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矿被运走,钱能要回来吗,我没有秦岭北麓乱采乱建也没有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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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矿之县大抓捕:200多名金矿主和多名官员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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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黔西南州,因盛产黄金而被称为“中国金州”。在2008年“5?12”大地震前后,金州也爆发了一场持续到现在的“金矿大地震”。一夜之间,下辖晴隆县 所有黄金矿山被宣布为非法矿山而被取缔,尽管此前不少矿主持有政府批准的采矿证。数十名矿主、老板乃至相关官员共两百余人被抓捕。
&&&& 案件甚至牵扯到前贵州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黄瑶(新华社报道黄已被中纪委“双规”)。
&&&& 2008年6月至10月,大抓捕达到了高潮。不管有证无证,各金矿主都被列为抓捕对象。一时间,整个金州“谈金色变”,全州黄金开采全面停止。
&&&& 风暴的中心位于晴隆县。
&&& 这个县是黔西南州较早开采金矿的“万两黄金县”之一,曾创下挖金致富的“晴隆模式”:1990年代初,县政府以极其优惠的政策,以政府联办的形式,招商引 资,“内引外联”,大规模地吸引商家开采金矿,使这个老牌的贫困县财政收入迅速攀升,多次受到贵州省和黔西南州的表彰。黔西南州甚至在全州推广晴隆模式, 中国黄金协会亦授予了黔西南州“中国金州”称号。
&&& 1995年至2005年间是晴隆县黄金开采的高峰期,全县国有、私有大大小小金矿达120余家。此后,由于过度开采,资源渐趋枯竭,一些国有矿山纷纷退出 开采,转让、承包给私营矿主,用县里的说法,叫“整合”。到2007年,县里发文原则同意各矿扩能扩界(扩大采矿界限和产能),这时候,开采金矿的只剩下 数十家私有企业或个体矿主。也就是说,到了这个时候,晴隆县的金矿资源渐渐集中到了私有经营者手上。
&&&& 这些矿主中,有十三家持有采矿许可证和黄金开采批准证。更多的矿主依当地的“土政策”开采。
2008年5月,风暴开始了。湖南籍矿主熊小元、夏小龙被当地警方以非法采矿的罪名抓捕,接下来,一批外省籍矿主陆续被抓捕,一时间,引起震动,一些矿主闻风而逃。
&&&& 同年6月至10月,抓捕达到了高潮,不管有证无证,很多矿主都被列为抓捕对象,一时间,整个金州“谈金色变”,全州黄&&&
&&& 金开采全面停止。
&&& 某矿主女儿琪琪(化名)说,那时,各矿主子女们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爸爸怎样了?什么时候放出来?”接下来就是听来的父亲又被抓捕的消息,“我们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大多数矿主涉及两项罪名: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部分涉官(官商勾结)、少部分涉黑涉恶。
矿主们的资产被冻结、扣押,金矿遭到取缔。
&&& 值得一提的是,有证矿主陈怀书被抓捕的同时,他的三个弟弟和一个儿子也被列为抓捕对象,知情人透露,目前陈怀书的一个弟弟已被抓捕,另两个弟弟和儿子躲避在外,不敢回家。
&&&& 矿主们被抓捕的同时,晴隆县乃至黔西南州一些官员纷纷落马。最早落马的是晴隆县黄金局局长杜碧文,根据后来的调查,杜碧文涉嫌收受贿赂、渎职罪名;讽刺的 是,杜碧文的两任后继者在上任不到两个月内相继以同样理由被捕。官员的落马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初达到高潮,持续至今。相继落马的有黔西南州前 公安局局长常国旗、副局长陈家才、国土局副局长徐辉、晴隆县政协主席舒腾元、公安局副局长罗江龙、政委张继鹏等数十人。这些官员涉嫌官商勾结、收受贿赂及 匿名办矿。
据不完全统计,黄金风暴中被抓捕的矿主、官员人数超过200人。
&&& 而新近落马的黄瑶,曾在晴隆县乃至黔西南州黄金开采最高峰期间担任过黔西南州州长和州委书记,证据显示,黄瑶涉嫌金矿舞弊,2008年相关部门即在暗中对此进行调查。
一夜之间,贵州晴隆县的金矿主们忽然被宣布非法,多数矿主被抓,金矿冶炼处也遭废弃
举报信引发风暴
&&&& 引发风暴的真正原因,在于矿产资源的争夺趋于白热化,多方利益参与博弈。
&&&& 根据官方说法,由于金矿主多年滥采,引起环境资源的破坏,特别是大面积土地的石漠化,贵州省委省政府早有整顿之意。
&&& 但知情人透露,引发风暴的真正原因,在于矿产资源的争夺趋于白热化,多方利益参与博弈。据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2008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对 群众反映睛隆县黄金矿山非法占地和有证矿山非法挂靠、转让等问题的调查报告》及另一份自查报告称,贵州省地矿局、各地质大队、贵州省经贸委下属单位、黔西 南州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委组织部以及晴隆县政府均参与非法办矿,再加上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严重失职,导致局面严重失控,黄金矿山滥采乱挖现象严重。
