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甲级联赛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关于严格遵守中超联赛比赛倒计时程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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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通报批评恒大: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
足协处罚全文
  新浪体育讯 北京时间4月30日,中国足协公布对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对恒大队在上轮联赛对阵舜天比赛中“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处罚。具体处罚全文如下: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日,201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49场,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队与江苏国信舜天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广州天河体育场举行。
  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和有关单位的说明等,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队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程序规定,扰乱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程序。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99、12、95条之规定,以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关于严格遵守中超联赛比赛倒计时程序的通知》,做出如下处罚:
  对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队通报批评。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2015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主任:王小平
  (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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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明19:30起视频播中超3场 19:45申花恒大&>&&>&&>&&>&正文
足协人士:恒大热身超时屡教不改 再犯重罚
  4月30日,中国足协公布对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对恒大队在上轮联赛对阵舜天比赛中“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处罚。  在这份处罚通知之中写到,在恒大上周与舜天的比赛中,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和有关单位的说明等,广州恒大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程序规定,扰乱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程序。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99、12、95条之规定,以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关于严格遵守中超联赛比赛倒计时程序的通知》,对恒大通报批评。  这份处罚在外界看来似乎有一些不太清楚,因为很多人都不太清楚恒大到底是如何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程序,扰乱了正常竞赛运行程序。据了解,具体原因就是因为恒大在赛前热身之中在规定时间已经结束的情况仍然没有退出场地,在比赛监督的多次督促下才离开场地。赛后比赛监督把这一情况写进报告之中,纪律委员会也根据相关规定对恒大进行了处罚。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恒大第一次出现了类似的行为。也正因为是多次出现,多名比赛监督都向中国足协反映过相关情况,但仍然无法得到解决的情况下,才把这个情况汇报给纪律委员会,最终对恒大给予处罚。“我们早就跟恒大说过多少次了,但就是不改,确实是多次影响到了比赛的正常运行。他们也是属于屡次犯规,而且屡教不改,这一次是给他们警告,希望他们不要再犯类似的错误。”足协内部人士这样说到。  据了解,足协之前曾经和恒大进行过沟通,希望他们能够不要再出现类似的行为,但恒大之前的解释是球队基地距离天河体育场较远,有时候路上堵车,导致他们到达体育场的时间有时候就会稍晚,也会影响一些热身时间,所以球队也是尽可能希望多热身一会。  此次足协对恒大给予通报批评的处罚,也是希望恒大能够及时改正自己的错误,今后杜绝这样的行为。否则如果再犯的话,至少会给予罚款的处罚。国家体育总局
2011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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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规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是由国内最优秀的职业足球俱乐部参加的全国最高水平的足球职业联赛,简称中超联赛(以下使用简称)。该赛的英文全称为:CHINESE FOOTBALL ASSOCIATION SUPER LEAGUE,英文简称为CSL。
