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宪章运动动过程 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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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证080135号1928年底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后,获得了统治的正当性,但合法性的问题并未解决。依据主权在民原则,统治权必须有一个民众授权过程,制宪就是这个授权的重要仪式,任何政权缺乏这个仪式,其合法性都是缺失的。制宪是确立一个新的法律秩序,以确保主权者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及追求幸福权。制宪不是政客的密室活动,也不是某一机构的权力,即使是议会也无制宪权。制宪权只能属于人民,故从起草,修正,定稿,投票决议,每个程序都必须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讨论,这是不可缺失的程序民主。如此才能夯实宪法秩序的合法性基础。所以制宪过程也是一个很长的公意形成过程。•
中国这一百年的宪章运动在日的中国国民党三届二中全会拉开帷幕,此次会议决议立即开展地方自治,训政6年,1935年完成训政,开始宪政。这是确立时间表和路线图。1932年国民党第四届第三次中执委会议决议:交由立法院起草宪法,召开国大,结束党治,还政于民,制宪程序启动1933年1月,孙科任立法院长,组建宪法起草委员会,孙科任委员长,张知本,吴经熊任副委员长,委员会共42人。后张知本辞职,吴经熊任主稿人。2月9日该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国府有意识的主动推动民间及学术界参与到制宪活动中来。4月以孙科在《东方杂志》发表的《《我们需要何种宪法》一文为开端,《东方杂志》推出了“宪法问题专号”,开始了一场中国知识界的宪政大讨论。前后刊载了17篇宪政方面的专文,涉及到了宪政方面的各个领域,如公民权利的保障形式及救济方法,宪法法院和违宪审查,行政审判权及行政法院,国民教育普及与公民教育等,另外还有不少对西方宪政体系的借鉴与研究。值得称道的是,我国当时优秀的法学家在当时就已经洞察到了苏俄宪法的本质,如郑允恭在《欧战后之新宪法》一文中写到:“凡反抗现政府,无论出于劳动民众或无公权之阶级,均严厉扑灭之。是故目前之苏俄,非无产阶级之独裁,而为CP党之独裁”。总之这场宪法大讨论涉及的广度与深度也是我国这一百年唯一的一次公共讨论
吴经熊于日发表其初稿。同时立法院要求各学校,社会团体组会研究讨论宪法。吴版宪草第38条“本章前列各条所称限制人民自由或权利之法律,非为维持公共利益或避免紧急危难所必要者,不得制定之,其超过必要之程度者亦同”,该条遭到东吴大学法律学院教授丘汉平的抨击,于东方杂志刊出,邱文称:“照现行宪草的规定,就是宪法公布之后,中国人的权利保障仍是一个零。例如出版法、危害民国紧急治罪等等都可借口第三十八条之理由而存在!”。以笔者来看,这个指责是没有道理的。宪政乃基于常态政治的制度安排,非常态政治下,如遭遇全面叛乱等紧急状况时,宪政必须有自卫权。列国宪政体系政府都是有紧急处分权。
从日到11月16日,宪法主稿委员会召开了18次会议,以吴经熊宪法版本为底本,参考社会各方意见及张知本草稿,最终于11月16日主稿委员会通过了《中华民国宪法草案初稿草案》,草案对吴稿已有不少修正,诸如领土条款改用列举法,不再以三民主义分章,确定省为中央行政区,取消省民代表制,国民大会闭会期间增设国民委员会等等。
宪法草案初稿草案拟成后,即提交宪法起草委员会讨论。从日到日止,宪法委员会开会11次,初稿逐条讨论,2月23日宪委会修正通过。3月1日立法院将修正后的宪草初稿刊登在《中央日报》,征求国人意见。宪草初稿完成后,宪法起草委员会即告结束。日,孙科另派傅秉常,马寅初等36人成立宪草初稿审查委员会,傅秉常为召集人。审查委员会的工作分两步:1、整理各方意见,如对社会各界的意见书,摘录报刊杂志等的各方评论等进行整理,将采用的意见附于各条款之后以供参考。2、拟具审查修正案,各方意见整理完毕后将初稿进行分组审查,拟具修正案,提交全体审查委员会讨论。审查委员会从6月13日到6月30日开了9次会议,将修正案逐条讨论,重加修正。7月9日,立法院正式将宪法草稿审查修正案公布。    
随后立法院又召开了多次会议,讨论修正案,最后定稿之宪法文件于日,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5月5日国民政府正式公布,因政府无权通过宪法性文件,必须召开全国国民代表大会,经由投票表决后,才能成为正式宪法文件,故只能称宪法草案,史称五五宪草。    宪草分八章,计148条。  1、五五宪草的整体架构:1)权能分离,人民掌握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权,此为政权,由国民大会行使。政府掌握治权,行政,立法,司法,监察,考试,由五院独立行使,彼此制约,平等。2)该宪法仍然混合了总统制和内阁制,总统颁布命令必须由内阁副署,行政院为最高行政机关,内阁对总统负责,总统不兼任行政首脑。五五宪草还有一个特征,总统和行政院虽然对立法院有制约,但对国民大会与监察院毫无制约能力,所以又有超议会特征。整体而言,这部宪草,立法权力超强。混合了当时美国政制与法国政制的特点  2、国民大会与总统任期都为6年,国民大会由总统召集,3年召开一次,会期一个月,经由2/5以上的国大代表同意,也可自行召集临时国民代表大会。  3、总统有权召集临时国民大会会议及五院院长会议总统有权颁布紧急命令,3月内必须交由立法院通过  为什么我们把五五宪草归纳为总统制呢,因为国民大会虽然权力超强,可选举总统和立法院,以及创制功能,但只是3年召集一次。国民大会闭会期间,总统就是最高权力象征。从五院的权力架构安排来看,总统的权力其实很大。是实质上的总统制。    4、增设了过渡条文,过渡条文规定:地方自治未完成的县市,县市长由中央政府任命,全国完成地方自治的省区,没达到半数时,立法院及监察院的委员半数不由国大选举产生,而由立法院及监察院的院长提请总统任命  5、地方制度层面,省长由中央政府任命,任期3年。省设参议会,各县市一人,由县市参议会选举产生。县为地方自治单位,县长和县议员皆由县民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在这里,省实际为中央行政区,执行中央法令,监督地方自治,是中央在地方的行政机关。省参议会为咨议机关,非立法机关。这是为了解决困扰中国百年的藩镇割据问题,以中央和基层两头削弱中间层面的割据能力,也就是虚省。  五五宪草的横向权力架构乃是采取五权分立制衡,纵向权力安排则是采取均权制。既非联邦体制,也非集权制。是中央与县的均权,宪草第五章第二节的一百零四条:凡事务有因地制宜之性质者,划为地方,自治事项属于县。按立法者的意图,当时中国还没有完成地方自治,长期形成的地方藩镇割据,很多地方各自为政,军人掌握地方军权财权和政权,形成半独立局面,妨碍了国家统一。此时提前行宪,为因应时日,故对省做了某种程度的虚化处理。这是一条可欲之路,实乃国家宪政之基础乃在地方之基层自治,直接民主。  
同一时期,中国的地方自治也在由国民政府积极努力的推动。1929年便开始推进,其大致方案如下:甲(生产队)--保(村)--乡镇--县。甲和保都是每户出一户主,组成村民大会,直选甲长和保长以及乡镇代表。乡镇代表选举乡长和乡监察及县议员,审核决算,形成制衡。县议会负责预算,监督等。县长则由全乡直选,必须有50%的乡镇参加,投票率必须达到10%才能有效。地方自治的推进效果并不理想,从设计方案来看似乎很完美,但交通及通信的落后,使地方自治这种直接民主参与方式,成本较高,且现代公民意识的缺失及地方公共财政的匮乏,还有战乱等原因,都使得这场民主技术层面的展开不尽如人意。    
按国民政府的宪政路线图,1935年11月国民党的五全大会决议:1936年召开制宪国民大会,颁布宪法,开始行宪。同年的11月中执委会议决定,日为国民代表大会开会日期。日,国民政府颁布国民大会组织法及国民大会代表选举法。是年,国民政府在全国普选制宪国大代表,当年有17省已经普选完成国大代表的选举,仍然有一部分地区因战争及东北沦陷等原因,还没有选出。因此种种,日国民党中执委常务会议决议延期召集。日中执委第五届三次会议明确决定:日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正式行宪。同年7月7日,伟大的卫国战争爆发,行宪被迫延迟至战后。  
通观这一阶段的中国宪章运动,由国民政府主动发动,五五宪章从起草,修正到最终定稿,都有民间的广泛参与和讨论,符合哈贝马斯的沟通民主,朝野双方形成良性友好的互动。虽因抗战爆发,行宪被迫延迟,但仍然有其深远意义。需要说明的是中国的宪章运动并未因战争而中断,一直在进行。抗战时期的国民参政会及其下属的宪政期成会一直把这场宪章运动往前推进,抗战胜利后的国共谈判,政治协商会议及1947年的行宪,这场横跨18年的中国宪章运动进入巅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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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荐!    
