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阳区小学中国女足比赛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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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江阳区2015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公告
亲子教育:
专题推荐:
泸州市江阳区2015年主城区小学招生区域公告
招生学校名称
原社区名称或路段
所 辖 路 段 楼 牌 号
新社区名称
泸州市忠山小学校
濂溪路社区
连江路一段(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1号、13号、15号、17号、19号、21号)。江阳北路单号:(81号、79号、77号、75号、69号、平房)。花园路双号(168号、8号)。陕西馆(1号楼、3号楼)宝成路单号(3号楼)。太平街单号(21号、23号、25号、77号、平房)。忠山路三段单号(61号、63号、93号、317号、319号、平房)。濂溪路(4号、5号、6号、7号、平房)。劳动路(1号、4号、6号、7号、24号、平房)。萝卜院(1号、2号)。宰牛院(1号、2号、3号)。小北城垣全部楼号。
濂溪路社区
皂角巷社区
皂角巷(1、2、3、4、5、9、33、55、59、69号楼),莲花街(1--9号楼),前兴隆街(18、22号楼),花园路(1、2、3号楼),大慈路(1、2、4、5、6、8、27、45、55、63、71、77、100、101、108、119、大慈路邮政),南极路(一号、二号、三号),南极路(3号一号楼、3号二号楼),太平街(10、30、32、44、66、114号楼),江阳北路(45、47、59、61号楼),得胜街1号楼,宝成路2号楼,公园路11、12号楼,江阳北路61号附1、2号(原钟鼓楼10、30号更名)。
皂角巷社区
泸州市大北街小学校
大河街社区
滨二段1、2、3、5、7、8、9、10、11、12、13、14、16、17、18、22号楼,后河街92号,孝顺路2号楼,东门路5号楼,宽厚街11、30号楼,仁和城垣55号,仁和路32号楼,和巷子9、23号,和巷子平房,大河街平房,会津城垣5、6、7、8、9、12号楼,会津城垣平房,孝义路2、12、14、16、18、20、22、24号楼及孝义路所有双号,钱局街3号楼,仁和路60、66、68号楼,仁和路双号平房,会津城垣1、3、4、10号楼。
东门口社区
大河街社区
滨一段9号楼,孝顺路1号、43号楼,
东门口社区
大河街(18、46、50),后河边(1-43),东门路68号,滨江路二段(21、25、29、31、32、33),新马路单号(161、179、203、215、169、175)新马路双号(200、224)治平路双号(2、12、26、32、36),宝庆后下街30、32、34号楼,东门路1、3号。
东门口社区
东门口社区
治平路单号(17、19)白塔(3、4)迎晖路64号。
报恩塔社区
珠子街社区
仁和路所有单号(29号、31号、51号、53号、57号、59号、61号),朝阳路所有单号(1号、3号、25号),桂花街所有双号(2号、4号),珠子街(54号、58号、60号、52号、48号、2号、1号),大北街(1号、3号、32号、49号、44号、22号、61号),兰家祠(1号、2号),毛家院(1号、2号、4号、10号、13号、15号、18号),北衙院(平房、15号),监墙巷(1号、平房)、鱼市街26号、28号楼及鱼市街所有双号。
珠子街社区
仁和路7号楼及1--7号单号,江阳北路(64号、80号、50号、90号),迎晖路(77号、49号、45号、43号),武成路(8号、10号、20号、29号),关圣殿所有(24号、29号、5号、3号、2号),篦子街(33号、26号、13号、14号、1号),珠子街(15号、29号、37号、53号、999号),鱼市街(13、15、21、23)号楼及所有单号。
报恩塔社区
小河街社区
滨一段(2、3、4、5、6、7、8)号楼,孝义路(25、53、41、45、57)号楼,三圣城垣(10、13号)楼 ,大北城垣(4、5、8)号楼,大北街(65、119、121、123、142、144、152)号楼,桂花街(1、3)号楼,二桂花园(1、2)号楼,朝阳路12号楼,朝阳路所有双号平房,桂花街平房,三圣城墙平房。
三星街社区
属托管户口学生。
属托管户口学生。
新马路社区
属托管户口学生。
泸州市梓H路小学校
三星街社区
二太街1、4、6号楼、江阳中路41、42、46、49、52号楼、肖巷子1、3、10、11、12号楼、市府路1、3、5、6、7、8号楼,慈善路1、11、23、37、31、47号楼、三星街2、4、6、8、10、12号楼;二太街2、3号楼;肖巷子1-9号楼;忠孝路35、41、53号楼(已拆迁);三星街18号1号楼、三星街20号1号楼。
三星街社区
三星街社区
单号新马路53号至79号;双号新马路32号至78号;忠孝路1号楼、76号楼、人医对门平房(部分门市、部分住房);三星街18号、三星街20号(原新马路41号拆迁改建)。
三星街社区
下平远路1号,新马路双号2-12号楼。
江阳中路53号楼(为普)、57号楼(梓小)、62号楼(久盛);江阳中路51号楼(工行)、66号楼(梓小教学楼)。
三星街社区
江阳中路56、58、59、60、61号;所有库房街(1-5号);童家路(1-5号);正兴隆街(1-15号);前兴隆街(1-9);后兴隆街(1-4号);横兴隆街(1号)门牌号;库房街48号6、7、8号楼;黄角巷1、2号。
白招牌社区
新马路社区
慈善路49、79、81、85、89、95、97、99、137、139号楼。
三星街社区
新马路社区
