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喜欢这个天猫积分 商家吃亏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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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
&&&&&&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拍拍平台用户合法权益,维护拍拍平台正常经营秩序,实现卖家店铺规范化运营,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以及、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则。
&&&&&& 除非本规则另有说明或定义,本规则中所涉及的术语或名词定义以、中所约定的定义为准。
&&&&&& 拍拍平台采用违规扣分制的监管细则,如卖家施行违规行为将被扣除一定分数,当扣分累计到相应节点,则拍拍平台依据本规则实行相应的违规处理措施。若此细则与《拍拍平台管理总则》内容存在异议,以此细则为准。
1. 违规行为分为两种类别:一般违规行为与严重违规行为。每一个违规行为对应一个扣分分值。
2. 计算方式:&一般违规行为&以25分为一次违规处理节点,每累计扣除25分则开始执行违规处理并清零,连续365日无一般违规行为后清空该店铺一般违规行为所导致的扣分分值;&严重违规&以25分、50分、75分、100分为节点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连续365日无严重违规行为后清空该店铺严重违规行为所导致的扣分分值(不包含已清退卖家)。
3. 拍拍平台根据不同的违规行为类型或违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放申诉渠道。针对违规行为,卖家可在被拍拍平台发出扣分通知之日起总计十五日内(拍拍平台审核时间外)通过拍拍平台卖家后台提交违规申诉申请,拍拍平台对于卖家申诉内容及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评估,评定该卖家是否违规。如拍拍平台评定卖家并未违规,则不对卖家给予违规扣分。
&&&&&& 严重违规行为,是指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实质违反服务协议及平台规则约定,严重侵犯其他卖家及买家合法权益,严重破坏拍拍平台经营秩序的违规行为。具体严重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如下:
1. ,是指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每次扣100分。为保护消费者权益,对违反本情形的卖家,拍拍平台视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市场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屏蔽、删除商品链接、限制发布商品、公示警告、信用降级,关闭店铺等)。
&假冒商品&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伪造他人注册商标、厂名、厂址任一商品特征,从而使消费者误以为该商品就是正品的商品,以及冒充专利产品的商品。
&盗版商品&是指: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对其拥有的著作权作品、出版物等进行复制、再分发而形成的商品。
2. ,是指除&出售假冒商品&行为以外的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的行为。(注意:品牌商仅授权销售商品,未明确授权使用品牌商的图片但在店铺中突出使用的、或将经授权商品的商标用于商业宣传,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造成混淆误认的,仍然构成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2.1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的文字描述、图片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信息中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
2.2卖家出售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商品的。
2.3卖家出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商品的。
2.4卖家出售的商品涉嫌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的其他行为。
2.5 卖家通过拍拍平台所施行的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的行为。
经法院及行政机关判定侵权成立或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或造成极大社会影响或涉案金额巨大等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被同一权利人举报三次以上(含)且举报成立的或导致行政机关介入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每次扣25分。
被同一权利人举报(未达到三次)且举报成立或平台巡检/抽检发现的,每次扣2分。
同一权利人在3日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举报视为一次投诉举报。
3. ,是指卖家出售未经正常中国海关报关程序的进口商品。出售未经报关进口商品的。每次扣100分。
4. ,是指卖家盗用他人拍拍平台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利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5. ,是指卖家对商品材质、成分或构成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实际材质、成分及构成完全不符,损害买家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
