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夺我心9月29期中优酷中间插播广告韩剧俯卧撑 叫什么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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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咕咚:当我俯卧撑时我想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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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6:49 发布在
当我俯卧撑时我想什么&&&一& 蜂蜜饼,地震人以及小说的“出口”&& 高病夫妇(育有一女名沙罗),同为大学同学,高灿辛送庥觯饺似胶屠牖椤P∫棺哟派陈奚睢&和敦吉不一样,不会说话,不会算账,更不会做生意,但擅长采蜜。两人过着快乐的日子。“不料有一天,全世界的马哈鱼全都聚在一起商量,决定不去那条河。自此马哈鱼从河里消失”。敦吉立即陷入朝鲜式饥荒,每天饿得只能吃瘦青蛙。正吉想帮助敦吉,把蜂蜜白分给敦吉。敦吉不愿意,他有独立的思想,自由的精神,“那样就等于靠你的好意活着了。”他说。但正吉则说:“假如处境倒过来,你也会同样这样做的。不是吗?”  “那是。”听到这里,沙罗使劲点头。   “可是那样的关系不会长久。”小夜子插嘴道。   “那样的关系不会长久。”淳平同意。&& 于是,正吉下山寻找新的生活,但途中却被猎人抓住带到了动物园。&沙罗望着动物园笼子里的“正吉熊”,说:“它就是这样被关起来了吗?”对这个结局,沙罗感到悲伤,但淳平也无可奈何,怎么也想不到故事的最好结局。&& 当天夜里,淳平和小夜子上了床,干柴烈火鱼水正欢时,“地震人”再次梦中闯入,沙罗吓得跑进妈妈的卧室,还好是梦游状态,没有看到“成年人的床上故事”。几经抚慰,沙罗睡到了他们中间。& 在守护着这两个全部患了“创伤后压力综合症”女性睡觉的时候,淳平感受到了33岁以来从没感受到的温暖――他一直可是单恋着小夜子来着。他突然领悟到:要写“和以往不同的小说,任何人都在梦中苦苦期待的小说。”于是,童话故事有了新的“出口”:&&& 敦吉心生一计:用正吉采来的蜂蜜烤蜂蜜饼好了。稍经练习,敦吉晓得自己有烤制脆响脆响的蜂蜜饼的才能。正吉拿那蜂蜜饼进城卖给人们。人们喜欢上了蜂蜜饼,卖得飞快。这么着,敦吉和正吉不再两相分离,在山里边作为好朋友幸福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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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好小说、坏小说,好翻译,坏翻译好的小说催人上进,坏的小说使人绝望。作者阳光,作品就阳光,会照亮别人。韩寒对此感悟到:“当光线慢慢扩大时,黑暗减少,黎明必至”。不过相对来说,看小说时的人的心境环境不同,得到的结果可能也不一样。正如13岁看《红楼》和31岁看《红楼》感受有区别。有些独裁者也能够字面意义上欣赏林肯的演讲,普世价值观者却深思背后的涵义并卷起袖子展开行动。100个人眼里有1000种哈姆雷特――假设每个人都看10遍的话。森村诚一1974年写了个令人绝望的小说,叫《密闭山脉》(1986年中国改名《迷人的山顶》),这个小说很变态,把登山运动写得很浪漫很绝美,但又把人性写得让人无从相信。整个故事大致是发生在海拔米的高山之巅。30万字只有4个喜欢登山的角色,在这个励志的、挑战人类自我的极限运动背景下,发生了令人心寒的谋杀事件,整个团队总共4个人,却死了3个,凶手动机是为了杀死情敌,问题是情敌也是好朋友,最后谋杀者为掩盖事实,只好再杀一个,败露后也自杀。唯一幸存者女主角独自回到东京,顿时感到东京:“不外就是个孤独的水泥森林”。结尾作者还不忘再补一刀:“寂寞的人遇到一起,还是寂寞!”我妈当时没小说看,拿了去看完,问我一句:“这话到底什么意思?”这种小说,我很失望,年龄越长越失望。可怜的1980年代,文化沙漠(当时无耻文人为了转移视线,把香港而不是大陆,叫做“文化沙漠”)里的我,内心干涸,无处跋涉。直到最后一年,才有人引进《挪威的森林》,这个人就是林少华。当时的年代很恶趣,书商喜欢把日本小说无论何种类型,都当艳情小说来包装,用以刺激刚融入80年代世界艳俗流行文化的中国人的购买欲,出版商担心《挪》在中国不适合中国国情(就如同智慧如袁世凯先生,相信中外人种有异,基因不同,“民智未开”,断然复辟一样),漓江出版社版封面高挂一大红灯笼:一半裸、背部曲线毕露的日本女优。林少华成为散文大师后告诉我们,《挪》曾差点被枪毙,后来莫名其奇妙通过审查(砍掉全部性生活细节),使中国人侥幸没有错过跟随森林成长。这种侥幸,常使我YY性质地穿越体味一下上一代人的失落:当猫王、迈克杰克逊风靡世界时、当纽约广场聚集着大批快乐堕落的性解放者时代,中国青年却在现在的朝鲜背什么乏味已极的领袖语录(而后来我还发现,当时林立果可以每天都听猫王,还有爵士乐可以赏玩,毛则甚至还能看李小龙,江青更变态,一半放8个有样板戏给中国人看10年,一边每天在家看《乱世佳人》)。这事确实在流行文化的角度观察,不是个滋味。有人会说,你这是假设历史,而历史不能假设。李敖快乐地对提问者承认,如果他在大陆,可能就会比王洪文干得更好,“也许还不至于混到坐牢”。最后他YY过后,再狡猾地推翻前论:历史不能假设。但是,李敖的任何晚年话语,我们要记住:内含三聚氰胺。“历史不能假设”,这话不对。李敖实际上是在跟几千万起点读者(有很多是穿越爱好者)为敌、跟好莱坞《回到未来》开创的历史观作对。历史在他这种百分百反理想主义者的语境里,的确不能假设,但“所有历史都是现代史”观念已经宏传世界,这句话背后的涵义,我的理解是:当现实苦闷,历史就是我们思维得以延续的依据,否则改变不可能产生、创新无从谈起。现代青年沉迷虚拟社会、电子世界的行为,从某种意义上讲,绝非他们的上一代所认为的只有堕落。进一步我想到,对历史YY,如果价值观是合理的,是使心理平衡的思维,那就是有益健康的意识形态。自西方人第一次“创造”出“回到未来”这一艺术形态,“假设历史”在世界范围内以电影、小说等发展到滥觞,就是这个原因。因是之故,邓小平去世的时候,我的感受百般复杂,这个复杂的情绪里有一部分包含真情悲伤,那肯定那是真的,对此我会在几十年后再进行历史假设。我因为《挪》俗气的封面叛逆式讨厌,觉得此书可能属于西村寿行高潮创作期间的小说(连性交都只选择背插式)。看不看也就那么回事,还会导致手淫过度都有可能。如此想着,没心没肺时间晃到1990。此时中国又出了几个盗版,我依据海盗原理,终于按耐不住,买。看完后觉得,草,这书不一般。我特别看了后记,作者希望这本书,“能够超越我本人的质而存续下去。”这句话20年来能够倒背如流。“本人的质”这种优美文句,导致一个中国少年,一辈子感慨林少华的翻译灵气。我当时是个中国文学愤青。对中国任何类型语言文字的高雅精炼与否,极其敏感(这个习惯保持终身)。虽说对文字的敏锐感,比董桥的用类似Decency&眼光审查香港的书报文字,要差3800英尺,但G点兴奋激发速度,却比现在的敏感词文化更“易激”。以致我始终对小说评论情有独衷。在文化闭塞,情绪苦闷的1990年,苏联崩溃,欧洲变革。当其时也,无网络,没闷骚。世界纷繁杂乱,有人欢喜,有人发愁,有人发火,还有人怒了。当时这文学愤青抽了人来疯,在一次扫射书摊时,忽觉漓江版变得有点可爱,发现译者名字不俗:少华。少华,少年中国之华。河出伏流,一泻汪洋,乳虎啸谷,百兽震惶。犹豫了3分钟零20秒买下。重看一遍林版,惊艳!这种感觉,从未随岁月之流逝而稍减(Music!谷村新司《风姿花传》)。翻译的人不同,小说味道大变。