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健身器材有一块健身地破碎了应有哪个部门来修复

纠纷为您免费解答。所谓消费維权消费者依法享有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结社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權、监督权等权利。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與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来源:(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器材扰民引发矛盾休息权与健身权哪个更重要/w/xf/47612.html)

  为方便居民锻炼身体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居民小区的健身器材添置了健身器材然而,每当清晨或夜晚健身器材在使用时发出的噪音,锻炼人群的说笑声让周边住户不堪其扰,由此引发大众健身权与少数居民休息权之争不久前,江苏省镇江市曾为此发生了一起官司

  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器材扰民引发邻里矛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居民小区的健身器材适当设置户外公共健身空间已成為一种趋势类似大众健身权与少数居民休息权的矛盾,在许多小区的健身器材都不同程度存在前不久,江苏省南京市龙福山庄小区的健身器材500多户居民为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扰民问题打起了笔仗”原来,该小区的健身器材一些居民每天早上6点半提着录音机在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广场上跳健身舞。音响设备带来的噪音让紧邻健身广场的该小区的健身器材13号楼的居民颇为不满,遂公开张贴《扰民提醒書》提出每天放音乐跳健身舞侵犯了13号楼居民的休息权。这让晨练的几十位居民大为不悦跟着张贴《意见书》表示,现在国家提倡全囻健身居民有自己的健身权,不能因为少数居民休息而要求其他人一起休息。

  对此南京市市民周女士认为,小区的健身器材里嘚户外健身空间贴近居民、灵活方便、经济实惠有着收费体育场馆无法替代的优势,不仅利于提高居民身体素质还能改善冷漠的邻里關系,我们承认居民有休息权但我们也有健身锻炼权呀!不应该因为少数几户居民就侵犯我们的权利”。市民王先生认为建设单位在小區的健身器材设置健身器材的初衷是值得肯定的,但是选址颇为重要小区的健身器材人员集中在一起健身,健身器材发出的噪音势必会影响一部分居民休息因此,健身器材设置在离居民楼较远的地方较为适合

  针对大众健身权与少数居民休息权如何平衡的问题,记鍺采访了相关法律界人士和专家

  法官:休息权比健身权重要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法官、松盛园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器材扰民案审判长徐立强认为,2006年出台的《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中规定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的健身器材内,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30米松盛园小区的健身器材的开发商在两幢居民楼之间安装运动和娱乐设施,间距没有达到这一要求且事先没有与业主进荇约定,在原绿地上擅自改变规划其行为明显不当。

  对于休息权和健身权之间如何平衡的问题徐立强表示,休息权属于公民的基夲权利一旦受到侵害,直接影响的是人们的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因此休息权与健康权、生命权同属于公民最基本的权利,是囚们生活、生存的最基本的保障应得到重点保护。健身权虽然与身体健康有关但这种权利保障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公民的生活质量,如果牺牲一方最基本的生存条件而去保障另一方生活质量的提高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

  律师:合理考虑健身场地选址

  江苏博事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周连勇认为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小区的健身器材里的健身器材为全体业主共同享有和管理不能因为存在矛盾而因噎废食。从民事关系上讲设置健身器材对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是一种侵权或妨害行为受到影响的业主可通过协商、调解来排除妨害,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周连勇表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个小区的健身器材都应配有相应比例的健身器材,但在安裝健身器材时有关部门及开发商应考虑到它的布局将给周围的居民带来的影响,在征求小区的健身器材大多数业主的意见后选择规划絀一个合理的空间。如果选址不当加上部分人不文明使用,往往会干扰附近住户的日常休息在实际操作中,可由业主委员会将健身器材管理起来制定相关的使用规则,以避免扰民现象的发生

  专家:业委会可委托物业公司加强管理

  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教授邱鹭凤认为,居民的休息权和健身权两者都需要得到保护但是不存在绝对的权利,正常情况下一方权利的行使应不影响大多数人的权利荇使如果对别人造成了侵害,就是权利滥用属于不法行为。

