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的门脸房出租要拍卖屋主的父母主张是他们出资买的想要回我们这群受骗者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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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ed by这个年父母过的并不开心,因为一桩拖了我们几年的官司终于等到判决,但结果却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连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看得出黑心法院荒谬的判决背后的丑恶。事情是这样的。我家住在湛江徐闻县。几年前,我家邻居文卫东向爸爸借十万元钱说要生意周转急用。我家是做小生意的,靠运送家禽到海南糊口。爸爸理解做生意不容易,周转时确实要钱,而且和文卫东一家也一直来往的和和气气,想了想就打了张借条借了十万块钱给他,说好两年之内还清。当然回家还是被妈妈骂了一顿。    之后文卫东就越来越少回家,两年将近,爸爸担心有什么变故,几次去他家要钱,每次都没有结果。爸爸还想是不是出远门了,家在这里总有人回来的一天;就算人不回来了,房子也在,钱总能要回来。没想到2007年,文卫东的房子里竟然搬进了新住户叫陈锦新,说是已经买下了文卫东的房子!    爸爸虽然读书不多,但也相信这种事情可以找法律寻求公道!我们请了律师,很快确定了债权债务的成立。但是因为陈锦新的异议案子很快判决了,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看似合理但是要知道,陈锦新提交了买卖合同做为证据,写明房子的价款只有16.5万元!要知道,文卫东的地和三层小楼加在一起,在现在怎么说也要40万了!在他买的时候也决不会少于25万!16万就卖掉价值至少25万的房子,也不肯还我家的10万元,爸爸想不通,我们谁也想不通!    我和律师一起做了些功课,知道低价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转移的行为是无效的。法律上明确规定如果低于公允价格的70%就是低价了,更何况是这么大的差价。我们感觉又有了希望,请求法院同意对土地房产的真实价格进行评估。我们自己也找了家评估机构算了一下,说文卫东的房子当时值27万多,那法院找的评估机构也不会差多少,怎么想理都在我们啊。只要法院委托的评估结果一出来,我们就拿回钱了!    但是没想到出现在判决书上字眼狠狠的给了我们全家人一击:“……本院已依法委托广东万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讼争标的物进行价值评估。……认为其公司没有徐闻县2007年12月的详细资料,所以无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决定如下:不准许对坐落徐城镇城东小区边桥路55号的一幢三层楼房在2007年12月期间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就这样,诉讼请求再次被驳回了。当天晚上,我们父母默默相对,一晚没有讲话。    律师告诉我们,这个案子到现在,徐闻法院已经出现了很多违反程序法规定的行为。这些我们也讲不清,也没人听。但谁都知道,“没有徐闻县2007年12月的详细资料”是多么荒谬可笑的理由!!!不准重新评估又是多么的无理和蛮横!!!这幕后隐藏着多少肮脏的勾当可想而知!就是这样可笑的一纸判决,让我们以为依靠法律可以讨回公道的美梦碎掉了。    上诉!爸爸咬紧牙关,告就要告到底!就不信在中国没有讲理的地方!尽管这个案子已经拖了我们好几年,诉讼费用也没少花,爸爸依然这样坚定着。但我心里却非常非常担忧。湛江法院真的就可以给还我们公道么?我们没有认识人,没有关系,光凭着一个“理”字真的可以要回我们自己的东西么?这样的一审判决都可以不知羞耻的盖上“人民法院”的公章,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呢?    我相信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真的发生在自己的身上而又控诉无门的时候,看着年老的父母一筹莫展,做儿女的满心辛酸。这个欠债逃跑的人固然可恨,但更令我心寒和怨恨的是手持天平标榜着为老百姓伸张正义的那一群。爸爸曾那样信任他们,那样开心过。我希望看到这个帖子的人都能理解我现在的心情。我没有能力真的让公平公正降落在父母身上给他们安慰,我只能在这里呼吁大家的一点关注。希望生活在这种环境下渺小的我们,也能改变这社会哪怕一点。我相信我们也有这样的力量。    最后希望这个案子的二审判决只要讲理就可以了,不要再有那么拙劣的字样出现在判决书上了。希望父母健康快乐。儿子想多挣点钱,二老干不动了,我养你们。      本案的一审的审判长名字叫郑瑞应,欢迎大家揭发检举。二审已经上诉至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律师说要两个月才有具体的开庭日期,我会定期更新最新消息,谢谢大家的耐心。    本人联系方式:  QQ:   邮箱: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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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Z写得蛮可怜的,朝廷的衙门不是帮穷人说话的地方。可是你的ID名能不能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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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家欢乐
  支持楼主、
  “车友会汽车用品网”听着怎么都不舒服。
  “车友汇汽车用品网”
  只能祝福你好运,很苍白,但是对很多伟大祖国的现实很无奈,很悲愤。
  不好意思,本人之前做点小生意注册的号。发帖的时候就没考虑这个,实在不好意思了。
  可以把“基层”去掉。
    不好意思,我误会LZ了,在此镇重的向你道歉,希望你早日能讨回公道。
  顶楼主!希望公道处处在!帖子写的不错!
