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大学生下河游泳池溺水溺水死亡事件分析的名称,内容摘要等等

您好,分享的企鹅
德阳一大学生下河游泳 不幸溺水身亡(图)
德阳全媒体
大家都在看
虽然我们每一年都会在各大媒体看到学生、市民在野外流域游泳溺亡的消息,但还是有人对野外游泳充满兴趣。前天(20日),德阳市罗江县某大学的4名学生相约到调元镇红安村的一条河里游泳,其中一名学生不幸溺亡。几经打听,记者在红安村七组找到了大学生溺亡的河段,河岸上还摆放着两根长长的竹竿。据当地村民介绍,学生溺亡事件发生在前天下午。村民说,四名大学生骑车来到这里的时候,大约是下午四点半左右。半个小时之后,就有警车来到这里,他们才知道出事了。据村民介绍,当时来到这里的四名学生有三人下水,其中一名约20岁的大三学生意外溺水身亡。救援人员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溺亡学生打捞上岸。说起大学生溺亡,村民们都感到惋惜。他们还告诉记者,平时来这儿玩耍人就很多,其中大部分是附近大学的学生。记者了解到,这条河的深度大概有三四米,可能是因为这里的水质较好,每年夏天都有人来到这里游泳。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游泳时最好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杜敏 李凌霄 罗江台)编者注:该视频与原文无关,仅供扩展阅读
正在加载...
正文已结束,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相关阅读:
相关搜索:
看过本文的人还看了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
[责任编辑:cherryhu]
热门搜索:
Copyright & 1998 - 2016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当前位置:&>&&>&nbsp德阳一大学生下河游泳 不幸溺水身亡德阳一大学生下河游泳 不幸溺水身亡 10:22:00&&作者:&&人气:254次&&评论(0)
所属标签:&  虽然我们每一年都会在各大媒体看到学生、市民在野外流域游泳溺亡的消息,但还是有人对野外游泳充满兴趣。    前天(20日),德阳市罗江县某大学的4名学生相约到调元镇红安村的一条河里游泳,其中一名学生不幸溺亡。    几经打听,记者在红安村七组找到了大学生溺亡的河段,河岸上还摆放着两根长长的竹竿。据当地村民介绍,学生溺亡事件发生在前天下午。    村民说,四名大学生骑车来到这里的时候,大约是下午四点半左右。半个小时之后,就有警车来到这里,他们才知道出事了。    据村民介绍,当时来到这里的四名学生有三人下水,其中一名约20岁的大三学生意外溺水身亡。救援人员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才把溺亡学生打捞上岸。    说起大学生溺亡,村民们都感到惋惜。他们还告诉记者,平时来这儿玩耍人就很多,其中大部分是附近大学的学生。    记者了解到,这条河的深度大概有三四米,可能是因为这里的水质较好,每年夏天都有人来到这里游泳。在这里我们还是要提醒广大游泳爱好者,游泳时最好选择正规的游泳场所,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德阳市广播电视台记者杜敏 李凌霄 罗江台)0踩0赞阅读:254次相关资讯网友评论&登录后发表评论,让更多网友认识您!0条评论评 论最新评论延伸阅读:导师带领学生下河游泳,学生溺亡,责任如何判断?
