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子体操队队员有37人,老师急需通知每一个队员

政治老师上课讲了一个事例,说有一界亚运会,中国体操队一个队员临时放弃比赛,后来替补队员上场得冠军,_百度知道
政治老师上课讲了一个事例,说有一界亚运会,中国体操队一个队员临时放弃比赛,后来替补队员上场得冠军,
治老师上课讲了一个事例,有这回事么,说有一界亚运会,后来替补队员上场得冠军,中国体操队一个队员临时放弃比赛
提问者采纳
有,好像是大上届的吧,不记得了,反正是真事
能详细介绍下么或者相关人物
体育比赛那么多,记不清了,举一个最近的例子,2014亚运会的时候女子体操连队员都凑不齐,但是最后她们冠军,之前的记不清了
哦好吧,谢谢了,
提问者评价
太给力了,你的回答完美地解决了我的问题,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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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老师说的,应该有这个事。相信老师不会随便哄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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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某篮球队有28人,因临时安排了一场比赛,所以教练想尽快通知每个人,若用打电话的方式,每分钟通知一人.每个队员接到通知后马上通知别人,至少需要多少分钟通知到每个人?要算式
永爱一萌723693
每个接到电话的人,都继续分别通知别人.这样,31个队员加上教练,共32人.起初,知道内容的只有教练1个人,第1个1分钟,1个人打电话,结果有2个人知道了内容;第2个1分钟,2个人打电话,结果有4个人知道了内容;第3个1分钟,4个人打电话,结果有8个人知道了内容;第4个1分钟,8个人打电话,结果有16人知道了内容;第5个1分钟,16个人打电话,结果有32个人知道了内容.所以,最少只要5分钟就可通知到全部队员.可以得出第n分钟知道的人为2^n也就是2的N次方,只要2^n=32就可以,所以n=5列式:2^n=32 n=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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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5年级体操队有37人,舞蹈队有25人,其中即使体操队又是舞蹈队的有10人,都不是有32人,五年级一共有多少人
单纯是体操队的有27人,单纯是舞蹈队的有15人,其中即使体操队又是舞蹈队的有10人,都不是有32人,27+15+10+32=84人这样说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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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描下载二维码[转载]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5年8月号第8辑
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5年8月号第8辑&
1. 关心环卫工,少用“美颜神器”吧!
2. 任何语境里的“强捐”都是霸权行为
3. 药价不高于周边国家政策善意须“打组合拳”
4. 且看“碰瓷”执法中的多重焦虑
5. “暂停娱乐节目”彰显纪念抗战主旋律
6. 生态追责要聚焦“关键少数”
7. 公路长期收费:应老路老办法新路新办法
8. 情怀女教师的归去来,被想象的隐喻故事
9. 官员互殴,不只是权力傲慢
10. 中国导游靠小费“打赏”过日子?
11. 为“小微企”减负还可以做得更好
12. 传统节日庸俗化值得警惕
13. “稻米”奔赴“十年之约”有失理智
14. 薪资水平就要“不以海龟论英雄”
15. “凉民证”是对抗战历史的恶意消费
16. 导游小费合法应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17. 盲道不“帮盲”盲区在哪里?
1. 关心环卫工,少用“美颜神器”吧!
  日前,潍坊昌邑市环卫工人向媒体反映,昌邑市环卫局举行的2015“夏送清凉”活动,现场为60位环卫工人发放绿豆、茶叶、毛巾等避暑物品,待拍完照片后又将物品收回。昌邑市环卫局回应,捐赠物品现场不够分配,只能统一收回,加工以后再统一分配。(8月19日新华网)
  大热天地把环卫工叫过来,摆出一堆心灵鸡汤般的避暑物品,以为是名副其实的“夏送清凉”,不想却只是免费当了回群众演员。照片拍完了,空手回家了。环卫部门解释的理由是两个:一则,清凉物质只有4袋绿豆、20斤茶叶、200条毛巾,而全市有300多位环卫工人,不“加工”一下,总不能人均几颗绿豆分下去。二则,“其他社会捐赠物品也都是统一收起之后再统一分配,并不会直接发到环卫工人手中”。可见,摆拍完了再收回来,是个传统的程序例牌,实在不值得莫名惊诧。
  不过,既然是关心环卫工,何必要弄出摆拍的程序?各家有各家的情况,各地有各地的特点,消暑物质少一点,可以发给最辛苦的人。没必要装得皆大欢喜,更不该在慰问环节秀演技。倒是有个细节挺耐人寻味:环卫局说“统一收起之后再统一分配”是惯例,但大多环卫工却表示,平时并没有收到过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的物品,平时也没有单位向他们发放过慰问品。那么,惯例中的物质,躲到哪个口袋去了呢?
  盛夏高温,环卫艰苦。在不少城市,环卫工多是年龄偏大、身体素质未必过硬的底层劳动者。《一线环卫工人生存状况调查》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城市环卫工以40岁以上的中老年为主(50岁以上占比74.0%),40岁以下仅占被调查者的2.1%。当我们在为高温津贴奔波、为两天半小短假计算的时候,他们可能连一杯绿豆汤的关怀都缺位着。更有无良企业,在这个关口,“技巧性”地大秀社会责任:比如此前,四川什邡的环卫工陆续从环卫所领到消暑福利矿泉水,但有环卫工发现,这些瓶装矿泉水已过期两个月。赞助过期矿泉水,醉翁之意当然不在水。最令人愤懑的,是西安莲湖区西关街道办23名年龄超过65岁的环卫工,忽然接到不用再来上班的通知。事因前段时间一名67岁清洁工在高温下作业后突发疾病送医——只管出大招来规避风险,哪还管环卫工的水深火热。凡此种种,是“中国式环卫工”最真实的生存镜像。
  城市美容师也好,最可爱的人也罢,这些轻巧而溢美的称呼,并不能兑现权益或福利的硬通货。他们大多没有编制身份,也不算企业职工,在“劳动光荣”的抽象关怀中,这个群体中,几乎人人都曾被伤害或歧视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环卫工人生存状况及其影响因素”的调研数据显示,超过70%的环卫工人表示,“受歧视,不被尊重”是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或也正因如此,连娘家人的环卫部门,亦可以对他们呼之即来挥之即去。
  今年春节,“年轻人,少放点鞭炮!让我老伴早回家过年!”的图文热遍朋友圈。感动之余,也曾呼吁过环卫工权益保护。不过,三分钟热度后,环卫工权益依然要靠“美颜神器”来作秀。什么时候,高温下坚守的环卫工,才会摆脱口惠实不至的虚名,而得到实实在在的关心呢?(邓海建)返回光明网首页
2. 任何语境里的“强捐”都是霸权行为