1、双号慈善路12号至慈善路152号;2、单号新马路81号至135号;3、双号新马路80号至198号;4、所有宝庆后上街门牌号;5、所有顺城河边门牌号。6、所有新市府路门牌号(3号、5号);7、凝光门1-3号;8、赵巷子3号;9、滨江路三段6号7号营业房。
泸州师范附属小学校
上平远路社区
滨江路49号楼,太平巷2号楼。
上平远路社区
上平远路1号至上平远路138号、廖家花园1至17号楼、天子殿巷1至11号楼、凤凰村15号楼、凤凰村1-6号平房、滨江路四段17号1至9号楼(滨江宝光花园小区)、滨江路四段18号1至5号楼(金地小区)、滨江路43号楼、滨江路44号楼、滨江路16―54号、构树街1―39号、构树街13号楼、上巷子2、4、6号楼、中巷子1、2号楼、中巷子4号院、下巷子1号楼、上平远路国窖花园小区(1至7号楼)、太平巷1号楼。
大较场社区
曾家花园3号楼;前进下路5、7(1-3号楼)、9、11、13、15、37号楼、110号院、103号(外国语学校1-4号楼);忠山路一段10号(1―9号楼)。
凤凰山社区
江阳中路1至37号(单号);凤凰村15号楼;凤凰村1-6号平房(凤凰社区转入)。
凤凰山社区
凤凰村1-4号楼及平房;凤凰村31、33、35号院;江阳中路2-30号楼(双号)。
大较场社区
前进中路双号2号至60号综合楼、4、5、6号楼、前进下路6、8、10、12、14号楼、曾家花园1、2、4、5号楼、滨江路四段11号1-16号楼、13号1-8、10号楼,抱房院,马窝子,木匠街1-43号,较场街2号楼,解放村14号1-5号楼。长江蓝湾、现代品尚正在修建。
山岩脑社区
大较场社区
前进下路1号及附1-64号。
纪念标社区
忠山路一段
忠山路一段(单号)1-13号和2、4、8、10号。
纪念标社区
新三村9-28号。
纪念标社区
凤凰村11号。
泸州市广营路小学校
澄溪口社区
下平远路:2、3、4号楼,铜店街:2、4、6、32、34、51号楼; 中和街:1、2、3、4、5、6、7、8、9、10号楼,3号院、5号院;铅店街:1、2、4、5、6、7、8、9、10、11、12号楼; 滨江路:50、52、53、54、55、56、58号楼,82号平房;中平远路:2号1号楼、2号2号楼、24号1号楼、24号2号楼、28、32、118号楼、12-142号平房。
白招牌社区
广云路8号楼、16号楼(已拆迁)。
白招牌社区
广云路1、3、5、7、9、11、13、15、17、110(广小1-5号)号、所有广云巷(坡)门牌号、忠山路三段80号、所有白招牌路、大云路门牌号、江阳中路43、44、45、50号。
白招牌社区
新二村巷1-28号楼及平房;凤凰路2-36号楼(双号)及凤凰路4号1-4号楼;柏杨坪路1-21号楼及平房;广云路109号1-3号楼及平房;忠山路三段98号楼;忠山路二段6号;凤凰路999号(派出所集体户)。
下云沟1号楼;凤凰路1号楼、3号楼、5号楼、7号楼、9号楼、17号楼(已拆迁)、21号院;江阳中路38号;广云路2号楼、4号楼、6号楼、10号楼、14号楼;广云路38号院;天子殿平房、34号楼附25号、38号楼14号、60号(已拆迁)、66号(银鼎大厦)、70号附1号、82号(已拆迁);中平远路单号1-81号楼;下平远路11、25、39、41号楼、53号附17号;三星街单号1-7号楼;二中3号楼(已拆迁)。
泸州市实验小学校
山岩脑社区
前进中路60号1、2、3、7-15号楼、前进中路双号62号-190号、山岩脑1-25号、滨江路四段7号1-7号楼、8号楼正在修建。
山岩脑社区
麻柳湾社区
忠山路二段单号(1-33号)、青果湾、淘米洞、静园路、团山堡、锦竹巷、麻柳湾巷、连江路二段双号(8-24)、江阳南路双号(22-38号)。
麻柳湾社区
堰塘湾社区
堰塘湾1-25号。江阳南路单号1、3、5、7、9号;连江路三段9号、13号、15号、17号、23号。
纪念标社区
堰塘湾社区
江阳南路双号2-16号、江阳西路双号2-12号(2、4、6、8、10、12)、连江路二段单号7-19号、石马沟1-36号,其中无21、22、34号楼、松毛山1、2号、松山巷1号、2号、5号9号、江阳村1-18号,15号楼已拆除。
石马沟社区
堰塘湾社区
堰塘湾29-32号;连江路三段1号、3号、5号、7号。
纪念标社区
前进中路(单号)1―111号、江阳南路(单号)21-37号、忠山路一段(单号)1-13号、吊葫芦、新三村、四合村(巷)、连江路三段18号、22号、24、26、30(已拆)、34、36号、(空挂户:前进中路148号1号楼、2号楼)。
纪念标社区
三道桥社区
蔬菜村4社41号、108号、109号;桐安村1-14号、76号;前进上路30-66号、前进上路80、81号。
三道桥社区
三道桥社区
长江大桥下面的77105部队、前进上路1号到桃园路口对面前进上路29号(含单、双号)。
上平远路社区
属托管户口学生。
凤凰山社区
属托管户口学生。
大较场社区
属托管户口学生。
忠山路一段
属托管户口学生。
属托管户口学生。
属托管户口学生。
属托管户口学生。
瓦窑坝社区
属托管户口学生。
属托管户口学生。
属托管户口学生。
属托管户口学生。
泸州市江阳西路学校
康华苑社区
江阳西路20号(1、2、3、4、5、6、7、8、10、11、12、13号楼)、万顺路2、4号(泸州市精神病院)、连江路二段27号(1、2、3、4、5、6号楼)、29号(1、2号楼)、31号、33号(兴泸大楼);连江路一段5号(泸州市林科所);康乐路1、3号(1、2、3、4号楼)、7号;康平路1号(江阳区国土分局)、2、3号(1、2、3、4号楼)、4号(1、2、3号楼)、5号(1、2号楼)、6、7号(1、2号楼)、8、10、12、14、16、18、20号;康宁路1、2号(2、3、4号楼)、3号(1、2、3号楼)、4号(1、2、3、4、5、6、7号楼)、5号(1、2、3、5、6、7、8、9、10号楼)、6号(1、2号楼)、8号(1号楼);康华路2号、4号;星光路2号;三营盘1、2号(1、2号楼)、3号(1、2、3号楼、)、4号楼(1、2、3、4号楼);百子路8号(6号楼)。
