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迁延性肝炎肝炎算不算特殊病重可不可以保销

职工医疗保险对于慢性病丙肝能报销多长时间_百度知道
职工医疗保险对于慢性病丙肝能报销多长时间
提问者采纳
你的慢性病是否是医保的目录,其年限是否符合要求,要是符合要求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医保申请特殊病的办理,办理后门诊看规定的病可报销50%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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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1条回答
只要住院就可以报销
那出了院就不能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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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咨询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医保报销规定 - e线民生 - 荆州新闻网
县市区单位:
诉求总量共34773件
已解决3366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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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人: 蔡**
诉求编号: 32747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咨询特殊门诊重症慢性病医保报销规定
我父亲是洪湖政府部门一名退休干部,单位统一办理了医保。去年罹患肺癌,做了左上肺切除手术,并进行了四期化疗。今年初申报办理了门诊重症慢性病医保,从2月份开始生效,医保局规定每月定额报销800元。今年以来,我父亲门诊医药费花了35000多元,自负金额达到26000多元。我想问如下问题:一、医保局规定每月定额报销800元的依据是什么?二、根据荆政规2014年2号文件第三十条规定,特殊门诊慢性病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90%、自负10%的规定,全年统筹基金支付金额有没有上限?如果有,上限是多少?具体规定在哪个文件里?三、对超额不能报销但个人有无力承担的医疗费有没有其他申请救助途径?
办理跟踪信息
21:00:03 网友【蔡**】提问,等待处理。
9:18: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08:26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10:08:24 结帖评分:不满意
洪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安排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解释了相关政策。相关问题咨询电话:医疗管理科5.
我问的问题一个也没回答我,只是问了一下我父亲的姓名,其他的什么也没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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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药费暴露隐私 报还是不报?
荆楚网-楚天金报朱惠、叶纯
图为:在门诊进行乙肝抗病毒等重症(慢性)疾病治疗,可医保报销图为:武汉市武昌社保处门诊重症审核窗口依旧要求通过单位审核才能办理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武汉市规定,申请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医药费报销的单位参保人员,须由单位向所在辖区社保处进行申报。对于乙肝患者来说,意味着在单位公开病情隐私,难以避免引来异样目光。因此,武汉市民易明(化名)向有关部门建议修改门诊重症(慢性)疾病申报程序。然而,“一年了,单位审核的环节依然没有取消。我只好恳请楚天金报替我们鼓与呼。”昨日,易明再次找到金报记者,表达了众多乙肝患者的愿望。易明的烦恼,要从两年前说起。2012年10月,武汉市人社局宣布,将乙肝抗病毒治疗纳入该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报销范围。需进行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参保者,可通过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每年可分别最高报销2.5万元和2万元。但随之公布的办理程序,让部分乙肝患者犯了难——如是单位参保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在提交病历等材料后,由单位盖章并统一去辖区社保处办理。在易明和他的一些乙肝病友们看来,这意味着要报销医疗费就必须向单位公开自己的病情。据了解,易明的乙肝抗病毒治疗已持续10年,每月仅药费就需1000元左右。因为担心在单位里受到歧视,他只能无奈选择继续自费进行治疗。去年12月28日,易明受数十位乙肝病友的委托,给武汉市人社局写了一封万言信,发至该局信访处的电子邮箱。随后,他收到该局的回信,回信中写着:来信已转我局医保处,请他们在工作中参考。然而,易明和病友们苦等了一年时间,仍未盼来相应程序的调整。近日,易明带着这封信找到楚天金报,向记者倾诉他的困惑和疑虑。记者看到,易明在信中还罗列出国内其他城市针对慢性乙肝治疗费用报销的政策,他希望武汉也能参照其他城市的做法,由个人直接向社保机构申请报销。武汉市疾控中心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该市全人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率为5.65%。按该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381万推算,职工参保人中的乙肝病毒携带者约为21万。武汉市汉口医院感染科主任裴冬萍表示,根据其20多年乙肝治疗临床经验,乙肝病毒携带者中,三成以上需接受乙肝抗病毒治疗。这就意味着,武汉至少有6万多乙肝患者需治疗。记者从武汉市医保中心了解到,截至2013年底,该市仅有2000多名参保人(包括职工和居民医保)享受了乙肝抗病毒治疗报销政策。记者调查:乙肝门诊报销能不能跳过单位审核关“难道申报(乙肝抗病毒治疗报销)一定要过单位关才行吗?”易明向记者提出他心中最大的疑问。带着易明及病友的疑问,楚天金报记者展开了调查。■现象乙肝患者为隐私放弃报销“10年了,每天都要吃一片,不能中断。”易明向记者展示他刚在医院拿到的乙肝抗病毒药物恩替卡韦(博路定)。易明告诉记者,2004年大学毕业后,他顺利进入一家大型企业工作。然而单位组织的一次体检,让他的人生轨迹发生改变。易明清楚地记得,体检结果出来后,他在单位明显察觉到周围人投来的异样眼光。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是自己的体检报告被同事看到了,上面的“乙肝”字样,让他成为“新闻人物”。尽管单位领导明确表示不会因此歧视他,但因乙肝带来的无形隔阂,让易明的工作变得很压抑。