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公务员有车补事业编制怎么转公务员没有

2016全国事业单位车补方案
2016全国事业单位车补方案
编辑:蔡敏
  总所周知,车改的根本目的是为政府或企业节约成本支出和提高工作效率。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全国事业单位车补方案最新消息,欢迎大家阅读。  《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中央企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2月17日发布。就企事业车改正式启动相关事宜,记者采访了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  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啥思路?  分级分类定方案,不搞 “一个模子印到底”;严格界定参改人员范围,并非“事业单位人员普发补贴”  据中央车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中央事业单位车改最关键的政策就是明确界定了参改人员范围,即不是所有事业单位人员都参改,而仅仅是原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参改。改革后的公务出行保障,也不是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一种方式,而是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公务用车。其中,现在通过实报实销等社会化方式保障公务出行的人员将维持现有方式。因此并不是社会上一些人所误解的“事业单位人员普发补贴”。  根据要求,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6年上半年完成。各部门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16年底前完成;京外中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改革按照属地化原则,与地方同步完成。  中央企业车改实施意见要求,力争今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车改,今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车改。  与中央和国家机关相比,中央企事业单位车改面对的情况更为复杂,行业类别众多,单位性质、资金来源、车辆情况、人员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均要分级分类制定具体方案,不搞“一刀切”“一个模子印到底”。在中央事业单位车改中,中央车改办审批中央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实施方案,各部门审批所属事业单位实施方案。中央企业车改中,央企主管部门要对所属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中央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对所属子公司逐级落实责任。  中央事业单位怎样做?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中央直属单位适度发放补贴,部门所属单位大多采取报销方式  据介绍,中央事业单位车改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公务出行采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其他符合规定的社会化方式保障,从严配备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从而实现公务交通保障高效、费用节约、成本下降和管理规范。按照要求,不得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对于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本级,按照中办《关于印发〈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实施改革,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在确保节支的前提下,对参改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方式保障其公务活动出行。  对于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在改革中承担主体责任,根据行业业务特点制定本行业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办法。对单位和人员较多的教科文卫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车改办法,要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批准。按照《意见》和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车改办法,这些单位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并按程序报中央车改办备案。  其中,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实行按规定报销公务交通费用的办法。个别特定岗位确需发放公务交通补贴的,应从严从紧核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报销额度、补贴标准,由主管部门根据取消车辆数量、运行成本和改革前交通费支出情况,在节支的前提下,按照不高于同地区、同级别机关相应层级公务员交通补贴标准的原则从严确定。不论是发放补贴还是实报实销,都要严格节支,确保改革后公务交通费用支出低于改革前支出。  据介绍,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改革后原则上不再配备工作用车。原配有符合规定标准工作用车,确因工作需要保留的,应当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党委会同意,报主管部门批准;其本人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或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中央企业单位如何改?  央企主要负责人可配公车,副职负责人配公车和发补贴二选一;其他人员如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全部取消配车  央企车改将针对不同职级的参改人员,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级分类推进,规范央企负责人履职待遇,实现节约公务交通成本,树立中央企业良好社会形象。  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可配备公务用车。对于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为其配备公车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实施意见,公务交通补贴可每月按标准发放,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补贴标准上限由中央企业的主管部门综合考虑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公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报中央车改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对于其他符合公车配备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总法律顾问、总工程师等岗位),全部取消配备公车,实行社会化保障。中央企业需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或据实报销。  如何确保车改到位?  让每辆公车每次公务出行信息有据可查,防止改革走样“开倒车”  据介绍,公车改革充分考虑事业单位的工作需要,明确医疗救护、新闻转播、科学考察、技术勘察、检疫检测、环卫清洁等特定功能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用于经营业务的必要车辆可以保留。但保留的车辆要有预算,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必须长期搭载固定设备并进行标识化管理,不得在公车改革过程中新增车辆。经批准保留的车辆要严格用于规定用途。  为坚决避免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现象,文件规定,事业单位不得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车辆,不得以各种名义占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等定向化保障的车辆或长期租用车辆变相作为个人固定用车。中央企业不得擅自增加公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车及转嫁公车购置、租赁和运行费用。