第二条& 中超联赛由中国足球协会主办,由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委员会(以下使用简称中超联赛委员会)、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超公司)依照《中超联赛组织管理办法》进行组织和管理。中超联赛委员会在各俱乐部主场赛区设立赛区委员会,全面管理和组织赛区竞赛工作。
第三条& 2011年中超联赛参赛球队为16支。
第二章& 参赛资格、报名
第四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俱乐部可以派队参加中超联赛:
一、经审核达到《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俱乐部标准》要求;
二、拥有一支达到中超联赛水平的足球队;
三、成为中超联赛委员会的会员;
四、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注册,并通过中超联赛委员会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
第五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运动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超联赛:
一、与符合中超联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或培训合同);
二、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完成注册;
三、取得《足球运动员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以下简称:《注册参赛资格证》)。
第六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教练员可以报名参加中超联赛:
一、主教练必须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认证的职业级教练员证书,或是完成了2004&2006年中国足协职业级教练员证书培训班全部课程的学员和参加2009年、2010年亚足联/中国足协职业级教练员证书强化培训班的正式学员;
二、助理教练和守门员教练必须持有亚足联/中国足协颁发的A级教练员证书且按照要求完成了继续培训课程;体能教练必须参加过2010年职业联赛体能教练证书培训班且拥有B级教练员岗位培训证书;
三、外籍主教练报名必须持有亚足联、欧足联或中国足协认证有效的职业级教练员证书;
四、与符合中超联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
五、在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和中国足球协会完成注册。
第七条 &&符合下述条件的医务人员可以参加中超联赛:
一、拥有足球医务人员岗位培训证书;
二、与符合中超联赛参赛资格的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
第八条& 中超联赛报名
三、俱乐部球队人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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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补充报名及报名变更
一、主教练员、助理教练员、守门员教练员、体能教练员、医生及翻译变更时,必须事先(提前15天)向中超委员会书面申报(附证书或证明文件),经审核批准后方能变更报名并随队工作;
三、补报及更换的运动员不得使用其他运动员已经使用过的号码,更换或补报时每名运动员应填报《更换、补报运动员报名表》;
四、如有报名运动员在参加各级国家队的比赛、训练中负伤,并经国家队队医确认,不能参加本赛季余下的比赛,经申请批准可额外更换相应名额的运动员。
第三章& 竞赛及决定名次办法
第十条&& 竞赛办法和赛程安排
一、中超联赛以主客场双循环的办法进行;
二、中超联赛的竞赛日程由中超联赛委员会制定,各队必须严格遵守;
三、因国际足联、亚足联调整有关赛程,或球队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拒的原因,中超联赛委员会有权对既定赛程做出调整或更改;
五、因电视转播及统一的商务活动要求,中超联赛委员会有权调整所涉及场次的比赛日期、开球时间、比赛场地等信息,但原则上应在原定比赛日前两周做出更改决定并通知有关赛区、俱乐部及其他单位;
六、赛区及俱乐部因自身原因希望调整原定赛程的应在征得:1、对方俱乐部,2、主场赛区,3、转播电视台,4、中超联赛赞助商的同意意见后,至少于原定比赛日前21天向中超联赛委员会提出申请。中超联赛委员会将根据申请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做出决定;
七、俱乐部的其他比赛,不得与既定的中超联赛的赛程发生冲突。
第十一条&&& 决定名次办法
中超联赛决定名次办法:
(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
(二)中超联赛当年度比赛全部完成后,积分多的队名次列前;
(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积分相等队在当年中超联赛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积分相等队在当年中超联赛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第四章& 奖励与降级
第十二条&& &&&奖励
一、中超联赛奖励:
(一)第一名的队获得流动冠军奖杯;
(二)第一名的队获得金牌50枚;第二名的队获得银牌50枚;第三名的队获得铜牌50枚。
二、 &最佳&奖励
(一)在中超联赛中,设立&最佳运动员&奖、&最佳射手&奖、&最佳新人&奖、&最佳教练员&奖、&最佳裁判员&奖、&最佳助理裁判员&奖;
(二)在中超联赛中,评选最佳球员阵容;
(三)在中超联赛中,赛区工作评定积分最高的若干赛区,获优秀赛区奖和分项优秀赛区奖;
三、评选公平竞赛球队及个人。
四、根据2012年亚冠联赛参赛名额分配情况,中超联赛前三名与足协杯赛冠军获得亚冠联赛参赛资格,如中超联赛前三名的球队中,有队伍获得足协杯赛冠军,则其亚冠参赛名额根据联赛排名递补。
第十三条 &&降级和升级
一、当年中超联赛名次列最后二名的俱乐部队降级,参加次年中甲联赛;