  同年7月7日,伟大的卫国战争爆发,行宪被迫延迟至战后。  ============  日本中断了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苏联趁虚而入。
  谢谢关版的推荐!
  作者:gmmdomc 回复日期: 10:07:54  回复
      同年7月7日,伟大的卫国战争爆发,行宪被迫延迟至战后。    ============    日本中断了中国政治现代化进程,苏联趁虚而入。    --------------  是的,后者内外勾结阻断了这一进程,杜鲁门这个笨蛋没有反应过来,所以才会有朝战越战之败,死了近十万人,才会有导弹架在国门口,终于醒悟过来  才有了后来的联中瓦社,星球大战拖垮苏联,苏东演变,伊阿之战,乃至现在的利比亚中东  有人说老美扶植了萨达姆拉登(对付苏联伊朗),其实只是老美吸取了教训,改变战略,学会了拉一派打一派,少一点自己的伤亡,也不再象二战后那样对苏联式的独裁有幻想(二战前老美基本独自发展,与别国都不太深交,对苏联的了解更少,又有二战的并肩作战的情谊,也想早点休养生息,所以放弃了麦克阿瑟巴顿邱吉尔的进攻性主张)
  可能还得从个人的道德建设讲!五四时人们普遍追求的是个人、清新的解放——不是现在的以傍大款,爆发户为荣——如果是后者那么就是越社会不公越好。
  今天5月5日,特此纪念
  很悲哀的现象!  这么深刻的帖子,关系国家基本结构与合法性的讨论,怎么在天涯形不成有效的点击和评论呢?那些整天认为自己关心社会,仇视不公的人,怎么只知道口水乱碰,不从法理宪章的角度思考今日之中国呢?  很推荐帖主的观察角度,希望更多人来关注宪法!
  今日中国并未实现宪政,而且连一个时间表也没有!甚至连关注这个话题的人都没几个,实在觉得悲哀,无法制精神的国度,言何不公?自己乖乖被奴役也就罢了!
      5.4,向青年朋友们问好!    5.5,纪念马克思诞辰!          
  @土耳其旋转舞者  20:13:27  很悲哀的现象!  这么深刻的帖子,关系国家基本结构与合法性的讨论,怎么在天涯形不成有效的点击和评论呢?那些整天认为自己关心社会,仇视不公的人,怎么只知道口水乱碰,不从法理宪章的角度思考今日之中国呢?  很推荐帖主的观察角度,希望更多人来关注宪法!  -----------------------------  谢谢你!
  在一个普遍结扎计生的国度,现代化是很艰难的。
  书海兄这个帖子很见功力啊。收藏了。非常感谢!    有一句商榷——  开篇第一句为// 1928年底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后,获得了统治的正当性,但合法性的问题并未解决//  这个“正当”何解?难道用暴力消灭了对手,就有了“统治的正当性”?  窃以为中间一句话应当删去,是为“1928年底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后,合法性的问题并未解决。”    或者书海兄另有心解?
  所谓正当性,首先是能建立有效统治,提供秩序和安全,其次,正当性也包括国家伦理,就是说,你的统治是必须基于一种价值规范,这个价值是本国历史传统和普世价值。北洋时期的政治是完全失序的丛林状态,政府已经失去统治的有效性,现实政治已经无法诉诸任何价值规范,国家首要的现实任务便是恢复秩序,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存续等问题,所以无论丛林状态中的何方胜出,新的赢家都将承继国统,建立中央政府,自动获得政治的正当性基础,这是国家理性的第一层次,秩序与安全存续。  当然如果一个政权只停留在第一个层面,这样的政治正当性是禁不起拷问的,现代政治的国家理性还必须是以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中心的政治观,这是国家理性的第二层面。以上两个层面实际上已经构成了现代立宪主义国家的绝对意义上的价值维度。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国民政府的北伐,我认为这场国民革命在本质上是开启宪政法统之辛亥革命的延续,国民政府作为制宪主体对国家及政体形态进行的一次性政治决断----重构共和法统,这些就奠定了国民政府的政治正当性基础。  
  @石地  09:59:53  书海兄这个帖子很见功力啊。收藏了。非常感谢!  有一句商榷——  开篇第一句为// 1928年底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后,获得了统治的正当性,但合法性的问题并未解决//  这个“正当”何解?难道用暴力消灭了对手,就有了“统治的正当性”?  窃以为中间一句话应当删去,是为“1928年底国民政府统一中国后,合法性的问题并未解决。”......  -----------------------------  所谓正当性,首先是能建立有效统治,提供秩序和安全,其次,正当性也包括国家伦理,就是说,你的统治是必须基于一种价值规范,这个价值是本国历史传统和普世价值。北洋时期的政治是完全失序的丛林状态,政府已经失去统治的有效性,现实政治已经无法诉诸任何价值规范,国家首要的现实任务便是恢复秩序,维护国家的安全与存续等问题,所以无论丛林状态中的何方胜出,新的赢家都将承继国统,建立中央政府,自动获得政治的正当性基础,这是国家理性的第一层次,秩序与安全存续。    当然如果一个政权只停留在第一个层面,这样的政治正当性是禁不起拷问的,现代政治的国家理性还必须是以个人自由和权利为中心的政治观,这是国家理性的第二层面。以上两个层面实际上已经构成了现代立宪主义国家的绝对意义上的价值维度。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国民政府的北伐,我认为这场国民革命在本质上是开启宪政法统之辛亥革命的延续,国民政府作为制宪主体对国家及政体形态进行的一次性政治决断----重构共和法统,这些就奠定了国民政府的政治正当性基础。  
  問書海兄好,弟最近在看岳南寫的《南渡北歸》,此書不錯,不知兄留意否?  