6. ,是指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在拍拍开放平台商品的销量或提高店铺评分(即&炒作&行为),妨害买家购物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自买自评、恶意更改价格、更换商品、第三方炒作、空盒等:
6.1整件商品拆分出售(包括但不限于将商品及其配件拆分、商品不同部分拆分出售等)。
6.2大幅度修改商品价格,或异常变更订单价格。
6.3卖家主客观原因,导致交易凭证无法核实,或与真实情况不匹配。
6.4卖家自己注册多个小号购买自己发布的商品,或与他人协议相互购买,或与第三方共同恶意炒作,增加交易量。
6.5卖家的亲朋好友、同公司内部多个人反复多次购买同一件商品。
6.6上下游经销商等关联人士之间进行平台交易。
6.7在实物类目出售/发布信息类或服务类商品,如:方法/信息的发布,软件下载,类似于包裹单的单据,电影或其他的账号密码的发布,电子刊物,会员招募,店铺的VIP卡,商品介绍等信息;或者&换好评&商品,优惠券,1.1元以下店铺装修,空间装扮,网游商品,邮费链接,方便链接等商品。
6.8限制虚拟商品单个订单的购买数量。
6.9违反平台规则、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交易行为。
6.10其他恶意提高商品销量及恶意提高店铺评分的非正常交易手段。
7. ,是指商业活动中卖家利用广告或其他宣传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发布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买家产生误解的行为。每次扣25分。
8. ,是指卖家发布中构成严重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的行为,依据执行。
9.,是指卖家通过拍拍平台发布或出售未经拍拍平台许可的商品的行为。每次扣25分。
10.,是指卖家在未经其他用户同意情况下,泄漏、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用户在交易过程知悉的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卡,姓名,手机号码,地址以及其他交易信息等)的行为。首次扣12分,再次及以上每次违规扣25分。
11. ,是指卖家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每次扣100分。
12. ,是指卖家采用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2.1卖家通过各种方式参与套取拍拍平台发放的优惠券或代金券。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
12.2卖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拍拍平台工作人员的。每次扣100分。
12.3卖家之股东、董事、监事、高管及工作人员为拍拍平台工作人员之关联人士(如亲属等)且该拍拍平台工作人员未向拍拍平台如实提前申报或备案的。每次扣50分。若有利用拍拍平台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谋利行为的。每次扣100分。
卖家有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的,无论是否获得利益,拍拍平台有权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同时,卖家开设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拍拍平台营销活动。(卖家因发生上述不正当谋利行为而被限制参加拍拍平台营销活动的,以本条规定中的限制时间为准,不适用本规则第四节中关于违规处理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的处理规定)。
13.,是指扰乱拍拍平台竞争和平等交易的市场秩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3.1提供虚假凭证,是指买、卖双方在交易纠纷处理过程中提供的凭证,经拍拍核实后确定为虚假凭证。凭证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快递公司开具的凭证;相关截图。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扣100分。
13.2恶意使用经营工具,是指卖家利用拍拍多客服等自主营销工具或其他拍拍开放平台使用工具对他人进行的欺诈、骚扰等违规行为。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扣100分。
13.2.1拍拍平台提供的所有经营工具仅限于卖家在拍拍平台站正常经营使用,不得违规使用。
13.2.2若卖家等违规使用工具,卖家将无法正常使用拍拍平台提供的工具,且拍拍平台有权对卖家处以相应的违规处理,包含但不仅限于扣分、违规处理、屏蔽、清退。
13.3套现,是指利用拍拍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的行为。每次扣50分。
13.4不正当经营,是指涉嫌侵害用户、其他合法经营者及平台的权益,给平台带来风险的行为。每次扣100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
13.4.1恶意诋毁和攻击竞争对手的行为。
13.4.2提供的商品及服务引发大量投诉的行为。
13.4.3严重违反&拍拍平台用户协议&的行为。
13.4.4非货到付款正常交易流程,且卖家有收款不发货记录的行为。
13.4.5涉嫌违背拍拍正常交易流程,危及交易安全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每次扣100分,情节轻微的首次警告,再次及以上每次扣25分。
13.4.6 卖家出售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的商品,对商品质量易引人误解的。
