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文献综述主要有什么特点

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中的问题
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中的问题
  摘要: 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依托互联网而兴起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由于其方便、快捷、灵活的特性,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许多问题。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规范和健康发展,本文提出一系列优化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监管;路径优化;P2P网络借贷平台
  一、P2P网络借贷平台运作原理及操作流程
  P2P网络借贷平台原理就是有资金并且有投资理财想法的个人,通过中介机构的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在此过程中,专业的金融服务平台(P2P平台)充当中介机构,负责对借款方的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考察,并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等收入。而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金融服务模式。
  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越来越多,截至2014年底,平台已达1,575家,这个数据还在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上升,虽然各个网络借贷平台都会有自己突出的特点,但是其基本的交易操作流程大致都是相同的,见图1所示。(图1)
  虽然网络借贷发展速度非常快,使众多小额借贷得以满足,但是目前其规模都不大,行业发展不规范、监管缺位、内部风险控制不够等问题亟待解决,因此网络借贷在我国的发展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极大的风险。
  二、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风险
  (1)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存在的法律风险。P2P平台作为一种中介,承担的是信息公布、信用认定、法律手续和投资咨询等服务,收取一定服务费,并不参与到借贷的实质经济利益中,本身既不是债权人,也不是债务人,所以P2P平台作为民间融资的一种新型形式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只要平台运营商不参与借贷活动,基本上无法律风险可言。但是,如果平台运营商参与借贷活动就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面临诸如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集资诈骗、洗钱等法律风险。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P2P平台运营商把投资人的钱借出去形成债权,再将债权转让出去,这就与银行存款放款本质上没什么区别,这就有被司法部门认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可能。另如P2P运营商通过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产生资金池,这种模式同样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非法经营。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在借贷活动通过投资理财产品形式融募资金,或充当融资性担保人,由于P2P运营商大部分不具备&融资、理财&经营范围且所涉业务又是特管行业,这就很容易被扣上&非法经营&的罪名。
  3、集资诈骗。如果P2P平台运营商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募集资金,短期内募集大量资金后用于自己生产经营,有的经营者甚至卷款潜逃,这种行为是集资诈骗罪的典型案例。
  4、洗钱。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一来,平台主体没有主动进行信息披露和交易记录上报的机制,也不会主动承担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反洗钱责任;二来,平台主体对贷后资金使用情况审核力度不够,只要客户能按时还款,对其用途与申报用途是否一致也不深究;最后,由于在平台转账过程中是通过网络平台及第三方支付形式实现的,资金并不是由出借人账户直接划入借款人账户,因此洗钱分子能够瞬间实现转移非法所得,达到洗钱目的。
  (2)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缺失。P2P网络借贷平台是最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仅仅是一种金融理财的中介平台,最多只能算是从事金融理财服务的准金融机构,究竟是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统管还是第三方进行监管还不确定。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大部分都是挂靠在以某投资咨询、电子信息发展和高科技发展等字样名称注册的公司经营的,根据工商注册管理相关规定,只有通信管理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能对P2P网络借贷平台进行设立审批注册管理,却不能对其从事的金融服务业进行监管。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其设立中所需要的资质、技术、人员、收费标准、收费方式以及中介行为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都没有明确规定;在其运营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动态检查和跟踪措施;对其中介行为的事后监管没有任何规定,一旦借款人大面积违约将对平台的运营造成毁灭性的打击,甚至对整个网络借贷行业也将产生巨大的影响。总而言之,P2P网络借贷平台在设立、运营及事后管理方面均缺乏相应监管。
  (3)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存在信用风险。信用风险防范一直以来都是包括P2P在内的小额贷款机构的一块短板,这不仅是影响其自身做大做强的关键因素,也是普通投资者对其安全性充满疑虑的症结所在。
  1、平台与借款人之间的信用风险分析。在P2P平台和借款人之间,信用审核尤为重要。P2P平台一般通过网络或电话获取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资产状况、结婚证等相关信息,并对借款人基本信息进行调查、审核。但这些审核标准对借款人的信用、实际经营状况及贷款用途很难跟踪调查,平台难以把握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出于利己的目的,借款人必然会隐瞒对自己不利的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误导网络借贷平台做出不真实的信用评级,导致风险系数大的借款人获得贷款,从而产生逆向选择问题。当借款人取得贷款之后,为了获得超额收益,他们可能不按借贷合同规定使用贷款,或者从事高风险活动,如果投资成功,借款人可以获得全部额外风险收益,如果投资失败,甚至进行欺诈、洗钱、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对平台的可持续发展会造成致命打击。
