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丽江祥和领域市古城区祥和学校初三(2)班龙小燕的学籍号

古城区教育局-试点
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试点
丽江市古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
一、“十五”期间古城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回顾
“十五”期间,我区始终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抓住机遇,全面落实“科教兴区”战略,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使各类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国民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提升;教育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有了新突破;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教育质量与效益不断提高;适应农村税费改革要求,农村教育重中之重地位初步落实,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政府财政性经费投入实现逐年增长,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的服务功能得到进一步加强,基本构建了适应古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教育格局,为古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50所,其中完全中学1所,初级中学6所,职业高级中学1所,教师进修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小学131所(完小51所,校点80个),幼儿园12所。在校生23,097人,其中普通中学学生7,433人,职业高中学生1,223人,小学学生11,901人,幼儿园儿童2,540人。全区教职工1,696人,专任教师1,414人。学前教育呈现良好的发展局面,义务教育在普及的基础上得到巩固和提高,高中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有了新突破,民办教育健康、有序的发展,教育资源得到了进一步的优化,形成了数量、质量、规模、结构、效益有机统一的局面,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需求。
(二)办学条件大为改善
“十五”期间,我区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科学调整学校布局,合理整合教育资源,将原丽江卫校校产与文汇学校合并,创办了九年一贯制的区直福慧学校,将原金山中学升格为区直民族中学,将原大研镇中学升格为区直大研中学,优化了教育资源。改造、扩建了一批中小学校,新建校舍面积达20881平方米,危房改造面积达30015平方米,极大地改善了办学条件。
(三)教育“两基”得到巩固和提高
我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的要求,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始终把教育“两基”巩固提高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常抓不懈。2005年“两基”主要指标为:全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为99.95%,初中阶段毛入学率为107.29%;15周岁人口文盲率为0,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为100%,17周岁人口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为97.12%;在校生年辍学率小学为0.04%,初中为0.27%,全区教师学历合格率,小学为99.13%,初中为98.28%,当年新补充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为100%。实现了“两基”工作由过去带突击性的普及教育向规范并可持续发展的转变,由过去低水平的普及教育向大面积提升教育质量的转变。
(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加强了师德建设,提出教师要做好“团结的表率、学习的表率、创新的表率、服务的表率和依法的表率”的要求,制定实施《古城区教师守则》,提高了广大教师的师德素养。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履职考核、职称评定、教师资格制度,建立配套机制,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促使教师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学习最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学历层次。加大投入,每年安排30万元的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十五”期间,举办了78期中小学教师专业技能培训,使全区1,600多名专任教师先后受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培训,极大地提高了师能。目前,我区小学和幼儿教师的学历达标率达到了99.13%,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8.28%,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5%,85%的中小学专任教师达到了本科和专科层次,98%的教师接受过“走进新课程”培训,100%的教师接受过计算机和网络知识培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了“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从区外和省人才交流中心引进了一大批优秀教师和优秀大学毕业生,充实了古城区教师队伍。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制定出台《古城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方案》,评定出我区第一批骨干教师,对骨干教师有计划地进行培养,规范管理,使他们进一步提高素质并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举办了全区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有效激发了教师学习、研究和探索课堂教学新方法、新手段的积极性。组织了全区中小学教师课程标准考试,提高了教师驾驭新教材的能力。
(五)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不断深化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我区小学、初中率先进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过三年课改,教育理念发生显著变化,课堂教学展现勃勃生机,课程评价有了突破性进展,校本课程开发取得可喜成绩,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迈出坚实步伐。目前,我区以EEPO教学方式为突破点进行的课堂教学改革已引起全国教育专家的关注,已编辑出版了丽江首套地方艺术教材(音乐、美术),初步建成了国家课程、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体系。
