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家里人都规律后会无期这句话的意思什么意思

  什么是概念?         
李泽健         
人们只要开口说话就必然要用到概念,但是对于什么是概念却很少有人能够说得清楚,翻开各种工具书,上面的定义让人觉得有点匪夷所思,它不解释你好像还明白点什么,它一解释你就只有糊涂的份了,不仅搞不清楚什么是概念,甚至一切东西都说不清楚了。比如,什么是人?不知道人的定义的时候,你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什么是人来:你、我、他;大人、小孩;正常人、病人……这些统统都是人,但是,知道了人的定义以后,你就不由得要怀疑自己的眼睛了:襁褓里可爱的小宝宝、病床上的植物人、精神病院里的疯子……,他们都还是人吗?说他们是人吧,这不符合人的定义,因为“人是能够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具有思维能力的动物”,而这些他们都做不到。说他们不是人吧,则肯定是要被大家认为是智障,因为连人都认不出来了。更郁闷的是,走进非洲的大森林,你不得不承认那里的“人”真厉害,它们不仅会制造和使用工具,而且还能在森林里窜上窜下如履平地,因为,你不能再叫它们大黑猩猩了,它们都是人!    
不只是“人”这个概念,几乎所有的概念,包括什么是猫?什么是狗?什么是太阳?……这一切都说不清楚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原因就在于人们对“概念”、“定义”和“本质属性”等等一系列概念的误解。         一、搞错了概念反映的对象            
一般情况下,人们都认为概念是“反映”事物或对象“本质属性”的一种思维方式。下面我们来看一看各种工具书上常见的定义。    新华字典对概念的解释:思维的基本形式之一,反映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特征。   逻辑学上的解释: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二版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编著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7 第21页)   《普通逻辑(增订本)》(1993年版)把概念定义为“反映对象特有属性或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   哲学上的解释: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马克思主义哲学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3.第581-582页.)   中国大百科全书(心理学卷):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是在感觉和知觉基础上产生的对事物的概括性认识。   
能够看得出,这些权威的工具书几乎都认为概念就是“反映”“本质属性”的,唯一不同的是,有的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有的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事实上,把概念定义为反映对象或者事物的本质属性这几乎可以说是我国学术界公认的一种定义。然而,这样的定义其实并不合理,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如果概念就是“反映”对象或者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那么要理解一个概念,就必须要先弄清楚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或者事物的本质属性究竟是什么,否则你就不可能知道这个概念是什么意思,不可能知道它指的究竟是什么。然而事实却恰恰相反,孩子们都知道“妈妈”、“太阳”和“月亮”是什么,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它们的本质属性是什么;绝大多数人都知到“人”和“电脑”是什么,但却很少有人知道 “人”和“电脑”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我们总不能说孩子们其实并没有“妈妈”、“太阳”和“月亮”的概念吧?总不能说绝大多数人其实都没有“人”和“电脑”的概念吧?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还不至于就是只有那几个自以为知道“人”和“电脑”本质属性的人才明白“人”和“电脑”是什么意思吧?    
很显然,从上面的例子中我们能够看出,概念并不是用来反映什么本质属性的,它就是用来反映事物本身的,只要我们知道了概念所指称的事物,那么我们就能明白这个概念的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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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属性”本身就是一个说不清楚的东西(我们在下一节中再详细讨论这个概念),用它来定义“概念”,其结果只能是让明白的人变糊涂,让糊涂的人变傻,直到他分不出“人”和“大黑猩猩”来!    
对一个事物来讲,究竟哪一种属性才算是它的本质属性?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真正说得清楚!看看逻辑学教材上是怎么说的,“人类的认识是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对事物本质属性的把握是在认识、发展和深化的过程中完成的,因此,概念对对象本质属性的反映也经历了一个由粗浅到深刻的过程。如‘人’这个概念,在古代曾被概括为‘无羽毛而会直立行走的动物’随着认识的发展,人们发现这种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并不准确,因为它不能将人和其他动物完全区分开来。后来,逐步形成了今天的‘人是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具有思维能力的动物’,才有了比较准确和深刻的概念。” (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二版 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 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7 第22页)这段话的意思分明就是在说“本质属性”还有粗浅和深刻之分,让人不明白的是,概念所反映的“本质属性”不知道是事物的粗浅本质属性呢还是深刻本质属性?“无羽毛而会直立行走的动物”还算不算是人的本质属性呢?如果不是,那我们岂不是要说古人们根本就没有“人”这个概念了?    
在逻辑学中,“本质属性”就是一个变来变去的玩艺儿,想要通过它来理解什么是概念,那绝对是进错了庙门烧错了香,这辈子估计是没有什么指望了!“事物的本质属性具有不同的层次,例如,‘带有社会性的动物’、‘能思维有理性的动物’、‘能制造和使用生产工具的动物’等都是人的本质属性,但它们的深刻程度却大不相同。人们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上,首先获得感性认识,并运用比较、分析、综合、抽象、概括等方法,逐步认识对象的本质属性,并使这种认识逐步深化。从辩证逻辑角度看,确定某一事物的本质属性,必须联系到人们的实践活动。在不同的实践关系下,某一事物的不同属性都有可能上升为本质属性。”(汪馥郁,朗好成主编.实用逻辑学词典.北京:冶金工业出版社.1990.第13-14页)看完这段话,相信你也会有这样的体会:逻辑学的水那可绝对不是一般的深啊!我相信,在理解什么是“概念”之前,只要是地球人那就都会先被淹死在“本质属性”这一潭没底的深水之中,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到达理解“概念”的彼岸的!    
“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这样的表述无疑就是说概念不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了。事实上,逻辑学也正是这样理解概念的:“概念作为人类理性认识的基本形式,与感觉、知觉、表象等感性认识形式不同。感觉、知觉、表象等反映的是事物的表面现象和直观属性,不能形成对事物本质属性的反映和对事物之间类同类异的认识。概念则舍去了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抽象地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 (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二版 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 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2008.7 第22页)这真的是有点滑稽了,概念果真就不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么?当我们说起“太阳”和“狗”时,有哪个人只是想到了太阳和狗的本质属性呢?再说了,又有几个人知道太阳和狗的本质属性是什么呢?说起“太阳”和“狗”,有哪个人不会想到太阳是圆的?又有哪个人不会想到狗是长着四条腿、两只耳朵等等这些非本质属性呢?我们怎么能说概念就是舍去了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呢?    
一个小孩好奇地问爷爷:“爷爷,什么是狼啊?”爷爷回答说:“狼啊,就跟狗差不多,有四条腿、两只耳朵,还有一条大尾巴……”逻辑学家在旁边一听就急眼了:“你这老头子,真的没文化,你说的这些都是非本质属性,狼这个概念并不反映这些东西。”爷爷羞愧难当,老脸一下子红到了耳根:“实在是惭愧,我这一辈子就在山里头打狼,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真的不知到世界上还有这样的奇事,你们逻辑学家里的狼都不长腿、都没有耳朵和尾巴吗?”    
承认事物有“本质属性”,也就必然意味着事物还有“非本质属性”,如果概念只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那么,我们又会用什么来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呢?不是用概念又会是用什么呢?抑或我们根本就不需要反映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或者事物的非本质属性我们根本就不能反映呢?“事物的非本质属性”这也是一个概念,如果说“概念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那么“事物的非本质属性”这个概念又反映了事物的什么本质属性呢?    
之所以会出现上面的这些问题,其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人们搞错了概念反映的对象。概念就是用来反映“对象”或“事物”本身的,而不只是用来反映什么“本质属性”的。把概念定义为“反映对象本质属性”或者“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这无疑就是在说,“鲁迅”这个概念指的并不是鲁迅这个人,而是指鲁迅这个人的“本质属性”。这显然是错误的!如果“鲁迅”就是用来反映鲁迅的本质属性的,那么,我们又有什么是用来反映鲁迅本身呢?可能有人会说:“概念在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同时,也就反映着具有这些本质属性的事物。”也就是说,“既然概念都反映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了,那它当然也就反映事物本身了。”这样的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在“人”这个概念的例子中,我们已经知到了,当把反映“人”的本质属性等同于反映“人”本身的时候是会得出许多荒谬的结论的。通过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来反映事物本身,这显然是搞错了事物与属性之间的主次关系。本来是想请皇帝,结果却来了一个太监,你会满意吗?太监虽然代表着皇帝,但他毕竟不是皇帝!对本质属性的反映并不等同于对事物本身的反映,不要把太监当皇帝!也不要把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当作反映事物本身!    
