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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民政局
张民〔2015〕23号
关于印发2015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5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张民〔2015〕23号
张店区民政局
关于印发2015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民政的各项工作部署。根据2015年省、市、区民政会制定的2015年重点工作,我局将《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面落实2015年民政工作的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全面打造“亲情民政、阳光民政、效能民政”。
  现将《2015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希望各责任单位、科室,切实负起责任,把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切实抓出成效,确保不折不扣完成今年各项目标任务。
  附件:2015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 && 张店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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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市张店区民政局办公室&&&&&&&&&&&&&&&& 日印发
&&&&&&&&&&&&&&&&&&&&&&&&&&&&&&&&&&&&&&&&&&&&&&&&&&&&&& 2015 年民政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一、党风廉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1. 不断强化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打造“亲情民政、阳光民政、效能民政”。
  (1)制定《张店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人事任免、财经、公务接待等廉政制度;
  (2)按照“一岗双责”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科室(单位)负责人各负其责的要求,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3)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保证政令畅通和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不受损害;
  (4)修订《张店区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规范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代位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财经制度、公务接待制度、信息宣传制度、机关学习制度等,严厉查处“不作为、乱作为”和“吃喝卡拿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靠制度管人、管事。同时,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要对“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对待群众态度生硬冷漠、作风粗暴等问题组织专项治理。
  责任领导:李三红、万玉慧、宋卫东、杨建刚,责任科室: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张店区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与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均在3月底前制定完成,《张店区民政局机关管理规章制度》4月底前制定完成。
  二、养老服务
  (一)优待老年人政策落实方面
  2. 全面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抓好《老年法》和新修订的《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宣传贯彻。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 继续做好我区9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无虚报冒领现象。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4. 继续为全区70-79岁老年人赠送一份“银龄安康”保险,进一步增强老年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能力。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5. 开展好“老年节”及“敬老月”系列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爱老助老活动,向老年人送温暖,推动全区敬老、爱老、助老活动的深入开展。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6. 做好张店区“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工作。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7. 进一步完善我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的养老服务体系,年内新增养老床位380张以上,新建日间照料中心8家、农村幸福院5家。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福利机构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8. 建立完善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逐步扩大政府购买范围。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福利机构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三)行业及安全监管方面
  9. 制定民政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巩固、提升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全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福利机构科
  完成时间:2015年3月底
  10. 制定张店区养老机构星级服务标准,加强对全区养老机构的管理,促进养老机构的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福利机构科
  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11. 制定全区养老机构统一入住协议,推进我区养老机构规范化管理,提高机构管理服务水平。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老龄办、福利机构科
  完成时间:2015年6月底
  12. 开展养老机构、福利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加强对养老机构和福利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夯实安全工作基础。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单位:福利机构科
  完成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每个季度末完成当季安全检查