前面我吃的是一家苍蝇馆土猪肉,原料日本进口,用的油是中国正宗地沟油。而林版,口感类似日本松阪牛肉,调料用中国传统天然佐料。好像一个人追的本来是凤姐,打算混个美国丈夫当当,转日一起喝咖啡,对面凤姐面具一摘,形象一变,妩媚正告:“其实,我是一个演员。我演过《野蛮女友》。”文学青年不但喜欢鸡蛋,还喜欢跟下鸡蛋的母鸡交流,这种鸡蛋对母鸡感情导致的围观者也产生了感情的纯洁情怀,是令人怀念的,也是很多大作家“不悔少作”的原因之一。对此,钱钟书却冷血表示我很忙,你们吃了鸡蛋,何必非要认识母鸡呢?对吧。我是大学者,我忙到89年的时候都没时间说一句话。不过据我所知,作家、学者其实都很闲,但这种闲人,其实最怕别人打扰他的灵感。他的灵感就是用以哺乳养育他的人民的唯一工作技能,要不,你说,你不说话,你不写字,你他妈的即使你姓钱,不如去卖豆腐!但请注意,有一种作家不怕被打扰,因为他的传统基因记得:孔子既是作家,也是教育家。天才作家能同时运作左脑右脑大脑小脑,甚至手脚也不闲着,海明威得知自己获奖时正在打猎,《基督山伯爵》是因为大仲马看无聊的报纸花边新闻得到灵感……因为不知道村上的地址,所以狂跟林少华通信,这老大有跟Fans回信癖,就是有温暖基因的传统书生,光风霁月的那类教育家散文家兼翻译大师,如此人类中少见的清新物种,我自然不舍得放过。感慨:林少华是个不怕累的人。我回一封,他必也回一封,我最后学鲁迅,一时“混得不行”,就卑鄙放弃回信。最后一封还是他回的信,信里有我当时觉得不自信,而现在自信的内容:你,还是在文字发展比较好,虽然说目前流行市场经济,但……我看后怅然,惭愧得为赚钱奔波。但此后的岁月,始终关注着村上的成长,也始终关注着林少华的慢慢茂盛。高高山顶立,深深海底行,这两个人一衣带水,都属于上进型作家、无氧运动人物。同是林家人,青霞小姐就亲口对曼玉冷笑:千万不要跟Fans回信,因为你回一封,他必会又来十封,你会烦死(Fans)。我听了这话从此再没浪费时间看过林青霞一眼。另外有更绝的,那位曼玉又亲口对林说:“我绝对绝对永远永远不会考虑哪怕是矮我半公分的男人,我不能忍受男人比我矮”。从此终身难忘一个人:曼玉。因为有人曾用10年追过一个女孩儿,而他比她正好矮半公分而失败。她肯定看过张曼玉原话。为此TVB双料影帝黎耀祥(柴九),常卷起袖子跳上桌打抱不平,热血沸腾大叫:“人生有几个10年?”张曼玉和林青霞公开伤害了一批真诚而实在的勇士(美国人幽默称呼敢于追求比自己高的女士的男子为“攀登高峰的人”)。是人类中无心快语无意证明(某些)戏子无义之典型。好在她们的下场都不太幸福,找到的伙伴并不温暖。我很欣慰。对我的欣慰,我有时候也感到惭愧。觉得自己是否过度偏激。但基督山伯爵告诉世人:“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这话不能阻止基督山伯爵成为一个伟大人物。人类的某个说话和微小行为,有时候会伤害一大片。并非只有天子一怒能伏尸千里。纽约的风暴是亚马逊一只蝴蝶引起,前苏联暴政始于一个终身热爱大不列颠图书馆的老人。有个不知道名字的小傻逼办了个报纸,研究并宣扬“犹太人的基因不对劲”,这个报纸记得好像才发行了几期,数量极其稀少,但却巧不巧被一个叫阿道夫•希特勒的正处于青春骚动期的杂碎看到了。和林互通了几十封内容五花八门的来往信件。一次听我说中国有别家翻译的《挪》,他很好奇,我遂连忙送他我的收藏。当时其实有3种盗版,我都有买齐,可惜都因借给不爱还书的朋友而散失。要不现在也许能出一本《中国&挪威的森林&版本变迁史》,哈。林的回信谈及此版本的翻译水准,只一句:“不敢恭维。”我觉得他太温和,乃回:“先看了狗屎,直到接触你的版本,才知道翻译这事,不下古之‘三难’。”古话说“人生有三难,打铁撑船磨豆腐”,我站在历史角度上理解的中国翻译者,正是把大豆磨成豆腐,做豆腐看似简单,实际上你去任何不用现代非道德科技(比如擦他吗的白开水加豆浆精技术)的豆腐坊参观一下就会知道,做豆腐有多么困难和高端。一个简单的程序,可能普通人需要训练6个月以上才能搞清楚。顺便说一句:目前中国百分之九十的商家做的豆腐,其实都是狗屎。古人之所以把做豆腐和打铁、撑船类比,绝非轻断。豆腐和狗屎的区别在于,如果这个世界没有林少华,结果将无比凄惨,如同没有乔布斯就不可能有鼠标一样,我们将活在没有创造力的村上春树直译物质里,繁殖着中国文字垃圾的罪恶感。就是如此!那盗版本甚至把绿子直接翻译成“绿”,整书通篇绿啊绿的,导致我很多年来总是想着结尾那句“我在什么也不知道的地方,呼唤着绿,”我还,要是呼唤“蓝”那可怎么办哟。世无林家少华,还不只是“蓝绿纷争”的问题,我们将只能看到大陆也出现类似台湾那种日式殖民综合症式赖氏直译法(这个大陆式霸道说法,台湾读者一定会反对,对此我感到抱歉,但不觉得自己说错)。听粤语国语版本的同一首歌,我们会发现先听粤语会喜欢粤语版,反之则相反。对台湾读者的爱老赖,我只能说原因就是先入为主,假如在翻译文化上,可以延续日式殖民地思维的话,我实在也只能鹦鹉学说一句:不敢恭维。台湾和大陆的村上版本爱好者常对骂,我看了常摇头。比如乔布斯死后,我总是想起苹果的LOGO造型,想起爱吃苹果的日本“死神”,难道这个死神最后吃掉了乔布斯?但后来我发现了我的想像意境,其实源头是中了台湾人的“翻译阴谋之毒”:东立出版社为了赚活人的死神钱,莫名其妙、哗众取宠地把日本漫画《BLEACH》(“漂白”)译为《死神》!之后,居然被整个大陆网络所通用!我操,你们有问过林少华的意见没?香港文化传信集团比较诚实,虽然说水平真是很一般,译为《漂灵》。大陆连环画出版社先后拟定译名为“死神”、“净灵”,但均未通过新闻出版署审批(能通过才怪),最后译为《境•界》。这里我想说的是:台湾人在翻译事业上,继承了大清朝翻译“美国总代理人”为“总统”的阴谋传统――不但使中国大陆定名困难,还最终害死了乔布斯。所以,翻译是个需要谨慎的事业。不可随意。这一点新加坡做得最好:统一的国家翻译局,用冷静客观的人才指导舶来文化名字的定义,拉登确实应该不叫拉登(新加坡叫奥萨马,并在《联合早报》发表权威的报告文章说明为何这样翻译、这样翻译的正确性在哪里……但最终敌不过两岸三地无知的翻译人才而投降,最后也只好跟着叫拉登,翻译界是个典型的劣币驱逐良币的业界)、也门最好不要叫“也”门(于右任看台湾报纸后,电告蒋介石要求改过来:古代“也”为女性生殖器的象形文字。大陆没有于右任,所以电视里永远把“也门”叫“也门”)……经长期仔细观察的结果。我以我文学评论“还行还行,目中无人”的身份下出结论:这个世界上,村上春树的华文翻译,除了伟大的林少华,别家都是狗屎。请注意:我可是看过所有人版本的那个人。你们可以看看最初那些满清余孽的文艺杂种们怎么翻译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有的版本会让你吐血。就是这批民国的辫子翻译家,故意把美语朴实形象的“总代理人”,阴险狡诈地翻译成“总统”!靠,你见过美国“统”过谁啦?在原英语意思里,他不就一“把统治者关在笼子里”的牛仔布什嘛。这个思路我在反复20年思考中逐步清晰整理出一条细微而光明的线索:中国在满清民国时代一直没有出现类似林少华这种优秀翻译家,原因就在于满清独裁政府的殖民文化影响,使民国也带着满清翻译风格,台湾被日本统治50年,情形不外如此!所以,我们世代“总统”下去,一误红尘100年。辛亥都革了100年清廷之命啦,中国老百姓还以为美国,是有“总统”地。英国,是有“总理”地,香港,是有“官”地,一帮欺负中国人不懂英语的满清余孽,祸害百年!当然,对比林赖翻译的优劣,我拒绝任何政治因素的介入,只考虑文化素养。那时我年少轻狂,记得有一次居然写信问他知不知道林纾,信发出后我就后悔了。我居然问林少华知不知道林纾!这跟问木匠:“您知道鲁班吧?他发明了锯子”没区别。&现在想来,却有回忆的温馨和莞尔。中国传统翻译界强调:一定要有文化底蕴,文学作品尤其如此。而且必须是中华文字文化底蕴。因为你的目标客户就是中国人。道理很简单,我们中国人含的就是文艺的金钥匙出生,天生富贵,住在李杜之家,别国文字虽然不能叫狗屎,但确实我们有文字的时候,欧洲人却只会在船上投票选海盗老大。