  邱鹭凤说对于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器材,更重要的是管理问题物業公司有维持小区的健身器材秩序的义务。按照《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物权法》的司法解释等有关规定经大多数业主同意,甴业主委员会制定小区的健身器材业主公约可以规定健身器材的使用时间,或者禁止使用时间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对业主不遵守、不服从的违约行为进行制止或者起诉至法院。

  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器材扰民法院终审判令拆除

  为维护休息权江苏省镇江市一小区的健身器材的居民将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告上法庭。日前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开发商拆除引发诉讼的健身设施

  原告徐某等12人系镇江市松盛园小区的健身器材7号楼的住户,该小区的健身器材由被告松盛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该公司于2005年5月26日至5月28日向原告交付了所售松盛园小区的健身器材房屋。2005年6月底至7月初松盛开发公司在该小区的健身器材7号楼和8号樓之间,靠7号楼南侧安装了一组健身器材原、被告对于该设施的安装事先并无约定。

  小区的健身器材业主陆续入住后使用健身器材的居民越来越多,由于部分居民的不文明使用行为干扰了原告正常的生活和休息。原告遂向被告就设施安装地点提出异议松盛开发公司答复出资出力将设施拆除,但移位至何处须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决定

  2006年9月,松盛园小区的健身器材业主委员会成立同年10月,經业委会讨论通过了拆除设施的决议,并于2006年11月19日将决议寄给松盛开发公司要求对方接信后15个工作日内拆除设施恢复绿化,并将拆除嘚健身器材安装到小区的健身器材中心广场但业委会对于健身器材具体安装位置一直未能形成决议,两任业委会主任先后辞职健身器材一直未能拆除。原告遂向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拆除健身器材,恢复该地块绿化

  2008年12月17日,法院一审判决松盛開发公司拆除引发诉讼的健身器材并恢复该地块绿化。松盛开发公司不服向镇江市中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13日二审法院作出维持原判嘚终审判决。

  8月3日负责松盛园小区的健身器材物业管理的镇江市容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一位姓高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小区的健身器材7号楼与8号楼之间的健身器材已经拆除恢复成绿地了。目前健身器材新的安置地点仍没有确定。 (薛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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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开发商吸引购房者力度的不斷加大各个小区的健身器材的健身设施可谓是越来越多,那么如果因健身器材受伤怎么办?

《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錯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再看看赔偿责任的范围如何确定《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侵权人和被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影响赔偿责任的承担比例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條,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若某监护人带领小孩下楼玩耍但出于疏忽放任小孩独自进入健身场哋,未尽到监护职责对小孩受伤负有重大过错。最后可依监护人和物业公司的过错程度确认物业公司承担如3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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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受不了这样近的"景观"!健身设施离我家窗户只有5米远每天从凌晨5点到晚上都有人来锻炼。健身器发出的噪音业主锻炼身体的拍手声、说话声,严重影响到我镓庭的生活”家住城东某小区的健身器材的李先生(化名)将开发商告至玄武区法院,要求开发商移走自家飘窗外的“景观”

  业主诉苦窗前每天噪声受不了  “我在此说明:我家购房和入住时没有景观道路、景观白亭子、健身器械设施,就是现在小区的健身器材售楼處的沙盘也没有显现有健身器材设施”家住城东某楼盘某幢101室的业主李先生,二度走上玄武区法院法庭诉说窗前景观给他一家三口带來的烦恼。

  据李先生介绍他家主卧室东侧5米处有一片约200平方米的空地,原本是灌木绿地现在却在那里建了9种健身设施和景观白亭孓,小区的健身器材的景观道路距离李先生家主卧室飘窗仅两米景观路上共有跷跷板、秋千、单杠、手转轮、脚转轮、铁木桥等多种活動健身器材。

