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给地方企业给政府发函的格式样本(农作物秸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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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作物秸秆综合加工循环利用资金申请报告.doc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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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作物秸秆综合加工循环利用资金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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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秸秆综合加工循环利用资金申请报告目录第一章总论 5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 6一、项目建设背景 61、政策环境背景 72、市场背景 83、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愿望 94、目前农作物秸秆利用现状 9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101、项目实施是探索科技扶贫开发模式,建立开发式扶贫示范基地的需要 102、项目实施是扩大经济文化协作与交流的需要 113、项目实施是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项目区农民全面致富的需要 114、项目实施是转变农村传统经营方式的需要 125、项目实施是加快生态环境建设的需要 13第三章建设条件 13一、XX县概况 131.地理位置及行政区划 132.自然资源条件 143.社会经济条件 144.交通运输条件 15二、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15三、法人代表基本情况 16第四章市场调查及需求预测 16第五章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方案 18一、产品原材料 19二、公用工程 19三、生产定员及人员培训 19第六章生产工艺技术方案 20一、技术可行性分析 20二、目前常见秸秆饲料的加工处理方法 22三.秸秆生物颗粒饲料的技术原理 23四、秸秆生物颗粒饲料的营养成份 25五、秸秆生物颗粒饲料加工的化学意义 27六、秸秆生物颗粒饲料的特点 28七、生产工艺流程 29八、生产设备 30第七章建设期限和实施进度安排 30一、建设期限 30二、进度安排 31第八章环境保护 31第九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32一、估算依据及说明 32二、项目资金筹措 32第十章经济效益分析 34一、饲料加工效益分析 341、每公斤秸秆发酵饲料的成本 342、每公斤全价生物饲料成本 353、饲料厂效益 354、销售收入估算 355、利润测算 35二、板材加工效益分析 351、秸秆板材每平方米成本 362、年销售及利润测算 36第十一章财务评价 36一、销售收入估算 37二、项目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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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标题】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颁布时间】
【失效时间】
【法规来源】/zwgk//content_2411933.htm
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
发改环资〔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工信委)、农业(农机)厅(委、局、办)、环保厅(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
  2008年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国办发〔号)文件精神,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协调机制,形成了共同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良好工作格局,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杜绝秸秆违法违规露天焚烧造成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部分地区秸秆随意丢弃和焚烧现象仍屡禁不止,造成资源巨大浪费,带来空气重度污染,严重影响交通安全,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原来用于取暖做饭的农作物秸秆出现了地区性、结构性的过剩,“十二五”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同时,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存在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激励机制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群众认识亟待提高等问题。