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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15年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91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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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15年各省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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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学制临床医学
长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
长学制口腔医学
五年制口腔医学
五年制预防医学
五年制临床医学
五年制临床药学
五年制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
四年制医学实验技术
四年制法学(卫生法学)
四年制药学
四年制中药学
四年制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
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
第一批本科A类
长学制口腔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长学制口腔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长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长学制临床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长学制临床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长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临床药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临床药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中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中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口腔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预防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临床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临床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预防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五年制口腔医学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护理学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法学(卫生法学)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法学(卫生法学)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护理学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药学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药学
第一批本科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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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
第一批本科A类
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
专项计划本科一批
五年制临床医学
专项计划本科一批
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
专项计划本科一批
四年制护理学
长学制口腔医学
长学制临床医学
长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
五年制中医学
五年制临床医学
五年制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
五年制口腔医学
五年制预防医学
四年制药学
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
四年制中药学
四年制康复治疗学
四年制护理学
长学制临床医学
长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
五年制预防医学
五年制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
五年制中医学
五年制临床医学
五年制口腔医学
四年制医学实验技术
四年制康复治疗学
五年制临床医学
五年制中医学
四年制康复治疗学
本科一批A类
长学制口腔医学
本科一批A类
长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本科一批A类
长学制临床医学
本科一批A类
五年制临床药学
本科一批A类
五年制基础医学
本科一批A类
五年制预防医学
本科一批A类
五年制口腔医学
本科一批A类
五年制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
本科一批A类
五年制临床医学
本科一批A类
四年制医学实验技术
本科一批A类
四年制护理学
本科一批A类
四年制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
本科第一批
五年制预防医学(预科)
本科第一批
五年制临床医学(预科)
本科第一批
四年制康复治疗学(预科)
本科第一批
四年制中药学(预科)
本科第一批
四年制药学(预科)
文理科第一批
长学制口腔医学
文理科第一批
长学制临床医学
文理科第一批
长学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
文理科第一批
五年制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
文理科第一批
五年制中医学
文理科第一批
五年制临床药学
文理科第一批
五年制临床医学
文理科第一批
五年制基础医学
文理科第一批
四年制生物医学工程
文理科第一批
四年制药学
文理科第一批
四年制中药学
文理科第一批
四年制护理学
文理科第一批
四年制法学(卫生法学)
两年制护理(高职单招)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
三年制护理(宣武医院定向)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
三年制药学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
三年制护理(燕京医学院)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
三年制医学检验技术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
三年制护理(校本部)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
三年制卫生信息管理
专科普通批
专科普通批
三年制医学影像技术
专科提前批
三年制临床医学(山区、半山区定向)
专科提前批
三年制临床医学(农村基层定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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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都医科大学2014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首都医科大学2014本科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学制合计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四川贵州陕西新疆内高班内地西藏班新疆预科转入合计.2101.七年制临床医学七年5...2.七年制临床医学(儿科医学方向)七年....3.七年制口腔医学七年1....4.临床医学(基地本科班)五年...5.临床医学五年..36.口腔医学五年......11.11.1.1...7.基础医学五年...2.122..2..12...8.预防医学五年.21222...212..39.中医学五年.2..3.223.222...10.临床药学五年..221.21..1......11.药学四年..22.22...2..212.生物医学工程四年.2.2..2232.3....13.康复治疗学四年4..214.中药学四年.22...15.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方向)四年..22..22.4...2...16.护理学四年..31122...2...17.法学(卫生法学方向)四年2010.22....2...211.......18.假肢矫形工程四年301422..........19.医学检验技术四年3030......................20.临床医学(北京农村基层定向、西藏班、新疆班)五年8270...................48.21.预防医学(北京农村基层定向、西藏班、新疆班)五年3930...................54.备注:包含贫困地区专项计划30人;新疆班、西藏班临床医学和预防医学专业的办学地点在首都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顺义校区)。如有变化,请以各省市招办公布的为准。
品牌加盟创业故事创业好项目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及计划
首都医科大学2016年招生简章及计划
&&& 录取规则
&&&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考生。