  2、平台与出借人之间的信用风险分析。在平台(担保方)和出借人之间,信用风险比较突出。目前,大多数平台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中介,而是充当不同的角色,比如审核方、担保方、资金管理者等。一是平台有可能利用出借人的资金自融,将触犯非法集资底线;二是出借人的资金通过第三方支付转到P2P平台账户,因为第三方支付没有资金监管权力,资金流向不明,平台卷钱跑路风险加大。
  (4)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存在网络系统风险。互联网网络具有开放性,平台存在的安全漏洞也有被侵入破坏的可能。黑客侵入攻击,一是可能造成网站瘫痪,信息无法及时更新,出现信息缺失,使数据的积累受到影响;二是数据库可能受到篡改,使信息的真实有效性受到破坏。另外,即使不受到外来攻击,系统本身也并非完全安全,由于设备损耗、系统故障,以及突发事件造成的系统崩溃,这些都使平台的正常运转面临网络系统风险。一旦平台无法正常运转,那么依托于平台系统的数据收集与整理就会受到影响,间接增加平台的运营风险。
  三、P2P网络借贷平台发展路径优化
  (1)加强法制建设。当前,国家鼓励金融创新,也在帮助金融创新,定位信息中介的P2P平台只要不涉及&资金池、假标&,而使投资人的钱对接到借款人的手中,平台作为通道获取一定收益这些都是没有问题的。由于行业进入门槛低、利益诱惑大,一些&线上中介模式&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也因为竞争激烈等原因纷纷由&线上&转向&线下&,甚至存在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强烈冲动,个别不法分子更是浑水摸鱼、集资诈骗。为有效防范和应对P2P网络借贷行业可能出现的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诈骗、洗钱等重大风险,可以依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托现有&打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部门、人民银行、银监部门、相关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多方工作合力,加强协调与配合,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活动。对于从事资金池模式、债权转让和代理等线下业务的P2P网络平台,鉴于其涉嫌违法违规、扰乱金融秩序,应予以严肃查处、直至依法予以取缔。
  (2)将P2P行业纳入监管。对国家来说,加强监管、规范市场是完善金融体系、搞活民间小额信贷市场的必要条件。以往民间借贷并未被纳入到我国的金融监管体系,现在看来,民间借贷的形式是完善金融体系必不可少的一环。有必要将民间借贷纳入监管,给予民间金融活动合法的生存发展空间,明确参与民间金融活动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调整修订现行法律中有关民间金融的法律依据,鼓励民间金融阳光化发展。要求P2P平台必须经过注册后才可进入市场。有效注册是合法经营的基础,以此将其纳入监管轨道,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
  当前,我国民间借贷市场的活跃与民间借贷自身门槛低、方式灵活简便、以信用为基础进行借贷的形式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在将其纳入监管的同时,也不可以完全等同于对银行业金融体系的监管,以防止掩盖民间借贷本身的优势。具体可以参照英国行业协会的方式,鼓励P2P市场的参与者组成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则。
  (3)建立并完善征信服务体系。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征信市场的培育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英美两国P2P网络借贷平台之所以能够迅速发展,基础就在于国内有成熟的个人信用体系,良好的征信服务既有利于授信者业务发展,也有利于消费者更方便和快捷地获得信贷服务。目前,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还没有完全建立,个人的信用记录难以完整的查找、没有一个综合的信用数据平台、各类机构的信用资料不能共享、评级方法不完备,等等。对此,可以采取与第三方信息共享的方式来增强信息的证明力度。比如,身份证认证可以与全国统一的公安部系统联网,学历认证可以与教育部系统联网,房屋产权证明可以与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合作,个人信用记录可以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对接等。建立完备和透明的个人信用体系,通过个人的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银行账号等材料便可以验证个人的真实信用等级。
  同时,网贷平台应和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合作,在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设立一个专门的资金托管账户,与平台自身的自有资金账户分离开来。贷款人将资金通过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打入这个托管账户,托管机构会对此账户内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督,限制借款人、贷款人和平台对于该笔资金的提现或者划账,以保障资金安全。
  当然,作为一名P2P投资者,应有理性投资心态。P2P投资本身就是一种&风险与收益并存&的投资行为,在投资过程中,投资人需要注意投资风险的控制,选好平台,选好标的,注意投资分散性,并对于自身的投资决策需要有承担一定风险的准备。对于无专业实力或者无时间精力进行投资选择的投资者可以适当选择优秀的网贷基金类产品进行投资,通过第三方专业的风控手段来降低投资风险。
  (4)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自身系统安全防护。作为网络借贷平台方,必须加强自身系统安全防护级别,采用严格的认证与数据加密体系,并做好内部风险防范机制。作为网络借贷平台来说,平台数据与资金数据应相互隔离,才能有效保障平台数据安全。数据安全防护不能一劳永逸,需要不断加强与升级更新软硬件系统,才能切实保障用户的核心利益不受损害。网络借贷平台要将客户数据当作自己的生命线来对待。平台的数据访问采取严格分级制度,每个能访问数据的人员访问信息范围仅限工作职责所需。另外,平台各个应用之间有防火墙,仅限配置为信任的通道访问。除此之外,还要定期请网络安全公司进行渗透测试,防止开发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漏洞。
  同时,P2P平台要定期组织自查,对于经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顿和加强,从产品和运营的合规性开始,不断强化自身。从法律上、从管理上、从产品本身不断改进,这对企业的发展绝对是个良性循环。
  最后,P2P行业需要规范化发展,加大对P2P行业的经侦力度实属必要,能进一步促进行业的进步。经侦力度加大,跑路事件提前扼杀,于投资人而言减少了损失;对行业而言,恶性事件概率降低,中国P2P行业的健康发展之路也就在眼前。
  [1]吴晓光,曹一.论加强P2P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J].南方金融,2011.4.