&img src=&/bfdb81b4de_b.png& data-rawwidth=&701& data-rawheight=&201&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701& data-original=&/bfdb81b4de_r.png&&&br&&br&今早看到一篇新闻报导了一起荒唐的事件导师组织活动又是喝酒又是提议下河游泳,最后还导致学生溺亡。更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底下的评论大部分都是认为责任在于学生而明显袒护学习和老师,而我认为这件事情导师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如果老师不提议下河游泳,就很难出现后来的事故,难道我的理解错了?&br&&br&&blockquote&&p&学校:这是意外事故,愿从人道主义角度补偿20万&/p&&p&家属:校方对学生存在安全保障和管理的责任&/p&&p&湘潭在线11月14日讯 11月11日,当人们在忙着网上购物的时候,一则名为《你在阿里的狂欢中剁手血拼,我在湘大的冷漠里痛失至亲》的长微博在网上广为流传。这背后有何故事?12日,我们来到湘潭大学了解情况。&/p&&p&&strong&去杨梅洲游泳不幸丧命&/strong&&/p&&p&12日下午,我们来湘潭大学后,看到谈判的教学楼有专人把守,家属代表和校方相关负责人在内谈判,我们无法进入了解情况。在教学楼外,我们见到了死者肖某的高中同学,根据他提供的课题组活动其他参与者的转述,获知了事情的经过。&/p&&p&24岁的肖某是湘潭大学材料与光电物理学院硕士三年级学生。11月5日上午,学校课题组导师李正组织校企活动,16个人上午10点在湘大南门口集合 后去杨梅洲。当天,李正老师组织了强度较大的橄榄球运动,大家午餐还饮了微量的酒,肖某较为节制,没有多喝。吃完饭休息了半小时后,李正导师提议去相隔不 远的湘江游泳。&/p&&p&当天下午2点51分,肖某下水游泳初期并无异常,之后李正导师不断往深水中央游去。2点54分,同学发现肖某在水里上下浮沉,岸上同学发现后大声向李正导师呼叫,而当李正导师赶到时,肖某已经沉入水底。&/p&&p&随后,李正导师等人把肖某抱上来,实施心肺复苏,之后肖某睁了一下眼睛,而在救护车赶往医院的路上,肖某没有了生命体征。当时急救医生判断,主死因是食物残渣反流阻塞呼吸道导致窒息以及急性肺水肿。&/p&&p&&strong&校方认为是一起意外事故&/strong&&/p&&p&年过半百的肖某父母闻此消息悲恸不已,陆陆续续赶过来的同学表示不能置信,转眼间怎么会发生这种悲剧?&/p&&p&导师李正除了第三天跟肖某父母见过一面后,手机关机再无法联络上。湘潭大学派来的谈判代表表示,这是个人意外事故,学校没有责任。而家属认为,作为 校方对学生存在安全保障和管理的责任,李正作为导师和活动组织者,带学生下到没有任何安全防护设备及人员的湘江游泳,不应该逃避责任。随后,学校愿意从人 道主义关怀的考虑,补偿死者家属20万,家属表示不能接受这种说法。数次谈判未果,目前就该事学校代表和家属方还在谈判中。&/p&&p&“他高中的时候还给我补过英语,正是因为他的提点,我的成绩进步了不少。”这位邱同学是听闻肖某的死讯后,特意从广东赶过来的,这些天陆陆续续赶过 来的同学有30多位,有的因为工作、学习的原因不能多待已经回去了,能长期留在这里的人数不多,肖某老家过来的亲属大概有20位。&/p&&p&“之前学校还包食宿,因为谈了几天也没有结果,截至12日,这边已经不包了,食宿我们自己负责。”邱同学说,“我们都很悲痛。他的爸爸妈妈已经年过 半百,失去了唯一的儿子,听到消息后他母亲已经病倒了。我们也希望事情能尽快解决,让死者入土为安,但是校方这种逃避的态度让我们很心痛。”&/p&&/blockquote&链接:&a href=&///?target=http%3A///a/176.htm& class=& wrap externa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 noreferrer&&湘潭大学研究生参加导师组织活动 酒后游泳溺亡&i class=&icon-external&&&/i&&/a&&br&&img src=&/c043fa5040afbadf3b0acb_b.png& data-rawwidth=&684& data-rawheight=&116&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84& data-original=&/c043fa5040afbadf3b0acb_r.png&&&img src=&/33f79f6f13a8b9151cea_b.png& data-rawwidth=&685& data-rawheight=&93& class=&origin_image zh-lightbox-thumb& width=&685& data-original=&/33f79f6f13a8b9151cea_r.png&&
