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怎样发布物业打物业卖业主信息息

网上物业服务业主-搜狐新闻中心
网上物业服务业主
时间:日18:01  来源:京报网-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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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通讯员张宇)本市最完善的数字化社区服务系统,昨天在丰台区卢沟桥街道京铁家园社区正式启用,该系统涉及到安全防范系统、物业管理系统、社区管理系统、网上信息服务系统、通讯系统、家庭智能系统的六套数字化系统、44项功能。
  京铁家园社区位于丰台区卢沟桥街道东北部,是北京铁路职工的新建住宅小区,常住居民12600人。
  “网上社区”系统由网上物业、网上居委会、社区门诊、服务中心构建出“绿色”通道,将社区安全保障和生活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家庭。物业管理通过可视对讲、周界防范、24小时巡更、电视监控、IC卡门禁控制、煤气泄漏报警、防火报警等综合安防系统实施安全监控,当发生非法闯入、燃气泄漏、火情及紧急求助时,通过社区网络平台快速传递到物业管理中心。居民还可以登录物业管理中心进行网上投诉、咨询、报修等,并从网上获取回复和上门维修约定、报价等,提高了物业管理的效率。
  街道领导介绍,不久的将来,居民将会享受到基于宽带的VOD点播、网络游戏、网上购物、商务通讯服务、视频点播、远程教育、远程医疗服务等增值服务内容,从社区综合管理系统到家庭智能化平台,从网上社区信息平台到社区工作数字化的全面实现,从“一卡通”到数字化物业的全面覆盖,使居民在数字家园中尽享高科技带来的便利、快捷和服务。
  网络编辑: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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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专题推荐:声讨血腥物管!!!     ——爱这城★金网络物管打业主!!    各位业主同仁们:     大家好!我是业主涂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本人家里于12月11日深夜被盗,丢失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一部相机、及数千元现金(身份证及银行卡都一起被盗),实物总共价值一万五千元左右。12月11日发现被盗后,第一时间通知物业服务中心,再打110报警。结果待警察到家调查及现场侦查并离开半小时后(整个时间约1个小时30分钟),物业管理部门依然没派人到家。我再次打电话到物业管理中心,等了约半小时后,物管还是未派人到家。随即我和家人到物业服务中心,物管才派人引导我们调取监控,并到家调查。事后,到我家调查的保安说因为是周末,领导不在,要星期一下午才能够解决。于是在12月12日下午,我们接到物管电话后,我及家人去找物管,原本以为我们的物管是负责任有素质的,出了这种事情,物管难脱责任,因为保护好业主的财产及安全是他们本职工作。结果我们都想错了!下午到了物业部后,他们派了个蒲姓保安经理给我们并介绍说是公司物业经理,结果一开始谈的时候,蒲某一点诚意也没有,并拿着一本物业之类的书拍拍说物管就是只管公共安全如小区场地与楼道等,家是私人场所不归物业管,亲爱的业主们,家固然是私人空间外人不容入侵,他们管好了公共安全,那么我想请问公共安全管好了,那小偷又是从哪里来的?难道是从天上直接掉进家不成?我一听就很生气,言语上就有了冲突,我就拍了几下桌子,那个号称物业经理的蒲某就扔了花盆过来砸本人,接着冲向我开始动手打人!物业公司经理居然动手打业主了!这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我们的物管素质居然差到这程度!    事实上他们也是早有预谋作好了打业主的准备,不然是不可能叫个保安经理冒充所谓物业经理来处理这件事情的:你弱他就欺你,打得你怕让你就不敢再找他们的麻烦!可怜我们这业主,辛辛苦苦挣钱养他们请他们来给我们管理物业,结果反被他们把业主当成小偷打,真的小偷来的时候他们又在哪里?这几年,小区被盗的事件已经数不胜数了,他们又抓住几次小偷了?物管公司不仅没有尽到保护业主财产及安全的责任,反对养育他们的业主大打出手,这种对业主既不负责任又不作为的物管我们请来有什么用?    保安本来是来保护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但继我小区居民财产不能得到保护之后(小区入室被盗事件屡屡发生),人身安全又受到了重大威胁,而这威胁居然来自我们业主出钱雇来的保安。原来我们小区的保安是为了对付自己人用的,与其这样,我们宁可不要保安。同时,生活在小区里,连自身的安全都得不到保证,谈什么其他的服务?    今天是我被打了,明天又该轮到谁?几句口角,业主变便被物业管理人员拳打脚踢,物管的保安难道就是用来对付业主的吗?我们业主的权益何在?在此,我们希望广大的业主团结起来,因为这不仅仅是一个业主的事情,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业主的切身利益,请大家一直关注此事。我们向物业公司提出严正交涉:要求物业必须对此事严肃处理,并积极配合派出所彻查此事,不要徇私包庇,必要的话,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同时,物业必须就此事给受害业主书面道歉及在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并赔偿被打业主的一切损失。就盗贼入室盗窃一事给广大业主一个明确说法,总之,必须给业主一个满意的答复。        广大业主同仁们啊,为了维护我们每位业主的权益,我希望大家一起站出来依靠大家共同力量集体维权!        为了让每位业主看清楚金网络物管有多么的恶毒,我把照片贴出来为证!               我被医院鉴定结果: 轻型脑伤 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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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7:37 来源: 