海盗们画的航海图比郑和幸运我承认(因为明朝专制政府一个三品官员就能把郑和航海图一把火烧个干净而事后奇迹般不受到任何处罚!!这事比秦始皇帝干得厉害)。海盗民主选举船长的精神我很尊重,但写诗作文的水平那是差我们至少28万光年。再强调一次,最后一次:我们的林少华是中国翻译国宝,是生于红旗下的蛋、却在几乎无水沙漠中长出诗礼传家苗的神奇怪兽!根据我这个翻译外行的观察,中国现代翻译界已经毫不犹豫地脱光上衣和裤子,坚决裸露,跟随新三座大山一起,产业化,功利化,暗盘化,近亲繁殖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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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村上的伟大和林少华的不简单,李敖不值一谈但我谈了村上不平凡之处,是他30年来,处心积虑、一心一德、矢志不渝地想让他的读者变得更强大,更幸福!这是连整天嘻嘻哈哈的美国人都喜欢他的蓝色调门儿的原因之一。而林少华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在30多个国家里的村上翻译同行中,20年来矢勤矢勇、夙夜匪懈、贯彻始终地使村上更好地为中国文艺口味读者提供更强大更幸福的日式舶来食物的标杆人物。(日式食物好啊。全世界三大饮食体系,日本第二名,地中海饮食第一,中国饮食第三。这个排序以营养学做基础)。根据林少华的近距离隐私探查,村上老婆娶的就是“绿子”,绿子阳光,他的老婆恰名阳子似天凑巧合,一个黑社会老大的女儿。我又想到过,很可能,直子真的也有这么个原型,在兵库县自杀了。林少华后来还去毛泽东故居瞻仰――对不起说错了,是去兵库县瞻仰村上就读过的中学,校长向他抱怨:“我们去年给他发邀请函,想请他回来学校做演讲来着,但是石沉大海。”颇有小怨妇色。“而且村上似乎去了东京后,从没再回过家乡。”我20年不停研究挪威的森林里的木头质量,已成民间科学专家,这个“专家”推理:作家怕回故乡,主要原因,不外是有个“直子”已经死去,永不复存。李敖人品差,但才气深植我们这一代的记忆,记忆最深者,就是对自己冷酷到极端变态的他,回到新鲜胡同小学,依然背过记者流下鳄鱼紫红泪。因为郭敏英――他的“直子”,也不在了:郭敏英去了他最恨的――美国。于是他几年后裤子一脱爆阉菊于天下,妄想“阳痿美国”。“两亿年在你手里,时间已化螺纹&&三叠纪生命遗蜕,告诉你不是埃尘。&&从螺纹旋入过去,向过去试做追寻&&那追寻来自遥远,遥远里可有我们?”基督山伯爵一定会远在196年前的法国,喝着红酒对我干杯,认同我复杂的类似萧孟能那已经死亡绝望的情感:我爱李敖的文章,我恨李敖这个人。对此荣格如果复活必笑言:某人是我“集体无意识”理论精华代表,而某人是我第二代表成果“积极想像”理论的产物。村上和绿子(阳子)爱猫如命,所有全部的小说,经我统计,都曾提到或重点提到过猫。对狗,则只描述过一次:“如同一只三条腿的被雨淋湿的流浪狗。”这话适合引用到中国狗的处境。所以今夜我们重点研究村上的猫――养了几十只猫,从没想过生小孩。村上是日本社会生育率持续俄罗斯化、社会成员持续老龄化的东京和兵库以及神户文化圈标兵、标牌、样板、典型。现年60岁的村上因为持续不懈地运动,近照看上去貌似中国80后。但不管怎么说,估计没指望村上的写作基因、长跑基因及爱猫基因会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了。村上喜欢猫,为什么?要换一个中国九斤老太散步要是遇到他就会热情拦下亲切唠家常:“不孝有儿,无后为子,不养人,专养猫。造孽呀。”村上满身大汗有礼貌地停下,沉思5.07秒后,眼睛盯着左下方(眼睛盯着左下方的人代表在用右脑认真思考)回答:“当奶牛向我要钳子的时候,太阳还没有落山。痛楚难以避免,磨难可以选择。”让中国老太明白:寻羊,是要冒险的,海边,必定有卡夫卡。至于中国北上广深的三高“白骨精”,或者可以这样感叹:日本,毕竟是国境以南,太阳以西之地啊。《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他说了一整本,是世界上优秀的励志自传体散文,比什么心灵鸡汤之类那是不可同日而语。“痛楚难以避免,磨难可以选择”,村上春树在一次访谈马拉松选手时偶得此难懂妙语,如获至宝到处宣扬。此君连续30年每天跑一万米。人间罕见。书中谈到老婆和猫不多。爵士乐照样是重复又重复重复又重复地讲了几亿次。使人联想起50年代中国内战电影里少年战士常用口语:“我耳朵都听出老茧啦。”“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这题目是引用自毛姆的“当我思考时我想些什么。”施小炜这样翻译。我很遗憾。一个人可以翻译出如此令人别扭的汉语,令我膀胱不适甚久。如是林译,他一定能用中文翻译出最优美语句,得到最妙文字表述,令我们身心健康。“倏然止息”就是个明证,是他在《神的孩子全跳舞》结尾处真正的中国式妙笔生花。(我写这段话的时候还不知道,他翻译的《当我跑步时我想什么》没有得到机会出版。)有日本村上研究者不喜欢,提出批评说,林译把村上中国化甚至是林化,使村上变成中文味儿。靠,没知识的东西,如果这个日本学者,要能看几本中国翻译事业老祖宗林琴南(就是我向林少华提鲁班的那位)的作品,我敢打赌他可能要说中国人搞的不是翻译事业而是山寨工业!你日本到中国取佛经时你怎么不说我们把佛教中国化了?你怎么不去印度直接取经干吗要到我们中国来呢?而且你干吗又把中国佛教加工成日本佛教呢?人这种东西,拿舶来品时不加以完善和修改、发展,跟白痴何异?日本人是世界上最善于搞“林纾式个性化翻译”的人群,这个人群里,居然出现学者级别的批评林少华,跟一个白痴脱裤子放屁和放屁脱裤子本质一样,不值我一驳。翻译的宗旨在于传神,你要翻译出外来之美,和中国之神,就跟看中国写意画,如果去讲什么光影效果,你就是跟我在扯中国的红旗蛋。尤其文学作品,只能意译,不能直译,或者说一定要平衡。而能做好平衡的基础,靠的就是“演员的自我基本修养”,没错,搞翻译的无疑类似周星星大爷,“就是个跑龙套的”,但龙套跑出个人风格,需要平时多做无氧运动而不是有氧运动。星爷在完成《功夫》前用6个月时间把自己曲臂悬挂,成功练出电电影里需要的真实的8块腹肌!我自己就有体会:每天做500个俯卧撑,70个仰卧起坐,导致身体急剧渴望营养,舌头开始服从大脑要求变得不挑食,肌肉迅速膨胀,身型急速向周遭人羡慕的方向发展!林少华就是做的无氧翻译运动,等于是每天做1000个俯卧撑。不仅如此,他还把自己曲臂悬挂20年,开了个专卖店,却被中国人赶出家门,令我愤怒多年,我之所以沉默不语,是因为我以前没做无氧运动,现在时机到来,我跳了出来!下文将沉重讲到林被踢掉的后果,我的愤怒还只发泄了一半呢!我擦。世界各国所有的文学翻译事业,绝对欢迎鼓励建立奠定翻译家的个人风格。傅雷能家书,少华就能开林家铺子专卖店!道理就这么简单。清朝政府嘉奖林纾。民国政府表扬《傅雷家书》。我们过去的政府曾经错误地对待巫宁坤,老掉的巫死在美国,死前写下《一滴泪》爬上《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你现在有呆在中国的翻译家能爬纽约哪怕是一棵树的不?做梦。你连林家铺子的专利权都没任何兴趣去做做样子保护一下。我擦。林少华本人,随便写了几年,就不小心成为中国散文大师。一篇写日本少女洗酒店马桶最后洗成日本第一个国会女议员的散文,引起整个中国争论,日本外交部发文感谢他对中日文化交流作出的不懈努力和贡献,5毛和4毛抗日派哈韩哈日族均参加网络CS对战,乌有天涯凯迪猫扑所有粪青最后也加入战争,热闹了好几个月。总之,好的翻译家,就是文学家。翻译老祖林纾不认识任何一个字母,照样靠一批清廷回来的留学生的直译流水线作业,再“深加工”,“做”成170多本完全打上林记出品的独家欧美文学名著。近代史上绝无仅有的不懂外文却以翻译家而著称于世的怪物,被称为文学泰斗。