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回复时间: 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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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县环卫所按照县政府和城市管理执法局的工作安排,2014年7月21日對渠城公共区域停车场(位)的经营管理权按三个标段进行公开竞谈招标进行试运行其中藏金阁至二中滨河路段由力山清洁队竞得,停車收费是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2000年颁布《机运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和第四条、第十条的规定公共区域临时停车位临时停車实行计时收费。所收费用用于车位清洁卫生、管理人员工资和工具、服装、管理费、税费等1、收费范围:凡在渠县城区内规划的临时停车位停放的各类机动车辆(除摩托车、军用车辆、执行公务的警用车辆、正在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实行有偿服务收费2、收费标准:一般是在停车时按3.00元/辆?次,每超过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加收0.5元全天收费10.00元。3、收费管理:主要街道规划临时停车场所的机動车辆停放服务费的收取由临时停车位管理中标单位收取。其他所有规划的停车场所由产权单位或业主收取管理所有规划的停车场所嘟必须在交费处醒目位置悬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价目牌,明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举报电话等内容
二、停车没有开发票问题:清洁隊收费员在收取停车费时,都是要开具发票的您在停车时,收费员没有开具发票我们一经查实,将令清洁队进行严厉整改
渠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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