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应加大宣传力度 英文,敦促人大召开会议加快立法保护公民权利

李屹委员建议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
) 稿件来源: 法制日报人大立法
  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朱磊 今天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分组审议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时,李屹委员建议,应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力度。  李屹说,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同时也是一个社会制度文明和公民素质文明的重要体现。要加大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宣传力度,并把这方面的宣传做制度化设计。在宣传内容上,一是要把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宣传与近年来反复强调的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传统美德有机结合起来。比如中华民族历来崇尚“尊老爱幼、童叟无欺”这样一些传统理念,这方面的内容有很多;二是要与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起来。做好两个结合的宣传,既有传统的根基,亲切自然,又与时代对应,值得我们持之以恒地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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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年一甲子。
&&& 六十年前的金秋9月,北京,中南海怀仁堂,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1226名代表首次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大会通过了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这一天,光耀后人、彪炳青史:在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全面建立;在世界,一种全新的现代代议制民主制度诞生!
根植于960万平方公里的沃土,集聚世界1/5人口的智慧,汲取人类政治文明的精华,走过60年的激扬岁月,历经60年的风雨锤练,我们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仍展现出蓬勃生机、无限活力。
&&& 60年的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 60年的探索显示,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根本政治制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系已逐步成熟,历史选择与制度设计已成为我国不断扩大民主、完备法制的基石。
基石固则大厦稳。站在中国民主法制60年建设的摩天大厦之顶,俯看我们的制度根基,感受发生在身边的点滴变化,并把目光跳转回我们熟悉的这座城市,才恍然发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其实正影响和改变着每一个普通公民的生活。
&&& 在重庆,从“半个立法权”到“立法回头看”,方圆之上,人的社会行为更加规范;从“执法检查”到“专题询问”,利剑之下,“一府两院”运作更加有序;从“阵地建设”到“活动开展”,代表之声,使公民期盼得到更加积极回应……重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点滴工作,给这座中国最年轻的直辖市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发展。
六十年,只是一个逗号,这个逗号,让我们有时间重拾过往、总结经验、铭记历史。在未来,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的历史进程中,我们将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抒写更多的叹号,让世界仰望,让世界喝彩。&
【关键词】
半个立法权
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对《地方组织法》作了修改:“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拟定本市需要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请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制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这就是群众俗称的“半个立法权”。两年后的1984年10月,国务院批准重庆和其它11个市,成为我国第一批“较大的市”,重庆从此拥有了“半个立法权”。
虽然只有“半个立法权”,但却标志着重庆开始登上立法舞台。
改革开放之初,百废待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如何根据本地实际迈出立法第一步?
当时,受平反、下乡知青返城、公有化财产改造的遗留问题等影响,房地产纠纷数量不断增加。由于四川省没有制定仲裁条例,各种房地产纠纷纷纷涌向人民法院。
为了使房地产管理机关能履行仲裁职能,更好维护国家和公民的权益,重庆市人大决定制定《重庆市城镇房地产纠纷仲裁条例》。随后,市房管部门及时集中力量调研、起草这一地方性法规。草案出台后,市政府提出议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986年7月23日,《条例(草案)》经重庆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其拟订为地方性法规草案,并提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同年12月,该条例草案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随后公布实施。
这“半个立法权”的“突破”,在填补法律盲区,为地方创造良好法制环境的同时,也为重庆市的立法工作累积了大量实用性经验。
环保世纪行
在全国中华环保世纪行开展的第二年即1994年,重庆市人大便组织开展重庆市环保世纪行活动。直辖后,市人大更是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该项活动,通过开展声势浩大的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活动,重点关注环保中的民生民意,曝光重大突出环保问题,促进环保难题解决,成为重庆市人大工作的一张名片和极具重要影响力的环保宣传品牌。
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每年确定主题,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密切配合人大常委会环保立法和监督工作重点,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突出宣传主题和采访重点,充分发挥舆论引导、鼓舞和监督作用,在推动社会增强环境资源法制观念、推动环境资源法规政策的完善和实施等方面产生了重大影响,受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的高度肯定,也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和认同。