这种状况如不及时改变,不仅制约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还将影响粮食安全,乃至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二、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本地区《秸秆综合利用规划》提出的目标要求,切实转变工作思路,下大力气加大对秸秆收集和综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抓好秸秆禁烧工作,采取“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方式,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格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明确对本行政区域秸秆综合利用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建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目标责任制,并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落实目标任务,形成倒逼机制。各地要围绕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和铁路沿线、旅游景区等,划定并公布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重点区域,确保措施落实到位,杜绝秸秆随意焚烧现象。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现有秸秆综合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优惠激励政策,加大对农作物收获及秸秆还田收集一体化农机的补贴力度,提高还田和收集率,扩大秸秆养畜、保护性耕作、秸秆代木、能源化利用等秸秆综合利用支持规模;研究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激励措施;探索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区域支持政策;研究建立秸秆还田或打捆收集补助机制,深入推动秸秆还田、养畜、秸秆代木、食用菌生产、秸秆固化成型、秸秆炭化等不同途径利用。加强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建设,探索形成适合当地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管理模式和技术路线,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四、严格执行相关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农业生产特点,抓紧制订并发布相关收获、留茬等作业及综合利用产品标准。
  一是各地农业部门要针对本地区农作物种类,抓紧制定发布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标准并组织实施,严格控制秸秆留茬过高不得不焚烧的现象。
  二是各地农业部门要建立农作物收获机械准入制度,所有收获机械必须配备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 各地要按照农机补贴政策,把秸秆粉碎或打捆相关设备列入农机补贴目录。
  三是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秸秆综合利用产品和技术的行业标准,促进产品、工艺和设备的标准化,不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水平。
  五、强化禁烧监管
  各地要尽快制定秸秆禁烧的法规,进一步明确相应的处罚措施,将禁烧与项目审批、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农村生态创建、农村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推动地方政府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力度。强化基层环保部门禁烧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开发建设基于卫星应用平台的禁烧监管信息系统,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监管。
  六、加强舆论宣传
  发挥新闻媒体对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舆论引导及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对于资源节约、保障粮食安全、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以及随意丢弃和焚烧对环境、交通安全和人体健康的严重危害,努力在全社会营造“焚烧秸秆害人害己,综合利用利国利民”的浓厚舆论氛围。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性的科普教育,使广大农户家喻户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不是一家一户的小事情,引导教育农民群众转变观念,积极参与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农  业  部
                          环 境 保 护 部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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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不好”不是铁路企业赖帐、地方政府默许的理由
“效益不好”不是铁路企业赖帐、地方政府默许的理由
& &———为沈局和哈局大集体工人追讨历史欠账的抗争行动辩护 & &2016年的头一个月,东北两大铁路局沈阳铁路局和哈尔滨铁路局的大集体工人为争取赖以生存的养老金及其他应得的福利待遇各自团结了起来,并于1月25日这一天分别在吉林省通化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两地同时发起大规模的集会请愿行动。大规模的工人集体行动迫使有关铁路局在主流媒体上公开回应工人诉求,这似乎是自2011年“厂办大集体改革”以来铁路局对大集体工人的首次公开回应,而主流媒体努力传达铁路企业官方回应之余还做了一些像是辩解的解读。(主流媒体对哈尔滨的铁路大集体工人报道较多,沈阳局大集体工人请愿却几乎没有报道,本文将在辩护部分做一些介绍。)& & 国内主流媒体财新网一直关注和报道着铁路工人维权和铁路企业的动向。1月28日财新网做出了题为《上千铁路职工为养老金欠费 围哈尔滨铁路局》的报道,集中转达了哈尔滨铁路局的官方回应,并且从媒体自己立场做了一些解读。