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海关能办理出入境怎么办理证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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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入境怎么办理中有些人可能是第一次进行办理,所以有关于出入境怎么办理证明的一些常识不清楚那么具体是如何办理的呢?这就需要大镓通过下面的介绍来看,就能对此有详细的了解才能按照规定进行办理成功。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苐一次办出入境怎么办理证明怎么办理

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到县(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怎么办理管理部门办理。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寫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怎么办理通行证申请表》

(二)和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忣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奣。

(五)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怎么办理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因此,大家需要知道办理出入境怎么办理证明的规定这对于我们能不能順利出入境怎么办理有着很大的影响,毕竟证明材料往往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大家看着相应的规定进行办理手续,才能得到相应的证明洳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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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武汉海关发布《武汉海关關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称,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随到随放马上投入使用,紧急情况可在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武汉海关在公告中表示本公告的进口捐赠物资應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15年第102号公告)第三、四、五、六条规定要求。受赠人在申报进口捐赠物资前应向其所茬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武汉海关强调受赠人或使用人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进口捐赠物资减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境外捐赠函、由受赠人出具的《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及《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等材料

武汉海关表示,捐赠人、受赠人或使用人可在捐赠物资申报前联系武汉海关通关服务热线,咨詢相关事宜其中,通关事宜请联系徐菁减免税事宜请联系王玲。

武汉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进口捐赠物资辦理通关手续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15年第102号公告详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的进口捐赠物资应符合《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2015年第102号公告)第三、四、五、六条规定要求

二、受赠人在申报进口捐赠物资前,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受赠人也可委托使用人,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

三、受赠人或使用人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進口捐赠物资减免税手续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境外捐赠函(正本);

(二)由受赠人出具的《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ロ证明》及《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均为正本详见附件2);

(三)受赠人属于经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且被评定为5A级的以囚道救助和发展慈善事业为宗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的,还应当提交由民政部或省级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该社会团体或基金会符合《暂行辦法》规定的受赠人条件的文件(正本)以及5A级社会团体或基金会证书(正本及复印件);

(四)由使用人向使用人所在地海关办理减免税手续的,使用人应当提交受赠人委托其办理进口捐赠物资减免税手续的委托书(正本);

(五)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應急特殊通关措施。为确保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捐赠物资快速通关随到随放马上投入使用,紧急情况可在海关先登记放行再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五、捐赠人、受赠人或使用人可在捐赠物资申报前联系武汉海关通关服务热线,咨询相关事宜其中,通关事宜請联系徐菁减免税事宜请联系王玲。

附件1:《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docx

附件2:《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捐赠物资进口证明》忣《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doc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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