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鸣巧最好看的笔法怎么写

精:笔法琐谈 (10--12)
(十)笔势
蔡邕《九势》云:
藏头护尾,力在字中;下笔用力,肌肤之丽。故曰:势来不可止,势去不可遏。
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
盖书,形学也。有形则有势,兵家重形势,拳法重扑势,义固相同,得势便,则已操胜券。
“势”在书学中至为重要。魏晋书论中,有蔡邕《九势》、卫恒《四体书势》、索靖《草书势》,以及传王羲之《笔势论十二章》等,虽多见“势”字,实似一种文体之名,与“状”类似,形容、描述之意也。然而现在我们说的势,首先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毫无疑问,来于“形”;有形必有势;而势有大小轻重缓急之别,书法中的势是运动感、力量感、节奏感。而运动感、力量感、节奏感,生于“法”;合乎笔法之书,才会产生有审美意义的运动感、力量感、节奏感。李剑舟在《基础书法学》中曾说:“长者流,短者稳,肥者实,瘦者韧,方者刚,圆者柔,燥者涩,润者滑,藏者劲,露者妍,浓者庄,淡者活,这种种的形态和种种的势,无不导源于正侧、提按、疾徐、折转、顺逆等笔法。”“形”、“势”如刃之与利,二者不可分割。
一般来说,运动感,求疾速。生长、运动是生命的特征,疾速运动则是生命力强的表现。所以,疾速是势的表现。孙过庭《书谱》说:“心不厌精,手不忘熟。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张怀瓘《文字论》说:“气势生乎流变,精魄出于锋芒。”苏轼说:“作字要手熟,则神气完实而有余韵。”总之,字须求速。在瞬息万变中,展示生命之美。然而,求速并不是不计其他,一味求速。流星倏忽,不见其力;泡沫乍破,难睹其美。笔法中必于迟中见速,于速中见迟,才能在运动感的同时,有力量感和节奏感,总之曰有生命感。王羲之说要“十迟五急”,自是中肯之论。姜夔《续书谱》说:“迟以取妍,速以取劲。必先能速,然后为迟。若素不能速而专事迟,则无神气;若专务速又多失势。”“专务速”,唯见其浮飘,不见其力量,所以失势。比如车船运行,固求迅速,然而必在档位、必有制动,才有实际意义,否则脱档不能运行,而制动失灵,只能酿成事故而已。怀素《自叙帖》大概是最疾速的作品了,前人有“笔下唯看激电流,字成只畏盘龙走”,“忽然绝叫三五声,满壁纵横千万字”的描述,然而处处得力得势,在疾速的动行中,始终保持着精微,这就是“法”的底线。“法”的作用当然本质上是要求迟、要求精细的,在这一严格限制之下,才会有疾速的审美意义。至于法度如何限制,又如何保障,实际上已见前述。笔法是一个系统,而不是一项项孤立的条文。如果不避绕舌,可以简述如:一要不露尖,露尖则支离;二要转折得宜,使节节得力;三要收束停当,气息不断;四要回环鼓荡,饱满浑厚,等等不一而足,自有言所不尽,全靠学者体悟。总而言之,不浮滑的疾速,才能不失势,才有意义。
物理学中的势,往往是相对位置改变形成的。在重力作用下,相对位置高者有势;在弹性作用下,常态位置改变者有势。书法中的布白之妙,位置之巧,本质上也是营造其势、彰显其势。郁锡璜《餐霞书话》云:“尝观蛇之噬人也,必先弯曲其首;猫之捕鼠也,必先俯伏其身;无它,蓄势焉耳。故书家于临池时,笔酣墨饱,鼓其腰,弯其背,以蓄其势。蓄势间,不假思索,一若已将通幅章法安排妥帖,然后握管疾书,如三峡下水之舟,一帆风顺,瞬息千里,若有神助也。”写字,小到点画,大到篇章,皆是一张一弛,一呼一吸,不断地蓄势、发力,蓄势、发力……字才能活活有生气。