纵观那篇报道,哈局的说辞无非是:除了断档八年的社保是交给了保险公司、跟路局无关,大集体企业的其他历史欠账也都不该由他们主办单位分担,让大集体企业自生自灭好了。对于这种既不顾大集体困境的历史成因、又违反政府文件的说法,已经有铁路工人自媒体做出了详细的驳斥(见中国铁路工人联合会的答辩词)。& & 从阶级斗争的舆论甚至政治角度来看,这里最值得注意的是,以第三方姿态出现的、具有广泛公众影响的财新网的解读,却带有为铁路局辩解开脱的意味——这篇财新网报道在评论中将铁路大集体职工追讨历史欠账的斗争与前不久北方各铁路局在职职工抵制降薪的斗争混为一谈,然后引用“业内人士分析”说:“大面积爆发的铁路降薪潮、维权潮,应与当前铁路的经营形势有着密切联系。”紧接着就是用大段的篇幅着重分析了中国铁路总公司的货运量长期萎靡、运输收入骤减、严重的利润亏损、财务状况十分堪忧、资产负债水平恶化,总之就是种种的效益不好。& & &财新网报道铁路工人集体行动的利益动机& & 在评论财新网的这一观点和隐含的推论之前,工人有必要了解一下财新网为什么异乎寻常地热衷着有关铁路的事情。& & 精明的资本财经媒体财新网很早就在关注铁路企业的负面问题。当然,他们并不是关心广大铁路职工们创造、本来应属于广大劳动者共有财产的铁路国有资产的前途,而是时时不忘引用私人资本辩护者的言论敲打铁路企业:“比如可以将中铁总重组为控股公司,全国18个铁路局重组为区域铁路公司,并使其成为法人实体。这样缩短决策链条,以使其对市场的反应更灵活,或可吸引民营资本进入一些支线投资。”(引自:财新网日报道《多铁路局遭遇降薪“维权” 折射中铁总财务困境》引用的财新网专栏作家、北京交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赵坚的言论)& & 财新网近几年来一直鼓吹民营资本(私人资本)进入铁路企业,并取得倾向私人资本的现行统治者的首肯和推动,在去年7月底就有国家五部委推出了“进一步鼓励和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设铁路的实施意见”,并将之作为所谓“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大任务,但至今仍迟迟难以触动铁路的坚冰。那么,利用工人维权行动向铁路国企资本施压,推动私人资本所期待的市场化和私有化、以便能够瓜分铁路国有资产,就成了私人资本喉舌的一剂猛药。就是在近日报道哈尔滨铁路局大集体工人维权行动的上述那篇报道里,财新网也不忘敲打提醒“随着年债券集中到期,中铁总需要填补的资金缺口更大。如果……其他融资渠道无法打开,资产负债水平将继续恶化。”别急,财新网就有“其他融资渠道”——对国有资产垂涎已久的众多私人资本正在排队等候财新网的通知准备进场。& & 但是私人资本真能解救铁路国企官僚资本的困境、给铁路工人带来希望和曙光吗?限于主题这里不能讲得很详细了,笔者将会很快指出财新网等主流媒体对工人维权的报道是借题发挥、转移主题、甚至是为铁路企业辩解和开脱。但这里还可以再稍微扯一下,在铁路之前,私人资本进入国企早就有过好几轮了,东北广大国企和集体企业老工人感受最深,比笔者更有切身体会。第一轮是上世纪90年代末、本世纪初的国企私有化“改制”狂潮,大量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被贱卖甚至白送给各种私人资本家,国企厂长经理摇身变为大老板,许多“民间”的生意人也一夜暴富,工人得到的只有灾难和血泪,东北老工人尤其是重灾区。而在2009年前后又是第N轮国企私有化(之前已经很多轮、数不清了),吉林省通化市钢铁厂工人为抵抗私人资本建龙集团进驻并大幅削减工人利益而爆发大规模罢工运动,私人资本派来的高管被工人群众围堵、打死,轰动全国。没错,如今又是在吉林省通化市,沈阳铁路局大集体工人聚集起来向铁路局要求讨还社保等历史欠账,却又有似曾相识的私人资本的喉舌在利用工人行动向铁路施压,继续推动私人资本进入国企,这是历史在开黑色幽默玩笑吗?
*来源:李伟杰火车司机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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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48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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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虎网友发表于
夏天将至,铁路噪音尤其是火车鸣笛声和道口喇叭声严重地影响到人们的生活、学习和健康。因为这二种噪音是可以人为控制的,所以人们特别期盼能够控制与减轻噪音的污染。但是,当人们向12369南京环保热线与12345南京政府热线投诉,寻求帮助时,得到的答复是出其的一致:南京环保局没有处罚权,南京政府没有管辖权,所以你们应当向上海铁路局反映。南京政府与南京环保局在这个问题上真的就没有话语权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穿越城市居民区、文教区的铁路,因铁路机车运行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当地城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减轻环境噪声污染的规划。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这说明环境噪声的防治首先应当由“当地城市人民政府”组织铁路部门等制定规划,而“铁路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划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地方政府在铁路噪声防治中难道没有话语权吗? 中央11个部委(包括铁道部)共同签署的环发〔号文件《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在第(十三)强化重点城市声环境达标管理中强调:“不达标区噪声削减计划应由城市环保部门会同建设、交通、铁路、民航、工业、公安和文化等部门制定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难道南京市环保局在铁路噪声防治中真的没有话语权吗?是无视百姓痛苦、推诿不作为还是依法行政不是一清二楚吗?
龙虎网友发表于
楼主的发问太给力了,有理有据,环保局发言人这回该没处推了吧?当事人有权到法院控告环保局行政不作为。
龙虎网友发表于
强烈支持!饱受噪音的困扰,却投诉无门!!!
龙虎网友发表于
据悉:上海铁路局早出台了在上海市区禁止火车鸣笛的规定,难道南京人就是次等人吗?是因为上海铁路局在上海吗?那下次南京军区也出台规定遇到紧急情况放弃上海,只保护南京,上海人能干吗?
