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铁道学院2016单招健康学校单招要英语口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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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别提醒:填报志愿有疑问?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高职单招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深化招生录取制度改革,完善高职院校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选拔具有综合素质高和特长突出的优秀人才,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组织开展单独招生,特制定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到4C1合格 。
  未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或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不符合报考院校要求的考生,须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学费(年)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汽车电子技术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市政工程技术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交通运营管理
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
模具设计与制造
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注: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符合如下条件:
  1、女生身高在163-172CM之间,男生身高在175-183CM之间。
  2、女生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男生裸视C字表0.7以上。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肤色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举止端庄,无色盲、色弱。无传染病、狐臭、心脏病、哮喘病史、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肝功能正常。无明显内外八字,无“X”形腿、“O”形腿、驼背、鸡胸、塌肩、明显招风耳等缺陷。面部、颈部及手部无明显疤痕、斑点等,牙齿排列整齐,无明显异色。
  4、品行端庄,心理素质好。口齿清楚,无口吃、舌短现象,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扎实的英语基础。
  专业加试合格后需按照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布的CCAR67FS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专业体检。学生入学后,经有权部门批准后需另交特色技能培训费。
  三、报名及交费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通过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s.)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号和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
  2、报名时间: 日―1月20日。
  3、报名考试费:(1)文化联考费用45元(15元/科),网上报名时网上支付;(2)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生,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参加专业加试需另交加试费120元/生,考生可在考试前在学院招生网网上支付或到校现场缴费。
  4、志愿填报: 考生在同一科类内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报考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加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专业的录取。
  5、报名程序:
  (1)考生本人登录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按流程报名,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合测试报名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招报名成功。
  (2)申请文化基础免考的考生需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于日前通过邮局EMS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经学院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学院网站,查看材料寄达情况和审核结果。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4日-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复核。
  四、考核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基础考试+职业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表。
文化基础考试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语文、数学、英语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实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三门科目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成绩按如下算入总分:A级80分,B级60分,C级40分,D级20分。
  2、面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学习需要制定并组织,主要考核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职业心态、心理素质、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内容为:语言表达,口齿音色、语态语言、英语口语、才艺展示(器材自备)。
  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依据文化基础考试成绩排序,按不超过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同分考生均纳入面试范围。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名单单独确定。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50分。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分值为300分,合格线为18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的联合测试安排在3月30日,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进行。
  (2)职业综合素质测试在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进行,时间安排在4月24日-26日。相关要求可到学院招生网查看。
  五、文化基础考试免考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取得4A、3A1B、2A2B、3A1C等级的考生可凭《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按2014年及以前的有效成绩计。
  2、获得地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表彰奖励的考生可凭《2015年单独招生文化联考免考申请表》(在学院招生网上下载)和获奖证书申请文化基础测试免考
  3、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的文化测试成绩按满分值(240分)计入总分。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按等级加分计入总分,同时必须参加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4、文化基础测试免考的考生在4月24日-26日参加职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须将申请表及有关材料的原件交学院审核。考生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具有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校在2015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体育特长的考生20名。