13.4.7卖家出售假冒、仿冒他人特有商品包装装潢的商品,易引起消费者混淆误认的。
13.4.8卖家实施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13.5发送第三方广告信息,指用户举报卖家发送第三方广告信息,或者卖家在商品类、活动类、店铺装修区页面发布第三方广告信息,或者卖家在商品包裹中放入带有非拍拍()购物链接或未经拍拍许可的第三方非拍拍()链接、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账号、二维码、非拍拍平台即时通讯账号、电子邮箱、实体店地址及未经拍拍备案许可的联系方式、广告商品信息等内容的宣传单/册,经拍拍核实属实的行为。每次扣50分,情节严重的扣100分。
&&&&&& 一般违规行为,是指除严重违规行为外的其他违反服务协议及平台规则的行为。
1. , 是指卖家未按《拍拍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及拍拍平台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卖家后台公告、帮助中心)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1.1发布中构成一般违规行为的商品或信息,依据执行。
1.2使用以下不当方式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2分(3日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
1.2.1在商品评价回复、晒单贴等位置发布广告信息的(发布商品信息为解答用户问题的不算违规)。
1.2.2重复铺货,如同一卖家在同一店铺或多个店铺中发布完全相同以及商品的重要属性(如标题、图片、价格等)相同的商品两件(含)以上。
1.2.3以非常规的数量单位发布商品。
1.2.4刻意规避拍拍平台商品SKU设置方式发布商品的。
1.2.5错用关键字或词:是指发布的产品或信息所使用的关键字/词错误或重复,造成买家购物困扰,但未涉及到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
1.3在商品类页面发布以下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2分(3日内累计扣分不超过14分);若在店铺装修区页面或活动页面发布错误描述的商品或信息的,情节轻微未构成虚假宣传或描述不符的,每件商品或每条信息扣8分:
1.3.1商品信息中缺少标题、主图,或商品缺少所售商品本身的实物图片。
1.3.2商品标题、图片、价格、物流方式、邮费及售后服务等商品要素之间明显不匹配。
1.3.3商品标题等信息不实或者与本商品无关的。
1.3.4所发布的商品与类目或商品属性不符的。
2.,是指卖家未在约定时间内给买家发送商品,损害买家权益的行为。有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卖家延迟发货(非货到付款订单以系统记录的买家付款成功的时间/货到付款订单以成功提交订单的时间开始计算时效)。每单扣1分,但7日内累积不超过14分。因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订单无法发货或延迟发货的,不适用本约定。
2.1除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外,卖家未按照发货时效要求发货的;发货时效要求:卖家应于交易达成后36小时内发货并上传发货运单号(以拍拍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如订单有换货/补发情形,卖家须按前述时效完成发货;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2.2除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外,下单成功后60小时内买家查询不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的(以快递公司系统内记录的时间为准)。
2.3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卖家应自承诺发货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实际未在2.1、2.2约定时间内发货的。
2.4卖家提供&快速发货&服务的商品,买家付款后卖家未能按照&快速发货&时效要求完成发货的。&快速发货&时效要求指卖家应于交易达成后12小时内(若当日16:00至次日4:00之间付款,则在买家付款后24小时内)发货并上传快递单号,且24小时(若当日16:00至次日4:00之间付款,则为36小时)内可查询到订单的快递公司揽件跟踪信息。如订单有换货/补发情形,卖家须按前述时效完成发货。
双方交易达成后如买家投诉卖家延迟发货成立,卖家须向买家支付该商品实际成交金额(不含运费)的10%(每件商品最高不超过50元)至30%(每件商品最高不超过200元)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将从卖家在第三方支付机构上缴纳的诚信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并支付给买家。
3. ,是指卖家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买家,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每次扣25分。
4. ,是指卖家未按照承诺或拍拍平台规则向买家提供以下服务,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4.1发生在交易纠纷中,拍拍平台介入判定卖家应承担后续义务和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如:拍拍平台判定卖家确实应该承担退货退款或其他售后保障责任,但卖家拒绝承担等)。每次扣4分。
4.2承诺加入拍拍平台营销活动的卖家,未按照活动要求(除发货时间外,发货时间以延迟发货标准执行)履行的。每次扣4分。
4.3卖家就已付款订单或特殊情形下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有未履行的其它承诺的, 每次扣2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3.1买、卖双方在拍拍平台上成交后,卖家无正当理由拒绝出售的。