今早看到一篇新闻报导了一起荒唐的事件导师组织活动又是喝酒又是提议下河游泳,最后还导致学生溺亡。更让我不能理解的是底下的评论大部分都是认为责任在于学生而明显袒护学习和老师,而我认为这件事情导师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的,如果老师不提议下河游泳,就很难出现后来的事故,难道我的理解错了?学校:这是意外事故,愿从人道主义角度补偿20万家属:校方对学生存在安全保障和管理的责任湘潭在线11月14日讯 11月11日,当人们在忙着网上购物的时候,一则名为《你在阿里的狂欢中剁手血拼,我在湘大的冷漠里痛失至亲》的长微博在网上广为流传。这背后有何故事?12日,我们来到湘潭大学了解情况。去杨梅洲游泳不幸丧命12日下午,我们来湘潭大学后,看到谈判的教学楼有专人把守,家属代表和校方相关负责人在内谈判,我们无法进入了解情况。在教学楼外,我们见到了死者肖某的高中同学,根据他提供的课题组活动其他参与者的转述,获知了事情的经过。24岁的肖某是湘潭大学材料与光电物…
按投票排序
首先,都是成年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能因为是学校导师组织去游泳就让学校担责。这里不适用侵权责任法中关于“服务提供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相关规定,原因在于湘江并非学校控制的范围。另外,游泳也并非学生消费接受服务的内容。但是校方并非没有责任。原因在于,导师组织了橄榄球运动,体力消耗很大,而且午餐还饮了酒。此时,作为一个理性的人,不应当再带领学生去游泳。但是该导师显然没有进到最起码的注意义务,带领学生去游泳的行为加大了所有学生所面临的风险。因此,导师对学生产生了保障其安全的义务。很明显,导师没有尽到自己的义务,属于侵权法律关系中的不作为侵权。(类似于牛振华案酒后驾车案)由于导师是在完成工作任务过程中侵权,根据侵权责任法,应当由学校承担侵权责任。
身在湘大 还是在网络上才看到消息
已有帐号?
无法登录?
社交帐号登录三名大学生下河游泳解暑 一人不幸溺亡年仅20岁-中新网
三名大学生下河游泳解暑 一人不幸溺亡年仅20岁
  下河游泳解暑,不想却搭上了性命。昨天下午,在京密引水渠昌平区南邵镇郑各庄段,三名在附近企业实习的大学生下河游泳,其中一人不慎溺水身亡,年仅20岁。
  记者赶到现场时,溺亡男子的遗体刚刚被拉走。记者发现京密引水渠河道边都有一米多高的针叶松,但是部分区域针叶松被破坏,留出豁口。
  村民称,虽然河水只有不到1.4米左右,但是非常凶险,河里生长了不少水草,水底还有大片淤泥,不熟悉水底情况的人经常一下水就会仰面摔倒,腿脚也有可能被水草缠住。
  “刚20岁,真是太可惜了。”岸上一名目击者称,溺水的男子身高大约1.7米左右,被打捞上岸时,身上只有一个短裤,衣物都堆在岸边。
  目击者称,昨天下午4点10分左右,三人来到事发地点,男子和一名同伴小强(化名)下河游泳,另外一名同伴小刚(化名)在河边等待。该男子脱了衣服下水,但是刚刚下水,就在水里挣扎,岸边的小刚赶紧伸手去救他,男子将小刚也拉进水里。小刚爬上岸,又招呼小强救人,俩人从岸边找来一根木棍,但木棍太短,够不到男子。两名同伴大声呼喊救命,并拨打了999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
  附近采摘园的一名工人听见呼声,赶紧跑出来,另一名工人翻过两米多高的围墙跑到河边。工人找来一根绳子试图扔到河里去救人,但此时河面已经完全见不到男子的身影。
  下午5点10分左右,男子被打捞上岸。急救医生诊断男子已经没有生命体征。6点30分左右,男子遗体被拉走。
  据现场救援人员称,溺亡的男子和同伴都是大学生,暑假正在南邵镇的一家企业实习,昨天下午,天气炎热,三人结伴到河边纳凉,没想到发生悲剧。
【编辑:王硕】
>相关新闻:
>社会新闻精选:
直隶巴人的原贴: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66833 34708 30649 18963 18348 16939 12753 12482 12188 12157
 |  |  |  |  |  |  |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 [京公网安备:-1] [] 总机:86-10-
Copyright &1999-.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会游泳的人会溺水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