  18日下午,有网友晒出一份关于为“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募捐的通知图片。通知称,8月12日,天津港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迅速行动起来,及时开展有效筹集救灾救助资金,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募捐工作。”这份通知落款单位为“南开区教育局”。网友晒出的这个通知迅速引起广泛讨论。(《法制晚报》8月19日)
  每一场灾难之后,都有许多关于捐不捐款的争论。比如,近几日有众多的网友就认为这时的首富马云应该捐款,而且有网友认为马云至少捐一个亿才能体现首富的地位与担当。一股的“我穷我不捐”、“我穷我就有理”的风气正在互联网中扩散蔓延。除此之外,事实也多次证明,灾难过后的政府机关以通知甚至是红头文件的形式进行“强捐”之举,从来不会缺位。
  对南开区教育局而言,在暑假期间组织全体老师们进行“募捐”,可谓用心良苦。众所周知,暑假期间,老师们基本都不上班,或休假旅游,或在老家陪父母,可教育局却仍然把工作做到了家。具体表现在,区教育局既转发了上级的正式通知,又组织各学校发送了短信;更让人佩服的是,为了完成捐款任务,通知中还明确要求学校先交付支票,之后从老师的工资中扣除……可以预料的是,如果不出意外,南开区所有老师的下个月工资,将被扣走一笔善款。
  对于教育局的“强捐”行为,有网友认为,灾难很惨烈,消防官兵和周遭百姓伤亡惨重,不捐就没有人性,就没有师德;有网友认为,这事现在看来是人祸,不是天灾,现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并没有完全开始,让全体教师捐款有“买单”和“洗地”之嫌;也有网友认为,捐款与“买单”没有关系,捐了能体现自己的爱心与担当……凡此种种,不再赘述。可是,依笔者之见,“强捐”就是“强捐”,任何语境里的“强捐”,都是一种霸权行为。这与灾难是不是发生过、是不是足够惨烈、是天灾还是人祸,都没有关系。
  常识仍然就是经常性重申——做慈善和公益的前提是意志自由,也就是要自愿。从这个角度讲,网友强迫马云捐款与政府机关强迫干部群众、教育局强迫老师捐款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裹挟,只不过马云遭遇到了道德裹挟,而南开区的干部群众和老师们遭到了强权裹挟。因此,相比于权力组织的“强捐”行为,马云被网友“劝捐”就算不了什么。
  站在权利人的角度,任何人都有支配自己合法收入的权利,任何组织、机构和官员,都不能用文件和通知的形式,强行要求其他的人必须捐款。捐款当然是高尚的行为,但是,拿着刀和枪逼着老百姓从口袋里掏钱,然后再把所有的人赶上一个道德至高点的做法,其实与强盗并没有什么区别。
  捐款者,是高尚的;不捐者也有自己的思考;但强捐者一定是低劣的。捐款者不能以为自己高尚了,就认定拒绝捐款者就不高尚了。这个时代里,从来不缺的是道德绑架,而道德绑架最容易让自己变得正确;同时,在官本位时代里,也从来不缺权力拥有者对权利拥有者进行的道德绑架,为了证明权力的高尚就进行的“强捐”,看似充满正能量,实则是严重的道德强奸、意志强奸。
3. 药价不高于周边国家政策善意须“打组合拳”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加快临床急需新药的审评审批,申请注册新药的企业须承诺其产品在我国上市销售的价格不高于原产国或我国周边可比市场价格。(8月19日
《京华时报》)
  国务院下发的上述《意见》充分释放了“药价惠民”的政策善意,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急需新药的审评审批加速上,随着政策的落地,过去繁琐的审评审批环节将进一步缩减,一些关系公众健康安全的急需药品将加速进入公众视野。二是对于价格上的承诺。政府公开承诺未来的注册新药不会高于原产国或周边国家市场价格,这正是公众所期待的结果。
  然而,最大的问题在于,一个“不高于周边可比市场价格的定价”,尚缺乏一个刚性的标准和可操作性。周边国家包括哪些国家?究竟以哪一个国家的市场价格为准?而且,更让人忧虑的在于,国内新注册药品可能无法在周边国家找到相同名称,即便药效基本相同价格也缺乏可比性,最终的结果仍可能是“厂家自我定价”、“国内价格想怎样就怎样”。
  国内药品,生产成本和出厂价格其实并不高,但销售到终端患者手中往往会形成高达百倍以上的利润。两年前,《医药经济报》曾披露了抗癌药恩丹西酮的详细成本,恩丹西酮注射剂的规格为8毫克,1支恩丹西酮的原料成本不足1元,即使加上包装费、工人工资、管理费等,其成本也不会很高,但实际销售价格却高达数百元一支,其利润率高的令人咋舌。原因就在于中间环节的“逐利”,到市场上层层剥皮下的层层抬高价格。目前,药品定价机制尚未健全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尚未做到完全公开透明,一些隐藏中暗中的“以药养医”现象并未消解,药品定价和采购环节的“黑色灰色”交易未能绝迹,等等,这些负面因素必然形成对上述良性定价政策的冲击。
  另外,“不高于周边可比市场价格的定价”并不必然根本上减轻患者负担。众所周知,公众需求的药品种类较为复杂多样,一方面,新增药品比例不会太高,尤其是传统药品占据主流以及进口药品成为重大疾病的“主治药”的现状之下,加快新药审批以及价格不高于周边国家的承诺,其效果仍然是有限的,往往形成单打独斗的局面。第二方面,越是大病重病,所需要的药品价格往往较高。以被誉为“奇迹的抗癌药物”的格列卫(Gleevec)是国际上公认的慢性髓性白血病一线治疗药为例,它能有效延长患者生命,但是患者需要长期服用,每月一盒(120粒,每粒100mg)。据调查,由瑞士诺华公司(Novartis)生产的格列卫在中国内地每盒的售价约为元,近几年内价格稳定,鲜有降低。那么,如此高的相同药效的“周边价格”能否真的降下来?降到公众预期的和有能力负担的水准?同样值得推敲。
  再加上我国大病医疗和大病医保的整体水平较低,也会影响良好政策的落实预期。我国大病范围主要包括癌症、先心等30余种重大疾病,却直接排除了治疗费用同样高昂的糖尿病等慢性病,这也会将给良好的“不高于周边可比市场价格的定价政策”打折。最新资料显示,我国在2015年底前使大病保险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支付比例将达到50%以上,今后还要逐步提高。到2017年,才能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
  预期和前景较好,但大病医保覆盖率较低的事实不容回避,我国整体上医疗保障水平仍处于低位也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说,国务院出台的上述“意见”释放出政策善意无疑,但要真正落到实地并形成辐射和影响力,仍需要打好后继的诸多“组合拳”。未来的目标应该是,要让国内医疗环境更公平,更少些逐利和暴利,更多的体现公共和公益属性;要让国内医疗资源更能体现公平,而不是过度集中,尤其是要加强“老少边穷”地区医疗保障水平;让各级政府在医疗保障和医疗基础设施建设上加大投入,将医疗保障这一“公共产品”真正做大做强,让民众获得医疗保障实惠。这些未来的医疗改革目标的实现,仍有漫长的路程要走。
4. 且看“碰瓷”执法中的多重焦虑
  与摊贩没有任何肢体接触,执法的城管人员突然倒地,向同伴求救大呼“报警”。这段视频热传微博,18日,河北衡水市饶阳县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城管队员系临时工,目前已被辞退。(8月19日《扬子晚报》)
  从层出不穷的暴力执法,到吸人眼球的眼神执法,再到今日的“碰瓷”执法,这是不是一部城管执法的进化史,很难有个准确的说法,让人大跌眼镜倒是真真的。无从知道在执法现场到底发生了什么,何以让这位“执法”人员毫无违和地倒地求救。不知道这突然发生的城管倒地,是否吓坏了惊慌的摊贩,倒是把当地城管部门给“吓得不轻”。
  在视频热传于网络后,当地城管告诉记者,首先郑重强调,这位涉事的城管队员是临时工;然后严正说明,此人已被辞退。没有任何意外,又是临时工,当然,这并不是说碰瓷执法的不能是临时工,只是,在舆情汹涌之际,火急火燎地强调涉事者的临时工身份,虽然说对临时工的污名化,也不差这一笔,但这是否是真的有诚意的回应呢?当然如果说这是可以理解的“实情陈述”,那么,对涉事者的辞退,又是否太仓促了呢?