而每一次蓄势、发力,都是法的体现。所谓法者,也正是不如此不能蓄势发力,积久成律而形成的。力量感的积蓄和暴发,就“形”而看,无外乎顺逆。顺其势,则如飞流直下,一泻千里。前人有云:“字里金生,行间玉润。真则字终意不终,草则行尽势不尽,其得书之趣矣。”字终意不终,行尽势不尽,说的正是连续性。又有“一笔书”的说法,张怀瓘《书断》称:“伯英章草,学崔、杜之法,因而变之以成今草,转精其妙,字之体势一笔而成。偶有不连,而血脉不断,及其连者,气候通其隔行。”张芝书迹不多,而王献之可视为是最早探索“一笔书”者。以《鸭头丸帖》、《十二月帖》来看,差不多就是“一笔书”,而能做到“气候通其隔行”的。顺势连属中,牵丝为常用的方法。如《十二月帖》中“复不得相未复”等字,字字相连。《中秋帖》即为米芾选临此帖而成,也强调了这种牵丝映带。如果对比二者,似觉《中秋帖》有些像是一路花拳,其力量感逊于《十二月帖》。这说明米芾虽然笔法纯熟,然则力量蕴蓄及暴发上,都是逊于王献之的。他在运用牵丝时,没有充分创造牵丝的条件,使牵丝有充足的理由和根据。而这充足的理由和根据,就从“逆”中来,由手势造成的力量感而来。比如两帖中的“人何”二字,《十二月帖》“人”字两笔,直曲对比,且捺画弧度大而开张之势强;捺画极力外拓之后,“何”字首笔斜势承接;“何”字末笔,仍极力外撑,使中宫鼓荡。相比之下,《中秋帖》手势无此丰富,字的动势也明显不足。这于点画,则是势之大小;于内心,则是风度、气象之别。高华的气度与微妙的笔法就是这样二而为一的,因此,斤斤于点画之间,即使临摹功夫如何超群,也写不出真正精微的字,也不能真正体现精微的笔法。而精神、气度与法度相融的结果,就是经典,就是笔法。王澍《论书剩语》中有两段话,可以参看回味:
束腾天潜渊之势于毫忽之间,乃能纵横潇洒,不主故常,自成变化。然正须笔笔从规矩中出,深谨之至,奇荡自生,故知奇正两端,实惟一局。须是字外有笔,大力回旋,空际盘绕,如游丝,如飞龙,突然一落,去来无迹,斯能于字外出力,而向背往来,不可端倪矣。
形既能连,当然也就能断,所以有“笔断意连”之说。古人说“笔不周而意周”、“状若断而还连”,即不以牵丝映带为能事,而仍然有连属之意,盖有形即有势,笔势不仅存在于行草之中,而是存在于任何书体、任何字体之中。字字独立,又相互之间顾盼生情,浑若天成的作品,其内部当然充满着势。这方面的杰出代表,恐怕还是以《兰亭序》为最,享有“天下第一行书”之名,是符其实的。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云:
右军《兰亭叙》,章法为古今第一,其字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皆入法则,所以为神品也。
所谓“皆映带而生,或小或大,随手所如”,当然要“皆入法则”才有价值,而其法则,就是笔势。笔势不仅表现为书写顺序的前后呼应,还表现为手势的合乎生理,还表现为点画、结构间的位置关系及运动趋势。在笔势的作用下,每一笔之间都是有联系的,一方面每一点画有自己的完备性;另一方面,所有的点画,形成一个整体。如果隔断这种联系,也便失势,失势也就无力量感、无运动感、无生命感。所以“算子”之书,即匠人之书,不足为贵。传王羲之《题卫夫人笔阵图后》云:
夫欲书者,先乾研墨,凝神静思,预想字形大小、偃仰、平直、振动,令筋脉相连,意在笔前,然后作字。若平直相似,状如算子,上下方整,前后平直,便不是书,但得其点画耳。昔宋翼常作此书,翼是钟繇弟子,繇乃叱之。翼三年不敢见繇,即潜心改迹。