&&& 而导致整顿风暴的导火线是一封举报信。日,这封举报信递交到贵州省委,信中说,晴隆县黄金非法开采、非法占地严重,而当地职能部门违法行 政,导致黄金矿山管理秩序非常混乱,“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和副省长孙国强专门有批示,但最后也不了了之”。4月23日,贵州省委主要负责人在举报信上批示, 责成监察厅及国土资源厅联合调查督办。
贵州省监察厅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迅即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同年5月16日,前述调查报告出笼,认定群众举报“基本属实”:矿主非法占地4300余亩;矿主有 低价征地,甚至动用黑社会势力将群众打伤威逼群众签字的行为;晴隆县黄金局违法行政、越权办事,非法批准小矿点挂靠有证矿,非法批准有证矿山承包转让,牟 取好处;黄金矿山管理秩序和矿业秩序非常混乱。
报告说,国土部门早在2008年元月就向各有证矿山下达了办理用地手续的通知,但各矿业主至今仍未申报办理完用地手续,而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全部由各矿主非法与农户自行协商,向农户支付补偿费便使用土地。
&&& 5月28日,贵州省委有关负责人在调查报告上作出严厉批示,要彻查此案。很快,公安厅、国土厅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了抓捕、查封和取缔行动。
&&&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国土资源厅这份报告,有部分严重失实,比如占用农用地问题,在2008年以前,国土部门从未下发过要求各矿山企业办理土地手续 的通知,各矿山企业在2008年以前均根据晴隆县政府下发文件办理矿山土地用地手续,国土资源厅从未主动履行过自己的行政职责,均由晴隆县政府越俎代庖, 用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了矿山企业用地的规定――由县黄金局协调各矿山企业的用地问题。而2008年初许多矿山企业根据国土部门的通知,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 用地手续,但国土部门以矿山整顿全面停产的理由不予办理用地手续。“报告有推卸责任并误导上级部门的嫌疑,”这位官员说,本来省委打击乱采乱挖、破坏资源 以及整顿吏治、整顿黄金矿山管理秩序的初衷和目的是好的,也确有必要,但这份不完全属实的报告产生了一个严重后果:泥沙俱下,对于合法和非法矿山不严格区 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使合法的矿山企业及矿主遭到了不应有的打击。
&&& 这位官员说,那些与有证矿山签订了承包合同的采矿者,虽然没有采矿证,但他们得到了当地黄金局的同意并备案,缴纳了税收和管理费用――每两黄金 (31.25克)收取100元费用,500元税。甚至他们之间发生了纠纷,当地法院还予以受理,说明承包是合法的,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国土资 源厅黔高发 [2005]92号文件规定,采矿权可以承包,晴隆县政府规定,只要报黄金局批准备案就可以进行黄金生产,从这个角度讲,他们也可视为合法经营,现在一棍 子打死,似乎有些过了。
被矿主质疑的鉴定
&&& 金矿主黄彪在庭上破口大骂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要求国土资源厅重新作出鉴定,但国土资源厅迄今为止没有重新作出鉴定。
&&& 据一位矿主律师介绍,2008年6月,受国土资源厅委托,贵州省地矿局下辖5个地质大队对非法采矿和违法占地进行鉴定,在短短的13天内,在没有相关当事人现场指认的情况下,凭公安专案组的指认,对晴隆县所有涉案的黄金矿山作出了鉴定。
这份鉴定报告后来成为各有证矿主被认定有罪、移送起诉的关键证据。
一位矿主的律师说,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方法》的规定,此鉴定报告严重违法。首先,它将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报告和占用土地测 量报告混为一体,不加以区分;其次,没有叫被鉴定人到现场指认,何人何时何地开采,在此报告鉴定报告上无法体现;而且,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价值鉴 定委员会没有任何一位委员在此鉴定报告上签名。
&&&&这位律师说,按照程序,鉴定报告书出来后,国土资源厅制作移送相关案卷,提交公安厅,公安厅审查立案,然后才进行抓捕,但实际操作中,专案组一开始就在抓 人了。而公检法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都存在严重超期问题,关押最长的黄彪,已经关押近600天,迄今没有作出判决,而陈怀书也被关押了470余天,也没作 出判决。
&&& 日,有证矿主黄彪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开审,黄彪在庭上破口大骂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要求国土资源厅重新作出鉴定,但国土资源厅迄今为止没有重新作出鉴定。