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可谓&剪不断理还乱&,你服务不周,我便拒交物业费,然而,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车辆被盗,引发与物业纠纷,对此,律师有何说法?&记者进社区&活动现场,公益团成员李乐
& & 业主与物业的关系可谓&剪不断理还乱&,你服务不周,我便拒交物业费,然而,这样的做法是否合理?车辆被盗,引发与物业纠纷,对此,律师有何说法?&记者进社区&活动现场,公益团成员李乐章律师特意整理出两例具有普遍性的物业纠纷案,帮您解析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发生矛盾纠纷,应该怎么办。
& & ■案例一
& & 冯女士因拖欠41个月物业费,被一家物业公司告上法庭。在庭审中,冯女士拿出了有利证据,证明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存在一定瑕疵,如将楼房的消防道用做垃圾通道、乱停车、设啤酒销售摊位等。法院根据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对物业公司要求的物业管理费予以一定比例的扣减,扣减比例根据实际违约情况确定为30%,而冯女士须交41个月物业费的70%。
& & 李乐章指出,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业主既然享受了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就要承担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即使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有瑕疵,业主也不得依此为由拒交物业费,但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在服务瑕疵范围内减收一定的物业费。
& & ■案例二
& & 王女士将汽车停放在小区内,物业公司按每次每辆车5元的标准,收取露天临时停车费。前年12月22日晚车辆丢失。市中院经审理后认为,公安部门对车辆被盗案一直未有结论,据小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规定,王女士缴纳的露天停车泊位费,仅能证明物业公司对小区公共场地车位进行管理和定额收费,双方之间并不形成车辆保管合同,且王女士也未提供确凿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重大过错,判决物业无责。
& & 李乐章指出,在此类纠纷中,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关键是看,物业公司与车主之间存在的是保管合同关系,还是场地使用关系以及物业公司在车辆丢失中是否存在过错。
& & 如果对小区业主车辆的管理是一种特约管理,即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保安费包括车辆保管服务,那么发生车辆丢失的,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依保管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但有证据证明物业管理公司疏于管理,未尽到安全防范义务或未配备应有的安全防范设备,对车辆的丢失有过错过失的,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如果物业管理公司设有专门的停车场,并对停放的车辆收取场地使用费,则应根据其收费的数额和车辆的价值比率,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记者 张娜)
责任编辑:庞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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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新闻网电话:物业雇凶打业主8人被刑拘(图)_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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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雇凶打业主8人被刑拘(图)
23日下午,“万强艺术家”小区业委会发起人左宏炜和妻子被歹徒狂殴,左宏炜脑死亡。
日 03: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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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警方将李彬、冯刚、王鹏、刘岗斌(从左至右)4名行凶者缉拿归案
昨日下午,在派出所,物业经理王少华称自己不知情 本组照片由本报记者 宁峰 摄