在每一年年初,环保世纪行组委会都会及时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拟定的相关行动计划,并在年底进行总结表彰。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2014年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与会人士认为,重庆环保世纪行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具有几大特点。一是每年都有明确的特色主题,譬如2014年主题是“生态文明,美丽重庆”;二是逐渐完善组织领导、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和多方互动四大机制;三是充分发挥了服务中心大局、舆论监督、法律宣传和信息沟通的作用。
依法治市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具体实践,是建设文明进步的现代化城市的重要标志。
重庆设立直辖市后,法治建设有了新的进展。普法教育初见成效,地方立法工作得到加强,政府管理方式逐步走上依法行政的轨道,法律服务网络逐步形成,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不断得到改进。但是,在法制建设中也存在不少问题,比如,法律意识不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针对这些情况,1999年5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将立法、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以及法制宣传教育纳入了规范化轨道。
随后,市人大常委会又制定了推进依法治市的十年工作规划,明确提出2000年至2010年,要通过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提高立法质量、健全民主制度、加强人大任免工作、加大监督力度等措施,为重庆建设成为与直辖市地位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法治城市打下坚实基础。
经过多年努力,重庆的依法治市工作已取得了显著成效。地方立法进程加快,基本形成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立法框架,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了相关执法制度,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高,全市法治环境取得了明显改善。
2002年9月25日下午4时30分,随着主持人宏亮的声音宣布“通过”,《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诞生。这是全国首个由律师事务所起草的地方法规,开创了我国委托律师立法之先河。
这种立法模式,一方面,有利于遏制立法中的部门利益,拓宽法规起草途径,提高公民参与度;另一方面,也为律师参政打开了一扇大门。
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律师所率律师团队,便是这部法规的起草者。重庆直辖以来,韩德云一直是重庆市人大立法咨询委员。他认为,一些部门起草的法律中存在明显的维护本部门利益的倾向,“要是让我来起草,肯定能出一个法规精品。”
这样的豪言并非没有基础,一方面韩德云作为律师,法律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另一方面重庆市人大在立法上一直创新不断,此前便已有两次委托高校法学专家起草之经验。
机会是留给有心人的。当时《立法法》实施不久,其中有条文鼓励“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正在研究如何在立法改革上有所突破。
重庆市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江材讯认为,律师机构起草法规稿,突破了以往由政府机关牵头进行法规制定的既定模式,拓宽了法规起草途径,提高了公民参与度,对于遏制立法中部门倾向,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1953年4月原四川省重庆市成立选举委员会,共选出区人大代表1056人,乡人大代表1949人,1954年7月,选出市人大代表313人。
1954年7月23日至25日,原四川省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召开。
1978年5月11日至16日,原四川省重庆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
1980年3月26日至30日,原四川省重庆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根据全国人大的决议,首设市人大常委会和选举产生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1980年3月30日,原四川省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历史上第一次常委会会议。
1984年9月10日至12日中共重庆市委召开第一次“市委人大工作会议”。
1986年7月23日,《重庆市城镇房地产纠纷仲裁条例(草案)》经原重庆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年12月,该条例草案获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随后公布实施。这是重庆利用“半个立法权”制定的首部法规。
【方圆之上】
《管子·禁藏》有言,“法者,天下之仪也。”于现代社会而言,法律法规就是方圆之上的“规矩”。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法制社会的基础就是有法可依。立法权,作为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不仅关乎民主法治的质地,更关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起航——法规移植
十年一个周期,1997年,此时距老重庆出台第一部地方性法规刚好十年。这一年,重庆迎来了一个重要历史转折——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设立重庆直辖市。这也意味着重庆的“半个立法权”终得圆满,立法工作正式“起航”。
然而,更广空间、更多权力却意味着更大的挑战。随着我市行政区划的转变,原四川省以及重庆市的地方性法规,已经不能适用于原重庆市以外的两个地级市、一个行署及其22个区县,年轻的直辖市第一届人大必然面临地方法规过渡问题。
为避免法律“真空”和不衔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创造性地确定了法规的移植与新制定并行,并在一段时期内以法规移植为主的立法形式。
1997年6月,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了在过渡时期继续运用四川省和原重庆市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常委会制定了法规移植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方案。
之后的三年间,重庆市人大将立法工作重点主要放在移植上,在通过的135件法规案中,移植的法规占到三分之二。
加速——重庆特色
2001年1月16日,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关于四川省和原重庆市地方性法规在重庆市停止适用的决定》,原法规适用过渡期全面结束。
2002年10月,市人大完成了第二个五年立法规划的编制工作,确定了地方性法规框架的法规项目。
2003年,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伊始,就适时将立法工作重点转移到制定具有新重庆特色的地方性法规上来。
2003年至2007年五年间,重庆市人大新制定法规28件(法规性决定3件),修订修正案49件,废止案11件,批准案1件。新制定法规大大少于前五年,重庆市的立法工作进入突出“重庆特色”、“慎立多修”,稳步推进阶段。