龙虎网友发表于
这是我摘自华侨路茶坊的一个帖子,09年的,我住在仙林大学城香溪月园小区,与宁芜铁路相距约有1公里,白天还好,可是到了夜晚,火车的鸣笛声可谓是震耳欲聋,而且火车连续不断,不知道南京到芜湖的火车怎么这么多。一些没有公德的火车司机,把火车的喇叭声音延长到七八秒,甚至十几秒,声音狂响,也许火车司机自己有宣泄的快感,可是周边多少人受到影响啊,多少人从梦中惊醒啊。特别是货车居多,喇叭声沉闷、难听,断断续续...。我表弟这次在徐庄软件园买了房子,房子与铁道只有数十米,他整天处于担心之中,对火车噪音能有甚么办法呢??开发商会采取措施吗?有办法向铁路部门反映吗?可否给业主们一个安静的环境,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看的。安静、适宜居住是最最重要的。尤其是对工作累了一天的人们。
龙虎网友发表于
南山客 当前离线
UID199562 帖子41 精华0 积分114 阅读权限10 在线时间16 小时 注册时间 最后登录&&
转载:很有道理的论述,必须引起重视
00:24 | 只看该作者
火车禁鸣,刻不容缓
& && && && && && &------对尽快实现火车禁鸣、解决火车噪音扰民问题的建议
尊敬的东升大哥:
& & 常言道“火车叫声传十里,声声震耳吓死人”。作为一个铁路沿线小区的一个普通市民,今天,我给您致信,希望您及南京的媒体能够为南京数十万深受火车噪音滋扰的市民主持公道,为早日实现火车城区禁鸣、解决火车噪音扰民问题发挥媒体的巨大力量。下面是我的一些看法,请东升大哥指教:
& & 一、火车鸣笛噪音严重影响铁路沿线居民生活
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经过南京市城区的铁路线除了京沪线和宁芜线外,京沪高速铁路也在建中。京沪线经过水关桥、郭家山、小市、中央门、南京站、新庄和尧化门,长约14公里(其中,大桥—南京站,3公里;南京站—尧化门,11公里),共有道口5个;另外,南京西站到南京站,长约6公里。宁芜线经过南京东站、光华门、秦虹小区、武定新村、中华门(南京南站)和长虹路、西善桥,长约30公里,共有道口35个。另外,京沪线的火车流量为16列/小时,昼间鸣笛次数为62次/小时;宁芜线的火车流量为2至4列/小时,昼间鸣笛的次数约为30次/小时,夜间鸣笛次数为73次/小时。鸣笛时最大峰值达100分贝。
现代环境心理学研究证明,一个人如果经常在90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中生活,往往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头痛、头晕、耳鸣、心悸、失眠等现象,重者可引起神经衰弱、血压升高、烦躁、易怒、记忆力减退等症,尤其对患有哮喘、溃疡病或心血管疾病的人影响更大。
临床医学观察发现,噪声还可导致人体器官功能失调。有些人长期生活在75至90分贝的环境中,将会引起听力降低或噪声性耳聋等听力障碍。有的人受噪声影响,易于发生眼疲劳、眼花、眼痛和视物流泪,甚至伤害视觉细胞的敏感性,使视力降低。
还有调查资料显示,生活在吵闹的噪声环境中的儿童,其智力发育比生活在安静环境中的孩子要低20%左右。孕妇接触强噪音可能会引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影响胎儿发育,增加早产率。美国西雅图肿瘤研究所专家最近做了有关噪声致癌的动物试验,发现受噪声干扰的白鼠癌细胞转移率极高,提示人们警惕噪声成为致癌诱因的可能性。事实上,在入住包括湖畔居在内的铁路沿线小区的住户中,已有人对火车噪音不胜其扰,明显感到睡眠质量不高。
& & 二、火车城区鸣笛并非“非鸣不可”
& & 根据铁道部的原有的有关规定,机车通过道口、转弯、或线路上有行人,涉及行车安全,机车司车要鸣笛。但有些火车司机白天鸣笛,晚上也鸣笛,深夜更是肆无忌惮;不管前方有没有道口、有没有没有行人,皆鸣不误。少数有些“素质”的机车司机会以短暂的轻微笛声提示,而有的司机则是超长时间鸣笛,“声不惊人誓不休”,也不管沿线居民受得了受不了。
鉴于铁路运营尤其是机车鸣笛对周围环境产生了严重噪声污染,为了改变铁路运营与环境保护要求不相适应的局面,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曾于二〇〇一年七月十二日颁发了《关于加强铁路噪音污染防治的通知》,明确了解决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的铁路机车鸣笛和指挥作业的高音喇叭噪声污染问题。铁道部也曾发文督促,要求各铁路局在2005年第一季度前制订、实施机车(轨道车)在城区禁止或限制鸣笛办法,为制订全路统一的在城区禁止或限制机车(轨道车)鸣笛办法做好准备。铁路机车(轨道车)在城区禁止或限制鸣笛,这是铁路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实实在在的举措,我们广大居民举双手赞成。2002年上海铁路局根据国家环保总局、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噪音污染防治的通知》精神,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区限制机车鸣笛办法,并已于日起实施。北京、郑州、沈阳、广州、杭州、青岛等地也相继出台相关规定,禁止进入城区的火车乱吼乱叫了。这样看来,禁鸣也不是一件做不到的难事,行不行就看有没有做了。