&&& 南方周末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涉案矿主陈怀书,2004年从晴隆县政府和贵州省地矿局下属109地质大队手上承包了碧康金矿(法定代表人为晴隆县政协现 任副主席潘盛江)部分区域进行开采,承包期5年,为此陈怀书成立了碧康矿业责任有限公司,并以150万元的承包费和10万元的办证费取得了碧康金矿的采矿 许可证和黄金开采证书。在黄金开采中,2005年碧康矿业受到了晴隆县政府纳税先进集体的表彰。陈怀书在承包碧康金矿的同时,原碧康金矿的工商注册手续依 然存在,并同时收取其他承包采点的承包费用,而这些采点均在黄金局同意下挂靠在碧康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下进行黄金生产,而陈怀书对此并不知情。黄金 风暴中,省国土厅错误地指控陈怀书为碧康金矿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占用2000余亩农用地,非法破坏矿产资源价值569万余元,为此陈怀书于2008年10 月15日被逮捕,日一审后至今未下达判决。陈怀书已被关押470余天。
&&& 另一矿主陈朝纲,系与黔西南州州委组织部合办洒浇雨金矿,在风暴中,被追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责任,陈朝纲的合作伙伴州委组织部未受到任何追究。
&&& 一位矿主的律师说,正是由于国土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晴隆县政府的乱作为,给晴隆县黄金矿山设置了多重陷阱。
&&&& 案件查办中,还发现了法律法规打架的问题。矿产资源管理法和土地资源法不衔接,造成了职能部门在设立矿权时,不把土地作为前置条件――不需要考虑是耕地或 者农用地,矿主拿到采矿许可证后,将会陷入两难境界:他们不采矿就会违反矿产资源法关于不得闲置、浪费资源的规定;采矿,就会违反土地管理法不得在农用地 上采矿的规定。
&&& 法律人士建议,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由国土部门在设立矿山、矿权时,按照1999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规定,进行土地预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来行使土地的用途,按照土地用途来设立矿山。
&&& 而晴隆县金矿的设立,因为国土部门的严重失职和渎职,使得金矿违法设立在农用地上。所以,晴隆县的黄金矿山,农用地如何办理为矿山建设用地,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实际采矿活动中,晴隆县政府出台了一些土政策:
&&& 如1995年6号文和2005年47号文,规定了黄金矿山企业在需要临时征用土地,只需要和当地农户签订租地合同,报黄金局备案,缴纳相关费用,便可进行 黄金生产。一位矿主的律师说,正是由于国土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晴隆县政府的乱作为,给晴隆县黄金矿山设置了多重陷阱:“你给我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也制定了 矿界范围,但是你没告诉我,这有农用地不能动,我当然会以为这是建设用地,结果一开采,你就说我非法占用农用地。”
&&& 经查阅,南方周末记者还发现,在国土资源部近期公布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例中,没有一起案例与晴隆县的情况相似。
失控的盗采金矿
&&& 村民说,盗采在白天还算收敛,到了晚上,那才叫疯狂,一个矿点可以聚集数十人上百人的盗挖队伍,远远就能看见燃烧的火把以及电筒。
&&& 经记者调查,经过如此凌厉的黄金风暴,晴隆县的金矿和环境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而滋生出普遍的盗采现象。
&&& 日下午,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南方周末记者在安谷乡、大厂镇等地,均发现了盗挖金矿的群体。在王家湾金矿路口,以及洒浇雨金矿附近,甚 至出现了一批有组织的盗采者,他们中有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来回奔驰望风的,有拿本书坐在悬崖边放哨的,还有专门负责运送食物饮用水的,甚至还有用土法提炼 黄金的“技术人员”。在一处金矿开采处,盗挖者多达十余人,盗挖的金矿石被放在包装袋中,约有十余吨。
&&& 村民说,白天还算收敛的,到了晚上,那才叫疯狂,一个矿点可以聚集数十人上百人的盗挖队伍,远远就能看见燃烧的火把以及电筒。有些矿主的家属眼见自家金矿 被盗挖,很是心痛,反映到当地政府部门以及派出所、公安局,但没人理会,实在闹得不像话了,派出所才会伸一伸手,逮到人也大抵没收载金碳(吸附黄金的载 体)、罚款几百元了事。盗挖金矿已经处于失控状态。
&& 南方周末记者还看到,这些金矿附近还留下一座座废弃的房屋。当年金矿开采鼎盛时,各地的淘金者蜂拥而至,吸引了众多商贩前来经营,这些房屋就是他们经营食品、日常用品的店铺,如今,人去屋空,一片萧条。
村民反映,过去在金矿开采中,给当地许多居民带来了就业赚钱的机会。金矿停止开采后,这些人失去了收入来源,又没有田地,生活无着。