他靠着别人的眼睛,自己的素养,做出符合当时时代中国人阅读习惯的出品菜系,这,有错吗?是谁确立了林纾作为中国新文化先驱及译界之王的地位?居然是清朝政府!谁规定翻译家不能有自己的文采?再随便举个林少华最伟大的翻译例子,是把村上的“听风之歌”翻译成“且听风吟”。仅这四个字即可奠定他在中国翻译界实际上是高山仰止的地位。不要小看这四个字,有中文之风姿神韵,又切实表达了原著文风内含之飘逸、悠然、靡丽的旖旎神采。我们知道台湾那个岛气冲天不知山外有人的赖明珠翻译是叫《听风的歌》,这个女子,为什么60岁了,还不惭愧呢?我这个不懂日文的家伙,我都可以翻译成《聆风听歌》,就拿这四个字我都能跟台湾这位姐叫板。你用“听风的歌”,你不如直接打日文好了,绝对好过你的那低劣翻译。赖明珠的翻译,很简单,不客气地说,只是因为台湾人看习惯了而已。要说他能做文学家,你们是信了,反正我不信,她过100年也不会写出任何好的散文。好的翻译家为什么都是好的散文家?为什么做不了小说家?乔布斯没有爱迪生那么多的发明,但谁能否认他拿着别人的裤子改装成航空母舰的创新精神?好的翻译者把毕生的精力,都耗在了为别人的想像力生产的产品,做深加工的辛苦劳动上,为他人做嫁衣裳,几人知是胡娘泪!泪尽胡尘三万里,不知故国有知音!那知音,就是我,就是能看到这里的你!好的翻译家每分钟都在思考:我们这个文明古国的老百姓看了,该会得到什么。是得到“总代理人”呢,还是得到没关在笼子里的什么“总统”!村上描述“我写小说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在向远方的某人倾诉”。对。林少华翻译的时候也是在向我倾诉,而我正在向远方的你和他倾诉。中国越优秀的翻译家越被人整,傅雷自杀了,巫宁坤30年劳改幸存,去了美国才敢再写文。林纾8次科举失败,如今林少华扫地出门,失业在家。这都什么鸟事!被踢出村上翻译专业户,内心孤寂。伙伴不再温暖。该死的上海译文出版社是个蠢蛋中的战斗机,施小炜是战斗机中的蠢蛋,翻译的《1Q84》,唉!我看了1卷半看不下去,黯然仰天长叹:“夫林君不世之才,公不出山,奈苍生何!若林少华搞,我咕咚怎么会看不下去!!”这口恶气憋在心中,无法诉之于外,又不能藏之于内。我的痛苦还有深层的文化背景:当专业林家铺子还在开店的时候,生意繁忙,老顾客回头率是百分之90%。这样的店本可以延续正常的文化轨道开到世界末日。突然马路对面出现一家竞争者,这个人年轻有才气,但是他没有老师傅有经验。施家翻译铺子不知道是买通了哪路利益神仙,突然就那么开张了。号称总是站在鸡蛋那边的总店店长村上,突然变成高墙爱好者,没有发出任何反对的声音,这种日式冷漠已经伤透了兵库县老校长的心。如今也在伤林的心。然后又来伤我每天500个俯卧撑的心!22年前的1989年,村上连锁店开张,对台海两岸文化圈加盟费、学习费、区域代理费用,可没少收,如今在大陆的门店,全部作废!林少华的心情,我能理解。那就是失去一个温暖伙伴的感觉。这个感觉,非文字工作者无法体会。非善良者能深探。顾客是忠实的。老顾客的感受,必须尊重。可口可乐改配方的时候,抗议者掀翻了柜台。可口可乐只好改回去。特别我注意到:台湾那位代理商老赖,虽人老珠黄,可还在翻译,还在继续卖赖氏臭豆腐,台湾人温和理性,不轻易抛弃传统,改变顾客的口味。台湾小吃业仅40年发展,融贯中西,名品种类已经多达500多种,超过大陆原第一大小吃基地四川,成为中国甚至是世界最大小吃基地,就是这个原因:尊重传统,不轻易改配方,赶老师傅。另外再说一句:你们见过30年来,香港无线台有赶走那些虽然看到眼腻但却温馨和霭亲切的老配角吗?如果村上懂中文的话,他会知道:且听风吟,不会是一个平常人能想得出来的神来之笔。我在此奉劝那些中国大陆只认识钱的书商们,特别是上海译文的那些屁股决定脑袋用大肠思考问题的衮衮诸公:你们是在扼杀翻译界的区域文化保护生态系统。你们做的不是生态多样性试探,你们做的也不是良性竞争而是恶性循环。1991年夏天路过广州,疯子一样徒步翻遍整个暨南大学,找到的却是林少华太太(现在是前妻了),林师不巧去了东北探亲。那时我是一个热血少年兼挪威森林迷路者,只好激动地对林太说:感谢您的丈夫,为我们中国翻译了一个如此迷人的森林……还记得林太谈到她90多岁福建的老父亲,健步如飞,还能作很多农活。心想哇,林少华的岳父好能活哟,牛!当时幻想力强啊,想象一个深山老林中的健者丰姿神韵,之后的岁月这画面常在我心难以磨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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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跑步、俯卧撑和温暖的伙伴,“跟自由比赛长寿”一对夫妻养几十只猫是什么滋味?村上没有多说。我们无须多问。30年他不断跑步大家都知道,但你们没注意的是,他家30年内没断过猫。李敖养了2年的猫,写了很多爱猫文章。有一篇说,豆腐的发明者淮南子淮南王刘安,相传被抓前夕,炼丹成功,结果剩下的丹药鸡犬争食用,最后“鸡犬升天”,但猫留下了,中国人没说原因。但伊索寓言告诉李敖,猫上了天堂问上帝,这里有老鼠没?上帝说没有。猫就说,那地狱有老鼠吗?地狱有。猫高兴地说,那我去地狱吧!李敖喜欢猫的这种真性情,他立志抓国民党这只他眼中的老鼠。但他写着写着活着活着就变味了,国民党到大陆转了一圈还是那个国民党,但他到大陆就完全变了个人――变成了李獒。李这辈子最后一篇写猫的文章其实早就露出了他那只狐狸尾巴。在那篇文章中他除了跟女人好勇斗狠攻击前妻胡因梦和她的妈妈之余,话风一转,说“后来不敢养猫,只在家欣赏猫照片”,为什么?他怕猫打扰他“加瓦添砖”。&真正的猫不会喜欢李敖这样的人,猫能很快知道谁是它的朋友,猫绝对不跟黄鼠狼冲突,因为黄鼠狼的主食也是老鼠,一只猫一年最多抓500只老鼠,但一只黄鼠狼一年可要抓1500多只到4500只左右!猫很明白,敌人共同,就是战友,即使有竞争,也是良性竞争。而李敖呢,他只抓他认为的老鼠,他见到黄鼠狼,他就不高兴,因为黄鼠狼虽然是战友,但工作量比他大。他妒嫉,他受不了。玩特立独行是优美的性格,但你在普世价值观里玩特立独行,跟猴子穿西装有区别吗?村上不怕啊。几十只猫在整个庭院和家里睡觉跑步抓皮球玩跳绳……啊,那可是怎么样一副热闹烘烘的样子。他不照样写了30年?李敖说三毛有三毛式伪善,三毛气得自杀了。说金庸有金庸式伪善,金庸气得10年后在香港电视台认真反思:可能小平开拖拉机进城是对的。后来过了20年,大陆人发现李敖才是最大的伪善,而且这个伪善,是逐步逐步露出狐狸尾巴,时间超过岳不群15年之久。你说你喜欢猫,你丫的你不敢养猫。我们知道,猫喜欢爬到作家的稿纸上、键盘上胡闹。会打扰李敖往韩寒家的高墙添砖的兴趣,他太忙了。他忙着创造写作状态。这个无耻的自恋狂加追女专家。他第二任嫩草老婆亮出美腿说:“俺就喜欢他不停勤奋的态度,他太勤奋了”。他确实勤奋,彻夜勤奋地为台湾劈腿,一生立志三天不打国民党,我李敖就脱光裤子上房拆瓦,晚年以70高龄尚不辞劳苦忍着恐飞症给大陆砌墙,成了太监后,加码勤奋,突发奇想给美国粉刷一批阳痿涂料,他为保命长寿割了睾丸没可指摘,但是做太监要有做太监的样子,没吃过猪肉应该见过猪跑,没睾丸不可能就根本不知道美国瑞辉发明的伟哥之厉害吧?这药可是直接消灭人类所有阳痿男的雄伟的“不沉的航空母舰”――对李敖这种美丽岛自宫宫务员除外。韩寒小时候的偶像是李敖,第一篇成名作《杯中窥人》就提到李敖。70后长大了,80后长大了,连90后都能打酱油的时候,李敖居然还没死。“如果当时就完蛋,哪里知他是王莽”!韩寒被女人小孩加小孩爸爸联手攻击后,实在看不过去了,话语权小过人妖敬明同志太多,身处大陆地大物博身繁事杂,杂杂的文不敢多写,只能小声嘟哝一句:“喂,前呕像先生,你在台湾拆瓦我忍了,还要让儿子过来贴瓷砖也太不像话了吧?”好了,我们再谈村上春树,他极端化彻底化神经化令世界震惊地跑步跑步跑步跑步。而我喜欢做俯卧撑俯卧撑俯卧撑俯卧撑。他立志写小说时就立志每天跑步,我立志胡扯后,就立志有天能做到1000个俯卧撑。