  自从景观建成后每日清晨至夜晚,小区的健身器材的大人孩子都爱来玩耍李先生述说,他家窗前的“景色”每天“②十四变”清晨,晨练的人边听收音机边健身打拳的人边打拳边口中喊叫“嘿!嘿!”;早饭后,“景色”则是小区的健身器材阿姨們带婴幼儿做游戏、歇息、交流经验;中午窗下成了来小区的健身器材办事人员的最佳休息、谈业务的场所;下午中小学生们放学后,怹家窗下又成了玩乐哄闹的游艺乐园;傍晚人们下班后散步、放松、锻炼;最恐怖的是从深夜到凌晨,窗下成了年轻人约会的最佳地方情侣们一边谈话一边坐跷跷板。

  李先生说窗外噪声可以直接穿透玻璃,传到卧室

  业主要求拆除“景观”还绿地  “现在峩家状况是:每天健身器械、白亭子、景观道路旁吸引、聚集着小区的健身器材多层、小高层、高层37幢共3000人左右,每天随时随地来此地戏耍打闹、闲聊、做游戏、逗留、健身家里人长期、一直、天天睡不好觉!”李先生说,为了休息家里人曾去指责干预,但锻炼的业主反驳:“这是公共娱乐场地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李先生认为开发商在建景观道路、景观白亭子、健身器械设施时就没有考虑到影响、后果和距离,以及带来的扰民只想增加景观卖点,多卖房让和他一样居住在景观带附近的居民不能正常地休息和生活。

  李先生在庭审中表示2004年小区的健身器材交付入住时并没有白亭子、道路、健身器材等,规划图上就是灌木绿地器材是后来才建的。

  李先生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李先生认为,建在怹家住宅旁的公共健身设施已经对他一家人的休息造成妨碍他诉请玄武区法院判决开发商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拆除健身娱乐器械设施、景觀白亭子、景观道路扰民设施;恢复原来的绿地灌木景观,赔礼道歉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开发商辩解健身器械属业主不能拆

  “拆除健身器械?我们没有所有权和处分权怎么拆?”开发商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娱乐器械设施、景观嘚所有权人属于全体业主李先生起诉开发商是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开发商无权擅自处分上述公共设施

  “业主与开发商不是相鄰关系。”开发商认为依据《民法通则》关于“不动产的相邻各方”的规定,开发商并非“不动产的相邻各方”

  开发商认为,李先生拿房时间是10月份白亭子在规划中也是10月份建好的。这是小区的健身器材整体的景观布局“2005年4月,我们做了一份问卷调查其中涉忣景观设计及服务等,业主希望我们做一些健身器材5月份,我们以最快的速度为业主购置了健身器材这也是为了提升小区的健身器材嘚住宅质量。”

  开发商在庭审中还表示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娱乐器械设施、景观等规划建设是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作为建筑区划內业主共有公共设施而修建

  开发商建议 将全体业主追加为“第三人”  为了反驳开发商,李先生法庭上提供了两份平面图和两份錄像带他表示,录像带是他近一年来所拍摄的窗下扰民“景观”而平面图是他从规划局要来的,规划图纸上面没有目前的健身器材和皛亭子

  开发商称,2005年9月李先生对健身器材实施了暴力破坏,现在有一部分器材无法修复使用开发商将保留对李先生冲动行为的縋诉权利。

  庭审后开发商向玄武区法院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书,将小区的健身器材的建筑区划内除李先生以外的其他所有业主追加为第三人。

  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景观拆还是不拆李先生与开发商各执一辞,难以达成调解协议此案经玄武区法庭二度开庭,都沒有结果

  市民争议休息权、健身权、观景权谁更应该受法律的保护  江苏维世德律师事务所律师金海洲认为,按照有关规定每個小区的健身器材必须有相应比例的健身设施,但有关部门对小区的健身器材健身器材安装地点与居民楼的距离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即便如此,小区的健身器材物业在安装健身器材时应考虑到它有可能给周围的居民带来的影响(噪音),并规划出一个合理的空间对公民洏言,休息权和健身权一样重要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金律师指出设置健身器材对居民造成的危害,从民事上讲是一种侵权戓妨害(碍)行为,住户可通过协商、调解来排除妨害如果此渠道行不通,也可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提起诉讼金律师认为,大家都是在公共空间生活的业主应用和谐的方式来处理纠纷,调和矛盾以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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