(六)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基本理顺
“十五”期间,我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积极探索建立以“保工资、保安全、保运转”为重点的投入机制,落实了“以区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取消六个乡(街道)教育办公室,大研街道、束河街道、祥和街道、金山乡、七河乡建立区教育局领导下的乡(街道)中心校直接管理辖区内初等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大东乡、金安乡、金江乡建立区教育局领导下的中学直接管理辖区内九年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使我区义务教育实现了“两大根本转变”,即管理由以乡(街道)为主向以区为主的根本性转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由以农民承担为主向以政府承担为主的根本性转变。
(八)民族文化教育得到进一步加强
古城区作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区(县),承担并完成了《农村学校教育教学内容和教研活动研究》课题,在城区小学1—4年级成功开设了纳西母语课,组织开展了内容健康丰富,形式活泼多样的一系列体育、艺术活动,学生文艺作品多次获国家和省级奖励。同时积极探索艺术教育的办学新模式,争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与舞鲁文化传播公司合作,合办纳西娃娃艺术团,为巩固和发展纳西娃娃艺术团注入了新的活力。
(九) 高中阶段教育规模进一步扩大
“十五”期间,投资370万元新建了一幢区一中教学楼、一幢学生宿舍楼,投资260万元新建了区职高综合楼,区一中在校生已达2800人,区职高在校生已达1200人,办学规模进一步扩大。目前,我区普高职高在校生比例为2.3∶1,基本实现普高职高协调发展。
(十)教育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
制定实施了《古城区小学过程管理办法》和《古城区高考、中考目标管理办法》,使各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明确了目标,理清了思路,增强了质量意识,全区教育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到2005年,全区初中升学率提高到76%,高中升学率提高到71.21%,上重点线人数提高到45人。区职业高级中学的办学有了新的突破,已闯出一条职业技术教育与升学教育相结合的路子。
(十一) 助学扶智形成良好氛围
<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秋季学期开始,我区对农村户口,除父母(监护人)一方或双方享受财政工资以外的1—9年级学生免收杂费;对大东、金安、金江三个贫困乡及金山、七河、大研三个乡(街道)9个山区贫困村委会,11个山区插花贫困点的1—9年级学生补助书费。这一政策以及对寄宿制农村小学生补助生活费政策、对区一中民族班和区民中民族班学生补助学习费政策的实施,加上各种捐赠活动的开展,使贫困家庭的子女享受到了良好的义务教育和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使全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入学率和巩固率大幅度提高,辍学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也极大地减轻了家庭困难学生的家庭负担,确保了困难学生完成学业,保障了农村贫困家庭、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孩子、残疾少儿和孤儿受到公平、公正的教育。
(十二)办学体制改革不断深化,民办教育有了新发展
制定出台《丽江市古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动民办幼儿教育健康发展的决定》,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推动了民办幼儿教育的健康发展;与云师大附中高新一中联合开办“英才班”,探索出一种办学的新模式。我区现有8所民办幼儿园,辖区内共有民办教育机构和各类培训中心21个,社会力量办学正在成为古城区教育新的增长点。
(十三)信息技术和学科教学整合的内涵和范围不断扩大,应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我区组织有关人员制定出台了《丽江市古城区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教育信息化由此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截至2005年9月底,全区中小学校拥有计算机1214台,人机比达到25:1,专用计算机教室20间,多媒体教室38间,2个农村远程教育中心,10个远程教育接收站点,40个教学光盘播放点。配备10套初级中学理、化、生实验教学仪器。微机和学生的比例由原来的1<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提高到127。有12 所学校实现宽带上网;区一中建立了校园网站。运用多媒体辅助教学已成为广大教师进行课堂教学、提高教学效率的必要手段,电脑已经成为教师备课、学生学习的重要工具。建成了“古城区教育网”、“古城区一中”网站,拓宽了区教育局服务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的渠道,提高了教育信息化和办公自动化水平,构建了交流沟通的新平台。目前,我区教育信息化水平处于丽江市前列,有效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古城区教育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挑战
——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学校布局不合理。老城区人口不断迁入新区,加上近年来进城务工子女进城就学人数的急剧增多,造成老城区生源大量减少,新城区学校学生爆满。然而,老城区小学整合改造难度大,而新建小区无配套学校,不能与城市发展的需要相适应。城区和乡村、坝区和山区之间教育资源配置上的差别较大。山区薄弱学校多,光一师一校点就有56个,占全区学校数的三分之一。这些问题不解决,难以实现教育均衡发展。
——优质教育资源不足,家长择校的现象相当突出,距实现让每个孩子都能就近接受优质教育这一目标,还有一定距离。
——教育经费的投入得不到依法保障,投入机制不活,投入渠道单一。投入的严重不足与教育发展的需求矛盾突出。
——没有形成多元的办学模式,造成教育融资渠道狭窄,办学效益底下。
——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队伍不稳定,还没有建立起合理的人才流动机制。
——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发展不均衡,职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