二、当年中甲联赛名次列前二名的俱乐部队,在准入资格检查合格后可参加次年中超联赛,如未能达到中超俱乐部标准(财务指标以中甲俱乐部标准为准)的要求,则不能升级。
第五章& 规则与规定
第十四条& 竞赛规则与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版本的《足球竞赛规则》;如果对《足球竞赛规则》理解有所出入的情况,以英文版为准;
二、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根据国际足联或亚洲足联的要求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
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制定的最新《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全国足球赛区安全秩序规定》;
四、执行中超委员会制定的中超联赛文件和根据中超联赛中出现的问题做出的其他规定和通知;
五、一些具体规定:
(一)中超联赛实行检查《注册转会参赛资格登记证》制度,每场比赛赛前联席会上,对所有可能列入球队上场名单和替补名单的运动员进行资格检查,检查不合格的运动员不能报名参加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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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如果比赛双方上场比赛球员有一方少于七人,则比赛将被放弃。在此种情况下,中超联赛委员会(如需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参与)应当对产生的后果做出最终决定。
(四)参赛俱乐部球队必须上报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必须指定一套为主场比赛服;
(五)比赛双方球队,必须携带两套颜色明显不同的比赛服到比赛场地;
(六)比赛双方球队必须穿着颜色明显不同的服装,并经裁判员认可,如一般情况下主队有优先选择比赛服装颜色的权利,但比赛监督有权根据情况做出调整。两队确定比赛服装颜色后,裁判员会根据两队比赛服装颜色选择裁判服装颜色,如果裁判员及助理裁判员上衣服装颜色与守门员上衣服装颜色冲突,则守门员必须更换比赛服上衣颜色;
(九)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不得重复;
(十)比赛开赛前60分钟,球队填报《上场队员名单》,比赛监督、第四官员对报名运动员、替补席官员进行服装检查、身份确认。《上场队员名单》从比赛监督签字确认到比赛开始前,如因球员受伤等原因球队申请更改《上场队员名单》,则:1、只能用原上场名单中7名替补队员去更换因伤不能上场队员;2、被换下的原首发队员不能再列入替补队员名单;3、列入替补名单的队员人数将相应减少并不再增补;4、比赛中的可换人次数仍为最多3人次;
(十一)比赛替补席每队14个坐席,替补运动员7席,俱乐部官员7席,其他人员不得入座,所有替补席就座的官员和运动员必须佩带相应的证件:
1、只有俱乐部队正式报名的运动员、官员(领队、教练员、队医、翻译)才能在替补席就座,如有关人员更换,按本规程第九条办理;
2、替补席上所有人员必须穿着与场上球员和裁判员明显区别的服装装备;
3、主队应当使用第四官员席左侧的替补席;
4、管理好替补席的秩序是球队领队的职责之一,本方替补席任何人员违纪,将追究球队领队管理不善的责任;
5、被裁判员罚离替补席的教练员,赛后不能出席新闻发布会,但需由领队或其他教练员代为出席;
& (十二) 热身
1、如果天气情况允许,各队可以在比赛开始前在比赛场地进行热身(必须严格按照倒计时程序时间要求进行);
2、在比赛进行期间,每队同时最多有6名球员可以在两名官员的带领下在其替补席近侧球门后或比赛监督规定的空间之内进行无球热身(守门员可以有球热身)。
(十三)球队领队或主教练须出席赛前联席会,如比赛监督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领队、主教练及有关工作人员同时出席联席会。在处罚期内的人员不得出席赛前联席会,由执行领队或执行教练员代为出席。(无故不参加赛前联席会的领队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将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十四)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在中超联赛的同一赛季中,同一名运动员被出示黄牌累计四次的,自动停赛1场;同一名运动员第一次被出示红牌的,自动停赛1场,第二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2场,第三次被出示红牌的,处停赛4场,依此类推,加倍停赛。(更详细的规定参见《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第十五条&& 比赛弃权和罢赛
一、有未报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获得《注册参赛资格证》、或处在停赛期、或正在诉讼过程中尚未被允许参赛的运动员,代表某队参加了比赛。该球队此场比赛按弃权处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球队属比赛罢赛:
(一)并非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且未获得中超联赛委员会批准,未参加竞赛赛程规定的比赛;
(二)拒绝按照中超联赛委员会的安排参加补赛或改期的比赛;
(三)拒绝按照裁判员的要求,在5分钟内恢复中断的比赛;
(四)中途退出联赛;
三、弃权和罢赛的处理:
(一)一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另一方球队以3:0获胜,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二)双方球队比赛弃权或罢赛,双方球队本场比赛均无成绩,计0分;
(三)中途退出联赛,所有与赛队的比分均计3:0获胜(无论比赛是否已经进行),如果比赛的实际比分超过3:0,则以当时的实际结果为准;
(四)中超联赛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做出进一步纪律处罚。
第十六条& 比赛取消及比赛中断的处理程序