类型稍微不同本质一样。胡扯和立志之心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跑步是有氧运动有助心肺功能提升血液循环呼吸系统粘膜组织……基本浑身可以照顾周遍。俯卧撑则是无氧运动,能使背肌、胸肌、膈肌和腹肌快速发达致富。我不但矢志追求写文章既胡扯又好看,还要使吃到的顾客感到精神愉悦,当我的回头客,回头概率必须达到可口可乐标准:90%。胡扯这么长,我想说什么?我想说,所谓幸福,就是有温暖的伙伴。任何对待其他动物和人类的不友善行为都能引起伙伴的丧失。村上很幸福,少华没有村上就不会幸福,李敖幸福,李敖认为:你只要坚信伪善是一种幸福,你就会幸福。比如他对某个国家民众亲切地说,亲们,你们只要举起宪法,就能实现自由。我靠,30年前那位主席哥们儿不是举起宪法也照样被好学生们一脚踢翻在地了吗?李敖式伪善,我们可以称之为“海峡式伪善”,跟斯大林和罗斯福一样,喜欢把国家和地区一劈两半。你喜欢猫就养呗,光说不练。你不是号称你家的房子值5000万吗,又说又练,还特别告诉南都记者,不是5000万台币哦,是人民币哦。喂,你们有听说韩寒炫耀他的钱不?你们有听说村上说他的房子值多少不?村上住在东京,东京的房子最高的时候能买下一个美国、200个台湾!村上,既然养了这么多猫,首先,我认为,他要请专人照料,并且,他的稿纸也会经常遇到猫来捣乱。他的勤奋绝对超过李敖,李到底有什么好炫耀的?不懂。李敖的炫富之所以没有超过郭美美,是因为,他的炫耀很隐蔽,很多都是一笔带过,比如他还炫耀过这么一句话:中国的穷酸文人我最讨厌了(他唯一一次攻击中国大陆非穷酸作家就是韩寒,按照他的原话,他只选择有“档次”的敌人),他20年来307次公开叫嚣自己“早就脱离了穷酸状态”。“文星时代一期杂志就能赚10几万”、“宋楚瑜下令停刊前我就是富翁了”。坐第一次牢出来后,“国民党炒高房价,发动经济挂帅式起飞,我的房子涨了3倍。”他从来忘记说,他第二次坐牢,很遗憾,千真万确是因为老婆指证他非法侵占了死党萧孟能一批价值连城的古董。他在电视台连续27天做节目大骂前妻胡因梦,说她大义灭亲违反了古代三从四德优良传统。咦,我可是亲眼见到你30年前的文章里主张过全盘西化的嘛,西方文化的个人信用系统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人,不能做伪证――你可以选择不作证,但你不能作伪证!萧在上海前些年死前流泪遗言:“李敖,有才无德啊。”这话可以当他在杭州的墓志铭(但杭州人民很难答应他葬在西湖边的妄想)。李敖口里的穷酸文人铁杆朋友伙伴老板合作者,萧孟能,在上海穷愁离世。而李敖还住在5000万的别墅里“勤奋”地为高墙添砖。自称:“我要比我的敌人活得长。”李敖先生,如果你的敌人是自由,那么我肯定你将不会长寿。李敖的人生信条无非:对我,你们要讲传统,我对你们,全盘西化。柏杨20年前说他是“西餐叉子吃人肉,”那时候我们小,那时候我们不明白。在这样的心理变态的自我强化修养下,我相信他会很长寿,会比张学良还长寿。张学良的长寿方法就是:我在大陆吃喝嫖赌抽――抽鸦片的抽,也是抽风的抽,一到台湾,摇身一变天天信上帝。见鬼了,谁见过张学良为他的不良恶行忏悔过哪怕一句?这样的人能活得久我信,能上天堂,我就是信了,上帝也不信,上帝要信了,我还是不信。村上诚实,他说他最高一次连续跑步是11个小时,你们不信,反正我是信了(之后几个月,甚至听到别人说跑步这个词他就想吐),连续30年坚持跑步,每年参加一次马拉松。这种作家的传记,我在书架里和古龙的传记摆在一起,感觉很恐怖,我的摆设很不简单:要知道,古龙是每天海量喝烈酒度日,连早上也喝,最后49岁肝硬化死了。太堕落。太恐怖。他的传记我看了一半不敢看下去了。什么人敢这样生活,我也许可以崇拜他:就是我的肌肉会感到萎缩,寒毛会直立半小时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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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西藏、不丹、爱因斯坦的猫和狗养猫,很多作家都喜欢,这个原因你们下面会知道。他们不是不喜欢狗。喜欢猫的多半更喜欢狗。但个性使一部分人选择只养狗,而一些人只养猫。猫狗都喜欢的人是存在的。同时养的人,那是动物研究专业人士或者纯粹休闲者干的事了啦。喜欢猫的人独立性更强一点,忍受孤独的能力更强些。更喜欢在孤独状态中“跟天地精神相往来”,因为猫对人,是有一段距离的,对人若即若离。他不会腻人那么强烈。它有独立性,而你没有持续独立做事的工作能力和精神,你就养不好猫。勤奋辛苦的中国人,疯忙到屁股不挨地的太多,把狗一辈子关在笼子里或者栓在一个院子里的大有人在,把猫关在笼子里一辈子,不可想象。狗能忍受恶主的虐待,猫则会奋起反抗,搞烦了抓破二奶美人脸。作家需要的就是这种若即若离的伙伴。作家需要几乎每天有时间独立思考,并在生活中有阶段性精神游离状态,很容易疏忽照料狗,导致爱犬死亡和丢失。如果你忘记喂猫,它可以吃老鼠,但忘记喂狗,他只有去找垃圾吃。更重要的原因是,猫和狗跟人类的距离程度不一样,所以政治人物、黑社会老大、商业巨头、富商多养狗。猫你长期不喂还可能立即投靠别家或者直接流浪,猫有谋生技能。狗则只有靠发展人际关系这个唯一生存途径。“猫来穷狗来富”,背后的语言也可解释为富养狗穷养猫。美国新版护照有一页写:“感谢世上一切动物,它们像人一样,教了我们许多东西,我们高兴它们还在这里,我们希望永远如此。――&Thanksgiving&Address,&&Mohawk&&version”好像是莫霍克族的感恩节祈祷词。有的人只要有男朋友就满足了,有的人只要有女朋友就好,有的人男女都要。有的人朋友多,有的人朋友少。有的人不喜欢动物,有的人喜欢。有的人把动物当猎杀对象,有的人把动物当宠物,有的人把动物当朋友,有的人把动物当伙伴。人并非只因孤单才亲近动物。有的人是博爱使然,有的人是受群体文化感染,甚至有的人和有的群体,是因为基因。我最爱西藏人,一看到“西藏”这个词就下意识想立正,就如菲茨杰拉德从军队回来以后,看街道上所有的人,希望他们都能“以道德上采取立正姿势站立”就好。藏传佛教精神,在某种程度上,很小的时候,就彻底影响了我的价值观。如果在西藏杀狗,后果不堪设想。他们甚至怜爱河里的鱼,在西藏没人会去钓鱼。这跟基因有关,西藏人生下来就尊敬所有的生命。他们住得比地球上所有的人类海拔都高,固看得远。他们生存在环境不比南极好多少的地方,看到想到的却是人类未来。最近甚至有人在谷歌开令人莞尔的玩笑:在那错附近标出卖2012“船票”的地址。搞!实在有够搞。为了生存,西藏人不得已吃肉,因为西藏甚至长不出白菜。同为藏传佛教(噶举派)文化国家不丹,住得更高,看得更远。日本女性想像力雄奇而且浪漫惊人,斋藤千穗90年代短篇漫画故事《香格里拉》,把不丹干脆画在喜马拉雅之颠!让我终身难忘。不丹那叫一更上层楼,楼高至匪夷所思。善良的不丹儿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不忍心聆听在寂静的春日黑夜,境内传来垂死动物被屠杀的声音,下令全国禁止设立屠宰场。因为动物的这种惨叫,不会因为吃的人听不到就不存在。孟子想了个办法是捂住耳朵,“君子远包厨”,问题来了:难道小人就命该做厨师?所以有人小小怀疑孟子伪善,说话时不经大脑只经过了小脑,是掩耳朵盗铃铛迅雷来不及掩耳之徒弟。朱元璋有一天正吃着厨师端上来的美味,想去厨房感谢厨师的辛苦工作,走到一半突然想到这话,大怒,下令把孟子抬出孔庙丢进厨房当柴烧。有聪明者当时进言:陛下啊,您一生抱负,以建立一个跟大元政府差球不多的独裁专制国家为目标,如果让人知道你为区区一帮厨师的名誉权而搞掉亚圣,岂非影响陛下的光辉独裁形象?朱元璋想了想很对,为了掩盖国家机密,把所有的厨师换掉,又下令起居注小组写作班,把这个故事改成“帝因‘民为贵,社稷为重,君次之’,深痛大明自由主义初苗始生,大怒,令宇内亚圣像具出大成至圣先师孔&圣人庙,世代不得血食也。”