  @土耳其旋转舞者  20:13:27  很悲哀的现象!  这么深刻的帖子,关系国家基本结构与合法性的讨论,怎么在天涯形不成有效的点击和评论呢?那些整天认为自己关心社会,仇视不公的人,怎么只知道口水乱碰,不从法理宪章的角度思考今日之中国呢?  很推荐帖主的观察角度,希望更多人来关注宪法!  -----------------------------  以目前的现实来看,宪法有用吗?    那深圳的8万人是怎么被赶出去的?
  党政能不能分开?如果分不开还能谈其它的?我记得我很小的时候倒听到有人提过党政分开,后来都不提了。
  依据主权在民原则,统治权必须有一个民众授权过程,制宪就是这个授权的重要仪式,任何政权缺乏这个仪式,其合法性都是缺失的……制宪权只能属于人民,故从起草,修正,定稿,投票决议,每个程序都必须有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讨论,这是不可缺失的程序民主。……值得称道的是,我国当时优秀的法学家在当时就已经洞察到了苏俄宪法的本质,如郑允恭在《欧战后之新宪法》一文中写到:“凡反抗现政府,无论出于劳动民众或无公权之阶级,均严厉扑灭之。是故目前之苏俄,非无产阶级之独裁,而为CP党之独裁”。总之这场宪法大讨论涉及的广度与深度也是我国这一百年唯一的一次公共讨论      ++++++++++++++++++++++++++++++++++++++++++++++++++    根据楼主以上观点,我们推论一下现政权的全法性会得出什么结论呢?
  @fjlijing  00:13:15  問書海兄好,弟最近在看岳南寫的《南渡北歸》,此書不錯,不知兄留意否?  -----------------------------  fjlijing兄好,这本书还没读过,改天找来一读
  五五宪草是普选国大代表,由国大选举总统和立法院等。这个设计,你认为是威权吗?不是,但在当时条件下,赢得政府控制的,肯定是国民党。因为当时没有一个政党如国民党一样是全国性,其实力扎根到基层县市。当时普选的话,肯定是国民党赢得国大多数  五五宪草的设计者真是天才,一方面也确实在推动民主,推动地方自治,一方面又以民主的方式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避免了宪政政治的一些弊端,如政局不稳等。按这个设计,其它政党要成长壮大起来与国民党抗衡时,可能是20年后的事情,而在这20年里,国民党主导的政府可以有效治理,完成转型。  原本在日召开制宪国大,开始行宪,可惜7月爆发抗战。此后的中国政治就一直在走下坡路。辛亥之后的老袁没找到制度解决方案,反而斥诸帝制来解决冲突,导致秩序崩溃。北洋时期,政府不能形成有效治理,直到国府时期,中国政治才往上提升,到五五宪草颁布,国大普选,政治进入巅峰
  几天未上天涯,谢谢书海兄的回复和答疑。  不过,窃以为书海兄的结论还是下得武断了些。从“二次革命”开始,国民党就将中国现代政治推上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路,其后的“训政”、“制宪”、“政治协商”等等设计,似均未脱出“由主宰者为蒙昧社会建构秩序”的思路。而按照哈耶克的理论(也包括波普等持“社会工程”观点的政治哲学家们),没有一个循序内生的过程,所谓“秩序”一定是要出问题的。国民党之被共产党取代,其实不过是被对手“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而已。  台湾后来从开放党禁到迎来现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才是一个“恢复正当性”的过程吧?      
  作者:石地 回复日期: 21:33:00      KMT與共尙黑有本質不同,什麼“以其治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你忘了共尙黑是怎麼建立、發展與通敵賣國禍國的?  
  楼主油菜花,受教了
  民国的失败归根揭底是政治策略的失败,老蒋虽然将地方军阀主要头目搞到中央去任职,却丝毫没有改变军阀各为其主的局面,没有形成真正的军权统一,别忘了美国是在南北战争军权统一下实行的宪政民主。民国最大的失败就是是混一而非统一。
  @石地  21:33:00  几天未上天涯,谢谢书海兄的回复和答疑。  不过,窃以为书海兄的结论还是下得武断了些。从“二次革命”开始,国民党就将中国现代政治推上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路,其后的“训政”、“制宪”、“政治协商”等等设计,似均未脱出“由主宰者为蒙昧社会建构秩序”的思路。而按照哈耶克的理论(也包括波普等持“社会工程”观点的政治哲学家们),没有一个循序内生的过程,所谓“秩序”一定是要出问题的。国民党之被共产党取代.....  -----------------------------      1、关于2次革命的缘由及辨析,在我的这篇帖子里有说:二次革命的悲壮及袁世凯的罪孽/publicforum/content/no01/1/431922.shtml  2、“国民党就将中国现代政治推上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路”这个论断确实太武断了。实际上藩镇割据自满清长毛之乱后,困扰中国近百年,袁世凯的称帝,是自毁法统,导致中央权威失落,藩镇割据的恶果全部显现,各地武夫互相抢夺地盘,大一点的军阀则抢夺中枢。这是一个很自然的历史逻辑过程。怎么可能是国民党导致,我觉得这个判断太诡异,而且不合逻辑。提出这个论点的首先是袁伟时,后来王怡跟进。这种明显与史实和逻辑相悖的怪论能有这么大市场,确实是大奇观。  3、石地兄说的哈耶克的自由秩序的自发扩散,有个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不是丛林状态,而是建立了规则,基本的安全和秩序能有保障的社会。丛林状态的逻辑就是互相厮杀,直到强者最终胜出。人类历史还从来没有过丛林状态能内生出宪政政治的情况  4、按石地兄的逻辑,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为什么没有内生出自由宪政秩序出来?有些制度比如宪政,对一个从来没有接触过宪政政治的前现代社会而言,必须依赖政府主导,强力置入。宪政不仅仅是思想理念,也是社会的技术治理。  5、蒋介石在大陆时期,其实是一个民主激进分子,对建立宪政太迫切了。从政治学角度看,蒋介石是政治不成熟。在面临强大的军事颠覆运动下,急于行宪。宪政是基于常态政治下的制度安排,实际上这种大规模战争状态,在西方宪政国家都是要戒严,进入紧急状态,甚至政府都要转变为战时体制。如英国在2战时期,连选举都停掉了。  