只有当我们认识到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身的时候,各种矛盾才能得以解决,因为只有事物本身才能体现它的所有属性。概念不仅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同时也反映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概念反映事物的所有属性!         (未完待续)              参考资料  李先焜
概念反映什么     倪荫林
关于概念的新定义及其逻辑学意义     郝增明
逻辑学批判之一 什么是概念
    李卒
概念四种定义之比较
广西邮电大学报学报(哲学社会版)1986年 第4期    龙小平
对概念的几个问题的反思
宜春师专学报
第20卷第3期    于德礼
对流行的概念和内涵的修正
九江师专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年第3期    伤脑筋(网名) 零逻辑    冯春田,梁苑,杨淑敏撰稿.王力
语言学词典.
山东教育出版社.    逻辑学基础教程第二版
南开大学哲学系逻辑学教研室编著
南开大学出版社              相关博文:    1、属性不是事物本身固有的    .cn/s/blog_0h32r.html    2、属性是客观事物之间关系的反映    .cn/s/blog_0hk1m.html    3、什么是属性    .cn/s/blog_0qase.html    4、什么是质?    .cn/s/blog_0h5ci.html  
  只有当我们认识到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身的时候,各种矛盾才能得以解决,因为只有事物本身才能体现它的所有属性。概念不仅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同时也反映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概念反映事物的所有属性!    1、这就是说,概念是物的本来方式的反映,是和我们的认识方式无关的,这样的观点是缺乏认识论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辩证法时就这样说过,辩证法是物的本来方式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一种变了形的物质的东西。而在我看来,概念并不是事物的本来属性。例如,一块石头,我们把它称之为    2、概念是什么?概念从生命意识发展的历史进程,从人类意识的结构考察,它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具有指称和定义建构能力的意识方式。而不是事物的本来属性。    3、我们关于事物的属性是一种主客共制概念建构,正如康德所说,经验提供对象,心灵方式提供模板,一切认识都是主客共制的成品,这是认识的本质所在和界限所在。我们关于事物属性的指称和定义,是一种主客共制的概念建构,是一种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制作,而不是物的本来方式。
  只有当我们认识到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身的时候,各种矛盾才能得以解决,因为只有事物本身才能体现它的所有属性。概念不仅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它同时也反映对象的非本质属性。概念反映事物的所有属性!        1、这就是说,概念是物的本来方式的反映,是和我们的认识方式无关的,这样的观点是缺乏认识论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辩证法时就这样说过,辩证法是物的本来方式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是一种变了形的物质的东西。        2、概念是什么?概念从生命意识发展的历史进程,从人类意识的结构考察,它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具有指称和定义建构能力的意识方式。而不是事物的本来属性。        3、我们关于事物的属性是一种主客共制概念建构,正如康德所说,经验提供对象,心灵方式提供模板,一切认识都是主客共制的成品,这是认识的本质所在和界限所在。我们关于事物属性的指称和定义,是一种主客共制的概念建构,是一种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制作,而不是物的本来方式。  
  此外关于我们开口所说的种种概念,它们是语言方式的。而语言是什么呢?人类早期喉咙里发出的咕噜声是怎样发展成为语言的呢?语言的本质又是什么呢?语言是一种怎样意识构造呢?我们用语言来想和思说明了什么呢?这些基本问题不予清理,是难以说明概念是什么的?
  附一段我对马克思辩证唯物论的评论:    
马克思运用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从物物交换开始,通过个别等价物到特殊等价物,特殊等价物到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物到价值物的概念嬗变,思辨地为我们揭示了货币的本质和秘密。同时,马克思在这种辩证逻辑的思辨演绎中,综合了商品交换的实践的和经验的历史进程,为我们提供了逻辑和历史综合的光辉典范。  
但马克思的缺陷在于,他的客观绝对的体系性质,始终认为从商品交换到货币诞生的历史进程是一种纯物的过程方式,既没有也不需要心灵方式的参与及共建,是和我们的心灵方式无关的。尽管马克思运用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然而在马克思看来,辩证逻辑并不是心灵的概念能动和架构,而是物的自身方式,是物的自身方式在我们头脑中的反映。在马克思那里,辩证法是一种客观绝对,是一种物的自身方式,而不是一种概念方式,懂得辩证法,是通向与物的自身方式的同一。  
在《资本论》第二版的跋中,有几段论述表达了马克思辩证法的特质,如马克思赞赏别人对自己的评价所说:  
“马克思把社会的运动看为是一个自然史的过程,支配它的规律,不仅不依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为转移,而且宁可反过来说,是决定人的意志、意识和意图的”。  
“我的辩证法的方法,在基础上就不只与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方法不同,而且是它的正相反对。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他在观念这个名称下转化为一个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现实事物不过是它的外部现象。反之,在我看来观念性的东西,却不过是在人类头脑中变了位并且变了形的物质性的东西”。  
黑格尔把辩证法作为一种独立的精神主体,以及现实事物的创造主,是我不赞成的。同是,我又认为,马克思把辩证法作为一种纯物质性的东西亦是有所偏失的。  
马克思把社会运动作为一个自然史的过程,人类的使命只是能动地认识和适应这种自然史的过程。在马克思那里,社会运动只和它的自身绝对的规律相关,而与社会活动中的人的心灵方式不相关的,人的心灵方式充其量只是对物的自身绝对规律的适从。  
这样,马克思排斥了社会运动中的人类心灵方式的参与和共建,没有更深入地看清:从商品到货币的历史进程并不是一个纯客观绝对的过程,纯物的自身方式。这个过程,恰恰是一个主客共建的过程,有着人类心灵方式的参与和共建。没有人类心灵方式的参与和共建,从商品到货币的历史进程是不能实现和完成的。也就是说,没有人类心灵的概念方式加入和概念逻辑的能动,物与物的交换既不能进行,更不会从商品交换的个别形态进阶到特殊形态,进而从特殊形态进阶到一般形态,并从一般形态的嬗变中生成出货币这个交换的价值之物,一句话,没有人类心灵的概念方式的参与和概念逻辑能动,纯物的流程是不可能产生商品交换,以及从物与物的交换中生成货币这个价值物的。  
由此,从商品到货币的实践和历史的进程并不是一个纯物的流程,它始终包含了人类心灵方式的参与和共建,使物的流程呈现着一种主客共建的能动和创造。辩证法究其本质而言,它是一种主客共建的概念建构。  
长期来,辩证唯物论把实践和历史,作为一种纯客观的过程方式和评判方式,而没有从根本上理解,实践和历史始终是一种主客共建的建构,是一种主客共建的过程方式和评价方式。在历史的解释上,我非常赞成现代德国哲学家,解释学者伽达默尔的一种见解,即,理解本质上是解释者和历史文本进行视域融合的过程,而解释既不单是解释者自己的功劳,也不单是历史文本的功劳,而是两者共同的功劳。  
  @叶晓锜
21:11:00    附一段我对马克思辩证唯物论的评论:         马克思运用了黑格尔的辩证逻辑,从物物交换开始,通过个别等价物到特殊等价物,特殊等价物到一般等价物,一般等价物到价值物的概念嬗变,思辨地为我们揭示了货币的本质和秘密。同时,马克思在这种辩证逻辑的思辨演绎中,综合了商品交换的实践的和经验的历史进程,为我们提供了逻辑和历史综合的光辉典范。     但马克思的缺陷在于,他的客观绝对的体系性质,始终认为从商品...........  -----------------------------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辩证法只是一些主观的东西,是人们对事物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的产物。
  @叶晓锜
20:51:00             1、这就是说,概念是物的本来方式的反映,是和我们的认识方式无关的,这样的观点是缺乏认识论的  -----------------------------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与先生作点讨论。    
1、先生认为: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身。这个认定把概念作为了物的本来方式的反映。既然概念反映事物本身,那么,也意味着,概念就是物的属性,就是物的本来方式,是和我们的认识方式无关的。    
2、当然,也可以有另外一种理解,即只有概念才能达到事物本身。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何概念可以达到事物本身。于是就要深入讨论概念是什么,把概念还原为一种认识方式。这样,概念就不再是物的属性,而是一种意识方式。进而概念能否达到事物本身,即我们的认识方式,我们的意识方式能否在认识中扬弃自己而达到没有任何经验成分,概念成分加入的事物的本来方式,那就进入了认识论的领域。而认识论认为,当我们进行认识时,既要经过我们的经验意识方式,又要经过我们的概念意识方式。既然认识要经过经验意识方式和概念意识方式,那么,认识的过程必然是一种经验方式和概念方式的制作,这样的制作和制作成品,又必然同经验方式的性状和概念方式的性状相关。这样,认识所建构的事物,既不是主观绝对的,也不是客观本来的,而是主客共制的。    
3、黑格尔的逻辑学用了很大的心血写了概念论。在黑格尔那里,概念是先于一切的精神绝对。同时概念又是思维的方式。对此,我以为,黑格尔把概念立为先于一切的精神绝对是不能成立的。概念不是如黑格尔所说是没有自己的由来的,概念作为一种意识方式是有它的生成和由来的。而要理解这一点就需要有生命意识方式生成、发展的更高视野,从生命意识方式的历史进程中解读概念的生成和由来。通读黑格尔的概念论,又可看到,概念是一种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要求克服知性的偏执和规定的偏执。从对立统一、总体联系和过程展开的方式来进行概念的建构,从而达到认识的根本所在。对此我以为黑格尔见解则是非常有见识的。我很赞成黑格尔的逻辑学把概念作为一种思维方式。    
4、我在自己的深入研究中,以为概念不是别的,概念是一种意识方式。第一,这种意识方式是从生命意识方式的一种历史生成;第二,概念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具有指称和定义构造的意识建构;第三,人类的意识结构是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方式加入;第四,语言是一种历史的生成,是一种以声符为中介的概念意识方式。    
5、人类的意识结构是一种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方式加入。为何这样说,一个很简单的比较是,动物也有意识,但动物的意识是经验方式的,是没有概念方式加入的。尽管动物能够作出种种经验判断的意识作为,但动物永远也不会对它所经验到的经验对象,进行语言方式、文字方式、数字方式、几何方式、艺术方式的指称和定义,给出它们的属性规定,告诉这是自我,那是非我;这是自由,那是必然;这是现象,那是本质;这是原因,那是结果:这是真善美,那是假丑恶等等。人类的意识结构概念方式的加入,因此,人类能够把种种经验印象和经验判断,通过概念方式的加入,制作为观念、思想、知识、自我意识和概念之物,在认识的建构中赋予事物种种属性的规定。所以概念在本质上是一种意识方式,是人类意识的一种建构能力,而不是经验对象的本来属性。如果概念是经验对象的本来属性,那么具有经验意识,具有经验判断能力的动物,亦将能够和人类一样拥有概念。
  坐等“人”的定义。  顺便问下,死人是人吗?