&&& 附近区域治安亦随之恶化,偷盗普遍发生,放在家门口的东西转眼就可能不见。而抢劫案,大白天都会发生,有人骑着摩托游弋在乡镇的大街、集市上,抢劫行人的首饰、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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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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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语:上世纪1978年以来,为了“让一部人先富”,一些“官商勾结”、“内外合营”在神州大地上,疯狂地掠夺有限而不再生的矿产资源,其中包括稀有、稀土金属和金、银贵金属等。作为一直从事地质矿产工作的作者,感到无比愤怒和痛心!现在此重刊“中国金矿往何处去?!”一文,希望对国民有所启示,保护、爱惜祖国已经不多的矿产资源,留下些给儿孙。
山野地质佬
黄金具有不被腐蚀、不生锈、不变质,
质地柔软, 延展性好, 便於切割,
且在地下蕴藏量很少, 在世上极为罕有,
故称贵金属。由於黄金具有上述优良的金属特性,
自古以来就是理想的货币。黄金作为国与国之间交换、流通的国际货币,
久盛不衰。衡量一个国家富与穷, 不是看你美元、卢布、英镑或人民币等纸币储存量,
而是看你黄金的库存量。因为黄金不仅不会贬值的“硬通货”,
而且是保卫国家金融次序正常运转和金融安全。
中国采金跃居世界第一,
而储备金量仅占世界4.17%
年初总部设在伦敦的全球贵金属市场咨询和研究领域机构GFMS公司发布消息:2007年中国年黄金产量达到276吨,
超过原黄金产量世界第一的南非,
成为全球最大的黄金生产国。但十分遗憾的是中国黄金储备量只有600吨,
仅占世界总储备量的4.17%,
而美国储备高达8149吨, 占世界56.7%,
德国储备5404吨,占世界37.6%……产金大国只有成为储金大国,
才有可能控制和影响国际金价。
南非自1905年起,
超过美国成为全球产全大国,
一百多年来开采出来的黄金源源不断流入西方大国的储备库。因为南非从1652年开始沦为荷兰、英国殖民地。1899年英国击败荷兰,
南非全属于英国殖民地。虽然1961年5月南非宣布退出“英联邦”,
但实际上仍受英国殖民统治。南非金、铀、金刚石、煤、锰和石棉等矿产资源地质储量均居世界前列,
金的蕴藏量世界第一。它以采矿业为主的经济命脉完全控制在英、美外国垄断开采公司(组织)和本国卖办资本家手中。所以无论南非金矿蕴藏量有多麽大,
但终于有极限,
越采越少。因此,自2002年以来,
南非金矿年产量逐年下跌, 而且开采难度大、投资成本高、矿难不断,
矿源走向枯竭。中国虽然近些年来在几十年、几代地质工作者勘探的基础上,
发现了几个大型金矿, 但就其总地质储量与南非等产金大国无法相比,
对13多亿万人民的中国来说仍然少得可怜。如何保护、开采和管理自己国家的金矿,
是目前治国的重大问题。
洋人控权开采中国大型金矿
据《瞭望新闻周刊》披露和作者了解获悉,
中国被国土资源部称为“世界级(地质储量在一百吨以上)”的贵州、云南和辽宁三大金矿,
已完全被洋人控股圈占, 鉴于资源紧缺,
黄金投资属性增强趋势的今天, 外资圈占我国主要金矿山,
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国家金融安全。
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烂泥沟金矿,
探明储量110吨,
远景储量150吨, 现已被澳大利亚澳华黄金公司掌控,
外方控股高达85%;云南东川播卡金矿,
探明储量100吨以上,
远景储量400吨, 现已被加拿大的西南资源公司掌控,
外方控股高达90%;辽宁营口市盖县猫岭金矿,
探明储量100吨以上,
远景储量300吨, 现已被加拿大的曼德罗矿业公司掌控,
外方控股高达79%。大家知道,
按国际惯例,外资控股达到51%,
中方就失去了主动权和话语权, 而现在外资控股79-90%,
显然三大世界级的黄金矿山一切控采权完全由洋人主宰。
一位曾参加烂泥沟金矿床勘探的贵州某地质队高级工程师伤心地说:在几辈地质勘探者的工作基础上,
又经过十多个地勘单位、几十年艰苦努力,
到2004年才探明该超大型金矿的储量和远景储量。由于招引外商投资“超国民待遇”的“两免三减半再三减半”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免交地方所得税7年,
免交水土流失防治费和补偿费等等,
几乎把这个百吨以上的黄金“拱手相送”给洋人。受到环境污染的老百姓愤慨地说:赃官无脊梁,
有奶便是娘。贵州省原黄金局一位干部认为:烂泥沟金矿贱卖的“傻瓜合同”,
是由于在合资中存在着“资源无偿”观念所造成。国土资源部一位资深离休干部看到这些金矿山送给洋人主宰痛心地说:辛辛苦苦革命几十年,
一觉睡醒回到解放前。旧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
作为国家经济命脉的矿产资源由外国人摆布,
中国人只充当卖命的劳工。现在是社会主义社会, 怎么也走这条路?同样,
云南东川播卡金矿和辽宁盖县猫岭金矿都是丧失控矿主权的模式,
这种“傻瓜”合资模式正在新疆、内蒙古和西藏等各地竞相仿效招商引资开发黄金等矿产资源。这使作者回想起三十年前支援“攀钢”建设时,
当时日本商人试图购买“攀钢”含有稀有金属尾矿和炉碴,
周恩来总理就明确指示:把它们埋在地下, 留给儿孙!而今天,
把“世界级”的金矿如此“拱手相送”,
不能不引起国人、尤其是从事过黄金矿产资源勘探和研究者的关注。
“有水快流”掠夺金矿有限资源
据调查了解得知,