  [2]白浩.P2P网络借贷平台问题及解决对策[D].河北大学,2013.
  [3]林蔚.完善P2P网贷平台风险防范的法律思考[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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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特点与风险防范
  P2P网络借贷行业的特点与风险防范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技术、信息通信技术不断取得突破,推动互联网与金融快速融合,其中P2P网络借贷(以下简称&网贷&)作为互联网金融时代背景下的金融业务模式创新,在提升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弥补传统金融空白、满足小微企业和中低收入阶层投融资需求、引导民间金融规范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由于行业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特性迎合了市场需求,使得网贷行业在近几年尤其是最近两年取得了快速发展。
  网贷行业的特点
  总的来看,行业内在特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信息对称提高,效率提升。网贷行业依托互联网技术和大数据资源优势,不仅实现了信息对称的提高,同时打破了传统金融活动在物理空间和距离上的局限,实现了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整合,提升了金融服务的效率。二是中间环节减少,成本降低。相较于传统金融的间接借贷模式,网贷作为直接借贷,投融资双方借助网贷平台实现撮合,无中间环节,理论上可以节约交易成本。三是大众参与门槛降低,覆盖面广。凭借开放共享的互联网精神,网贷机构可以集中社会大众的零散资金开展多对一、多对多的投融资活动,有效满足普通大众对金融服务多元化、普遍性的需求,是推进普惠金融的有力抓手。
  基于以上内在特性,国家秉持包容创新的态度,从服务双创、支持产品和服务创新的角度出发,规范网贷行业有序发展。但是,我们也看到,网贷作为新生事物,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大量的问题,风险乱象时有发生。突出表现在行业增长势头过快,一些机构受资本实力及自身经营管理能力限制,当借贷大量违约、经营难以为继时,出现卷款跑路等情况;一些机构业务创新偏离轨道,脱离互联网经营本质,异化为信用中介,存在自融自保、违规放贷、设立资金池、期限拆分、大量线下营销等行为;有些机构销售不同形式的投资产品,规避相关金融产品的认购门槛及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在逃避监管的同时,加剧风险传播;还有一些机构甚至通过假标、资金池和高收益等手段,进行自融、庞氏骗局,碰触非法集资底线。
  当前网贷行业风险的主要表现形式
  伴随着我国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行业风险开始暴露。同时,由于我国网贷行业目前仍处于发展初期,各项制度和基础设施建设尚不成熟,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平台资金链断裂、跑路、提现困难、涉嫌诈骗等问题频频曝光,涉及的投资者数量和投资金额也不断扩大。其行业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五种形式:
  (一)市场风险 受宏观经济周期和金融市场环境影响较大。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平台项目逾期概率增大,预期坏账率会快速攀升,一旦出现项目违约事件,一些实力不强、风控能力弱的平台即会出现偿付危机,平台倒闭的风险加大。
  (二)信用风险 一是来自平台上借款人的违约风险。目前我国网贷平台面对的是不完善的社会信用环境和不成熟的客户金融行为,借款人违约成本低导致相关信用风险始终处于较高水平。二是来自平台自身的违约风险。由于我国网贷行业还处于发展初期,市场准入和行业配套制度缺位,平台门槛低,平台资金账户缺乏监管,给很多动机不良的网贷平台造成可乘之机,卷款跑路时有发生。
  (三)流动性风险 一些问题平台所出现的提现困难、逾期提现或限制提现等现象,是平台在运营过程中资金流动性风险不断累积的结果。主要是平台拆标引起的期限错配,造成平台&拆东墙补西墙,借新债还旧债&的现象,一旦某一环节出现问题,资金链就会断裂,出现流动性风险。
  (四)操作和技术风险 来自于平台的系统建设和内部管理制度方面的不健全。一是平台因技术和界面不友好等原因,导致投资人操作失误所带来的损失。二是平台因技术和系统原因导致被黑客攻击,投资人信息泄漏。三是平台内控机制不足,导致内部操作人员挪用客户资金或泄漏客户信息等。目前一些平台在内部管理、系统建设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体系和人才方面的缺失,已经成为行业面临的主要挑战。
  (五)法律合规风险 出于生存和逐利的本能,很多网贷平台一直游走于法律合规边缘,出现了形形色色的自融、设资金池、平台承诺保本保息、传销、高利贷、非法集资及洗钱等行为。其中不少平台实质上并不是真正的网贷平台,而是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理财的平台。
  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