  谢谢书海兄的细心解答。但仍需商榷如下——    1.袁世凯称帝是1914.12月,“二次革命”之发动是1913.7.书海兄将二次革命之发生归因于袁世凯称帝及更加在后的“军阀抢夺中枢”,时间上是倒果为因了吧?我查看了书海兄的《二次革命的悲壮及袁世凯的罪孽》一帖,虽有“袁世凯以武力逼压国民党系”、“严重违宪”等实例陈述,但这些还不能和“袁世凯称帝”划等号吧?既然书海兄认为“丛林规则下只能靠权威强力置入宪政”,为何不以此诠释袁氏北洋系,而对蒋氏国民党情有独钟呢?兄台自己在那后面的跟帖中,不也认为 “(宋教仁)是孙文逼迫老袁杀的,包括后面老袁做皇帝,都是老孙逼得”吗?这和我的结论——“是国民党的‘二次革命’将中国现代政治推上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道路”——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呢?    2.宪政发展史本身就是一个渐进过程,即使在堪称顺利的美国,从发动独立战争(1775)到费城制宪(1787),也还长达12年;若从英国“大宪章”(1215)到“光荣革命”(1688)更是长达四五百年。书海兄以“辛亥革命”未满两年的时间而指责袁世凯未能踏实行宪,不亦责之过苛、操之过急乎?    3.我不知书海兄对哈耶克的“自由秩序的自发扩散,有个不言而喻的前提条件”,判据何在?可否请兄举证?    4.从上述美英史实可知:所谓“内生”,就是“前现代社会”内部萌生出宪政需求,在若干事件的解决过程中,逐渐发展为宪政思想、主张、社会意识,进而在多元利益主体博弈的过程中成为社会共识。所谓“必须依赖政府主导强力置入宪政”,恐怕不能成立?这种“强力导入”最多只能视为发展酝酿达至某种突变的临界点时的催化剂或曰应急手段而已。接生婆接生与十月怀胎,固然都是新生命诞生之必须,但孰果孰因,不言而喻。那么,以民元时期而论,宪政新生命之关键,是怀胎呢,还是接生?    5.我极认同书海兄所说的“宪政不仅仅是思想理念,也是社会的技术治理。”但正因为此,技术的落实便既有理念的设计也需有机制的保障,还有操作者的合格。这就正好涉及书海兄提出的“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为什么没有内生出自由宪政秩序出来”,这是一个大问题,恐非我能详答。但书海兄不要忘了,这个长达几千年的历史中,绝大多数时段并非“丛林状态”,而是“一家独大”的“有序状态”,只不过这个“序”是以私家天下视为核心利益、当然前提而建立起来的,是以权力的横行无忌、权利的几近于无的“绝对大一统”来加以保障的。既无多元,何来博弈?既无博弈,谁盼规则?既无规则之需求,何来规则之建立?这三个推断,可作为我对书海兄此问的一个最简略(当然也很粗陋)的回答。    宪政中国,千呼万唤出不来,各种因由,既是历史谜团,也是国族悲剧。书海兄有论及此,即可视为打破迷局、杜绝悲剧的万千尝试之一种。不揣粗陋聊陈己见,意在推进切磋而已。不当之处,还请书海兄批评  
  1、我说老袁称帝是孙文逼的,这是对启蒙派紊乱的历史观的调侃和讽刺。因为他们的逻辑太荒谬了。  2、我表达的是:袁世凯称帝是导致日后军阀混战的直接原因,撕破了藩镇割据这种事实存在的面纱。一个历史悠久的皇室,因时间积淀的权威,可以对藩镇各方有所制约,而对一个新国家而言,政府应该是做这个新国家法统的守护神,假以时日,形成制度演进的路劲依赖。袁世凯的自毁法统,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中国陷入丛林状态  3、我没有认为“丛林规则下只能靠权威强力置入宪政”,我表达的是,丛林状态下的逻辑是武力争战,强者胜出。只有结束这种丛林状态,恢复基本的秩序之后,政府强力置入宪政才有可能,宪政的前提是秩序。从北伐结束军阀混战局面到国民政府的宪政路线图,这是一个很完整的历史逻辑  4、我觉得很奇怪,我怎么可能会认为2次革命是袁世凯称帝引起?那篇文章已经把2次革命爆发的前因后果都说得很明白  5、2次革命本质上是老袁的削藩之战,战争的起因是老袁逼迫。我针对的是那群启蒙派对历史黑白的颠倒,他们很荒谬的认为,2次革命是国民党挑起,说国民党破坏宪政。那么我就在他们的宪政的价值判断体系内来辨析历史是非。很简单的说就是:在价值判断层面,肯定是袁世凯错了,在事实判断层面,袁世凯之作为无所谓对错。政治手段讲的是有效,削藩之后,老袁拿到最好的牌,却打出最臭的牌,造成日后军阀混战,这种历史罪责无论如何都逃不掉。启蒙派颠倒是非,认为日后军阀混战是2次革命造成,我真的非常非常奇怪,这个逻辑是怎么证成的?  6、哈耶克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的自由是法治下的自由。这个法治由谁来提供?难道丛林状态下能生出法治?所有的讨论都回到霍布斯的原点,结束丛林状态后才能谈对利维坦的限制。  7、从世界宪政政治的发展来看,宪政的最初起源是少数几个西欧国家,如荷兰英国在政治试错过程中产生,形成稳定的制度体系后,才被其它国家效仿,学习。这个学习过程,无论是自下而上的革命产生的新政府,还是自上而下的改革政府,都是由政府主导,强力置入,无论法国,美国,德国,日本,还是后来的国家如中华民国,韩国等等  
  @石地  10:50:52  谢谢书海兄的细心解答。但仍需商榷如下——  1.袁世凯称帝是1914.12月,“二次革命”之发动是1913.7.书海兄将二次革命之发生归因于袁世凯称帝及更加在后的“军阀抢夺中枢”,时间上是倒果为因了吧?我查看了书海兄的《二次革命的悲壮及袁世凯的罪孽》一帖,虽有“袁世凯以武力逼压国民党系”、“严重违宪”等实例陈述,但这些还不能和“袁世凯称帝”划等号吧?既然书海兄认为“丛林规则下只能靠权威强力置入宪...........  -----------------------------  谢谢石地兄的回复!     1、我说老袁称帝是孙文逼的,这是对启蒙派紊乱的历史观的调侃和讽刺。因为他们的逻辑太荒谬了。    2、我表达的是:袁世凯称帝是导致日后军阀混战的直接原因,撕破了藩镇割据这种事实存在的面纱。一个历史悠久的皇室,因时间积淀的权威,可以对藩镇各方有所制约,而对一个新国家而言,政府应该是做这个新国家法统的守护神,假以时日,形成制度演进的路劲依赖。袁世凯的自毁法统,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中国陷入丛林状态    3、我没有认为“丛林规则下只能靠权威强力置入宪政”,我表达的是,丛林状态下的逻辑是武力争战,强者胜出。只有结束这种丛林状态,恢复基本的秩序之后,政府强力置入宪政才有可能,宪政的前提是秩序。从北伐结束军阀混战局面到国民政府的宪政路线图,这是一个很完整的历史逻辑    4、我觉得很奇怪,我怎么可能会认为2次革命是袁世凯称帝引起?那篇文章已经把2次革命爆发的前因后果都说得很明白    5、2次革命本质上是老袁的削藩之战,战争的起因是老袁逼迫。我针对的是那群启蒙派对历史黑白的颠倒,他们很荒谬的认为,2次革命是国民党挑起,说国民党破坏宪政。那么我就在他们的宪政的价值判断体系内来辨析历史是非。很简单的说就是:在价值判断层面,肯定是袁世凯错了,在事实判断层面,袁世凯之作为无所谓对错。政治手段讲的是有效,削藩之后,老袁拿到最好的牌,却打出最臭的牌,造成日后军阀混战,这种历史罪责无论如何都逃不掉。启蒙派颠倒是非,认为日后军阀混战是2次革命造成,我真的非常非常奇怪,这个逻辑是怎么证成的?    6、哈耶克不是无政府主义者,他的自由是法治下的自由。这个法治由谁来提供?难道丛林状态下能生出法治?所有的讨论都回到霍布斯的原点,结束丛林状态后才能谈对利维坦的限制。    7、从世界宪政政治的发展来看,宪政的最初起源是少数几个西欧国家,如荷兰英国在政治试错过程中产生,形成稳定的制度体系后,才被其它国家效仿,学习。这个学习过程,无论是自下而上的革命产生的新政府,还是自上而下的改革政府,都是由政府主导,强力置入,无论法国,美国,德国,日本,还是后来的国家如中华民国,韩国等等  
  作者:书海飘香2 回复日期: 13:40:08  回复
      今天5月5日,特此纪念   作者:土耳其旋转舞者 回复日期: 20:13:27  回复
      很悲哀的现象!    这么深刻的帖子,关系国家基本结构与合法性的讨论,怎么在天涯形不成有效的点击和评论呢?那些整天认为自己关心社会,仇视不公的人,怎么只知道口水乱碰,不从法理宪章的角度思考今日之中国呢?    很推荐帖主的观察角度,希望更多人来关注宪法!  ==============================================================  学习了,谢谢!  现在还不如75年前,可悲!