通过租赁公车保障履职需要和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车进行管理。  对于车改后保留的公车,企事业车改意见均要求,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健全车辆日常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以确保每辆公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中央车改办负责人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依纪查处违反公车改革政策和公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审计部门要将公车改革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审计范围。对违反意见要求及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责,予以严肃处理。  扩展阅读:  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40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51号)等规定的要求,现就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中央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不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同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积极探索符合企业特点的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是,目前仍然存在部分中央企业公务用车管理不够规范、公务用车配备范围过大、管理运行成本偏高、公务出行社会化、市场化水平较低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管理。  推进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总体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的重要内容,是企业节约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的重要环节,是树立中央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要求。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二、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以下简称有关部门)所属的中央企业(不含境外中央企业,下同)。  本意见适用的人员和岗位主要是指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指上述中央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按照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其他人员和岗位(以下简称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制度、分类保障。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完善差异化公务交通保障制度,推进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实现普通公务出行社会化,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从严配备并集中管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  2.坚持厉行节约、提高效率。以公务交通成本节支情况作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评价标准,合理确定中央企业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并严格规范管理,切实保障履职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  3.坚持分级负责、稳妥推进。中央企业要充分结合本企业实际,周密制订改革实施方案,对子企业逐级落实责任,先易后难、分类分步、层层推进改革。  三、扎实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  (一)根据保障岗位履职和公务活动需要,分类分级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积极稳妥改革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交通保障方式。改革中央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实物供给方式,实行配备公务用车或者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原则上通过配备公务用车保障履职需要;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可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采取配备公务用车方式的,要严格执行中央以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配备的规定,不得发放任何形式的公务交通补贴。采取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方式的,要取消为企业负责人配备的公务用车,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由有关部门综合考虑所属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所在地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标准、公务用车改革成本节支及薪酬制度改革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  2.全面推动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实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如总经理助理等岗位)公务出行全部实行社会化保障,取消配备公务用车方式。中央企业根据岗位特点和生产经营实际,在有关部门核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上限内,分档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每月按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或者按年度计算的补贴标准内据实报销公务交通费用。  3.有序实施中央企业经营和业务保障等其他公务用车改革。中央企业应当取消与经营和业务保障无关的车辆,可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服务(生产)、商务接待、执纪等实际需要保留适当的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车型应根据实际用途按照实用节俭的原则合理确定,并严格控制数量。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过程中,要优先淘汰使用效率低、运行维护成本高、配置标准明显偏高的公务用车。  取消为退休、离任或者调离本企业的人员配备的公务用车,不得为中央企业集团总部部门负责人及部门其他员工、非本企业人员等配备公务用车。  4.分级推进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央企业要统筹协调推进各级子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根据子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所处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以及规模、效益等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具备公务出行社会化保障条件的子企业负责人及其他符合公务用车配备条件的岗位和人员原则上要以社会化、市场化为方向进行改革,确需配备公务用车的可予以保障。中央企业要从严确定子企业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参改人员范围,合理控制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数量和配备标准。  (二)合理高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1.实行企业公务用车(含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下同)集中统一管理。中央企业应对公务用车的购置(租赁)、更新、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等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新购置的公务用车应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程序,健全公务用车使用明细登记制度,确保每辆公务用车每次公务出行的详细信息有据可查。