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特殊优惠政策,
更加刺激了唯利而图的开发商对黄金等矿山“采富弃贫”、“滥采乱挖”、不顾环保、“有水快流”,
掠夺性地开采, 导致矿山严重破坏, 灾难频发。
贵州省引进福建xx集团开发位于贞丰县境内的水银洞金矿,
2003年投产, 采富弃贫,
短期内获得高额盈利,
仅2006年收入近5亿,
纯利润超过2.5亿元,
成为暴发户。然而这家公司居然在黄金冶炼后弃下的尾矿其含量仍在3克/吨左右。这一含金品位甚至超过山东等省许多正常开采矿山的含金品位。同时这家采矿公司不顾环境安全,曾经在短短几年内先后发生了两次特大环境污染和中毒事件:一件是污水泄漏,
导致周边数十名村民饮水中毒(2004.11), 另一件是该企业尾矿坝溃坝,
造成贵金属自1949年建国以来最大的污染事故(
陕西省镇安县一黄金矿业开采有限公司同样发生尾矿坝溃坝, 不仅严重污染周边居民环境,
而且17人下落不明(或遇难)。
“七五”期间作者带着金矿课题组成员前往辽宁西部义县红砬子金矿进行野外地质调查研究工作。红砬子金矿系辽宁地矿局第四地质队1984年秋天发现,
矿体呈脉状赋存在破碎带内, 自然金或银金矿等金矿物呈浸染状点布在矿石中,
当时国家投入几十万元正在打钻、挖探槽等用山地工程进行详勘,
尚未进行详细矿床评价工作。可是, 队、乡、县就有人在矿区内专找富的矿段乱采乱挖,
县里还在矿区不远的地方办了用氰氢法选冶厂。这不仅破坏了将来正规开采,
而且严重地污染周边生态环境。当时作者向地质矿产部和黄金办反映这种情况,
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由于作者系“草根”百姓,
上述单位没有任何反响,
不了了之。作者将部分研究新成果在巴西国际金矿会议上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有人借机打击说作者金矿课题最终研究报告不算成果。直至1991年《光明日报》地学记者发现作者研究的金矿的资料有新进展,在同年10月19日《光明日报》第一版上作了报导。
1998年作者应邀在美国考察时,
曾参观过几个矿山,
其中有个在内华达州的百年金矿老矿山,采矿坑道支护完好,仍在有计划、有序地开采。周边一条溪流,河水清透,流声潺潺。隔岸伴随矿山诞生的百年古镇,商场、酒店仍然是熙熙攘攘,生意兴隆。看来市场经济也并不是无计划,更不应该是“大矿大开”、“小矿小开”、“选富弃贪满山乱开”的杂乱无章的状态。
黄金高价走私外流严重
据《北京科技报》和《市场报》新近报导,
近年来随着美元继续贬值, 作为保值增值的黄金储备越来越引起世界各国的极大关注。
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作者筹建高温高压实验室时,
中央人民银行批给含量达99.9999%的金做实验试管,
一克黄金105元人民币,到了2005年春季黄金(含99.99%)市价升值至一克为153元,
现在(2008.7)市价飙升到一克黄金达230元。据了解国际黄金价格也是一路飙升,
1973年一盎司黄金35美元,
1983年一盎司黄金升值至852美元,
今年(2008)3月13日一盎司黄金高达1000美元。一盎司黄金等于31.103克,
一克黄金相当于233美元,
折算(按人民币:美元=1:7算)人民币1561元。而今年四月境外有客商出价一克黄金付给2000元人民币。由此可见,
国际黄金价格比国内高出8.7倍,
这就造成了国内黄金走私流入国外有高利可图, 也是迎合了一些国家进行黄金储备的可乘之机。
目前国内黄金现货交易十分活跃,
一些境外的机构出于某种目的,
也正在窥寻中国黄金市场采购大量黄金。前不久西汉志(北京)国际黄金有限公司一位总经理说:四月中旬曾有沿海地区的客户,
希望订购10吨黄金,
价值超过20亿万人民币(等于一克黄金2000元人民币),
是海外某国的客户需要这批货。10吨黄金不是一个小数目,
相当于山东一个季度的黄金产量, 占中国全年产量1/27,
也是国库储备黄金的1/60。虽然这笔生意没有做成,
但国外客商在我国民间搜集黄金的事实,
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其实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
作者在完成辽宁义县金矿床研究报告后,
获悉该矿区民间开采的黄金绝大部分以高价走私渠道流向国外。同时听说当时中国科学院在四川某金矿床投资2亿多人民币,
其结果是连一两黄金也没有进入国库, 全部流入境外。
在黄金市场交易火爆的今天,
国家应警惕一些贪官污吏和民间采购黄金可能会通过非法渠道如走私等方式流到国外,
从而危及国家金融的安全。
作为曾参加过“七五”国家金矿攻关项目子课题研究的草根平民百姓的作者,
在这有生之年再次提出建议,
把黄金等贵金属、稀有(包括稀土)金属等矿山收归国有,
由国务院、或国土资源部、或全国黄金部队指挥部直接领导和管理,
进行“细水长流”地开采, 不断增加国库黄金储备量,
制定可操作的黄金买卖规则, 防止黄金走私大量外流,
保护国家金融安全。呼吁从事黄金等矿产资源研究的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
少写几篇论文, 抽出一些时间到生产第一线深入调查研究,
制定出切实可行和有效地保护黄金等矿山有序开采的措施,
做一些上对得起留下基业的祖宗, 下对得起子孙万代的事,
使中国的黄金等矿山不要重踏南非和旧中国的覆辙, 避免造成“掏尽家底,
人走楼空”的悲剧。
&&&&&&&&&&&&&&&&&&产量登榜首,
储备是零头。
&&&&&&&&&&&&&
&钱币内奸贿,
真金外库流。
&&&&&&&&&&&&&&
矿权归异国,
泡沫欲何求?