  三、社会事务
  13. 落实“三无”老人供养制度,对分散供养的城镇“三无”人员,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实行分类施保。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14. 按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农村五保供养办法》等文件规定继续做好农村“五保”人员保障工作,按照“应保尽保”原则进行集中供养,保持集中供养率在100%。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15. 做好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继续开展“民政干部联系孤儿”活动,每两名干部帮扶一名孤儿,通过多种形式了解孤儿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给他们提供帮助,5月份,开展免费为孤儿健康查体活动。进一步完善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纳入保障系统,按时、足额发放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16.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以及《山东省收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收养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收养登记的受理、审查和登记工作,利用《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保证收养合格率达100%。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17. 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积极开展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提起撤销监护人资格诉讼工作,将符合条件的受监护侵害的未成年人纳入救助和保障范围。6月-9月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救助活动。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18. 依托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平台,开展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吸收社会力量,加快我区救助站点建设。6月-9月开展“夏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2015年11月至2016年3月开展“寒冬送暖”专项救助活动。建立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网络,设置社区未成年人救助监察点,帮扶社区内孤、残儿童困难家庭,做好源头预防工作,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四、区划地名工作
  (一)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面
 &&& 19. 一至三月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上报、修订完成《淄博市张店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审核和备案。
  (2)成立专门的地名普查办公室,选配人员,设立办公场所,订置办公设施、设备。
  (3)领取、学习、张贴全省统一下发的地名普查工作机制和各项工作制度。
  (4)清查、搜集、整理地名普查所需要的志书、文史类图文资料。
  (5)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地名普查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6)利用地名数据库3.0系统地名信息、第一次地名普查与地名补查信息资料,整理地名调查目录,进行地名信息的预填写,特别是民政部门掌握的居民点、群众自治组织、城区道路、居民小区等类地名的名称含义、历史沿革等重点内容的预填写。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20. 四月份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地名普查管理平台专项培训班、全市地名普查业务指导培训班等。
  (2)按照全市地名调查实施方案,制作地名调查相关目录、登记表格,做好外业调查准备。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21. 五月、六月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组织人员参加省普查办召开省级地名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
  (2)联系和选定能够全面承担地名普查业务(包括外业现场踏勘和信息采集、内业工作指导、后期数据库修订、普查成果地名图录典志的编纂、地名文化建设、工作创新等)的社会力量进行合作,测定项目和价格,完成招投标和相关合同的签订工作。
  (3)完成地名普查的试点工作。
  一是选择试点镇(街道),对照地名普查工作图、网格化的高清影像图,组织开展外业实地踏勘试点,重点做好地名信息调查考证、普查地名选定、地名标志选定、不规范地名选定、地名文化遗产(即历史地名)选定、登记造册、位置和多媒体信息采集、工作图草绘等工作;对有名称的地理实体没有设置地名标志的和地名标志设置不规范或有污渍的,开具《淄博市张店区地名标志设置不规范责令整改书》。
  二是根据外业实地踏勘采集的信息,完善对和平街道、中埠镇地名信息的预填写。
  三是对和平街道、中埠镇的地名普查员进行培训,全面征集缺失地名和地名普查缺项信息。
  四是对上报的地名调查数据信息、地名文化内涵信息,利用各类志书、文史资料(包括地方志、部门志、地名志、文件档案、书籍典故、历史资料、地名图纸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考证和核对。
  五是选定和编辑纳入地名志、地名词典的词条,采取“地名等级划分”的方法,选定地名图集标注的地名类别和具体名称,即同时进行地名图、地名志、地名词典的编纂工作。
  六是对确定信息和数据无误的地名普查登记表,返回相关部门签字、盖章,以示负责和以备存档。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22. 七月至十月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召开专题会议,总结和剖析试点镇(街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地名调查实施方案;并采取“回头看活动”,把遗漏的地名和地名信息进行补充。
  (2)参照试点镇(街道)工作的形式,完成其他乡镇(街道)的相关工作。
  (3)全面理清民政部门负责的政区、居民点、群众自治组织、地片、区片、民间组织类等地名信息及地名目录。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23. 十月、十一月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全面理清水利局、电力公司、交通局、公路分局、旅游局、国土局、住建局、编办、工商局、武装部等部门负责的各类地名信息及地名目录。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24. 十二月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结合“请进来”的方式,聘请外县(市区)地名专家和本地地名专家,联合对本区地名普查质量、数量进行全方位的检查、核算和评估工作,既要确保每条地名的质量,又要做到应普尽普,不缺不漏,出具客观评估报告。
  (2)做好2016年度地名普查经费的预算测定、上报、争取工作。
  (3)把地名普查登记表的各项内容,规范编入地名普查管理平台的Excel电子表格,同时逐条进行修正、编辑每条普查地名的多媒体信息
  (4)对全年的地名普查工作情况,进行系统回顾,并形成工作总结和PPT多媒体汇报,做好迎接国家、省、市检查和指导工作的准备。