&&&&小区业委会成立有多难,对成立业委会有何建议,今日,本报开通热线029-,请您谈看法。(时间:上午10:00~11:30)
  缉凶经过
  事发路口4摄像头锁定凶手踪迹
  正在筹办业主委员会,夫妻俩在街头被人打伤,丈夫被打成脑死亡。经西安莲湖警方联合专案组48小时侦查,物业经理王少华、物业法人代表李秀宝、物业主任石超文等8人已被刑拘。
  过路市民提供重要线索
  昨日下午4时许,西安市公安莲湖分局桃园路派出所门口,37岁的吴西文被民警押下警车。吴西文是物业雇凶将业主打成脑死亡一案的重要疑犯。“案发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参战刑警全力侦查。”桃园路派出所所长尹晓宜说:“《华商报》报道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我们加紧侦查,很快就将8名疑犯全部抓获归案。”
  尹晓宜说,一位年近六旬的市民目睹了事件过程。该市民提供情况,当时行凶的数男子从白色面包车下来,该车停放在西二环旁的电子市场东门口附近。
  该电子市场东门口有4部电子摄像头,经比对监控录像,4月24日下午2时,警方锁定疑犯所乘的面包车和4名疑犯的体貌特征。随后,专案组又确定犯罪嫌疑人冯刚、李彬、刘岗斌和王鹏(又名王东仓)等人身份。昨晚8时30分,8名疑犯被依法刑拘。
  认为业主闹事 经理雇凶报复
  公安莲湖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姚建康说:“这是一起由物业公司负责人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用暴力手段造成的性质恶劣的刑事案件。”
  姚建康介绍,万强艺术家小区有3栋楼,360多户业主。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是西安兴强物业管理公司。
  此案发生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入住期间,左宏炜(曾用名左明炜)家的房屋让水浸泡,因物业维修不及时,左家和物业产生矛盾。近期,左家楼旁的另一户业主要新开一扇窗户,未经业主们同意物业就让该业主破墙开窗户,引起周围业主们不满。4月21日下午,左宏炜出面阻挡并找到物业要求恢复原状。其间,左宏炜与兴强物业经理王少华发生争吵,产生矛盾。
  “第三个原因,就是左宏炜和妻子张娜联积极参与该小区筹备业主委员会,引起了物业公司不满。”姚建康说,张娜联在小区张贴告知书,通知全体业主们准备于4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小区花园集合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
  这些事被物业经理王少华认为是“闹事”,随后便商定雇凶报复。
  惊人内幕
  案发前夜物业雇凶在小区看监控 辨认“教训”对象
  “矛盾发生,不是通过正常渠道去解决,而是采用雇用社会闲散人员殴打对方,造成严重后果,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永远的伤痛。作恶者将受到制裁。”桃园路派出所副所长符建勃说:“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法制教育警示案例。”
  物业经理自称“讲人文关怀”
  经莲湖警方调查,47岁的王少华是西安市莲湖区人,案发前系西安兴强物业管理公司经理;而45岁的李秀宝是西安市新城区人,案发前系西安兴强物业管理公司法人代表。“不是我叫的人,谁叫的人我也不知道,我也不能说,也说不清楚。”昨晚6时,在桃园路派出所,王少华声称自己“很委屈”。
  尽管警方联合专案组调集足够证据,表明是王少华给李秀宝打电话,让其纠集社会闲人“教训”左宏炜夫妻的。但是,王少华始终称“自己不知情”。并辩解说:“我做过8年的物业,在许多小区干过,做物业一直都讲人文关怀,口碑很好的,咱做物业的,很注意态度和形象,我咋会雇人去殴打我的业主呢?”
  昨晚6时30分,在警方足够的证据面前,王少华不再说“啥都不知情”,在一份刑事拘留法律文书上签字按了手印。
  带凶手看监控锁定要教训的人
  经警方调查,此起案件中,西安兴强物业管理公司一方形成了一个雇凶链。雇凶链于案发前一晚通过电话迅速形成。
  4月22日下午6时,物业经理王少华给物业法人代表李秀宝打电话,李秀宝又给吴西文打电话,吴再给冯刚电话通知,冯刚随即又电话联系29岁的莲湖区男子李彬,而李彬则通知22岁的铜川市宜君县西村小伙刘岗斌,刘岗斌最后给陕北洛川县后子头村男子王鹏打电话。
  4月22日晚10时,受经理王少华指使,物业主任、30岁的石超文带李彬等人来到小区监控室,调出监控录像辨认左宏炜体貌特征。由于监控录像较模糊,凶手担心认错人,提出随后再找机会辨认。
  据王鹏供述,4月23日上午9时,自己应约帮忙和李彬见面,见李彬和刘岗斌携带着3根铁棍,明白是去打人。但他抹不下面子就帮忙打架。当天上午11时,他们3人开车去西二环附近等候受害人未果便离去。
  当日下午2时,石超文发现左宏炜夫妇外出办事,跟踪同时电话通知所雇的凶手。此后,冯刚、李彬、刘岗斌、王鹏乘白色“北斗星”面包车到西二环。他们跟踪左宏炜夫妇后,持铁棍将两人殴伤,致使左宏炜脑死亡。“当时,那对男女在前面走路,刘岗斌先冲过去,持铁棍照着那个男子(即受害者左宏炜)后脑连击3次。力量很猛。”王鹏说:“当时,那个男的喊都没喊一声就栽倒了。见刘岗斌又去打那个女的,我便上去拿铁棍在躺在地上的男子屁股上打了3下。打完人不到两分钟,我们就跑了。被打的人我不认识,也都没看清长得啥模样。事到如今,真是后悔死了。真不该帮这个忙……”
  疑犯交待
  法人代表:雇凶后我垫了2500元
  昨晚6时,在桃园路派出所,记者(以下简称“记”)见到了刚做完笔录的物业法人代表、疑犯李秀宝。
  一个电话就雇来凶手
  记:你是做啥的?怎么参与到这种事情(即雇凶殴打业主)上来?
  李(手指弹了一下烟灰,笑了):我初中都没有毕业。现在做生意,做服装的。
  记:那怎么牵涉到这里面来了?