  日国民党中央党部通令:丁、宪政问题之讨论,第三条,言论范围:凡反对宪政及违反三民主义而曲解宪政之言论,自应在取缔之列。本党党员,今后尤不可违背本党既定政策,发表反对宪政之言论。本博备注:所谓既定政策,即国民党的行宪决定。  
  好文,谢谢!  天涯茶舍QQ群欢迎您!
  書海兄的論述很到位了  很多人受共尚黑的歷史觀影響,導致對於一些問題想當然。    當年有足夠資格恢復秩序的,也只有KMT,要不是袁世凱一再打出臭牌的話,當然,不是說KMT沒有小算盤,只是除了KMT之外的政治或軍事勢力,只有小算盤而沒有對國家的憲政有規劃。  
  谢谢书海兄的应答!但商榷还需继续进行下去——    1.书海兄的1、4两点,似在回收自己在那个帖子里的跟帖?也或许是我拜读时细心揣摩不够,没有连带理解。不论。    2.书海兄说“袁世凯称帝是导致日后军阀混战的直接原因,撕破了藩镇割据这种事实存在的面纱”,此话有两处立足未稳:清末的中央政府失去权威,是庚子之变的后遗症,“东南互保”即是那个事变的产物,“联省自治”更是1919以后的谭延闿、梁启超所倡,遂成为地方军阀对抗中央、割地自保的口实。此一乱局,与袁世凯何干?此其一。其二:洪宪闹剧和张勋复辟之后,中央权威才进一步削弱,这些都是“二次革命”之后的事情,个中因由极其复杂,但仅就时间这一点来看,就不能说是“二次革命”的发动理由。退一万步说,就算“袁世凯的自毁法统,打开了潘多拉魔盒”,那也是“二次革命”在先,是它导致了袁的“自毁法统”,袁氏之责最多是使乱局愈演愈烈。书海兄不能倒果为因。  袁世凯以“临时大总统”之职而进行的“借款”、“换督”或有失当,但并不就是国民党暴力搅局重新洗牌的理由。国民党对未臻完善之局、犯规出格之举的制约竟然是推翻打倒,恐怕这才是“自毁法统”之肇始滥觞吧?  我们不妨打个比方:如果双方对弈之际对手“拔招”(就是悔棋),而另一棋手为此即要求重开比赛甚至掀翻棋枰,试问:谁该对棋赛的中断负主要责任?  (另,书海兄用“藩镇割据”论民初局面,似显牵强,存疑。)    3.对书海兄的修正表述,即“丛林状态下的逻辑是武力争战,强者胜出。只有结束这种丛林状态,恢复基本的秩序之后,政府强力置入宪政才有可能,宪政的前提是秩序。”我认同前一半,但质疑后一半。因为后一半不过是对书海兄原有表述的重复而已,并没有回答我上次跟帖中第4点的驳论。虽然“从北伐结束军阀混战局面到国民政府的宪政路线图,这是一个很完整的历史逻辑”此说或可成立(“历史逻辑”何意?不解。不知是不是“一个合理的历史进程”更为准确?),但和我们此次讨论的出发点已经无关了——我们讨论的是国民党在现代中国政治中率先动武是否正当。    4.从前述辨析来看,“认为日后军阀混战是2次革命造成”,为什么不成立,我也“真的非常非常奇怪”:))书海兄说“2次革命本质上是老袁的削藩之战,战争的起因是老袁逼迫”,显失公平,这就好像说掀翻棋枰的责任该由悔棋拔招的棋手负责一样。袁伟时等人的观点当然也可商榷,但书海兄所举各例并不能支持自己的结论,说“启蒙派对历史黑白的颠倒”,未免轻率。兹将李大苗《》一文转载于后,供书海兄参考。  我以为,民初之局面成因复杂,而在大陆共和国时期对此局面之论断、阐释几近歪曲,袁伟时等人从还原事实入手提出新见,是史家本分。书海兄要驳倒对手,恐怕首先得在上述第2点上立得住脚才行。    5.书海兄第6、7两点,所论空疏,似不足以回应我前次跟帖的4、5两点。尚祈明示:宪政中国于民初之局的要务,究竟是“怀胎”,还是“分娩”?  其实,我之所以要就此一问题与书海兄仔细切磋,就在于这个“怀胎,还是分娩”实在是太值得讨论的首要问题。如果我们认为宪政前提已经成立,自然就该按书海兄所说的“政府主导,强力置入”着手;否则,还是耐心等候、促进多元力量的生长壮大及其相互博弈成为必须,再来谈谁来主导、怎么置入吧。  胎儿都没成型,就来呼唤接生婆,错倒是没错,就是没用,还可能导致乱局——“接生婆”用弄虚作假跳大神来向急于要孩子的人们交差,我们可是见识得太多了!  当然,就我们这次讨论来说,这是题外话了。       
  李大苗:立宪毁于背叛    (一)(分节编号是我加的,因跟帖太长之故。特此说明)       日, 清廷发布派遣大臣出国考察政治的上谕,晚清的立宪作业由是启动。相见成趣的是,此日孙文自欧洲去日本的海船上,两天后抵达横滨,着手协调派系组建“同盟 会”,革命党人开始新一轮暴力政治运作。从时间逻辑上看,革命党人这个动作是对满清政治改革的直觉反应,两个月后吴樾北京车站谋刺出洋考察的“五大臣”, 可以证实这个猜想。效果上看,革命党人的暴力与立宪动向共进退,或者,至少相互刺激。而这个时间逻辑关系,与革命暴力促进立宪的惯有说法颇有差异。           道理愈争愈明。出洋考察政治,当权者这一做派将政治改革推到公开议论的程式上来。一年后,清廷颁布“预备仿行立宪”的告示,&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 “大权”“庶政”之分,意在“抓大放小”,虽仍是中央权重,但让与地方分权。但这并非是最重要的,因为,“公诸舆论”就是公开争论,允许“公诸舆论”,就 是许可民众向朝廷摆事实讲道理。“公诸”的用词更值得注意,诉诸舆论评议,对专制国家来讲,另一个术语就是戈尔巴乔夫的“公开性”。在操作层面上,开“报 禁”、结政党就是“公诸舆论”应有要义。就逻辑关系,以舆论议国政,求的当然是“理”,“理”当然就比“权”大,既然是论理,就不会有先验之“理”,而是 拿事实辩道理,即,以现世之实求国政之是。           但 立宪仍不能呼之欲出。新制度据于新思想,新思想存于新话语,这已在不同部分有述,在此不冗言。相对“独裁”,“宪政”是泾渭分明的概念,是立场的选择。 然,一俟“立宪”,就是设定规矩,构建权限的政治设计的议题。以帝国为看,德意志宪法与德意志建国同步,即使俾斯麦恩威并施,软硬交加,也是权者间讨价还 价的协商与妥协;日本的帝国宪法,哪怕最终是少数精英专断密谋而成,毕竟也经历了十多年“私拟宪法”的公议公论过程,有各层人士与利益团体的申张和辩议。 所以,在中国,在“立宪”之前应该有一“议宪”阶段,各个阶层,不同团体申诉自己的利益之外,按照自己的想象或要求,编制自己觉得应然的宪法,经由社会公 开审议。倘若“立宪”的决取还在朝廷的话,那么,“议宪”则全然由民间自为。           但,中国却走了另一条道路。1906年9月 颁布“准备仿行立宪”上谕,并没有带来热热闹闹的“议宪”民间运动,能让史家拿来称道的,大致是“自治”活动,背后多为官僚推动或默许,展示“宪政”楼花 的样板间。或许因为这个原因,使得“立宪”避开了“议宪”这开智进程,步入地方自治的直行道。所谓“直行道”,是相对日本政制嬗变而言。日本政制之变,首 开于“废藩置县”,废除封建藩制的同时,取消了地方治权,实行全面的中央集权制度。日本的这个制度选择,与那个时代世界潮流不符,某种程度上看起来像是大 革命制造的法国制式,可与后来作为自己老师的德国所保持的地方自治相背。在国家政制建设上,日本走了一条之字形的弯路。       