  1、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体育特长生
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网球
  注:每个专业录取的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名。
  2、报考我校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还须根据安排提前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育特长生资格考试。具体报名条件、加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
  3、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符合我院单独招生报名条件且资格考试通过的考生,可免考文化基础考试,只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综合素质考试,面试合格的考生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需参加专业加试),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确定。加试未通过的考生,正常参加其他专业的相关考核。
  七、校长推荐生的选拔
  1、学校资质:江苏省内三星级及以上的普通高中。
  2、推荐对象:江苏省内综合素质全面、学科成绩良好、具备技能发展潜能、社会责任感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达到2B2C及以上。
  3、计划安排:不超过单独招生总计划的15%。
  4、实施程序:中学申请---我校评审---校长推荐---我校审核公示---职业综合素质考试---预录取---拟录取名单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校长推荐制”实施方案》)。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附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分文理兼招专业、空中乘务专业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总原则:面试合格者,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者,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分的考生按专业加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3)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4)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校长推荐生按校长推荐制政策录取。
  3、附加分: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且获得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报经省招委会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4)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的考生加10分投档,每单位限推荐一名考生。
  (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6)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7)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取最高的四门加分,每一个A级20分、B级10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需在学院招生网下载、填写相应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复印件(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只填申请表),通过邮局EMS于日前寄至南京市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同时于职业素质综合测试时(4月24日-26日)将申请表和对应材料原件交学院审核。
  以上加分,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学校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7、如加分、免考等项目的政策有调整,以经省招委会批准的我省2015年招生政策为准。
  九、日程安排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报名考试费用(学院招生网网址:[url=http://zs./][color="#0000ff"]http://zs.[/color][/url])。
免试申请、附加分材料寄送及资格审核
文化基础考试免考考生及加分考生名单公示
考生按省考试院安排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联合测试
学院招生网发布文化测试成绩和取得职业综合素质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职业综合素质考试(专业加试)安排
4月24-25日
空中乘务专业加试、体检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
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加试及体检合格名单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
上报拟录取名单。录取名单报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
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监督机制
  1、学院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招生检举电话:025- 邮箱:
  2、成立由相关部门、专职教师和企业代表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3、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2012年33号令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3、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
  E-mail: DZ1152@
  学校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211188
  咨询电话:400-115-1152  15860(传真)
  联 系 人:刘老师 曹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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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为确保我省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对口单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一、招生范围及对象对口单招是普通高校招生的组成部分,招生范围及对象为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的应、往届毕业生。二、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对口单招年度计划,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各高校不得在省教育厅正式公布的招生计划之外招生,擅自招收的新生不能取得学籍。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高校向考生的公开承诺,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各高校招生章程均应符合国家法令法规与政策,凡与国家和我省招生政策相违背的,一律以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招生政策为准。三、招生宣传.有关招生院校须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规、文件精神及本实施办法制定具体的招生录取办法,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相关中职校应积极配合招生院校,广泛深入地做好招生宣传。