2003年之后的十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法规案基本涵盖了我市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等各个领域,基本上构建起了与国家法律法规相配套、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同国际惯例相衔接、具有重庆特色的地方法规框架,也基本实现了同兄弟省市地方立法工作进程的同步推进。同时在创新立法工作机制,拓宽法规起草途径,扩大立法工作民主化等方面开始了新的探索。
回眸——法规清理
2013年,直辖后的重庆地方立法工作已走过了整16年。16年间,重庆的立法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
但随着时间推移、社会发展,这些法规存在的外部环境已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也必然引发人大工作者对立法工作的深层思考:现行法规施行情况如何?是否与当前国家的法律法规相适应?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在“摸清家底,分析现状,以此制定五年立法规划”思路的指引下,新一届人大常委会决定,从2013年6月开始对现行19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体检”。这也是重庆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法规清理。
此次清理的一大创新在于引入第三方机构——西南政法大学,实行委托清理,旨在充分利用学校的专业优势,从法理学的角度全面评价195件地方性法规。
委托清理形成的单项报告和总报告既肯定了地方法规的成功方面,又指出了每一部法规在合法性、适当性、实效性、技术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建议。此外,报告还为今后如何改进立法工作提供了积极的方向性建议。
此次法规清理,为重庆制定2013—2017年地方立法规划提供了重要依据。
【国家意志】
建章立制——促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为了保障市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市实际,1999年5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修正本)》(以下简称《规定》),2009年3月26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规定》进行了修订。
根据《规定》精神和要求,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对涉及我市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事项,及时出台决议、决定,为重庆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出台决议决定——助推地方发展
2004年9月27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扶贫办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确保新阶段扶贫开发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
2005年11月25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重庆市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我市地处长江上游、三峡库区的腹心地带,林业在库区生态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出台了《进一步完善林权制度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
历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不同时期的需要,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决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关于贯彻市委二届九次全委会议精神加快库区发展促进库区繁荣稳定的决议》、《关于加强扶贫工作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的决定》、《关于依法治市的决议》、《关于把我市主城区建设成为山水园林城市的决议》等。
开创先河——设执法监督公开电话
1994年9月16日,原重庆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公开电话的决定》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公开电话试行办法》,设立了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公开电话。设执法监督公开电话,这在当时的全国人大系统中尚属首创。2000年7月19日,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公开电话的决定》和《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监督公开电话实施办法》,对原来的决定和办法进行了完善。
据不完全统计,仅直辖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就紧紧围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农业发展、农村扶贫工作、国企改革、教育和科技发展、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城市规划、移民迁建、社会稳定等重大事项,适时听取和审议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并依法作出相关决议、决定100多项。
【利剑高悬】
翻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条赫然醒目:“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征之一,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事务的主要手段之一。
国家任务——助推“四件大事”圆满完成
1997年直辖之初,中央给重庆交办了迫在眉睫的“四件大事”,即:解决好三峡移民、国企改革、生态环保和农村扶贫。
市人大常委会抓住三峡移民、脱贫致富、环境保护以及政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分别将其列入每年的人代会议程,进行重点审议。其中,常委会每年都要就移民工作听取市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并适时开展执法检查。1998年、1999年、2002年,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组织开展了3次大规模的移民工作视察活动。
直至2006年8月,国务院验收组来渝对重庆市三期移民工程进行终验并作出结论:三峡重庆库区156米水位线以下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任务全部完成,移民安置区基本具备生产生活、地质灾害防治和水污染防治条件,能够达到三峡工程156米蓄水要求,重庆市三期移民工程终验合格。
在此期间,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中,每年都要围绕国企改革、环境保护、扶贫攻坚等工作,组织代表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活动,促进了“四件大事”按照中央要求按时完成。
执法检查——确保法律法规贯彻实施