&&& 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上,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第十条 本科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各项调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原则上专业志愿分数差不超过5分。
&&&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是: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的招生方式,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会考科目和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录取。
&&& 第十二条 学校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录取专业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加分者。
&&& 第十三条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是本硕融通,整体素质优化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招录高分段的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七年制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在高分考生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
&&& 第十四条 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七年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 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 第十六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 (一)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双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差原则上不大于200度,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 (二)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 (三)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 (五)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 (六)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 第十七条 我校本科及高职的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例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建议身高1.55米以下者慎报。
&&& 第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农村基层定向班作为特殊类型的招生,面向北京市的全体考生,为确保按考生定向志愿录取,在本科二批次录取之前学校即开始录取,因此,只录取将我校填报为二批一志愿A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招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县户籍的考生,其中山区、半山区定向生必须为所在区县农村户籍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预录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本科和专科农村基层定向班,单列学校招生代码为1099。
&&& 第十九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三年制护理专业(宣武医院定向班),面向北京市户籍的全体考生,教学过程在校本部进行。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宣武医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 第二十条 学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在燕京医学院进行,住顺义校区。
&&&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试卷、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和专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
&&& 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为&民考汉&,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1年,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
&&& 第二十三条 我校&高职单独招生&的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毕业生。上课地点在燕京医学院(顺义校区)。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分别达到北京市以及学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比例(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为7:3)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 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 奖学金助学金政策
&&& 为了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进取,引导学生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凡德智体全面发展或在科研创新、学习进步、社会工作、文体活动等方面成绩优异、表现突出者,均可按评选规定参评各项奖励,获奖者将依据《首都医科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励规定(试行)》给予奖励,设立奖项有:
&&& 一、荣誉称号:
&&& 1.三好学生(5%)
&&& 2.优秀学生干部(3%)
&&& 3.优秀毕业生(15%)
&&& 二、综合奖学金:
&&& 1.金奖(10名)
&&& 2.优秀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25%,高职高专15%)
&&& 一等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5%,高职高专3%)
&&& 二等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8%,高职高专5%)
&&& 三等奖学金(长学制及本科12%,高职高专7%)
&&& 三、单项奖学金(合计不超过9%):
&&& 1.科研创新及学习进步奖
&&& 2.社会工作奖
&&& 3.文体活动奖
&&& 四、专项奖学金:
&&& 农村卫生人才专项奖学金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仅限临床专业北京远郊定向班学生和专科定向班学生)。
&&& 五、国家类奖学金:
&&& 1.国家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
&&& 2.国家励志奖学金(按上级部门的分配名额进行评选,仅限经济困难生参评)
&&& 3.国防生奖学金(全体国防生)
&&& 六、其他奖学金
&&& 1.凡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并为学校赢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奖励。
&&& 2.社会捐助设立的奖项以当年实际情况而定。
&&& 收费标准
&&& 学费标准
&&& 住宿标准
&&& 博贤楼每人每学年1200元,博慧楼每人每学年900元,其它为每人每学年750元。
&&& 招生专业
&&& 本科理工类专业
&&&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儿科医学专业方向)、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口腔医学专业、五年制本科基础医学专业
&&& 高职(专科)专业
&&& 三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农村基层定向)、三年制临床医学专科山区、半山区定向班、三年制药学专业、三年制医学检验技术专业、三年制卫生信息管理专业、三年制口腔医学技术专业
年龄:16岁15岁17岁18岁19岁20岁15岁以下20岁以上
学历:初中高中中专其他
&&不影响填写志愿,正式报名需到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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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章程(2) - 北京高考 - 评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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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2015年本科、高职招生章程(2)
来源:新浪教育微博
责任编辑:pxadmin
