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研究生招生网大学2015年研究生政审什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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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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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被我校拟录取为2015级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含推免生,不含免费师范生)请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xx.yjsy./main/index.asp在录取信息栏目中点击“打印调档函和思想政治情况表”链接在线打印(打印时注意相关设置,不要重新注册账号!!如果忘记账号请点击http://www.yjszs./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3699;如果看不到该链接,请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1-或者发邮件到ly@admin.)。
  推免生请用3111开头的报名号登陆,如果不知道该报名号,请到http://www.yjszs./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3699查询报名号
  另外请关注以下信息。
  一、非定向考生
  (一)非应届考生:<FONT color=#ff日前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人事档案寄送到我校院系所(系统打印调档函有详细邮寄地址)。<FONT color=#ff日前可在系统中维护邮寄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用)。拟6月中旬寄录取通知书。
  (二)应届考生:4月20日前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到我校院系所,人事档案材料待毕业后(6月或7月初)寄院系所。5月31日前可在系统中维护邮寄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用)。拟6月中旬寄录取通知书。
  二、定向考生
  (一)一般定向生:4月20日前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院系所,定向合同书(其中一份)寄送我校研招办(具体地址见本文下方,定向合同及思政情况表勿同袋寄出)考生本人如与原工作单位另签署有关合同,该合同书不需寄我办。人事档案材料留原单位不寄.5月31日前可在系统中维护邮寄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用)。拟6月中旬寄录取通知书。
  (二)上海市“规培-教硕”项目考生:4月20日前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院系所,定向合同书(其中一份)寄送我校研招办(具体地址见本文下方,定向合同及思政情况表勿同袋寄出)考生本人如与原工作单位另签署有关合同,该合同书不需寄我办。人事档案材料留原单位不寄。5月31日前可在系统中维护邮寄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用)。拟6月中旬寄录取通知书。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1、非在职:应届毕业生4月20日前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院系所,人事档案待毕业后(6月或7月初)寄送院系所。往届毕业生4月20日前将思政表及人事档案寄送至院系所。定向合同书(其中一份)寄送我校研招办(具体地址见本文下方,定向合同及思政情况表勿同袋寄出)。5月31日前可在系统中维护邮寄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用)。拟6月中旬寄录取通知书。
  2、在职:4月20日前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寄送院系所,定向合同书(其中一份)寄送我校研招办(具体地址见本文下方,定向合同及思政情况表勿同袋寄出)考生本人如与原工作单位另签署有关合同,该合同书不需寄我办。考生本人如与原工作单位另签署有关合同,该合同书不需寄我办。人事档案材料留原单位不寄。5月31日前可在系统中维护邮寄地址(寄送录取通知书用)。拟6月中旬寄录取通知书。
  提醒: 请勿将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和人事档案材料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如因误邮递和延误政审而影响录取的后果我校不负责。
  研招办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办公楼313室,研招办收,邮编:200241,电话:021-(邮政,顺丰皆可,勿用一般快递)
  各院系地址,请参照调档函上注明的地址
  建议拟被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订阅我校研究生院微信和微博账号,入学后研究生院其他部门的相关通知公告也会在此刊出。
  网 址:http://www.yjsy./newsdept.asp?catid=44
  微 博:/ecnuyjsy
  信 箱:yjszs@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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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考博复试录取名单公示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2016年考博备考复习交流QQ群: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结束。现将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不含直博推免生),公示时间为十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办联系,联系电话:021-。
公示拟录取名单详见链接。
待政审、调档、定向培养合同签署工作完成后,我校约于6月下旬寄发录取通知书。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日
2016年考博备考复习交流QQ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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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博关注热点  全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经结束,我校已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受检,根据教育部文件和我校工作细则规定,待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检查结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人事档案(非应届生)寄送到我校招生院系所并经政审通过,定向就业生的协议合同签署,我校再寄发录取通知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约于6月中旬经邮局作普通挂号寄出,考生请在6月5日之前登陆,维护自己收取录取通知书地址,我办将依据此地址进行邮寄录取通知书,如因考生填写错误等导致无法收取,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
  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拟定于日,个别专业学位研究生新生另安排,报到日期均以录取通知书为准。
  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中迁移户口和转移组织关系的有关信息告知如下,供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新生现在迁移户口(即开具户口迁移证)和转移组织关系(即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用,非应届毕业生研究生新生迁移户口(即开具户口迁移证)和转移组织关系(即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开具日期,应待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前,在原地原单位办理,办法等同。
  一、户口迁移
  1、 非定向就业培养(不含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定向就业培养(限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生的非在职考生)研究生:
  非上海市户籍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自行决定;
