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记者需要具备的素质什么条件

记者站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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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啦【规章制度】 编辑:惠燕
  《报刊记者站管理办法》已经日新闻出版总署第2次署务会议通过,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分享关于记者站管理相关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
  记者站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报刊记者站的管理,保障报刊出版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根据有关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报刊记者站的设立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报刊记者站,是指境内报刊出版单位根据新闻业务需要在其登记地以外地区设立的从事新闻采访、组稿等活动的派出机构。
  报刊记者站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四条 报刊记者站依照本办法设立,可以依法从事与其报刊业务范围相一致的有关新闻采访、组稿等活动。
  报刊记者站名称由报刊名称和记者站所在行政区域或者单位名称组成。
  第五条 除报刊记者站以外,报刊出版单位不得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
  报刊出版单位设立的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等经营业务的其他机构不得从事新闻业务活动。
  第六条 未经批准,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设立报刊记者站。
  任何机构和人员不得假冒、盗用报刊记者站名义开展活动。
  第二章 报刊记者站的设立
  第七条 经新闻出版总署批准设立并获得报纸、期刊出版许可证,同时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报刊出版单位,根据其新闻业务需要,可以申请设立记者站。
  期刊设立记者站仅限于新闻性期刊,其他期刊和教学辅导类报纸、文摘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等不得设立记者站。
  第八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民主党派,全国性社团组织及其直属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主管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设立记者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机关报社和省级单位主管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在本省、自治区所辖的地、市、州、盟或者本直辖市所辖的区、县设立记者站。
  各地、市、州、盟党委机关报社,可以在本地、市、州、盟所辖的市、县设立记者站。
  报刊出版单位在符合规定的各区域只得设立一家记者站。
  第九条 报刊出版单位设立记者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并确有新闻采访需要;
  (二)报刊出版单位具备有效管理记者站的条件和能力,报刊出版单位及其已设立的记者站近两年内未出现违反新闻出版法规、规章的问题;
  (三)记者站采编人员须为符合申领新闻记者证条件的报刊出版单位专职人员,记者站站长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有5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
  (四)记者站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记者站有报刊出版单位提供的维持日常工作的经费;
  (六)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前款所列条件外,还须符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报刊记者站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
  第十条 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所列报刊出版单位在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城市设立记者站,须经设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因特殊需要必须在规定范围以外设站的,须向设站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特别申请,提出需要在设站地区进行长期采访的充分理由,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十一条 本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三款所列报刊出版单位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立记者站,须经设站地的地、市、州、盟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
  因特殊需要在规定范围以外跨省设立记者站的,须经报刊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向设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特别申请,提出需要在设站地区进行长期采访的充分理由,经设站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十二条 报业集团、期刊集团或者拥有多家子报子刊的报刊出版单位可以该集团或者报刊出版单位名义设站,其属下报刊不再单独设站。
  第十三条 报刊出版单位设立记者站,须依据本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向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和有关材料。
  申请书内容包括:
  (一)设立记者站的理由;
  (二)记者站的业务范围、活动方式;
  (三)报刊出版单位对记者站的管理方式、管理制度和必要的保障条件及管理责任等。
  有关材料包括:
  (一)记者站人员基本情况及其从业资格证明;
  (二)报刊出版单位出具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记者站人员编制或者劳动合同等证明文件;
  (三)报刊主管单位同意设立记者站的文件;
  (四)报刊出版单位出具的记者站经费来源证明;
  (五)记者站办公场所的有关证明等。
  第十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记者站应持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于15日内到设站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填写《记者站登记表》,领取《记者站登记证》。
  第十五条 《记者站登记证》的有效期及换发时间,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规定。
  第十六条 报刊出版单位负责记者站筹备工作的组织或者人员在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设立记者站前,不得以记者站或者记者站筹备组织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第十七条 报刊出版单位不得以派记者驻地方长期工作方式代替设立记者站。
  第三章 报刊记者站的人员及活动
  第十八条 报刊出版单位须在记者站登记后三个月内派遣记者到记者站开展工作,并在其到岗前为其申领新闻记者证。
  报刊记者站的新闻记者证应注明报刊记者站名称。
  第十九条 报刊记者站的驻站记者人数不超过5人,按照本规定第十二条设立的记者站驻站记者人数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适当增加。
  第二十条 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须为报刊出版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或者与报刊出版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
  在报刊记者站从事新闻采访活动的人员必须是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新闻记者;未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不得在报刊记者站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报刊记者站不得自行聘用工作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
  第二十一条 报刊记者站不得设在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报刊记者站工作。
  第二十二条 报刊记者站不得从事与新闻采访无关的其他活动,不得以报刊记者站名义发布新闻,不得从事出版物发行、广告、开办经济实体及其他经营活动,不得利用行政权力摊派发行,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第二十三条 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新闻机构、报刊记者站或者新闻记者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以新闻报道为名要求采访对象订报刊、做广告、提供赞助或者从事经营活动,不得搞有偿新闻、虚假报道,不得从事违反新闻职业道德的活动。