如果裁判员由于任何不可抗力因素或者任何其他包括但不局限于比赛场地不适宜比赛,天气原因,照明灯故障等事故,使比赛无法正常开始,或在正常比赛结束之前或者加时赛进行之中中断比赛,则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一、比赛将被自动延时或暂停三十分钟以等待情况得到有效改善后将比赛开始或重开,除非裁判员认定比赛可以提前开始或重新开始。
二、根据裁判员判断,如果他认为再延长一段时间可使比赛恢复重新开始,则可再延长三十分钟。如果第二个三十分钟结束后比赛仍未能得到恢复,裁判员必须宣布放弃该场比赛:
(一)宣布观众退场、双方球队撤离赛场;
(二)由该场比赛监督征求各方意见后报中超联赛委员会决定在24小时内的何时、何地进行补赛;
(三)对于中断的比赛,补赛从比赛中断时间起恢复。
三、比赛如不能在24小时内进行重赛或补赛
(一)经比赛监督书面同意,球队、裁判员离开赛区
(二)比赛监督报告中超联赛委员会,由中超联赛委员会做出处理决定
(三)由中超联赛委员会做出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四)如在此过程中有违纪行为,则由中超联赛委员会秘书长根据有关报告向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提交报告,由纪律委员会做出有关纪律处罚。
不可对本规程此条规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比赛体育场
一、中超联赛使用的体育场必须符合《中超联赛体育场标准》的规定;
二、俱乐部除确定一个主场体育场外,必须再准备一个符合《中超联赛体育场标准》的备用体育场(中超联赛委员会在联赛开赛前将对两个场地进行检查)。主体育场及备用体育场必须在注册会员协会的管辖区域内;
三、俱乐部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在中超联赛期间变更比赛体育场,必须于一个月前向中超联赛委员会申请并获批准,(由中超联赛委员会告知客队及相关竞赛官员);
四、比赛城市必须有民用机场,体育场与机场之间的距离应在汽车行程2小时以内;
五、中超联赛委员会在必要时有权决定将中超联赛的某些比赛变更安排在俱乐部后备体育场、中立体育场或对方主场进行。
客队训练安排
一、各赛区必须为客队无偿提供一块平整且场线和门网齐备的天然草坪训练场;
二、各赛区应为客队安排不少于两次的赛前训练,一次可在训练场安排不少于90分钟的训练,一次是在赛前一天,按照与比赛相应的时间(与开球时间相同的时间段内),在比赛体育场安排不少于60分钟的训练;
三、如遇雨或因赛场积水等原因,确实无法安排比赛场训练,由比赛监督决定:
(一)取消在比赛场地的训练安排,但赛区必须为客队提供其他的训练场或训练条件;
第六章& 比赛监督、裁判员
第二十条& &比赛监督
比赛监督由中超联赛委员会派遣,代表中超联赛委员会按照《中国足协联赛比赛监督工作规范》有关规定指导、协调、监督赛区工作,对比赛和赛区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评定,向中超联赛委员会负责。
第二十一条 &&裁判监督和裁判员
一、裁判监督、裁判员、助理裁判员、第四官员由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根据联赛裁判员选派办法进行选派;
二、裁判员参加中超联赛工作,必须遵守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中超联赛委员会的各项规定。
第七章& 纪律与诉讼
第二十二条&& 纪律委员会
中超联赛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和事件,由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根据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的报告或其他视频材料等负责处理。
第二十三条&& 仲裁委员会
中超联赛中的诉讼案件,由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负责受理。
第八章&& 赛区接待
第二十四条&& 球队接待
一、赛区为客队提供从机场、车站或码头到驻地的接送交通(40座以上空调大巴,车况良好),安排训练、比赛、会议用车,相关费用由主场俱乐部承担;
二、客队在赛区的食宿由客队自己联系和安排,并事先通知赛区委员会,特殊情况时,经中超联赛委员会批准,由赛区指定客队所住酒店。
第二十五条&& 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接待
一、赛区接待比赛监督1人,裁判监督1人,裁判员4人;
二、接待条件、标准及支付办法,按照《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技术调研员开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三、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接待由赛区委员会负责,俱乐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介入该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其他人员接待
一、因工作需要,中超联赛委员会向赛区派遣其他工作人员时,由赛区委员会接待;
二、接待参照比赛监督的标准执行,接待费用在联赛后一并与中超联赛委员会结算。
第九章& 中超联赛经营和费用
第二十七条&& &中超联赛经营
一、按照《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商务管理的规定》执行;
二、俱乐部有义务保障在每个主场比赛时,向其注册会员协会无偿提供150张比赛门票,用于当地足球工作者、教练员、裁判员等观摩比赛。
第二十八条&& &中超联赛费用
一、中超联赛委员会承担下列费用:
(一)中超联赛整体组织费用;
(二)中超联赛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调研员等食宿、交通、津贴费用;
(三)向赛区委员会下拨基本办赛经费;
(四)其他可能的费用;
二、俱乐部承担下列费用:
(一)体育场租赁费用、安全保卫费用;
(二)客队比赛、训练、会议用车费用;
(三)客场比赛差旅费用;
(四)每一主场比赛向中国足球协会交纳1元人民币,向会员协会交纳的门票总收入的2.5%(具体数额及交纳办法由赛区协会与主场俱乐部商定);
(五)其他可能的费用;
三、赛区委员会承担下列费用:
(一)赛区组织费用;
(二)其他可能的费用。
第十章& &财务
第二十九条&& &赛区经费
一、中超联赛委员会向赛区委员会划拨经费,该经费除用于比赛组织之必须外,用于在当地开展足球活动;