第十三条& 长学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长学制口腔医学专业实行“5+3”一体化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完成5年本科学习阶段相关课程并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进入临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阶段培养,并同时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养序列。长学制专业招录高分段的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长学制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学校在录取时将根据高分区考生报名情况调整录取计划。  第十四条& 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长学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级要求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  第十六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  (一)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二)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三)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五)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六)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  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 我校本科及高职的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例有专业志愿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建议身高1.55米以下者慎报。  第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郊区定向班作为特殊类型的招生,在本科提前批录取,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县户籍的考生,不能跨区县报考,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招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郊区定向班,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县户籍的考生,其中山区、半山区定向生必须为所在区县农村户籍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预录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  第十九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三年制护理专业(宣武医院定向班),面向北京市户籍的全体考生,教学过程在校本部进行。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宣武医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条& 学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在燕京医学院进行,住顺义校区。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收的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考试、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招生”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和专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培养,住顺义校区;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招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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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首都医科大学专业】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网站-首都医科大学分数线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 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 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 制定本章程。第 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位于右安门校区,地址为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 10 号,燕京医学院位于顺义校区,地址为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 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属公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四条& 首都医科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 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五条& 按教育部有关 规定,学校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 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第六条&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实施学校本、 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 生工作。第七条& 首都医科大学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 受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录取规则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 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阅比例不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 填报首都医科大学的学生,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 同等条件下, 优先考虑先报考生。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实际高考成绩,原则上 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 40 分以上,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条本 科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 补充规定,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各项调档要求的考生,按照其志愿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录取,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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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余额不足时,将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综合科目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原则上专业 志愿分数差不超过 5 分。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是: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的招生方 式,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会考科目 和成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录取。第十二条&&学校对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各种加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录 取专业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加分者。第十三条&七年 制临床医学专业 (含专业方向) 、 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是本硕融通, 整体素质优化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 招录高分段的考生,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七年制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在高分考生不足时, 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第十四条& 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 生不要报考我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七年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 语语种的考生。