  附录《哲学简书》的序中一段:    二、概念论    
概念是什么?    
在黑格尔的逻辑学那里,概念是存在和本质的统一,是一切规定和联系的根本所在,事物皆因概念而获得它们的规定和联系。概念既具有造就一切的本原性,又具有一切规定和联系的总体性。概念如同上帝一样,是一个先验的形而上学之身,它坐端在高高的云空,创造一切和造就一切,但没有它自身的由来,也没有它的经验历史根基。    
在分析哲学那里,概念则从形而上学的云空降落到了语言的汪洋大海。分析哲学认为,人类以语言名称、表述和知晓一切,语言是人类意识的建构方式。语言以语词为单元,语词由语法构成句子,由此而获得概念的意义。因此,在分析哲学那里,概念的本质是语法。    
我的观点则认为,    
第一,概念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具有指称和定义构造的意识建构,这是概念的本质所在。概念的价值和意义在于,它以概念方式的加入,生成人类的概念意识活动。这种概念意识活动能动地将人类经验意识活动所取得的经验方式的印象和判断,制作为概念方式的观念、思想、知识和自我意识,生成人类的概念判断和概念之物。    
第二,概念方式的加入,使得人类的意识结构有了经验制作和概念制作两个不同的层面。两个层面的互为关系是,经验制作提供经验方式的印象和判断,概念制作则将经验方式的印象和判断制作为概念方式的观念、概念判断和概念之物。概念制作所生成的观念、概念判断和概念之物,又反馈于它们的再经验制作,求得它们的经验实证,从而实现经验制作与概念制作的综合,概念方式和经验方式的统一。这种从经验制作到概念制作,进而到再经验制作的不断循环,显现了人类智能的经验根基和概念创造,这种经验根基和概念创造的统一,是人类意识结构的核心和能动所在。    
人类的智能和文明是建立在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创造上的,因此,在一定的意义上,概念对于人类的智能和文明,确实具有造就一切的至上性、根本性和总体性,黑格尔的概念论以概念为本质和存在之根本,规定和联系之根本,他的见解是极富哲学洞察力的,是有着其深刻的合理内核的。    
然而,概念绝不像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先验的形而上学之身,是没有它的身世和由来的。概念是一种符号性的意识建构,它是一种生命意识的文化性生成。我的概念论与黑格尔的概念论所不同的是,在我的概念论中,概念既不是一个先验的形而上学之身,也不是没有它的身世和由来的。概念有着它的世俗的、经验历史的生成和起源,它由来于远古时代人类群体狩猎、采集的食物共享分配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使得人类喉咙里发出的生物性叫唤走向了指称性声符,并在声符所具有的指称和定义的建构中,走向了概念和概念意识。    
分析哲学把概念从一种形而上学之身的神坛上请了下来,使得概念落靴到了世俗的语言世界,这是分析哲学的价值所在。然而,分析哲学把概念的本质归结于语法则是偏失的。在我看来,语词的本身就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具有指称和定义的概念单元,它不需要再画蛇添足地用语法来获得它们的概念意义。语法是语句的组合,用于表达语言的思想活动,如同词律是诗歌的组合,用于表达诗词的文学创作。语法是语词组合的约成方式,或者说是概念组合的约成方式,它的本身并不造就概念和语言的思想内容。    
此外,分析哲学的眼界过于狭窄,从来没有在更为广阔的世界视野中投向生命意识生成、变化和发展的进化历史,以及生命意识生物性进化和文化性进化所造就的反应意识、知性意识和概念意识;更没有投向人类是怎样获得语言能力的探究,以及人类的语言是怎样从原初的声符到部落口语,进而到文字语言的发展历史。这样,分析哲学因其视野的缺失,没有能够也不能够对概念的本质和语言的本质给出真确的回答。    
我在概念论中所探究和思考的重点是:    
第一、生命意识方式的探讨。    
认为,地球上的生命意识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不是开始如此即永远如此的,恰恰相反,生命意识方式是一个生成、变化和发展的进化过程。    
生命意识方式是一个进化的过程,这种进化过程有着两种不同的进化方式:    
一是生物性进化;二是文化性进化。    
地球上的生命体通过生物性进化和文化性进化的两种不同方式,生成了三种不同的意识方式,即:    
1、反应意识方式;    
2、知性意识方式;    
3、概念意识方式。    
反应意识方式和知性意识方式由生物性进化产生;概念意识方式由文化性进化生成。大体来说,反应意识是最为低级的生命意识方式,对应于低等生物和动物;知性意识是较为高级的生命意识方式,对应于高等动物;概念意识则是一种更为高级的意识方式,是人类的独具。    
人类意识方式的结构是:它的底层是反应意识,中间是知性意识,上层是概念意识。其中,反应意识和知性意识组成人类智能的经验根基,概念意识生成人类智能的概念创造。近代西方认识论哲学有着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各自争辩,有着印象和观念的两种心灵感知和心灵运作的界分和探讨。在我看来。经验论和唯理论的争辩实际上是人类智能所含有的经验根基和概念创造的一种结构析射,是可从从人类意识结构的揭示中给予解读的。    
在意识结构上:    
人类有着和生物世界和动物世界共同的生物性进化渊源,有着反应意识和知性意识的共同渊源;    
同时,人类与生物世界和动物世界又有着根本的不同,人类既拥有共同的反应意识和知性意识,更拥有生物世界和动物世界所没有的概念意识。    
不同的意识方式生成不同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反应意识生成反应方式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知性意识生成知性方式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概念意识生成概念方式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    
对于生物世界和动物世界来说,它们只有反应方式和知性方式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没有概念方式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    
对于人类来说,既具有反应方式和知性方式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又具有概念意识方式的事物样式和意识行为。    
更为重要的是,人类的意识结构方式,一方面,能够对反应方式和知性方式所提供的经验制作,进行概念方式的转变;另一方面,由能把概念制作的创作反馈于经验活动,生成一种概念方式下的再经验制作。    
