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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房屋建设工程质量该如何投诉
同仁堂 发表于 &12:36:47『标签:&->&』
  印发《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置意见》的通知   长建发[号市质监站、各区、县(市)建设局、在长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委制定了《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置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置意见  为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暂行规定》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提出如下意见,请予执行。  一、投诉人  本意见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人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申报投诉材料(包括文字资料、影像材料及相关证据等)以实名方式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映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的人员或组织。  二、投诉管理部门  长沙市建设委员会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主管部门,区县(市)建设局负责其管理的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的管理工作。  三、投诉处理机构  市和区、县(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承办所监督工程的质量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  四、投诉受理范围和非投诉受理范围  (一)投诉受理范围  凡在保修期内、属于保修范围发生的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投诉,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屋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的保修期为5年;  3、工程采暖系统,保修期为2个采暖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  5、接受质量监督的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的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2年。  6、保温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  7、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保修期以合同约定为准。  建设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在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超过保修期,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自行改造、改建过的工程不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的投诉范围,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非投诉受理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属于投诉受理范围  1、投诉人未先行与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联系、协商解决的;  2、超过保修规定期限和不属于保修范围的;  3、已进入司法诉讼程序的;  4、不具实名或匿名投诉的;  5、投诉人与所投诉房屋产权无权属关系且未受产权所有人委托的;  6、涉及经济、合同纠纷或提出退、换房要求的;  7、涉及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以及由装饰装修不当引起的;  8、投诉受理机关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投诉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再提出同一事项的;  9、投诉受理机关已经就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并出具书面答复意见的;  10、不属于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范围的工程质量投诉;  11、与工程质量无关的投诉;  12、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  凡不属于质量投诉范围的,投诉受理机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并应告知投诉人其它反映解决的渠道和方式。  五、投诉管理  (一)各级投诉受理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应坚持依法办事、归口办理、分级负责、方便快捷的原则,认真对待、妥善处理,要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并监督建设工程质量责任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处理好工程质量问题的投诉。  投诉事项属于受理范围的,不得推诿,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建立健全投诉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将投诉调查报告、办结报告等投诉处理资料整理归档。不属于受理范围内的,不予受理,但应做好解释工作。对匿名投诉,原则上不予受理,但涉及结构安全的投诉,应及时派人进行调查,做出妥善处理。  (二)建设工程质量投诉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投诉时,应如实告知姓名(或名称)、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事由,并提供工程质量缺陷的证据。