一般来说,铭石之书,字字独立,而且多有界格,似乎相互间的联系不太紧密,其实不然。即使按界格书写,挥运之间,仍然有起承转合的节奏。我们在看碑帖拓片时,如果只看剪帖本或局部本,往往体会不到字间、行间的联系,误认为字帖只是“字”好,只有看整拓,才能在章法之妙中,体会字间的顾盼。再如对联,一般也是字字独立,但一副好联,务必字间联系紧密,挪移不得,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若可任意替换,只是集联而已。即使集字作品,也有笔势问题。集得好,浑如作者手书;集得不好,则了无生气。《怀仁集王圣教序》之所以是集字的无上神品,不仅因为王羲之的高妙,也在于集字者的苦心经营,从而如同王羲之亲书一般。从某种意义上说,书法中的对比因素,皆可以理解为节奏感,而势,在某种意义上,正是指节奏。前文曾经说到,古代文体中的“势”意近乎“状”,因而可描述一切形,那么一切形又即是一切势,所以势是无处不在的。轻重、浓淡、干湿、连断等等,形成相对关系,自有势焉。日常生活中,我们会说“有钱有势”,有钱与无钱、官大与官小,形成相对关系,势就很明显了。当官的见到上峰,行走则小步而趋,说话则音低而柔,目光则甜而下垂;而见到下级,行走则直着关节、突着腰,说话则斩钉截铁或语重心长,目光则或圆瞪或斜睨,两相对比,简直令人笑煞。其原因,也是相对关系形成的势使然耳。男子的生殖器,古代也叫势;阉割有一种最简捷的办法,就是去势。说到此处,顿悟所谓有钱有势之势,鸟也。跑题打住。
天崩地裂,山呼海啸,鲲鹏抟扶摇而上者九万里,是一种势;溪流淙淙,小草萌发,蚂蚁梳理它的触须,也是一种势。泛泛观之,前者远胜于后者,入其微,察其细,则知并无分别。书法所以表现者,也只在当下、只在目前,有什么样的感觉,就写什么样的字,也便是得势得力了。倘使只知重、拙、疾、大,而不知轻、灵、缓、微,便是鼓努为力,看似惊人,实为空怯;反之,则是畏首畏尾,委琐扭捏。离开真性情,必失势。
因而,尽势尽力,不是声嘶力竭,而是留有余地。有大力者,举重若轻;力不足者,动静失控。米芾《海岳名言》论写大字云:“世人多写大字时用力捉笔,字愈无筋骨神气,作圆笔头如蒸饼,大可鄙笑。要须如小字,锋势备全,都无刻意做作乃佳。”写小字,则力有裕余,才能“锋势备全”,此正留有余地,含蓄之意也。陈献章的话更明白一些:
予书每于动上求静,放而不放,留而不留,此吾所以妙乎动也。得志弗惊,厄而不忧,此吾所以保乎静也。法而不囿,肆而不流,拙而愈巧,刚而能柔;形立而势奔焉,意足而奇溢焉,以正吾心,以陶吾情,以调吾性,吾所以游于艺也。
“放而不放,留而不留”,言书也;“得志弗惊,厄而不忧”又不仅言书也。心性进一层,书道方能进一层,所以书如其人,岂泛泛而言者乎。
(十一)气韵
王僧虔曰:“书之妙道,神采为上。”张怀瓘曰:“深识书者,唯见神采。”然而究竟什么是神采,却很难一句话说清。如果酷嗜西人治学方法,会给神采下定义,并论列实现的途径。这其实是公公背儿媳妇过河,下力不讨好的事。好像启功说过,甜之一味,只要一尝,立刻就知道了,但要说清楚什么是甜,那就恐怕写一本书也未必奏效。
文艺之道,终究靠自证自悟,然而又不能不说。强以言之,则有两个层次。其一,是人。有神采的人才能写出有神采的字。其二,是技,有技术的人才能写出有神采的字。而人与技,在神采这个层次上,是不可分割的。人之一生一世,异于禽兽者几希。生老病死,转舜即逝。即便成为伟人,管领江山,与成为凡人,打柴牧羊,差别其实并不大。所以,成不成书法家,更是无所谓的事情。然而,一生虽短,而差不多所有人却不愿苟活,总希望活出点意思来。这意思,如果撇开政治、经济、文化地位,回到人本身,则气质、风度就很重要了。魏晋人生于离乱之中,每感生命无常,就从本身出发,追求不朽,因而其文学艺术,格外散发出生命的光芒。而其气度,反映于书法,则后人拈出一个“韵”字概之。气韵,由是成为书家的理想。