人类意识结构的经验根基和概念加入,在西方心理学的发展中,一方面,因其经验性的根基,使得许许多多的心理学者踌躇满志地以为,可以从生理学解剖和实验的确定性观察和测量中,从感官构造、神经回路和脑的组织结构上揭示生物、动物、人类等一切生命主体的意识活动,以及意识的生发、控制和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因其概念方式的加入,又使得不少心理学者为人类的语言能力、文字能力,观念能力、思想能力、知识能力,以及人类的自我意识能力、自由意志能力,难以用生理学的解剖和实验进行确定性的观察和测量而深深苦恼,以致他们心有余而力不从地认为,心理学的对象只是行为而不是意识。    
我的看法是,心理学的发展只有把生命意识还原为一个历史的生成、变
  化和发展的进化过程,从生命意识的生物性和文化性的两种不同进化方式上进行思考和探究,才能既通向生命意识的经验根基,又通向生命意识的概念创造;既通向人类与生物世界和动物世界的共同渊源,又通向人类与生物世界和动物世界的迥然不同,从科学实验和哲学建构的联结上打破瓶颈,为心理学确立一个更高综合和更大包括的新的基础理论。    
此外,人类的意识结构亦表明了,人类的智能是建立在经验性和概念性的互为综合上的。我以为,随着计算机芯片和数字技术的发展,人类的创造完全有可能通过人类智能所赖以生成和建构的经验模块和概念模块的设计,造就出具有人类智能的机器人,从而使得人类的未来的命运和生存方式,在走机器人这种新的物种的创造中,在人类肉体和机器人刚体的融合中,发生更为重大的变化,并由此真正地走出地球的摇篮,走向浩瀚无际的宇宙世界。    
第二,人类语言能力获得的探讨。    
认为,人类的语言能力既不是神授的,也不是天赋的,亦不是基因的,而是从人类生存方式的需要中生成和发展出来的。    
我非常赞成当代美国学者的一种见解,即人类的语言产生于远古时代,群体狩猎、采集的食物共享分配方式。这种群体食物共享分配的生存方式,使得远古时代的人种因生存方式的需要,由偶然到经常地用喉咙里发出的声音进行食物分配的各种指称,如何种食品,分配量,分配给谁的种种指称,从而使得人类喉咙里发出的声音逐渐地从生物性的叫唤走向了指称性的声符。    
这种指称性声符出现,标志了人类符号文化的起源。    
首先是声符。它是人类语言的根基和原初形态。声符的出现,使人类获得了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指称能力。    
接着是物象符号。人类远古的祖先在岩壁上进行动物形象的涂画以指称所狩猎的动物,在动物的胫骨上刻划记号以指称某些事项,以某种物件的装饰和握有以指称首领,用某些物品的祭祀以指称与神的交感。对这些有着对象指称意义的涂画、刻划、饰品和物品,等等,我把它们称之为物象符号。    
进一步是文字符号。文字符号是从物象符号那里发展出来的。世界各民族的早期文字都是象形文字,而象形文字直观显现了它们都是从图象符号那里转化过来的。以文字符号为标记,在符号家族中我们还进一步看到数字符号、几何符号、艺术符号、宗教符号等等的出现和指称。    
随着人类喉咙里所发出的声符由单个声符逐步发展为组合声符,一种被称之为“部落口语”的语言在远古人类的部落生活中出现了。    
进一步是声符和文字符号的结合,一种比“部落口语”更为优势和重要的语言方式,即文字语言出现了。文字语言的出现以其书写、记载、保存、传承的极大便利和文化特性,给予了人类智慧极为重大推动,标志了人类历史进入了文明时代。    
人类由此获得了语言能力,用语言来想和思,用文字语来记载、传承和积累人类文化创造的观念、思想和知识。    
这样,人类的语言并不是一开始即有和开始即有就是那样的和始终不变的。    
1、语言有着它的起源,是一个它生成、变化和发展的进化过程。    
2、人类的语言经历了声符、部落口语和文字语言三个历史发展形态。    
第三、概念和概念逻辑的探讨。    
认为,概念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具有指称和定义特性的意识建构。概念方式是一种能动的逻辑架构,它以概念逻辑架构的能动,编辑经验方式的印象和判断,造就了人类的观念、思想和知识,造就了人类的自我意识,造就了人类的概念之物,赋予了人类智能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创造。    
首先,概念是一种指称和定义建构。    
当一个符号指称获得定义,成为一种指称和定义结构时,它就生成了意识的概念方式。    
关于指称和定义:    
指称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名称。例如,我们用“石头”这个语词符号指称一块被指称为“石头”的对象时,我们就对这块被指称为“石头”的对象赋予了“石头”的名称。当然,当人们用这块被指称为“石头”的东西进行战斗时,我们亦可把这块“石头”指称为“武器”,赋予这块石头“武器”的名称。    
定义则是对所指称对象的规定,使人们知道这个被指称对象的内容和界限的规定所在。    
对指称进行定义的基本方式是:    
1、直观的或实指的形象式定义。    
如,对“牛”的指称进行定义,可以进行直观的或实指的方法,用被称之为“牛”的直观对象或实指对象,进行形象式定义。    
2、一组符号组合的性状式定义。    
如,可以用“食草、体格庞大、力气很大,可以驯养,能够用来进行耕作的牲畜”等一组符号的组合,进行性状式定义。    
3、上述两种方法的综合定义。    
符号一经定义,它就成为了概念,即一种具有指称和定义结构的意识单元。人类的思维运动,以及人类思维运动中的观念、思想和知识,以及人类的自我意识、概念判断和概念之物,都是以概念为单元地建构起来的。    
概念的意义在于它的生成,在人类的意识活动中,生成和发展出了一种新的意识方式,即概念意识方式。    
概念意识方式一经生成,就有了它的逻辑能动和逻辑架构。概念逻辑的基本架构是:    
1、概念的抽象和概括;    
2、概念的正向逻辑进阶和反向逻辑倒置;    
3、概念的具体到抽象和抽象到具体的运动;    
4、概念的组合定义;    
5、概念的对称架构;    
6、概念的自我意识绽出;    
7、概念的概念之物建构;    
8、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    
我的概念论重在揭示,人们只有深入地、详尽地了解概念的源头,概念的本质,概念的逻辑架构,概念的编辑,才能从概念由来的经验历史和逻辑建构的高度综合上,真正地、透彻地揭示和理解人类的意识结构,以及人类智能何以能动创造的核心所在。    
  真正的好文章,也是真正基础性的文章。  李先生提出了问题,指明了问题,但没有完全解决问题。而叶先生则很好地解决了问题。  叶先生的工作,真得很棒!是中国人对哲学作出的具有基础性的重要贡献。不过,我认为,叶先生的工作可以进一步精简,因为从理论的形式上看,它仍然具有边缘性,即只具有很强的形式性,而缺乏足够强烈的核心性,即没有最坚硬的属于哲学的核心思想的内容。我认为,我们两人的工作是可以完全结合起来的。我会继续推进我的工作,以实现与您的工作汇合的。不知您以为然否?