4.3.2因卖家没有维护好系统或店铺账号,导致承诺未履行的。
4.3.3 买家投诉卖家未依照订单信息或承诺方式提供发票。
4.3.4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的订单商品明细存在少配件、少赠品,少商品等情形,且卖家未给买家补发货的;若卖家将缺少的配件/赠品/商品等补发给买家,则依照延迟发货执行。
4.3.5交易订立过程中卖家自行承诺承担发货或退换货的运费,但实际未履行的;或质量问题退货,卖家拒绝承担退货运费的。
4.4商品上架且有足够库存,买家付款前或交易达成后卖家以任何理由取消订单且买家投诉。每次扣1分。
5. ,是指买家收到的商品与达成交易时卖家对商品的描述不相符,卖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说明,妨害买家权益的行为。
5.1卖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严重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每次扣25分。
5.2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每次扣12分。
5.3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说明或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但未对买家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的。每次扣6分。情节特别轻微的,每次扣2分。
6.,是指卖家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拍拍平台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拍拍平台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拍拍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每次扣25分。对于拍拍平台排查到的涉嫌不当注册的账户,拍拍平台将视情节采取公示警告、限制登录、限制买家行为、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发货等违规处理措施。
7.,是指卖家通过虚假设置商品信息、无货空挂、店铺装修违规等行为,妨害买家高效购物权益。
7.1违规商品数量十六件以上或多次违规发布,每次扣25分。
7.2违规商品数量十一至十五件,每次扣12分。
7.3违规商品数量六至十件,每次扣8分。
7.4违规商品数量三至五件,每次扣4分。
7.5店铺装修违规(使用虚假的好评率、店铺评分、店铺类型,或使用与店铺实际信息不符的标识等情形)。每次扣25分。
8.,是指卖家做出的导致买家或平台利益受损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8.1虚假发货,指买、卖双方在拍拍平台上成交后,卖家已标记发货但未真实发货,或标记的发货内容与真实的发货内容不符的行为。每次扣6分。
8.2恶意投诉,指卖家在投诉后未能说明相应投诉内容或未能提供相关凭证的行为。每次扣6分。
8.3恶意引导,指卖家使用不正当或违法手段,恶意引导或威胁买家在交易过程中填写不实信息的行为。每次扣12分。
9.,是指卖家在日常运营中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包括拍拍精灵);散播侵犯平台合法权益的相关消息(包括但不限于恶意攻击平台、散播有关平台假消息等);以及平台认定的卖家其他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每次扣6分。
1.&违规扣分处理
*自日起,本规则中的支付违约金项仅执行&严重违规累计达100分按诚信保证金金额向拍拍支付违约金&的规定,其余扣分节点的违约金规定暂不执行,具体执行时间及方法以拍拍平台公告为准,除违约金项外其他违规处理项自本规则生效之日起执行。
1.1 卖家发生违规行为的,其违规行为应当纠正,并扣以一定分值。违规行为扣分在无违规行为的365日后清零。
1.2 违规行为根据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规行为及一般违规行为,两者分别扣分、分别累计、分别执行,但针对一事仅作一次处理,不涉及重复扣分。
1.3 拍拍平台对卖家的严重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3.1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2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铺7日、向拍拍支付违约金1万元的处理。
1.3.2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50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铺14日、向拍拍支付违约金2万元的处理。
1.3.3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75分的,对卖家做出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限制社区功能及公示警告、下架所有商品并屏蔽店铺21日、向拍拍支付违约金3万元的处理。
1.3.4卖家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00分的,拍拍平台有权对卖家进行下架所有商品、永久冻结卖家店铺、清退的违规处理。卖家已缴纳的相关店铺的平台使用费用未到期部分不退,且向拍拍支付违约金10万元或全部诚信保证金金额(两者以较高的为准)的处理,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卖家仍应予以赔偿。
1.4拍拍平台对卖家的一般违规行为采取以下违规处理方式:
1.4.1卖家因一般违规行为,每扣25分即被给予限制参加拍拍营销活动、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开新店7日、向拍拍支付违约金0.6万元的处理。
2.违规信息处理
