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扶贫就近搬迁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工程什么时候开工

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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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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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的通报
为了及时掌握2016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程,从7月20日开始,我委组织力量对2016年实施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督促检查。现将项目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已开工项目进展情况
2016年全市计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4182户、20427人。截至7月底,全市计划下达的18个集中安置点已开工建设6个,开工率为33.3%;插花安置的2055户已开工建设800户,开工率为38.9%,其中建成412户;异地自主购房货币化安置6处,已开工6处,开工率为100%,其中建成2处。
从分县区开工情况看,集中安置宕昌县开工2个安置点,武都区、西和县、徽县、两当县各开工1个安置点;插花安置成县开工419户(建成302户、在建117户),文县开工202户(建成75户、在建127户),康县开工65户,两当县开工50户,西和县开工33户(建成13户、在建20户),武都区开工31户(建成22户、在建9户)。
从投资完成情况看,徽县为30.6%、成县为21.6%、两当县为14.7%、文县为12.9%;武都区、西和县、康县三县区均低于10%,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
二、尚未开工项目情况
截至7月底,全市计划下达的18个集中安置点中有12个未开工建设,占66.7%;插花安置的2055户中有1255户未开工建设,占61.1%。其中,集中安置西和县未开工5个安置点、礼县未开工3个安置点、武都区未开工2个安置点、徽县未开工2个安置点;插花安置康县未开工611户、文县未开工229户、成县未开工208户、徽县未开工168户、西和县未开工37户、两当县未开工2户。
三、工程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一是部分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力度不强。受各种主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县区特别是有搬迁任务的乡镇对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认识不够到位,谋划运筹不足,前期工作滞后,推进措施不力,有的甚至抱有坐等观望思想,致使搬迁工作处于停滞状态。
二是搬迁土地落实困难。如徽县榆树乡苟店村桃园社、大河店乡柳树村柳树社安置点预计7月底完成征地工作;武都区外纳乡立亭村安置点建设用地为农用地,武都区正在协调办理土地变更手续。部分安置点土地已征用,但安置用地上群众种有玉米、洋芋等秋粮作物,待成熟收割后方能开工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工程及时开工建设,如礼县肖良乡石坪村石坪组、王坪组等2个安置点、西和县姜席镇姜川村等5个安置点。部分集中安置点土地已落实,但前期工作滞后,如武都区角弓镇高坪村沙坪坝、礼县王坝乡王坝村下坝组等2个安置点已完成征地工作,正在进行总体规划。部分插花安置群众宅基地尚未落实,如康县611户、文县229户、成县208户、徽县168户、西和县37户、两当县2户正在落实宅基地,部分群众正在备料。
三是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融资平台尚未运行。尽管各县区均成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融资平台,但未按照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承贷要求开展有关业务前期准备工作。
四是宕昌县42户167人跨市搬迁工程尚未启动。该工程属甘肃省农垦集团公司对口双联宕昌县两河口镇曹下村搬迁项目,计划将该村42户167人搬迁到临泽农场,由于两地之间衔接协调工作不到位,致使易地搬迁工作至今尚未启动。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是全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措施的五个一批之一,实施情况直接关系到全市乃至全省全国精准脱贫任务的如期全面完成,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确保扎实有效推进,保质保量全面完成搬迁任务。
一是尽快落实搬迁用地。西和县、徽县、礼县、武都区要积极协调国土部门,尽快完成安置点的土地征用工作,确保尽快开工建设。徽县榆树乡苟店村桃园社、大河店乡柳树村柳树社安置点要求8月上旬开工建设;西和县、礼县7个安置点待群众将玉米、洋芋等秋粮作物成熟收割后,要求于8月底开工建设;武都区角弓镇高坪村沙坪坝安置点、礼县王坝乡王坝村王坝组2个安置点抓紧完成规划,要求8月中旬开工建设;武都区外纳乡立亭村安置点要尽快协调国土部门完成土地变更手续,要求8月底开工建设。
二是着力加快工程进度。对已开工建设的安置点,要抢抓施工黄金时间,采取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的方式,全面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对建设用地已落实尚未开工的安置点,要抓紧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确保省上年底考核前投资完成率达到75%以上。插花安置未开工的要督促乡镇帮助插花安置群众协调落实宅基地,及时开工建设。
三是要督促县级融资平台加强与省易地扶贫搬迁投资公司业务衔接,尽快启动易地扶贫搬迁县级融资平台承接资金工作,确保安置区群众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尽快到位,为搬迁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四是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国土、扶贫等部门工作以及搬迁群众补助政策兑现落实等方面,要全面宣传省上于近期正式印发的易地贫搬迁“1+4”政策文件,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化解搬迁中出现的矛盾,确保项目正常有序推进。
五是宕昌县要加强与省农垦集团和临泽县衔接沟通,尽快变更安置区土地权属,编制完成42户167人搬迁工程实施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审查批复后启动搬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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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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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下达我省2016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2.4亿元
&&&&本报讯 (记者&陈艳&通讯员&马蓉)7月15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近日,国家发改委下达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2.4亿元,搬迁建档立卡贫困群众3万人。连同先期下达的2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发改委今年已累计下达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投资22.4亿元,用于28万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搬迁建房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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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下达第二批预算内资金304万元-专项支持哈密市伊州区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来源:发改委&发布时间:日&【&&】&浏览次数:
哈密市政府网讯 通讯员 王辛 报道:
近期,中央下达第二批预算内投资计划304万元,专项支持2016年哈密市伊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第二批扶贫资金304万元专项用于安置建档立卡94户,304人贫困人口,建设安置房94套,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建设,计划2016年内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本次投资的下达,充分体现了中央对哈密市伊州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关心、关怀,是持续加大哈密市伊州区易地扶贫搬迁投入力度的具体措施。大力支持搬迁贫困户能够“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确保搬迁对象尽快脱贫,从根本上解决生计问题。
责任编辑: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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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下达2016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号)要求,结合各地上报投资建议计划情况,现将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6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号)要求,结合各地上报投资建议计划情况,现将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201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此次国家下达我省搬迁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11394人,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7976万元,连同今年4月下达的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60200万元,合计68176万元。至此,2016年我省易地扶贫搬迁任务所需中央预算内投资已全部下达完毕。各地要及时分解下达投资计划,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成全年任务。二、此次计划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安置住房建设补助资金。住房建设标准要按照《关于严格控制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面积的通知》(发改地区〔号)要求执行。要合理确定建设标准,杜绝发生搬迁群众因建房举债,因建房影响脱贫的现象。三、各地可结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在我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3万元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建安实际成本适当调整确定补助标准。四、中央预算内投资不得作为市、县实施主体的项目资本金或运营资金,也不得作为市、县实施主体承接长期贷款的还贷资金。各地要做好中央预算内投资与农户自筹、省扶贫搬迁投资有限公司统筹安排资金之间的衔接,确保资金安排及时到位。同时,要统筹产业发展、就业培训、劳务输出等相关后续扶持资金,做到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五、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发展改革、扶贫等部门要抓好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加强计划执行情况调度,每月5日前,通过重大项目库报送计划项目的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六、各地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豫发改代赈〔号)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事前审核、事中监督、事后考核,认真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中央预算内投资合规、高效使用。同时,按照工程结算和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要求,认真组织竣工验收,做好资料归档等工作。七、各地要按照《河南省易地搬迁脱贫实施方案》和我省关于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各项要求,在收到本计划后的20个工作日内分解下达计划,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扶贫办备案。&附件:河南省2016年第二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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