&&&&&&&&&&&&&&
污毒危村寨,
草民无不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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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於北京 丰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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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网友发言只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的观点或立场。中国金矿之县大抓捕:200金矿主及涉案官员被抓
  贵州黔西南州,因盛产黄金而被称为“中国金州”。在2008年“5·12”大地震前后,金州也爆发了一场持续到现在的“金矿大地震”。一夜之间,下辖晴隆县所有黄金矿山被宣布为非法矿山而被取缔,尽管此前不少矿主持有政府批准的采矿证。数十名矿主、老板乃至相关官员共两百余人被抓捕。
  案件甚至牵扯到前贵州省委常委、省政协主席黄瑶(新华社报道黄已被中纪委“双规”)。
   大抓捕
  2008年6月至10月,大抓捕达到了高潮。不管有证无证,各金矿主都被列为抓捕对象。一时间,整个金州“谈金色变”,全州黄金开采全面停止。
  风暴的中心位于晴隆县。
  这个县是黔西南州较早开采金矿的“万两黄金县”之一,曾创下挖金致富的“晴隆模式”:1990年代初,县政府以极其优惠的政策,以政府联办的形式,招商引
资,“内引外联”,大规模地吸引商家开采金矿,使这个老牌的贫困县财政收入迅速攀升,多次受到贵州省和黔西南州的表彰。黔西南州甚至在全州推广晴隆模式,
中国黄金协会亦授予了黔西南州“中国金州”称号。
  1995年至2005年间是晴隆县黄金开采的高峰期,全县国有、私有大大小小金矿达120余家。此后,由于过度开采,资源渐趋枯竭,一些国有矿山纷纷退出
开采,转让、承包给私营矿主,用县里的说法,叫“整合”。到2007年,县里发文原则同意各矿扩能扩界(扩大采矿界限和产能),这时候,开采金矿的只剩下
数十家私有企业或个体矿主。也就是说,到了这个时候,晴隆县的金矿资源渐渐集中到了私有经营者手上。
  这些矿主中,有十三家持有采矿许可证和黄金开采批准证。更多的矿主依当地的“土政策”开采。
  2008年5月,风暴开始了。湖南籍矿主熊小元、夏小龙被当地警方以非法采矿的罪名抓捕,接下来,一批外省籍矿主陆续被抓捕,一时间,引起震动,一些矿主闻风而逃。
  同年6月至10月,抓捕达到了高潮,不管有证无证,很多矿主都被列为抓捕对象,一时间,整个金州“谈金色变”,全州黄金开采全面停止。
  某矿主女儿琪琪(化名)说,那时,各矿主子女们见面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爸爸怎样了?什么时候放出来?”接下来就是听来的父亲又被抓捕的消息,“我们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大多数矿主涉及两项罪名:非法采矿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部分涉官(官商勾结)、少部分涉黑涉恶。
  矿主们的资产被冻结、扣押,金矿遭到取缔。
  值得一提的是,有证矿主陈怀书被抓捕的同时,他的三个弟弟和一个儿子也被列为抓捕对象,知情人透露,目前陈怀书的一个弟弟已被抓捕,另两个弟弟和儿子躲避在外,不敢回家。
  矿主们被抓捕的同时,晴隆县乃至黔西南州一些官员纷纷落马。最早落马的是晴隆县黄金局局长杜碧文,根据后来的调查,杜碧文涉嫌收受贿赂、渎职罪名;讽刺的
是,杜碧文的两任后继者在上任不到两个月内相继以同样理由被捕。官员的落马在2008年11月至2009年初达到高潮,持续至今。相继落马的有黔西南州前
公安局局长常国旗、副局长陈家才、国土局副局长徐辉、晴隆县政协主席舒腾元、公安局副局长罗江龙、政委张继鹏等数十人。这些官员涉嫌官商勾结、收受贿赂及
匿名办矿。
  据不完全统计,黄金风暴中被抓捕的矿主、官员人数超过200人。
  而新近落马的黄瑶,曾在晴隆县乃至黔西南州黄金开采最高峰期间担任过黔西南州州长和州委书记,证据显示,黄瑶涉嫌金矿舞弊,2008年相关部门即在暗中对此进行调查。
  举报信引发风暴
  引发风暴的真正原因,在于矿产资源的争夺趋于白热化,多方利益参与博弈。
  根据官方说法,由于金矿主多年滥采,引起环境资源的破坏,特别是大面积土地的石漠化,贵州省委省政府早有整顿之意。
  但知情人透露,引发风暴的真正原因,在于矿产资源的争夺趋于白热化,多方利益参与博弈。据贵州省监察厅、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在2008年联合发布的《关于对
群众反映睛隆县黄金矿山非法占地和有证矿山非法挂靠、转让等问题的调查报告》及另一份自查报告称,贵州省地矿局、各地质大队、贵州省经贸委下属单位、黔西