——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压力大。在我区就读的流动人口子女已达3077人,要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政策,把公办学校的大门向流动人口子女敞开,困难重重。
三、我区“十五”教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及政策措施
(一)指导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主题,充分体现和全面发挥教育在构建和谐、文明、小康古城中的基础性、全局性和先导性的地位与作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二)总体思路
按照“坚持一个宗旨,围绕一个核心,突出两个重点,实现三大目标”的思路,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教育内在规律相适应,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充满活力的教育体系。“一个宗旨”就是要始终坚持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个核心”就是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师风纯正、师能过硬、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两个重点”一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使城乡教育协调发展,实现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为全区各族人民提供良好的受教育机会;二是采取超常规措施,激活创新机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三大目标”一是在巩固、提高“两基”成果的基础上,实现高质量、高水平的“普九”;二是用三到五年的时间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三是把古城区建设成丽江市教育中心,丽江市人才最密集的地方。
(三)政策措施
1.强化政府行为,优先发展教育
——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明确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坚持教育公益性的基本属性;加强各级政府的领导,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各级政府领导对教育发展的责任,一心一意谋发展;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继续动员全社会关心和重视教育。
——把发展教育作为区委、区政府最重要的一项职责,将教育事业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中,做到优先统筹规划、优先确保投入;千方百计抓好“十一五”期间学校建设项目;抓住辖区内教育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切实解决。
——健全和完善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保证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探索和建立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与我区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相适应,通过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决策听证制度,确定政府和受教育者分担办学成本的合理机制,完善普通高中收费管理办法。
2.进行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用改革的思路解决教育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理顺教育体制。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大力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办教育,逐步改变政府单一办学的局面,形成多元办学的格局;拓宽融资渠道,增加教育投入。
——激活教育机制,充分调动学校和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深化学校管理制度改革,推行依法治校、科学治校、民主治校;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教师资格制度,实行校长公选制,教师聘任制;深化学校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建立优教优酬、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
——以转变教育理念为核心,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发展职业教育,探索校企结合、产教结合的办学路子,为我区经济建设培养实用型人才。
——发展成人教育,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提高民族素质,建立学习型社会。
——加强农村教育。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教育“两基”成果,全面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出台优惠政策,引导教师到农村和艰苦贫困地区工作,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教育扶持力度,确保贫困学生有学上,上得起学。
3.进一步认真实施六大工程,谋求我区教育事业新发展
实施“教育基础”工程,科学调整学校布局,改善办学条件,优化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继续加强区一中建设,扩大办学规模,积极创造条件,迎接高中适龄人口高峰,满足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需要。
根据城区人口的分布状况,统筹规划,科学安排,使新城区学校布点趋于合理,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满足市民需求。扩建福慧学校和黄山完小,扩大其办学规模。合理调整古城内学校布点,整合现文、兴文、汝吉、义和、新华五所小学,新建一所完全小学,解决古城内各小学由于居民迁出、交通不便等原因导致生源不足,而新城区各小学却人满为患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整合山区半山区学生人数少、办学条件差师资力量薄弱的校点,发展半寄宿制学校,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改造扩建一批农村中小学,大力改善农村办学条件。
认真实施对农村学生免收杂费和对山区学生补助书费的政策,办好10所半寄宿制学校、9个高中民族班、6个初中民族班,逐步实现山区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全部得到民族生的待遇,享受到优质教育。重视残疾人教育,贯彻落实《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中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认真落实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中有关教育方面的政策。巩固提高教育“两基”成果,扎实推进农村教育发展。