书法惟风韵难及。虞书多粗糙,晋人书,虽非名家亦自奕奕,有一种风流蕴藉之气。缘当时人物,以清简相尚,虚旷为怀,修容发语,以韵相胜,落华散藻,自然可观。可以精神解领,不可以言语求觅也。
“以清简相尚,虚旷为怀,修容发语,以韵相胜,落华散藻,自然可观”这样的话,值得一读再读,每读道一声好,个中意思,尽于此,多说都是赘语,正因其“不可以言语求觅也”。据说俞平伯先生上宋词赏析课,常常是读一遍,之后说:好,真好!个中意思,也尽于此。
 黄庭坚云:
两晋士大夫类能书,右军父子拔其萃耳。观魏晋间人论事,皆语少而意密,大都犹有古人风泽,略想可见。论人物要是韵胜为尤难得。蓄书者能以韵观之,当得仿佛。
谢赫《古画品录》论绘画六法,以“气韵生动”为根本,可谓真知灼见,千秋不移。中国文艺,讲究知人论世,如苏轼云:“古人论书,兼论其人生平,苟非其人,虽工不贵。”从大的方面说,人的品德也是要论的,个别情况下,不因人废艺,那只是一种宽宥而已。也许中国人对伦理是有点近于偏执地重视,然而,如果人物不美,艺术还有什么值得珍惜呢?即不论品行,至少,风度是一定要论的,因而书法还是以文人为正宗。这并不是说非文人德行有亏,而是所谓文,正是理想化的修饰,人之所祈向也。
也许这又牵涉到碑帖之争、经典书法与所谓民间书法之争。白蕉说过一段相当公允的话。其《书法十讲》云:
我认为碑版尽可多学,而且学帖必须先学碑。碑沉着、端厚而重点划;帖稳秀、清洁而重使转。碑宏肆;帖萧散。宏肆务去粗犷;萧散务去侧媚。书法宏肆而萧散,乃见神采。单学帖者,患不大;不学碑者,缺沉着、痛快之致。我们决不能因为有碑学和帖学的派别而可以入主出奴,而可以一笔抹杀。六代离乱之际,书法乖谬,不学的书家与不识字的石工、陶匠所凿的字,正好比是一只生毛桃,而且是被虫蛀的毛桃。包、康两人去拜服他们合作的书法,那是他们爱吃虫蛀的生毛桃,我总以为是他们的奇嗜。
碑中当然有文人、书家的书迹,积学所至,自然精彩。而不识字的石工、陶匠,终究风度欠缺,况于书法未曾用心,除了有些生猛粗犷之气外,还有多少可贵之处呢?白蕉以生毛桃喻之,听起来有点刻薄,实则恰如其分。今有作书者,务为倡导此类,差不多以为只有这样的字迹才艺术,而历代文士大夫的作品就不是艺术,其奇嗜奇于包、康,真可令人发笑。然而此类倡导者,自己却身居要津,吃着供奉厚禄,享受万众谟拜,欣纳十分供养,怎么不去引车卖浆,彻底地进行书法革命呢?人无信则不立,口中一种说辞,而不能践而行之者,诈也。如果说文以载道、艺以载道,书法也担当“成教化、助人伦”的使命,可能言之太过,也太实用主义了。但是,一艺之成,终究要有助于人们对真善美的追求,否则,不但不可贵,简直就有点可恶了。
当然,有韵之书,必出于有韵之人;而有韵之人,不一定必写出有韵之书。赵之谦《章安杂说》云:“书家有最高境,古今二人耳。三岁稚子,能见天真,积学大儒,必具神秀。故书以不学书、不能书者为最工。”这是极而言之,以期警醒愚蒙的话。三岁稚子,当然能见天真,如果能写字,其字中会有旺盛的生命力,成年人也许是断不可及的;然而三岁稚子不怎么会写字,更为重要的是,三岁稚子一定会长大,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混沌凿七窍而亡,然则有七窍之人,谁愿意复归混沌状态呢?积学大儒,代不乏人,以书知名者,却也寥寥,这原因并不是因为学问掩了书法之名,而是其书迹本来就说不上好。虽然积学大儒的字,多多少少,都会有些书卷之气,会透露出一些别样的魅力,但书法终究是专门之技,也需要“别才”的,少了书法的才华,少了书法的功力,积学大儒也照样写不好字,这没有办法。司马迁的文才,可能登峰造极,但未必就能诗;杜甫的诗才,可能无与伦比,但未必就擅文,各有才情、各有造就,这是无庸赘言的。