爱因斯坦1934年问了全世界一个令人深思77年的问题:“你没看月亮的时候,难道月亮不存在?”这话没有他的相对论出名,因为很多人类,确实习惯在没有月亮的日子里就当它不存在,并且不为此感到痛苦――特别是当前的中国人。不丹,是的,不丹走的是极端路线,思想高度可能超越了现代文明1000年左右――全国不设立屠宰场。那么有人要吃肉怎么办呢?进口。所有的肉类都只有被迫进口,当然吃的人很少。也当然会导致部分需要肉类蛋白人民的肉食购买力变奢侈,那是必然的,对GDP的影响就别提了。但肉类产业链缺乏导致的经济影响却不在奇异浪漫温馨的不丹人民思考选项之内。他们追求的是他吗的伟大的GMP!极端而激进地尊重所有的生命(佛家术语叫有情众生和无情众生),不丹成为世界上最快乐的国家,幸福指数世界最高(不丹本国,早在70年代即提出幸福指数概念,为此一概念之创始国。)整个欧美文化圈在19世纪到20世纪完成严格立法体系,都不准杀狗只准养狗,欧洲有博爱文化,凡事喜欢推而广之。英国甚至立法规定不能把狗养太胖,否则会罚款甚至坐牢。有人好奇了,狗太胖有什么标准呢?对,英国人认真到规定了狗太胖的标准:用手摸肋部,不能摸不到排骨(当然更不能摸到的全是排骨)。重量嘛,根据各种犬类的体格来细致的划分,我操,真复杂。有个老太太担心地说,她不敢把她的胖狗牵出门,她自己都没法运动。极端的善绝非坏事,有个把英特尔搞大的家伙格鲁夫10年前写本书大叫一声“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这话我思考了很久没明白。看了不丹和英国那些胖狗,若有所悟。我再说一次,最后一次:“所谓幸福,就是有温暖的伙伴。”法国狗的数量占了国民人数的4分之一。是世界上最密集的狗的天堂。有个很出名的法国小城,漫山遍野的狗,所有的场地都跑满了狗。成为旅游胜地。有一次一个法国人很小声的对媒体嘟哝:“我讨厌狗,讨厌所有带皮毛的家伙,但我甚至不敢告诉我的女儿,因为这样她会讨厌我。”这是群体效应。中国大陆人分两半,一半爱狗一半恨狗。“阶级对立”的情况很严重,年初有爱狗团体在高速公路拦截整车准备运往东北屠宰的狗,最后谈判,凑钱花10万买下。山东有靠不断杀狗卖钱的食品公司,赚了老多老多老多钱。网络上往往一个猫狗遇害的帖子出现,麻烦大了,对骂。正方痛苦,写的文字比我还长100倍,反方一般就一句,他吗的伪善,人都活得累,你还关心狗,你良心被狗吃啦?其实反方是在偷换概念,即:我们人类是理性动物,不应该在讨论狗的处境的时候扯到人的处境,这不是良心有错,也不是人关心的方向失误,因为今夜我们都是狗。911时有人发贴“今夜我们都是美国人”,反对者大骂:“你丫有那么多绿卡吗?”那是标准的偷换概念。同样,你要说:“中国那么多灾难你不去关心,你良心被狗吃啦?”也是操蛋之语。我们现在正讨论关于狗的话题,而且很有趣,不是吗?我们讨论花的时候,你就不要扯到草。同样,我们正关心动物的时候,你他吗的把人类扯进来干吗?是不是?我们正单独专项专心一致讨论中国的GDP问题之时,你丫扯进中国基尼系数或中国高考现状,你不扯淡谁扯淡?我再罗嗦一句,根据逻辑,我们在争论甲命题时,你不能用乙命题来反驳。再简单说你就明白了:关心动物的人,你不能说他没有良心,不关心人类。花10万元去救一车狗的时候的那些人群,在你的眼里就证明他从不关心人类的处境?学学逻辑再来上网好不好,亲。爱狗的那部分中国人,有的话语习惯都改变了。比如有个部队训犬员上电视做节目,主持人注意到他把狗不叫狗,习惯性叫“犬”。中国文字很特殊,“狗”这个中文字本身比较中立,但也稍倾贬义,古人向别人谦称自己爱儿“犬子”时,如叫“本人狗子”,效果绝对爆款,不敢想像。中国文字很多个体概念比较混乱。爱狗的人可以看到“狗”字就激动,不爱的人看到“狗”字,想到的都是特别不堪的成语。&“犬”在日本类似“君”之类接近尊称,日本文字中没有引进汉字“狗”这个字,跟日本人没引进明朝清朝缠女人的足部的行动一样。日本只引进不产生混乱的文字和文化。“狗类思维”在中国文化中变得混乱,“我家的‘犬’来了”这话普通人听是不是有点别扭?柏杨为此无奈和气愤,把中国文化直接比喻成酱缸。有些方面真的有点乱。不信你试试在美国直译“狼心狗肺”这个词,美国人会疯掉:狗的肺碍你啥米事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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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这个星球很孤单每到秋风萧瑟,寒波涌起,时光临近冬日,中国的狗,超过800多万条要死。是狗的温暖使我在中国的冬天不再感到寒冷,所以每年中国到了冬天,我都想为狗写点什么。当天气寒冷时,狗思考些什么?人是不知道的。幸福就是有温暖的伙伴,伙伴被杀将死,我们倍感人世凄凉,世事白云苍狗,多所变幻。缘分只有那么多,珍惜眼前人,还要珍惜眼前狗。有的狗肉餐馆在门口摆个笼子以证明食物的新鲜程度,里面的狗的眼神,令人心碎。爱之者惨然动容,一半的中国人视而不见。“人都没有关心好,你关心狗干吗?伪善。”这是我们的那一半的反复诉说的逻辑混乱的名言。有一次我在温暖的冬日,阳光灿烂的上午,没有一丝风吹过,寂静攸然的街道,看到这样一个餐馆。一个这样的餐馆门口。终身难忘。难忘那眼神。那条狗通体棕黄,是只大约70%血统中华田园犬(中国土狗),体型偏大。毛色在阳光照耀下部分显得金黄。而我的痛苦在于,我恰是一个极少数知道,正宗中华田园犬已经接近绝种的那个人。它眼神也不是绝望,也不是悲哀,而是知道自己将告别人世,永远离去,再也将不能陪任何人去广场花园,去深山老林,去陪伴你在你的脚边睡觉,有时候会用后脚,高速熟练地抓一下它的耳朵、或是在感情激动的时候干脆站立起来扑到你的怀里。狗是几乎每一只都能明确知道自己就快被屠杀的聪明动物。知道真相太多的人会痛苦,狗也不例外。固然狗终将一死,世人爱莫能救,还会有人嘲笑你这种感情。为那天的那个场景,那个眼神,我流泪。就连猪也是。我老家的人养的土猪在接近春节的时候,会绝食一周,什么也不吃。吃不下去,它们也知道自己将死。猪的智力甚至不比狗差,以色列的“军犬”不是狗,而是猪,用猪来排雷。历史的传承是个复杂的命题,日本历史上好像就没有吃狗肉的传统,但近在100公里外海的大韩民国就有深远的吃狗肉历史。这个特点中国跟韩国很象。韩国人也分两半,跟国家一样,另一半叫朝鲜,朝鲜人不但吃狗,饿极了还吃草。三八线东面的韩国人有爱狗组织,但也有人有祖传狗肉火锅的调料配方。韩国举办奥运会时,欧洲议会建议该段时间禁止吃狗肉(我草,韩国人夏天也吃狗肉),韩国人拒绝。并且报纸反唇相讥:吃狗肉是我们传统文化。再说一遍:喜欢犬的原因和讨厌犬的原因都很复杂。从单独个体来看,绝大多数爱动物的人类是因为孤独感。据去年一项最新科学研究的可怕推论:我们的星球极可能是浩瀚宇宙唯一有生命的星球。人类无疑是孤单的,这是美国护照特意把那句感人至深的话语印上去的原因之一。至少目前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我们在宇宙中不孤单。大多数人并不死心,几乎全世界所有的政府都不反对对外星球生物的探测、爱好、研究。人类绝对是群居动物,并且,我们是彻底的想永远群居下去的动物。植物也不喜欢孤单,它们的种子以基因早已经知道的巨大浪费方式大量生产,尽可能疯狂地保证群体的延续。某些动物更疯狂,鱼籽甚至一次生产几亿!很多人只知道草籽的生命力,但并不知道,鱼籽的生命力更顽强。我小时候不明白为什么一些莫名其妙的鱼塘,甚至是个高山上随便挖个坑,在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有鱼会来的情况下就能“长”出鱼来。长大后我读书万卷,知道中国古农民早在几千年前就感叹:“千年的草籽,万年的鱼籽!”什么原因呢?有些鱼籽甚至在无水状态下几十年后遇到水源也能“发芽”,你想想看,就连一条鱼,为了和孤单对抗,做出的基因进化有多么刻苦努力。每念及此,我自思这世界必有神。