第十五条&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 选测科目为物理、 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 等级要求 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者按分数 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第十六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 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一)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 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 4.8,双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差原则上不大于 200 度,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 超过 800 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二)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 3 米; (三)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五)肝功能异常者 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六)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学校明确提出,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 报考我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 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我校本科及高职的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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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建议身高 1.55 米以下者慎 报。第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农村基层定向班作为 特殊类型的招生,面向北京市的全体考生,为确保按考生定向志愿录取,在本科二批录取之前学校即开始 录取,因此,只录取将我校填报为二批一志愿 A 校且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招收的三年制临床医学专科定 向班,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县户籍的考生,其中山区、半山区定向生必须为所在区县农村户籍考生。教 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进行。预录考生必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考生毕业 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本科和专科农村基层定向班, 单列学校招生代码为 1099。第十九条& 我 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三年制护理专业(宣武医院定向班) ,面向北京市户籍的全体考生,教学过程在校本 部进行。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宣武医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第二十条 && 学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在燕京医学院进行,住顺义校区。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的内地西藏班、 内地新疆高中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 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试卷、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 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本科临床医学专业、预防医学专业和专科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在燕京医学院培养,住 顺义校区; 其他专业在校本部培养。第二十二条& 学校招收新疆民族预科生, 招生类别为“民考汉”, 考生录取后预科学习 1 年, 预科考试成绩合格后, 按录取专业转入我校学习。第二十三条 &我校“高 职单独招生”的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毕业生。上课 地点在燕京医学院(顺义校区) 。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考生的文化课、专 业课成绩分别达到北京市以及学校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比例(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为 7:3) 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十四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 业报到,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第四章&&&& 附则&第二十 五条& 我校为困难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 主要有: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困难生经济补助、 勤工助学、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高考派―高考志愿填报专家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途径。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 业介绍等详情请见 2014 年招生简章。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住 宿费, 具体收费标准请见 2014 年招生简章。第二十八条 &对于报考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的北 京考生, 我校对考生提出的会考科目和成绩等级要求详见北京市 2014 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第 二十九条我校 2014 年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 2014 年临床医学专科定向 班招生简章》 。第三十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 http:///daxue-zhuanye-3151.html 首都医科大学全景地图: http:///daxue-ditu-3151.html 首都医科大学历年分数线: http:///daxue-luquxian-3151.html 首都医科大学报考指南: http:///daxue-zhinan-3151.html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计划: http:///daxue-zhaosheng-3151.html 首都医科大学人气校友: http:///daxue-xiaoyou-31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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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排名】 首都医科大学特色专业-首都医科大学录取分数 线
首都医科大学建校于 1960 年,是北京市重点高等院校,已故著名泌尿外科专家、两院院士、全国人大常 委会副委员长吴阶平教授为首任校长。现任党委书记李明教授,校长吕兆丰教授。学校校本部设有
10 所学院和 1 所研究院,包括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化学生物学与药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中医药学院、卫生管理与教育学院、护理学院、燕京医学院、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北京 脑重大疾病研究院。学校现有 18 所临床医学院暨附属医院,包括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第一临床医学 院) 、附属北京友谊医院(第二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第三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同仁医院 (第四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天坛医院(第五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安贞医院(第六临床医学院) 、附 属复兴医院(第八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佑安医院(第九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胸科医院(第十临床医 学院) 、北京三博脑科医院(第十一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地坛医院(第十二临床医学院) 、附属北京儿 童医院(儿科医学院) 、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口腔医学院) 、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精神卫生学院) 、附属北 京妇产医院 (妇产医学院) 、 附属北京中医医院 (中医药临床医学院) 、 附属北京世纪坛医院 (肿瘤医学院) 和中国康复研究中心(康复医学院) ,以及预防医学教学基地(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学校还设有 10 所教学医院和 35 个临床专科学院、专科学系。学校学科力量雄厚。现有 8 个国家重点学科,2 个国