由此看来,书法要有韵,不但关乎人的风度,技术也是必须的。有技术才有自由、才有流露、才有张扬。而掌握技术的过程是做作的、刻意的。只有经过刻意、做作,才有可能达到彼岸。学古过程,读其文辞,揣其笔法,日积月累,渐近古人,不唯是积累技术,也是积累趣味,时日既久,芝兰俱香,人的修炼与字的修炼,才能合而为一,以至于意在笔先,下笔有由,充分自信,任意挥洒。朱和羹《临池心解》云:
意在笔先,实非易事。穷微测奥,通乎神解,方到此高妙境地。夫逐字临摹,先定位置,次玩承接,循其伸缩攒捉,细心体认,笔不妄下,胸有成竹,所谓意在笔先也。
体察法帖之奇,通乎仰观俯察,自然、社会、人心、人生,事殊而理相同。顶天立地之刚,风流倜傥之奇,出世超脱之逸,百转千回之能,不可言宣之妙,一一俱在法书之中可以印证。比如临王羲之,何尝不嗟叹其字法之奇,匪夷所思,模而拟之,才会启智发蒙,出离愚昧。康有为《广艺舟双楫》云:
新理异态,古人所贵。逸少曰:“作一字须用数种意。”故先贵存想,驰思造化、古今之故,寓情深郁、豪放之间,象物于飞、潜、动、植、流、峙之奇,以疾涩通八法之则,以阴阳备四时之气;新理异态,自然佚出。
道理是这样的道理,然而真做到“新理异态,自然佚出”,却绝非易事。有不少初学书者会问,临习古人临到什么时间就可以了,或者说什么时间就可以自成一家,不再学习古人了,真是难以作答。真知书者,才会知道临习乃终身之事,与古为徒,犹日与高人逸士盘桓,必有所进,三日睽违,俗气横生于胸矣,终日闭门造车,师心自用,恣意挥洒,必日俗一日,安有气韵可言哉?有所谓好书者,颇负才华,初能挥毫,便不置古今书家于眼角,胡涂乱抹,自鸣得意,而群从欢呼,名家鼓吹,飘飘然不知有羲献旭素矣。然则其人其书,能言气韵乎?刘熙载《书概》云:“书,如也。如其学,如其才,如其志,总之曰如其人而已。”需知学有科目,才有领域,至于志气,尤其位高财富名彰者未必定胜位卑贫寒而无名者,然而人之志趣气度,终亦在其书中矣。孟子曰:“我善养吾浩然之气。”
刘熙载《书概》云:“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腐气、伧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又云:“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沉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我辈学书,当以浩然之气为念,以士气为务,以此立身处世,方不愧先贤创为书法一艺耳。以此为念学书,才能克绍箕裘,以期达其情性,形其哀乐,达到技术与性灵的统一。
若夫人而不俗,于技术能不假思索,则气韵自生。王僧虔《笔意赞》云:“心忘于笔,手记于书,心手达情,书不妄想。”《书谱》云:“若运用尽于精熟,规矩谙于胸襟,自然容与徘徊,意先笔后,潇洒流落,翰逸神飞。”忘乎所以,方能人书不二。至于碑版题署,或公然作书,往往重在骨气,不免有意为之,无论如何,还有有点欲人称工之意。而著述草稿,尺牍札记,实最能契于机趣,一派神行。王澍《论书剩语》云:
古人稿书最佳,以其意不在书,天机自动,往往多入神解。如右军《兰亭》,鲁公《三稿》,天真料然,莫可名貌,有意为之,多不能至。正如李将军射石没羽,次日试之,便不能及。此有天然,未可以智力取已。
书如其人,则稿书最如其人;书有神采,则稿书最具神采。
中国书法家论坛絮烦如是,终说不出“祖师西来意”,不可说也。何如径看古人稿书耶?