  从事情本身来说,涉事者在执法中突然倒地,固然有不妥甚至是违规的地方,但是不是严重到必须辞退的境地呢?在执法中,出现违规行为,该领受什么样的处罚,应该是有具体明确的规定的,这与其是否是临时工应是无关的,即便是为了表明其对碰瓷执法的重视,那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动辄“辞退”。为此,不妨做出一个假想,如果这个倒地视频没有在网络上传播,这位“临时工”城管是否会被辞退呢?那么,一个不无合理的揣测是,对这位临时工的辞退,是否是当地城管部门为应付舆情汹涌的动作呢?
  如果再稍有深究,我们不难发现,碰瓷执法中所传递出的多重焦虑。首先从这位临时工的碰瓷执法来看,从以往的逞威风到今日的主动示弱,一方面让我们看到了城管执法的气势“收敛”,另一方面则也映射出城管执法中的焦虑,只能以这样让摊贩无所适从的方式,来取得摊贩的“顺从”。这也说明,在失序的城市管理中,无论是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都只能是无力的弱者,摊贩无法在城市的夹缝里得以立足,而城管执法者则在对抗中,无法找到职业的尊荣。
  其次,从当地城管部门事后的做法来看,则是映射出公权力在舆情汹涌中的焦虑,为了应付突如其来的媒体关注,罔顾了相关法律规则,以简单粗暴的方式,做出某种“积极”的姿态,试图平息外来的围观。殊不知,如此一来,反而可能陷入更大的被动甚至是危及之中。
  依然要回到那个永在关注中心的话题——城管与摊贩之间,到底应如何来实现和平相处呢?而这也是纾解权力焦虑的关键所在。准确来说,城管与摊贩之间从来都不是天然的对立关系,和平相处,所需要的只是秩序的重建——城管公正执法,小贩合法经营。唯有在公平、法治的秩序格局中,无论是摊贩还是执法者,才能真正实现自己的尊严。
5. “暂停娱乐节目”彰显纪念抗战主旋律
  广电总局要求8+1上星卫视,
9月1日至5日暂停所有娱乐节目播出,涉及内容包括真人秀、脱口秀、歌唱类综艺节目、偶像剧、古装剧等类型。8+1是指江苏、湖南等8家卫视和央视。周五档的《中国好声音》等娱乐节目都将停播一周。(8月19日《法制晚报》)
  9月3日,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为此,广电总局要求,9月1日至5日,暂停播出所有娱乐性质节目,通过开展严肃的纪念活动。隆重纪念一个伟大民族的崛起。可见,抗战纪念日期间,暂停播出娱乐节目,对于公共电视媒体来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应通过展播各种纪念活动,揭露和控诉日本侵略者企图歪曲历史事实、重犯我国领土主权的丑恶行径,警示国人牢记历史,勿忘国耻,珍爱和平,共襄复兴。
  不可否认,综艺娱乐节目,是电视媒体的重头戏,也是地方卫视收视率的主要来源;而收视率高,则收益也高,这是不争的事实。可见,暂停播出娱乐节目,影响正常的播出秩序还在其次;关键是,直接影响到了地方卫视的经济效益。比如,停播娱乐节目,不仅影响了广告收入,而且承担着广告主索赔的风险,势必会给电视台造成经济损失。但相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永远是第一位的。
  可以说,暂停播出娱乐节目,是为了难以忘却的记忆。因此,电视媒体应通过集中展播抗战剧及各种纪念性节目,时刻提醒国人要居安思危,在和平的环境下不要忘记当今世界并不安宁,我国还面临着高技术条件下局部战争的威胁,从而克服和平麻痹思想,自觉增强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进一步激发国人特别是年轻一代的爱国主义热情。
  当然,暂停播出娱乐节目,并非是为了制造紧张气氛。我们需要的是保持清醒头脑和心态,保持民族气节和尊严。必须看到,我国改革开放的推进,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都需要一个安定的环境来保障。然而,战争灾害、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工业事故等,总是在经常扰乱国人的安宁。因此,搞好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不忘国耻的国训,不仅在纪念日重申,要时刻铭记在我们每个国人的脑海和心中,并无时不刻地警示国人:强国富民,是最理性、最实在的一种爱国方式,也是对中国主权最好的维护。
暂停播出娱乐节目,彰显纪念抗战主旋律,为了进一步弘扬伟大抗战精神。而伟大抗战精神,是我们复兴之路上的重要动力源泉和精神支柱。事实上,我国以立法形式设立纪念日和公祭日,就是为了不忘国耻,就是为了调动爱国热情和建国干劲,发掘改革动力和发展智慧,在纪念和祭奠中凝聚负重向上的力量,投入到建设现代化强国的征程。只有国力强盛,才能换来民众的强大,才能雄踞世界民族之林,才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6. 生态追责要聚焦“关键少数”
  近日,中央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出台。《办法》的一个亮点是,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聚焦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权力责任。《办法》规定,对造成生态环境和资源严重破坏的,不仅政府主要领导成员要担责,党委和相关部门的领导也要承担相应责任。(8月19日
  生态良好、环境优美、城乡宜居、人与自然可持续发展,是人民群众的基本诉求,也是各级政府的奋斗目标。然而,在现实中,仍有少数干部,却只顾眼前利益而忘了发展的初心,为了金山银山不惜破坏青山绿水,为了数据漂亮不惜上马污染项目。以至于环境受损严重,“十面霾伏”、“带血的GDP”、镉大米等问题频现,群众的生活质量大打折扣。
  为何一些领导干部,陷入只要GDP不要青山绿水的迷途?一是部分干部的环保意识缺失,思想上还没切换到绿色发展的档位上。更重要的原因是,生态损害追责的跑偏,没有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试想,引进污染企业的是政府一把手,而问责的板子却打在环保部门身上,抑或是党委做的引资决策,而环保责任却要政府承担,能形成警示效应么?可见,正是问责的跑偏,造成了一些领导对环境的无视,最终欠下一笔笔“生态债”。
  正是看到了责与权的不匹配,《办法》将生态审计与干部选拔任用考核挂钩,做到“谁决策谁负责且终身追究”,这就找到了保护环境的牛鼻子。试想,领导干部不顾长远利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承载能力,不计后果的“硬发展”,不但捞不到半点好处,反而会丢了“乌纱帽”,谁会干这种亏本的买卖?而且,上行下效,领导干部校正了环保关、发展观,必然会形成导向作用,引来一般干部的效仿。如此一来,经济发展必要会走上绿色、可持续的轨道。