康华苑社区
康华苑社区
稻子田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1-2号楼)、9号、10号(1-2号楼)号;江阳西路14号、16号(1-2号楼)、18号(1号1-3号楼、2号楼、3号1-2号楼)号;万顺路1号(1-11号楼)、3号(1-5号楼)。
石马沟社区
百子图社区
百子路(2、6、9、10、11、12、13、16号)、8号(1、2、3、4、5、7号楼)、佳裕路(1、2、3、4号)、康乐路(2、4、6、8、18号)、星光路(8、10号)、连江路二段41、43号、宏道堂、土地嘴。
百子图社区
龙透关社区
江阳西路(22、24、26、28、30、32、34、36、38、40、42、44、48)、金田路1-8号楼(泸粮小区)、三营盘(5-11号)、金银街1号(1-8号楼)、2号、钓鱼台路1号(消防支队景苑小区5幢)、5号(紫荆西苑小区2幢)、7号(钓鱼台小区5幢)、9号(爱丁堡小区6幢)、16号、18号、20号;大田口(1-16号)、星光路(5、7、9、11、13、15号)、安居路(12、14、16)。
龙透关社区
桃园路2.4.6号、江阳西路31号至49号单号;龙透关路23号(利泰春天);刺园路三段所有单号 ;阳光路1、3、5、7号;跃进路飞跃三区3、4、5号。
三道桥社区
大山坪北段1、2、3、4、5、6、7、28、29、30、31、33号;大山坪南段1、37、38、39、40、41、42号;桃园路1、3、5、7号;庆园路1-35单号;刺园路三段25号。
刺园路社区
江阳西路3(计生委)、5(建行)、7(林业局、军分区宿舍)、9(农行)、11(司法局办公楼)、13(电信4栋楼)、15(人保财险)、17(原法院宿舍)、19(静园小区即王五炖鸡)、21(国安局宿舍3栋)、23(商检办公大楼)、25(时代商都)、大山坪北段8-27单双号、34(工商行宿舍);庆园路2、4、6;刺园路三段2(市民政局宿舍)、6(玉和明寓)、8(巴士小区)、10;刺园路二段1(菜市场)、2(配锁背后)、3(邮政宿舍)、4(报社)、5(派出所)、6、7(原检察院群工局背后)、8、10、12、14(邮政局宿舍)、17、19、20、21、22、23;飞跃街2(人才交流中心)、4(蜀南气矿)、6、7、8、10;堰塘湾29(1个单元16户)、30(1个单元)、31(2个单元)、32号(1个单元)。
华阳街道失地农民子女。
泸州市梓H路学校
酒城大道一段3号(百竹园小区);酒城大道一段5号(南阳花园小区);酒城大道一段7号(空间爱琴海小区);酒城大道一段9号(维多利亚1期小区);丹青路5号(维多利亚2期小区);丹青路3号(水晶郦苑小区);丹青路9号(水榭花都);学院中路6号(山地名宅)。
钓鱼台路2号(廉租房);怡景路7号(安置房);钓鱼台路4号(景林苑);怡景路5号(沁园春);怡景路1号(康城绿洲一期);酒城大道一段4号或龙透关路38号(康城绿洲二期);酒城大道一段2号、龙透关路36号(康城绿洲三期);绿景路1号(灏景公寓);酒城大道一段6号、龙透关路48号(灏景雅筑);酒城大道一段10号、龙透关路52号(佳乐云岭);酒城大道一段16号(灏景尊城);酒城大道一段12号(天和苑);榆景路6号(恒利山水)。
瓦窑坝社区
瓦窑坝路1-115号 ;阳光路2号(阳光花园);前进上路70-72号;前进上路55号附1-23号;前进上路55号附5号楼;前进上路55号附22号楼;前进上路55号附18号楼;学院中路9号(书香家园);瓦窑坝路80号(尚江南);瓦窑坝路62号(瓦窑坝河边村)。
瓦窑坝社区
泸州师范附属小学城西学校
酒城大道一段11号(酒城花园);龙驰路1号(怡和名苑);龙驰路3号(维多利亚三期领秀);酒城大道二段1号(天瑞尚城);学院西路8号(国泰新城);酒城大道二段7号(三星街安置房);酒城大道二段5号(鹭岛国际);丹艳路109号(酒城华府);酒城大道二段9号(瑞丰公馆);学院西路10号(廉租房);龙腾路1号(泸州七中佳德学校);龙腾路5号(集成华府);酒城大道二段3号(栖龙圣境);丹艳路117号(金桂世家);江阳区榆景路999号。
玉石北路一号;酒城大道3段10号(领袖.滨江);酒城大道3段12号、16号、18号(佳乐世纪城);酒城大道3段8号(向阳三合院)。
酒城大道一段18号(天立水晶城);酒城大道二段6号(泊林郡);酒城大道二段8号(香山美树);酒城大道二段10号(天地名都);春景中路8号(恒利_庭);春景中路6号(观澜国际);玉石南路2号、春景中路2号(泊岸森林);瑞景东路3号(酒城一号);瑞景东路5号(西城御景);瑞景东路1号(永和春天)。
华宜社区(龙透关派出所户籍)
瓦窑坝路118号或油建四公司。
华宜社区(龙透关派出所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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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RNET Corporation快乐足球 “秀出”脚下雄风――泸州市实验小学开展校园足球活动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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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新闻网泸州5月25日讯(罗仕秀)日至15日,2015年四川省校园足球"可口可乐杯"冬令营暨冠军杯联赛在攀枝花市米易县举行。经过6天激烈而紧张的比赛,泸州市实验小学足球队以五场比赛未丢一球的战绩,从全省18支代表队中脱颖而出,夺得本届比赛的冠军,为泸州校园足球赢得2015年开门红。
荣获省冠军