南州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委组织部以及晴隆县政府均参与非法办矿,再加上国土等相关职能部门严重失职,导致局面严重失控,黄金矿山滥采乱挖现象严重。
  而导致整顿风暴的导火线是一封举报信。日,这封举报信递交到贵州省委,信中说,晴隆县黄金非法开采、非法占地严重,而当地职能部门违法行
政,导致黄金矿山管理秩序非常混乱,“省委副书记王富玉和副省长孙国强专门有批示,但最后也不了了之”。4月23日,贵州省委主要负责人在举报信上批示,
责成监察厅及国土资源厅联合调查督办。
  贵州省监察厅和贵州省国土资源厅迅即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同年5月16日,前述调查报告出笼,认定群众举报“基本属实”:矿主非法占地4300余亩;矿主有
低价征地,甚至动用黑社会势力将群众打伤威逼群众签字的行为;晴隆县黄金局违法行政、越权办事,非法批准小矿点挂靠有证矿,非法批准有证矿山承包转让,牟
取好处;黄金矿山管理秩序和矿业秩序非常混乱。
  报告说,国土部门早在2008年元月就向各有证矿山下达了办理用地手续的通知,但各矿业主至今仍未申报办理完用地手续,而非法占用的农用地全部由各矿主非法与农户自行协商,向农户支付补偿费便使用土地。
  5月28日,贵州省委有关负责人在调查报告上作出严厉批示,要彻查此案。很快,公安厅、国土厅等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展开了抓捕、查封和取缔行动。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国土资源厅这份报告,有部分严重失实,比如占用农用地问题,在2008年以前,国土部门从未下发过要求各矿山企业办理土地手续
的通知,各矿山企业在2008年以前均根据晴隆县政府下发文件办理矿山土地用地手续,国土资源厅从未主动履行过自己的行政职责,均由晴隆县政府越俎代庖,
用政府文件的形式制定了矿山企业用地的规定——由县黄金局协调各矿山企业的用地问题。而2008年初许多矿山企业根据国土部门的通知,向国土部门申请办理
用地手续,但国土部门以矿山整顿全面停产的理由不予办理用地手续。“报告有推卸责任并误导上级部门的嫌疑,”这位官员说,本来省委打击乱采乱挖、破坏资源
以及整顿吏治、整顿黄金矿山管理秩序的初衷和目的是好的,也确有必要,但这份不完全属实的报告产生了一个严重后果:泥沙俱下,对于合法和非法矿山不严格区
分,一律追究刑事责任,使合法的矿山企业及矿主遭到了不应有的打击。
  这位官员说,那些与有证矿山签订了承包合同的采矿者,虽然没有采矿证,但他们得到了当地黄金局的同意并备案,缴纳了税收和管理费用——每两黄金
(31.25克)收取100元费用,500元税。甚至他们之间发生了纠纷,当地法院还予以受理,说明承包是合法的,根据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国土资
源厅黔高发
[2005]92号文件规定,采矿权可以承包,晴隆县政府规定,只要报黄金局批准备案就可以进行黄金生产,从这个角度讲,他们也可视为合法经营,现在一棍
子打死,似乎有些过了。
   被矿主质疑的鉴定
  金矿主黄彪在庭上破口大骂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要求国土资源厅重新作出鉴定,但国土资源厅迄今为止没有重新作出鉴定。
  据一位矿主律师介绍,2008年6月,受国土资源厅委托,贵州省地矿局下辖5个地质大队对非法采矿和违法占地进行鉴定,在短短的13天内,在没有相关当事人现场指认的情况下,凭公安专案组的指认,对晴隆县所有涉案的黄金矿山作出了鉴定。
  这份鉴定报告后来成为各有证矿主被认定有罪、移送起诉的关键证据。
  一位矿主的律师说,根据贵州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破坏矿产资源价值鉴定方法》的规定,此鉴定报告严重违法。首先,它将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报告和占用土地测
量报告混为一体,不加以区分;其次,没有叫被鉴定人到现场指认,何人何时何地开采,在此报告鉴定报告上无法体现;而且,贵州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价值鉴
定委员会没有任何一位委员在此鉴定报告上签名。
  这位律师说,按照程序,鉴定报告书出来后,国土资源厅制作移送相关案卷,提交公安厅,公安厅审查立案,然后才进行抓捕,但实际操作中,专案组一开始就在抓
人了。而公检法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都存在严重超期问题,关押最长的黄彪,已经关押近600天,迄今没有作出判决,而陈怀书也被关押了470余天,也没作
  日,有证矿主黄彪涉嫌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开审,黄彪在庭上破口大骂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要求国土资源厅重新作出鉴定,但国土资源厅迄今为止没有重新作出鉴定。