& & 三、火车城区禁鸣的重要意义
& & 1、火车城区禁鸣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人民安居乐业。试想,一个长期深受火车噪音之扰的市民,如何居得安?居之不安,又如何乐业?火车鸣笛扰民,是影响居民工作生活的不和谐表现,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是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不和谐音符,应该引起省、市两级政府以及铁路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并想方设法、及时加以解决。
& & 2、火车城区禁鸣是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的必然选择。
南京作为六朝古都,城市的发展与变化有目共睹,各小区住宅如雨后春笋,一座座拔地而起。然而,铁路沿线的居民却没有像别的市民那般欣喜,因为火车一直就无视居民的承受力,在城区大叫乱叫。但是要将南京建设成经济集约高效的现代城市、环境优良清洁的绿色城市、人与自然和谐的宜居城市、社会生态健康的文明城市,那就必须彻底治理火车城区噪音污染,还居民一个清静环境;就不能无视数十万城区铁路沿线居民成天生活在一个喧嚣嘈杂的现实;就应重视和解决铁路沿线诸多新建住宅小区噪音污染问题。
我们看到许多有识之士为此不停奔走、省、市两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也为此作了不少工作,省环保厅会同南京市环保局就此进行了全面调研,结果发现城区居民受噪声污染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火车进站、驶经弯道、铁路道口时鸣笛,尤其在夜深人静时对周围居民的影响确实较大;二是南京市环保局对南京火车站站房工程竣工验收时曾经提出,车站楼、西配楼噪声监测点夜间超标;三是铁路沿线住宅小区受到铁路噪声影响。针对存在的这些问题,省环保厅表示,将协助铁路部门和南京市政府采取相关措施。依据噪声污染防治法,铁路部门对噪声污染承担监督管理职责。但铁路部门机构改革后,南京段相关管理权限划归上海铁路局,火车噪声污染防治也全部划归上海铁路局,省环保厅也曾向上海铁路局致函,希望能认真研究南京城区火车鸣笛问题。但时至今日,南京仍未实现火车城区禁鸣,对此,本人认为上海铁路局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省、市有关职能部门作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行政执法主体也应负有相应的行政不作为责任。
在此,本人由衷地希望上海铁路局能够认真贯彻铁道部关于督促机车在城区禁限鸣笛的文件要求、认真贯彻铁道部和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铁路噪声污染防治的通知》精神,也希望省、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能够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切实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地、深入地落实到解决火车噪音扰民的工作之中,更希望广大市民,特别是深受火车噪音困扰的市民也能积极为尽早解决火车噪音扰民问题做出自己的努力。
二〇〇七年五月二十九日
由:侯建 发表于 14:56:15
【民声编辑】您好,所有路径南京的铁路均属于上海铁路局管辖,民声频道目前尚未与外地的职能部门完全对接,只能监督和咨询本地机构,请您直接致电上海铁路局咨询,上海铁路局客服电话:021-。
龙虎网友发表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环发〔号文件《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南京政府与市环保局对铁路部门没有管辖与处罚权,但至少有组织、协调、建议权。环发〔号文件明确指出:“(十九)强化部门协调联动。各级环保、公安、文化、交通、铁路、建设、工业、工商等主管部门应协调配合,加强噪声防治污染。”这句话再次说明环保部门在噪声防治中的主导地位。
  噪声污染不是个人受害而是群体遭灾的事件,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在这个问题上责无旁贷。
龙虎网友发表于
环保部门就是无能
龙虎网友发表于
上海铁路局客服电话:021-,如果简单的一个电话就解决问题了,我打个114就查询到了,还需要劳您尊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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