  (5)围绕地名普查工作进程和工作重点,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做好地名普查的宣传报道工作。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二)行政区划调整方面
  25. 做好杏园办事处更名为湖田办事处的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完成时限:2015年4月底
  26. 加强地名管理服务,开展地名管理服务年活动。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27. 开展2015年度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按时完成我区牵头的1条边界线联检任务。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完成时限:2015年9月底
  28. 积极配合做好3条其他区县牵头的联检任务。开展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界桩更换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平安边界和谐走廊”活动,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责任领导:万玉慧,责任科室:区划地名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五、社会事务
  (一)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方面
  29. 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管理,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及参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0. 积极开展社会组织专项评估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并联合业务主管单位,督促有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加专项评估,年内完成评估验收。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1. 深化社会组织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直接登记率达100%。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32. 促进社会组织执法经常化,及时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督促两年以上不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办理注销手续。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33. 2015年4月初开展2014年度区管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下发年检通知,细化年检细则,确保年检合格率达90%。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7月底
  34. 协调开展相关人员在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干部在社会团体兼任领导职务。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5. 落实《山东省社会团体换届选举管理办法》,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机制,在行业协会商会中推行建立监事会,对协会的决策和各项活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6. 完善社会组织党委工作机制,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扩大社会组织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督促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7. 加强服务型社会组织建设,创建1-2处服务品牌。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社管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二)婚姻登记方面
  38. 保障登记工作正常进行。
  (1)保障正常的婚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提前制定“5.20、5.21”、“七夕节”、“11.11”等登记高峰期的紧急预案,确保婚姻登记合格率为100%;
  (2)定期开展业务讨论,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征求建议和意见;
  (3)做好国家等级婚姻登记机关申报工作。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婚姻登记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39. 做好婚姻登记工作场所搬迁工作。
  保持婚姻登记处原址正常办公的同时提前做好搬迁准备,完成婚姻登记处新址装修改造及整体搬迁工作,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婚姻登记处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六、殡葬服务和烈士陵园管理
  (一)殡葬服务管理方面
  40. 着力整顿全区殡葬市场秩序。
  (1)根据省厅《殡葬管理行政处罚执行规范》,牵头协调公安、工商、物价、城管、卫生等部门,开展对个体运尸车辆综合治理整顿,规范殡葬市场秩序,加强殡葬经营行为的监管;
  (2)会同物价、工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对非法买卖、故意抬高价格的坚决处理,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
  (3)制定完善全区殡葬管理规划。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殡仪馆、烈办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41. 巩固“规范殡葬服务”专项行动成果,完善固化“两公开一自愿”制度,加强《山东省殡仪馆服务规范》培训,建立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自愿选择制、服务提醒制、服务评价制7项服务制度,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提升殡葬职工人性化服务能力。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殡仪馆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42. 探索建立基本殡葬费用减免制度,扩大殡葬惠民覆盖范围。
  责任领导:宋卫东、杨建刚,责任单位:殡仪馆、烈办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43. 大力推行树葬、鲜花葬、草坪葬、海葬等,倡导文明、平安、低碳、节俭殡葬。
  (1)加强社会舆论引导,树立绿色殡葬新理念。每年清明节和传统祭扫节日期间,认真传达和宣传上级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张贴宣传标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加快殡葬管理步伐,全面推进殡葬管理规范化建设。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殡仪馆、烈办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44. 落实《关于加强全省公益性公墓建设的意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意见》。加快张店区公益性公墓平山陵园的手续办理和建设工作。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殡仪馆、烈办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二)传统节日和烈士纪念日公祭方面
