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武汉思远教育育可以换导游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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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11时许,在云南密玉珠宝有限公司购物消费后,因游客购物量较少,陈姓导游便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游客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终止旅游合同,遂被游客录像时长五分钟左右。 (CFP/图)
近日,云南女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曝光后,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5月3日通报: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爆料:导游因游客消费少骂人
《》报道,五一黄金假期初始,有游客通过微信视频爆料称,在西双版纳旅游时被导游强行要求消费。
视频显示,大巴正在驶向西双版纳的路上。一名中年妇女因部分游客消费金额低或有的游客没有消费,向游客大发怒火:&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在一顿怒火之后,该名导游点出了到达下一站(版纳),游客需要为家人购买黄龙玉、烟嘴、化妆品等,直到买满指定的数额。
该名女导游又说:&你们有的三四名游客才消费1000多元,还不如其它旅行大巴上的一个游客就消费一万多,有的一个人买镯子就花四五万。&
她接着说,在此次出行的50多辆旅行大巴中,消费最少的就是她所在的这辆大巴。这也是她很生气的原因。她进而发出威胁的话语:&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元,将取消版纳的旅游,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
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
据报道,事件曝光后,国家旅游局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立即调查,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5月3日,云南旅游委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
据通报,经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和昆明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联合调查,相关视频曝光的情况属实。涉事导游系昆明思远导游服务公司注册的导游陈春艳。
陈春艳于4月4日经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担&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昆明、大理、丽江段的带团任务。4月12日,该导游带团由丽江返回昆明,赴西双版纳前,于上午11时许,在云南密玉珠宝有限公司购物消费后,因游客购物量较少,该导游便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游客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游合同,遂被游客录像时长5分钟左右。
通报称,经部分游客反映后,涉事旅行社已于4月20日向部分游客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500元。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之规定,拟对陈春艳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据通报,经调查,风华旅行社还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的情形,&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等,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同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目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正向涉事导游及旅行社发出听证告知书,之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国家旅游局:云南省旅委的处罚合法
另据报道,国家旅游局对事件表示,云南省旅委的公告处罚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第九十六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三)未向临时聘用的导游支付导游服务费用的;(四)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
国家旅游局强调,云南省旅行社业和从业者的问题暴露出商业模式的陈旧,与企业心里照旧的潜规则,暴露出从业者不注意维护自身权益与&在害己的同时又害人&。称支持有利于规范旅游市场的一切积极行动,坚决打击破坏秩序的违法行为。
何谓旅游业陈旧的商业模式?业内人士认为,这是指盛行已久的&低价购物团&模式。
据《》报道,涉事导游陈春艳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当天所带的团是一个&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的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这种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
而陈春艳所述并非个案。
据报道,安徽黄山市导游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导游胡惠萍表示,现在绝大部分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
有导游称,90%以上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
《旅游法》出台后,这种&低价招揽客人,高购物提成补贴&的潜规则逐渐得到改变,但另一方面,旅行社对导游的收入却没有相应调整。
据胡惠萍介绍,在《旅游法》出台后,导游在购物这一块的收入几乎全被砍掉,但导游的基本工资、薪酬底线几乎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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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满游客消费低,云南一位女导游大骂游客没道德。事后,该导游辩白,“像这样的低价团,只有...