  (二)    清末立宪运动以地方自治开步,直迈政治分权之路,切中宪政制度的另一个要点。其时,日本反思其教训,已经开始逐渐复置地方自治。日本维新之路的成功,可资直 接受益,其错谬和教训,可间接例为参考,这是后发者的某些好处。然而,清末“地方自治”运动中,最真切且最得当的,并不是借于日本的经验,是对上海万国租 界的观察与体会。日,上海绅商们成立上海城厢内外总工程局。这并非是如今概念下的“工程局”,是模仿万国租界“工部局”的称谓。“工部局”,又是曲用清政府“工部”名称,而着实却是城市的行政管理机构。           上海这一景致,值得垒字。与其他地方不同,上海的“自治”不仅是其民间自发性,更是其“总工程局”本身就是受控于公议的执行机关,直接向城市居民提供各种公 共物品。这些公共品包括卫生、教育、环境、道路交通、治安等等,整体性地搭建起政制概念下的现代城市自治框架。绅商以纳捐资格参与并主导自治,决定了“纳 税人自治”的性质,从另一个方向表现“无代议,不纳税”的正当主张。比袁世凯在天津花样化的“地方自治”,上海的自治向居民提供城市必须的公共物品,使得 居民向市民的身份转变有了物质条件准备。更不能忽视的是,民间自发性质决定了,没有绝对人物可以肆意专权。与政的绅商们一开始就老道地入境于妥协与合作, 张扬起自由社会的“契约精神”。           1908年7月, 清廷颁布《各省谘议局章程》和《议员选举章程》,限令各省一年内完成咨议局建设和议员选举。“咨议局”,从其名称可知,在制度设计上,是督抚的“咨议”机 关,官制《章程》中所申“采取舆论之地,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也并非立法和监督机构,更非“地方自治”的权力机关。清廷的政治设计者和 决定者所不知的要害是,这样的政制设计恰恰是日本“地方自治”正在左右为难,进退失据的困境所在。那时日本“地方自治”之所以处于热议,并非社会共识,而 是激烈争论。真否为“地方自治”,最瞩目的就是地方行政长官是上级派出还是民选。只要是民选,毫无疑义,就会弱化,以致不能中央集权。           咨议局的设计本意,就是为督抚陪衬参议机关,以缓和地方民众利益与中央政治的冲突。从机制的权术上,也可以制约封疆大吏坐大,又可开通渠道将民意送达天听, 以使得中央监督地方政治。这个立意忘却,或者根本不知的是,只要是民选的,或者退一步说,只不要是钦定的,就必定不为官府所左右,而且以其正当性和民意 性,胆于对抗派驻地方官员。这个权力机制就是“制衡”;一事不容二权,就会必争事权;凡事必须确权,就必然界定责任;如何担当责任,就必须事先设立规则; 如此规则关乎治政,所以,立起的规则就是宪政之法。这样,“自治”必然导致“宪政”。其实,在宪法的学理上,“自治”本身也就是“宪政”。         
  (五)     这 样,革命最初的模样,不仅是“宪政”的,还是“民主”的。《鄂州约法》的制定,有革命党人,议会党人,也还有起义反正的文武官僚,各方利益和意愿都能得到 平衡,实现的是“共和”,避开的是“独裁”。思想意境之高,可堪为各省楷模,还可用作南北政治磋商的模板,以致最终升级为《宪法》。“宪政”、“民主”、 “共和”,中国现代政治的胚体,在其刚刚形成的时候,就受精于现代思想,结成第一颗种子。在这幅形象里,如今我们仍在期待的那些,在那一时刻,有着全部的 可能。           共和的原则,民主的方法,宪政的理念,这一切,以孙文抵达上海那一刻开始,遭到革命党人的全面的背叛。“各省都督代表联合会”中多有各省咨议局议员或咨议局委托代 表,但在革命党人的枪杆子威慑下,这个联合会宣布解散自己,并宣布新成立的“参议会”只能由各省都督派员,不得由各省咨议局的代表出任。这个在枪杆子胁迫 下的政治决议,孙文、黄兴、宋教仁及陈其美等的狂妄作为,是对共和原则的背叛,是对民主的强暴,对宪政理念的践踏。这些人的政略是:在我的地盘,就得我说 了算,在我的枪杆子下,我就是老大。此招得手,孙文等以为经验,然后力迫袁世凯立都南京投网就范。日后,北京演出一场兵乱将其荡然,袁世凯分明读出这些背 叛者的处心。           倘若说暴力反抗并推翻专制就是革命的话,此时,革命党人已经抹去了革命本意,他们要实行,也开始实行的是暴力政治,暴力镇压和驱逐当日的盟友,不是暴力从清廷 那夺权,而是暴力恫吓和排斥盟友,只由自己掌权,简言之,就是暴政。自暴政一开始,议会党人就以与坚决的谴责和反抗。不助纣为虐,这是他们正直的选择,哪 怕革命党人对同党或对手的杀戒已开,江苏、湖北的议会党人仍面不改色,义正词严,坚定抨击这些倒行逆施,明确指向乱世祸首孙文。           其时,南北两立还未融合,国民尚待清室退位,面对专制意义的革命还未完成,国家甚至犹有分裂的危险。即使这样,革命党人都不惜剪灭自己的同盟者。明知自己远 弱于北方军事和政治集团的强势,也不容持有政治异见同盟者站在身边,哪怕在政治博弈中输得一塌糊涂。直到自己成为千夫所指的流氓,连自己的党人都怀疑是否 无赖,险为孤家寡人的孙文不得不彻底交牌,想额外得到的一个也没拿到之外,下三滥的手法,把中国政治舞台搅到只剩下两个痞子的流氓对局,而且,袁世凯应牌 上吟吟后手,大势上还悠悠撤军,老道地赢得众望所归,道德上和民意上的,把革命党人生生坐死。       
  中间的(三)、(四)不知何故贴不上来。只好给个链接。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xhbn/ztfy/two/362.html
  无论国民党怎么做,袁世凯总是要削藩的,事实上二次革命是袁世凯在宋案后不知收敛还步步进逼的结果。削藩本身是当时建设近代中国的必需,但问题是在什么样的理念下来削藩?更或者是在削藩取得成效后将中国带往何处去?恰恰是在这个问题上袁世凯犯了永难救赎的大错。我早就说过,历史发展并不是直线式的,不是有一就有二,有二就有三,袁世凯在平定二次革命后已经掌控大好局面,如果他真能开公道,行宪政,那他真的成为中国之华盛顿也未可说,而实际上,反是由于他的倒行逆施开启护国战争之乱局。当然我也不认为他就得对他身后的民国混战负责,那个时候,宪政体制表面上已经复辟,然而各路军头照样争战不休,这正体现了中国历史上强者为王的一贯逻辑。而要结束这种逻辑,则唯有在具有真正民主理念的政党凝聚力量,削平军阀,结束丛林状态,注入和平竞争之理念后方有可能,而近代能承担起这一责任者唯有国民党。