  45. 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活动安排工作。
  (1)按照上级要求,在清明节前,制定下发我区《2015年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方案》、《张店区2015年清明节期间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关于做好2015年清明节文明安全祭扫工作的通知》,部署服务单位做好安全保障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有序展开,及时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祭扫群众的人身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4月中旬前完成);
  (2)“文明祭祀,阳光殡葬”工作有序开展。为倡导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引导群众树立低碳文明理念,通过为逝者敬献鲜花、书写寄语卡、天堂信箱等方式缅怀故人;分别在张店区东二路与潘南东路交叉口东北角东源集团墓地、南京路理工大学东门马尚镇冢子坡墓地、房镇东孙骨灰祠堂开展“鲜花换纸钱”和“书写追思寄语卡”活动,倡导广大群众废除旧葬习俗,提倡新的殡葬理念,文明祭祀,引导人们用更加低碳、文明的方式祭奠亲人(2015年清明节期间完成)。
  责任领导:宋卫东、杨建刚,责任单位:殡仪馆、烈办
  46. 做好传统节日群众祭扫接待工作。
  (1)突出“阳光民政”主题,在传统节日祭扫高峰期间殡葬单位工作人员配带宣传绶带引导服务,提倡绿色祭奠;
  (2)发放《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宣传资料;
  (3)引导祭祀人员自愿选择不烧香、不烧纸的祭奠方式,提供鲜花服务,并且在购买鲜花时给予优惠;
  (4)在服务窗口设置便民服务点,为丧户提供免费饮用水、水杯和免费药品(各类常规药品);
  责任领导:宋卫东、杨建刚,责任单位:殡仪馆、烈办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47. 全面完成散葬烈士迁葬及杏园办事处两处烈士纪念设施的迁移工作。
  (1)充分尊重烈属意愿,尊重地方习俗,注重人文关怀,把握好烈士墓动土迁移中的每一个细节;
  (2)制定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烈士墓迁移工作的顺利进行;
  (3)大力宣传褒扬先烈、教育后人的重要意义,做好家属思想工作,签署协议,确保迁移工作中不出问题;
  (4)对无人管理的零散烈士墓,认真查阅相关档案资料,与当地村委会充分协调沟通,确保不错、不漏、不重。
  责任领导:宋卫东、杨建刚,责任单位:殡仪馆、烈办、优抚安置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七、军休干部安置管理
  48.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
  (1)做好“春节”、“八一建军节”和“重阳节”等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军休干部的相关活;
  (2)组织军休干部参加重大庆典和重大政治活动;
  (3)定期召开两委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通报情况,征求建议和意见。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军休所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49. 认真落实军休干部“生活待遇”。
  (1)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全面落实好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
  (2)完善包户走访军休干部制度,加强与军休干部的感情交流与沟通,做到军休干部身体不好必访、生病住院必访、重大节日必访、家庭困难必访、特殊情况紧急走访;
  (3)协调做好军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工作,定期组织军休干部健康查体,开展医疗保健知识讲座;
  (4)协调办理军休干部去世后的丧葬事宜,按照政策规定落实遗属待遇。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军休所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50. 积极引导,精心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1)组织举办春、秋季两届军休干部趣味运动会;
  (2)为军休所的各文体活动小组有计划地开展活动提供好活动平台;
  (3)组织军休干部参加省、市、区举办的各种文体活动。
  责任领导:宋卫东,责任单位:军休所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51. 根据市安置办下达的接收安置计划,在规定时间内积极和部队接洽安置军休干部工作,认真审阅退休干部档案资料、核实移交手续,对符合接收条件的军休干部,组织三方见面签署协议,并耐心解释部队及退休干部提出的问题,按政策要求完成交接任务。
  责任领导:宋卫东、杨建刚,责任单位:军休所、优抚安置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八、社会救助
  (一)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设方面
  52. 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依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4〕16号),制定出台区级配套政策文件,指导各镇办落实救助办法,织牢民生保障安全网。
  责任领导:杨建刚、万玉慧,责任单位:低保办、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53. 建立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搭建区级“大救助”综合平台,推动部门救助信息共享,整合优化救助资源,提高社会救助效能。落实《张店区申请社会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成立核对机构,建立信息核对平台,健全并启动核对工作运行机制。
  责任领导:杨建刚、万玉慧,责任单位:低保办、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54. 根据市政府、市民政局要求,在全区所有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和平台,健全工作机制和办理流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责任领导:杨建刚、万玉慧,责任单位:低保办、救灾救济科、社会事务科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55. 联合区财政局全面建立与落实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按照《关于张店区城乡居民临时困难救助办法》(张民〔2014〕7号)文件要求,将临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扩大救助范围和救助资金来源,拓宽临时救助覆盖面。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低保办、慈善总会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二)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方面