3个月后,他选择了辞职。后来易明找到新工作,在新单位里,他紧闭心门,既不参加单位体检,也不向同事透露自己的病史,而是默默地自费购药治疗。在易明的病历本里,记者看到他10年来保存的各种缴费单据,初略计算已有10万余元。他告诉记者,目前自己服用的恩替卡韦(博路定),7片一盒的药价为210元,一个月就需1000元左右,是笔不小的开支。“其实按武汉市2012年的医保政策,乙肝抗病毒治疗在门诊看病拿药,医保是可以报销的,但我没有报。”易明说,这是因为在申报程序中,明确单位参保人员要向单位申请,提交相关病历资料后由单位向社保机构申报。向单位申报引来异样目光在网上一个武汉乙肝病友论坛,记者联系到同样没有勇气向单位提交申请的乙肝患者柏宇(化名)。他告诉记者,他在一家事业单位任职,由于工作相对稳定,所以不敢将病历资料交给单位办理医保的同事。目前,尽管每个月他要花费1300多元服药,但只能自己承担。湖北省中山医院中西医结合肝病科主任张建军告诉记者,乙肝抗病毒治疗是一个长期过程,有的患者甚至需终生服药,每个月的花费最低300元左右,最高则要1300多元,如果注射长效干扰素则更贵。他透露,尽管治疗的经济压力不小,但部分乙肝患者尤其是处在事业上升期的中青年患者,为隐瞒病情大多不得不放弃申请医保报销。“不过,也有部分患者在经济压力和公开病情的两难选择中,会选择先减轻看病的经济压力。”54岁的乙肝患者刘女士,就是犹豫再三后向单位提出报销申请。病情公开后,刘女士明显感受到同事之间态度的变化,因此她不再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即使要求全员参加的聚餐活动,她也会自带碗筷。■回应通过单位申报能把关在易明的信中,记者看到一份由全国乙肝病友整理的资料,涵盖国内近30个主要城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疾病(或门诊特殊病)的办理程序。“绝大多数城市是规定参保人可直接向指定医疗机构或社保部门申请报销。”易明说。随后,记者也查询了国内几个城市的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门诊申请流程。在合肥市人社局官网公布的《关于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特殊病管理的通知》中,要求参保人员提供相关检查材料后,由该市传染病医院统一收集,然后送该市特殊病鉴定办公室,经专家审查通过后即可享受慢性乙肝抗病毒门诊治疗待遇;长沙市也将慢性肝炎纳入医保门诊特殊病种,申报程序并没有要求参保人员向单位申报。针对易明反映的问题,武汉市医保中心副主任李鸣对记者说,在门诊重症(慢性)疾病办理程序中,申报环节要求单位参保人员通过单位向辖区社保处申报,主要是出于两方面的考虑,除了确认申请人的确是该单位职工,更重要的在于由单位发挥协助监督作用,对申请人患病是否属实进行初步核实。■链接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是一种由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机体后所引起的疾病,分急性和慢性两种。乙型肝炎是血液传播性疾病,主要经血液(如不安全注射史等)、母婴传播及性传播,日常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及拥抱、握手等不会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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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建议制定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谢子龙建议制定医保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制度 慢性病若不及时有效控制,将带来严重的社会经济问题。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指出,目前各地慢性病门诊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应制定全国城镇基本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制度,统一规范各地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统筹政策,满足患者的就诊、购药需求。 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谢子龙说,目前,对于糖尿病、慢性乙型肝炎等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的疾病,各地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或特殊病门诊(以下统称特门)医疗保险制度,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谢子龙指出,然而,目前部分城市未将常见慢性病列为门诊慢性病病种。全国约有20%的省会城市没有将慢性乙型肝炎列为当地的门诊慢性病病种。我国的慢性乙肝感染者数量为9600多万,其中需用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2000万。慢性乙肝患者需长期口服核苷(酸)类药物或注射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否则病情将有逐渐恶化的可能。乙肝患者每月的用药负担从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经济负担很重。 谢子龙认为,如果慢性肝炎患者不能在门诊报销费用,则只能选择住院治疗并由医保报销费用。这样既不方便患者就诊,又增加了患者就诊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还占用本身就有限的医疗资源,增加医保基金的负担。 与此同时,部分城市的门诊慢性病申报程序不合理,侵犯公民个人隐私。谢子龙说,以武汉为例,单位参保人员的申报资料由单位向医保部门申报,这会导致参保人员的健康隐私泄露给用人单位。有的乙肝患者担心被公司开除,只好自费买药。 部分城市的门诊慢性病一次开药量偏少也难以满足患者用药需求。谢子龙说,根据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 由于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限制门诊一次开药量的规定导致慢性病人不得不常年奔波,每周跑一趟医院,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排队挂号、取药,也加大了医疗机构门诊负担。 谢子龙认为,目前,部分城市未将特门医保定点资格向零售药店开放,也增加了群众购药的难度。目前,一些地区的慢性病医保未对零售药店开放。如《石家庄市慢性病病种门诊就医及医疗费管理办法》规定参保职工可选择一家协议医疗机构作为自己的治疗慢性病门诊定点,这将零售药店排除在慢性病医保患者的购药选择范围以外,沈阳、新疆等地也存在类似的管理规定。这限制了患者购药空间,造成患者不便。 谢子龙建议,将常见慢性病纳入门诊报销范畴,将特门医保定点资格向零售药店开放,统一规范各地慢性病、特殊病门诊统筹政策,满足患者的就诊、购药需求。
(转载自网湖南频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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