  顶楼主!
  顶LZ,真不信就没说理的地儿了
  继续顶
  谢谢大家的支持,我相信正义必胜!!!
  顶起~~社会需要公里,如果法院都不靠谱了~就真没啥指望了。。
  顶起~~~~在正常的司法救济不靠谱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民间正义的力量啦!
  基层法院黑暗的太多啊!!争议必胜!
  这个叫做郑瑞应的一审审判长,大家发动群众揭发检举!
  欢迎各路高手“人肉”这个叫做郑瑞应的!
  嗯~继续顶~老百姓赚点钱不容易,判决一句话就没有了!太不要脸了!
  顶,bless~~
  支持楼主!!希望能得到好的结果!!
  相信法律会还你个公道!
  黑心法院太多了,徇私枉法事例我可以给你说一天,社会就是这样的,楼主如果坚持,就继续上告。
  这个郑瑞应查族谱应该能和文卫东或者陈锦新查出点什么关系吧。地方上这种亲属网络很强大。
  关注一下
  lz啊,你被律师忽悠了,就想让你告,搞你的钱。    律师玩你们呢,不让你们告怎么搞钱,其实一个很简单的案子,    欠债还钱,怎么真么复杂?在说了,你老是告他房子干啥??    欠债还钱,还钱不玩了,买了16万5够还你的了,怎么没事乱扯房子的事情?    是不是27万,也够还你的了,在说房子多少钱,和还钱有多少关系,也就是证明他有还钱的能力。    律师在这个问题上纠缠啥子??真是不懂,还有lz直接要求还钱不就完了?    而且16万也够还钱的了,为啥要求鉴定房子?27万步27万和你有什么关系。    卖的房子已经够还你钱的了
  关注!希望最后得到公正的判决!
  爸爸虽然读书不多,但也相信这种事情可以找法律寻求公道!我们请了律师,很快确定了债权债务的成立。但是因为陈锦新的异议案子很快判决了,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看似合理但是要知道,陈锦新提交了买卖合同做为证据,写明房子的价款只有16.5万元!要知道,文卫东的地和三层小楼加在一起,在现在怎么说也要40万了!在他买的时候也决不会少于25万!16万就卖掉价值至少25万的房子,也不肯还我家的10万元,爸爸想不通,我们谁也想不通!  ===============================    你啥请求啊??要房子啊??这东西就灵活了,律师玩你的吧。    要房子就有很多灵活的判罚了。而且这个被告有点关系啊。法官在傻也不会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是故意和律师联合起来,外加被告一块玩你?
  lz啊,你要是要求要房子,估计那你也赢不了哪里去。    本来嘛,你要人房子干啥?房子多少钱和你有啥关系,卖多少钱只能证明他有钱。    你要是二审要他的房子,你还赢不了。
  楼上,我理解,欠债的人已经跑了,这个楼主在帖子里已经说了,找不到人了,找谁要钱?只有靠他的房子。撤销房屋买卖关系,把房子拍卖了,拿回钱,是执行中惯常的做法。
  我们就想要回属于我们的钱,别的一分也不想多要。房子本来查封拍卖的,查封期间号称已经买了这套房子的陈锦新就提交了买卖合同做为证据,可能同时也走关系。我爸爸当时以为肯定要拍卖的,没料到反而被别人取得主动权了。现在房子陈锦新住着,文卫东跑了,法院驳回我们的控诉。没办法。
  建议108条看看合同法解释二。《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支持楼主!!希望能得到好的结果!!
