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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家长请注意:明起中小学网上报名全攻略!
长春市201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问答为方便广大家长了解长春市2016年义务教育中小学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相关政策和信息,更好地为春城百姓服务,我们将以问答方式就招生入学过程中遇到的常见问题进行解答,并按照招生入学工作主要时间节点通过相关媒体陆续向社会发布。问:今年,我市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具备什么条件?答: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可以在本市上小学。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本市上初中。问:我的孩子是日出生的,今年能上小学吗?答:不能。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年满六周岁才可以上小学。今年我市小学的招生对象为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孩子。虽然9月1日出生的孩子仅比8月31日出生的孩子小了一天,但没有达到法定入学年龄,因此今年不能上小学。“长春市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和“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分别按规定对入学年龄进行了严格限制,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将无法完成中小学网上报名,也无法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电子学籍。问:我对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不太了解,应该咨询哪个部门?答:按照《义务教育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管理主体,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如网上报名、**学位派送、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民办初中电脑派位、公办优质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并全程监管。因此,遇到中小学招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应按照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向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问:什么是“**”?长春市的中小学都有**吗?答:**是指公办中小学的服务范围。按照教育部规定,我市每一所公办中小学都有对应的**,实现了**全覆盖,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问:民办中小学也有**吗?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学校“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因此,民办中小学没有**。问:怎样才能知道我家的孩子上哪所学校?怎样才能查询到**?答:依照《义务教育法》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即,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在哪里,就应该在哪里上学。今年,我市**保持相对稳定。**有调整的、新建小区和新建学校的**,由各区通过区域网站公布。查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各区通过官方网站建立**查询系统,家长可登录户籍所在区域官方网站,输入户籍派出所、街委等信息进行查询;二是各中小学会在醒目位置公布本校**,家长可到学校了解和咨询。2016年,我市各城区中小学**查询网站、网址及城区招生咨询电话请见《2016年各城区学校**查询网站及招生入学咨询电话》http://www.ccedin.net/zszl/100611.shtml。问:今年,孩子上小学或升初中,都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吗?我家孩子想就读民办学校,是否需要进行网上报名?答:不论是上小学还是升初中,不论去公办学校还是民办学校,第一步都必须进行中小学网上报名。我市从2010年起实行中小学网上报名,根据适龄儿童、少年网上填报的信息、**方案和公安部门确认的户籍地址进行公办学位派送,为每一个完成网上报名的孩子分配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由学校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只有进行网上报名,孩子的信息才能录入信息数据库,才能获得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取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只有获得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拿到了《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才有资格选择就读民办学校并办理入学手续,才能报名参加区域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的电脑派位,才能给学生建立电子学籍。问:网上报名的时间、程序是怎样的?答:5月3日8:00-13日17:00,所有具备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后,可以在网上进行查询,以确认报名是否成功。问:我家没有网上报名条件或者错过了网上报名时间,应该怎么办?答: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6日持户口或本人(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符合本市入学条件但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在不同城区进行多次报名的,以第一次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派送学位。(来源:长春教育网)2016年各城区学校**查询网站及招生入学咨询电话序号辖区网站名称网址咨询电话1朝阳区朝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  2南关区南关教育网http://www.(中学)(小学)3宽城区宽城区教育信息网http://218.62.27.194:8081/index.shtml(中学)(小学)4二道区二道区教育局http://www./moban/7/index.php?dw=75绿园区绿园教育信息网/6经开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7高新区长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8净月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http://www./(办事服务)9汽车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网10莲花山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http://www.查询指南朝阳区**查询点击进入http://www./xqcx/bbs/index.html南关区**查询点击进入http://www.:8000/project/ngEDU/index/index.jsp#如仍未显示,请电话咨询宽城区**查询点击进入http://114.215.115.24:6601/business_xj/studentXq_listXq.action二道区**查询点击进入http://222.161.211.10:7777/绿园区**查询点击进入/Item/4972.aspx经开区**查询点击进入/高新区**查询点击进入http://www.2016年高新区慧谷学校**划分方案学 校派出所**范围高新慧谷学校(学校性质:九年一贯制)(校址:小区南侧)高新分局万顺派出所小区、小区、昂展公园里小区、小区、小区、小区、天茂湖小区、小区、东地天澜小区、小区关于高新区慧谷学校**划分的情况说明  近年来,高新区经济社会得到较快发展,区域面积及建成区面积不断扩大,区域内住宅小区数量和人口快速增长。为更好地保障群众义务教育需求,高新区在南区102国道以南高新第二实验学校**范围内陆续新建三所九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其中慧谷学校于2016年投入使用,另外两所学校将于2016年启动建设。现就高新区南区102国道以南**做出如下调整:鉴于2016年9月,高新慧谷学校将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按照投入使用一所学校剥离一个**的原则,决定从高新第二实验学校原有的**内剥离出10个小区划定为高新慧谷学校**,其他**不变。目前,高新区正在积极推进南区102国道以南新建校建设,待另外两所学校建设投入使用后,视情况**还将再次进行调整。净月区**查询点击进入http://public./edusearch汽车区**查询点击进入/area/area.jsp莲花山区**查询点击进入http://123.57.73.242:8090/2016年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时间表时间工作内容5月3-13日启动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本市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网上报名。5月16日各区受理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现场报名。5月15-18日公安部门审核验证户籍信息,进行户籍验证。5月19-22日(含休息日)各区依据**方案和公安部门验证核准的户籍地址派送学位。多校划片试点的学校进行电脑派位。学位派送结束后向各中小学下达预录取名单。5月23-27日各区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审核不合格的,由各区依据户籍地址,结合实际情况,相对就近派送到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5月30-31日各区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为辖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下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各中小学校为所派送的学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6月1-20日民办中小学进行招生。6月1-5日(含休息日)启动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受理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6月8日发布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相关信息。