四、报名、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具有本省户籍或取得本省学籍,且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基本条件的中职校的应、往届毕业生,申请报考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网上报名与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申请报考的所有考生均须按照报名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名手续,并按规定持银联卡在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进行核查。.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办、各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分级管理。各地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报名的培训指导、现场签字确认等工作。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报考对口单招与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无体检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对口单招录取与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体检工作由各市、县(市、区)招办和教育局职教部门共同负责,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表卡由各市招办留存备查。报考烹饪、旅游管理专业考试的考生均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体检工作截止日期为月日。六、命题专业技能考试的命题工作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分别组织实施。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标准执行。文化统考的命题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按省教育厅公布的对口单招《语文》《数学》《英语》和各专业大类专业理论考试大纲执行,有关高校和中职校在命题教师的选派等方面有责任予以支持与配合。七、考试.考试形式: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专业技能考试形式和内容由各专业大类联考委确定。文化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综合理论,实行闭卷笔试,试卷分为试卷Ⅰ、试卷Ⅱ两部分。试卷Ⅰ为选择题,试卷Ⅱ为非选择题。科目分值:专业技能分;专业综合理论分,语文分,数学分,英语分,满分分。艺术类专业不设专业综合理论考试,满分为分。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分钟)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考试时间(分钟):语文分钟,数学分钟,英语分钟,专业综合理论分钟。专业技能考试日期为月日至日各专业联考委根据上述要求具体确定本专业考试日程并适时向社会公布。文化统考日期为月、日两天。 .专业技能考试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由各专业联考委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教考招〔〕号)要求组织实施。文化统考工作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各市招委会的领导下,由各市招办严格按照《江苏省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文化统考考务工作细则》(另行下发)在标准化考点组织实施。八、评分与评卷.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工作由各专业联考委统一组织实施,各专业联考办负责按有关要求具体承担相关评分工作,并对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文化统考评卷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实行网上评卷,专业综合理论科目实行纸质评卷。具体评卷工作由有关高校按省教育考试院要求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考试和文化统考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需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试成绩具体公布时间另行通知。九、信息上报与下发各市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和有关院校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上报相关数据和材料,具体见附件。十、志愿填报.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对象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科目组相符,艺术类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专业技能方向相符。.继续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志愿填报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视为自愿放弃对口单招录取。.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也是志愿填报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工作。.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置、、、、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民办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十一、奖励与照顾政策国家及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创新大赛、三创优秀学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必须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必须取得文化统考成绩,获奖的竞赛项目必须与所报科目组对口,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鼓励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考试,取得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如专业技能考试成绩与获奖认定专业技能成绩不相一致,按其较高分值计算专业技能成绩。根据考生在校期间参加国家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奖等级,可直接认定该生相应的专业技能成绩。获得省级技能大赛优秀奖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优秀奖及以上与省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的专业技能成绩,可认定为参加考试当年本专业全省统一专业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的(超过满分分,以满分分计)。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考生与省技能大赛二等奖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如该考生成绩达到本科投档要求,可参加本科阶段投档与录取。如考生被专科院校录取后,在考试当年月参加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由考生在月日前提出书面申请,报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可根据其已填报的本科院校(专业)志愿转录到省属院校本科专业学习。国家及省技能大赛美容美发项目中,模特选手与技能操作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要求,每年省赛后要新增部分项目省级选拔赛。参加省级选拔赛获奖选手与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享受同等奖励政策。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的考生可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以上政策实行后,不再实行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加分录取政策。