受理投诉的工作人员应详细登记。  当多人采用走访的形式提出共同的投诉事项时,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否则受理机构不予接待。  (三)投诉人要求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经济赔偿的,应当首先与被投诉人协商解决,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时,应当依法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定途径解决。  (四)投诉处理机构对受理的工程质量投诉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确定承办人员;在投诉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同相关单位查阅有关资料,向当事人、知情人询问情况、征求意见,必要时对质量问题事实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责成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将投诉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五)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按下列情况进行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监督工作。  1、对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能够确定处理意见的一般质量缺陷,由投诉处理机构责成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督促其限期整改。  2、涉及存在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缺陷、质量问题难以界定的,由投诉处理机构责成建设单位委托(投诉人有要求的,也可以和投诉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部位、内容、数量按照相关规范标准或由工程原设计单位确定,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处理意见,投诉处理机构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3、对技术复杂、处理难度较大、可能危及主体结构安全的严重施工质量问题,投诉处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相关责任单位应及时到现场核查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除进行检测外,必要时由建设单位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召开专家鉴定会议,形成专家鉴定意见,由原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投诉处理机构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六)工程质量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检测费、鉴定费、处理方案费、返修处理费等费用,由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承担。  投诉人申请对被投诉工程进行质量检测的,检测费用由投诉人先行支付,经检测存在主体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问题的,检测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七)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由原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论书面报投诉受理机构,验收应通知投诉人参加。投诉受理机构定期将质量投诉处理情况报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追究责任单位责任。  投诉问题处理完毕后,投诉受理机构要将处理的情况通知投诉人。  (八)质量投诉处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投诉事项;情况复杂的,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投诉人延期理由。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九)投诉受理机构做出处理并书面答复后,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30日内请求该投诉受理机构的上一级投诉受理机构复查。投诉人对复查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各级工程质量投诉受理机构不再受理;投诉人可以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投诉处理终结:  1、投诉处理监督机构已将投诉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2、投诉人撤诉;  3、投诉在处理过程中进入诉讼程序或因其它原因移交其它部门处理;  4、投诉人在责任方对投诉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期间,人为设置障碍的。  (十一)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过程中,发现建设工程参建方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或对投诉处理不予配合的,应报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十二)投诉处理机构在处理建设工程质量投诉过程中,不得将工程质量投诉中涉及到的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随意透露或者转送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或单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迫害投诉人。投诉处理机构工作期间,因失职或处理不当造成后果的要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十三)投诉处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投诉资料管理制度,及时将投诉登记、投诉受理、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处理结果等投诉资料整理归档。