不得擅自增加公务用车数量,不得向子企业调换、借用公务用车及转嫁公务用车购置、租赁资金和运行费用。  2.合理控制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中央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不高于中央企业副职负责人公务用车配置标准,新购置的轿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配置标准原则上要控制在购车价格18万元(不含车辆购置税,下同)以内、排气量1.8升(含)以下。商务车型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要控制在购车价格38万元以内、排气量3.0升(含)以下。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等原因必须配备较高标准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严格控制数量,集团总部原则上不超过2辆。  3.严格规范企业租赁公务用车管理。通过租赁公务用车保障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需要和企业日常经营业务的,视同配备公务用车进行管理。要严格按照本意见关于配备公务用车的规定控制租赁公务用车数量和标准,参照本地区同车型的市场租赁平均价格合理确定单车租赁价格,降低租赁费用。  4.加强企业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管理。中央企业要将公务用车购置(含租赁)、运行维护等费用以及公务交通补贴纳入年度预算管理,明确预算编制、审核、调整、动态监测以及执行等规定和程序,严格控制公务用车开支范围和标准,每年编制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并严格执行。  (三)统筹兼顾,完善公务用车相关配套改革制度  1.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中央企业要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转让规定制定统一规范的公务用车处置办法,公开处置公务用车,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2.妥善安置司勤人员。中央企业要根据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的实际需要,合理设置司勤人员岗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确定留岗人员。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好与相关司勤人员的劳动关系,保障其合法权益。  3.完善企业公务交通保障制度。中央企业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制订本企业公务出行保障制度,明确公务出行的保障方式、操作程序、管理办法以及公务交通补贴标准等,做好与企业国内差旅制度的有效衔接,不得为参改人员既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又提供公务用车保障。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要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管理情况、公务用车专项预算方案及执行情况、公务用车总量及使用明细等纳入厂务公开范围、本企业内部审计内容、外派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内容、巡视组巡视工作内容以及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范围。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意见要求及有关部门关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予以严肃处理。  四、认真做好组织实施  (一)加强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各中央企业要严格按照本意见精神研究制定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时限要求,统筹做好本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组织领导工作。对于正在开展或者已经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中央企业,要按照本意见要求进行规范。  (二)分步实施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各项工作。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中央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进行审核。力争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集团总部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2016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三)努力营造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各中央企业要充分认识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职工转变观念,营造理解和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及时有效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更多相关文章:1.2.3.4.5.6.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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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题:为什么塘沽公务员每月有1500的车补,事业单位没有?
&&&&我们是塘沽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前两年适应公务员车补,每人每月1500元的补助,但是事业单位编制的一分钱都没有,多次向领导反映,领导也不管,说是区里定的没办法。好几年过去了,每天干一样的活,都是开车上下班,眼瞅着一年就少一万多,这几年算了算比人家公务员少拿5、6万。现在滨海新区合并了,是不是也还有个统一说法?能不能统一?还有,这个车补到底是哪个部门发的,符合的哪个条文?到底公务员应不应该下发?希望政府给我们事业单位人员一个交代!!!
回复部门:滨海新区   回复时间: 09:30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网友:
& & 您好,留言收悉。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滨海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情况的关心。由于您预留的联系电话为空号,相关工作人员无法与您本人取得联系,您可以直接向人社局咨询相关情况,联系电话。
& & 特此回复,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滨海新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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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改革,为什么只有公务员有补贴?
人气:26152 回复:23
机关事业单位指着事业编的干活,公车改革反而公务员有补贴,哈哈好,只要有事儿公干,公务员有补贴的自己去吧,事业编的不动!&&越不干活的越补贴。越不干活的,级别越高,补贴越多。&&高干子弟沾光了,当年的领导司机也都沾光了,没文化还变成了公务员,没文化如今也有公车补贴了。中国,哈哈,永远让外国人看不懂的特色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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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楼主太片面了交警————站马路的--协警环卫————扫马路的--农民工电力————干活的---农民工自来水———干活的---农民工园林————干活的---农民工暂时想到这些欢迎大家补充————
你赶快考公务员
寄生虫都有补贴,快去当寄生虫吧
||引用|
手里没有选票的悲哀?
机关单位本来就有身份的区别,公务员身份跟事业编就是不一样,这个楼主作为事业编人员应该早就知道吧?你想想,哪个地方不是这个样?银行正式工跟合同工就是不一样,企业正式工跟劳务派遣人员就是不一样。
没摆正位置
你让面对3元起步的未来地铁一族情何以堪只能说你:欲壑难填知足吧
找挨骂的帖子
楼主你不错了,还有个事业编,事实上很多衙门里面干活的,是劳务派遣过去的小孩儿。
就是!现在公务员好比是老爷!事业编就是杂役!杂役是服侍老爷的!老百姓才是鱼肉呢!老爷吃鱼肉!杂役也想喝点汤啊?!