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及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的中职校往届毕业生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从获奖之日起三年内有效。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享受的奖励政策。参加国家及省级体育比赛获奖的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对口单招统一网上报名,必须同时填报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与参加文化统考,必须取得专业技能考试合格成绩和文化统考成绩,方能享受对口单招奖励政策。获得全国体育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或教育部组织的青少年单项比赛、分区赛、分项赛、系列赛、全国中学生比赛)前名,江苏省体育比赛(由省体育局或省教育厅组织的省运会、省级单项比赛、省中学生比赛)前名的考生,可根据志愿直接录取省属院校专科专业学习。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艺术类为文化分)基础上加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条可与第、条中的奖励政策同时享受。少数民族考生将依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教学〔〕号)和我省即将出台的有关高考加分政策制定相应政策。十二、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批次与划线原则对口单招录取分本科、专科两个批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高校对口单招的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成绩等情况,按科目组分别划定本、专科批次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艺术类的艺术设计技能方向划定本、专科分数线;艺术类的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仅划定本科分数线。.录取体制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实行招生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对符合招生条件、成绩达到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计划数的以内提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投档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招生院校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招生政策及规定的行为。投档原则及办法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普通类平行院校志愿投档的具体办法是:按考生科目组类别,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或、、、、志愿,被检索的所或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分数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投档机会。如果考生档案投到某院校后,因故被退出,将不再补投到该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院校服从志愿按照公办、民办的顺序投档。艺术类中艺术设计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等技能方向的投档办法是:对专业技能成绩、文化统考成绩均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专业技能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投档。对同分考生的投档原则是:在投档时,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专业技能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投档,如仍有同分情况,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录取要求高校录取新生须按规定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无故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可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代为录取,并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凡已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凡已被对口单招或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各类普通高校录取。十三、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苏价费函〔〕号文件规定,报名费为每生元,文化统考考试费为每门元。.艺术类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科元,其他专业技能考试费为每生每门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在发放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时按此标准收取。十四、转段升学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苏教职〔〕号)精神,自年起,我省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以下简称“转段升学”)统一纳入对口单招。具体管理办法如下:转段升学对象和计划转段升学对象为省教育厅公布的年起试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试点项目(以下简称“试点项目”)中的中高职“”、“”分段培养(以下统称中高职“”分段培养)和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的中职校的应届毕业生。转段升学计划纳入省教育厅下达的高校招生年度总计划,不占用对口单招计划。报名和体检()转段学生的报名时间、方式与对口单招考生相同,并参照对口单招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费及相关费用。()转段学生所学中职专业应与对口单招科目组(见附件)相符。符合对口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兼报相应科目组的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转段学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工作与对口单招体检工作同时进行。无体检信息的学生不得参加转段录取。其中,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学生须提前进行转氨酶检查。考核()转段升学考核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下,由试点学校(含牵头院校和中职校,下同)负责具体实施。转段学生均须参加试点学校组织的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否则不能参加转段录取。()试点学校要成立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具体工作部门,负责转段考核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需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试点学校需按照考核方案要求,严格考核程序,严密组织考核各环节工作,及时公示考核结果。每个阶段的过程考核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及时报后段培养学校备案;综合评价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考核工作应在月日前完成,并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教育考试院。()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并获奖的转段学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核实无误后,可享受转段升学奖励政策。志愿填报仅申请转段升学的学生不需填报志愿。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学生如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可填报对口单招志愿。若学生放弃转段录取,符合条件的可参加对口单招录取。