  熟悉实验小学的人可能都知道,实验小学太小,全部运动场加起来应该还没有一个标准的足球场那么大,而且都是水泥地面,直到2013年,才有所改善。那么,实验小学是怎样打造出这样一支冠军球队的呢?
  因地制宜 以游戏提升球技
  2008年,时任实验小学女子篮球队教练、曾带领孩子们获得过江阳区女子篮球小学组第一名的张波老师毅然向学校辞去女篮教练职务,但他并不是想从此过得轻松些,足球专业出生的他随即向领导提出了建一支校园足球队的想法:由自己任教练,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趁自己还年轻,希望能为实验小学带出一支像样的足球队来。张波的建议最终得到了学校领导的支持,就这样,实验小学足球队诞生了。
实验小学首届校园足球赛
  就在他经常训练女篮的水泥地面篮球场上,张波开始组建和训练他的足球队,张波说:“我们虽然没有足球场,但是我们用篮球场来做场地一样可以开展活动。场地小是小,但是队员们触控球的机会更多,球场上变化更快,更利于队员们动脑子。”
  每周三下午第三节兴趣特长活动(后来改成青少年宫足球社团活动),张波带领队员们玩各种足球游戏,从基本的传球、接球、射门、顶球、运球、过人、抢截、掷界外球、与同伴配合、对抗等一点点练起。孩子们也真正感受到了踢足球的乐趣,每到训练时间,孩子们就会早早地来到操场做准备活动,积极的展开练习。如果哪一天因故不能训练,孩子们都会要求教练另抽一个时间来补足。在当年举行的泸州市校园足球赛中,实验小学第一次组队参赛就获得第四名的好成绩。球员们更加自信,孩子们踢足球的兴趣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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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泸州新闻热线: ,投稿QQ: 编辑:张应
| 法律顾问 |  延伸阅读:泸州城区2015年“小升初”招生编组名单(大山坪华阳龙透关)泸州城区2015年“小升初”招生编组名单(南城北城)2015泸州主城区“小升初”编组 分两个片区进行  今(17)日上午,江阳区城区初中招生抽签分配现场会在江阳区党政大楼会议室举行,泸州七中、泸南中学、泸州十五中、江阳西路学校、梓橦路学校等5所城区初中学校负责人按照抽签顺序,对今年参加城区小升初的1702名小学毕业生进行了现场抽分;7月28日前,各初中学校将向新生发出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2015泸州小升初  据悉,今年符合江阳区城区初中招生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驻泸部队军人子女、区外回城区参加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共1702人参加编组抽分,其中包括:北城街道、南城街道户籍毕业生528人,大山坪街道、华阳街道龙透关派出所户籍、华阳失地农民子女、驻泸部队军人子女毕业生1174人。此外,今年另有4名驻泸副团职以上干部子女按其志愿入初中(泸州七中1人、泸州十五中2人、梓橦路学校1人)。  根据今年江阳区城区初中招生计划,泸州七中计划内招生8个班,抽分264人,直分1名副团职子女;泸南中学计划内招生8个班,抽分264人,预留20个学位解决漏报学生分配;泸州十五中计划内招生10个班,抽分476人,直分2名副团职子女;梓橦路学校计划内招生10个班,抽分476人,直分1名副团职子女;江阳西路学校计划内招生5个班,抽分222人,预留20个名额解决漏报名学生分配。  7月10日,江阳区教育局已对符合今年城区初中招生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分两个片区进行了编组:南城和北城片的528名毕业生编为十人组52个、两人组4个;大山坪和华阳龙透关片的1174名毕业生编为十人组116个、两人组7个。  记者 何晓梅  附:2015年江阳区城区初中招生抽分名单  南城、北城片初中招生抽分  学校 抽分组别号  泸州七中 :46、8、26、13、3、9、38、33、27、25、10、34、48、14、20、2、42、1、49、51、22、32、41、11、29、5(十人组)53、56(二人组)  泸南中学:47、35、7、23、31、45、6、43、18、40、39、30、36、28、4、21、17、24、16、15、37、12、44、50、52、19(十人组)55、54(二人组)  大山坪、华阳龙透关片初中招生抽分  泸州十五中: 95、8、44、111、22、65、114、64、47、40、77、54、18、92、33、60、48、30、62、102、84、7、2、51、83、93、52、88、14、72、50、63、5、16、73、94、46、56、96、38、78、13、87、4、19、26、20(十人组)119、123、118(二人组)  江阳西路学校:107、37、23、68、79、49、27、105、36、104、32、70、61、24、6、39、116、101、82、28、55、29(十人组)121(二人组)  梓橦路学校: 41、110、90、103、80、3、106、69、57、43、85、53、15、11、31、75、109、91、108、1、115、42、17、34、58、12、97、67、66、35、81、112、9、59、89、100、98、113、21、45、25、76、71、10、99、74、86(十人组)122、117、120(二人组)  作者:何晓梅2015年泸州市江阳区教师招聘公告_教师招聘网
2015年泸州市江阳区教师招聘公告