你也去考个公务员编制啊,在县区以下的单位公务员虽然少,但他们可是领导啊
他们是德国那边主义派来的,老辈里就坐车,没有车,不会办事的。
以下是引用我爱AK47的帖子:就是!现在公务员好比是老爷!事业编就是杂役!杂役是服侍老爷的!老百姓才是鱼肉呢!老爷吃鱼肉!杂役也想喝点汤啊?!
事业编不也是吃财政饭的??补贴本就不合理,只不过都想贪便宜你们摊不上而已。
西海岸公务员不仅拿着公车补贴,还租用几十辆交运大巴全天候专门接送公务员上下班,全天候大巴平时停放的政府周围。每天要多少租金?换汤不换药,还赚个交投补贴,太腐败了!
官老爷们没有车怎么能当公仆为人民服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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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公务员开领“车补”:处级每人每月800元
根据安排,去年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近日,记者通过采访多个中央部委证实,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中央单位车补按级别分三类
2014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干部公务用车。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而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50%。据中国之声报道,多个部委的工作人员表示,去年11月底单位公车已经全部封存。在2014年最后一张工资条上,车补现身。目前中央层面的车辆封存和补贴发放已经基本完成。
根据安排,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力争基本完成公车改革。而地方党政机关则要在2015年底前完成。力求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部委工作人员不再拿票实时报销
记者昨日从部分国家部委了解到,“车改”在中央层面事实上早已开始进行,伴随着公务交通补贴的陆续发放,不少国家部委公务员也纷纷感慨:“车改确实动真格了!”
据了解,在执行“车改”之前,一些单位内部因公务出行而造成花销的情况多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遇到执法、稽查等需要多人参与的集体行动时,通常由单位派出公车负责往返交通。如是个人的单独行动,在一些部委,可按照不同的交通工具交票报销。“无论是私车公用,还是打车、地铁,报销时都需要实时票据,领导签字,层层报告,手续十分繁琐,很多时候花得不多,都是自己垫付了。”一位国家部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而执行公车封存、发放交通补贴以后,这笔钱就直接作为因公出行的补贴,弥补了此前需要报销,或自行垫付的付出。“够不够要看怎么花,以前如遇高峰时段因公出行,开私家车肯定不划算,选择公共交通钱就够了。但随着地铁、公交的涨价,以后这笔账也要按实际情况重新计算。”
针对网络上一些网友指出的“基层公务员跑腿多,补贴少”的议论,一位国家部委工作人员也向记者表示了不同的声音:“实际上,在不少国家部委,出行最多的反倒是领导。由于出席的会议多,基本一周内两到三天需要外出开会的情况很普遍,无论是开车还是打车,这笔钱也算是真正用在了交通补贴上。”
有省份砍掉公车经费
中央层面公车改革可谓“按期交卷”,接下来要进行的是地方车改。按照预期,地方车改的难度远远高于中央。为此,去年年末,江苏、湖北等地便相继召开会议,部署新一年的车改计划。
12月19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确定首批改革单位就有1.6万个。江苏省相关部分负责人透露:“上半年省级机关要改到位,下半年全省各级党政机关要改到位,这次第一步改革是党政机关和参公的事业单位,下一步还有其他的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都要按照时间节点推进。”
目前,各省份2015年预算编制工作已经展开。中部某省份相关负责人表示,在“三公”经费中,公车购置与运行费将不再出现。该负责人说:“现在具体政策还没出来,机关事务管理局方面得具体拿方案,但在今年预算安排中,公车购置、运行维护这一块的费用已经拿下来了。”
而一东南省份的相关负责人则表示,由于省里的公车改革具体落实方案还未确定,因此年初拿出的预算账本公车经费仍将存在,但随着改革推进,这部分经费将用于“车补”及人员安置等。
车补能否立即实现“省钱”目的?