扩大区职业高级中学办学规模,力争使普高生和职高生比例达到1.5:1,将职业中学建设成集职业高中、文化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农职技术培训基地、劳动准入资格认证机构于一体的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和培养民族文化人才的基地。
用三到五年时间,使古城区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及图书馆(室)的建设赶上云南省先进地区水平。结合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规划和古城区全面建设小康总体思路,古城区信息技术教育的发展建设应适度超前,以适应21世纪信息技术时代和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到2010年,各中学和完小都有微机室(或网络教室),并均能与因特网相连,各乡(街道)、区各中学都有远程教育信息中心和相应的站点。各中学和完小都能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接收下载教育优质节目等信息资源。
以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为切入点,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教育信息装备的使用效益。至2008年,全区中小学校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深入探索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整合,促使教师从传统的课件制作,转移到在各个学科的教学中学习和应用信息技术。加强学生网络道德教育,增强学生的信息意识,改变学生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教育行政管理和学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校务,提高管理效益和决策水平。
加大投入力度,积极发展幼儿教育特别是农村幼儿教育,新建乡(街道)村一级8个幼儿园。
加强排危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多渠道筹措排危资金,力争在2006年内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现有危房全部排除,今后要做到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排除。
实施“巩固两基”工程。进一步巩固提高教育“两基”成果,扎实推进农村教育发展。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统筹城乡发展。把促进农村教育的发展、提高农村人口素质作为工作重点,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突破口和切入点,切实抓紧抓好。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实施“两基”工作中的目标和责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教育经费投入。充分发挥民政、扶贫等有关部门的优势,积极争取捐资助学项目,创新捐资助学机制,形成多渠道、多形式的捐资助学格局。力争全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有效资助,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切实解决好进城务工农民子女的就学问题。认真落实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中关于教育方面的政策。
实施“园丁”工程。建设一支师德高尚、师风纯正、师能过硬、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全面加强师德建设。高度重视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教师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对下一代负责、对教育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负责的高度事业心和责任感。进一步贯彻《古城区教师守则》,使全体教师严格遵守《守则》,按《守则》的要求教书育人,做到“团结的表率、学习的表率、创新的表率、服务的表率和依法的表率”,都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适应全面推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不断强化在职培训。结合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建立配套机制,动员在职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提高学历层次。到2010年,使我区90%的中小学专任教师达到本科和专科层次,使一定数量的高中教师提高到研究生的层次。以转变教育观念、提高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水平为重点,紧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履职考核和职称评定,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现有中小学教师进行全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促使教师不断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现代教育理念,学习最先进的教育教学手段和方法。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加强交流、学习提高。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和带头作用,带动整个教师队伍素质的提高。创造名师脱颖而出的环境,建立名师发现机制、培养机制,为德艺双馨的教师提供建功立业的平台和发展空间。每年投入60万元的骨干教师专项津贴和教师培训专项经费,来提高骨干教师的待遇,并确保全区1,700多教师先后受到不同程度、不同形式的培训。(详见附件表七、八)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和环境。坚持科学的人才观,始终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职称制度,进一步完善“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建立城镇教师到山区或薄弱学校任教服务期制度,进一步搞活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优秀人才成长。