是什么样的机制把导游逼成了弱势群体,以致她敢于向另一个弱势群体(游客)公然叫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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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导游被曝辱骂游客强迫购物
女导游拟被吊销导游证
& A07:A07-大中国 & 稿件来源:i时代报 &
  “五一”小长假第一天,一段有关云南一女导游辱骂游客的视频被曝光。&&&&昨日下午,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通报,称通过多方努力,涉事女导游和旅行社已分别找到。目前,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拟做出对导游陈春艳吊销导游证,涉事旅行社――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直接负责人罚款两万元的处理。■本报综合女导游斥游客不消费&&&&五一小长假第一天,有游客通过微信视频爆料称,在云南旅游时因购物少被女导游大骂没良心、不要脸。在这段持续4分43秒的视频中,女导游全程不换气骂人。女导游因部分游客消费金额低或有的游客没有消费,向游客大发怒火:你们的良心和道德“在哪里?”女导游称,我付出了四“天的时间,有父母、孩子,如果大家(游客)不消费,对得起你们的良心吗?”她甚至威胁,如果每个“人不消费满元,将取消版纳的旅游,旅行社将不再负责返回沈阳、河南游客的2000多元的机票费用。”&&&&整个视频并未交代导游所属旅行社及出游时间等信息,仅提及下一站将到达云南西双版纳。涉事旅行社被罚款&&&&事件经媒体曝光后,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云南省委书记李纪恒于当日作出批示,要求以此事为契机,对该省旅游市场,特别是旅游管理和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规范整治。与此同时,国家旅游局也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尽快查明事实,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经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和昆明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联合调查,该视频曝光的情况属实。涉事导游系昆明思远导游服务公司注册的导游陈春艳。&&&&据悉,陈春艳于4月4日经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担“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中昆明、大理、丽江段的带团任务。4月12日陈春艳带团由丽江返回昆明,旅游团赴西双版纳前,在云南密玉珠宝有限公司购物消费后,因游客购物量较少,陈春艳便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游客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游合同。她这一行径被游客录像时长近5分钟。&&&&通报称,经调查,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还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38条规定“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的情况。依照相关规定,拟对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该旅行社的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同时,将该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目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正依据相关规定,向涉事导游及旅行社发出听证告知书,然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处理决定。&&&&根据云南官方公布消息,涉事导游陈春艳系初级导游,两年前获得导游证。强迫消费屡禁不止&&&&多年来,旅行社、导游强迫游客消费的行为在云南屡屡发生。2013年“十一”黄金周,网曝“云南香格里拉导游威胁‘把刀架在脖子上’强推自费项目”;2014年1月,有媒体爆出云南一导游辱骂游客“不买东西比卖淫可耻”……&&&&鉴于此,2014年1月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联合多部门,规定了“十五不准”。2015年1月,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又尝试推行导游市场准入、退出机制。网曝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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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网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女导游骂游客被吊销导游证:不该骂人 但很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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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网曝云南一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的情况,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3日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拟对该导游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拟对涉事旅行社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涉事旅行社已道歉并赔偿
云南女导游因不满游客消费低而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曝光后,国家旅游局责成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立即调查,并要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昨天,云南旅游委通报了调查和处理结果。
据通报,经云南省旅游执法总队和昆明市旅游执法监察支队联合调查,相关视频曝光的情况属实。涉事导游系昆明思远导游服务公司注册的导游陈春艳。该导游于4月4日经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派,承担“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昆明、大理、丽江段的带团任务。4月12日,该导游带团由丽江返回昆明,赴西双版纳前,于上午11时许,在云南密玉珠宝有限公司购物消费后,因游客购物量较少,该导游便在旅游车上对游客讲出侮辱性语言,强迫游客购物,并威胁取消行程安排,中止旅游合同,遂被游客录像时长5分钟左右。事后,经部分游客向相关组团社及地接社昆明风华旅行社有限公司反映后,涉事旅行社已于4月20日向部分游客赔礼道歉并赔偿每人500元。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之规定,拟对陈春艳作出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另外,经调查,风华旅行社还存在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的情形,“不向临时聘用的导游人员支付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导游服务费”“要求导游垫付或者向导游收取费用”等,拟对其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罚,并对旅行社直接负责人处2万元罚款。同时,将涉事导游及旅行社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
目前,云南省旅游发展委正向涉事导游及旅行社发出听证告知书,之后再依程序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对话当事人
不该骂人,但也很“委屈”
“当时我真的很冲动,不管怎样我确实不应该骂人。”这是“当事导游”陈春艳在接受记者独家采访时说的第一句话。辱骂游客视频曝光后,她随即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交流中她一直未曾抬起头来,她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么严重。
骂人当然不对,但陈春艳表示她也有不少“委屈”。在再三表示懊悔后,她说,视频中展示的只是当时发生的一部分,她也有苦恼。
陈春艳告诉记者,当天所带的团是一个“昆明、大理、丽江、西双版纳游”的低价团,合同上签的就是“旅游购物团”。“我是按合同来带团的。在回昆明途中,按合同要进几个购物店。这引起了部分游客的不满,说导游黑心,还骂我讽刺我。本来是要一直带他们去西双版纳的,因此就没有再跟了。”
陈春艳坦承,像这样的低价团,只有游客多多购物消费,自己才拿得到带团的酬劳。“如果团费是交够的,咱们导游应得的报酬旅行社也给了,(那么)该怎么玩就怎么玩,怎么还会产生这样的事呢?”