  56. 进一步推动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建立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动城乡低保在制度、管理、资金、标准、政策等五个方面实现统筹和衔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使城乡低保标准降低到1.8:1以内。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低保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 57. 提升城乡低保管理水平。落实《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强化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等重点环节的规范管理,为全区12个镇(街道)的220个村(居)全部统一配发低保公示栏,对在保人员进行长期公示,让城乡低保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低保办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58. 全面落实全区低保户各类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按季度认真及时做好城乡低保的审批和动态管理工作,及时足额发放并继续做好全区80岁以上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的审批和发放工作、城乡低保免费电量款补助工作、2015年低保大学生救助工作等。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低保办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三)灾害救助方面
  59. 提高综合减灾防灾能力。
  (1)强化减灾、救灾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跨部门灾情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2)组织基层社区开展“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和多层次预案演练,积极创建全国减灾示范社区。
  (3)全面推行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库模式,及时加强与淄博商厦、五里桥银座两大救灾物资协议储备库的沟通与合作,进一步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好业务培训和建档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60. 加强灾害救助规范化管理。
  (1)健全各部门应急预案和应急工作规程,建立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和灾情评估机制,完善灾情报送、核定、评估、会商和通报制度;
  (2)做好灾害发生后的救助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灾害救助标准,加强灾害救助信息化、精细化管理;
  (3)加强对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加强对救灾捐赠工作的引导和规范管理。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救灾救济科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四)慈善救助方面
  61. 积极促进慈善事业稳步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开展基层慈善组织规范化创建活动,协助所有镇(街道)成立慈善协会,积极发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募资活动,不断增强民众的慈善意识,调动大家参与慈善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推动村居设立慈善工作站。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慈善总会
  完成时限:2015年6月底
  62. 组织开展2015年“慈心一日捐”活动。围绕“救急难”,开展“点对点”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积极探索扩展扩充救助范围、救助对象救助项目,加强慈善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慈善审计工作,开展慈善义工服务活动,探索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慈善超市的新路子。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慈善总会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63. 及时完成低保、困难户等弱势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按季度及时审批、发放到申请人户下。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低保办、救灾救济科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一)对《张店区社区建设三年规划(年)》检查落实,做好收尾工作。
  64. 会同组织部对社区“三有一化”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社区工作者是否按要求配置,有无借调、他用等情况(4月底前完成);
  (2)检查社区工作者经费和社区办公经费是否足额按时发放,有无挪用、拖欠等现象(6月底前完成);
  (3)检查是否按要求改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面积,是否对已出租的办公用房进行整改等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65. 对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志愿服务开展情况、社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和社区网格员队伍的完善情况进行抽查。
  (1)检查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志愿者登记、备案和活动开展情况(5月底前完成);
  (2)检查网格化管理制度是否上墙,网格员队伍配置是否合理到位及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抽查一次)。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二)社区建设方面
  66. 加大对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援建工作力度,积极主动的争取上级资金,协助相关镇(街道)完成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改扩建任务。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67. 做好社区居委会设立的申报、核查、审批工作,确保新建社区成熟一个、建立一个,推进社区居委会更好的及时为社区居民服务。同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确保社区社区办公经费和人员经费按时、按标准拨付到位。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68. 制定出台社区工作者录用、退出、退休等规范性文件,加强对社区工作的管理和社区志愿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完成时限:2015年3月底。
  69. 依照《关于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功能和服务效能的十项规定》理清社区关系,建立部门工作准入制度和社区服务目录清单。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
  70、协助规划、设计部门完成《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布点规划》编制及布点规划工作。
  (1)与规划、设计部门的对接和调研(6月底前完成);