二、中超联赛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调研员参加赛区工作的费用,由中超联赛委员会向赛区委员会另行支付;
三、赛区委员会不得额外要求俱乐部支付其他费用。
第三十条 &&赛区财务报表
一、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调研员差旅及津贴报告表
(一)赛区委员会每场比赛填写《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差旅费报销单》,并由报销人、领取人签名,会计签名,比赛监督认证并签名;
(二)赛区委员会在全年联赛结束后15天内,将《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调研员差旅及津贴结算表》逐项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连同每场《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差旅费报销单》及报销凭证,一并寄报中超委员会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结算;
(三)继续试行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等选派官员的往返赛区飞机票由中超公司指定票务代理机构统一办理的方式,由赛区报销的交通费中不再包括以上飞机票的费用,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赛区财务报告表
(一)赛区委员会财务组在每场比赛结束后,认真审核比赛收支,逐项如实填写《中超联赛赛区财务收支报告表》,加盖赛区委员会公章,于赛后7日内寄报中超联赛委员会财务管理部门;
(二)全年联赛结束后15天内,将《中超联赛赛区财务收支结算表》逐项如实填写加盖公章后,连同分析报告一并寄报中超联赛委员会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由中超联赛委员会解释,未尽事宜由中超联赛委员会确定。
&&&&&&&&&&&&&&&&&&&&&&&&&&&&&&&&&&&&&&&&&&&&&&& &&二O一O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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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超新声>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恒大被足协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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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4月30日,中国足协对中超联赛第七轮恒大对阵舜天比赛中,恒大比赛中“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足协方面发文表示:日,201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49场,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队与江苏国信舜天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广州天河体育场举行。
   4月30日,中国足协对中超联赛第七轮恒大对阵舜天比赛中,恒大比赛中“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
  足协方面发文表示:日,2015年中国足球协会超级联赛第49场,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队与江苏国信舜天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广州天河体育场举行。根据比赛监督报告和有关单位的说明等,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队未严格遵守比赛倒计时程序规定,扰乱了正常的竞赛运行程序。
  根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99、12、95条之规定,以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关于严格遵守中超联赛比赛倒计时程序的通知》,做出如下处罚:对广州恒大淘宝足球俱乐部队通报批评。
  望各俱乐部从维护中国足球形象的角度出发,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坚守道德底线,不断提高规则意识、自律意识、法律意识,以此为戒,弘扬足球正气,确保2015年中国足协举办的各级赛事顺利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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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热搜榜来源:360新闻关于2013中超联赛第5轮广州富力VS上海上港比赛时间更改通:因电视转播原因,经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决定,现将原定2013年中超联赛第5轮广州富力主场对阵上海上港的比赛时间由原定的4月13日(本周六)15:35推迟至当天16:00举行,比赛地点:广州越秀山体育场
发布: 16:39:45作者:广州富力足球俱乐部
关于2013中超联赛第5轮广州富力VS上海上港比赛时间更改通:因电视转播原因,经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决定,现将原定2013年中超联赛第5轮广州富力主场对阵上海上港的比赛时间由原定的4月13日(本周六)15:35推迟至当天16:00举行,比赛地点:广州越秀山体育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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