本选拔考核办法试行》(川理工〔〕号)中的规定,将参考学生专科阶段必修课程(学期)成绩计算方法、计算结果和奖励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天,无异议后按统一格式报学院教务处,同时提供奖励加分证明材料。、月月日,各分院对参加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中曾服兵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天,无异议后,报送学院教务处,再统一报送本科院校。七、考试组织与管理、考试科目。专升本考试由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的本科高校负责组织,考试科目由本科院校确定。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考试时间。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统一安排,今年专升本考试时间定于月日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录取本年度“专升本”实行“一次录取”。考试结束后,由对口本科院校依据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的构成依据具体见对口本科院校选拔考核办法之规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升本学生,指标按人数单列。九、教学管理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对专科应届毕业生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未实行学分制的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专升本学生,其毕业学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的颁发由我院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学生新学期到本科院校入学报到时,须向本科院校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升学资格。为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凡获得专升本资格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放弃专升本资格;同时必须在本科院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专升本资格。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十、公示与监督学院对专升本学生的选送工作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拔结果在学院第二办公区(第五教学楼)一楼信息公告栏内公示(公示期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直接向教务处()或监审处()反映。十一、注意事项、升入本科院校前务必取得我院专科毕业证书,故须在我院修业合格,并在年月日前完清在校期间所有费用后学年注册完毕。、升入本科院校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三年级学习,缴费标准按本科院校要求。、请自觉维护专升本工作的严肃性。各位同学根据自身的学习、经济等状况,与家长充分商量后决定是否要专升本,若录取后随意不去报到上学,会造成专升本计划的占用、浪费,也会让你的同学因计划有限而失去学历提升的机会,请本着对自己、对他人负责的态度,认真考虑、严肃对待。、专升本考试成绩查询与打印。本科院校将考生成绩发予我院后,天内上传至教务网站供考生查询打印,查询打印办法:输入教务处网站网址选择专升本成绩查询即可实现成绩查询与打印。5、咨询:各分院教管办、教务处。 附件:1、2、3、教务处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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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 2012 All Rights Reserved2016年四川“专升本” 这些细节一定要注意
责任编辑:吴瀚
4月6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选拔优秀专科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通知》,要求各对口院校要密切配合,认真做好衔接和管理工作,确保“专升本”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
全省“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21日至22日。
今年的“专升本”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小编认真地帮大家梳理了一下:
对口学校有哪些变动?
对口学校方面,原则上按往年所签协议执行,如需变更,有关院校应于4月15日前签订协议,并及时公示告知学生,同时将协议报教育厅高教处。同 一专科学校的同一专业学生只能选送一所对口本科学校(不得以转专业等任何方式多校选送)。“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不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民办本科院校可继续试行举办普通“专升本”教育。
选送计划、选拔考试有什么要求?
选送计划方面,原则上按照本年度应届专科毕业生总数5%执行。
“专升本”选拔考试由各相关本科院校自行组织,考试科目不得少于3门。全省“专升本”考试时间统一定为5月21日至22日。考试成绩应书面通知各有关学校和学生本人。
选拔录取有哪些政策?
对口院校可在学生“专升本”考试成绩基础上,根据学校实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生专科阶段在读期间 学业综合确定录取分数。对应征入伍服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对于专科在读期间获得市、州及以上人民政府奖励,以及毕业时获得“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大学毕业生” 荣誉等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相关院校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试行免试推荐录取。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该如何管理?
专升本”学生入学后编入本科相应专业的三年级,其在专科阶段所修课程的成绩应由录取院校给予认定后记为本科成绩。已实行学分制的本科院校或专业,对“专升本”新生的学分认定,原则上不得低于该专业学生毕业时应修总学分的40%。不同学校、不同专业“专升本”学生的学分认定由选送学校与录取学校共同商定。未实行学分制的学校或专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所在学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证。“专升本”学生在录取学校新学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录取高校应予以核对确认。其它相关的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发放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这些细节大家可一定要看清哦!小编再次提醒大家,今年的四川省“专升本”考试在5月21日至22日,不要错过哦!祝愿大家顺利通过!
责任编辑:吴瀚
来源:腾讯大成网推荐到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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