叶子问世:投诉房屋质量第1楼我是长建市场6栋701的业主,自从我2008年买了这套房产以来房屋就就一直出现大大小小不少问题,房屋严重开裂,渗水,还有商场的中央空调装在我家楼顶上出现很严重的震动及噪音,严重影响我家的安全及居家,现以上问题我向很多部门投诉都没有得到满意折答复,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顾及我们这些平民百信的安危!!!&15:36:57网友41:房子质量让人寒心,谁管!?第2楼&&&&日本人购买位于桂花路322号的凯轩云顶2栋301室面积为135.1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并于日交首付款。 &&&&交首付款的同时强制交了所谓的直饮水的1580元,之前的业主都是说明是自愿,所以很多都没有交这个钱,到我去的时候并没有提自愿二字,就是说配套设施,一定要交,后来才知道这就是强买强卖。殊不说这个价格怎么的,就是摆在售楼部的样品就知道,太次了,一个几十块的饮水机还要业主自己出300块买。这个样品也是交房那天才摆出来,购房的时候都还不知到怎么回事。 &&&&号按照合同日期交房了,依照他们的程序交了电费,退了多交的几百块手续费,直饮水当然还要问交了没有?然后去物业公司,交半年的物业费,签了入伙合同,有人带你去看房子。这叫所谓的验房,进门就看通水没有,通电没有。当然很多人就这样签了验收单,当然我不会,我们家都是内行人,叔叔验房,直摇头这个质量连政府安置房都不如,所有的墙面都是沙子,没有水泥成分,一敲沙子块掉一地,墙面空鼓多达18处还要多,到处都是补的水泥疤。一敲水泥疤掉下地墙面就是一个坑,墙的边缘就像是被狗咬的包子一样缺的一块一块的,还没开始就有裂痕了。飘窗顶的墙面几乎个个都有漏水的印子,现在还没有雷雨天气,要是有,那还不整片墙都要渗湿,要是装修了,以后就会开裂,长霉。窗框顶与墙体之间还有好大的缝隙,会漏风的。当时我就退了物业一切的合同,拒绝收房,要求整改,将墙面一起铲掉重新粉刷。 &&&&之后也去过几次都没看见过开发商的影子,物业说是要过元宵才会有人搞。号,我父亲上午去找到了相关的工程队的,意思是不会搞,房子就是这样的,还说是保温材料,只会糊弄人。但是我爸爸也是工地上做事的很清楚是怎么回事情,开发商说是包给包工头做的要我们自己找包工头,包工头就是不想搞,不承认不好。我们就是球一样在开发商,物业公司还有工程队之间推来推去,找谁都找不上。下午我自己一家亲自去了,是想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去了就说是在开会讨论,好,我就信他们的,就在物业等他们的答复,等了一两个小时,要求物业打电话问说是在华天大酒店开会去了,要在沙子墙的上边粉一层,懂行的都知道这样做只会越来越差,以后会整块的掉,在沙子上面贴得住东西的吗,必须铲掉沙子那一层重新粉刷。又等了很久,忍不住自己打电话给施工的李工,只是问那样解决不了问题,他的态度就说我到底要怎么搞就把电话挂了,如此恶劣的态度,真的是很气愤,房子质量差不是我们业主的错,八十几万的房子谁能不担心,我们不是花了钱还找罪受的,如此质量差的房子他是怎么会通过国家那些验收机构验收的,这社会的黑暗,官场的黑暗,就是报应在老百姓的身上的吗!希望媒体,网络的正义之士,能说句公道话。我们花了毕生心血买的豆腐渣工程究竟有没有人管?? &&&&&长沙城市建设开发公司&&21:47:41网友06:今天终于面谈,期待一周内的房子整改是真的!第3楼今天大清早全家人就去了凯轩云顶,找到了开发商,当然他们绝对不会说自己的房子是沙墙,还是说是保温材料,我们只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根本不愿意事情闹大,对谁都没有好处,只要他们承诺去整改,答应把沙子墙铲掉,从新粉刷,我们都相信他们。我们也要每天去督促一下,不然时间越久又会成问题。我们暂时要的只是态度,期望这一切都会成为现实,我买的房子不会成为我们全家的一个负担,不要影响我们的好心情。&21:24:06sdqun:房屋严重质量问题无人搭理第4楼我是保利麓谷林语的业主,自日至今房子质量问题不断,先是墙面、窗户渗水;接着是墙体(主卫的瓷砖都被拉裂)和门框上的梁开裂,不到两年的光景已让我苦不堪言,严重影响我及一家人的生活秩序。希望社会有识之士能帮帮我们老百姓,辛辛苦苦一辈子买了这么个破玩意。感谢!&11:26:469928:房屋漏水无人理第5楼我是汇城上筑业主,从2012年夏季装修就发现房屋有外墙漏水情况,物业一直推脱,开发商一直维修。该怎么办啊?实在苦恼等着入住结果因为这个原因完全就空置在那里。严重影响生活&17:58:52这是第1 - 5条评论,共有5条评论。&首页&上一页&1页&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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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代金报
  郑先生告诉记者:“该工程是在2013年的3月20日,在杭州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的,入围的公司有19家单位,这19家单位里最终会有4家单位中标(工程分为4个标段)。总操盘人赵某、林某他们就是安排了四家单位中标。”据郑先生透露,他前前后后付了约560万作为定金。  操盘人统筹  由施工方出钱买通陪标企业  由于双方是口头达成合作协议,为保险起见,郑先生对通话进行了录音。  在郑先生提供的录音中,记者听到疑似赵某(总操盘人)说道:“在水利行业,有65家企业我能去把他们控制起来,那是天大的本事。没有我给他们弄掉,那这件事(围标)根本没办法。”  而围标操控人之一的杨某更是直言,参与苍南横阳支江堤防加固工程的竞标公司名单只有他能搞定:“名单别人拿不到,我那里拿得到,鳌江流域名单我全部拿得出来,只要在杭州投,不在平阳温州投,我名单都拿得到的。只要工程不要给别人拿走就行了。”杨某还在电话里称:“你(郑先生)钱打给我不是在我这里,我要一家家(竞标公司)分出去的。反正给你就是五千万的那个标段(上游工程分为4个标段)。”  据郑先生介绍,整个围标的参与者共分三个层级——第一层级是总操盘人赵某以及操盘人之一杨某等,第二层级是参与竞标的各家单位,第三层级则是实际的施工者,郑先生就属于第三层级。该工程开标前,相继有19家单位参与竞标,操盘者赵某等人串通各竞标企业,对该工程进行了“围标”,并将4个标段的实际施工权转卖,而实际施工者需支付数百万到上千万元“买单”,也就是支付给操盘人和陪标企业好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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