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
此外,本轮车改要将各省份的“土办法”统一,其中最重要的就在于补贴标准的统一。此前,一些地方试点工作早已铺开,但各地车改步子较大,有的标准超过了国家规定,如今要让补贴额度降下来,动员工作需要做到位。
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策教研部副教授惠天表示,在试点过程当中有些地方的补贴标准明显高于国标,这是因为在个别地区试点时,就算是超了也不算违规。但现在有了一个国家标准,今后就要做好两个工作:第一就是明确国家规定的刚性,另外就是要有一些惩戒措施。
补贴按级别高低分三六九等是否公平?
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规定,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北京市一位委办局公职人员告诉北青报记者,他对他们上级单位的国家机关比较了解,他认为国家机关这么补有合理性,“部里就是领导出去开会多,基层相对要少”,而如果放到基层,他的疑惑来了,“我们作为基层工作人员,也经常要到远郊区县去检查、调研和其他工作,也许领导用车还不如我们多,补贴却反过来了,这会不会让人不平衡?”
也有人认为这分档方案有其合理性,一位市级单位人士持这一看法,“领导用车更多,局长到市里开会,到各地检查调研,普通科员需要你经常去市里开会吗?”另外,他指出,这里所说的一般公务用车只是针对“部门的车出去调研、开会”,而诸如救灾、抢险、执法检查等相关部门的用车,不能算到一般公务用车里,“基层工作人员开车去执法检查是挺多,人家也没说给你停这个啊”。
用车次数不同的部门补贴一样是否合理?
按照目前透露的国家机关改革方案,车补是按人头补,打到个人工资条里,一个级别一个额度,前述委办局人士向北青报记者表述了自己的担忧,不同单位用车频次可能不一样,单位内不同部门也不一样,如果补贴都一样,可能会有不合理的地方,“就算同一个单位,一个经常需要下去的核心业务部门,用车的需要和办公室等部门肯定不一样,如果补贴都一样,那不合理”。
这些车补够用吗?
按照国家机关改革方案,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与此同时,取消了一般性公务用车,意味着部门需要用车就从这些补贴里安排。前述市级单位公职人员介绍,他认为国家机关的补贴可能够用,“国家部委的人在市里活动的部分用这个来补,他们到外地工作就算出差了,走专门的差旅经费,”但是北京市的委办局到远郊区县的用车则不算出差,但却耗费较大,“到平谷、延庆,这种距离的在我们这里也常见,前阵子检查就去十六个区县过一遍,半个月基本天天用车,如果按照这个补贴额度,够用吗?”
中央公务员领车补 车改前的阵痛需适应
根据安排,2014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接管的公车改革要基本完成。据报道,目前中央层面公车封存和补贴发放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务交通补贴已从上个月起开始发放。根据规定,中央和国家机关“车补”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去年7月,中办和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关于车改终于有了顶层设计,这也被外界评为“史上最严厉车改”。
公车改革实为厉行节俭反对浪费,而纵观整个车改的过程,其实就是一次对公权力的约束过程,更是一次对官僚主义的征讨,当公车已经异化成为官员“身份的象征”的时候,公车改革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再者公车改革不仅仅是对公车的内部改革,更是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公车改革让公车乱用、公车私用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每一项新规的实施都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公车改革新方案出台后,有官员称车补这么低不出差了,这种现象恰恰证明了公车改革前所存在的弊端,很多官员借着出差的名义,实为私用公车到各处旅游,没有收到约束,也导致了部分干部的腐败。国家每年在公车购置、保养、维修、油费方面都有很大的开支,车改方案明确,车改后用于车补的经费要少于从前的车辆购置与运行费用。所以从公车改革的意义上看,车改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省钱的目的。
但是,部分地方表示,车改第一年,车停了、补贴发了,但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却难以一步到位,仍要费用支撑,因此想要不冲破这条费用控制的红线,工作难度较大。所以,车改要想达到减少开支、杜绝腐败等目标,还需要积极推进、严格落实。
对公务员干部来说,车改还需要过渡的时间,虽然在车改中存在着各种怨言和无奈,但这只不过是车改前的阵痛,这都会随着改革的深入而逐渐减轻,怨言的声音也会随着百姓的认可而逐渐减弱。最新发布的日志散文网推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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