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汕头户籍人口在汕头中考受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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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nginx/nginx.conf.汕头中考工作实施办法出台
绩总分为820分,由文化科考试卷面成绩和体育科考试成绩构成。文化科试题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制,实行闭卷笔试。各学科卷面分值:语文、数学、英语科(含英语听力考试)各120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科各100分。7科总分760分。全体初中毕业生均须报名参加中考。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
中考评卷继续实行全市统一计算机辅助网上评卷,评卷场分别设置于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澄海区、潮阳区和潮南区。评卷工作由市招委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实施,并由评卷领导小组制定统一评卷要求、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程序;考试成绩由市招生办统计并公布。
户籍不同各有不同
凡参加今年汕头市中考的考生均须通过汕头市中招管理系统,实行网上。根据规定,金平、龙湖区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市实验学校的计划生;②本人户籍所在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②本人户籍所在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本市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区县申请“借考”的考生,按户籍所在区县考生填报的规定进行填报。
本市户籍在金平、龙湖区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老校区)、、汕头市实验学校的计划生;②借考区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在濠江、澄海、潮阳、潮南区和南澳县申请“借考借读”的考生可填报:①汕头市金山中学计划生、扩招生,汕头市第一中学(新校区)计划生;②借考区县普通高中的计划生、扩招生;③全市各民办学校。
随迁子女二类考生
不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填报汕头市普通高中计划生、扩招生志愿,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称“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填报志愿办法与其父母居住地所属区县户籍考生一致。
①其父母在汕头市同一区县居住满3年(即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日属于有效状态)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②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必须在汕头市; ③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汕头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为日);④随迁子女本人具备汕头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称“随迁子女二类考生”),可参加汕头市中考,与考生就读学校区县户籍考生一致,但不享受指标生报考资格。
优质高中计划生
50%名额“指标到校”
2016年汕头市各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简称“优质高中”)安排计划生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相关各初中学校(含公办和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完全中学)。指标分配范围与各优质高中的招生范围一致,指标计划与全市高中统招计划一并下达。
市直属优质高中的分配范围为该校的招生范围,即金山中学、汕头一中新校区面向全市,汕头一中老校区、汕头华侨中学和汕头市实验学校面向金平区和龙湖区;区县属优质高中面向本区县范围内的各初中学校。汕大附中、汕头市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金山中学南区学校、粤东明德中学和广大实验学校等5所初中学校(初中部)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学校所在区参与该区的指标分配。
申请“借考”考生,回户籍地享受市直优质高中指标,“借考”考生以户籍所属区县集中统计,作为一个单位参与区县指标分配。申请“借考借读”考生,在毕业学校享受市直和区县属优质高中的指标。指标分配以初中学校为对象,原则上各初中学校至少获得1个指标。若指标有剩余,按照各初中学校符合指标生条件考生人数比例分配指标。由于汕头一中今年取消扩招生,原扩招生计划全部调整为计划生,结合中心城区的实际情况,中心城区每所初中学校按3个指标安排,剩余指标按照各校符合条件考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凡通过指标生资格审核并公示的考生,在填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时,视同已填报该校指标生志愿。指标生录取纳入全市中考统一招生录取,在优质高中计划生录取后即进行该校指标生的录取。指标生录取设录取资格分数线。指标生录取资格分数线为优质高中学校在该校招生区域的计划生录取分数线下调不少于25分。指标生录取按汕头市的统一规则执行。根据指标生填报的志愿、考生中考各科成绩(含政策性优待加分)及同分排位、指标生所在初中学校分配到的指标名额,在资格线上投档。指标生名额录满为止。
金中招收计划生433人,指标生367人,扩招生400人
按照今年的普高学校招生计划目录,华师附中计划在汕头市招收12人;汕头金中招收计划生433人,指标生367人,扩招生400人;汕头一中老校区招收计划生和指标生各350人,新校区招收计划生657人,指标生659人;汕头侨中招收计划生和指标生各475人;汕头经济特区林百欣中学招收计划生321人,指标生336人;市聿怀中学招收计划生和指标生各420人,扩招生240人。潮阳实验学校招收学生1700名,,其中按同级公办学校计划生收费标准收费5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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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排行榜广东汕头2015年中考报名通知
广东汕头2015年中考报名通知于目前公布,主要包括报名时间、报名条件、报名方法、中考政策照顾对象、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及借读申请表、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申请表、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预报名表、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名册表、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本市跨区借考及借读名册表、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第一类考生)名单汇总表、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第二类考生)名单汇总表等几部分内容:
广东汕头2015年中考报名通知
汕招办〔号
关于做好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招生办:
经研究,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报名于12月15日至26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文主要内容: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分为两个时段进行,每个时段6天,12月26日下午6时截止报名。
第一时段:12月15日&20日,澄海、濠江、潮南区和南澳县考生报名。
第二时段:12月21日&26日,金平、龙湖、潮阳区考生报名。
各区县招生办要按规定的报名时间组织本区县有关学校(含属地的非区属学校、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kgl.stedu.net)录入考生报名信息,并确认报名资格。
二、报名条件
(一)本市户籍考生
1.凡应届初中毕业生,属本市常住户籍者(以下简称&户籍生&),均可报名。