    作者:你我天涯 回复日期: 14:52:13 
      楼上,我理解,欠债的人已经跑了,这个楼主在帖子里已经说了,找不到人了,找谁要钱?只有靠他的房子。撤销房屋买卖关系,把房子拍卖了,拿回钱,是执行中惯常的做法  ===================    问题在于,房子是人家的已经卖了,而且是合法手续,如果你开始要求还钱,扣房子合理,现在人家都卖了,买主花钱了,在扣下来房子,等于扣了新房主的房子,因为房子已经不归原房主了。    也就是说房子是新房主的,而且原房主的房子买卖和还钱没有必然联系。  从道理上来讲,你主张不对。    在房子上争论意义不大,我这么认为,一家之言,不大懂法律。    但是房子已经是人家新房主的了。就是说晚了,    
  哦楼上,我是学法律的。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合同法和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很明确的。如果真的是按照正常价格把房子卖了,这事楼主只能认栽了。但问题就在于“不合理低价”,因此这样的房屋买卖是无效的。所以才要评估,评估就是为了确认确实是“不合理低价”。
    作者:车友汇汽车用品网 回复日期: 14:54:16 
      我们就想要回属于我们的钱,别的一分也不想多要。房子本来查封拍卖的,查封期间号称已经买了这套房子的陈锦新就提交了买卖合同做为证据,可能同时也走关系。我爸爸当时以为肯定要拍卖的,没料到反而被别人取得主动权了。现在房子陈锦新住着,文卫东跑了,法院驳回我们的控诉。没办法  =====================================  这玩意,就不好办了,合伙把你给玩了,这个陈锦新和你说的这个文卫什么关系?要是亲戚,那就是玩你呢。买卖合同可能是事后写的,也就是假的。也许走了关系,让法官认可。但事已至此也不好办。  现在的法院,你有理都赢不了,更何况联合玩你。  这还真不好办了。
    作者:你我天涯 回复日期: 15:17:30 
      哦楼上,我是学法律的。你有兴趣的话可以看看合同法和合同法的司法解释二。很明确的。如果真的是按照正常价格把房子卖了,这事楼主只能认栽了。但问题就在于“不合理低价”,因此这样的房屋买卖是无效的。所以才要评估,评估就是为了确认确实是“不合理低价”。      ===========================    这个就不好说了,就是有点说不清了。你说“不合理”,人家说合理。  这事也不是不可能,这就是法律留下的灵活操作的空间。
  问下哦,如果你告借钱人,还钱,能强制执行不?    如果能赢的话,后面一切手续不就法院替你办了吗?扣押财产什么的。    买房子什么的,你都不用管了??
  作者:108条 回复日期: 15:24:03 
      问下哦,如果你告借钱人,还钱,能强制执行不?        如果能赢的话,后面一切手续不就法院替你办了吗?扣押财产什么的。        买房子什么的,你都不用管了??  ===============    不太懂法律,就是问一下,希望你能赢。    但是似乎lz你是被骗子给骗了。楼主是好人。好人老实人吃亏。    
  您好!您的仗义执言令我感动。我的家乡现在正遭受不公平的对待,详情请阅读《广东四会水库移民向全国网民发出求助》。若能得到您的帮助,对我的家乡将有再生之德!大恩不言谢,祝新年快乐!    /data/thread//10/8_1.html  
  楼上,强制执行也要有的执行啊才行啊。现在人跑了,房子就是他的可执行财产。楼主说了,之前房子确实给冻结了,就等着拍卖执行了,但半路杀出个人,说已经把房子买了。所以就要证明他买房子的事情无效,所以就要证明买房子的价钱过低,过低的话法律上就可以确认买房子的事情无效了,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仍然是逃跑之人的财产,就可以执行了。明白了不?
  真是黑啊,大家一起来举报那个黑心审判长郑瑞应。  小小的审判长还要上天了捏,必须河蟹了~
  作者:你我天涯 回复日期: 14:52:13            楼上,我理解,欠债的人已经跑了,这个楼主在帖子里已经说了,找不到人了,找谁要钱?只有靠他的房子。撤销房屋买卖关系,把房子拍卖了,拿回钱,是执行中惯常的做法    ===================  本人觉得哦,只是本人的感觉,告债务人还钱,同时要求封存冻结债务人的财产,银行账号,因为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然后lz有欠条,应该是lz赢,省下的 问题就是法院和执行厅的问题了。    为什么不这么做呢?
  108条也是实在人,这年头好人是不容易~总之黑幕多啊!