  @叶晓锜
10:31:00  概念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具有指称和定义构造的意识建构。  -----------------------------  这算是你对概念的定义吗?  我觉得概念必然是一种指称,但是如此定义概念还有点欠妥,总感觉还有一些东西没有被揭示出来。
  @xjkt129t55zxwtb
11:06:00    真正的好文章,也是真正基础性的文章。    李先生提出了问题,指明了问题,但没有完全解决问题。而叶先生则很好地解决了问题。    叶先生的工作,真得很棒!是中国人对哲学作出的具有基础性的重要贡献。不过,我认为,叶先生的工作可以进一步精简,因为从理论的形式上看,它仍然具有边缘性,即只具有很强的形式性,而缺乏足够强烈的核心性,即没有最坚硬的属于哲学的核心思想的内容。我认为,我们两人的工作是可以完全结合.....  -----------------------------  谢谢您的评价和建议。我的概念论17篇虽写成,但仍需要作一个总体的梳理,包括简化和可以写的更通俗一些。同时还需作些新的补充。期望能够实现我们之间的汇合。我们当为中国哲学的发展做好基础性的工作。我亦想通过我们的工作证明,在哲学上,中国人将会走向世界前沿。
  @李泽健
21:26:00    @叶晓锜
10:31:00    概念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具有指称和定义构造的意识建构。    -----------------------------    这算是你对概念的定义吗?    我觉得概念必然是一种指称,但是如此定义概念还有点欠妥,总感觉还有一些东西没有被揭示出来。  -----------------------------  
是的。概念是一种意识方式,这种意识方式并不是人类即有的,而是在符号指称的经验历史中发展出来的。第一,概念是以符号为中介的。没有声符、物象符号和文字符号等等,概念和概念意识是不会产生的。第二,任何一个符号,它要成为一种观念,它就必须是一个指称和定义的概念建构,否则它就不成为观念。因此,我把概念定义为是一个以符号为中介的,具有指称和定义的建构。您只要仔细思考一下,我们所使用的每一个语词,难道它不是以符号为中介的,难道不是有着它的指称和定义的。    
当然,从这样的定义中还可以进一步揭示概念的一些基本特点。如,既然概念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指称和定义,它就有了一种符号方式的抽象和概括的能力,并以抽象和概括为核心绽出它的概念逻辑;我们的心灵就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各种概念建构视作为一种独立的存在之物,以为种种概念建构都是一种事物的本体所在。正如康德所说,人类把心灵的规律赋予了自然,以为心灵的建构就是实在的建构。    
概念在本质上是一种意识方式,这种意识方式和经验意识方式不同,它是一种文化性的生成。  
概念的出现,其极为重要的意义是,它改变了人类的意识活动,它使人类的经验意识活动有了概念方式的加入,从经验方式的印象和判断,走向了概念方式的观念、思想、知识、自我意识和概念之物的创造。    
最近我在思考中感到:  
概念意识的出现,在意识发展的总观上,它已内含了一种革命性的变化。它使意识的发展,从生物性的成就,走向了非生物性的发展,尽管这是开始的第一步,但它预示着意识的未来将会完全地走出它的生物性巢臼,获得更为高级的非生物性的意识发展。  
  回复19楼@叶晓锜
9:18:00  咱俩对概念研究的出发点不同,对概念的认识也会有一些区别。  我觉的概念不过就是人们给认识对象所起的一个名字而已。而定义则是对概念的解释,定义的目的是针对不知道的人而言的,是知道的人向不知道的人解释概念所指的对象是什么。  
  @chaoyuer
10:01:00    坐等“人”的定义。    顺便问下,死人是人吗?  -----------------------------  死人是不是人,决定权不在别人,而在于你自己。  其实,关键的问题并不在于“死人是不人”、“植物人是不是人”此类的问题,而在于我们是怎样规定“人”的,在于我们是不是要把植物人、死人规定到“人”这个概念所指的对象之中。
  @李泽健
10:11:00    回复19楼@叶晓锜
9:18:00    咱俩对概念研究的出发点不同,对概念的认识也会有一些区别。    我觉的概念不过就是人们给认识对象所起的一个名字而已。而定义则是对概念的解释,定义的目的是针对不知道的人而言的,是知道的人向不知道的人解释概念所指的对象是什么。  -----------------------------  我们的区别是:  1、概念是事物的属性,还是意识的建构;  2、对于概念来说,定义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  这样的区别将引出关于概念的完全不同的解读。
  “人们给认识对象起个名称” --- 这是人类的一个极为了不起的意识建构能力。在地球上,所有动物都不能给它们所经验到的对象起个名字,而唯独人类能够给自己所经验到的对象起个名字,就这一点而言就值得我们好好地深入研究的。即,为何人类的心灵能够和凭什么能够给经验到的对象起个名字,而动物的心灵为何不能做到和为何不能做到给经验到的对象起个名字。人类的心灵能够给经验到的对象起个名字,这将是一种怎样的意识能力的生成,等等。  
从最简单的开始是学术研究的出发点。如马克思的《资本论》就是从大家每天司空见惯的商品和货币开始,极为认真地研究和探讨了商品是何以能够成为商品的,货币是何以能够成为货币的。马克思曾这样体会,商品这一节最简单也最难写。因为没有对商品交换的经验历史进程和货币的逻辑建构的总观,是难以进入和读解何谓商品何谓货币的
  订正一句:    1、概念是事物的属性,还是意识的建构;    订正为:    1、概念是事物的属性,还是意识的建构方式;
  昨晚,我翻读康德的论著,读到康德的一个见解,即概念具有它的定义性。实际上西方哲学对概念的指称性和定义性已经多有论述。还有概念以符号为中介,语言、文字是一套符号系统等等,在西方哲学中亦多有论述。因此,我把概念定义为是一种以符号为中介,具有指称和定义的建构的意识方式并不完全是我的创见。  
我的贡献在于,在我看来,概念既不是黑格尔所认为的那样,是自身绝对的,是一切规定和联系的终极所在,也不是一种康德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先验的心灵模版,亦不是唯物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事物本有属性在头脑中的反映。概念是一种意识方式,是一种认识的建构方式。这种概念的意识方式或认识的建构方式,是从生命意识进化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生成发展出来的,它起源于人类历史所进入的一种生存方式,即群体狩猎采集的食物分享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产生了分配的数量关系,需要给出分配指称以实现群体的共约、规范、知晓和遵循。这样的分配指称的中介方式首先是声符的出现,接着是物象符号的出现,后来是文字符号、数字符号等等的出现。人类的生存方式驱动了符号指称的出现,使得人类的心灵拥有了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指称能力,这种以符号为中介的指称能力一经获得,它就会扩展到了一切经验到的对象,以符号方式,给赋予经验对象各种名称的记号。指称的出现必然跟随指称所要求的定义,即对每一种指称给出它的实指定义和界限定义。例如,对“牛”这样的一种指称给出它的实指定义和界限定义。这样,人类的心灵就生成了一种以符号为中介的,具有指称和定义建构能力的意识方式,这样的意识方式,我把它称之为概念意识。对于概念的理解,第一,我们应当从生命意识进化发展的历史进程的总观上来解读,生命意识从古至今已经发展出了反应意识、知性意识和概念意识三种不同的意识方式,并赋予了生命体不同的意识行为,即生物性的意识行为和文化性的意识行为;第二,应当从一种新的意识方式的生成上来解读,把概念理解为是一种意识方式,一种认识的建构方式;第三,从人类的意识结构上解读,人类的意识结构是一种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方式加入,人类的智能是一种以经验为根基的概念创造;第四,从功能上解读,概念的功能在于,这种意识方式或认识建构方式,能够通过以符号为中介的指称和定义,把经验方式的印象转化为了概念方式的观念,并进而以抽象和概括的概念逻辑架构,造就观念的进阶和编辑,生成思想、知识、自我意识和概念之物。  
这样,我们就从经验历史和逻辑建构的综合高度,给予了概念所需要的认识论解读。
  太经院点了吧。形而上学逻辑思维走入泥潭以后需要借助巧劲才能走上草地,看到勃勃生机,见到生机盎然。这巧劲儿就是辩证逻辑思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客观意识存在。承认不承认这种客观意识存在,意味着承认不承认这是一种“纯有”的存在,承认了的话那么一切概念都有解,一切概念均出自“纯有”“纯无”概念演变而来。不承认的话则相反。当有人试图追问“纯有”“纯无”有何解释时候,到目前为止无解,只要你还想爬上草地的话,你就只有听天为“纯有”和“纯无”的安排。  
  @浮点运算器
8:55:00    太经院点了吧。形而上学逻辑思维走入泥潭以后需要借助巧劲才能走上草地,看到勃勃生机,见到生机盎然。这巧劲儿就是辩证逻辑思维,是人之所以为人的客观意识存在。承认不承认这种客观意识存在,意味着承认不承认这是一种“纯有”的存在,承认了的话那么一切概念都有解,一切概念均出自“纯有”“纯无”概念演变而来。不承认的话则相反。当有人试图追问“纯有”“纯无”有何解释时候,到目前为止无解,只要你还想爬上草地的话,......  -----------------------------  