  @石地  09:05:31  谢谢书海兄的应答!但商榷还需继续进行下去——  1.书海兄的1、4两点,似在回收自己在那个帖子里的跟帖?也或许是我拜读时细心揣摩不够,没有连带理解。不论。  2.书海兄说“袁世凯称帝是导致日后军阀混战的直接原因,撕破了藩镇割据这种事实存在的面纱”,此话有两处立足未稳:清末的中央政府失去权威,是庚子之变的后遗症,“东南互保”即是那个事变的产物,“联省自治”更是1919以后的谭延闿、梁启超所倡,遂成为...........  -----------------------------  谢谢石地兄的回复!  1、关于二次革命的前因后果,在二次革命的悲壮及袁世凯的罪孽/publicforum/content/no01/1/431922.shtml一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袁世凯违宪在先,国民党极尽和平途径之可能,然袁世凯断绝了所有的和平通道,率先动武,进攻南方国民党,导致抵抗运动爆发。无论从价值判断或事实判断都得不出是国民党要掀盘子或暴力搅局的结论。对方违宪,还动用武力进攻你,国民党是抵抗袁世凯的内乱,怎么责任反而是国民党承担呢?石地兄能否呈现你的史料来证成你的这个逻辑如何?  2、从国民党武力抵抗袁世凯的违宪暴力内乱又如何得出导致袁世凯称帝自毁法统的逻辑来?石地兄的逻辑能否详细论证一下?    其它先暂且不论,把上面这两个逻辑详细论证后,我们再进一步辨析
  记号!100年后再来看这篇文章!
  有很好史料的文章。    说说自己对民国宪草的想法。      1,县级自治几乎没有搞成,或者是没办法搞,或者被本地豪强掌握,串通。还不如派出官吏,迅速强化地方政权。    2,省级派出没有民主,为了照顾军阀割据实力,最后还是不得不把那个原来的当地军阀委任到那里,没有民主制约,说是省级是中央的派出机构,但实际上还是军阀割据。    只此两条就足够造成民国的五五宪草与实际严重脱节,无法形成强大的国家动员力来,无法迅速整合中国。      解决方法是有的,省级和县级都是派出官吏,但都接受当地人民在任期末的留罢投票,让民众决定官员以后是否可以继续当官。这就足够打开了民主权利,迅速推进法制。县级留罢投票的后面是省级留罢投票,省级留罢投票的后面是中央政府级别的留罢投票,然后是立法院等。    当时的情况举办选举,几乎不可能,但老百姓依靠发生的事情来判断官员是否应该继续为官还是可以做到的,就不在乎当时民众的文化程度和政治素质,不在乎交通社会条件情况。      因为官吏是派出的,那么必然是选拔任命制度,就和中国古代的考试制度结合上了,因为人民可以用选票留罢,又和弹劾权挂上了勾。    这足够解决清朝的问题,足够解决北洋政府的问题,也足够解决民国政府的问题。    按此方针,改造民国的五权宪法,其他的可以还照五五宪草来改造,中国才有可能在民国就稳定下来,不至于到今天。
  比如省级军阀,如果当地的人民用投票决定他不能留任,这怨不得中央政府。如果能留任,那么中央政府是可以把他调任到其他省任职的,不像现在这样,山西军阀阎锡山就一定是山西的省政府首脑,反正又不能对他实行民主,每次只好都委任他为山西首脑,于是他就一直是山西的首脑。他当初可是和蒋介石打过中原大战的。阎锡山和中央政府是个什么关系就可想而知。    县级用委任来的官员,任期末也接受当地人民的留罢投票决定以后是否还可以当官,避免政权被本地豪绅掌握,从而迅速民主法制强化地方基层政权。  
  以日本的情况,日本的迅速强大,在于迅速消灭了军阀割据,全面实行中央集权。毫无疑问,日本的做法是正确的。清末的中国,北洋和民国竟然反其道而行之,从而几十年灾难不断。    那么如何调和这种中央集权和民主法制的矛盾,唯一的办法只能是派出官吏,任期末接受人民的留罢投票,层层次年上推,推进到中央政府,然后再次从基层政权开始换届循环,民主法制立刻就可以搞,就看能不能结合历史,结合现状,不能硬套,不能太理想化。  
  中央集权和民主法制毫不矛盾。选拔任命,派出官员,然后接受当地民众的任期末留罢投票,决定他以后的仕途是否能延续,是否能调任和升迁。    中国自古的考试权,和弹劾权就在民主社会找到了用处,其他的三权照旧和所谓的全能分开都应该以此为原则重新设置,否则终究流于理想化。
  顶学术性很强的文章.
  发现国民党可以运用的时间太短了。辛亥革命成果为袁世凯取得以后,接着二次革命失利,经过护国护法战争以后,到了28年从形式上统一中国。由于各地军阀不服中央,导致中原大战。苏维埃政权在江西建国后又五次围剿,没过几年日本侵华,抗战惨胜,内战又起。几乎没有多少和平发展的机会。但是,在这个与时间赛跑的过程中经济方面还是创造了黄金十年,立法方面制定了五五宪草。平心而论已经很不容易了。至于宪政设计与社会脱节问题,是中国两千年封建运转体系未能与之合拍。这个磨合时期应该不是短时间能解决的,然而,宪政的设计虽然在与时间的赛跑中最后输掉了(这么短的时间已经很努力了),五五宪草的启示意义还是很伟大的。
  @飞雪莽原    同意您说的,确实挺不容易的。争分夺秒的建政和稳定,一般来说都和迅速整合中央集权有关,苏俄的迅速整合就不提了,我们可以认为日本就是消灭封建割据,整合中央集权过程中迅速完成了君主立宪,大政改革和国家崛起。    从55宪草中,本人看到了其用心良苦,也试图整合中央集权,但有些书生化了。  例如县级自治并不符合中国当时的现状,省级任命也没有切中消弱军阀的要点。    中国绝对应该选拔任命,迅速强化地方政权。    这样的任命并不和民主矛盾,因为可以让人民在任期末搞留罢投票,然后决定其是否可以延续仕途。如果这种留罢投票层层次年上推,那么就可以推进到用民意基础消弱军阀的作用,推进到中央政府级别就完成了全国的民主建政。    因为有人民的留罢投票在,且不时被本地恶霸把握地方政权,那么必然对腐败的抑制作用很大,人心所向,地方政权高效率,形成基层强大的民众动员力,类似日本的现代兵役制度就得以实行,和日本血战的时候就会打得漂亮的多,抗战胜利后,也不会输给另外的武装夺权集团。      
  作者:田崇善 回复日期: 11:39:04  回复
      可能还得从个人的道德建设讲!五四时人们普遍追求的是个人、清新的解放——不是现在的以傍大款,爆发户为荣——如果是后者那么就是越社会不公越好。      ..........................................................  