1997年至2001年,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五年组织开展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法检查;从1998年6月开始,市人大常委会持续5个月对城市规划法进行执法检查;2001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2012年4月和7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了文物保护法和《重庆市农村扶贫条例》执法检查;2013年8月至201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对《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执法检查,这是当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确定的唯一一项执法检查。
本届人大常委会成立伊始,就明确了每年确定一项较重要且符合重庆实际的法律法规,并采取市人大和全市区县人大上下联动的形式,组织代表进行执法检查。在2013年的执法检查中,有近400个违法单位或个人被执法告知。
据不完全统计,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设立至今,已开展10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
专项评议——赢得社会各界一片掌声
为回应人民群众反映较多的我市存在的司法不公、执行不力等问题,1998年5月至1999年8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举全市人大之力,首次组织代表开展了对全市法院系统历时15个月的工作评议。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分别对我市305个基层法庭、33个基层法院、3个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开展评议。
截至目前,市人大常委会已先后开展了“公安工作评议”、“扶贫工作评议”、“诉讼庭审工作评议”、“安全生产工作评议”。
2014年,市人大再举全市之力,采取全市人大上下联动的方式,对市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工作评议,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我市企业发展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
专题询问——走向常态化透明化
2012年7月25日,一场“问政风暴”在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展开。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专题询问的监督形式,对我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2014年7月31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审议市政府关于重庆市2013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对市政府关于2013年市级财政决算有关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询问。这是本届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专题询问,并首次在网络进行了直播。
今年9月,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对市政府今年承办的22件民生实事之一的山坪塘整治工作开展专题询问。
【民呼我应】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工作是人大工作的基础和依托。紧紧依靠代表,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是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
固本强基——优质高效服务代表
为确保人大代表依法履行好职责,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方式、积极作为,为代表构筑起了一套优质高效的保障服务体系。
在代表培训方面,常委会会议结束后坚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讲座培训,一直延续至今。2008年被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代表学习年”,除按常规对新当选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外,还邀请履职较好的往届代表“现身说法”,特邀市政府领导做经济形势专题报告。此外,常委会也结合代表参加工作评议和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活动,进行专题培训。
在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方面,市人大常委会在2005年掀起加强代表服务工作“八个一工程”,创建人大代表活动之家。“八个一工程”,包括为人大代表绘制一张市级机关区位图、为人大代表确定一名联系人、为人大代表设立一部专线电话、一个专用电子邮箱、编印一本通讯录、建立一个联系点、设立一个活动日、建立一个活动基地。2005年开始,创建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得到进一步发展,重庆各地掀起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热潮。目前,全重庆市在区县、乡镇、村社,形成了完备的市人大代表之家、区县人大代表之家,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站),总体数量在3000个左右。
履职为民——活动开展有声有色
直辖以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人大代表履职形式,使人大代表为民服务实效进一步提升。
2009年,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的专业背景、行业特点以及市人大各专委会的职能,创新将202名专家型代表,由市人大7个专委会牵头,组建了12个专业代表小组,这一举措打破了过去人大代表按地域建组模式,使代表专业资源得到进一步优化。
2010年,在总结历届市人大开展代表活动经验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上下联动开展代表主题活动。2013年起,代表主题活动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兴渝”总任务,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推动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实施为抓手,以“密切联系群众、推动富民兴渝”为主题,持续开展一届。据统计,在上下联动开展的代表主题活动中,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开展集中视察12192次、监督检查10310次、专题调研9982次,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从2013年10月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还探索开展“主任接待日”活动,每逢双月的第二周星期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相关专委会或工委负责人、工作人员,深入基层,轮流接待代表。据统计,市人大常委会累计举办“主任接待日”活动6次,常委会领导实地调研了17个区县(自治县)70余个点,走访接待各级人大代表70多名,收到代表意见建议150余件。