这是黑格尔的见解。 读小逻辑就可以看到很熟悉的纯无和纯有的概念演变。黑格尔的见解在于,在他那里,概念是一个先于一切的抽象之身,它如同上帝一样是没有自己由来的。概念是创造者,它是世界精神和绝对理念,是一切事物规定和联系的根本所在和全体所在。然而这样的见解已经被哲学的发展扬弃了。
  为一句话就封我IP干什么呢?不解。
  放行啦?那好。  作者:叶晓锜
回复日期: 9:04:00  然而这样的见解已经被哲学的发展扬弃了。  __________________  打算摒弃也好扬弃也好,你手头任何发展观总得比的过那位曾经潜心研究过客观事物变化规律性的老祖宗哪,不是吗。比一比试试。
  提醒一句是,任何创新都必须基于历史的传承、比较、批判与伸展,这样至少在情感上才符合当下人类客观意识思维逻辑感受观念。简单说,人们只相信那些系统的科学的有益的健全的,不扬弃昨天也不放弃明天的那样一种逻辑思维论断。
  我为什么插嘴该焦点争论,主要就是因为该话题对身处网络时代的我们的确很有用。  过去书本上对概念的定义和解释往往比较粗放或不够精致:概念是反映事物及其特有属性的思维形态。这句话放在今天人们眼中看来有几处尚需要完善和补充。  “反映事物”必须反映该事物动态全过程,包括它昨天、今天和明天不同时态中下本质描述;“特有属性”必须包涵它特有的、专门的、客观的、本质的、本性的、典型的、代表的那种属性,即必要属性;思维形态必须是指一般思维时的起点状态,共识状态,和公认状态,而不是非确定性的随意性的其他“意识方式或认识建构方式”。  概念是一个个单一事物或者一类类单纯事物在人们头脑中的一种特定的属性印象反映,有了这种印象反映以后人们才可以继续思考该事物的特有属性有什么情况,有什么作用,有什么功能,这就引申出“命题”的思考功能。光有对单个事物的认识和把握够不够呢,显然还不够,这就是反映事物特有属性之间相互联系的“推理”思维模式形成。  
  简单解释一下“一般思维时的起点状态”。  概念的出现一开始是出自于浓缩了的所谓,提练了的所指,所形成的一种抽象观念。当某一事物表现为无所谓,就是无意义状态时候,它在人们头脑中便不会形成一个具体有效的概念。概念只有在满足“有所谓”就是有意义这一必要存在条件时才会出现。在有所谓前提下,概念又按有所指和无所指区分为两种不同抽象状态。有所谓有所指的概念是真实概念,有所谓无所指的概念是虚假概念。在真实概念里面,有所谓有所指的特有属性往往还会因某种客观因素而发生质的转变,当转变为无所谓无所指时候真实概念就变为伪概念,当转变为有所谓无所指时候就变为虚假概念。与原来真实概念相对应的虚假概念,与此同时就摇身一变为真实概念。  所以语义学哲学指出,人们在概念层面的初期社会交往活动中,你必须要“找出所指”来,“判断所指”来,为此并设立了“找出所指”外延五法为理论依据和指导原则。切斯称其为五个警号。  警号一是“等等”,警号二是“指码”,警号三“日期”,警号四“连字号”,警号五“引号”。  熟练掌握了这五个警号方法以后,在社会交往活动中就可以有效地防止语言欺骗,戳穿阴谋,揭露谎言。
  回过头来看自己写的这点儿豆腐块意思,有种毛坯房感觉,看上去有些丑陋。说它是房子那是肯定的,但它毕竟还达不到拎包入住那种程度。布局和外观上你仍得装修,你得定制,得思索,得争吵,得站在你自身角度去批评。设计师们肯定是围着你转,满足你爱好和需求。正是给你一个参与装修全过程,你会发现,这毛坯房质量还行,基础实在是够牢固。  
  换句话说,你有你的责任,我有我的责任。在社会大环境中,你有你非必要的审美需要,而我有我必要的社会历史义务。如果我是同一你是差别,我是必要你是非必要,那么就有一种叫融合理性东西就会产生于你我间争吵中,结果既呈现出一种共通与共荣,思想本质上恰好与民主自由精神融会贯通。
  这里,再略述一下什么是同一性知识。  同一性知识就是“认出”,就是认出一个对象,就是在一个新事物当中寻找出已有的旧的东西来,因而容易用一个熟悉的名字去指称这个对象,树立客观事物真实标准或者榜样。当然,这种“认出”或“找出所指”思想活动本身必须符合人类社会文明进步基本原则。那些偏离了文明进步基本原则的任何政治思想及其工作,均不属于同一性指称范畴,有所指范围,因为其在原则性本身上决定它势必要演变为自以为是、自欺欺人邪恶异端思想。  房屋建好了,房子就摆在你我眼前这儿了,每人都可在新事物面前阐述下你自己认出点什么有积极意义有进步价值的影响事物了。
  哲学的未来在中国。未来的哲学也只能靠中国人了。
  接上面这位兄弟话茬儿,西方文明基于物理性的科学性的客观认识规律提出了从量变到质变的辩证逻辑定理,而东方文明基于心理性的本能有机的客观事实发现了从时变到质变的先知先觉定义。中国文明传统里的确有着这样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传承:物质只是时间存在的一种形式,时间决定物质的本质,而不是反过来如西方文化中所标榜的那种时间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物质决定时间的本质。
  怎么都不出声啦?  不出声我就不能进一步“找出所谓”,其实前面忘记讲了,语义哲学里除了“找出所指”外延五法以外,尚还有一种“找出所谓”外延五法等待验证和开发。在今天这种日子里,提出什么是概念这问题本身,其所谓含意到底是什吗?
  有人会说,你这很好玩吗。不,因为现在央视假人假事假话太多,我们大多数观众总得想点法子没辙找辙。
  对,是找辙。思想解放,精神革命,意识革命,千头万绪不外乎唯有从概念革命做起。
  话说,要是央视先头没什么概念,咱老百姓还真的没什么辙。可现如今人家自有一套完整概念体系了,创先争优了,先进了,红歌声张了,那咱老百姓可就真的得迎头赶上,概念意识上决不可同日而语了,更新换代不是必须的吗?要不咱十三亿颗脑袋长的是做什么用的呢。
  央视别怕,不是还有个普通系统论哲学理论吗,咱老百姓不正是一个庞大的有组织机体组成一部分,有许多如何相互作用、协调、组织等有关问题不正需要等待共同完成与开发吗。未来概念的“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有可能正是今天这种概念范畴的立体化。
  @浮点运算器
15:18:00    怎么都不出声啦?    不出声我就不能进一步“找出所谓”,其实前面忘记讲了,语义哲学里除了“找出所指”外延五法以外,尚还有一种“找出所谓”外延五法等待验证和开发。在今天这种日子里,提出什么是概念这问题本身,其所谓含意到底是什吗?  -----------------------------  我现在想解决本质属性的问题,这个问题还没有搞清楚。如果本质属性的问题解释清楚了,那么概念的问题也许就好解决了。
  “本质属性的问题解释清楚了”,如果你写出这个主贴,那么你这主贴的本质属性又是什么了呢,你这属性的日期又是指什么时候的呢?你本人这种所作所为行为概念其所谓所指又是指什么呢?
  有些问题当你搞清楚了的时候,并且我同时也搞清楚了的时候,人与人之间才减少了许多欺骗性。所以,作为每一个人,我们大家都需要不断追问、询问、疑问、反问和质问各式各样各种日常事物。以经验常识来看,央视演讲团并不比谁人高明。播音员口中那点我解释清楚了就行了,我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就行了,我出钱出资出时间出当代军人核心价值观体系,这些社会意识你们公民观众坚决学习贯彻执行讲话精神就行了的愚民政策策略方针怎么看怎么别扭不舒服,放在现如今这种人文社会大环境中恐怕再也难以行得通的了。尤其是对于那种基于一手遮天一呼百应的黑社会流氓习气的暴力政治组织。
  燃素说的燃素概念,与氧化说的氧化概念,二者都是对同类客观现实的解读,二者的不同在于对客观运动信息的把握深浅有别,即反映客观运动规律的能力是随着生产实践活动的提高而同步提高的。概念产生于反映的需要,正确的反映与科学概念相联系,歪曲的反映与欠科学/反科学的概念相联系。初始概念的出现,反映客观信息是决定的因素。    附:  
具体概念解析——美    
美的主观说与美的客观说,二者之间的争论由来已久,莫衷一是反倒使美显得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美究竟算不算独立的概念?美是否可有内涵和外延?界定美涉及相关认识论和语言逻辑,大众哲学选择了反映作为切入点。     
反映指主体的神经系统对客观信息的接收和处理,而不同的处理方式和不同的处理能力,与反映结果的正确与否及深刻与否直接相关。从认识机制上讲,或许人们都大同小异,但相同的认识机制并不等于相同的认识能力。认识机制始于大脑对感官信息予以超时空复制—大脑“硬件”借助点阵式形象编码符号系统和语言式抽象编码符号系统,复制和标识感官信息,这有些类似于神经第一信号系统对外界信息的条件反射。这些经简单标识的复制品不妨称之为拷贝信息元。幼童会说的第一句话“妈妈”及相应形象信息符号即可视为拷贝信息元,而在此之前他所储存的众多拷贝信息元尚无从用说话表达出来。拷贝信息元如果再经大脑“软件”处理,即可储存为概念信息元。    
信息元作为相应客观信息的符号表达,意味着抽去了原对象的时间存在形式和空间存在形式,但也正是这超时空的信息元,才使记忆和思维成为可能。信息元可使主体对相应客观信息给予形象/抽象(概念)的表达,而这里所说的表达即指对于客观信息的符号表达。头脑中的符号表达就是我们所说的反映。     
与反映相对应的可称之为假说,假说的机制不外乎借助思维,将已有的信息元依主观取舍予以排列组合。作为思维输出,假说的特征是没有客观信息可考;假说所要表达的,或为不存在的,或为不可能存在的,或为将来可能出现的。与信息概念相近的可有情报﹑消息等,后者既可包含客观信息,也可提供现实的可能性,在时态上有更大的伸缩性。就如“我明天还要吃饭”这句话,在其有客观信息可考之前都一直应被视为假说。假说与反映一样,均为主体不可或缺的正常思维方式。     
反映可有正确的反映与歪曲的反映之分;假说也可有科学假说与浪漫假说之分。科学假说与现实的可能性相联系,浪漫假说与虚假的可能性相联系。美如果作为主体对客观信息的某种评价,那麽评价的前提应当是美这一概念的确立。大众哲学认为美已经作为概念在使用,其出台与反映息息相关,即当初美是对于特定生理反应的概念表达。或者说,美这一概念的形成依托于先此的客观感受——美感。美感作为内分泌系统生物/化学反应的结果,可以理解为特定的条件反射,即美感可以是超意识的。就条件反射而言,除客观信息可触发美感生理反应外,拷贝信息元在形象思维的调动或处理下,也可以代替客观信息以触发美感生理反应。     