  当然,制度之要,在于执行。要让干部绷紧环保的弦,更要执行给力。俗话说,“骂的不痛,打的流脓”。试想,真有政府“一把手”因环境伤疤,被问责、免职,还会有干部试图以身试法么?倘若,有党委一把手因“党政同责”受到责任追究,那么以后党委在决策中会不加入“环保思维”么?因此,有关部门只有在执行上发力,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把终身追责、“党政同责”当成带火的高压线,敢于实打实的问责,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激发官员的环保意识,让经济发展与环保并行不悖。
7. 公路长期收费:应老路老办法新路新办法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今日正式结束公开征求意见,高速公路离“长期收费”更近一步。专家预计,条例经过修改完善后,最快年内就可能公布实施。而在历时1个月的征求意见过程中,“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引发了一系列争议和追问:长期收费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重复收费?未来通行费会否降低?(8月20日新华网)
  根据7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高速公路将长期收费。客观而言,这个表述不够准确:政府收费高速路偿债期拟按实际偿清债务所需时间确定,各省实行统借统还;特许经营高速公路经营期一般不超30年,届满后与偿债期政府收费公路统一收费;偿债期、经营期结束后实行养护管理收费。不过,一旦省内实现绑定收费,特别是一些经济相对落后省份,收费将何时是个头实在令人堪忧。同时,养护管理收费成本核算也是个问题。
  以上担忧,在这一个月的意见征求期内,相关部门肯定也是看到的。特别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毕竟是下位法,是根据《公路法》制定和修改的。“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是大原则,《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征求意见稿与《公路法》存在诸多抵触,包括统借统还和长期征收养路费等。换句话说,即便真要实行统借统还和长期征收养路费等,也必须先修改《公路法》。
  从过往的经验看,修改一部法律,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不是难事。但《公路法》明文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收费偿还贷款、集资款的原则确定。这里所谓的贷款,当然仅仅指某条具体的公路,而非一省之内所有公路的贷款。换句话说,即便为配合公路长期收费,我们修改了《公路法》,最起码应该实行老路老办法新路新办法。毕竟,世界上哪有一部法律修改了竟然可以追溯管过去的道理?
  可以理解,统借统还的用意在于,鼓励民间和各类投资主体进行公路投资。对于一些相对欠发达省份来说,如果不能有效刺激更多的资金进入公路修建领域,这些地方的路网改善和经济发展速度会更慢。因此,用收入状况较好的公路的盈余,去补贴一些暂时无法盈利的道路确实是个办法。但也有它的问题,若此,政府和相关部门就可能不会对具体公路项目科学论证。可以设想,如果简单实行统借统还,一些地方借债修路的积极性会大大膨胀。公路收费的黑洞会越来越大,一些公路闲置浪费的情况会越来越严重。
  因此,要解决和平衡好这个问题,必须有制衡机制——老路老办法,新路新办法其实就是个办法,这样,规划新建路网时,相关部门和投资人自己会权衡。
  不否认,对于一些欠发达省份而言,即便统筹收费后,实行新路新办法老路老办法依旧可能长期亏损。这个时候,国家和各级政府应该挺身而出。毕竟,收费公路也是一种准公共产品。基于扶贫、国防、重大公共利益的公路建设,这部分要么全部由政府投资,具体投资额各级政府可以科学分担;要么,应该实行较低收费,政府补贴。至于收费期满后的养护管理收费,最重要的是做到成本公开透明。若此,基于成本的养护性收费有利于路网畅通、高效,公众自然是理解的。
8. 情怀女教师的归去来,被想象的隐喻故事
  19日上午,“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女主角顾少强回郑州了,为河南一家网站旅游产品做代言人。这也是她成为网络红人以来,首次从事商业代言。据介绍,受聘为“终身免费智慧出行体验师”的顾少强夫妇,将享受该旅游公司旅游景点终身免费旅游的待遇,并将以体验师的身份分享心得体会。据悉,这是顾少强第一次从事商业代言行为。(8月20日《郑州晚报》)
  “情怀女教师”没去看世界,反倒开始代言捞金了。此情此景,当真让不少人如梦初醒!对于此,有人恶语相向,亦有人淡然视之……终究一切都回不去了!在莫名走红之后,顾少强已然失去了对自己的解释权。她被大众舆论奉为图腾和偶像,用以象征一种说走就走、潇洒不羁的人生立场。可时至今日,顾少强又迅速回归于主流、世俗的生活轨迹。那些曾经鼓与呼的拥趸们,注定会难掩气愤、失落乃至若有所失。
  一无所有的人,可以无所顾忌;一夜爆红的人,却更可能耽于俗利。情怀是一种很玄的东西,时有时无、匆匆来去。一介凡人顾少强,也许并未真正挣脱出,那套惯常的生活范式。自始至终,她更像是被幻想出的“情怀代言人”。当初的一纸辞职书,被投于公共舆论场内,不可避免地被各方想象、解读与赋义。不同的群体共同作用,完成了这场“形象再造”的过程。这之后,高度标签化的“公共印象”,业已成为顾少强不可承受之重。
  从出走到“回归”,顾少强的一举一动,时刻都被众人围观和剖解。回头梳理此事的来龙去脉,我们很容易就会发现,大众舆论的幼稚、神经质的一面。其既会因短短几句话,而不明就里地迅速捧出一位“情怀偶像”;也会由于一场代言,就决绝推翻之前的判断并大加鞭挞——在一个喧嚣无聊的年代里,众人不断造出偶像,又不断推翻偶像。不断放大着只言片语的意义,不断揣摩着琐碎行为背后的隐喻,直至最后陷入“自我感动—自我伤害”的循环。
  到头来,顾少强只是顾少强,不是情怀女教师,不是人生导师,当然也不是出尔反尔的炒作者!事情的真相是,当我们需要一位情怀偶像,我们便找出了一位情怀偶像。而不论她是否货真价实,是否名实相符。想想也是!廉价的感动,轻率的起哄,必然导致“表错情会错意”的尴尬结果。顾少强虽然是一连串事件的起点,但她更多的时候不过是“局外人”,仅能任由舆论对其作出各种解读和评价,却丝毫无能为力。
  一个基本事实是,顾少强不会按照众人所期待的样子去生活。高度陈式化的社会内,谁也不是谁的人生启蒙者。只不过,所有人都需要一段故事、一段传奇,来打发枯燥的现实、想象另一种可能。这是疲倦心灵的自我催眠,却终究不要陷入太深才好。
9. 官员互殴,不只是权力傲慢
  8月18日晚9时30分许,在广东湛江市体育中心二楼省运会湛江筹备工作委员会的会议室内,疑因对表彰名额存在分歧,湛江市政法委副书记庞某某将湛江市副市长梁某某给打了;在现场的湛江市纪委一科室主任钟某上前劝阻,也遭拳打脚踢。(8月20日《南方都市报》)
  政法委副书记把副市长给打了,甚至连劝架的同僚也遭遇拳脚伺候,这在官员打架并不鲜见的今天,依然令人诧异。打架的具体原因更是令人匪夷所思,居然是因为对表彰筹备省运会先进个人名额存在分歧而引发。难道政法委副书记不惜向副市长大打出手真的只是为同事出头?