(十二)无法
四川新都宝光寺,有清人何元普撰联:
世外人,法无定法,然后知非法法也;
天下事,了犹未了,何妨以不了了之。
我没有见过此联原作,其中“世外人”又有“世间人”、“方外人”的说法,不知孰是。“非法法也”、“不了了之”的观念,却影响不小。《金刚经》说:“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佛法种种,乃是度人之筏,倘若已经了悟,自然要舍舟登岸。
前几年,孙晓云先生《书法有法》出版畅销,我认为,近年的“帖学热”,与之有深刻关系。帖学的复兴,也正是重新发现了笔法,并皈依笔法的结果。但也有人说,什么“法”,应该说“书法无法”。
然而,安知有法才能无法,无法正是有法乎?
禅宗是主张“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见性成佛”的,一落言诠,便是下乘,然而其经籍又浩如烟海。这看似矛盾,却又不得不尔。没有形式,内容是无所凭依的。就书法而言,初期书论,鲜及执使转用的细节,大概宋以后,书论越来越形而下之。形而下之的结果是,说得越来越具体,然而书法却并没有越来越进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但笔法,还是要谈。
一艺升沉,自有因缘。书法的盛衰,也自有气数。
铭石之书,大盛于东汉,再盛于北魏,到唐代与文人书、写经书相互浸染而合流,可谓大普及了,也可谓走到尽头了。颜柳之后,铭石书几乎没有什么成绩。
文人书的传承,起初只是口传手授,盛唐之前的大家,差不多可以由笔法传承串起来,亲戚、师生的关系,一环扣一环。也大约在初唐,二王书迹聚于内府,而复制品流入民间,特别是像《怀仁集王羲之书圣教序》这样的石刻,会被较多人所见,而《兰亭序》在士大夫间,也广为摹习。到了晚唐五代,已经有汇帖出现了。宋代《淳化阁帖》及其裔嗣,更是化身千亿,散布人间。这样的大普及,肯定促进了社会书写水平的提高。然而,物极必反,法帖也逐渐导致了“院体”,欧、颜、柳所书碑拓本,再加上后来的赵,称为楷书四大家,也形成了某种封闭和限制。元明后的大家,即使他们有机会看到历代墨迹,也差不多都在汇帖和唐碑的牢笼之下,更何况一般人?往往,一种艺术的最高境界,形成于初创时期。书法也不例外。真、行、草书,肇始于汉代,而造极于魏晋,再盛于唐,以后就难于产生划时代的大师。大概在唐季,进一步到宋代,书法普及了,笔法传承的链条,不可能覆盖整个社会,个别有师承者,当然还能克绍前辈箕裘,维持笔法延续,而大部分人,不得不以碑帖为师、以塾师为师,或者“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了。而宋代的意识,也好像师古的风气不浓,所以,北宋大家之后,尽管宋代文人多,而书家却不多。南宋陆游、朱熹都能排得上座次,其技术水平,显然是不及北宋,更远不及唐人的,更别说东汉魏晋了。宋代一般学书者,很多人取法苏、米,也是目光狭隘的体现。元代赵子昂、鲜于枢显然在技术上有明显的进步,进步的根源,却正是学古。明代的吴门四家,可视为赵子昂的余续。而晚明书家群的出现,则差不多再现了北宋时的辉煌。晚明书法的中兴,与世风固有联系,也与厅堂立轴大幅的形制,以及新工具新材料的使用不无关系,王铎差不多做了集大成者和终结者。到清代,时移世易,书风又为之一变。