卖家存在违规行为的,按照《拍拍平台卖家积分管理规则》进行违规扣分,并按如下规则进行处理:
2.1出售假冒商品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发布的假冒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2.2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发布的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2.3出售未报关进口商品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发布的未报关进口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2.4盗用他人账户的,拍拍平台收回被盗账户,原所有人可以通过拍拍平台申诉重新取回账户。
2.5假冒材质成分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发布的假冒材质成分的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2.6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店铺评分,拍拍平台删除卖家因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并下架店铺内商品;虚假交易中通过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的,拍拍平台删除该商品及虚假交易产生的店铺评分; 同时拍拍平台对有虚假交易的店铺或商品进行搜索降权处理。
2.7虚假宣传的,拍拍平台对商业活动中卖家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相关商品及/或信息进行删除。
2.8发布违禁信息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发布的违禁商品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2.9发布非约定商品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发布的非约定商品及信息进行删除。
2.10泄露他人信息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泄露的他人隐私资料的信息进行删除。
2.11骗取他人财物的,拍拍平台对用以骗取他人财物的商品或/及信息及因此产生的交易评价进行删除。
2.12不正当谋利的, 拍拍平台有权不向其提供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商品或服务;同时,卖家开设的关联店铺六个月内限制参加拍拍平台营销活动。
2.13扰乱平台秩序的,拍拍平台对卖家处以相应的违规处理,包含但不仅限于扣分、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屏蔽、清退。
2.14滥发信息的,拍拍平台删除卖家所滥发的商品或/及信息;同时拍拍平台对有滥发信息行为的商品或/及信息进行搜索降权处理。
2.15 延迟发货的,如买家投诉卖家未按约定时间发货,卖家须向买家支付一定金额违约金。
2.16恶意骚扰买家的,拍拍平台对卖家处以相应的违规处理,包含但不仅限于扣分、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屏蔽、清退。
2.17违背承诺的,卖家须履行如实描述义务或消费者保障服务规定的赔付、退货、换货、维修服务;或卖家须按实际交易价款向买家/或拍拍平台提供发票。
2.18描述不符的,卖家对商品材质、成分、品质等信息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符,或导致买家无法正常使用的,拍拍平台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或对商品的描述与买家收到的商品不相符,且影响买家正常使用的,拍拍平台下架该描述不符的商品。
2.19不当注册的,拍拍平台对用户使用软件、程序方式大批量注册的账户进行查处;并对滥用权利提交的订单予以取消。
2.20发布虚假商品或店铺信息的,拍拍平台对卖家所发布的虚假商品或店铺信息进行删除。
2.21恶意行为的,拍拍平台对卖家处以相应的惩罚措施,包含但不仅限于扣分、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屏蔽、清退。
2.22不配合平台管理的,拍拍平台对卖家处以相应的违规处理,包含但不仅限于扣分、要求卖家支付违约金、屏蔽、清退。
3.根据本规则被违规处理的用户,只有在其违规行为全部得到纠正、所受违规处理期间届满的情况下,其方可恢复正常的未违规处理的状态。
1.本管理规则于& 日 修订,& 2014年&9月15日起生效。
2.本规则中的&日&如无特殊说明均指连续的自然日,如7日是连续七日。
3.拍拍平台卖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4 .拍拍平台可根据平台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拍拍平台&公告的形式向卖家公示,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通知您及其他每一位用户。
规范附件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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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通管局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纸钞票与硬币——两套截然不同的积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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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分类】 【文章编号】10-