家重点(培育)学科,32 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14 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培育)学科,4 个北京市 一级重点学科, 6 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学科,1 个北京市重点交叉学科,2 个北京市一级重点建设学科,6 个北京市二级重点建设学科,1 个北京地区高等学校学科群。1 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3 个教育部 重点实验室,1 个教育部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24 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有 8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和 1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按照三级学科统计, 有 59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和 78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有 9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本专科专业齐全, 设置的七年制专业中有临床医学 (包括儿科方向)
和口腔医学;本科专业中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药学、中医学、中药学、护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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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学工程、假肢矫形工程、康复治疗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管理) 、医学实验技术、法学(卫生法 学) 、临床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 16 个专业。高职高专教育设有护理、医学检验技术、药学等 14 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9770 人,其中研究生 2741 人,长学制学生 1534 人,本科生 3009 人,高专高职生 2077 人,留学生 409 人;成教学生 4551 人。学校培养医学与医学相关学科的学术型和应用型人才,形 成了全方位、多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目前有 7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 10 个北京市级特色
专业,7 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 18 门市级精品课程,2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 5 个市级实验教学示 范中心,3 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和 1 个市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 个北京市级校外人 才培养基地和 1 个素质培养基地,7 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和 11 个市级优秀教学团队,1 名国家级教学 名师和 14 名市级教学名师。通过教育教学改革实践,近五年学校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国家特等奖 1 项、二 等奖 2 项; 北京市特等奖 2 项、 一等奖 10 项、 二等奖 20 项。学校具有较强的学术发展与科研实力,
在校本部和附属医院拥有一批国家级和市级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的基础上,建有高水平的国家级、市级 研究和培训机构,如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卫生部全科医学培训中心、北京市全科医学培训 中心、首都卫生管理与政策研究基地等。学校有 1 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6 个北京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 5 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973”、“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 科学基金、北京市自然基金,以及教育部、卫生部、科技部、北京市科委、北京市教委等科研项目 2095 项(其中国家级科研项目 986 项) ,累计科研经费 14.5 亿元;获得各类各级奖励 86 项,其中国家最高科 技奖 1 项, 国家科技进步奖 7 项、 北京市科技奖 29 项、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科学技术) 20 项、中华医学科技奖 23 项、何梁何利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1 项、吴阶平医学奖 3 项、北京市哲学社会科 学优秀成果奖 2 项;获得专利授权 225 项。神经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基础免疫学、医学图像处理、生物 信息检测与处理、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心脏内外科、肾移植、呼吸内科、消化内科、口腔生物医学、眼 科、耳鼻咽喉科、小儿血液病等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声誉。学校和附属医院现有教职员工和医务人
员 33870 人(校本部 1567 人,附属医院 32303 人) 。有院士 3 人,特聘顾问 11 人,正高职称 1669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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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高职称 2988 人。其中教授 617 人(校本部 91 人,附属医院 526 人),副教授 1108 人(校本部 193 人,附属医院 915 人) ;博士生导师 360 人(校本部 78 人,附属医院 282 人) ,硕士生导师 742 人(校 本部 111 人,附属医院 631 人) 。校本部和附属医院总占地面积 136.1 万平方米(校本部 24.7 万平方米, 附属医院 111.4 万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 216.5 万平方米(校本部 33.9 万平方米,附属医院 182.6 万平方 米) ;固定资产总值 159.1 亿元(校本部 14.9 亿元,附属医院 144.2 亿元) ;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 23.6 亿元(校本部 10.0 亿元,附属医院 13.6 亿元) ;图书馆藏书 128.0 万册(校本部 79.7 万册,附属医院 48.3 万册) ;住院病床 17035 张。学校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辅助设施,建有图书馆、档案馆、医学实
验与测试中心、信息与通讯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临床检测中心、实验动物部、学报编辑部、校史馆、 中医研修学院及首都国医名师馆、生命与健康博物馆(筹) 、后勤服务集团、校医院等健全的技术服务平 台。学校十分重视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瑞典、挪威、
香港、 台湾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和相关单位签订了友好交流合作协议。先后接待 50 多个国家和地 区的专家学者和学生数百人来校进行学术交流和参观访问。目前,我校聘请的外籍专家共 18 人,聘请的 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客座教授 59 人;在校学历教育海外学生 438 名,覆盖 46 个国家和地区。学校海外学 生涵盖了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及进修生。同时,学校积极选送教师、科研人员和管理干部出国进修, 参加学术会议和考察访问。建校 50 年来,学校形成了“扶伤济世、敬德修业”的校训、“爱国奉献、
艰苦奋斗、救死扶伤、严谨求实”的校风和“勤学、博思、求精、创新”的学风,并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学校文 化标识系统。同时, 不断以首医人的奋斗历程丰富着“首医精神”的文化宝库, 激励着首医人继续团结奋进。校党委始终把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推动事业科学发展作为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 点,“在冲锋中建先锋”的党建理念深入人心。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不断加强学生德育和教育管 理工作。2007 年, 学校获评北京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全体首医人求真务实、 齐心协力、
自主创新、和谐发展,正在努力将首都医科大学建设成为立足首都、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国内一流、国 际知名的医科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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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证第一篇:首都医科大学招生网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 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 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北京市关 、 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为首都医科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首都 医科大学燕京医学院位于北京市顺义区大东路。