美感只能是主体的自我感受,是其他人所不能代替或包办的。就美感机制而言,大家都是相通的,但同一美感机制并不意味着相同的美感。美与美感对象理应正相关,但作为意识形态的美,也能够撇开美感独立评价客观对象。正如同大小﹑多小并非是对于客观信息的直接表达一样,美丑评价也属于对客观信息的间接表达,此类概念可被称作相对比较概念。就对象而言,美丑评价与反映截然不同,即凡被评价为美的,该对象的性质或客观信息并不会因为美丑评价而有所增加或减少;也就是说,美并不以特定信息作为反映对象,故可称之为非信息概念。再者,凡被评价为美的,相对于更美的就是相对丑;凡被评价为丑的,相对于更丑的就是相对美。美丑评价就其需要比较而言,对象应为复数。具体到人体形象,任意两个人都可以进行美丑比较,而其中被评价为美的,再与世界级佳丽/先生们比较,将很可能被视为相对丑。     
概念产生于反映运动过程﹑运动特征﹑运动联系的需要,概念的前提是——名实相符,约定俗成。而美到底是有名有实还是有名无实,传统美学并没有给出令人满意的回答。      
  续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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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前文《什么是概念》.cn/s/blog_0rlut.html
  二、概念与语词
  李泽健 
没学逻辑学的时候,总是把概念与语词混为一谈,从来也没有认真区分过两者之间的差别,虽然也知道“妈妈”和“母亲”是同一个概念,知道“医生”、“大夫”、“郎中”是同一个概念,但总以为,之所以说它们是同一概念是因为它们所指的对象是相同的而已,从来也没有把它们与“语词”扯上什么关系。
事实上,在逻辑学中,语词与概念是有严格区别的。语词是一种语言形式,它属于语言科学研究的对象。逻辑学认为,语词只是一种符号而已,它是用来表示、标志某个对象的,它与客观对象的关系是指称关系。在这里,我们必须要清楚一点,符号本身是没有什么意义的,它是能够用来指代任何事物的,只有当我们规定了符号所指代的对象以后,符号才变得有意义了。比如,“狗”这个语词,在不认识汉字的外国人眼里,它就只是一个图形符号而已,如果你指着猪、牛、马,甚至是指着一座大山对他说 “这东西就是狗”,他也会相信的,因为这个符号是可以用来指代任何事物。事实上,如果当初我们就是用“狗”来指代猪、牛、马或者大山的,那么现在这些东西也就都叫做“狗”了。从表示、标志事物这个意义上来讲,语词与其它的图形、符号甚至是颜色、手势等等没有任何区别。我们可以用一个圆圈来表示一头猪,也可以用一个黑点来表示一条狗。街道上的红绿灯是用颜色来表示通行、等待或者禁止通行等意思的,而电影里的特战队员则在很多时候是用手势来代替说话的。
因为语词仅仅是一种符号而已,所以世界上有多种语言同时并存,因为对同一对象,可以有无数种的表示方法,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能够发明出很多方法来代替语词的原因。比如,抗战电影里的“消息树”,山顶上的树倒了就意味着鬼子来了,树没倒,则意味着一切正常。另外,我们常见的旗语、手语、图形、图案等等,也都起着和语词同样的作用。
如果说语词是一种符号,那么概念又是什么呢?它与语词是不是一回事呢?回答当然是否定的,我们说“妈妈”和“母亲”是同一个概念,说“医生”、“大夫”、“郎中”是同一个概念,也就表明了概念不同于语词。在逻辑学中,语词是一种语言形式,是一种符号,而概念则是一种思想形式,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是通过语词来表达的。除此之外,概念与语词的区别还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语词并不都是表达概念的。一般来说,汉语中的实词(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等)都有确定的思想含义,因而都是表达概念的;汉语中的虚词(如感叹词、助词、介词等)通常没有具体的思想含义,所以它们一般并不表达概念。二是,概念和表达概念的语词并不是一一对应关系。一方面,同一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同义词)来表达,比如上面的“妈妈”和“医生”的例子。另一方面,同一语词(多义词)在不同语境下可以表达不同的概念,如语词“白头翁”可以表示一种鸟,也可以表示一种植物,有时还可以用来表示白发的老先生。因此,我们不能把概念等同于语词。
如果说概念不是语词,那么它是不是就是指事物本身了呢?当然也不是了。在这里,我们尤其要注意一点,概念是思维科学的研究对象,它是一种思想形式,是一种能够在我们的大脑中“被思维”的东西,因此我们不能把它等同于事物本身。我们知道,事物本身是不能够进入我们的大脑的,别说是非洲草原上的大象或者野牛,即便是小小的耗子仔儿我们的大脑也装不下几只,更别说去“思维”它们了。千万记住,如果事物本身进入到我们的大脑,那是绝对不能叫做思维的,那只能叫做“over”,因为那将意味着我们的小命就要over了。
不是“野牛”这个语词,也不是野牛本身,而是那头存在于我们大脑里的、能够被我们的大脑所思维的、被我们叫做“野牛”的那个东西才是概念。有人把概念定义为“事物或者过程在人脑中的映像”(冯春田,梁苑,杨淑敏撰稿.王力语言学词典.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95.第199-201页),还有一位叫做郝增明的网友也表达了同样地思想,他说:“总之,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思维形态。用通俗的话说,概念就是事物在人脑中的影子。” 而爱因斯坦则说“我们的概念的唯一合理性就在于它能用来表达我们各种经验的复合体。”不管怎样,我觉得这些解释都要比“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这样的定义要好多了。
姑且不论概念是什么,单就概念与语词的关系,我认为,可以这么讲:有意义的语词就是概念的名字。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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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比属性即本质属性
  @chaoyuer
10:01:00    坐等“人”的定义。    顺便问下,死人是人吗?  -----------------------------  中国幸福学认为:   人的定义     动物有两个本性,即,求生的本性和懒惰的本性;人具有三种本性,即求生的第一本性,懒惰的第二本性和不满足的第三本性。所以,人的不满足本性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     什么是人?从人的本性,或者说从动物的层面上可以讲,人是具有不满足本性的动物。这种定义是从人的共性方面来定义的,其实呢,人类中的任何人,就像大自然中的任何一片叶子一样,都是有其独特的一面,都是具有个性的,特别是人的意识就更具有标志性。 综合以上两种情况,关于“人”我们就可以如此定义:     人是具有不满足本性,且具有在特定时代背景下形成有特定意识的动物。  
  死人不是幸福哲学意义上的人。
  人的不满足本性是求圆,由于人类的思维基础是人与对象的二方,人是在二方之“方框”里求圆,只能“方框”内成就具体性的圆,不能得到整体大圆。在包含二方的完全基础上,人就得到真正的解放,就能在肉体与精神生命上全面得圆。    完全者本身的概念是圆,这在于圆才完全。完全的存在之圆包含相对的二方,二方在圆内则不再是局限之框。人是被其基础所囚困,有此意识,当从“方框”走出,那就是确立圆基础。    圆概念包含圆这个词。在完整全面的意义上把握圆,就把握了圆概念。  圆即圆化,把握圆概念,就把握圆化概念。    当圆化作为动词使用,包含化人归圆,化事成圆,化成内外在圆境。    圆、圆化概念让人成为思想上的成熟人,让人的目标圆明,方法圆活,道路圆通,处境圆和圆融。
  概念对有头脑的人手中就是套子
概念的形成       李泽健         
倪荫林老师在《关于概念的新定义及其逻辑学意义》一文中说:概念就是以符号表达出来的观念。除了“观念以符号表达出来后才是概念”这个观点有待商榷外,可以这样说,这是迄今为止我所见到的对概念的最合理的解释。不过,美中不足的是,这样的定义没能直观地揭示出概念的形成过程,对我们目前所从事的人工智能的知识工程来说没有太大的指导意义,因此对于什么是概念的问题我们还有必要再作一番深入的研究。    
在上一节《概念与语词》中,我们说:不是“野牛”这个语词,也不是野牛本身,而是那头存在于我们大脑里的、能够被我们的大脑所思维的、被我们叫做“野牛”的那个东西才是概念。那么,我们大脑里的这头“野牛”又是怎样形成的呢?要想弄清楚这一点我们还需要从人的意识开始谈起。    
马列哲学认为,意识是物质的反映,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近似真实的摹写。我觉得,这样的认识是不够准确的。如果说“反映”一词还有点抽象,人们在理解它时容易产生歧义的话,那么“映像”和“摹写”这两个词也就都很具体了,相信绝大多数人都不可能再对它们产生什么误解了,那意思就是说,照猫画虎、依葫芦画瓢,“意识”是按照世界的本来样子来反映世界的,虽然画的可能不是很准确,但基本上还是反映出了世界的真实样子。但事实果真就是这个样子的吗?在太空中看到的水晶球般晶莹剔透的地球,与我们眼前所看到的高山大川,哪个才是对地球的近似真实的摹写呢?我们肉眼所看到的地球与显微镜下的地球,哪个又是对地球近似真实的摹写呢?还有,我们所认识的太阳和星星究竟又在多大程度上近似于真实的太阳和星星呢?    