  原上海市户籍研究生新生的户口不可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原上海市集体户研究生新生的户口是否迁入华东师范大学,由研究生新生本人决定;
  原为华东师范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生考取硕士研究生、或华东师范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含本科直博生)按以下要求办理:  
前阶段毕业校区
新阶段就读校区
是否办理迁移手续
不需要办理迁移手续
中山北路校区
先迁出再迁入
中山北路校区
先迁出再迁入
中山北路校区
中山北路校区
先迁出再迁入
  入学方式为硕博连读的博士研究生无论是否有校区变更,均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 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相关规定,自愿迁入学生集体户口后,在读期间除退学、肄业两种情况外户口不得迁出。
  2、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按研究生新生报到的校区填写,迁往地址内容为:
  在闵行校区报到的: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
  在中山北路校区报到的: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
  ※& 不可将迁移地址仅填写学校名称。
  3、户口迁移证上出生地和籍贯除直辖市外应填写至两级,即填写至(非直辖市)市或县(如:**省**市、或**省**县)。根据上海市户籍管理系统的要求,此两项填写不完整(如仅填写&**省&或&**县&)的户口迁移证,不能办理落户上海市,需原迁出部门(派出所)更正方可办理。
  4、新生报到时如户口迁移证所填有效期已过期,此户口迁移证仍可使用。
  5、新生报到时将户口迁移证交至我校的院系所,新生应自留复印件备用,原件经学校交公安部门后不可取回或借阅。
  6、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户口可否迁移事项,按培养合同书的条款办理。
  7、定向研究生新生(不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新生)的户口和人事档案不可迁入华东师范大学。
  二、党团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入党档案材料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属外省市或中央直属党组织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台头须填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介绍信中去处栏填写&华东师范大学&,介绍信落款须为原单位上级党组织,即区(县)以上或大口党组织。新生报到时将纸质组织关系介绍信交至报到院系所,并进行党员信息登记。介绍信台头或落款党组织层级有误,须退回原单位党组织修改或重开。
  新生党员组织关系原属上海市党组织的,由原单位党组织在&上海市党管系统&中进行网上转接,转入到&中共华东师范大学委员会&,党组织代码为&001.001.031.048.049&。新生报到时进行党员信息登记,由我校统一在党管系统中进行网上接收。
  新生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的原单位党组织应将党员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或入党积极分子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转入我校。我校院系所党组织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
  2、 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及入团档案材料
  新生团员的原单位团组织须在团员证中&组织关系转移&栏填写完整并加盖原单位团委的印章,将团员证交至报到院系所。
  新生团员的原单位团组织应将团员材料(入团申请书、入团志愿书等)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通过机要方式将档案转入我校。我校院系所团组织将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认定。
  新生报到时将团员证交至我校的院系所。
  三、其他
  我校研究生新生报到须知(含学费交付、住宿安排等)等材料,随录取通知书一并寄发。
  我校博士研究生新生的迁移户口、转移组织关系事项也请按以上说明办理。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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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15年征兵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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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令》有关规定和国务院、中央军委2015年征兵命令,2015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已经开始,欢迎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及在校学生踊跃参加报名。现将我校今年夏秋季征兵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条件
1、征集对象
我校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就读的适龄大学生。年龄要求:男性在校生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1993年1月1日至1997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专科毕业生可放宽到23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在校生和应届毕业生为2015年年满18至22周岁。
2、征集条件
(1)视力:左眼4.5以上;右眼4.6以上。
(2)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
(3)标准体重=(身高-110)kg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政策待遇
凡经上级部门批准入伍的大学生士兵可享受我校、上海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国家、上海市和学校为鼓励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
1、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同时,对其每年所交学费中超出国家8000元补偿标准的部分,学校将给予50%的补助。
2、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可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4、落户上海。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生,在部队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或者研究生毕业、在上海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申办上海户籍。
5、优待补助。上海市对参军入伍同学及其家属给予两年约8万元的优待金(随上海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比例同步递增);退役士兵正常复学后,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金5万元等。当兵两年共计可获得各类优待补助约18万。
三、参军入伍流程
1、报名(原则上每年5月中旬启动);
2、体检政审;
3、批准入伍(9月初符合条件的同学前往部队服兵役)。详情请关注保卫处网站(bwc.)及学校网站相关通知。
四、报名与咨询
即日起,有意入伍参军的学生可前往学校武装部咨询报名。
<font color="#、中北校区保卫处203室,王老师,电话;
<font color="#、闵行校区保卫处219室,刘老师,电话。
&&&&&&&&&&&&&&&&& &华东师范大学人民武装部
&&&&&&&&&&&&&&&&&&& 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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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校区:地址:东川路500号
电话:021-
邮编:200241
中山北路校区: 地址:中山北路3663号
电话:021-
邮编:2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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