2.往届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者也可报名。
(二)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其父母在我市同一区县连续居住满3年(含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以上,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其父母至少有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同一区县;
3.其父母至少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我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截止时间以报名时间倒推计);
4.随迁子女具备我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同时具备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下称&第一类考生& ), 可享受我市户籍考生参加汕头市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录取同等待遇;不同时具备上述条件者(下称&第二类考生&),可参加我市中考,但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志愿填报受一定限制〔可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各民办学校和所报考区县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普通高中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具体学校由区县教育局确定)以及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不能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普通高中计划生志愿。具体办法将另文通知〕。
(三)政策性照顾对象
在本市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照顾享受与所在区县户籍生同等报考录取资格(此类考生以下简称&照顾生&)。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的子女;
2.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3.在本市工作一年以上的环卫工人和殡葬工人的子女;
4.父母一方有本市常住户籍(本市户籍跨区借考考生,其父母一方有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户籍者,可参照执行);
5.经市人社局确认的引进人才的子女;
6.已在本市申请入户但还在办理过程的考生;
7.台湾同胞子女。
(四)下列考生不得报名
1.初中一、二年级的在校生;
2.高中在校生(含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三、考生报名办法
(一)户籍生
1.本市户籍在户籍所在区县学校就读的应届考生,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考生原则上在原就读学校报名,若因特殊情况,也可在户籍所在区县招办指定报名点报名。
2.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户籍生,如不回户籍所在区县报名,必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及借读申请表》(以下简称《借考申请表》,见附件1),并就&借考&或&借考借读&做出明确选择。
若考生选择&借考&,即在志愿填报时其志愿按其户籍所在区县考生填报办法填报。
若考生选择&借考借读&,即在志愿填报时其志愿只能填报:①面向该区县招生的市直学校;②借考地区县属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部分只招收计划生的学校;③全市各民办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3.本市户籍在外市学校就读的考生回户籍所在区县招生办报名。
(二)随迁子女
1.随迁子女可由其父母向本人所在毕业学校提出随迁子女参加我市中考的报名申请,填写《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第一类考生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
(1)户口簿(如随迁子女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簿或户口簿体现不出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还需出具随迁子女出生证明以及申请人夫妇结婚证);
(2)申请人居住证(如居住证签发不满3年的,还需提供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实际居住已满3年的证明);
(3)提供房产证或租房合同;
(4)申请人社保证明;
(5)由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区县教育股印章的我市3年初中完整学籍证明;
(6)申请人工作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2.第一类考生就读学校和申请人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不同区县的,在报名时必须填写《借考申请表》。并明确做出&借考&或&借考借读&选择,其志愿填报参照本市户籍考生跨区借考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照顾生
照顾生(上述政策性照顾7类考生)填写《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申请表》(以下简称《&照顾生&申请表》,详见附件3)一式两份,一份上交区县招生办备案,一份由学校存档。申请时需提交如下材料,经所在区县招生办批准,
第1种照顾生,须提供国家民政部或解放军总政治部颁发的证书;
第2种照顾生,须提供驻汕部队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
第3种照顾生,须提供:①区县级环卫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②提供环卫或殡葬工作一年以上证明;
第4种照顾生,须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父母结婚证、考生出生证;
第5种照顾生,须提供市人社局颁发的有效证件;
第6种照顾生,须提供:①中心城区凭市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证回执;②其他区县凭区公安局户政部门或派出所办证回执)。迁移证明截止时间为日,并于日前提供已入户证明(提供户口簿原件,交复印件)。
第7种照顾生,提供台湾地区签发有效的台湾身份证件和大陆签发有效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签注的台湾同胞子女),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附按粤台通〔2006〕29号文规定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四、报名点职责
各区县招生办、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各类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报名,已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各中学设立报名点,负责本校应、往届毕业生的报名工作,负责验核在本报名点报名考生的户籍,审核确认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报考范围,提供并指导考生如实填写《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预报名表》(以下简称《预报名表》(见附件4)。
(二)各报名点要加强对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2015年中考考生的资格审查,负责验核户口簿和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原件,收取户口簿和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复印件(验核人在户口簿和居住证的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及社保、学籍等相关证明材料,确认考生的报名资格及其报考范围,并于日前连同申报材料上报区县招生办审批、备案。经区县招生办审核同意,各报名点要认真指导随迁子女如实填写《预报名表》。
(三)各报名点负责本报名点&照顾生&资格的初审工作,同时将相关考生申报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报名号顺序整理造表(见附件5),于日前上报所属区县招生办审核。