  相信社会是公平的,法律是公正的
  作者:你我天涯 回复日期: 15:28:11 
      楼上,强制执行也要有的执行啊才行啊。现在人跑了,房子就是他的可执行财产。楼主说了,之前房子确实给冻结了,就等着拍卖执行了,但半路杀出个人,说已经把房子买了。所以就要证明他买房子的事情无效,所以就要证明买房子的价钱过低,过低的话法律上就可以确认买房子的事情无效了,就可以证明这个房子仍然是逃跑之人的财产,就可以执行了。明白了不?  ==============================================    奥,好的,没看明白,不好意思,那么里面可能有问题了。    那个合同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后补得,法院认定了,可能有问题。    这里面就有问题了,可能是黑幕了
  本人觉得哦,只是本人的感觉,告债务人还钱,同时要求封存冻结债务人的财产,银行账号,因为债务人有转移财产的可能, 然后lz有欠条,应该是lz赢,省下的 问题就是法院和执行厅的问题了。  ===================  对阿你说的都对,应该是没有银行帐号,也没有其他可执行财产了,所以就只能靠这个房子了。对不对楼主?  
  奥,好的,没看明白,不好意思,那么里面可能有问题了。        那个合同是真的还是假的??如果是后补得,法院认定了,可能有问题。        这里面就有问题了,可能是黑幕了  ===================  对阿就是黑幕,不然楼主怎么那么生气,都上天涯发贴了。
  这社会,法院靠不住,帮你顶。    
  这社会,法院靠不住,帮你顶。  ===================  哈哈,同顶~  
  不如找个私人侦探,将跑路的人找出来。
  这其中有太多猫腻了。。。。。帮你顶,希望你能赢!!!!!!
  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权莫进来……
  找新闻媒体帮忙,他们也想借此出名,收视率啊,卖点啊!!有用的
  大家好,不知道什么原因我的ID被封了,可能是我之前用户名的原因。我另外注册了号也发了同样的帖子,以防万一这个帖子被删除了。    我父亲从案子结束到现在花费了3万元,不知道这个官司能不能把钱要回来,但是真金白银确实花出去了。好心的朋友建议找私家侦探把文卫东揪出来,其实这也是个办法,就不知道还需要花多少钱,郁闷ING。    谢谢各位好心朋友帮我顶贴,帮我出谋划策,本人感激不尽!!!
  @你的好友能给他开传送门^_^,如:@天涯论坛找新闻媒体帮忙,他们也想借此出名,收视率啊,卖点啊!!有用的    =====================================================================    这个方法也考虑过,但是也不知道该找什么样的媒体,也没有熟人做媒体的。就怕这个案子涉及金额太小,媒体都看不上。不过我会试着联系下我们当地的报社什么的。谢谢建议。
  我来顶你了。兄弟。(知道我是谁吧)    理解你的心情啊!!!我也受过湛江雷州法院的无理骚扰呢,基层的那些官都是南北,不要怕他们。告到中央都要告死他们
  相信正义!  相信所有正直的人!相信所有善良的人!  相信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  强烈支持LZ!
  这种人,只有花几万找道上的解决,法院不冻结老赖的帐户,告也没用    
  谢谢兄弟了!!!
  刚才跟一个叔叔讨论这个案子,还说建议楼主去公安局报案呢!公安局如果会因为这个派出人手去满时间帮你找人,这就不是中国了。
  顶帖!另:今天北京下了很大的雪!
  应该追究借钱人的责任,对于买房者,也需要有同等赔偿。但应该只是连带关系,不应该将借款事情牵扯第三方或者更多人。     = 。= 不行打电话咨询下法制进行时吧。。  兄弟加油,我们支持你!
  应该追究借钱人的责任,对于买房者,也需要有同等赔偿。但应该只是连带关系,不应该将借款事情牵扯第三方或者更多人。         = 。= 不行打电话咨询下法制进行时吧。。    兄弟加油,我们支持你!    ====================================================================  当然已经咨询了,还咨询了北京的律师,人家说如果这个买房子的人如果是合理价格买的房子,我们也没话说,但是他们是低于市价10多万元买的,在合同法上构成“以不合理低价转移财产”了。而且房子拍卖之后,我们只拿回属于我们的钱,剩下的部分,买房人作为另一个债权人也是有的赔的。他们也觉得判决是有问题,但是也说地方上就是这样,法官喝了酒在饭桌上写的!
