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梦到别人被淹死一起去游泳,梦到别人被淹死淹死了,我有责任吗,我们都是未成年

城事|8个小伙伴一起去游泳,一个溺水了,剩下的七个竟然......_东方今报焦作读本-爱微帮
&& &&& 城事|8个小伙伴一起去游泳,一个溺水了,…
每年暑假都是孩子溺水事件的高发期。当相互结伴一起去游泳的同伴伴溺水时,那些一起的同伴又该怎么做?去年暑假,焦作市沁阳市王召乡龙涧村的8个十四五岁的孩子结伴到村附近的沁河游泳,当同伴小亮(化名)溺水后,虽然其余7人展开过施救,但施救未果后却选择说谎、不报警隐瞒实情。最终导致1天后,小亮的尸体才被巡河老师发现。 那么问题来了,这7个孩子在该案中是否承担责任呢?【事件】一14岁孩子溺水身亡 其他7个同伴选择隐瞒日13时许,刘某、闫某的儿子小亮与小涛、小军、小洁、小河等7人结伴到沁河游泳、玩耍。看着同伴们都到深水区游泳,水性不好的小亮不顾劝阻也游了过去。小亮刚到深水区没一会儿,就掉了进去。挣扎中,小军、小洁二人对小亮进行了拉拽等救助,但是小亮的奋力的求生让小洁也喝了几口水。其余人见此,慌忙围到小亮的南边,想伸开胳膊去拉小亮,均未成功。最终,小亮沉入了水底。随后,小军等7个人又在浅水区寻找,未果。“我带有手机,咱们报警吧。”见此情况,小河说。可是,这一建议立刻遭到其他人的反对:“不行,到时候小亮的家人让咱赔钱咋办?再说,出了这事,回家爸妈肯定要打咱们的。”于是,7个人就商量不报警,也不给小亮家人和自己家人说这件事。并且,为了躲避家长的追问,小涛等人还特地跑到村西的核桃园摘核桃,制造小亮没有和他们在一起的假象。当晚,小亮的父母刘某和闫某到几个孩子家找小亮,7个孩子均未将小亮已溺水死亡的事实告知。8月10日早上,刘某、闫某再次找到7个孩子,但此时7人依旧未将实情告知。直到10日中午,在沁河巡视的张老师发现情况,随即报警,此事才真相大白。小亮家人要求7家对孩子的死亡进行赔偿,但双方商量无果,刘某、闫某最终选择到法院起诉。一审法院宣判,7家各补偿小亮家属1万元。7家不服,遂提出上诉。【现场】法院村中开庭 引来三百多名村民围观日,该案二审在沁阳市王召乡龙涧村开庭,引来了300多么众多村民围观。14时30分,小亮父母的到来。虽然此事时隔1年多,可是提起小亮的名字,小亮的家人依旧悲从中来。原来,小亮在2013年出事时只有14岁,是家中的老二,平时一直是家里的宝贝疙瘩。 下午15时,此案正式开庭。辩论阶段,7家人认为自己的孩子没有责任,不应该承担补偿责任。 “在游泳期间,其他孩子对小亮去深水区进行了劝阻。其中一个孩子对小亮进行了救助。但因为自己的孩子都还小,未成年人的救助行为不一定能成功。而且此事发生后,刘家经常在村中谩骂、诅咒,对这7个孩子的心理、生活也造成了影响。所以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个孩子的代理人说。 同时,7个孩子的家长也纷纷表示,因为家里贫穷,甚至有的家长患上了白血病、脑梗等重病,无支付1万元补偿款的能力。 对于上诉方代理律师的辩词,刘家代理律师称,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为什么这7个孩子为什么没有把事实及时的说出来,没有去报警和求救。这连大人们都难作出的反应,孩子们却如此处理,这不得不让人深思……”【判决】7孩子本无责 隐瞒事实需补偿最终,12月11日,该案进行了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7家各补偿小亮家属1万元。法院审理认为,小亮溺水死亡时,是10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亮躲避父母的监管,私自下河游泳、玩耍,造成溺水身亡的后果。刘某、闫某是小亮的法定监护人,对小亮负有教育、监督、管理和保护义务,二人及小亮本人应当承担小亮溺水身亡的相应责任。小亮的7名同伴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亮溺水身亡的后果与7人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小亮的7名同伴有能力、有义务如实陈述小亮溺水的事实。他们相约隐瞒实情、说谎、不报警,造成同伴死亡的严重后果。7人的行为违反了《民法通则》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故原审法院酌定7人应各对小亮家属给予适当经济补偿,是对公平原则的正确理解和应用。由于7人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财产或收入来源,其承担的补偿款应由其监护人支付。提醒学生溺水事件敲响警钟 我们要珍惜生命 生命权是一切权利的基础,是最基本的人权和法律保护的最高权益。首先,家长要担负起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时刻教育、提醒孩子远离野外游泳等各种危险活动;其次,未成年人应该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共规范,遵守社会公德,听从老师和父母的教诲,加强自我修养,养成良好的习惯;第三,要做到诚实守信,诚信是中华民族的美德。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要诚实守信。隐瞒说谎,只能使事态更加严重,甚至造成不能挽回的恶果。失信、说谎、欺骗,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必将伤害自己。 本期编辑:夏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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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ICP备号-2&&&&京公网安备34两人去游泳一成年人,一未成年`人,成年人溺亡,现在成年人的家属要未成年家长培偿,有法律依据吗_百度知道