&  关于江阳区201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2015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1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日之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生不属于此次公开考试招聘的对象。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日&&日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其中编码&&的岗位在我区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满5年及以上,且聘用后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10年及以上者,年龄可放宽至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考者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符合有关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招考试实行网络报名和网上缴费。在网络报名时只审查照片质量,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在笔试后、面试前。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若有疑问,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对于在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网络报名时间:日9:00至4月1日24:00。招聘信息发布地址:教师招聘考试()
  (一)网络报名
  报名网站为泸州人事考试网(www.)。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岗位。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等相关信息,了解招考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考生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切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本人情况及其电子数据信息、书面证件材料等,均须真实准确。考生务必反复核实电话、邮箱、单位和地址等常用信息,否则若发生错漏等情况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3.上传相片。报名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5&20K的考生近期免冠证件照。
  4.相片审查。审查时间为2015年 3月28日9:00至4月2 日17:00。相片审查不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照片。
  (二)网上缴费
  相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网上缴费结束时间为日24:0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网络报名成功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减免考务费的考生,于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到江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递交减免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岗位调整
  编码&&、&&的岗位开考比例为3:1,编码&&的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泸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于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取消招聘的岗位。报考取消岗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请于日18:00前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它符合报考条件且未取消的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弃权,弃权者作退费处理。
  (四)打印报名表
  网上报名及缴费成功的考生,应及时登陆泸州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凭报名时网络反馈的报名序号、身份证号、姓名,于日9:00至4月25日24:00前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参加考试,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2.考生必须准确、真实、完整地填写信息。