“事实上导游接这种团也是有压力的。我带了四五天的行程,最后还要被指鼻子骂,谁愿意?”说到这里,陈春艳把头埋得更低了。
陈春艳入导游这行时间不短,三十出头的她,算算已经在这行当里干了六七年了。她说自己当初也是抱着对这份职业的美好愿景入行的,但这些年下来,她越发觉得实在太累。
导游群体生存现状还原
无底薪无保障无尊严无身份
云南女导游辱骂游客事件再次将导游这一职业推向了风口浪尖。但在一片骂声中,也有人指出女导游背后的行业问题,称其只是引爆这个问题的一根导火索。那么,是什么原因导致导游群体如此“重视”乃至依赖旅游购物?在频发的冲突中,导游扮演什么样的角色?这一颇具争议的职业群体,真实生存现状究竟如何?记者赴湖南、安徽、海南等地采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多家旅行社及导游,力图从另一个视角还原导游群体鲜为人知的一面。
“400多位专职导游,如今只剩16人了”
“我干了十几年导游,如今却在考虑要不要干下去。”张家界导游李春霞告诉记者,艰难的职业生存现状,让她和许多同事萌生退意,主动或被动地面临着转行或歇业。
记者走访调研时,多家旅行社管理者皆称人员流失严重。三亚春秋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雪琴说,近两年海南大量导游流向东南亚地区。“2009年,我们公司有400多位专职导游,如今只剩16人了。”
另一个数据同样从侧面印证了导游群体的流失:2014年导游资格考试各地报考人数锐减,江苏报考人数比2013年减少3000人,福建减少两成,湖北下降近三成……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份曾经令人羡慕的职业吸引力越来越小,甚至连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也留不住了呢?
没有底薪和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
“淡季有的导游一个月没有一个团,就没有一分钱收入。”安徽黄山市导游协会常务理事、高级导游胡惠萍介绍,现在绝大部分导游都是拿计时工资,没有底薪也没有保险,“带不到团就吃不上饭”。还有导游告诉记者,90%多的同行没有基本工资,只有约半数有带团补贴,绝大部分都“仰仗客人消费”。
胡惠萍介绍,以国内旅行团为例,黄山带团薪资约200元一天,平均下来导游一个月带3到4个团,“年收入大概一万五到两万块钱”。过去购物是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在《旅游法》出台之后,这一块的收入几乎全被砍掉,但基本工资、薪酬底线几乎没有进行相应调整。
除了工资低,缺乏基本的保障,也是让许多人离开这个行业的原因。旅游大巴侧翻、肢体矛盾冲突等频发,导游渐成高危职业,然而,相关保险制度却并没有跟上。
张家界导游蔡妮娅认为,这是一份没有安全感的高危职业。“现在导游在工作过程中出了事,基本是靠行业协会募捐,没有什么人保护我们。”
记者了解到,尽管目前行业内一些大型旅游企业会给导游提供基本的意外伤害保险,但小公司导游、兼职导游等群体大多缺乏基本保险。
无论对错先道歉,“很多时候吃了哑巴亏”
“总说游客是弱势群体,其实旅行社和导游也是弱势群体”。采访中,绝大部分导游都向记者表达了缺乏职业尊严、游客过度维权、监管部门处理偏颇带来的委屈。
蔡妮娅说,不少女导游曾遭遇男性游客语言和肢体上的不尊重,但监管部门在处理过程中几乎完全偏向客人,“导游无论对错,都要先向客人道歉”。
康泰国旅旅行社一位负责人讲了一个例子:南部沿海某景点去年发生了一起游客殴打导游事件,原因是导游在休整时间坐下休息,游客要求“起来,让我坐”,导游没有起身。这件事迟迟未得到处理,因为执法部门不敢管游客,直到多位导游聚集起来维权,执法部门才出手。
许多导游反映,“客人辱骂是常事,严重的还动手,但我们维权无门”。中部某省旅游局一位副局长告诉记者,地方管理部门在处理旅游矛盾时确实存在“不论三七二十一,先罚旅行社和导游”的情况,在出境游团队更加明显。
职业身份模糊,“为了赔偿被认定为农民工”
“导游是旅游行业的主体,但从业性质却没有纳入正规的劳动体系,它到底归属于谁?不知道。”海南省旅游局质监部门一位干部表达了对导游职业身份认同的忧虑与不平。
“为了工伤赔偿,我被认定为农民工”,黄山高级导游葛忠华数年前曾因带团途中发生意外而受伤,到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工伤理赔,在“从业人员”分类一栏,却没有任何职业类别与导游相关。最后,管理部门只好将其认定为“黄山市农民工”,提供每天9.2元最低补助。
在记者走访的其他旅游城市,还曾出现导游服务公司为了申请意外保险相关政策,将职业类别填为“高空工作人员”。
职业身份的不确定,让许多导游感到深深的迷惘。另一方面,导游等级评定制度确立数十年,至今仍未被纳入国家职称评定范畴。“不算职称就意味着劳动、人事部门不认可,和福利待遇不挂钩”,胡惠萍、葛忠华等受访导游均告诉记者,因为职称不受认可,整个行业都缺乏提升从业素质的内生动力。(记者田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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