第三条 首都医科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是 一所全日制北京市属公办重点大学,上级主管部门是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第四条 首都医科大学执行教育部规定,坚持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 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校长对招生工作负总责,学校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 和校内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第六条 首都医科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组织实施学校本、专科生招生工作的常设 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高职(专科)的招生工作。第七条 首都医科大学的招生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及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并愿意接 受考生、家长[微博]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 学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将根据生源的具体情况确定录取提档比例,调阅比例不 超过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首都医科大学的学生, 对于实行平行 志愿投档的省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考生。第九条 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以接收非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考生 的实际高考[微博]成绩, 原则上要高于我校同批次一志愿录取分数40分以上, 且必须服从专 业调剂,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十条 本科的录取原则是: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同时 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 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 我校各项调档要求的考生, 按照其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志愿在 前者,志愿相同则优先录取高分者,原则上专业志愿分数差不超过5分。
第十一条 高职(专科)的录取原则是:按照北京市高会统招的招生方式,对于思想政治 品德考核合格, 身体检查合格同时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有关体检的补充规定, 会考科目和成 绩符合我校要求的进档考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成绩录取。第十二条 学校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 各种加分,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但录取专业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 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加分者。第十三条 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含专业方向)、七年制口腔医学专业是本硕融通,整体 素质优化的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 招录高分段的考生, 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生源具体情况划定 七年制专业的录取分数线,在高分考生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第十四条 鉴于我校教学过程中有中英文双语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不要报考我 校,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七年制学生部分专业课程英文授课,只招英语 语种的考生。第十五条 对江苏省考生的具体要求:选测科目为物理、另一选测科目要求为化学,等 级要求 B+B+及以上。必修科目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江苏省的相关规定。符合以上条件 者按分数顺序投档,录取原则先分数(不含加分)后等级。第十六条 学校在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 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再次强调对考生身 体状况的特殊要求,并做补充说明。(一)各专业对考生视力的要求是:眼睛的近视矫正视力不低于4.8,双眼矫正视力镜片 度数差不大于200度,各眼矫正视力镜片度数不超过800度,无色盲、色弱,无斜视、弱视; (二)各专业对考生听力的要求是:双耳听力范围均不低于3米; (三)对于嗅觉迟钝、口吃者不予录取; (四)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的考生; (五)肝功能异常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六)考虑到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 学校明确提出, 不鼓励躯干或肢体残疾考生报考我 校医学类专业,否则将无法完成学业。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 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 将取 消其入学资格。第十七条 我校本科及高职的护理专业招收适当比例的男生;鉴于护理行业的特殊性, 对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要适当考虑身高,建议身高1.55米以下者慎报。第十八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远郊定向班)、五年制预防医学
专业(农村基层定向),面向北京市的全体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本区县考生。招收的三 年制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定向班,面向定向单位所在区县的考生,其中山区、半山区定向生必 须为所在区县农村户籍考生。教学过程在燕京医学院及学校教学医院进行。预录考生必须与 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考生毕业后由定向单位安排就业。第十九条 我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三年制护理专业(宣武医院定向班),面向北京市的全 体考生,教学过程在校本部进行。考生被录取后必须与宣武医院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 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第二十条 学校在北京地区招收的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基础阶段教学在燕京医学院进行, 住顺义校区。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收定向培养的内地西藏班录取工作在教育部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 高中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统一试卷、统一阅卷、单独划线、单独录取” 的办法和要求进行录取,在燕京医学院培养,住顺义校区。第二十二条 我校“高职单独招生”的护理专业只招收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专 业三年学制以上(含三年)毕业生。上课地点在燕京医学院(顺义区)。录取原则是:优先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在考生的文化课、 专业课成绩分别达到北京市以及学校划定的录 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比例(文化课与专业课比例为7:3)计算后的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分 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二十三条 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入学后不再进行专业调整。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我校为困难生提供多种资助途径,主要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困难生经 济补助、勤工助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等途径。第二十五条 学校在各省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情请见2013年招生简章。第二十六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学生入学需交纳学费、 住宿费, 具体收费标准请见2013 年招生简章。第二十七条 对于报考专科提前批和专科普通批的北京考生,我校对考生提出的会考科 目和成绩等级要求详见北京市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第二十八条 我校2013年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 护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简章。第二十九条 我校2013年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具体情况详见《首都医科大学2013年 临床医学专科定向班招生简章》 。第三十条 首都医科大学网址: http://, 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咨
询电话:(010) ,语音咨询电话:(010)。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出自:链接地址:/show/etZdASZ7hEm4vXb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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