傍大款和爆发户,不值得指责,这属于个人的追求,但要命的是,现在以傍大官、靠公务员为荣,这才是。。。。。
  相比较与另外的武装夺权集团,外派来的武装工作队进行基层动员,县长都是选拔任命来的,更别说省长,而且这些官吏是流动的,流官郡县制,土改对错不说,土改实际上是强化基层动员力。相比之下,谁更有效地强化了基层政权和整合了中央集权就是不言而喻的
  这个武装夺权集团很明显地没有军阀割据问题。基层动员力超强,它一旦获得可靠的武器装备补给,取胜几乎没有悬念。    而搞宪政55宪草的一方。这个宪草,并没有对迅速消灭军阀和强化基层动员力有任何大的帮助,同样有武器补给和兵员来源,胜负还是此消彼长的。
  抗战时期的国民参政会及其下属的宪政期成会一直把这场宪章运动往前推进,抗战胜利后的国共谈判,政治协商会议及1947年的行宪,这场横跨18年的中国宪章运动进入绝境。  
  满清阻断了中国资本主义进程,日本人又阻断了中国的宪政进程,莫非上帝真是和中国有仇。
  @明朝亡天下    上帝给中国的任务是,把秦汉以来的中央集权流官郡县制,直接进化为中华民主郡县制,异地为官,选拔任命,人民留罢投票,后代子孙不效,就是想不到这点,于是不断吃苦头,王朝不断循环崩溃,到了近代,试图民主也不断被打断,实行不了。  
  感謝書海兄和舞樹人兄等的高見,黑孫流行,諸君非常難得。    上面舞樹人兄說得很對,依王寵惠先生的解讀,孫文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最根本的就是分縣自治的精神,或者說就是民主共和的郡縣制。但是即便最成功的四七年版憲法,在這個問題上也是妥協了的。除了長年戰亂,另一個問題就是,國民黨的訓政,不是黨訓人民,人民也訓國民黨,當時也有其它政黨或政治團體,媒體也很活躍,國民黨不是一黨制憲,孫文主義到最後縂要有因革損益,所以我們四七年最後看到的,是一部中央地方均權的憲法。爲了制憲成功,蔣中正説服國民黨的代表,對孫文學説作了很多妥協了的,這裡面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當時的局勢因素,只剩三黨制憲,不能再流產,不然政治上就完全失敗了。    另外關於基層動員力和國共戰爭的勝負問題,我不認爲主要是動員能力的原因,還是有很多民衆支持國府(那麽多跟隨國府國軍的難民呢),主要的原因是火力不夠,國軍當時缺乏彈藥,而共軍有武器支持,尤其是沙皇和東北兵工廠武裝起來的炮兵,國軍70%的傷亡都是大口徑火砲造成的,動員再多的人,只能添加傷亡,除非關内有較大規模的軍工企業才行。胡适之先生當時就講過,那純粹是一場軍事上的失敗。
  08**就是好东西
  @LibrePourpre    中国自古是乡镇自治,且加上中央考试权资格人制衡宗族和金钱,55宪草很明显地违反这一点,把自治扩大到县。这是不对的。想民主完全可以用留罢投票,不需要本地选举本地为官。这样既没解决好县,也没解决好省。    打仗的时候,一点优势都要争取,基层组织动员很重要,国府明显弱于对手。甲午,日本陆战武器明显弱于清军,但还是清军输。当时海军算持平。
  这样既没解决好县,也没解决好省。    打仗的时候,一点优势都要争取,基层组织动员很重要,国府明显弱于对手。甲午,日本陆战武器明显弱于清军,但还是清军输。当时海军算持平。
  国军退守长江前并无武器弹药短缺问题,可以去查史料,被包围无法供应的除外
  傅作儀放棄抵抗,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彈藥,槍械有暈過去,但缺子彈!現代戰爭火力很重要,國軍70%的傷亡都是大口徑火砲造成的。不過我很同意你自治單位必須縣以下。    @舞树人  01:36:13  国军退守长江前并无武器弹药短缺问题,可以去查史料,被包围无法供应的除外  -----------------------------  
  陸戰,火砲為王,國軍當時的火砲遠不如共軍。抗日戰爭、朝鮮戰爭,很多方面都得到了澄清,國共戰爭還有很多疑點,但是蛛絲馬跡已經曝光不少。
  @LibrePourpre 回复日期: 13:19:42  回复
      傅作儀放棄抵抗,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彈藥,槍械有暈過去,但缺子彈!現代戰爭火力很重要,國軍70%的傷亡都是大口徑火砲造成的。不過我很同意你自治單位必須縣以下。  -------------------------------------------------  谢谢支持。作为事后诸葛亮,如果是我出谋划策,我会有如下的要点。    1,东北坚决进攻,消灭共军在东北的兵工为首要任务。共军中,只林彪的火力强于国军,山东共军火力持平于国军得益于东北来的海运,所以当然以消灭共军军工能力为首要。    2,其他各区保持摩擦和分割包围,但不大规模进攻,只固守坚城和交通线,封锁物资运输,。    3,各地区采用乡镇自治,用中央考试权选拔人才,派出县级以上地方干部,迅速强化地方政权,二五减租公田下放,打开任期末的人民留罢投票,层层上推,数年后达到可以留罢中央政府官员。打破地方政权被共军强化掌握的可能性。    4,强化军工生产,加强重工业建设。  5,国际上树立爱好和平的形象,关内不主动进攻,获得国际军火援助,用来固守战略要点和分割包围共军,让其自己消耗而无法达到运输补给。    如此拖上5年,当时共区理论不适合经济生产建设的毛病就会显示出来。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结果打来打去的,傅作义当时已经被分割包围在京津地区了,补给肯定已经不行了。    
  内战开始的时候,摩擦是相互的,进攻首先是国军发起的,本身就是巨大的战略错误。
    @LibrePourpre 回复日期: 13:50:26  回复
      陸戰,火砲為王,國軍當時的火砲遠不如共軍。抗日戰爭、朝鮮戰爭,很多方面都得到了澄清,國共戰爭還有很多疑點,但是蛛絲馬跡已經曝光不少。  ------------------------------------------  东北共军火炮强于国军,日式火炮,日本军工在东北的体系。    其他地区的共军火炮都弱于国军。  
  国共内战美国到底在国军装备有多少装备?    .cn/topic--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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