两人去游泳一成年人,一未成年`人,成年人溺亡,现在成年人的家属要未成年家长培偿,有法律依据吗
他对成年人的溺亡没有责任,也没有这个能力。未成年人没有保护成年人的义务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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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未成年的监护者也是连带责任,但这种案子不带刑事责任,连带民事责任有
应该培偿吗?未成年人并没下水,只是一起出去
现在的法律就是这样的,就像一起喝酒,结果另一人回家途中出事了,那么一起喝酒的人都连带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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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朋友叫我一起去游泳,他未成年,意外溺水死亡,我们要不要负法律责任。_百度知道
朋友叫我一起去游泳,他未成年,意外溺水死亡,我们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当时发现三分钟没看到他的时候我们马上打电话叫水警过来了。
几个朋友先去的。当时也没人证明有人看到他叫我一起去。他还差一个月就满十八岁,我不想去我们都成年的,后来他叫我一起去玩的。我们看不到马上下水找他了
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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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7条回答
该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因为是他自己溺水死亡,不用害怕。不过你肯定会被带过去调查录口供
属于意外 而且你们没有责任 因为你们已经行使了你们的公民义务了
这和成年未成年无关 既然是意外
就没事 不过 如果有其他责任 该负的还是要负
如果不是你们导致他溺水身亡的话,是不需要负法律责任的。但是于情应给予家属补偿。建议咨询一下律师
首先要考虑的是你成年了么?其次他是出于什么原因溺水的,现在提负不负责还过早,要看对方家长的态度,如果如你所说的以上情况没有别的,这个属于意外死亡,你完全没有责任了
第六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真的假的?真的话是要负民事赔偿责任。具体的去网上看看法律条例吧
需根据情况而定,如未故意伤害的话就不需负法律责任的,可能也就民事责任吧,也要看个人能力而定
无刑事责任,要负民事责任。也就是说不是犯罪,不会判刑,但是会赔点钱给他家。
这是你最好问律师,你现在一定很想听到正确答案的话还是这样做
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这是意外死亡 而且 是他叫你们去的
你们为什么要赔偿?
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但死者的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
其实下次接受教训吧,必须要有足够的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能下水。不要贪图便宜,什么东西都是一分价钱,一分货的。一条命,值多少钱?
不用,不过情理上你要好好道歉!好好安慰他家人
你不需要 负法律责任
需要,你等着赔钱坐牢吧
最好咨询一下律师吧!
要负一定赔偿责任
这是以外啊,要请律师为自己辩解
这看他的家人起不起诉你了,反正最好找律师咨询一下
不需要,但要负连带民事责任
好可怜的孩子啊
深切哀悼,一个年轻生命的失去
按照法律来讲,是不需要但是你们会不会不心安呢
法律责任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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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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