(四)各报名点要负责验核本报名点借考考生户口簿原件,收取户口簿复印件,验核人在户口簿复印件上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各报名点要将考生材料先按本市(含随迁子女第一类考生)跨区&借考借读&、&借考&两类,再按报名号从小到大顺序分别整理造册(见附件6),并于日前将名册和其他申请材料上报所属区县招生办审核。
(五)报名前,各报名点要按各班顺序编出每个考生的报名号。报名号由十四位数组成,第一、二位为年度代码&15&,第三、四位为地市代码&05&,第五、六位为区县代码(金平区11、龙湖区07、濠江区12、澄海区15、潮阳区13、潮南区14、南澳县23),第七至十位为报名点代码,第十一至十四位为考生流水号(各校考生流水号原则上应从0001开始编号,中间不得留空号)。
(六)各报名点应在规定时段内组织考生登陆汕头市中考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同时将考生生物、地理等级成绩、初中三年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是否跨区借考&等资料在报名系统中录入。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7)中&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突出情况综述、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评定等级呈现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等信息,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七)各报名点应在规定时间内为考生摄像,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供考生和考生家长校对及签名确认。
五、其他事项
(一)往届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不得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的计划生志愿。
(二)2015年体育考试考生必考项目为200米跑,自选项目为立定跳远和投掷实心球。除必考项目之外,考生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选择体育考试自选项目其中一项。
(三)国务院于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各省要按《意见》规定,出台关于中考的改革意见,目前我省正在制订之中,预计2015年上半年将正式出台。我市2015中考报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如果本通知有关规定与省2015年中考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届时按省规定执行。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招生办及各有关学校要切实加强对网上报名工作的领导,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
(二)各区县招生办于日前将本市户籍(含随迁子女第一类考生)&借考借读&、&借考&考生信息录入中考管理系统,并把本区县借考名册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三)各区县招生办于日前将本区县&照顾生&相关信息录入中考管理系统,并把本区县&照顾生&名册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四)各区县招办应于日前,将申请参加我市2015年中考的随迁子女名单,分别按申请条件具备情况(见附件8至附件9)造册送市招办备案。
(五)各区县招生办和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报名的宣传工作。中考报名工作,是一项关系到基础教育发展和每个初中毕业生及其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各有关人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地做好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家长会、设立咨询热线、印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进行动员、宣传,让每一位初三毕业生了解有关中考的政策和信息,让全社会特别是学生家长全面了解招生政策、招生章程及录取规定,争取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中考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努力做好服务考生和考生家长的工作。
(六)各有关学校应努力提高报考率,确保学生全员报考,要严格遵守有关政策规定,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严禁动员学生放弃参加市统一考试。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拒绝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报名,也不得接受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违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七)各有关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中考报名工作,应按属地管理原则,主动与学校属地区县招生部门联系,服从属地区县招生部门的组织和管理,共同做好中考报名等各项工作。
1.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及借读申请表
2.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
3.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申请表
4.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预报名表
5.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名册表
6.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本市跨区借考及借读名册表
7.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8.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第一类考生)名单汇总表
9.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第二类考生)名单汇总表
汕头市招生办
抄送:市教育局领导,各区县教育局。
汕头市招生办公室 主动公开 日印发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及借读申请表(存根)
户籍所在地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区县招生办(盖章)
&&&&&&&&&&&年&&&&月&&&&日 & & &
1.户籍生(含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必须对&借考&
或&借考借读&做出明确选择,以打&&&表示。
2. &户籍所在地&一栏,随迁子女请填写申请人工作居住地。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借考及借读申请表
户籍所在地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区县招生办(盖章)
&&&&&&&&&&&年&&&&月&&&&日 & & &
1. 户籍生(含随迁子女一类考生)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必须对&借考&
或&借考借读&做出明确选择,以打&&&表示。
2. &户籍所在地&一栏,随迁子女请填写申请人工作居住地。
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中考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与随迁子女关系
户籍所在地
&&&&&&&&&&&&&&&&&&&&省&&&&&&&&&&&&&&&&市&&&&&&&&&&&&&区(县)
&&&&&&&&市&&&&&&&&&区&&&&&&&街道
&&&&&&&&&年&&&&&月
&&&&&&&&&&&&&&&&&&&&&&&&&
居住证号码
随迁子女姓名
随迁子女简历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符合第&&&&&&类考生报名资格
&&&&&&&&&&&&&&&&&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是否符合条件1
是否符合条件2
是否符合条件3
是否符合条件4