  要从监管机构、投资者、网贷机构等方面多管齐下,多维度做好风险防范,确保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首先,要推进网贷行业监管体制机制建设,完善配套监管制度并加强实施,建立长效机制。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实行以负面清单为主的管理模式,划定网贷行业监管底线和红线,明确包括不得自融自保、不得期限拆分、不得设立资金池、不得虚假夸大宣传等相关禁止性行为。二是引入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机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客户资金和网贷机构自身资金实行分账管理,从机制上保证客户资金安全,防止网贷机构侵占、挪用客户资金。三是限制借款集中度,强调小额分散原则,体现网贷机构差异化市场定位,保护出借人权益并降低网贷机构道德风险。四是推进行业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将其打造成为沟通政府、市场和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不断完善行业自律标准和行业守则,推动行业建立自我约束与自我管理机制,保障公平竞争。五是通过引入大数据采集、分析等数据应用模型及监测机制,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第一时间发现并处置行业风险,打击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其次,要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强化风险意识与自我保护意识,自动远离不良平台。另外,网贷作为民间借贷,要遵循&借贷自愿、诚实守信、责任自负、风险自担&的原则,对自身行为负责,培育成熟理性的金融投资观。
  最后,从网贷机构的角度来看,一是履行借款人及网贷项目的审核义务,对出借人的资格条件、信息的真实性、融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必要审核。二是作为信息披露责任主体承担信息披露责任,按照明确的披露标准对自身经营信息、借款人及借款项目等内容进行全面披露与风险揭示,让出借人充分了解融资项目风险。三是在开展营销展业活动时要遵循监管规则,不得逾越监管红线,除了负面清单等明确的机构禁止行为外,网贷机构不得以各种手段进行虚假片面宣传或促销,误导出借人或借款人。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south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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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小时排行不同P2P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的行为特征差异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运用互联网技术形成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在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方面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P2P网络借贷满足了传统融资渠道难以顾及的小额信贷需求,对于小微企业融资以及公益扶贫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国内P2P网络借贷中,不同平台的运营模式有明显差异,尤以出现了本金保障和无本金保障两种形式格外引人瞩目。本文认为这一差异将对投资人投资行为特征产生影响。在此假设之上对P2P网络借贷投资人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据此对P2P借贷平台的运营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研究内容具体包括:  第一提出 P2P网络借贷的研究模型,编写数据...展开
P2P网络借贷是一种运用互联网技术形成的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在中小企业和个人融资方面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P2P网络借贷满足了传统融资渠道难以顾及的小额信贷需求,对于小微企业融资以及公益扶贫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国内P2P网络借贷中,不同平台的运营模式有明显差异,尤以出现了本金保障和无本金保障两种形式格外引人瞩目。本文认为这一差异将对投资人投资行为特征产生影响。在此假设之上对P2P网络借贷投资人行为进行了实证研究,并据此对P2P借贷平台的运营提出相应的建议。本文研究内容具体包括:  第一提出 P2P网络借贷的研究模型,编写数据抓取程序,获取了 P2P网络借贷平台上的实际交易数据;  第二应用数理统计方法,对影响出借人出借意愿和要求收益的关键因素及其影响程度进行了实证研究,并且将两不同平台的投资人行为特征进行对照分析。  第三根据实证研究结果,对P2P网络借贷平台完善信用体系的工作提出合理建议。  本文对于探索不同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投资人行为特征差异提供了一个新的方向,为进一步的学术研究和P2P网络借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帮助。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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