  第二十四条 报刊记者站工作人员发生变更,报刊出版单位应在15日内持有关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五条 《记者站登记表》的登记地址、电话等项目发生变更,报刊记者站应在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六条 报刊出版单位终止其记者站业务活动,应及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记者站登记证》。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七条 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全国报刊记者站进行监督管理,地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报刊记者站进行监督管理。
  下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应定期向上一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告报刊记者站设立、变更及其监督管理情况。
  第二十八条 报刊出版单位应履行管理职责,监督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活动。对报刊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须及时向新闻出版总署和报刊记者站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报告,并依法追究报刊记者站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 报刊记者站须接受新闻出版总署和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按时向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缴送样报样刊。
  第三十条 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每年一次,年度核验工作每年2月开始,4月15日前结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须在4月30日前,将本地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情况报新闻出版总署。
  第三十一条 报刊记者站年度核验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报刊记者站须按时参加年度核验。年度核验内容主要为:记者站工作情况、记者站登记项目变更情况、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有无违法情况、记者站记者持有记者证情况等。
  年度核验材料包括:
  (一)报刊出版单位提交的记者站工作评估报告;
  (二)记者站本年度发表新闻报道的目录及其样报样刊;
  (三)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第三十二条 登记机关在年度核验中发现报刊记者站存在违法行为,应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情节严重的,其年度核验不予通过。
  报刊记者站未通过年度核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可根据报刊记者站发表新闻报道的数量、质量等情况,对其新闻采编活动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实行退出机制。
  被确定退出的报刊记者站,由登记机关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 报刊记者站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依法撤销的,须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交回《记者站登记证》。
  报刊记者站注销登记后,登记机关应于20日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上予以公告。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报刊出版单位及其记者站、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视其情节轻重,可采取下列行政措施:
  (一)通报批评;
  (二)责令公开检讨;
  (三)责令改正;
  (四)责成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监督整改。
  本条所列行政措施可以并用。
  第三十六条 报刊记者站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报刊出版单位限期改正;报刊出版单位未按期改正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注销该记者站:
  (一)报刊记者站已不具备本办法第九条规定要求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未按规定开展工作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的。
  第三十七条 报刊出版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以报刊记者站或者记者站筹备组织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以派记者驻地方长期工作方式代替设立记者站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四条,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
  第三十八条 报刊出版单位、报刊记者站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该记者站:
  (一)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违规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派驻、使用人员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从事有关活动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未按规定办理备案、变更手续的;
  (四)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未履行管理职责的;
  (五)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不服从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管理或者未按时缴送样报样刊的。
  第三十九条 报刊出版单位以及其他境内机构和人员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予以取缔,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办法第五条,以办事处、通联站、工作站等名义设立从事新闻业务活动的其他派出机构;
  (二)违反本办法第六条,擅自设立报刊记者站或者假冒、盗用报刊记者站名义开展活动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境内报刊出版单位的分社从事新闻采访、组稿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所称《记者站登记表》、《记者站登记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日新闻出版总署颁布的《报社记者站管理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生效前颁布的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其他规定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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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非分明。小记者是做舆论宣传工作的,提倡什么?反对什么?态度应该十分鲜明。在中小学生的生活中,确实有一些不文明、不健康的现象,小记者应该旗帜鲜明地予以反对,大力提倡积极的东西。
二、知识丰富。小记者所写的新闻是多方面的,因此必须对各方面的知识都要有所了解,可以通过阅读书籍和报刊、听广播、看电视、收集信息来丰富自己的知识。小记者对各方面知识不求专与深,但一定要了解,以免在写稿中出现知识性错误。
三、高度敏感。当今社会的信息很多,但这些信息不一定都能够构成新闻。小记者要能敏锐地发现其中具有新闻价值的线索,及时发现那些重要的、新鲜的、有价值的新闻线索,并紧追不舍,这样,才能采写出有价值的新闻。如有位小记者采写的《小白露打赢了官司》,就是从保护少年儿童合法权益这一角度写出的新闻稿件。
四、吃苦耐劳。当小记者也是非常辛苦的,一分辛苦,才能有一分收获。因为好新闻不会自己送上门来,而需要小记者自己去挖掘。开封市参加采访共青团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两位小记者,白天采访会议代表,晚上写稿至深夜,非常辛苦,但他们都圆满地完成了采访任务。
五、广交朋友。小记者要广交朋友,因为朋友越多,新闻窗口就越多。这些朋友有你的同学、小伙伴,也有老师、家长,还有大记者。有许多新闻线索,朋友会及时、主动提供给你的,缺少朋友是当不好小记者的。
六、勤奋写作。面对同一新闻事实,不同的小记者写出的报道有很大的差别,这是由于写作基本功不一样所造成的。小记者要勤奋学习,坚持写作,学习别人好的写作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记者证是怎么“考”来的?