  运动会筹委办拟按各单位上报人数的10%定表彰名单。于是参加会议的一名政法委干部报了政法委有800人参加省运会工作,所以需要表彰80人,而副市长梁某某则对此表示异议。暂且不知副市长因何而反对,但众所周知,按比例定表彰名单,素来是出于平衡各方利益和分歧需要的无奈之举。因而副市长表示异议,显然就打破了某种秘而不宣的利益平衡结构,引发政法委副书记的不满也能够理解。然而,一个运动会,单个部门被表彰就达近百人,这与平均分果果有什么差别,表彰的意义又在哪?即便有意见,又何不能“坐下来谈”?
  这位政法委领导二话不说就向副市长抡凳子,看似是为同事“荣誉而战”,但归根结底可能还是觉得伤了自己的面子。毕竟,下属同事被表彰的越多,就意味着对自己领导工作的肯定,说穿了是为自己的地位而战。这样一种局面,所折射出来的行政系统内部,上级与下级,部门与部门之间利益平衡的紧张局面可见一斑。
  事实上,去年有媒体盘点了近年来官员互殴事件发现,工作矛盾、饮酒导致的事件最多,打架双方多为同单位上下级。如因副局长不满局长进人而互殴,也有副局长提起一笔未报销的接待费遭到局长拒绝,双方便大打出手,甚至还有因公车使用问题起相互动手等等。不难想象,当这样一点“小事”随时都可以引爆上下级之间的情绪,在平时的工作中双方又能有多少良好的配合可言?这在某种程度上,揭示了官场上下级之间内耗与冲突的存在。
  在一般印象中,上下级官员之间无不都是尊卑有序,一团和气。而近年来官场互殴事件的频密曝光,似突破了既有的上下级秩序。然而,无论是异化的“唯首是瞻”还是剑拔弩张,不过是官场不正常的上下级关系的一体两面。因为当官场内部的权力运转“人治”色彩较重,无论是人事任命还是利益协调,都存在较大的非制度化因素,那么上下级关系,要么只能是表面上的服服帖帖一团和气,要么就会表现出直接的对抗,而少有良好沟通和互动的中间地带。
  这一点其实从类似事件的处理,往往都极力淡化具体的事件缘由,而鉴于给外界造成“恶劣影响”,选择各打五十大板的做法即可看出。因为事件一旦被曝光,对与错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打架给官场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客观上,官员之间上演“全武行”,当然不管何种原因,都属于越矩行为,都必须受到处理,但这种淡化对错的处理模式,未尝不间接反映出,官员与官员之间的利益矛盾裁决的模糊。这种方式固然是对打架行为的警示,但由于它绕开了是非裁定,因打架而暴露的问题却难以得到纠正。
  官员互殴,在个体层面,当然可以追究为官员个人公职身份的淡化,“无组织无纪律”,是权力的傲慢。如现实中,某些官员对一般民众动辄耍威风甚至动手的现象也不少见。但从官场的现实运行逻辑来看,当官员轻易能够让因“私利”而与同僚大打出手,也必定是约束官员的氛围和制度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这应该是纷纷扰扰的官员互殴事件,应该放大和深思之处。
10. 中国导游靠小费“打赏”过日子?
  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可能将合法化。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8月20日《新闻晨报》)
  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一次想给就给的小费,这会是完美旅游的“标配”吗?
  新规旨在“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小费制探索自然也是希望导游的日子能好过起来。据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旅行社与导游管理处提供的最新数字:截至2015年,全国取得导游资格证人员数量为95万多人,其中社会导游人员数量占全国导游员总数的70%左右。不过,大多导游的收入并不高。签约导游还稍微好些,略有保障,而社会导游的收入基本全靠提成及带团数量。因此,眼下的中国导游生存现状,是两种抱怨:游客抱怨导游“素质差、乱收费”,导游抱怨工作“很辛苦,没地位”。云南导游辱骂游客、丽江导游带团猝死等事件,将这种乱象以凌厉的矛盾,呈现在公众面前。
  不过,小费制真能改变中国导游水深火热的困局吗?答案恐怕未必乐观。
  先来看看中国式的消费国情吧:一则,从定价习惯与消费习惯来看,中国人是习惯讨价还价的,时下的各种高大上的购物节、狂欢节,如千百年前一样,依然是买卖双方斗智斗勇秀智商的舞台。在无商不奸的逻辑下、在“讨”与“还”的博弈中,市场达成了一种动态平衡。给小费?这种白痴式割肉行为,有没有文化基础不说,与市场交易规则是相悖的。二则,眼下的中国旅游市场,是畸形而异化的。各种“1元团”、“零团费”、“负团费”沉疴泛起,骄纵了少数消费者无底线的贪便宜惯性。在这样的语境下,要他们懂得自愿给小费、赏识导游的劳动价值,倒不如先把团费的账单算算清楚。
  再来说说看起来很美的小费制。发轫于18世纪英伦的民俗,最早是当地酒店的餐桌上放个“To Insure
Promptness”(保证服务迅速)的碗。客人钱放得越多,侍者服务越周到。“TIP”(即小费)由此而来。这其实蕴含了几个前提:一是小费与优质服务在一起;二是小费是自愿的,非强制;三是小费流行的领域,一般从业者收入都偏低。正因如此,在新加坡以及日韩等国,要么明令禁止,要么并未引入这一规则。不妨再来看看小费制在国内的几次实践:2005年,广东中国旅行社首次在国内将小费制度引入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标准是每天付导游小费20元。不过,非议多多,主管部门亦给出了
“认可”和“没说过”两种态度。2012年,携程旅行社也曾试行力倡小费制,对国内旅游产品明码标价,游客可以对导游支付小费奖励。最后的结果,似乎也是无疾而终。
  当然,新政不会自作多情到幻想以小费制,来纾解中国导游市场的诸多顽疾。但依然有不少消费者会担心,“奉旨讨赏”会否成为不容商量的强制消费。整饬旅游市场,重构出游秩序,改革导游薪酬,保障消费权益——这些功课做好了,也许就算没有小费制的规定,亦会有游客发自内心奖赏这一路舒心愉悦的旅程。
11. 为“小微企”减负还可以做得更好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落实好已出台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一是从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微企业范围,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含20万元)扩大到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二是将月销售额2万元至3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的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长至2017年底。
  毫无疑问,“简政放权”是本届政府的最显著特征。其实,具体到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壮大问题上,本届政府不断为之减负也已经成为了一大行政特色。自2013年“两会”以来,国务院多次就为“小微企”减负召开常务会议,并出台了许许多多的优惠减免政策。这相当于给小微企业发了一个又一个大红包,小微企业也正共享着政府改革的红利。
  2013年7月份,国务院决定从当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2014年9月,决定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2014年11月,决定自日起,取消或暂停征收12项收费、4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5项政府性基金等;今年4月份,决定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等……现在,国务院决定扩大企业所得税的减免范围,并将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时间进一步延长,这都是继续不断为“小微企”减负的体现。