  (2)根据对接情况向规划、设计部门提供相应材料(7月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三)基层政权方面
  71. 推进“阳光村务”建设,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工作。
  (1)联合组织、农业等部门,对全区各村村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村务公开内容是否全面详实,村“两委”会议、村民会议(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否按时召开,会议内容是否记录详实、重大事项是否及时公开(每季度抽查一次);
  (2)对各村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重大事项、财务明细是否及时公开(每月20日进行检查)。
  (3)对各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会议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重大事项是否上会、会议流程是否合法(每半年抽查一次)。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基层政权科
  十、双拥优抚安置
  (一)创建双拥模范区
  72. 四月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清明节前成立双拥创城办公室;
  (2)召开成员单位工作部署会(4月10日前完成);
  (3)开展十佳好军嫂和十佳兵妈妈评选表彰活动(4月20日前完成);
  (4)开展一次党政军领导参加的“军事日”活动(4月底前完成);
  (5)充实拥军书库2000册(4月底前完成);
  (6)完成双拥专题片和双拥画册的镜头补拍工作(4月底前完成);
  (7)完成档案资料的前期整理工作(4月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双拥办、优抚安置科
  73. 五月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1)召开党政议军会(5月10日前完成);
  (2)拍摄双拥专题片(5月底前完成);
  (3)制作双拥画册(5月底前完成);
  (4)完成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5月30日前完成);
  (5)建立镇办、村居,各成员单位双拥工作站(5月20日前完成)
  (6)充实完善拥军车队、双拥志愿服务队伍(5月20日前完成)
&&&&&&& (7)确定和建设迎检点(5月底前完成);
  (8)撰写我区双拥工作汇报材料(5月底前完成);
  (9)召开全区双拥创城动员会(根据市动员会时间再定)
  (10)做好双拥创城氛围的营造工作(5月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双拥办、优抚安置科
  (二)优抚安置方面
  74. 全面落实优待安置政策。
  (1)及时收取并核对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依据退役士兵报到人数,按照每人每年四千五百元的标准核发自主就业金,并于8月1 日左右将资金发放到位(8月底前完成);
  (2)落实《淄博市退役士兵安置办法》,严格按照“三公开一监督”阳光安置办法,对大学生退役士兵、服役满12年的转业士官及需安置的其他退役士兵的档案考核继续推行“本人见证现场拆档公开审核”的档案考核办法,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安置。届时,退役士兵的档案考核成绩将在张店区区政府网站、淄博市民政局网站、张店区民政之窗网站进行公开公示(退役士兵与大学生档案于2015年4月前审核完成,转业士官档案于2015年10月前审核完成。);
  (3)提高自主就业士兵职业技能水平。通过自主选择培训学校和培训专业的方式,对退役士兵进行免费培训,拓宽退役士兵就业渠道(12月底之前完成)。
  (4)做好退役士兵档案管理工作。根据市人社局、民政局《关于做好退役士兵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将2014年度退役士兵档案统一移交至劳动就业办公室管理(6月底之前完成)。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75. 切实做好优抚、抚恤工作。
  (1)加强优抚病房与光荣院建设,在张店区医院、区中医院等公立医院设立优抚病房25间,同时为集中供养的孤老优抚对象设立光荣间5处(6月底之前完成);
  (2)联合组织部、财政局出台张店区抚恤金提标文件。及时公开公示提标标准,保障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发放到位(12月底前);
  (3)建立健全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与社区管理员制度相结合的方法,使社区管理员兼任优抚对象联络员,进一步畅通优抚对象的沟通机制(12月底前完成);
  (4)整理规范优抚对象档案资料,及时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实现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实时更新和动态管理(12月底前完成);
  (5)做好优抚对象大病救助工作,对优抚对象大病住院医疗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万的优抚对象按照20%的比例进行二次报销,减轻优抚对象家庭负担,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12月底前完成);
  (6)完善优抚医疗保障制度,确保优抚医疗资金拨付到位。一是为困难优抚对象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二是及时发放城镇居民和一到六级伤残军人门诊费,三是及时拨付优抚对象住院报销费用,四是实现优抚对象城乡居民医保一站式即时报销(12月底前完成);
  (7)开展伤残人民警察换证工作,及时准备相关材料并整理上报(7月底前完成);
  (8)继续开展春节期间的走访慰问工作,对全区60岁以上优抚对象和1-6级伤残军人开展广泛的走访慰问活动,发放年画、对联、福字、物资等慰问品,并为当年入伍的士兵发放光荣牌(12月底前完成);
  (9)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按时完成各项日常审批工作,保障三属、伤残军人、病退军人、参战涉核等十六类优抚对象的申报、审核、审批业务正常有序开展,为优抚对象及时办理审批手续。为审批完毕的优抚对象及时办理定补证,及时办理相关的医疗待遇。同时,逐个录入金民工程系统,做好身份证读取、电子档案扫描等各项后续工作(12月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10)做好伤残优抚对象定期认证工作。月,通过本人到场审验的形式,对全区704名伤残军人和22名伤残人民警察进行定期认证,并按照审证结果做好伤残金发放预算(7月底前完成)。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三)烈士纪念日公祭和抗战七十周年纪念活动
  76. 组织安排好“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的通知》和民政部颁布的《烈士公祭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5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烈士纪念日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烈办
  完成时限:2015年9月底
  77. 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纪念抗战七十周年,按照市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精心准备,全力以赴做好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相关工作。
  责任领导:杨建刚,责任单位:烈办
  完成时限:2015年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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