&&& 本周末,广电编辑记者、主持人资格证考试正式开考。很多人会有这样的疑问:记者证到底需不需要考?记者证怎么考?经查询官方资料、公开信息和向持证记者了解,有关记者证的七七八八,在这里统一回复,供大家参考。
严格来说,记者证不是&考&的,是&申请领取&的,而通常说&考记者证&其实指的是考&新闻采编人员从业资格证&,该资格证在新闻细分领域又有不同,分为《新闻采编从业资格培训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
目前,由于新闻出版总署和广电总局的合并,媒体从业人员取得的记者证不再像以往分为版署或广电,统一为一个样式。
资格证考试前要经过培训,培训期间也有诸多规定,比如说迟到、旷课超过一定次数不予同意参加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新闻法规、新闻伦理道德、新闻采编常识还有综合知识等。
记者证有啥用?
记者证,学名&新闻记者证&,是记者身份的证明,也是新闻采访活动的通行证。这是记者证最基本的功能和作用,但显然记者证的价值不止于此。据业内人士透露,记者证还有以下功效:
一、持记者证可以享受优惠甚至免费。比如,在某些旅游景点、公园、博物馆、博览会等,持记者证可免门票或者打折;在一定情况下,可以免过路费、过桥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也有一定的优惠。
二、持证进入&绿色通道&。比如,在汽车站、火车站等设有绿色通道的办公场所,持记者证可以少排队甚至不用排队。不过,该功能经有些记者测试无效,大家要谨慎使用啊。
第三,在很多采访对象看来,记者证代表了一种权利,具有优先采访权。
至于记者证还有啥用,欢迎大家在文末留言评论。
如何申领记者证?
申领记者证首先需要通过学习考试拿到从业资格证书,然后在新闻单位从事新闻工作一年以上,由供职的新闻单位向新闻出版主管单位(省级以上)提交领取新闻记者证的相关材料,经核准后颁发记者证。
相关材料包括:
1.《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加盖主管单位和本单位公章);
2.《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与网上电子材料信息要一致,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申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8位身份证号码,双面复印);
4.申领人大专及大专以上的毕业证复印件;
5.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复印件(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无需提供);
7.申领人与新闻机构签订的保密承诺书复印件;
8.申领人与新闻机构签订的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复印件;
9.本单位及媒体上公示拟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名单的样报样刊等材料。
申领记者证的要哪些条件:
1.领取记者证要在新闻机构编制内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或经新闻机构正式聘用从事新闻采编工作、且连续聘用时间达一年以上;
2.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新闻采编从业资格证;
3.所在的新闻单位同意并上送符合要求的材料。
另外,新闻编辑没有专门的编辑证,通用记者证。
注意,下列人员不发新闻记者证:
1.新闻机构中党务、行政、后勤、广告、工程技术等非采编岗位工作人员;
2.新闻机构以外的工作人员,包括为新闻单位提供稿件或节目的通讯员、特约撰稿人、专职或兼职为新闻机构提供新闻信息的其他人员;
3.教学辅导类报纸、高等学校校报工作人员以及没有新闻采访业务的期刊编辑人员;
4.有不良从业记录的人员,被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吊销新闻记者证并在限制从业期限内的人员或者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记者证,要还是不要?
在学界,一直有&新闻无学&的争论,而在业界,素有&记者证无用&的声音。
据业内人士反映,在进行新闻采访活动时,一方面记者证的用处不大,另一方面许多记者真的没有记者证。据中国新闻出版网数据,截至日,我国持有新闻记者证的新闻采编人员共248101人,其中报纸、期刊记者105942人,广播、电视、通讯社等媒体记者142159人。至于无证记者数量,尚属&黑户&,暂无相关数据。
现在新闻机构的许多记者持有的证件,一般为所在新闻单位自己制作的记者证或采访证,甚至记者的名片也可以当做记者证使用,严格来说这都是不符合规定的。
不过,国人心中一直都有一个渴望被认可的心结,有个国家认可的证在手,至少心里不会打踉跄。更何况,你这一生要办那么多证,也不差一个记者证。
&(作者:记者站;转自:广电独家公众号;记者网获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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