  在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的语境中,政府不断通过税收减免政策来释放市场活力的信心并没有动摇。这有赖于全国上半年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7月底,国家税务总局通报,今年上半年,全国税务部门共组织税收收入5937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3%,与经济增长基本协调。税收收入的平稳增长是经济发展的一个直接体现,也为政府进一步为“小微企”减免税收提供了基础,同时也能够通过释放市场活力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拉动就业的目的。
  小微企业看似小如钉,实则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据了解,我国小微企业至少有5000万个,这些小企业是促进就业的重要渠道,也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但是,不得不说的是,我国众多小微企业在生存和发展问题上面临的压力和负担并不小。一方面,小微企业融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也面临一些管理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政府只有通过不断地为小微企业减负,才有可能助推发展,并使之不断壮大。
  当然了,促进“小微企”不断发展壮大,是一个永远“在路上”的命题。政府除了在税收领域给予减免政策之外,还应该在多方面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比如,在涉企收费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减免的项目;比如,在解决融资难问题上,财政部门以及金融部门还应该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也应该及早成立扶植基金;再比如,在简政放权方面,还应该可以做的更加给力。
  这不仅仅需要中央政府的努力,更需要各地方政府尤其是一些基层政府部门的努力。再好的政策也需要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如果为小微企业减负仅仅是自上而下,而缺少自下而上,则相信一些政策的实施也会打折。只有各级政府、各级官员共同努力,不断为小微企业的减负,才能让我国的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12. 传统节日庸俗化值得警惕
  作者:苑广阔
游乐场大办水下接吻大赛,电商超商高唱“浪漫情歌”,五星酒店重磅推出百万情侣套餐……七夕来了!这个传统节日催生了“浪漫经济”,一系列贴有“中国情人节”标签的商业活动正如火如荼在全国各地展开。对此,专家表示,七夕节并非“中国情人节”,像许多其他中国传统节日一样,七夕节文化也正在被“庸俗化”,如何结合时代特点传承传统文化精髓,引人深思。(8月20日新华网)
  在民俗学家和文化学者看来,七夕从来就不是一个纪念爱情的节日,更不是所谓的“中国情人节”,所以当商家举办各种以情人恩爱为主题的活动,推出所谓的情侣套餐甚至是情侣套房的时候,只能算是对传统节日的一种庸俗化,对传统文化的一种曲解。但实际上被庸俗化的传统节日,又何止是一个七夕节呢?近年来几乎所有的传统节日都可以称之为“旅游节”“吃喝节”“购物节”,而传统文化和内涵却变得越来越淡薄。
  传统节日之所以被庸俗化、商业化,表层原因无外乎两个:一是商家的极力鼓吹和宣传,营造了一种这个节日就该这么过的假象;二是年轻人的互相攀比、跟风。尤其是对于正处在热恋阶段的年轻人来说,别人过自己不过,会担心自己的另一半有意见,觉得自己对爱情没有诚意,于是你过我过大家过,“中国情人节”也就蔚然成风了。但是要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中国传统节日内涵、传统文化价值在当今社会,尤其是年轻一代人当中的日渐式微和缺失。
  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他们既不知道,也无暇关心这些传统节日的来龙去脉、节日内涵、文化基因,结果就只能是跟着别人走,乃至是被商家牵着鼻子走。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既是这些传统节日庸俗化、商业化的推动者,但实际上也是受害者。当他们沉浸其中乐此不疲的时候,真正失去的却是附着在这些传统节日中的传统文化熏陶、滋养的机会。所以,对于年轻人,我们可以引导他们,但却不能一味地去批评他们。
  如何纠正当前这些传统节日“误入歧途”,被过度庸俗化和商业化的问题?除了通过惯常的渠道和方式,比如借助公众、媒体、专家等各方面的力量加强对这些传统节日文化内涵和价值的宣传、推广之外,还要结合时代特点,增添符合时代需求的活动内容,面向年轻人,使之化身为更时尚与浪漫的传统节日。换言之,节日的形式、内容可以有创新,但节日的文化内核不能变。
  在这方面,日本、韩国、越南等国家做得比较好,就以七夕节为例,这些国家均还在按照传统的方式,过传统意义上的七夕节,在这些国家中也不存在所谓“情人节”的叫法。他们是如何做到的,显然值得我们去借鉴,去学习。尽管这个过程可能有些漫长和困难,但只要我们去做了,才会看见希望。
13. “稻米”奔赴“十年之约”有失理智
  本周一的长白山可能是国内最火爆的旅游景区之一——大批“稻米”(《盗墓笔记》书迷)单独或组团奔赴长白山,只为赴小说中的“十年之约”。这给本来就很火的长白山旅游又浇了不少油。今年暑期长白山游客量飙升50%,旅行社遭到“稻米”抢订;长白山周边民宿几乎爆满,游客大多是盗墓笔记粉丝,其中“90后”占七成。(8月21《都市快报》)
  “2015,长白山下。青铜门开,静候灵归。”风行一时的《盗墓笔记》,有这样一个令人一头雾水的“十年之约”,日期是今年8月17日。据小说描述,十年前,小说主人公张起灵代替吴邪前往长白山守护青铜门,两人相约,十年后重聚。今年8月17日,就是十年约满。虽然这只是小说的一个情节,很多小说读者都把今年8月17日赋予了特殊意义,甚至当成自己的青春圆梦之旅,纷纷奔赴长白山,共赴小说中的“十年之约”。
  首先应承认,作为《盗墓笔记》的粉丝,“稻米”们追之捧之本无不妥。像盗墓类志怪奇谭小说本身就具有传奇性、悬念性、惊悚性,能满足年轻读者的猎奇、探索心理。60后、70后读者当年也曾追捧过金庸、古龙、梁羽生等人的武侠小说,那时候,“武侠迷”们心中几乎都有一个“武侠梦”:何时也能像大侠们那样手持“屠龙刀”“倚天剑”游走江湖?当然,幻想归幻想,囿于种种因素,“武侠迷”终究没人“仗剑走天涯”。
  于今,真的是时代变了。得益于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闲暇时间的增多,也得益于旅游大发展、交通大提速,天南海北的“稻米”们,可以为小说中的“十年之约”等虚拟情节,作一些现实的寻根或者说寻访。哪怕大家明知真实的长白山不会有杜撰的青铜门,也不会有真实的“灵邪相会”可以见证,也要奔赴千里,“只为离小哥(张起灵)更近一点”。这让我们在感慨这些读者的“忠诚”之余,也感到了一种不理智的成分。
  据报道,由于“稻米”纷纷涌来,在8月17日前后一段时间,长白山旅行社遭到“稻米”抢订;长白山周边民宿几乎爆满;景区内道路拥堵不堪、隐患众多。不知“稻米”们还记得2013年国庆期间,在四川九寨沟景区发生的大规模游客滞留事件吗?当时,景区上下山通道陷入瘫痪,甚至出现游客“攻击”售票处的传闻。暑期,长白山原本处于旅游旺季,游客应理性选择出游时间和地点,何况“稻米”只为见证并不存在的东西?