  李(低头,叹气):我拉不开面子。物业经理王少华给我打了个电话,说业主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人找他的事,让我叫上两个人,把他们教训一下。被“教训”的人(即左宏炜夫妇)不认识,我只是帮忙叫人(去打)。
  记:你是怎么叫人的?物业叫啥名字?
  李:我先给吴西文打电话。物业名字我不知道(停顿片刻)。吴西文其实也没啥正当职业(警方调查,吴其实每月从该物业领工资,属于打手一类)。
  我和吴西文见过几次面,算是朋友。吴可能又给国华(即冯国华,又名冯刚,疑犯之一,南郑县周家坪村人,暂住西安)打的电话(经警方调查,22日晚,接到电话后,吴西文和冯刚马上赶到了李秀宝办公室,商量报复左宏炜夫妇的事情)。
  至于后来打人的几个人中,我只认识李彬,其他人都不认识。怎么打的,我就不知道了。
  事成后支付凶手2500元
  记:你叫人家去打人,人家就那么听话?
  李:当然不能叫人家白动手的。当时,王少华给我说,事成后,花多少钱都由物业公司出。23日下午5点多钟,吴西文来找我要钱,说得2500块钱。我就垫付了这些钱交给吴西文。下午6点多钟,王少华来了,我给他说,人家报酬是3000块钱。王少华打了个电话后说,公司管账的人没在,随后再给我。
  记:你身为物业公司法人代表,难道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吗?
  李(抬头,继而低头,神情紧张):我只是挂了个名字,空头的。物业公司从来就没给我发过工资,我也没拿过分红。谁再骗你就不是人。是一个朋友借我身份证办的,我面子抹不开。
  记:你想想看,这种忙能不能帮?
  李:我想着叫人只是吓唬一下。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早知道会这样,我咋都不会帮这个忙。
  业主反应
  签名要求严惩凶手
  昨日上午,万强艺术家小区,受害者家属和业主纷纷签名,要求严惩凶手,并希望目击者提供更为有力的证据。
  上午9时许,小区门口围满群众。左宏炜64岁的岳母和几名亲属跪在地上,泪如雨下。身后,写有“严惩凶手”等字样的白色条幅上,一些业主签上了名字。
  一知情业主说,左宏炜和妻子张娜联都下岗了,能在小区买房子不容易。
  受害者岳父张师傅说:“女儿女婿以前一直以开出租车为营生,两年前开始营运货车。”2007年买房时,他们两口不仅花光手头的钱,还向朋友们借了一些。
  头上缝了7针的张娜联躺在病床上,身体非常虚弱:“宏炜这会儿咋样了?”她说:“全家人这些年来一步步奋斗才到今天,终于住进新房。他走了,家里的天都塌下来了……”
  业委会筹办依旧进行
  业委会发起人遭袭后,从垃圾箱里捡到的唯一一张未被彻底撕碎的《告知》书上,“25日早晨8:30在小区花园集合,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事宜”的内容,令人分外难受。“得知这事,我一夜都没睡着,许多业主感到震怒的同时,也对自己的安全多了份担忧。”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自入住小区后,一些业主曾因开发商延期交房与其发生纠纷,最终在法庭上反目。自这家物业公司进驻后,一些业主曾与其发生过摩擦。但总的来说,业主与物业间也没有非常尖锐的矛盾。在筹办业委会期间,发起人突然被打脑死亡,让所有业主感到意外。“我们不会因为发起者的不幸遭遇,动摇和放弃小区业委会的筹办和成立。”昨日上午,一些业主在条幅上签完字后,相继来到小区花园,继续商讨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在业主聊天群里,业主们对不法人员的行为异常愤慨。许多业主也正通过网络相互联络。
  上午11时左右,记者来到“万强艺术家”小区物业公司时,几名工作人员正在上班,一前台女性工作人员说,23日晚几名民警来到这里,将公司负责人带走后,就再未见过。“这名负责人平时很少来这里,具体管理工作的是另一名领导。”但自案发后,这名工作人员也未见到过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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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目前,西安乃至全国的许多小区内,大多没有成立业委会,而其中,除业主之间相互联系少以外,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设置障碍,以及缺乏主管部门支持等,也是制约业委会成立的主要原因。《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在去年12月12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后,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第十条规定: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职责的,业主可以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按照本条例规定行使业主大会权利。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张贺才律师说,根据即将实施的《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条件具备后,如果建设单位怠于向物业管理行政部门履行告知义务时,业主可以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告知;而且在相关部门限期不履行筹备业主大会职责的情况下,可以自行组织成立业主大会。而这些规定在解决业主大会成立难的问题上迈出了一大步。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程彬 刘俊锋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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