清代碑派,固然有历史的偶然因素,然而也确实存在康有为所说的“今日欲尊帖学,则翻之已坏,不得不尊碑;欲尚唐碑,则磨之已坏,不得不尊南北朝碑”的因素。关键是后来者必受限于先进者。即使尊碑,也无法绕开南北朝以降的一切。像龚自珍说的“从今誓学六朝书,不肄山阴肄隐居”实际上是做不到的。前辈碑派书家,往往教育后辈时说,唐以后不可学,但无论其本人还是后辈,不可能睁眼不看唐以下书法,也不可能不受唐以后人的影响。康有为《广艺舟双楫》说:“本朝有四家,皆集大成以为楷。集分书之成,伊汀州也;集隶书之成,邓完白也;集帖学之成,刘石庵也;集碑学之成,张廉卿也。”其中,伊秉绶、刘墉、张裕钊,如果以书法史的眼光看,恐怕还都只是名家,当不起集大成的称号,晚清何绍基、赵之谦、沈曾植、康有为、吴昌硕等,与之颉颃。邓石如用隶法写篆,可谓篆书的中兴之主,隶书也自不差,而行草则几无成就。上述碑派书家群,以书法史的眼光看,顶多可以比翼吴门书家群,于赵、董尚逊一筹,无论苏、黄、米、蔡矣。总体而论,碑学的眼光局限于石刻,误“中锋”为一切法,在“中锋”这个无等等咒的基础上,结合羊毫笔、生宣纸,硬是创立了一套技法体系。这一体系,说是误会也行,说是创新也行。其结果是,擅大字而不擅小字,主运肘而不主转指,变化万千的笔法,变得相对单调了。孙晓云称之为“无法”,虽不好听,却也是实情。当然,尺八大屏,字大于掌,必求气势,暂缓精微时,其法并非无用,这也是实情。
实际上,清季碑派大家,并非不知帖派之妙。何绍基、赵之谦皆从颜起家,能写一手颜体行书。沈曾植本来就不轩轾碑帖,而是采用兼融并包的态度。连否定转指的康有为自己,晚年也曾经说过,如果再写一本书,就会转而提倡帖学了。这让人想到金庸《鹿鼎记》中陈近南、韦小宝关于“反清复明”的话。聪明人说话,往往带点忽悠,对芸芸众生,采取的是灌输思想的态度。然而碑学大倡的结果是,行草书全线沦陷,所以到晚清民国间,也就是在《广艺舟双楫》问世之后,纯正的所谓碑派,也已经走到尽头,转向“碑帖兼融”了。碑学之兴,似乎并没有解决帖学的问题,也不可能创立一套新的书法体系,与帖学分庭抗礼。而相反,不知帖,也就不知碑。因为无论如何,不管什么石刻文字,总是来于书丹原迹的;而碑派书法家也是通过毛笔直接写在纸上,而不是直接以刻石面世的。所以,当对石刻书迹研究时,面对菁芜杂存的金石书迹,写手与刻手的问题,就成为关注的对象。沙孟海、启功对写手、刻手的关注,与其说是个人的学术兴趣,不如说是书法史发展自然提出的问题。启功是倡导“透过刀锋看笔锋”的。沙孟海的一段话,更为著名。其《两晋南北朝书迹的写体与刻体——〈兰亭帖〉争论的关键问题》云:“说句干脆的话,刻手好,东魏时代会出现赵孟頫;刻手不好,《兰亭序》也几乎变成《爨宝子》。”这话是说得有点过于干脆了,然而所谓矫枉过正,也无不可。秦汉简牍书的大量出土,是近百年的事情,前代人惑于石刻拓本,也情有可原。