  由此想到跟着影视剧或小说去旅行。这几年,热播影视剧、热门小说带火不少旅游景点,比如《花千骨》一剧大量取景的广西崇左市凭借德天跨国大瀑布、明仕田园风光、恩城等景区,近期吸引了大批游客前往,游客比去年同期增长六倍。要我看,如果出游只会跟风,景区再美,恐也享受不到旅游乐趣,甚至可能花钱买罪受。而景区提升品牌质量才是关键,妄图凭借“817稻米节”或与影视剧合作带来大量客源,难免昙花一现。
14. 薪资水平就要“不以海龟论英雄”
  日前,中国与全球化智库(CCG)与智联卓聘在第十届中国留学人员创新创业论坛上联合发布了“2015年中国海归就业与创业报告”。报告显示,海归回国就业地区主要集中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和省会,海归就业形势整体比较乐观,在就业的前十大产业中,金融业最多,同时在被调查人员中,80%的海归认为现有薪资水平低于预期。(8月21《经济参考报》)
  在很多人眼里,海归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从海外归来,有着各种知识。在海归自己看来,也是与众不同的,于是他们在心里都有着“海归情结”,认为自己就是高人一等的,就是与众不同的,于是也就有了“薪资低于预期”的感受。有人在为海归打抱不平,认为市场没有给他们一个合理的价格价位。在我看来,市场不是憨子,市场眼里只有人才而没有学历,恰恰是理智回归。
  很多海归并不是进入公职单位的,他们进入的多是私营公司。私营公司在薪酬发放上不是教条的,坚持的标准是“物有所值”。无论你是什么样的学历,无论你有着什么样的身份,在私营企业里都一视同仁。他们看到的不是男女,不是岁数,不是学历,不是中国人和外国人。他们眼睛里只有一个人的能力。你领取的薪资和你的能力是成为正比的。你为企业创造的价值高,哪怕你是初中生,他们也会给予重奖。即使你是海归,可是只要给企业创造的价值低,你领取的薪酬会比初中生还低。
  这是用工市场的理智回归,也是薪酬市场变化的大方向。
  固然,大多数海归都是知识的代名词。但是,也不是每一个海归都有着与众不同的才能。眼下,到海外留学的人未必就是佼佼者。比如说,很多海外留学的人,未必就是学生中成绩最好的,而是有着不错的家庭背景。很多有钱人、有权人就将自己的子女送到了国外留学,你能说这些海归的水平就一定是很高的吗?再则来说,海归也有不同的情况。你在美国留学与在印度留学,虽然拿到的学历是同样的级别,但是所学的知识也不是一个级别,实际水平当然也不会一样。回归之后,也就会在岗位上创造的价值有所不同。创造的价值不同,有的人就会薪资很高,有的人就会薪资很低。
  最为关键的是,这还牵涉一个学有所用、专业对口的问题。你在国外学习的是建筑专业,结果在国内的服装公司就业了。专业不对口,也就有了对薪资预期的难以对接。还有一个问题是,实践表明,知识水平和创造价值未必成正比,理论和实践毕竟是不同的。学富五车、才高八斗,未必就能创造等同的经济价值。作为以经济为目的的私营公司来说,人家会让你的薪资达到预期吗?
  薪资水平里,原本就不该畅游着一个“海龟”,什么“龟”都是“龟”,就看你能为企业游多远了。薪资不以学历论英雄,才是用人市场的理智。
15. “凉民证”是对抗战历史的恶意消费
  近日有网友向澎湃新闻反映称,江西萍乡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在武汉宣传萍乡旅游,派发了两万份“凉民证”,引起争议。8月21日,该委员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为宣传萍乡旅游,萍乡市旅游局今年6月份在武汉发放过“凉民证”,不过,只在武汉发放过,而且只发过一次。(8月21日澎湃新闻网)
  首先必须承认,江西萍乡旅游部门,向武汉市民发放“凉民证”,事关国人尊严和民族气节,是对抗战历史的恶意消费。这是因为,向市民发放“凉民证”的“创意”,完全来源于日本鬼子给中国同胞发“良民证”。殊不知,日本的“良民证”,是一本赤裸裸的“侵略证”,写满了中华民族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是炎黄子孙永久的痛。特别是“良民证”,是日本鬼子在中国烧、杀、抢、掠的血泪见证,更是日本鬼子留给中国人民一块屈辱的伤疤。我们可以教育子孙后代永远铭记这段屈辱的历史,但是我们不能复制和戏谑这段历史。而向市民发放“凉民证”,就是在复制和戏谑这段历史。可见,他们这不是在打旅游广告,而是在出卖民族自尊,是“好了伤疤忘了痛”的表现,是对历史的戏谑和背叛。
  时下,一些地方在发展旅游上急功近利,崇拜和追逐GDP的疯狂举动,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主打旅游牌没错,因为旅游作为无烟工业,越来越受到地方政府的重视;错就错在一些地方盲目而雷同地重复开发旅游资源。特别是,一些地方旅游资源“先天不足”,情急之下便走“旁门左道”,期望“出奇制胜”地制造“卖点”。比如,像西门庆、秦桧之类的大淫贼、大坏蛋们,也被当地打造成了“旅游文化品牌”,颠倒了黑白,混淆了美丑,是对历史文化的亵渎。
  炒西门庆、秦桧之流也就罢了,毕竟他们再丑再坏也是咱同胞,对其的批判也是“人民内部矛盾”,咱自己可以解决。然而,炒“良民证”就性质不同了,在日本鬼子身上,在“良民证”中,承载着太多的中华民族之恨,咱与其是“敌我矛盾”,是永远也难以调和的。可见,在中国的土地上,复制“良民证”的悲催历史,无疑是在自行其辱,是在自揭屈辱的伤疤;而“凉民证”的横空出世,亵渎了中华民族的尊严。因此,笔者奉劝当地,别再上演向市民发放“凉民证”的丑剧了。试问,用自揭屈辱伤疤、自贱民族尊严的方式,去换取地方GDP的增长,其意义何在?我们要经济增长,我们更要捍卫国格。
16. 导游小费合法应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一直属于灰色收入的导游小费将合法化。记者日前获悉,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8月20日《新闻晨报》)
  在一个健康而成熟的市场里,给导游小费早已成为常态,而且已扩展至所有的服务型行业。在国外,给多少小费都有明确的标准,通常在电影中可以看到,当某个服务生因为服务态度好,而令顾客十分满意,顾客就会给其一点小费作为奖励。如果给的小费太多,服务生也会把多余的部分给退回来,因为超过了规定的限额,就属于不正当性的收入,也会扰乱整个社会秩序。所以在国外,支付小费有着明确而细化的标准,旅游社也会对初次出国的人给予事先告知。