  现在随便找个零售型或者服务型的公司,无论是线上线下的产品,估计都会说来消费就会送积分。超市消费送积分、理发送积分、刷卡送积分、充值也送积分……而且,在这些行业负责市场合作的人一提到积分合作,就会开门见山的说做积分通兑吧。殊不知,就像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一样,世界上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积分系统在运行着。各自的忠诚度管理方式完全不一样,积分价值和会员价值也是完全不相同的。
  一种是积分累计制,诞生于银行信用卡体系,是根据会员消费的金额多少,按等额价值累加计算积分。比如普通招商信用卡每消费20元累计1个招行积分、浦发信用卡在商户刷POS机每消费1元累计1个浦发积分。积分累计制更像是一套回馈会员的返利制度(Cost per Sales),每个积分的价值可衡量,且一旦财务测算确认后固定不变,即从每1元产品的利润中拿出定量百分比,作为市场营销费用回馈给会员。然后,会员可以拿着这笔积分在该商家会员体系指定的渠道中去抵扣(兑换)获取其他产品。
  如果按CPS来理解,可以认为积分累计制是会员从商家那里拿到的返利。这种返利之所以变成了积分而不是直接返现金给会员,是因为会员一旦拿到了现金,那么他既可以返回商家处消费,也有可能跳转到别处甚至竞争对手那里去消费,这样就失去了会员忠诚度的培养。这样就违背了积分制度的初衷——会员忠诚度管理。
  由积分累计制产生的积分,一定是显性化的,可估值的。产生积分的商家都在自己的会员制度里写明了自己积分的抵扣(兑换)价值。就算是不写明,会员往往也能够从抵扣(兑换)的商品价值里估算出每个积分的价值区间,跟该积分的基准价值不会差太远。一般购物类网站B2C平台的积分价值一般0.01元/积分,比如淘金币、集分宝、京东京豆在购物结算就是按每积分1分钱来抵扣的;国内信用卡的积分价值在0.002元/积分上下浮动,以此来标示信用卡积分商城里的商品兑换积分额度,或者标示“积分+现金”中积分部分抵现的基准值,类似有工商银行的融E购、交行积分商城等等。
  另一种是积分里程制,产生于航空公司的里程奖励。是航空公司根据会员购买机票后获得的标准里程(通常按照的TPM标准)),乘以所购机票舱位系数,再奖励给会员的里程。同时还附加升级里程算法,以此来鼓励会员等级提升。航空里程的最大使用价值,在于兑换机票,比如根据官网网站的公示,东方万里行会员可以用12000个里程兑换1张上海到北京的经济舱机票;由于东航跟南航同属于天合联盟,所以万里行会员也可以用25000个里程兑换1张上海到北京的头等舱机票。随着激烈的航空业竞争,近几年来很多航空公司根据自身的特点,又推出了机票周边服务供会员兑换,比如机场贵宾室、逾重行李、机上选座、升舱、积分商城、空中商城等等。
  相对于CPS原理的积分累计制,积分里程制更像是CPV(Cost per Value),即商业模式对会员忠诚度价值的奖励。每个里程的价值是由可兑换的服务来决定,而不是等值且显性化的货币。尽管1张标准全价1230元的上海到北京机票,在售出时有不同的折扣,但用东方万里行里程兑换都只需要12000里程。机票折扣是变量,里程兑换额是恒量,就导致了每个里程难以有固定的货币等值额。
  正是由于积分里程制产生了非恒定的会员感知价值,才使得忠诚度管理的成功案例在航空业屡见不鲜。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按照积分累计值,国内信用卡每个积分永远只有0.002元,会员永远只能按0.002元去折算忠诚度对自己的回馈。但按上述上海到北京的里程制计算,每个里程兑换机票时,同期价值是四折机票则每个里程值0.04元、同期价值是全价机票则每个里程值0.1元、国际航班则是0.4元左右,有些航空公司的里程最高价值是升舱,甚至能达到0.8元。会员忠诚度管理体系的精髓,不在于让会员仅看到自己的价值(永远的0.002元),而是看到自己的希望(从0.04元到0.8元甚至更高)。
  设计航空里程制的核心,就是培养会员对航空公司的选择忠诚度,让里程在本公司的航空强相关服务产品里完成消费闭环。用里程兑换机票,即培养了会员使用本航空公司服务的消费黏性,又盘活了航空公司客座率的边际成本。因为,航班客座率不可能保持全舱满座,总是会剩余一部分座位。客机一旦起飞,这部分座位就完全空置,无法产生利润,还不如提前释放出来供会员做里程兑换。机上升舱业务尤其如此,所以往往里程的价值最大化是被用于兑换机上升舱。
  当然,里程制的价值增益,仅限于航空公司自有服务。对于把里程当作有价票券去航空公司的积分商城里兑换数码家电、日用百货等用品,那就会迅速贬值,甚至一个积分的价值低至0.01元才能去兑换积分商城里的一个保温杯。这些商品是航空公司要花真金白银去外部购买,采购成本相对于客机起飞后的空置座位高出许多。而且,会员兑换积分商城里那些跟航空无关的商品,即不利于会员忠诚度的培养,又要航空公司另外投入采购成本,自然会让航空公司把积分商城体系中的里程价值定价很低。从会员角度来说,本来可以按每里程0.1元用来兑换机票的里程,贬值到0.01元后去兑换积分商城商品,即不情愿,也是对航空会员忠诚度的一种伤害。
  这里要强调的是,由于积分累计制和里程制的区别,所以积分商城对会员忠诚度的意义也是完全不一样的。在累计制中,积分价值显性化,等同于钞票,而积分商城就是该钞票的唯一交易市场。会员拿着去积分商城上抵现金购买商品,属于自觉自愿,跟拿钞票购物没区别,而且积分商城的采销差价还能给累计制带来额外的利润收入。但是,在里程制中里程本身就是一种带有航空标签的商品,价值是隐性化而且是波动的。里程的价值要在兑换机票中才能最大化,兑换积分商城产品相当于贬值。所以,积分商城对于累计制来说是必须品,而对于里程制来说是一条补充附加的消耗出口——当会员的积分在航空公司服务产品库中兑换不到满意的机票,又面临积分过期的损失时,才会选择积分商城。由于这种急迫性导致的里程兑换普通商品行为,让会员觉得手里的里程财产大量贬值,又增长了会员对该忠诚度体系的负面情绪。如果此时航空公司还打算从积分商城中赚钱,那就是对忠诚度的极大破坏。
  积分价值的显性化和隐性化,是累计制和里程制的明显区别。若把它们比喻成货币,累计制的积分就像是纸钞票,里程制则像是硬币。钞票本身只是一张价值可以忽略不计的纸,它的流通价值需要发行银行授权的票面价值来核准。一枚硬币除了银行核准的票面价值以外,它还是一块有价金属,而里程制的有价金属,就是这个里程对应的客舱舱位。机票成为了里程制这个货币体系背后最大的黄金支撑。
  作者简介:
  程远东,东方航空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商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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