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15年财政收入07年非农业人口人均年收入多少元?农业人口人均收入多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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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1)目前我国的绝对贫困标准为人年收入683元以下,相对贫困标准为人年收入958元以下。据此标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调研显示,到2006年底,全国农村绝对和低收入贫困人口总数是5700万。扶贫系统建档立的工作对象约为1.07亿人。 如果采用国际上每人每天消费1美元的贫困标准,据测算,我国在此标准下的贫困人口是1.35亿,其中农村人口1.26亿. & 还有一种是按照农村人口的特定比例为标准。如果采取比例法,将农村10%的最低收入人口作为扶贫工作的对象,按农村户籍人口计算,规模是9500万。据有关专家估计,这部分人的收入约占全国农民平均收入的1/3。(2007年**) & 2008年底,全国平均低保标准是人均988元/年。农村低保金按照低保对象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进行发放,2008年全国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差是49元。大城市水平较脯例如上海2010年已涨只400元/月。 & 中国的贫困救急制度依旧不够完善,部分地区由于监管不力造成中产阶级亦能领取甚至官员私自挪用的情况。但是,随着国家扶贫程度的加深,情况将会好转‘ &追问: &绝对贫困的山沟沟里的人是按人数 发放的吗 这么说他们的钱都呗官员挪用了吗 &回答: &目前,中国未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省(自治区)有11个;未建立或全部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县(市、区)有1401个。因此部分地区领取不到最低生活保障金,尤其是西部。但是部分地区已建立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虽不够低保完善,但可以作最基本保障。即使如此,仍有赤贫地区未有国家相关补助资金。 & 另外,国家对赤贫县/村有赤贫补助资金,一般分为两类:一是当地居民生活保障,由当地政府统计、登记人员(按贫困人数发放),再向国家统一申请,由国家审核通过后发放,但国家的直接监管一般只到审核步骤,之后便由当地相关机构负责,这便产生了**现象;二竖家对当地经济扶贫发展,由国务院调查发放,这笔资金一般巨大,**大多发生于这笔资金上,故产生了“赤贫县更贫”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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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衡山全县上下始终坚持贯彻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更加注重转方式调结构,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致使我县城乡居民收入保持稳长增长态势。据住户调查资料结果显示: 2015年上半年衡山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0141.53元,同比增长10.72%。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479.71元,同比增长9.93%;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793.92元,同比增长9.6%。
  一、&城乡居民收入特点
  (一)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稳步增长
  调查数据显示,2015年上半年衡山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41.53元,比上年增长10.72%,呈现出稳步增长态势。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479.71元,比上年增长9.9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93.92元,比上年增长9.6%。详见(表1&)
  (表1)2015年上半年衡山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指&标&名&称
  城乡居民
  城镇住户
  农村住户
  增幅(%)
  增幅(%)
  增幅(%)
  可支配收入
  10141.53
  12479.71
  11352.05
  8793.92
  8023.96
  工资性收入
  4105.04
  6971.85
  6277.63
  2452.77
  2259.71
  经营净收入
  3499.29
  2915.66
  3672.36
  3332.08
  财产净收入
  414.95
  487.46
  373.17
  174.49
  113.87
  转移净收入
  2122.24
  1821.4
  1715.06
  2295.62
  2257.68
    从四大类收入增幅看,呈“三增一平”的格局,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增长稳定,分别增长13.06%和9.7%;财产净收入增幅最高,增长55.79;受整个宏观经济形式的影响,城镇居民人转移净收入同比增长缓慢,为2.4%。从收入结构来看,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最大,分别达到10.25%和34.2%。
  (二)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平稳。2015年上半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2479.71元,同比增长9.93%,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净收入是构成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要部分,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6971.85元,同比增长11.06%,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起到极力拉动作用;人均财产净收入487.46元,增长9.86%,对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也起到重要作用;人均经营净收入3199元,增长9.72%;转移性净收入1821.4元,增长6.2%。
  (三)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呈现平稳增长。上半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8793.92元,同比增长9.6%,财产性净收入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同比增长达113.87%。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2452.77元,同比增长8.54%;人均经营净收入3672.36元,增长10.21%;人均转移净收入2295.62元,增长1.68%。
  二、影响城乡居民收入的因素分析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1、工资性收入增幅较快。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6971.85元,同比增长11.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因素拉动。2014年衡山县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由950元上调为1035元,年增加1020元,涨幅8.9%;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标准,人均年增收3600元,涨幅20.6%。
  2、经营净收入稳定增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199,同比增长9.72%。主要原因是县委、县政府为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努力改善衡山投资经营环境,一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吸引投资;另一方面鼓励、支持、引导各类群体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经营环境日益得到改善。
  3、财产净收入较快增长。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487.46元,同比增长9.86%。主要原因有一是城镇居民投资理财收入增加。随着投资理财方式增多,理财渠道不断扩展,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较快,尤其是2014年下半年以来,股票、基金价格持续上涨,投资收益较大。二是房租收入增长较快。2015上半年年我县城镇居民房屋虚拟租金收入415.88元,比上年增加190.67元。