  作为一种奖励性支付,小费对于提高导游的收入水平有很大的帮助,也能起到强烈的刺激作用,不断提升其提供优质服务的内生动力,从而达到一种相互促进和双赢的效果。作为一种成熟而且可行的制度,其效果已得到了充分的验证,在国内实施自然也成为必然趋势。更何况,时下导游行业的报酬过低,并因之产生了强制购物等乱象,客观上也是行业之乱的重要诱因。
  不过,即便给导游付小费有一定的效果,也只能起一个添头或者锦上添花的作用,无以起到支配性功能。更重要的是,在其得到官方承认和法律确认之后,反倒可能会有强制消费的风险。毕竟之前没有得到承认,导游既不会明目张胆的收,而游客也没有支付的愿望。但有了合法性身份之后,则可能成为导游及旅行社的“尚方宝剑”,逼着游客强制给付,反倒会成为一笔额外的负担。再加上没有明确的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就难免会出现混乱。
  同时,商家总是以最大利益作为出发点,即便有了小费作为奖励,那么导游的从业行为就会规范,整个旅游市场秩序就会实现质的提升吗?答案显然难言乐观。有了小费也不代表导游就不会强制购物,毕竟在既有的薪酬和待遇体系下,导游要想获得高收入就只能把心思“花在诗外”,而零价团等乱象也依旧会持续。因而,只有先从根本上规范了市场秩序,让消费的权益切实得到保障,给导游小费才会顺理成章,并成为融洽关系的象征。反之,若服务质量和水平得不到提高,游客的权利得不到保障,他们没有奖励性支付的动力,那么即便有合法性规定也不愿意支付。此时的小费不但无以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反倒会加剧双方关系的对立和恶化。
  导游小费合法确实重要且有必要,不过对其实施应有基本前提,否则就可能事与愿违。正如专家所言,杜绝低价团、购物游等旅游乱象,关键在于建立科学而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在旅游市场没有得到规范,其行业的社会满意度还很低的情况下,实行小费新政的条件并不成熟,其进程需要缓一缓,操之过急反倒会成为一剂毒药。因而,保障导游和行业利益固然重要,但若未能把消费权利放在第一位,无疑于本末倒置。
17. 盲道不“帮盲”盲区在哪里?
  17年过去了,原中国女子体操队的桑兰仍旧没能实现她游遍全国的梦。自1998年在第四届美国友好运动会的练习中不慎受伤后,不幸高位截瘫的桑兰常年依靠轮椅。考虑到目前国内种种因相关设施不全而带来的麻烦,迟迟没敢动身。她的烦恼,也是我国8500万残疾人士的痛处。而这,也是政府在着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据8月21日《中国青年报》)。
  公开报道显示,北京现有的盲道超过1600公里,足够从北京一直铺到湖南省会长沙,长度世界第一。五环辅路上、甚至高速公路边,都铺设有盲道。作为方便盲人出行的盲道,何以让盲人如此排斥,甚至连桑兰都对此“望而生畏”,道理很简单,排在全国城市第一长度盲道的北京,并没有给盲人出行带来方便,设计的不合理,车辆摆摊占道严重,尽管盲道铺设到大街小巷,但却局限于主干道,通向医院、银行、药店、邮局等生活服务设施的地方大多出现了“断头”,也就是说,全长1600公里的盲道除了给健康人带来视觉观赏性以外,对于真正使用者盲人而言,不仅没发挥实际作用,甚至还会起到“盲导”带来的危险。
  实际上,盲道不实、用不“帮盲”,甚至“帮倒忙”现象并不局限于像北京这样的大城市,很多中小城市的盲道铺设更不易盲人出行,盲导“坑盲”现象媒体也不是第一次报道,作为盲人出行的专用道路设施,不少城市表面看起来非常显眼美观,曾有媒体记者实地沿盲导行走时就发现,一段过去不是“无路可走”,就是遇到障碍,甚至还有缺盖子的窨井张着大口将盲导拦腰掐断。其实,导致这种现象的出现,除了社会还没有形成浓厚的无障碍氛围之外,政府在实施建设这些公益项目时,也没有从思想意识里对无障碍予以充分重视,只是僵化执行规定做到“有”,却没有站在盲人的角度考虑到方便实用。
  笔者看过一份资料,无障碍设施特别是盲道,以美国和英国为代表的发达国设置最早,不仅使用范围广,设施完备,还积累了大量丰富的经验,尤其一些发达国家,残疾人事业一直都得以在高层次与水准上运行,各城市人性化的盲道设计与管理,几乎实现了无障碍的全覆盖,盲道也为视残者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和机会。我国盲道建设起步较晚,自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京地区才开始对部分街道进行无障碍改造,继而快速推向全国,不可否认,尽管我们全社会尚未形成浓郁的无障碍意识,很多基础设施的无障碍运行情况的确差强人意,但无障碍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已经实现了正常化,无论大中城市还是一般县城甚至乡镇,盲道铺设基本上都与街道基础设施等同步进行,尚显不足的就是实用和管理问题。
  正是由于无障碍设施在我国起步较晚,人们的无障碍概念还比较淡漠,政府部门也养成了对基础设施建设的“健康洁癖”,无论从设计、施工还是最后的日常管理,都是站在健康人的角度出发,对于残疾等特殊人群的需求常常作为可有可无的“附属设施”,甚至将盲道作为一种“装饰”来满足健康人群的视觉效果,也折射出对残视群体出行权益的一种漠视,这还不局限于盲道设施方面,某些城市甚至不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而政府机关大门不设置盲道或无障碍通道现象更不鲜见。
  其实,解决好无障碍及盲道的实用问题,方便残视群体出行,也是帮助和解决残疾人就业的一大举措,不仅体现出政府对残视者权益的关爱与尊重,更能对全社会形成无障碍概念发挥巨大的倡导和督促作用,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都是一种利国利民的善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包括北京在内,全国几乎所有城市对盲道设施的投入都已付出,不能为残视者出行发挥作用本身也是一种巨大浪费,因此,要让盲道“帮盲”发挥实效,更需要城市管理者观念上的疏通,清除内心深处对包括盲人在内等特殊群体需求的“盲区”,在重视建设盲道的同时更要重利用,把现有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好、管理好,让盲道真正为成为残视者融入社会和创造幸福生活的“光明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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