虽然不太懂
  有一个问题没有想通:陈锦新 图啥呀?他为什么要低价买那个房子?    如果他要趁机捞房子,或者伙同欠债人保这个房子,那么他大可以在做合同的时候,写上25万呀。有没有可能他也是受害者呢?或者因为缺乏法律知识,所以买了那个是非?如果是这样,那如果楼主赢了,那他就怨了。    ====================================================================    陈锦新这么低价买这个房子,听老爸说貌似文卫东也欠他钱了,所以低价把房子卖给他了。当然这也是猜测。既然我们和这个陈锦新都是债权人,他的债就被还了,我们就这么惨,那还是不公平啊。最公平还是把这个房子拍卖了,够还的话就把大家的钱都还了,不够还就按比例分,这样才是真正的公平呀。
  这个帖子我帮吗顶到天破。。。。。。。。。。。。。。。。。。。。  
我敢说徐闻这地方没有一个官不贪的。。派出所临时工400元一个月,这人是我初中同学,天天住海星旅店。腐败到什么地步    
旧中医院那块地带楼(在风塔新华书店对面)是我亲戚的,当年文革被收了,回来冤假错案平反,法院在当年已经判回来给我们了,并且要求中医院搬出去,地契和那些判决书那些我们都有。但是医院一直不肯搬出去,政府也不解决,法院也不跟进。前几年搬出去了,还把我们的楼租给别人了。而我亲戚一直住在农村的破瓦房。我听人说块地值300多万,就单铺面一个月就可以租6000千.  我亲戚去县里找领导解决了几十年,领导就推来推去,踢足球一样。在徐闻这地方没有后台,连门都进不了。  我准备过段时间通过媒体和网络讨个公道。真是太腐败了。有哪个律师愿意帮我们甚冤的联系我,具体详谈
  省真应该好好去查查徐闻的那些领导了。。。  一个公务员养全家6口人,开小车的比比皆是  公务员工资就2000左右,很明显大家都看的出来
  这个帖子我帮吗顶到天破。。。。。。。。。。。。。。。。。。。。     我敢说徐闻这地方没有一个官不贪的。。派出所临时工400元一个月,这人是我初中同学,天天住海星旅店。腐败到什么地步         旧中医院那块地带楼(在风塔新华书店对面)是我亲戚的,当年文革被收了,回来冤假错案平反,法院在当年已经判回来给我们了,并且要求中医院搬出去,地契和那些判决书那些我们都有。但是医院一直不肯搬出去,政府也不解决,法院也不跟进。前几年搬出去了,还把我们的楼租给别人了。而我亲戚一直住在农村的破瓦房。我听人说块地值300多万,就单铺面一个月就可以租6000千.    我亲戚去县里找领导解决了几十年,领导就推来推去,踢足球一样。在徐闻这地方没有后台,连门都进不了。    我准备过段时间通过媒体和网络讨个公道。真是太腐败了。有哪个律师愿意帮我们甚冤的联系我,具体详谈   ====================================================================      冤情这么多,同顶!!
  弱问一句:海星旅店有什么故事不?
  发现了一个相似案例:转自/html/71/080.html    不合理低价转让房产 法院判决撤销合同    
近日,朝阳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债务人以不合理低价转让房产,债权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案件,法院最终判令支持了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被告王某向原告张某借款200万元,并出具借条称:自日起还款,至日还清。之后王某一直未还款,张某将王某诉至朝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偿还200万元欠款。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予偿还。日,王某与第三人王某某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王某某购买王某所有的位于朝阳区小关北里45号世纪嘉园建筑面积为179.83平米的房产,房产总价120万元。王某某当庭陈述,其实际支付了购房款152万余元,但没有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其提交的房屋契税完税证显示,房屋的计税金额为120万元。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向朝阳房管部门调取了涉案房屋的相关资料,显示王某购买该房屋时的售价为8500元/平米,房屋总价为152万余元。庭审中,王某表示其无力偿还张某的债务。     律师认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王某在2000年购买涉案房屋时的价格为每平方米8500元,而在日将涉案房屋卖给第三人王某某的价格为每平方米约6600元,该价格明显低于涉案房屋现在应有的价值,王某的行为属于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王某非法转让财产的行为,致使张某的债权无法得到实现。王某某作为第三人,其在购买房屋时应当知道王某所卖房屋的价格,其亦对涉案房屋现在应有的价值有所了解。王某某在明知王某以明显不合理低价出售房屋的情形下仍然购买,可以推定王某某与王某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恶意,故张某有权行使撤销权。最后,法院判决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告王某不服提出上诉,二审维持了原判。  
  小声点,别让领导听见了。
  这个年父母过的并不开心,因为一桩拖了我们几年的官司终于等到判决,但结果却出乎我们所有人的意料,连稍微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看得出黑心法院荒谬的判决背后的丑恶。      
  /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95861.shtml#Bottom
  大饼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啦~~  顶起顶起~~上中央。
  强烈BS楼上把私人恩怨带入这么正义的贴子里。我妈才没喊我呢!