美国人在钞票上干脆就再加一句:“我们相信神。”最后真他吗神了:连最恨美国的敌人拉登和韩国的另一半,也喜欢“相信神的钱”。正因这个独有之星球所有的生命都绝对处于宇宙意义的孤单状态。生命多样性的课题,在19世纪到21世纪短短一百多年,成为地球上最热显学。这是人类害怕孤单的直接证据:我们一直想找到温暖的伙伴。我在这个星球一直感到孤独。所以倾向研究伙伴课题。我们已经知道,狗是唯一跟人类跨物种友谊成功开花结果唯一典型,有人要问了,那猫算什么?有证据表明,家猫野生状态生存良好。狗不太行,狗在森林里一般会死亡。这个结论后来被澳洲的野狗群有限度推翻,但澳洲情况特殊,澳洲野狗,是从家狗艰难进化了几百年的结果,生存状态也不是很好。换句话说,它们完全“进化”成狼,可能6万年也不够!同志们,狗来到我们的这里,太久太久了,它们回不去了!家猫有独立性,有你没你,都差不多。丧家之犬跟丧家之猫状态区别很大。更重要的程度是,狗跟人亲切的程度,超过猫很多很多。有的狗会在几乎任何时候,莫名其妙地没来由深情凝视你,就象它感觉到下一分钟它可能就跟你要永别那样凝视你。使你感动时间的流逝,岁月的无情,人间有情,而狗之情,发乎中,而情之切,令人无法理解为何它总在平静状态下也能表达如此的热情。狗大概是世界上唯一不因时光流逝而对你热情递减的家伙。中国人调侃:“狗是忠臣,猫是奸臣”,日本发现一只狗叫“八公”,连续每天跑去车站等待早已经死去的主人10年,整个日本耸然动容,不忍忘却,在车站竖立铜像永铭。相对来说少有“猫八公”。梅艳芳的狗绝食7天随她而去,香港报纸感而登之。但她如养的是猫则大有可能不会这么做――情深不寿。猫淡化感情,获得在这个冷漠世界坚强生存之能力。这是进化程度深浅不同的结果,猫很可能是因为时间问题,未进化到把整个感情基因交给人类。它们对人类还有点不完全放心。它们不放心是对的:世界上至少还有五分之一的国家,没有跟上欧美普世价值的步伐。所以猫暂时在进化的路途上犹豫:是否能完全学习狗们完全扑向人类怀抱的勇敢呢?所有的猫都很纠结,很纠结。猫冷笑着对狗说:“瞧你们对那些直立行走的家伙们过分热情的下场吧!至少狗肉店在世界上比‘龙虎斗’要多得多。”狗站在湿淋淋的中国广袤的大地上无情冬日的冷雨中颤抖,对此沉默不语。有的人会反驳,艰难跨越物种藩篱,和人类交流交友的动物不计其数宛若星河灿烂,恒河沙数,而且还在不断地有新的宠物加进这个进程里来,不是有人养各种希奇古怪的宠物吗?错!人类和动物的跨物种交流系统,实际上已经停止,随着人类数量增加,地球生命多样性破坏速度加快,很可能这个星球跨物种交流已不会再有:最近一万年,人类没能成功畜养成任何一种新的家畜。请记住一点:目前世界唯一整体族群全交给人类、建立跨越物种友谊并成功的唯一奇迹,是狗和人类。老的科学结论认为,跟所有的家禽家畜一样,是人类有意识的把狼崽抓回来驯养做工,慢慢培养成“伙伴”。以前的人们很自大,他们草率下结论,想当然地想像个故事是:一帮凶狠的靠猎杀为生的猿人,于某个山洞把狼崽抓来,慢慢强行驯化,最后成了狗。但近年一个惊人的学术成果告诉我们,这个结论已经基本接近推翻。猫很可能不是主动来找我们的,你说猫的祖先豹子或者大型山猫,在山里抓个野鸡吃跟放个屁一样容易,如此快乐过活的它们,发神经主动找我们人类“交朋友”的可能性有多大?牛不是,鸡不是,猪不是,鸭不是……统统都不是!对不起,请问畜养奴隶经过6万年,人类产生过任何奴隶基因吗?不可能的。根据最新的科学研究,目前有不完全的、但已经接近真相的间接证据表明,前人的“畜养结论”在狗身上已经被基本推翻。狗跟人类跨越物种交友成功,可能是狼主动!是“它们”主动找“我们”的!这话怎么说?犬类基因是经过6万年发展,才进化到能天生跟人类交流。这绝非偶然。很可能是双向交流的结果,双向交流的推测已经够令人惊喜万分了,但进一步推测,应更可能是狼单方面对人类好奇心和好感才产生的结果。这个科学结论有个温馨的假想故事:大约6万年前,首先有一群狼,总是跟着一群猿人,猿人有时把猎物的下水丢些给他们,狼心怀感激,无以言表。忽然,某天晚上有饿极的虎狼半夜发动进攻,或者又某次是发生了森林火灾,情况万分危急!人类的祖先个体极少,这可不是一般的亡国灭种,而是所有人类的祖先都命在旦夕!在60亿同类霸占地球的极度热闹情况下的今天,有人也许会在电脑前微笑:“哥们,淡定!白素贞1000岁下山恋爱、姜子牙80岁结束钓鱼生涯当宰相、坚信“布谷鸟不叫,就等它叫”的德川家康70岁才夺得天下,急毛!”淡定?你真相信李敖那小子的“历史不能假设?”这种时候淡你个鸟哇!你我先祖此时数量极其之少、正处于深睡眠,我们的所有“历史假设性现实”危若累卵……这时狼群热血沸腾了,它们展开了拯救整个人类的行动!狼群可是有专人值班守夜的……立即报警……得救的人类热泪盈眶。第二天,他们赏他们整条的梅花鹿大腿都有可能……慢慢的,彼此建立了深深的友谊。最后,“我们”成了伙伴。狗就是这么来的。现在的你能耐心看到这里的你,也是这么来的。OK?这批不惜一切押上全部身家性命的狼,冒险投靠了世界上最强大最狡猾的生物物种,居然成功了!它们的后代枝繁叶茂,根据统计,目前世界上有大约8000万只狗。而狼的数量不足15万且还在减少。人类聪明反被聪明误,越来越发现,很多事物的形成,并非我们原先想的那样。“人是万物之灵”这话在最愚蠢的国家,也不会再提了。不是的。人不是万物之灵,不是地球的主宰,众生平等这话太超前,但是最差劲的家伙也不得不承认原则是对的,虽然我们人类目前无法摆脱习惯性的几十万年形成的肉类蛋白质需求惯性。但我们已经反思到,我们不是万物之灵,也绝非星球主宰,动物是我们的伙伴。我们希望永远如此。我们害怕孤单。我们需要谦卑地承认:我们是动物的伙伴,不是他们――注意我已经不想用“它们”而用“他们”――的统治者。狗的祖先很可能救了我们所有。现代文明国家深有感触,逐步由央格鲁撒克逊这一海盗后代带头推行,并逐步滥觞整个欧美,强行用法律手段宣示报恩。英国人只是因为爱马,就废掉了印度最后一个国王(他无聊到突发奇想残忍地玩死一匹马,导致整个英国舆论沸腾。)或者很可能我们是靠互相拯救才活下来的两个差点绝迹的物种――不,如果人类一开始就绝种,那么这个世界狼不会“进化”到只剩约15万只稀有动物。对此贾平凹站在废都街头,默默“怀念狼。”英国人用武力推行英语之外,尚用武力推行小动物保护法,殖民香港之初,第一件事就是强行关闭所有狗肉馆,把香港人搞成第一批吃狗肉就会坐牢的广东怪物。1987我第一次看到亦舒小说《曾经深爱过》时,无比惊奇而珍贵地发现一个情节,那是一个大陆少年绝对难以想像得到的情节:男主角有两次被大陆触动。一是他到了鞍钢出差,听说有人在炼钢炉那种绝对不会失败的容器上空跳下去自杀,钢厂的人介绍,“人掉到半空中就被高温蒸发成水汽”,&男主角感伤到无以言表。另外一个情节是讲,他在餐馆吃饭,突然看到菜谱有狗肉,一时无法接受,跑出门恶心到呕吐(后一个情节,因为文化封闭的关系,我以前从没在中国见过,故极度震惊世界上居然有如此善良的一帮中国人。)前英属殖民地除了英语被天生口语化之外,亦全部被武力驱逐任何狗肉饮食习惯。同样的广东区域,仅只离香港几十公里外就有“龙虎斗”和狗肉馆,每年有超过20万偷来的家猫源源不断被半公开化运输到广东上了餐桌。新加坡保留了部分大清朝对西洋文化冷静待之的优良传统,去年曾冷静报道了一个卖掉400万新币别墅养了超过500只流浪猫狗的老太最后破产的故事,讲故事的时候很冷静,稍微带点同情的语调――不太多。新加坡在理性而冷静的李光耀鞭子下,逐步冷静乏味到变成一只冷静的――你们可以发现我对新加坡冷静地只剩下了冷静――暹罗猫:既对欧美友好,也对朝鲜友好,既对大陆友善,也对台湾热情。这种性格中国很欣赏,导致方兴滨建立新长城的时候,所有海外媒体中唯一忘记了屏蔽《联合早报》。另外忘记说了,据说古代的长城是因为秦朝的男人失恋后,就搬一块砖往山上走,慢慢的,在秦朝男人失恋过多的情况下,于是就有了长城。但现代长城是怎么建立的?恩,中国男多女少,一定也跟失恋有关。我以前想不通看《联合早报》为什么始终不用翻墙。现在似有所悟。对,就是跟新加坡这种温和的猫式外交方式有关。猫不会亲近所有人,狗却会,猫有爱有恨,生下来就恨老鼠,恰恰人最恨老鼠。