  3.考生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者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应相符。考生报名前可通过政策咨询电话询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5.所有考试招聘信息唯一指定发布网站是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不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编码&&岗位的笔试科目是《教育公共基础》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编码&&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教育公共基础》内容详见《四川省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综合知识》包括:时事、法律、管理、政治理论、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与科技、事业单位知识等。本次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专门用书。
  2.笔试时间: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公布:未含加分的笔试成绩将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于日在泸州人事考试网采取点对点方式进行公布,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查询个人笔试成绩。由于阅卷工作采取机读卡阅卷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请于日至5月10日登录泸州人事考试网提交查分申请。查分结果于日在该网站公布。
  5.笔试加分:
  (1)&一村一大&加分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其中服务期限或工作年限必须满周年(从签订合同或协议时计算至本次网络报名截止之日,天对天),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获奖加分必须是被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不包括年度考核优秀。
  (2)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号)规定加分。
  (3)其他基层项目加分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加分。
  6.申请加分材料。申请加分的报考者请于日至4月15日18: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江阳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4号,电话:3123621)。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相关学历证书、加分申请、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日江阳区人社局通过网站(http://
www.)公示初审后的拟加分人员名单,公示至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人员可按规定加分。上述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已享受加分政策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考生,报考本次事业单位不再享受政策加分。
  7.笔试成绩计算:《综合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教育公共基础》满分均为100分。编码&&的岗位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编码&&的岗位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区人社局于日上午通过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采取点对点方式公布加分后的笔试成绩及排名情况。
  8.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编码&&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教育公共基础》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编码&&的岗位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综合知识》的平均分&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的平均分&50%)&50%。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违纪的考生成绩不作为有效成绩计算平均分。
  (二)资格审查
  1.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岗位编码&&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2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岗位编码&&的岗位按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因笔试缺考等原因产生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人员一并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笔试有缺考科目、单科或双科成绩为零分者、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在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者均不能进入资格审查。参加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日下午通过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关注。
  2.审查时间:首轮资格审查时间为日,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产生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江阳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日公布递补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截止时间为日18:00。
  3.审查要求:资格审查主要围绕报考条件(含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进行,考生参加资格审查须持: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201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审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本人学生证和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及学位证所载学历、学位和专业名称为准。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咨询电话:028-)。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留学网(www.)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截至资格审查之日,考生是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须由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4)《报名信息表》2份。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编码&&岗位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编码&&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编码&&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5月30日,编码&&岗位面试时间暂定在6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资格审查后领取的面试通知书。
  3.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体检,不能确定为聘用人员。
  (四)综合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在所有的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然并列的,按《综合知识》或《教育公共基础》成绩排序,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再次组织面试进行筛选)。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或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不能确定参加体检。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聘用资格。
  (四)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江阳区人社局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由江阳区人社局在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
www.)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江阳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1.
  中共江阳区区委组织部
  江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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