  顶起,顶起!!!!
  “不能让馒头已经到老百姓嘴边了,却还要再加一道税。”济南市政协委员、济南民天面粉公司副总经理潘耀民对记者说。其实,潘耀民所说的“馒头税”是对销售馒头征收的增值税,目前税率为17%,而并非专门针对馒头这一食品单独开征的税种。      潘耀民委员的说法很形象,也很深入人心。政府为增益民生除了提供更多的种粮补贴、降低流通环节的税费等措施之外,也应重视民生领域尤其是农业产品的税负问题,适时清理不合理的税费。      据潘耀民说,现行馒头17%的增值税税率是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定的,而面粉、挂面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如今只有13%,其中挂面是2008年底降为13%的。潘耀民认为,馒头也是“粮油复制品”,应执行13%的税率。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所谓的“馒头税”的不合理,并不是说向馒头生产企业征增值税不合理,而是“馒头税”的税率过高,是“馒头税”和“挂面税”之间税率不一。同样是面粉做的,凭什么“馒头税”就比“挂面税”高4%?      《增值税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粮食、食用油按照13%的税率征收。根据1994年出台的《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切面、饺子皮、米粉等粮食复制品,按照粮食的税率征收。而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则应该按照17%的税率征收。说到底,“馒头税”之所以比“挂面税”高,或许主要因为,馒头是熟的粮食加工品,而挂面是生的粮食复制品。如果有厂家专门卖熟的米饭,恐怕也要按照17%的增值税率征收了。      这在公众和企业看来,或许就有些荒诞。因为,在现代化大生产体系中,生产馒头的机器并不比生产挂面的更复杂,做一斤馒头也并不比做一斤挂面更麻烦。这种划分在公众的视野中,明显缺乏合理性,更遑论这又凭空增加了百姓的税负。      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无论是社会生活还是企业的生产工艺,都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馒头税”在过去或许从来不是问题。因为,在十几年前,那时候的馒头还是食堂和小作坊的天下,其最多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3%的税率缴税,营业额特别低的甚至不缴税。而现在,一些规模企业也参与进来后,“馒头税”的问题就出现了。因此,对于农产品企业的征税标准需要与时俱进重新审查和修改。      多年以来,各界一直在呼吁减轻农产品加工企业的税负。其实,不只是馒头企业面临17%的增值税税率,很多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都面临同样的问题。也就是说,我们面临的其实远不只一个“馒头税”,或许也在缴纳着过高的“某菜税”、“某果税”等。农产品企业的高税负最终都将直接造成食品价格的上涨,拉大CPI的增幅。      “馒头税”虽不是一个正确、科学的叫法,但人们热议“馒头税”的背后却是民生税负的真实感受。不能因为国家征收的税种中并没有“馒头税”一项,就忽视企业、百姓真正的焦虑。      今年,我国将推进结构性减税。除了个税的减免之外,结构性减税也不妨向食品领域倾斜。去年以来,食品价格涨幅对CPI的贡献最大,各级政府为了抑制食品价格上涨已经做了大量工作。现在看来,在此基础上,大幅降低和食品相关农副产品企业的税负,也是非常有效地增益民生之举。  
  顶起顶起!!!
  法学院硕士,A证,告诉你,诉讼请求真的不对,再找好些的律师吧,估计你找的不是专业的,是半路出家考证的那种
  什么人民法院,只是打着人民的旗号,实际为有钱人、有关系的人办事。劝楼主的父亲不要再上诉了,没用的。以后不要借钱给别人  
  还有,钱是你们自己借出去的,人也是你们自己没看准,找法院是解决问题的,多跟法官律师交流,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一味地怪法院只会显得你们比较无知.法院只是一个社会工具,你要去了解怎么利用这个工具,在你这个案子里面,对方已经不见了,谈不上有多么强大的背景.
  还奢望这个社会有公理?洗洗睡吧!
  这种事情还没发生在我身上但是我已经不寒而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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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先把我的有房契的合法的房子裁定为违法建设,然后再强拆了。  拆除违法建设是可以不予补偿的。裸拆、(此处略去3个字 )    详情请登天涯。图有真相,帮顶,谢谢!    /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77650.shtml  
  如果这个社会没有公理,法院还会这么忙??根本是一群外行到法院,没说清楚话,没说对事情,就想要公理!拜托搞清楚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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