狗却不会。狗善良到了几乎全部是合格的基督信徒:爱你的敌人。猫不会笨到扑到所有人怀里,狗却有时候会错误地没有认清楚那人是否讨厌它的情况下对他摇尾巴。谁会对猫这种冷静到极点的性格产生屏蔽欲望?只会对狗这种性格产生戒心――你丫热情过度,对此我有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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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掌权的养犬人……会有狗偷渡到中国吗?喜欢犬的人。并且是主要我想到的是,掌握权力的人,也就是领导人类这个复杂的东西的人――对犬的态度。并且,我本身对各种各样的领导人喜欢犬的态度这一个项目,感到很亲切。记住:这事跟意识形态和政治方面无关,因为今夜我们都是狗。希特勒养了好几条德国牧羊犬,还下令做了军犬。死后,应该是被苏联军队牵走了或者是杀掉了,总之下场跟纳粹一样悲惨。德国人不怀念纳粹,但怀念希特勒枉死的那几条狗。日本人侵略世界的时候,引进了德国牧羊犬做军犬,但中国老百姓不知道学名,就叫它狼狗。其实这个名称有误解,“德牧”只是象狼而已,东北人用日本人的“狼狗”培育出更凶悍的“狼青”,外形更象狼。“德牧”经过大约100年左右的发展,体型已经被培养成比狼更好看的流线型。德国日本战败了,但德牧胜利了。德牧目前是全世界最受欢迎的犬种。成为世界第一的大类犬。成吉思汗先生征服世界的时候,带了3万条藏獒参战,用以攻击敌人的战马,这批藏獒随着蒙古人的基因一起,在欧洲遍地开花,根据最新的统计,每5个欧洲人里,就有一个有成吉思汗的基因(有个永远无法证实的传说是,成先生每到一地,就玩一个排卵期的处女,最后玩到西夏,被西夏公主口交时咬断生殖器而死,西夏为此整个民族被灭绝。《蒙古秘史》记载成先生的直系后代数量,简直不可思议到没法说,说了没人信,因为我也不太信)而全世界所有的大型犬,都是西藏獒犬跟欧洲各地犬种杂交而成。只有张戎敢写康生养犬并且总是把犬抱着很亲热,这可能是唯一有正规文献记载的中国大陆(前)领导人养犬的比较可信的纪录。在延安,很多人见到他经常抱着一条大约是北京犬。这在当时成为非常稀奇的事。康生可以谈,他不是反面教材嘛,八宝山进去又出来了。他的孤寂,他的孤独,他的好杀。据说胡先生养了犬,但没见过国内正式媒体报道。我有时想像胡先生牵着狗在草坪上玩耍的情景,就觉得中国的《小动物保护法》在人大通过的时间,有可能不会那么遥遥无期。但是中国的媒体不会报道这些花边新闻。毛不但不喜欢任何犬,毛也不喜欢任何花草园艺等。这是个人爱好问题。但影响深远。我们可以单项思考一下类似问题:因为毛喜欢游泳,所以武汉长江每年横渡长江运动很繁盛。中国游泳项目在文革期间也没有中断。在60年代,你家不可能有一整排的扬州派盆景,那是资产阶级趣味,是会受到攻击的。那个时代过去了。但有的人不介意,还是醉心那些红色海洋,喜欢红海竞争,血流成河。中国在前进,但“有的人不同意”,金庸对恨他写反武侠的韦小宝的读者说:“我很喜欢他们的不同意”。记者好奇地问金庸的老婆她喜欢金庸的小说不?回答是:“除了《鹿鼎记》我都喜欢,我讨厌跟6个女人一起办嫁妆。”奥巴马在当总统前女儿求他要养一只狗,他忙。他说等竞选结束,就给买一只当礼物。后来当选后第一件私事就是买狗。奥巴马这家伙的口味很怪,挑的犬种我至今总是记不起名字。而且我怀疑他并不喜欢狗,他喜欢装逼,喜欢吹牛,所以很可能是那种即使无所谓喜欢不喜欢狗的人,只是喜欢女儿而已。问题是:有任何正常人会不喜欢女儿吗?除了那些封建迷信中毒太深、彻底没救的、非要堕胎女儿等有儿子才生的杂种们。克林顿的5岁的第一家庭犬是只黑色阿布拉多,一个17岁的无执照孩子开车把偷跑出门玩耍的它撞死了。克林顿在记者招待会上流泪了。这很有可能是故意的。但也更有可能是真情流露,是美国政治家“刻意的随意”的高级公关的一个表现。这在别的国家不可能出现,因为没有几个国家的人会喜欢看到总统为他的狗而流泪,除了美国人。美国人看了报道感觉很温馨。中国人看了没反映。不,我有反映。我记忆尤深。要知道。克林顿都下台10年啦。几乎所有的美国总统都养狗。并且美国人喜欢报道这些温情的故事,美国夫妻经常容许狗睡在他们的中间――哪怕这条狗甚至是只大丹犬!约翰逊总统在一次巡视军事基地阿留申群岛的一个小岛后回来发现他的狗不见了,于是就下令美国一艘巡洋舰再次返回去该岛寻找,后被找到。舆论骚然,最后,根据调查,92%的美国人觉得,这事令人感动而不是令人反感。该笔找狗费用至于是公费还是私费,报道没有指出。前年,在美国西海岸某港口,一个中国好像是深圳发出的集装箱内发现一条小狗,可能是胡乱不小心跑进去的,饿得只剩下一口气,但幸存,美国人全国报纸报道,该狗立即被政治庇护、进医院、发绿卡,并且不用举行入籍宣誓仪式。收养它的水手取名:“拆呐(音译)”。下次如果有美国的狗不小心用这种方式偷渡到中国来(我一直遗憾没见过有美国人偷渡中国的报道,如能有只狗这么做,似乎对中国人来说味道不错),如果无人收养,请告诉我收养。或许有人可能想取名:“狗坚强”。不过我会起得很长很长,叫:“中美跨物种交流建设性战略合作幸福伙伴”。日---24日完成。38个小时修改。至10月1日修改第120个小时结束。后记:1,&本文献给我的伙伴之一迈克,9成血统中国土狗,学名中华田园犬。它大约生于日前后,出生在中国某地一只废旧钢管里。母亲不知去向。死于日。失踪成谜。失踪原因三成可能是车祸,一成可能是被禁锢在某地。六成可能,是被临时组建的城市打狗队打死。2,&本文献给中国最优秀的翻译家:林少华先生。他也写过一篇怀念少年时代(人都吃不饱的红歌时代)因为饿极了偷吃鸡而被邻居吊着活活剥皮打死吃肉的中华田园犬。那文感我良深,为少年的他和我有同样类似经历而悲伤。3,&本文献给美国最优秀的犬类散文著作《莫尔之门》的作者泰狄凯拉素,此君文思细腻,全书所获,不比《瓦尔登湖》给人的启迪少,《莫尔之门》,甚至我三次看到最后一章时都停止阅读,因为主角莫尔的死是最后一章,至今2年不敢看此章。4,&本文献给正在起草的、缓慢而遥遥无期、毫无下文的《中国小动物保护法》的工作者和讨论者们。5,&本文希望有能跟我一样,对李敖爱之入毛、又恨之入骨的人,看到。6,&看完到这里的朋友,欢迎做10个俯卧撑,明天做11个,后天做12个……有一天你能吃惊可以做5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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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来此文之长,会引起部分人的愤怒。对此本人有点抱歉。不过世界的事很奇怪。本来,开始我想谈小说,结果却去讲翻译,讲了翻译,却去讲村上,讲了村上,却去舔李敖的阴毛,舔完李敖的阴毛,恶心,又去谈狗,谈了狗使人心情舒畅,结果又研究了猫,研究完猫,又扯到了外星人……对了,这跟最近韩寒的混战过程也有点象,同属于天马放空式:开始,韩谈自由民主和革命,后来有人从埋田插一莫名其妙的杠子:我们谈谈郭敬明的抄袭案吧,好啊,于是谈到了人妖,人妖谈完了,又谈到赛车,赛车谈完了,又谈过年,过年谈完了,又扯到秃顶,秃顶扯完了,又扯到头发的起源……最后大家都忘记了,其实谈革命更有意思,于是又去谈伊朗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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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看不完,&做个记号,多来看几次!&&&楼主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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