  4、转移净收入增速较慢。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1821.40元,同比增长6.2%。主要原因是城镇家庭外出寄带回收入的提高。&
  (二)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1、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平稳
  一是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渐转移,二三产业从业人员持续增加,另外由于重点项目的建设,为农村居民提供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不断提高。二是乡村干部教师等福利同步提高。
  2、农村居民家庭经营净收入平稳增长
  一是一产业发展平稳。全市水稻、玉米、蔬菜等主要作物面积稳定、养殖业发展平稳、水产品产量。二是二、三产业持续发展,农村居民第三产业收入不断提升。
  3、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幅度最大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和工业园区建设的快速推进,使得农村土地被大量征用;同时农村经营体制的改革创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国有林场改革的全面铺开、水利改革的纵深推进,促进了我县农民耕地、林地流转收入等方面的财产性收较快增长。
  4、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有所增长
  转移性收入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一是社会保障范围扩大、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60岁以上老人每月60元的补贴对象逐步增多,补贴面不断加大。二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提高。
  三、促进居民收入增长的建议
   (一)&稳定就业形势、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增收渠道
  就业是居民增收的基础。与就业相关的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在全体居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较大。要解决好就业问题,一是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办事审批程序,减少行政收费,对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看好的企业要加强对接,加大扶持力度,促使其不断发展壮大。二是要大力实施就业培训。重点是要全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加强对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的实用技能培训,全力消除“零就业”家庭现象。三是鼓励创业。坚持“非禁即入”的原则,定期发布创业指导目录,大力培育各类创业主体,推进创业平台建设,引导各种生产要素积极创业。
  (二)加大对个体、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 当前私营和个体经济发展中普遍面临店铺租金高、劳动力成本提高和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压力,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小微企业在税收、贷款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不断扶持和加快私营、个体经济的发展,如鼓励大学生创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无息贷款等,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和优惠政策,为私营和个体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拉动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与当地相适应的经济持续发展机制,一是重点扶持柑桔、茶叶、烟叶、中药材和旅游等产业,支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口衔接,做大做强,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居民生存环境,降低生活成本。
  (三)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优惠政策,增加城乡居民的转移性收入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促进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稳步增长的保障性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标准,扩大享受低保补助的范围,努力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水平。二是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上调农村养老金标准,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弱势群体的转移性收入。三是要认真落实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农业保险并实施保费补贴;要加强国家奖励补助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足额到位。
  (四)适当提高公职人员工资标准。
  适当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职工的工资,按照国家
提出的居民收入水平和国民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要求,建立地方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使公职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供稿:衡阳市统计局 贺丽萍]
  [责编:周迅]如何看“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一番”
图片来源:新华社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首次对我国中长期提高人民收入水平提出的重大量化目标,充分体现了民生优先、惠民富民的政策取向,顺应了广大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盼。
  基本指标
  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这一重大目标,体现了“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的基本原则。其基本的测算依据是:以2010年不变价格计算,假定2011年—2020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为7.17%(或7.2%),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年均增长速度同为7.17%(或7.2%),到202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或人均实际收入)就可以翻一番。据此,笔者估算出四个基本指标:
  单量指标Ⅰ。201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为19109元,农村居民人均实际纯收入为5919元。剔除消费价格上涨因素,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预计为38218元,农村居民人均实际纯收入预计为11838元。
  单量指标Ⅱ。2001年—2011年,我国城镇消费价格年均增长率为2.37%(其中2011年为5.3%),农村消费价格年均增长率为3.04%(其中2011年为5.8%)。2012年—2020年,假定我国城乡消费价格年均增长率与2001年—2011年相同,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名义可支配收入预计为49682元,农村居民人均名义纯收入预计为16402元。
  总量指标Ⅰ。2010年,我国城镇人口66978万,农村人口67113万,总人口134091万。2001年—2011年,我国人口年均增长率为0.54%,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为3.69%(其中2011年为3.14%),农村人口年均增长率为-1.90%(其中2011年为-2.17%)。2012年—2020年,假定我国城乡人口年均增长率与2001年—2011年相同,剔除消费价格上涨因素,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实际可支配收入总额估算为亿元(约为36.59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实际纯收入总额估算为65382.4亿元(约为6.54万亿元),两者合计估算为431301亿元(约为43.13万亿元)。