  记者在调查中还了解到,涉案矿主陈怀书,2004年从晴隆县政府和贵州省地矿局下属109地质大队手上承包了碧康金矿(法定代表人为晴隆县政协现
任副主席潘盛江)部分区域进行开采,承包期5年,为此陈怀书成立了碧康矿业责任有限公司,并以150万元的承包费和10万元的办证费取得了碧康金矿的采矿
许可证和黄金开采证书。在黄金开采中,2005年碧康矿业受到了晴隆县政府纳税先进集体的表彰。陈怀书在承包碧康金矿的同时,原碧康金矿的工商注册手续依
然存在,并同时收取其他承包采点的承包费用,而这些采点均在黄金局同意下挂靠在碧康矿业有限公司的采矿许可证下进行黄金生产,而陈怀书对此并不知情。黄金
风暴中,省国土厅错误地指控陈怀书为碧康金矿的法定代表人,非法占用2000余亩农用地,非法破坏矿产资源价值569万余元,为此陈怀书于2008年10
月15日被逮捕,日一审后至今未下达判决。陈怀书已被关押470余天。
  另一矿主陈朝纲,系与黔西南州州委组织部合办洒浇雨金矿,在风暴中,被追究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刑事责任,陈朝纲的合作伙伴州委组织部未受到任何追究。
  政策陷阱
  一位矿主的律师说,正是由于国土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晴隆县政府的乱作为,给晴隆县黄金矿山设置了多重陷阱。
  案件查办中,还发现了法律法规打架的问题。矿产资源管理法和土地资源法不衔接,造成了职能部门在设立矿权时,不把土地作为前置条件——不需要考虑是耕地或
者农用地,矿主拿到采矿许可证后,将会陷入两难境界:他们不采矿就会违反矿产资源法关于不得闲置、浪费资源的规定;采矿,就会违反土地管理法不得在农用地
上采矿的规定。
  法律人士建议,解决这个问题,必须由国土部门在设立矿山、矿权时,按照1999年颁布的土地管理法规定,进行土地预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规划来行使土地的用途,按照土地用途来设立矿山。
  而晴隆县金矿的设立,因为国土部门的严重失职和渎职,使得金矿违法设立在农用地上。所以,晴隆县的黄金矿山,农用地如何办理为矿山建设用地,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导致实际采矿活动中,晴隆县政府出台了一些土政策:
  如1995年6号文和2005年47号文,规定了黄金矿山企业在需要临时征用土地,只需要和当地农户签订租地合同,报黄金局备案,缴纳相关费用,便可进行
黄金生产。一位矿主的律师说,正是由于国土部门的不作为,以及晴隆县政府的乱作为,给晴隆县黄金矿山设置了多重陷阱:“你给我办理了采矿许可证,也制定了
矿界范围,但是你没告诉我,这有农用地不能动,我当然会以为这是建设用地,结果一开采,你就说我非法占用农用地。”
  经查阅,记者还发现,在国土资源部近期公布的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例中,没有一起案例与晴隆县的情况相似。失控的盗采金矿
  村民说,盗采在白天还算收敛,到了晚上,那才叫疯狂,一个矿点可以聚集数十人上百人的盗挖队伍,远远就能看见燃烧的火把以及电筒。
  经记者调查,经过如此凌厉的黄金风暴,晴隆县的金矿和环境资源并没有得到有效的保护,反而滋生出普遍的盗采现象。
  日下午,在当地村民的带领下,记者在安谷乡、大厂镇等地,均发现了盗挖金矿的群体。在王家湾金矿路口,以及洒浇雨金矿附近,甚
至出现了一批有组织的盗采者,他们中有骑着摩托车在公路上来回奔驰望风的,有拿本书坐在悬崖边放哨的,还有专门负责运送食物饮用水的,甚至还有用土法提炼
黄金的“技术人员”。在一处金矿开采处,盗挖者多达十余人,盗挖的金矿石被放在包装袋中,约有十余吨。
  村民说,白天还算收敛的,到了晚上,那才叫疯狂,一个矿点可以聚集数十人上百人的盗挖队伍,远远就能看见燃烧的火把以及电筒。有些矿主的家属眼见自家金矿
被盗挖,很是心痛,反映到当地政府部门以及派出所、公安局,但没人理会,实在闹得不像话了,派出所才会伸一伸手,逮到人也大抵没收载金碳(吸附黄金的载
体)、罚款几百元了事。盗挖金矿已经处于失控状态。
  记者还看到,这些金矿附近还留下一座座废弃的房屋。当年金矿开采鼎盛时,各地的淘金者蜂拥而至,吸引了众多商贩前来经营,这些房屋就是他们经营食品、日常用品的店铺,如今,人去屋空,一片萧条。
  村民反映,过去在金矿开采中,给当地许多居民带来了就业赚钱的机会。金矿停止开采后,这些人失去了收入来源,又没有田地,生活无着。
  附近区域治安亦随之恶化,偷盗普遍发生,放在家门口的东西转眼就可能不见。而抢劫案,大白天都会发生,有人骑着摩托游弋在乡镇的大街、集市上,抢劫行人的首饰、钱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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