注:各报名点在验核随迁子女报名资格时,将所符合的条件在相应的位置打&&&,并填上所属类型,连同申报材料复印件上报主管区县招生办审核备案。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申请表(存根)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区县招生办(盖章)
&&&&&&&&&&&年&&&&月&&&&日 & & &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申请表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号码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区县招生办(盖章)
&&&&&&&&&&&年&&&&月&&&&日 & & &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预报名表
区县: 报名点: 毕业学校: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市&&&&&&&&&&区(县)&&&&&&&&&&乡镇(街道)&&&&&&&&&&&&派出所&&&&&&&&&居委
体育考试选考项目
本人简历(含学历和经历)
家&&庭&&主&&要&&成&&员
工作学习单位
现工作单位
注:起始时间、结束时间填写格式为XXXX-XX,如2009-09。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照顾生&名册表
单位(盖章):
照顾入区&&县
革命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残疾军人子女
驻汕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市环卫工人、殡葬工人子女
父母一方拥有本市常住户籍
引进人才子女
户籍在迁入过程中
注:1、根据考生照顾类型,在相应位置打&&&;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存档,一份由区县招生办于3月20日前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本市跨区借考及借考借读名册表
单位(盖章):
所属区县招办意见
1、各有关中学负责验核本校报名考生的户籍,确认考生报考资格及其报考范围,对本市户籍在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的考生,先按&借考&和&借考借读&顺序分类,再按报名号顺序整理分别造册,上报主管区县招生办批准;
2、根据考生借考情况,在&借考&或&借考借读&相应位置打&&&;
3、属第一类随迁子女者,请在备注栏用&*&表示;
4、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存档,一份由区县招生办于3月20日前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
区县: 报名点: 毕业学校: 制表日期: 年 月 日
&&&&&&&&&市&&&&&&&&&&&&&&区(县)&&&&&&&&&&&&&&乡镇(街道)&&&&&&&&&&&&&&&&派出所&&&&&&&&&&&&&&&&&居委
体育考试选考科目
本人简历(含学历和经历)
家&庭&主&要&成&员
起始&&时间
结束&&时间
工作学习单位
现工作单位
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突&出情况综述
考生加分信息
综合素质评定等级
是否已办理跨区报考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汕头市招生办编
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第一类考生)名单汇总表
招办(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存档,一份由区县招生办于3月25日前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汕头市2015年随迁子女(第二类考生)名单汇总表
招办(盖章):
注: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区县存档,一份由区县招生办于3月25日前按考生号顺序整理后上报市招生办备案。
广东汕头2015年中考报名通知由汕头市招生办公布,全称是汕头教育信息网关于做好汕头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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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随迁子女异地中考政策“尘埃落定”
  记者从汕头市教育局最新获悉,汕头市最近出台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市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从2013年起,符合有关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汕头市参加中考并报考我市高中阶段学校。4月7日至8日,将安排在汕头市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愿在汕头市报读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报名。届时,随迁子女和汕头市本地常住户籍考生将在同一时间填报中考志愿。
  据悉,目前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随迁子女总人数大约有11万人,且呈增长趋势。针对不同情况的随迁子女,《意见》做出了不同规定:
  享同等待遇,需同时具备四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可申请报名参加汕头市的中考,并享受与父母务工居住地所属区县常住户籍考生同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待遇。
  (1)其父母要有一方在汕头市同一区县连续持居住证住满3年(含3年,按报名时间倒推计),如果实际居住3年以上但所持居住证签发时间未满3年,可由居住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提供证明;(2)其父母要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且有一方工作场所与居住地同一区县;(3)其父母要有一方按照国家规定在汕头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4)随迁子女本人具备汕头市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
  3年不在同一区县居住,不能报省一级学校计划生
  同时具备上述2至4款条件,持有居住证在汕头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但3年中不在同一区县居住的,其随迁子女可参加我市中考,可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各民办学校和现住区县的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学校的志愿,不能填报省一级以上(含省一级)计划生志愿。
  不符合条件,可中考录取回原籍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随迁子女,也可在汕头市参加中考,但必须回原籍参加普通高中录取;如无法回原籍就读,可填报各民办学校和所居住区县的市一级以下(含市一级)学校的扩招生、择校生及部分学校的计划生志愿。
  据悉,随迁子女无论在何地参加中考,其父母只要有一方在汕头市务工,均可持有效中考成绩单,报考汕头市各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并享受我市常住户籍考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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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注意:在粤参加高考有新规
  记者从汕头市招生办获悉,针对准备在我省参加高考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省做出了不同规定:1.已在我省入户的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自2013年起就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2.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4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3.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自2016年起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博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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