其中,中职与本科“”与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本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志愿;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学生,如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且选择参加对口单招专科录取,需填报对口单招专科院校志愿。奖励政策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一等奖,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本科牵头院校。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且德育成绩合格,可直接转段升学至专科牵头院校。兼报对口单招的转段学生,如未被转段录取,符合对口单招奖励与照顾政策条件,可在对口单招录取时享受相应奖励与照顾政策。录取()录取办法对符合转段升学条件并考核合格的转段学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牵头院校报送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指定投档录取。()录取批次转段录取与对口单招录取工作同期进行。其中,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中高职“”分段培养录取在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后、专科批次录取前进行。()录取要求转段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录取机会。转段录取前凡被各类普通高校录取的,不再参加转段录取。凡被转段录取的,不再参加对口单招和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等各类普通高校录取。兼报对口单招的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学生,如考生成绩达到对口单招本科批次录取要求,可参加本科批次录取。被对口单招本科院校录取后,不再参加中高职“”分段培养的录取。十五、考生档案移交工作考生被高校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考生所在中职校或单位领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材料,入学报到后移交给高校。具体移交工作参照《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交工作暂行规定》(苏招委〔〕号)文件执行。十六、组织管理对口单招工作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环节多、时间紧、要求高。因此,各市、县教育局、招办、各专业联考委、各有关学校和单位应切实加强领导,严格管理,周密部署,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专业联考委和专业技能考试考点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的组织管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安全保密,在命题、评分、保密等环节要严格遵守纪律,确保公平公正。要树立服务观念,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做好服务工作。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加强组织管理,认真做好有关政策宣传、资格审查、报名、体检、志愿填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特别要加强考生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和网上填报志愿的指导,确保考生顺利报考。各牵头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协调中职校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转段升学考核方案和操作办法,加强转段学生资格审查和考核工作管理,指导有关中职校开展考核各项工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各市教育局和各专业联考委要进一步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考点院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强化对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检查和监督,严肃查处违纪事件,切实维护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确保圆满完成我省年对口单招各项工作。附件:.年对口单招信息上报与下发工作安排.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科目组与专业技能方向代码表.年对口单招工作日程年中职学生转段升学考核信息库结构标准年中职学生转段升学拟录取学生信息库结构标准&&&&&&&&& 附件12015年对口单招信息上报与下发工作安排 一、向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处报送以下材料.年月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转段升学考核领导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 年月日前,各市招办按规定格式报送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纸质盖章、电子表格);. 年月日前,各市招办按规定格式报送已接收并审核过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盖章、电子表格),以及《报考指南》征订数量单(纸质盖章)。. 月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 月日前,各市招办报送文化统考考点情况表,包括考点名称、地址、负责人姓名、固定电话、手机等信息。. 月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二份,装订并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 月日前,各市招办报送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 月日前,各市招办报送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月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月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月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总结。月日前,各市招办报送对口单招工作总结。二、向省教育考试院网络信息中心报送以下信息.& 月日前,有关市招办报送汇总后的转段学生报名库。.& 月日前,各市招办报送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 月日前,各专业联考委报送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光盘、盖章后的考生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一份。.月日前,各牵头院校报送考核合格的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及有关数据。月日前,各市招办上报体检信息库。三、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相关数据和材料月日前,按专业大类分别下发报名数据至各专业联考办,各专业联考办按此数据统一编排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号,制作专业技能考试准考证。月日前,有关中职校从报名系统中下载转段学生报名库,并在报名库中为转段学生标注转段院校和转段专业。报名库与纸质盖章材料分别给市招办和后段培养的牵头院校各报份,同时,还需将转段学生中职入学时的录取名册复印件报牵头院校审核。月日前,向转段升学牵头院校反馈第一批上报的享受奖励政策的转段学生情况审核结果。月日前,下发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月日前,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至各市招办。月日前,下发考生动态口令卡。