而直到现在,石刻是否传达书丹原貌,还是争论的问题。偏执于碑的人,往往认为不论何种石刻,均准确传达了书丹原貌;偏执于帖的人,认为圭角尽露的石刻书迹,皆是刀刻的结果。实际上,两者都未能执中而作持平之论。铭石之书,向有复古、庄重、矜持的意识,而其书迹经过刀刻,也不免有所修饰;进一步,书丹者受铭石效果的暗示,也有意地用笔去表现刀的痕迹。像《令狐天恩墓表》那样过于刻意模仿刀迹者,当然也是少数;然而,像唐代颜、柳之书的捺角,应当是对石刻文字有意靠近,并经刻手修饰后的结果。知道刀与笔的关系,才能够认识手中之笔,才能够发挥笔的功能,这就不仅是观念、流派的问题,而且也是技法的问题。近世仍有抱定《龙门二十品》之书家,朝勤夕惕,废纸以车,然而不究墨迹,终与笔法隔膜,书迹安排费功,有骨无筋,不能活脱,良可太息也。
综而言之,且不论古文字时期,则石刻书法的鼎盛,在东汉、北魏,之后乏善可陈;墨迹则两汉魏晋为极盛,初唐盛唐为再盛,北宋为后劲,晚明为余波。清代碑派,则如黄花梨的鬼脸,来于不得已的机遇,却有异样别致之美,说是奇葩,也无不可。石刻文字之佳者,为文人书家书丹,与帖是一身两像;而其不佳者,则石匠陶工不识字人雕凿,本来就是生毛桃,顶多有些趣味而已。简牍、写经、写本之类,精芜并存,上品不亚于经典法书,次品亦只可覆醅补壁而已。然而不佳之石刻、墨本,因时代悬隔,风雨所蚀,水火所侵,或竟生古意,偶一参酌,亦无不可;过去泥鳅、南瓜之类,不上酒席,如今也上了,但以为此为无上佳品,将废粱肉而进糠麸,则得非自弃欺人乎。诚如是,则笔法云者,仍只是一法,即以二王为代表的魏晋笔法,上溯则有汉碑简帛,下探则有历代剧迹,至于碑耶帖耶,经典耶民间耶,差不多就是伪命题。而二王笔法,也不过是书写得势得力,执使转用合乎生理、达其情性而已。在这个意义上,说笔法无法,也许是可以接受的。也只有在这个意义上说的无法,才是一种解放。陆时雍《诗境总论》云:“余谓万法总归一法,一法不如无法。水流自行,云生自起,更有何法可设?”此之谓乎?
只有通过真正地掌握法,本领成为本能,才能达到无法,达到“水流自行,云生自起”的境界。在这个意义上,享受自由,纵任不拘,也便会产生绚烂的风格。即两宋以降,风格独特者,代不乏人,而细玩其起承转合,仍止是一法,并无神秘,大道至简,大道甚夷,并非欺人之谈也。
若林逋之书,清癯如不胜衣,而点画并非轻轻画过;康里子山之书,简率颓唐,而环转周密,并无缺失;杨维桢刚狠果决,如一团铁丝,而笔路清晰,并不见故弄圭角;倪瓒之书,画意灿然,而点画绵劲,筋骨血肉具备;金农之书,古灵诡谲,而点画应规入矩,何曾任意涂抹?历代畸士异人,面目迥不与人同者,笔笔有法,随心所欲而不逾矩,不为法缚,是为无法。譬若人之面目肤色毛发,或各不相同,而其生理,则何有大不同哉?
胸怀中庸正直,不失赤子之心,反能特立独行;法度不待思索,一任天真烂熳,乃能自成一家。有法无法,言尽于此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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