我们知道,人是通过感觉来认识世界的。在人体中,执行感觉任务的主要是感觉分析器,感觉分析器的各个部分及其主要功能如下:⑴感觉器官。包括眼、耳、鼻、舌、身(皮肤)等,它们直接接受体内、体外刺激的作用。感觉器官中的感受器,如眼睛中的视锥细胞、舌上的味蕾是负责接受并转换能量的核心装置。⑵传入神经。负责将能量信息传向高级神经中枢(主要是大脑)。⑶大脑皮下和皮层中枢。接受信息并负责解释、产生相应的感觉。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感觉虽然是由外部事物刺激感觉器官引起的,但是最终产生感觉的地方却是人的大脑。可以这样说,感觉就是由大脑皮层的神经活动所产生的,它是大脑的一种物质运动形式。    
并不像我们目前的一些教科书上所说的那样“感觉是客观世界、即世界本身的主观映像。”(《列宁选集》第2卷,第117页)因为从感受器接受刺激到大脑产生感觉,在这个过程中,人体发生了非常复杂的电化学反应,经过不计其数的各种感觉细胞和神经细胞的转化和传递(以视觉为例,仅人的眼睛中就拥有700万个视锥细胞和1.25亿个视杆细胞。有人估算,人脑中密布的神经元数量达到1000亿的数量级,相当于银河系天体的数目。)大脑所接受到的信息与外部事物的刺激相比已经是面目全非了。外部事物的刺激与大脑皮层产生的感觉,这是物质世界持续不断运动过程中的两个不同的环节,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物质所表现出来的两种完全不同的运动形式。刺激与感觉,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它们之间是因果关系,而不是映像或者摹写的关系。一把锤子砸到石头上,石头破碎,石子飞溅,我们不能说石头破碎、石子飞溅的样子就是锤子的映像;一个苹果掉进水里,水面上溅起浪花、泛起了涟漪,我们不能说水中的浪花和涟漪就是对苹果的一种近似真实的摹写;一个手指按下了开关,引起了几千公里外的原子弹的爆炸,我们不能说原子弹的爆炸就是手指的映像,或者说是对手指的一种近似真实的摹写。感觉现象与客观世界的本来样子之间是有天壤之别的,如果客观世界的真实样子就是锤子的话,那么我们的感觉可能就是那破碎的石头和飞溅的石子;如果客观世界的本来面目就是苹果的话,那么我们的感觉有可能就是那飞溅的浪花和那阵阵的涟漪。    
由此看来,意识既不是客观世界的映像,也不是对客观世界的摹写,它只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解释和标示。长期以来,由于搞不清楚意识和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人们总以为自己感觉到的样子就是世界的本来样子。看到了红色的花儿,就以为花儿本身是红的;尝到了糖的甜味,就以为糖自身是甜的;当感觉不到有什么东西存在时,就认为眼前的东西是空的,然后把它叫做真空。然而,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红”和“甜”都不是花儿和糖本身的东西,它们都只是产生于我们大脑里的一种感觉而已,是我们在用“红”和“甜”标示着花儿和糖,是我们把花儿解释为红的,把糖解释成甜的。意识就是这样用大脑中的物质运动现象来解释和标示客观世界的,它是通过解释感觉现象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来认识世界的。    
对感觉现象的解释能力决定着人们认识世界的能力。由于错把感觉现象当作真实世界的思维方式根深蒂固,所以就连被我们标榜为科学的物理学也深受其害,至今物理学仍然陷在这种错误的泥潭中不能自拔。牛顿老佛爷误以为空间真的就是空无一物了,所以,他搞出了一个绝对空间的概念,认为绝对空间就只是物质运动的场所,处处均匀,永不移动。而爱因斯坦老爷子则更是神人也,他根本就不解释空间是个什么东西,只是神秘兮兮地告诉大家空间是弯曲的,结果搞得满地球的人都只能出家为僧——去当丈二和尚了。目前,物理学前沿的一些领域可以说是乌烟瘴气,歪理邪说曾出不穷,其荒诞不经的程度已经远非昔日的妖魔鬼怪所能比拟得了,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就是由于人们错把意识现象当成了客观世界本身。其实,只要我们不把空间解释成是空的,而是认为空间是一种我们无法直接感觉得到的物质,那么爱老爷子的空间弯曲理论也许就不难理解了。    
解释感觉现象与客观世界之间的关系不是一个简单的就事论事的过程,不是说我们看到了什么或者听到了什么就把世界解释成什么。可以设想,刚生下来的小孩,他们感觉中的世界只能是像油画调色板上的颜色一样,乱七八糟的。即使是一个成年人,他刚进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时,他感觉到的也只能是乱七八糟的一大堆,虽然这个环境中既有各种音响,又有各种气味,但他分不清哪个音响来自哪种东西,哪种气味散发自哪个物体。如果他从未见过椅子和房屋,他甚至不能知道椅子腿是和地板相连,还是和椅面相连。在这样的情况下,人们是很难对感觉现象做出解释的。    
通常情况下,意识都会对感觉现象进行划分和组织,把各种感觉现象划分或组织成一个一个的独立的认识对象,这就是概念。比如,根据颜色的不同,人们把椅子面、椅子腿与地板及周围的环境区分开,再后来通过搬动椅子,人们又发现椅子面与椅子腿是连接在一起的,而与地板是分离的,于是,就把椅子面与椅子腿组织在一起形成椅子的概念,而把地板与椅子划分开,形成另外的一个概念。可以这样说,解释感觉现象与客观世界之间关系的过程,就是一个划分事物和形成概念的过程,不是说世界原本就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事物,而是人们把世界划分和组织成各种各样的事物,并以此来解释世界和认识世界的。    
上面所说的意识,是哲学上的意识概念,它包括感觉、知觉、记忆、思维等所有在大脑中进行的认知活动。人们不仅能够认识感觉现象,同时也能够认识其它所有的意识现象,所以概念不只是对感觉现象而言的,而是对人的
  而是对人的整个意识现象而言的。因此我们说,概念就是大脑按照一定的方式划分和组织各种意识现象而生成的认识对象。         (未完待续)    
  人的大脑的主要功能就是对感知的信息进行概念化。这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那么概念实质上是人脑的产物,就个人而言概念是有错也有对的,因此不能认为概念就是对事物本质性的反映,但说是人脑的建构,也不完全,因它是有对像的,就像康德所说的,知性无直观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  因此实质上要研究的是概念化的是怎样形成的,而不是概念本身。
概念是人对世界或事物的映像或印象那么至少动物也具备  
  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  没错,这是迄今为止最为准确的定义。楼主是在钻牛角尖。
  @琼崖明月
23:58:00    概念就是反映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方式。    没错,这是迄今为止最为准确的定义。楼主是在钻牛角尖。  -----------------------------  唉,牛角尖该钻的时候还得钻。如果我不钻还会有别人钻的,还不如我先去钻,给大家省点劲。
  @tfn346
11:56:00    人的大脑的主要功能就是对感知的信息进行概念化。这是人和动物的根本区别。那么概念实质上是人脑的产物,就个人而言概念是有错也有对的,因此不能认为概念就是对事物本质性的反映,但说是人脑的建构,也不完全,因它是有对像的,就像康德所说的,知性无直观是空的,直观无概念是盲的。    因此实质上要研究的是概念化的是怎样形成的,而不是概念本身。  -----------------------------  有道理。
  自然语言中概念仅仅是一种不完整的指代,它并不能指向什么本质,而只有进入抽象之后概念才具有一定的明确性,但同样并不牢固,因为它是建立在普通概念的基石之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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