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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按照《甘肃省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法》规定,市政府组织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张掖供电公司相关单位人员,並委托5名煤矿专家组成验收组对平坡三五号井副井复工验收。
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相关情况汇报,查阅核实了有关文件和资料,并深入井下進行实地查验,对照《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基本条件表》65项内容、《煤矿复工验收表》37项内容,逐项进行验收评定经验收,验收组认为:平坡三、伍号井副井具备复工基本条件,同意通过复工验收。对检查出的个别问题,市安监局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立即整改,并由山丹县噺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县煤管局负责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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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新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县平坡(山丹县新唐礦业有限责任公司县平坡一号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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