6月12日各区组织开展本区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6月13-15日启动长春市2016年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受理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网上报名。6月20日各区组织开展本区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8月8-10日各区组织起始年级电脑均衡分班工作。9月1-30日完成小学和初中新生建籍工作。2016年长春市各县(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咨询、举报电话单位咨询电话举报电话朝阳区教育局  南关区教育局(中学)(小学)宽城区教育局(中学)(小学)二道区教育局绿园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文教局双阳区教育局九台区教育局榆树市教育局1农安县教育局德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长春市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等有关要求,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现就2016年本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城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城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1号)等有关要求,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现就2016年本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城区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巩固成果、完善机制、推进改革的总体思路,深化义务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学校办学水平,继续推行**制入学办法,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本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市级统筹。市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义务教育法》及国家、省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制定市级宏观招生意见,做好政策引领和科学指导工作。(二)坚持属地为主。各县(市)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主体,应当依法落实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辖区内中小学(含中、省、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三)坚持划片入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据国家、省相关政策,对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实际、科学合理确定中小学**范围,确保辖区内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四)坚持两个一致。依照《义务教育法》要求,适龄儿童、少年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父母为第一监护人。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及房证一致。原则上,应首先依法保障本市户籍所在地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五)坚持公开公正。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把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入学。三、工作任务(一)科学合理确定学校片区范围各城区要依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尊重历史、保持政策连续性的前提下,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中小学片区范围。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结合实际可以采取单校划片、多校划片、九年一贯对口直升试点等方式招生,实现片区全覆盖。片区一经确定后,应在一段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如确有需要调整或新划片区的,必须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确保划片程序、结果的公信力。(二)做好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小学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年满6周岁(日前出生,含8月31日),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或其监护人具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依据招生工作原则,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各城区划定的片区范围免试入学。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本市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所在城区采取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办法,为其提供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1.公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具体程序(1)网上报名(5月3日-13日)所有具备本市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教育网”,点击“长春市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输入相关信息,确认后完成网上报名。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或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5月16日持户口或本人(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到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城区指定地点报名,报名信息要及时输入报名信息数据库。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报名的,由各城区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在不同城区进行多次报名的,以第一次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依据,按照相关规定派送学位。(2)户籍验证(5月15日-18日)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完成网上报名后,形成报名信息数据库,经公安部门审核验证户籍信息后,导入全市公办中小学**学位派送系统。(3)学位派送(5月19日-22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方案和公安部门核准的户籍地址派送学位。当学校**生源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采取相应措施统筹安排入学。实行多校划片试点的学校要采取电脑派位方式进行学位派送,届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由公证处公证全过程。学位派送结束后,向各中小学下达预录取名单。(4)信息审核(5月23日-27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依据“两个一致”原则,对预录取的学生进行户籍和房证审核。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审核其原籍户口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市的有效居住证。(5)下达通知(5月30日-31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为辖区内公办中小学校下达正式录取名单。各中小学校为所派送的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并组织新生在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手续。未按学校规定时限办理入学手续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2.做好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工作优质公办学校的空余学位,继续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面向区域或大**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电脑派位。具体程序如下:确认数额。6月8日前,对辖区内优质公办学校的办学规模、招生计划、招生情况进行审核,确认2016年辖区内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公布信息。6月8日,通过有关媒体公布辖区内有空余学位的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量、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派位时间及网上查询办法。组织报名。6月13日-15日,按照自愿原则,组织辖区内已经获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的适龄儿童、少年,登录“长春市2016年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在辖区内选择一所(只能选择一所)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进行网上报名。已经被民办初中以电脑派位方式招收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优质公办初中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汇总数据。6月16日-17日,下载“长春市2016年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数据信息,与公安部门户籍信息进行核对后形成派位数据库。电脑派位。6月20日,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自行组织本区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电脑派位时邀请辖区内相关人员(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社会监督员)及家长代表现场监督,由公证处现场公证。电脑派位过程要全程录像并存档。公布结果。6月20日,电脑派位结束后,开通网上查询系统。