  总量指标Ⅱ。除上述人口增量和城镇化速度因素外,引入2011年—2020年消费价格上涨因素(计算方法同前),按照我国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十年翻一番的要求,2020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名义可支配收入总额估算为亿元(约47.57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名义纯收入估算为90587.5亿元(约9.06万亿元),两者合计估算为亿元(约56.63万亿元)。
  结构特征
  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一番,并不等于我国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基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遵循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和共同信念,笔者认为,在努力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一番重大目标的过程中,不同群体、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居民(或劳动者)的收入增长速度,将具有以下特征:
  其一,低收入群体人均收入增速明显超过中等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人均收入增速明显超过高收入群体。中等收入群体是社会的“稳定器”,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是低、高收入者均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目前,我国低收入群体比重偏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偏小,畸高收入阶层与贫困阶层收入差距过大。根据世界银行提供的数据,我国近年来的基尼系数已超过0.4的“警戒线”,在世界各国中居于高位。因此,我国应持续更快地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显著提高中等收入群体的收入,适度提高高收入群体的合法收入,加速构建“两头小、中间大”的橄榄型收入分配新格局。
  其二,低收入行业人均收入增速显著超过高收入行业。1978年,我国工资最高的行业是地质普查和勘探业,职工年均工资为809元;工资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水利业,职工年均工资为486元,两者的比例为1.66∶1。2011年,我国工资最高的行业是金融业,职工年均工资为81109元;工资最低的行业是农、林、牧、渔业,职工年均工资为19469元,两者的比例扩大到4.17∶1。此外,金融、电力、电信等部分垄断性行业统计外的工资外收入和非货币福利也相当可观。为合理调节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低收入行业人均收入增速显著超过高收入行业势在必行。
  其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明显超过城镇居民。长期以来,农村为城市提供了大量廉价的农副产品、原材料和大批劳动力,广大农民为推进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城市现代化作出了巨大贡献。近些年来,我国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速度加快,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6977元,两者的比例为3.13∶1。为逐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必要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明显超过城镇居民。
  其四,西、中部地区人均收入增速超过东部地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长期实行由沿海到内地的梯度开放战略,使东部地区率先快速发展,人均收入增长迅速。上世纪末,我国开始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中部地区经济发展逐渐加快,人均收入水平明显提高。2011年,东、中、西部地区人均全部年收入分别为29226.04元、19868.19元和19868.03元,三者的比例为1.47∶1∶1。为适当缩小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应使西、中部地区人均收入增速超过东部地区。
  其五,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速明显超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长期以来,我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严重偏低。从2005年起,我国连续8年以10%的平均增幅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目前,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已达1721元。但是,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相同级别(职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比,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仍然明显偏低。为合理缩小退休人员在基本养老金待遇方面存在的差别,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速应明显超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实现路径
  实现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十年翻一番,基本途径是既要做大蛋糕,也要分好蛋糕,还要尽可能地消除导致蛋糕隐性流失与非法攫取蛋糕的条件。
  笔者认为,首要的是应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显著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比如,通过适当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企业提高职工工资提供较大空间;深化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有效调节过高收入;在国家财政支出中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三农”和转移支付所占的比重;多渠道地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完善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将公共资源和国有资本收益重点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压缩并公示“三公”经费支出。
  还应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显著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2000年—2010年,我国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由53.3%降至47.8%(2007年甚至降至39.7%),不仅低于当今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平均比重(50%以上),也低于这些国家在与我国现阶段相似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3000美元阶段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平均比重。提高这一比重的措施,一是持续显著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切实做到企业(或单位)内部不同身份员工同工同酬;二是健全企业工资指导线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逐步形成以劳资双方平等协商为基础、体现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工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三是继续深化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四是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职务消费和补充养老保险。
  此外,还应加强税收征管,严厉打击腐败,规范灰色收入,取缔非法收入。(郭飞 王飞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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