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要以“求贤若渴”、“爱才如命”之心,以超常规的举措,尊才、重才、爱才、请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加快我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我们要积极采取社会力量参与办学,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等举措,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把有志于教育事业的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引进到教师队伍中来,把全省各地、全国各地乃至全世界各地的优秀教师请进来,在我区长期或短期任教或讲学。对特殊人才、高级人才的引进要给予特别优惠政策,使古城区成为丽江市乃至滇西北的教育中心。要充分发挥我区得天独厚的旅游优势,邀请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教育专家来我区进行学术交流,把我区建设成云南省乃至中国西部的教育“学术交流基地”和“师资培训基地”。
加强区进修学校建设。将区进修学校从古城迁出,易地重建集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师培训中心、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教育科研中心、现代教育技术试验中心、教育图书资料信息中心、教育接待中心、教育会议中心为一体的现代化教师进修学校。
实施“助学扶智”工程。继续实行“免补”政策,逐步扩大三免费范围,关爱贫困学子,确保家庭贫困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好免收杂费和补助书费的政策,不让所有适龄儿童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决不让任何一位考上大学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弃学;决不让任何一所学校因垫付学生的书费、文具费而影响教师工作和生活。(详见附件表九)
“英才”工程建立一整套学生孜孜求学、教师全心治教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对古城区学校毕业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给予奖励,同时对学校和老师也给予奖励。
对考取清华或北大的学生每人奖励5万元;
对学生考取清华或北大的学校和教师奖励20万元;
对考取国家一类重点大学学生达到40人的,奖励学校和教师10万元;
对全市中考状元奖励1万元,对全省高考状元奖励5万元;
对中考综合排名为全市第一名的中学,给予奖励10万元;
对每年小学综合排名全区第一的学校,给予奖励5万元。
对在省级以上各类教育竞赛(包括音乐、体育、美术、舞蹈等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教师和学校,给予相应奖励。
实施两个“四化”工程。学校建设实现“标准化、民族化、园林化、现代化”,校园建设实现“净化、绿化、美化、文化”。
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生均教室、实验、住宿等用房面积,要达到省一级学校标准;学校建筑富有民族特色,蕴含民族文化,体现民族精神;学校建筑布局和建筑风格讲究艺术,传统美感;学校建设能够满足现代化教育的需要,能够满足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需要。我区是世界知名的旅游胜地,要使每一所学校都有鲜明的特色,每一所学校都成为一个美丽的景点。学校是育人的地方,是文化的圣殿,校园环境对学生的健康成长有着熏陶作用,是一个隐型的大课堂,校园应该成为洁净、美丽、绿树成荫、具有浓郁文化氛围的地方。
4.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实施素质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端正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面向全体学生,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应当体现时代要求。要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逐步形成正确的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
继续推进和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加强对全区课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巩固三级教研网络,建立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认真做好普通高中课改通识培训、教材选用、教师全员培训等工作,确保2006年秋季全县高中起始年级进入课程改革实验;利用普通高中、职业学校的教育资源,积极开发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和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逐步建立以校为本、联校开发与共享课程资源的机制。各中学和中心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育科研机构,解决本校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学校教育科研要在继续重视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教学的同时,还要重视意志、情感、态度、价值等人文精神的培养;充分利用各种课程资源,培养学生搜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开展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鼓励合作学习,促进学生之间相互交流,共同发展;促进师生教学相长。注重借鉴省内外教学改革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加以推广,对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成果的教师和单位给予表彰。
6.加强政府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
7.加强体、卫、艺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树立“健康第一”的观念,切实提高学生体质。保证体育课时,学生每天都有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举办好一年一度的中小学生运动会,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顽强意志;加强传染病预防工作和学校饮食卫生管理,防止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按照国家规定开设艺术课程,努力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充分挖掘社会艺术教育资源,大力加强纳西文化传承教育工作,着力培养“三语”人才,因地制宜地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艺术活动。加强体、卫、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体、卫、艺器材设备的配置水平,保证学校体、卫、艺教育的顺利开展。
四、“十一五”期间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及任务
(一)硬件建设