登录“长春市2016年优质公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三)做好民办学校招生工作6月1日-6月20日为民办中小学招生时间。1.做好民办中小学自主招生工作民办小学依法依规自主招生。民办初中采取电脑派位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生。民办中小学进行自主招生时,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进行考试择优录取。民办中小学招生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本区域内民办中小学制定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及招生计划,并依据各学校的办学规模、师资情况、教学设施等条件,对其上报的招生方案及招生计划进行审核,确定民办中小学2016年招生计划。经过审批确认设立分校(即有两处或两处以上校区)的民办中小学,各校区须分别向所在属地教育局上报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招生。选择民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具有公办义务教育学位并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方可办理民办学校入学手续并建立学籍。2.做好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工作继续深化民办初中招生制度改革,将民办初中学校当年招生计划中30%的学位面向中心城区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民办初中部分学位电脑派位的程序与优质公办空余学位电脑派位的程序相同。已经获得《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有选择民办初中意向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于6月1日—5日登录“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报名系统”,选择一所(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初中进行网上报名,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名。6月12日,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结束后,可登录“长春市2016年民办初中电脑派位网上查询系统”,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进行查询。(四)做好特殊群体入学工作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组织辖区内民族学校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依据自愿原则,将本区内少数民族适龄儿童、少年优先安排到民族学校就读。特困、特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确保其及时接受义务教育。对持市民政局《优惠证》和市扶困办《特困职工证》的职工直接抚养的子女,依据自愿原则,按照“双特生”标准将其推荐到长春希望学校。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对其自然情况进行登记,组织专家组进行鉴定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出具教育安置意见,确保辖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各类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晨光学校招生。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初中阶段(含中、省、市直学校及民办学校)学习有特殊困难、行为有偏差的在校学生,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进行调查、统计与分析,依据自愿原则,安排到晨光学校学习。特殊优抚对象入学。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长春市落实现役军人子女入学优惠政策暂行规定》、《关于切实做好我市人民警察荣记二等功以上荣誉的子女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特殊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妥善安排其子女入学。(五)做好电脑均衡分班和新生建籍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起始年级必须按照随机原则均衡分班。要加强学籍管理,依据招生计划和学籍管理相关规定为新生建立学籍。四、保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按照本意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区域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各中小学校要制定具体执行方案,确定招生入学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要明确职责范围,规范工作程序,统一工作要求。要积极协调当地相关部门针对招生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应急预案,通力合作、积极防控,把问题处理在萌芽中,确保招生工作安全稳定。(二)强化计划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辖区内入学需求前瞻预测,依据《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试行)》的相关规定,摸清底数,按照学龄人口数量、小学毕业生数量和中小学校办学规模等,核准属地所有中小学的招生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各中小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招生计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招收特长生,凡是往年已经入学并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再进行网上报名,确保招生计划的严肃性。(三)强化信息公开。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制定招生宣传方案,做好辖区内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信息的宣传工作,加大对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学校质量提升、特色建设等方面的宣传力度。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实现“阳光招生、阳光入学”。设立招生宣传月,要通过相关媒体,对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相关政策、时间节点、操作程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各区要通过官方网站建立**查询系统,各中小学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本校**进行广泛宣传。**有调整的,要及时通过区域网站向社会公布。(四)强化责任追究。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责任主体,承担相应责任。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向市教育局承诺,各中小学校要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承诺,并积极履行诚信责任。要建立市、区两级举报平台,并聘请义务监督员参与招生全过程,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市、区、校分级监管机制,对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春市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承诺书》有关条款进行问责。(五)强化督导评估。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督促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市教育局将把规范招生行为等相关内容纳入教育综合督导,将其作为评估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各城区要依据本意见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方案要经区政府批准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后实施。双阳区、九台区、榆树市、农安县、德惠市参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招生入学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备案。              长春市教育局              日点击阅读原文进入长春教育网欢迎转发,欢迎评论推荐阅读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开通12388举报网站!举报快收藏!长春司机请注意:这10项轻微违法不处罚!长春欧亚商都附近发生的一幕!吉林省高速“五一”出行安全攻略!长春开车族速看!新停车位啥样? 咋停车不挨罚?重磅!吉林省出台20条新政鼓励你购房!长春各城区**查询全攻略,转需!点击阅读原文进入长春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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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拼音首字母选择北京市望京南湖东园小学招生简章
2013北京幼升小择校参考必备资料:望京南湖东园小学招生信息
招生范围:
1.中园一区:101――106号楼;108――114号楼;121――124号楼;
2.慧谷金色家园:116――119号楼;125――129号楼
3.东园一区:101――114号楼;118――121号楼
4.东园二区:202――220号楼;226――228号楼
5.南湖东园:122号楼(商住两用)
排位中学:陈经纶中学分校
2012年望京南湖东园小学招生简章
一、登记时间:
6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3:30
二、学校服务范围
1.中园一区:101――106号楼;108――114号楼;121――124号楼;
2.慧谷金色家园:116――119号楼;125――129号楼
3.东园一区:101――114号楼;118――121号楼
4.东园二区:202――220号楼;226――228号楼
5.南湖东园:122号楼(商住两用)
三、招生要求:
请年满6周岁(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家长带领孩子按时到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所属学校办理登记入学手续。不足龄的儿童不予登记。
四、办理登记时所需材料:
1.全家人的户口簿(原件、A4复印件)
2.实际居住地证明房产证(原件、A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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