附件2 2015年普通高校对口单招科目组与专业技能方向代码表科目组专业技能方向代码名& 称代码名& 称建&&& 筑测量抹灰测量钢筋机&&& 械车工钳工机电一体化车工电工钳工电工电子电工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计算机应用化&&& 工化&&& 工农&&& 业种植养殖财&&& 会财&&& 会市场营销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基础宴会摆台基础导游服务艺&&& 术 艺术设计音乐教育播音主持影视表演舞蹈编导烹&&& 饪烹&&& 饪汽&&& 车汽&&& 车纺织服装纺织服装体&&& 育体&&& 育附件32015年对口单招工作日程月份日期工作内容负责或协办单位以下为年工作十二月上旬召开年对口单招总结会暨年对口单招报名、专业技能考试与转段升学工作会议高招处、网信中心、各市招办、各专业联考委、转段升学牵头院校日前印发《年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报考指南》征订函高招处日前下发《报考指南》招生宣传函高招处、有关高等院校日前报送转段升学领导小组名单和考核方案转段升学牵头院校日前各市上报《报名点联系人情况表》(纸质盖章、电子表格)各市招办、高招处日前进行对口单招、转段升学与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宣传办公室、高招处、各市、县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有关院校日报名资格审核,考籍确认,采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照片等自然信息各市、县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中职校以下为年工作一月日日预报名;日起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生成考生号,打印不参加文化统考考生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表,并发放给考生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高招处日前下载带有考生号的报名信息库,报名点打印报名考生名册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下发考生报名信息库、各市及报名点联系方式至联考办网信中心、高招处、各专业联考办日前下载并整理转段学生报名库后,与相关材料(纸质盖章材料、转段学生录取名册)分别报市招办和牵头院校中职校、市招办、各牵头院校日前报送转段学生报名库有关市招办、网信中心报送《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相关证明材料,《奖励与照顾考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盖章、电子表格、以及《报考指南》征订数量(纸质盖章)各市招办、高招处日前报送专业技能考试实施方案、考点与时间安排表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日前反馈享受奖励政策转段学生审核结果高招处日前公布各专业技能考试考点与时间安排高招处、办公室、各市招办、各专业联考办日前上报《报考指南》宣传资料有关高等院校二月日前公示年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第一批)高招处、办公室三月月日至月日组织并完成体检工作各市招办、有关中职校各专业技能考试开考前组织进行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安排考场,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组织考生到各专业考点报到,缴纳专业技能考试费、领取准考证各市教育局、有关中职校、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日全省对口单招专业技能考试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厅职教处下旬召开文化统考考务会高招处、网信中心、各市招办日前上报文化统考考试编排方案、考点情况表各市招办、网信中心、高招处日前专业技能考试评分、合分、成绩处理各专业联考办、技能考点学校报送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库光盘一份、盖章后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统计表二份与装订并盖章后的考生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册一本各专业联考委、网信中心、高招处日前下发文化统考考场编排库网信中心、各市招办四月上旬领取《报考指南》及考试证、防伪标记、诚信考试承诺书等考务资料各市招办日前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成绩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日前汇总、检查试卷需要数高招处日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各市招办、高招处日下发专业技能考试查分考生名单至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各专业联考办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各专业联考办试卷、答题卡需要数报印刷厂高招处日上报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各专业联考办、高招处日反馈专业技能考试查分结果高招处、各市招办日前完成转段升学考核工作转段升学牵头院校、中职校日前下发动态口令卡网信中心、各市招办、中职校上报保密室值班安排表与接卷人员名单各市招办、高招处上报年省技能大赛获奖选手与三创优秀学生(干部)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情况登记表》,以及该部分考生的《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信息统计表》日前打印文化统考考试证等,召开考务培训会议,做好文化统考的考前各项准备工作各市招办、考点学校日领取文化统考试卷、答题卡印刷厂、高招处、各市招办日前上报转段升学拟录取名单、数据库和有关考核数据转段升学牵头院校、高招处、网信中心日全省对口单招文化统考高招处、各市招办日前上报体检电子信息各市招办、网信中心日送文化统考卷(卡)高招处、南农大、各市招办网上模拟填报志愿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网信中心、高招处日网上填报志愿日前上报专业技能考试工作总结各专业联考委公示年享受奖励与照顾政策考生名单(第二批)省教育考试院五月上旬文化统考阅卷南农大、高招处、网信中心中旬对口单招划线网信中心、高招处下发文化统考成绩网信中心、高招处、办公室、各市招办上报文化统考查分考生名单各市招办文化统考查分南农大、高招处文化统考查分结果反馈高招处、各市招办下旬对口单招、转段升学录取高招处、网信中心、有关招生院校日前报送中职学生转段升学工作总结转段升学牵头院校六月日面向中职学生注册入学录取高招处、网信中心、有关招生院校日前整理、归档各项工作资料和数据高招处、网信中心上报对口单招本年度工作总结各市招办附件4年中职学生转段升学考核信息库结构标准库名:年份(2位)+ ZDKHXX +院校代码(4位).DBF序号字段名类型宽度说明1KSHC14考生号2XMC24姓名3KSLXDMC1考试类型代码4KMZDMC2科目组代码5KMZMCC12科目组名称6KM1MCC24科目一名称7KM1CJN3科目一成绩8KM2MCC24科目二名称9KM2CJN3科目二成绩10KM3MCC24科目三名称11KM3CJN3科目三成绩12KM4MCC24科目四名称13KM4CJN3科目四成绩14KM5MCC24科目五名称15KM5CJN3科目五成绩16KM6MCC24科目六名称17KM6CJN3科目六成绩18KM7MCC24科目七名称19KM7CJN3科目七成绩20KM8MCC24科目八名称21KM8CJN3科目八成绩22ZFN7,3总分23SKCSFN7,3术科测试分24BZC20备注说明:1、考试类型代码: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9”,中高职“3+3”分段培养学生填写“8”。2、科目成绩:指考核方案中的课程考试成绩,由各牵头院校按顺序列入第6—21项,列入的考试成绩最少1门,最多8门。&&&&& 3、总分:指考生所有课程考试成绩之和,不能小于0分,或大于1000分。&&&&& 4、术科测试分:指在考核过程中的技能测试成绩。有技能测试成绩则填写,无则不填。&&&&
5、牵头院校须在4月24日前将转段学生考核信息库和纸质盖章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附件5年中职学生转段升学拟录取学生信息库结构标准库名:年份(2位)+ ZDSXLQ +院校代码(4位).DBF序号字段名类型宽度说明1KSHC14考生号2XMC24姓名3KMZDMC2科目组代码4KMZMCC12科目组名称5YXDMC4录取院校代码6YXMCC40录取院校名称7ZYDMC6录取专业代码8ZYMCC30录取专业名称9CCDMC1录取层次代码10LQPCDMC1录取批次代码11XZC1学制12LQLXDMC2录取类型代码13ZZXXMCC40中职学校名称14ZZZYMCC30中职专业名称15BZC20备注说明:1.录取层次代码: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1”,中高职“3+3”分段培养学生填写“2”;2.录取批次代码: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4”,中高职“3+3”分段培养学生填写“8”;&&&&& 3.学制:指转段升学后段学校的培养年限;&&&&& 4.录取类型代码: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学生填写“09”,中高职“3+3”分段培养学生填写“08”;5.牵头院校须在4月24日前将转段升学拟录取学生信息库和纸质盖章材料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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