1.通过布局调整、资源重组、改建扩建等方式,实现规模办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2.“十一五”末,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危房全部排除,当年新增危房当年排除。
3.学校建设实现“四化”,即“标准化、民族化、园林化、现代化”。校园建设实现“四化”,即“净化、绿化、美化、文化”。各级各类学校生均占地面积,生均教学用房面积等力争接近或达到省一级学校标准。
4.各级各类学校按一类标准配置实验用房、仪器、及体、卫、艺设备器材。并力争各级各类学校的图书、资料达到省一级标准要求。
5.分层次推进信息化建设,到2010年,全区计算机和学生比达1∶10,完小以上的学校都拥有一套数字化远程教育卫星终端接收设备和一间微机室,全面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建设古城区“万山红”教育资源中心,使学校教育信息形成互动、互助、快捷、高效的具有区内特色的教育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教育质量赶上省内先进地区。
1.开创依法治教、治校的新局面,营造民主、和谐、进取的校园氛围。
2.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科学、规范、严谨、创新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3.中小学全面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竞争上岗、全员聘任、优教优酬、多劳多得”的用人制度,教学管理充满生机与活力,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4.依法建立规范、有力的教育投入机制和保障机制,确保各项教育专款落实到位。
5.完善教师继续教育的终身学习体系,建立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激励机制、评估机制和保障机制,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勇于创新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1.坚持以公办幼儿园为示范,以民办幼儿园为主体,积极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创办幼儿园。
2.全区每个乡、街道建成1—2所幼儿园。城区至少有5所幼儿园达到云南省一级二等幼儿园标准。
3.城区、乡(街道)政府(办事处)所在地幼儿教育普及率达到90%以上。
4.农村基本实现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一年教育率达到98%以上。
1.校点布局更加合理,学校数保持在120所(含教学点)左右,小学生在校生数达14,000人左右。入学率继续保持在100%,辍学率控制在0.05%以内。
2.整合山区一师一校和薄弱学校,大力发展寄宿制教育。
3.小学专任教师数达1,000人左右,获得大专以上学历的教师达90%以上。
4.各乡(街道)中心完小和城区完小能够使用多媒体、远程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
5.素质教育有重大突破,95%以上的学生能达到《课程标准》基本要求。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同时大力培养特长生。
6.各乡(街道)中心校、中学建设成办学水平的示范学校、教研活动的中心、教师培训的基地。
1.在校生达8,000人左右。初中入学率继续保持在100%,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初中升学率达80%。
2.初中专任教师学历达标率达99%以上,本科以上学历达80%。
3.达到省一级一等初级中学1所,一级二等初级中学2所,一级三等初级中学2所,各初级中学实现标准化、现代化管理。
4.95%以上的学生能掌握《课程标准》基本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重点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1.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全区普通高中在校生达80个班,4,000人左右。
2.不断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区一中达省一级二等高级中学标准。
3.巩固和完善民族高中班招生制度。
4.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80%以上,升入全国重点大学人数占升学人数的40%。每万人口中年上大学人数达50人以上。
5.到2008年前后,力争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
1.职业教育要有新突破,职高在校生达51个班,2700人,职高毕业生升入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达20%以上。
2.加强全方位、多层次的职业技术教育,使城乡劳动者的职前、职后教育有较大的发展。职高毕业生的社会就业率达85%以上。
3.把古城区职业高级中学建成省级示范性职业高级中学,创造条件、争取政策,建立古城区职业技能鉴定所。
4.职业教育能满足普通劳动者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步建立以就业、创业和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逐步提供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各类开放式教育培训。
5.建设2个集农业技术研发、推广、培训为一体的农业技术实训基地,区职高要加强与旅游企业的合作,积极发展旅游专业技术实训基地。
1.把区教师进修学校建设成省示范进修学校。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教育资源,巩固和强化研、训、教三位一体的办学方式,拓宽渠道开放办学,建设专兼结合的专家型教师队伍,按照“小实体、多功能、大服务”的思路,把区教师进修学校办成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中心、教育干部培训中心、教育科研中心、现代教育技术试验中心、教育图书资料信息中心。
2.坚持“一堵、二扫、三提高”的工作方针,把扫盲教育抓紧抓实,农村非文盲率达到99%以上。
3.各乡(街道)建成一所合格的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其中,两所达到省示范性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办学水平。
4.发展现代远程教育、职业资格证书教育和其他继续教育,为构建覆盖全民终身教育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现代教育体系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规范对成人教育机构的管理,使其提高办学效益,为提高各行各业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提供服务。
1.全区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达85%以上。
2.残疾幼儿学前教育有较大的发展,在普通幼儿教育机构和普通学校学前班积极招收残疾儿童就学。
1.建立更加开放、充满生机活力的教育体系,学校和其他人才培养机构依法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社会力量办学蓬勃发展。
2.实现教育的公平和公正性,为全区人民提供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加快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教育发展,消除薄弱学校、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
3.更新教育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思想,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科学态度,形成有利于人才健康成长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全面实施新的课程体系,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考试评价体系。
4.建立终身学习系统,“学习型社会”初步形成。各级各类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与沟通。
5.充分挖掘地方文化资源,积极开展艺术教育,尤其重视纳西文化传承发展工作,青少年都能操纳西母语,懂部分东巴字、民族歌舞和民族礼仪等。
6.形成政府依法行政,学校依法办学的新局面。
(十一)十一五期间发展教育事业主要建设项目
扩建区一中项目:投资1800万元,新建体育馆、改造运动场、新建8块篮球场;筹资3500万元,新建容量为30个班,1500名在校生的古城区一中分校。(详见附件表一)
(二)调整学校布局,改善义务教育条件项目:整合现文、兴文、汝吉、义和、新华五所小学,投资2400万,在城区南部新建一所容量为50个班,2000名在校生的完全小学;投资750万元扩建区福慧学校,新建一幢小学部教学大楼和一块运动场;投资110万元,新建一幢黄山完小教学楼;投资413万元,改造一批农村小学校舍;投资157万元,新建区二中教师宿舍楼;投资190万元,新建区民中学生宿舍楼和师生食堂;投资150万,收缩山区薄弱校点,改造和扩建半寄宿制小学。(详见附件表二)
(三)扩建区职高项目:投资4386万元,易地重建或以新建分校的形式扩建,扩建后的容量为51个班,2700名在校生。(详见附件表三)
(四)改善教育教学设施项目:投资1160万元,购置教具、实验仪器、信息技术设备,大力改善教学和学习条件。(详见附件表四、五)
(五)发展幼儿教育项目:投资1025万元,在新安街道辖区新建北郊幼儿园,在祥和街道辖区新建祥和幼儿园,在金山乡新建新团幼儿园和东元幼儿园,在金安乡新建龙兴幼儿园,在七河乡新建七河幼儿园、五峰幼儿园、三义幼儿园,建成后可新增在园幼儿980人。(详见附件表六)
三、办事指南及其它
(一)办公联系
办公室:5121235
政工人事科:5182684
计划财务审计科:5128297
基础教育科:5124985
教育工会:5128297
体卫艺办公室:5124985
教育督导室:5124985
成职教科:5124985
教研室:5186677
招生考试办公室:5121829(自考办:5182302)
信息教育办公室:5105045
(二)社会办学
1.设立民办学校分两步走:一是申请筹设,二是申请正式设立。
2.申请筹设民办学校,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申办报告,举办者的姓名、住址或者名称、地址,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3.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向审批机关提交下列材料:筹设批准书,筹设情况报告,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织人员名单,学校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教师职称评定
1.职务设置:小学教师职务设小学高级教师、小学一级教师、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中学教师职务设中学高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三级教师。
2.一般中小学各级教师职务的任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证件齐全(学历证、专技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合格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履职晋级考试合格;满履职年限,且履职期间必须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申报中职者必须有一篇论文在区级及以上正规刊物上发表;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者必须有一篇论文在省级正规刊物上发表或在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竞赛中获一等奖或二等奖。
(四)教师资格认定
1.《教师资格条例》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
2.教师资格分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我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区教育局认定。我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查后,报市教育局认定。
4.资格认定条件:学历合格,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教育教学实际操作能力考察合格。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
丽江市古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丽江市古城区管辖的公、民办初级中学、小学和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心校、区直学校以及各中小学的学籍管理要由专人负责,实行电子化管理。
第二章& 招生和新生入学
第四条 &凡户籍在本区的适龄儿童,按教育主管部门划分的片区,就近入学。条件不具备的区域的儿童,可以推迟到7周岁。凡户籍在本区的已完成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教育主管部门划分的片区,免试就近读初中。
第五条& 小学入学由家长或监护人凭户口簿到片区所属学校报名,经学校审核,具备条件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初中入学通知书由教育局印制,学校发放。
第六条& 学校要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少年儿童随班就读。因病或残疾不能按时入学或免学的少年儿童,须办理缓学或免学手续,办理程序是:
(1)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材料,填写《学龄儿童少年缓学、免学审批表》。
(2)学校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条& 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其他外籍学龄人口入学的办理程序是:
(1)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出具证明材料(父母或监护人身份证、公安部门签发的IC卡暂住证、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区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流出地户口册),填写《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其他学龄人口入学审批表》。
(2)学校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第八条&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区域内或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学。
第九条& 小学和初中新生入学应持入学通知书如期报到。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如开学后一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学校报请乡(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入学。
第十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学校要按教育局的要求及时建立学籍档案。
第十一条&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第十二条&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和相应的学籍号。学籍姓名应与户口簿中的姓名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因特殊原因,依法更改姓名的,曾用名在学籍中予以保留。
第三章& 转学
第十三条 &学生因家庭迁移、家长(监护人)变动工作地等原因需要转入我区学校或在区内学校之间转学的,转学审批程序是:
(1)个人提出申请。
(2)经原就读学校审核同意后,个人联系接收学校。
(3)经接收学校审核同意后,由接收学校到教育局办理学籍变更手续。转学学生获得新学籍号后,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证明并移交学生学籍档案,接收学校安排就学。
第十四条& 学生转往区外的,经原学校同意,教育局批准,方可转出。
第十五条& 现役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子女应优先照顾转学。
第十六条 &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转学。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年级。
第四章& 休学 复学
第十七条& 在校学生因病请假累计超过6周仍不能正常上学的,可以申请休学。办理程序是:由学生家长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休(复)学申报表》,经班主任审验和学校审查同意,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八条& 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校保留其学籍。学生休学期满,应凭医院健康证明,申请复学。经学校审查核准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学校对复学的学生,应及时编入相应的班级学习,学籍号不变。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休学手续。
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第十九条& 政府、学校及家长(监护人)必须依法保证学生受完九年义务教育。对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学或辍学的,学校要查清原因,对学生及家长(监护人)进行劝导教育,教育无效的,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 &&第二十条& 若有学生休学、复学、退学和辍学的,学校应在一个月内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有关学籍备案手续。
第五章& 升级 留级 跳级 毕业
第二十一条 &学生学完规定的课程,按期升学。小学、初中学生一般不得留级。对学习成绩优异,提前达到更高年级学力程度的学生,经全面考核可准其提前升入相应年级学习。
第二十二条& 对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由教育局发放义务教育证书。
第六章& 考核
第二十三条& 每学期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和学科学业考试两方面的评价。综合素质评价以激励为主,全面评价学生的素质发展情况。
第二十四条& 学科学业考试按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奖励 处分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确有特长的学生,应给予表彰和奖励。按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要严格评选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学生守则和学校纪律的学生,学校要配合家庭进行教育。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前提下,如有必要可根据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适当处分。初中、小学的处分有警告、严重警告、记过三种。学校不得开除、劝退学生,不得勒令学生退学。
第二十七条& 处分学生由校务会议决定,由校长签署。对受处分的学生,要积极帮助教育。在半年到一年内,经教育确有悔改表现和显著进步的,由班主任、科任教师和学生代表集体评议,学校领导批准,及时撤消其处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受到处分或撤销处分,学校应及时通知家长或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对受到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学生劳教、少管期满后,年龄在16周岁以下,且没有受完规定年限义务教育的,应让其及时复学。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条& 学生非正常死亡或发生重大事故,所在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第三十一条& 学籍档案由学校长期保存。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二○○七学年上学期开始施行。
1.转学审批表一
2.转学审批表二
3.学籍变更登记表(增加)
4.学籍变更登记表(减少)
5.丽江市古城区学生转学证
6.休(复)学申报表
7.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报告书
8.学龄儿童少年免学、缓学审批表
9.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和其他学龄人口入学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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