建议办理——积极回应代表关切
直辖以来,重庆市人大赋予代表声音前所未有的“份量”,通过对代表建议办理理念与方式的不断创新,将代表的“敢言”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发展之道。
从直辖之初的1998年起,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要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并以无记名方式表决建议办理情况。
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又探索出代表建议办理第一步确认、第二步初步答复、第三步正式答复的“三步工作法”。
2006年,市人大常委会又提出代表建议督办“五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即:百分之百进行交办、百分之百同代表沟通、百分这百答复代表、百分之百收回代表对答复函的回执、代表对答复百分之百满意和理解。
从2010年起,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决定从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提出的各类建议中,选出部分重点建议由市领导进行督办。这一做法一直延续至今,2013年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领办市代表提交的《关于加强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为本届常委会领导督办代表建议开了个好头。
【亲历者说】
尹万邦:“吃螃蟹”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
1984年9月10日至12日,重庆市委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后来,我们了解到,召开党委人大工作会议,重庆是全国第一个‘吃螃蟹’的地区,后来引起很大反响,形成了重庆效应。”时任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的尹万邦说。
1979年地方组织法修改后,县级及以上人大常委会相继成立,但人大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以及如何搞好人大工作等问题,在人们脑海中还比较模糊。尹万邦说,时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澄和人大其他同志清醒认识到,要做好人大工作,必须更好争取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在责任、胆识和努力下,促成了第一次重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会议除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作报告外,市政府市长,市委分管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宣传部负责人以及一位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代表都在会上进行发言。
“这次会议基本奠定了此后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模式,引起了巨大反响。”尹万邦说,当时《人民日报》、《四川日报》都进行了报道,不少外地人大的同志纷纷来渝考察学习、借鉴经验,形成了“重庆效应”。
尹万邦认为,这次会议起码有三方面成果:一是开了全国先河,重庆市、区县形成了定期召开地方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制度,并被全国不少地区借鉴学习。二是使地方人大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人民群众的人大意识和法治理念。三是每次党委人大工作会议都实实在在地解决了一些具体问题,推动了人大工作和地区民主政治的发展。
彭复生:札记中的代表情怀
不管是在全国人代会表决通过重庆直辖,还是重庆市人代会历史上的质询第一案,彭复生老人都有幸亲身经历。
如今已八十六岁高龄的彭复生老人,谈起代表履职的一些精彩片段,仍能娓娓道来,记忆犹新。
为更真实地展现履职风采,彭老从他整洁的书桌抽屉里抱出厚厚的一摞笔记本:“这都是我十年任职全国人大代表的履职记录,因为我有写札记的习惯。”
记者认真地一本本翻阅着这些笔记本,彭老指着讲述说,这是视察日记,这是调研感想,这是执法检查记录,这是我在全国人代会上的发言要点,这是参加中央电视台访谈节目录制后的感想……
正如新华社在采访彭老参加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时的稿件《彭复生:我这十天》中写到:彭老履职这10天来,突出的感受是“忙”。没有一天是夜里12时以前休息的,没有上过街,亲戚朋友都没去看。
那年已71岁的彭老,已是连续当选两届全国人大代表,有光荣感,更有责任感。他的履职体现为四个“忙”,这也在他的札记中有所记录:
第一忙:认真阅读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先准备好发言稿,再到代表团会议或小组会上发言。
第二忙:整理一年来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积累的资料,起草议案草稿。今年大会,我领衔提交了12个议案和3个建议。
第三忙:接待记者的采访。
第四忙:为回去后向群众宣传大会精神作准备。
陈忠:“我既当工作人员,又做记者”
“1988年,我作为时任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文澄的随员,参加了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巡视员陈忠回忆当年情景仍然记忆犹新。
“当时重庆是四川省代表团的一部分,重庆的全国人大代表有30多人,但工作人员名额只有一个,由于张文澄主任已经70多岁高龄,所以允许可以配备一个随员,于是我就作为随员一起到了北京。”陈忠告诉记者,尽管是张文澄主任的随员,但实际上他既当工作人员,又做记者。
那次全国人代会是1988年3月25日至4月13日在北京召开的,重庆的代表被分成了两个组审议各项报告,近20天时间里,几乎都是在忙碌中度过。每次审议时要做记录,代表发言比较热烈根本记不过来,只有让代表帮忙参与记录,而每个报告审议的情况还要马上撰写简报。
“两个工作人员还要负责会务工作,每次遇到要发文件或者会议材料,根本忙不过来,要发文件或者会议材料的时候经常都是在宾馆的走廊,许多代表来帮忙一起整理和发送。”
特别让陈忠记忆深刻的是,除了作为工作人员,自己还做着兼职的文字记者和摄影记者,“由于没有媒体到北京报道,所以我还有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把代表精彩发言和审议场景,写下来拍下来,寄信回重庆,刊登在《重庆日报》和《现代工人报》上,当时重庆全国人大代表参会报道基本出自我手。”
图为陈忠(右一)和七届全国人大代表黄济人(右二)、梁上泉(左一)在赴京参会的飞机上。
左图为参加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重庆代表集体签名。
彭复生的全国人代会札记手稿
【关键词】
代表主题活动
从2010年开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工作,以围绕同一主题、全市各级人大上下联动的形式组织开展“代表主题活动”。
在代表主题活动中,全市各级人大组织6万余名四级人大代表,以各种方式广泛参与到活动中,以生动鲜活的具体行动,让代表履行法定职责更加出色,并广泛带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其中。
依据代表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代表应当“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应当“努力为人民服务”,上级人大对下级人大具有指导和联系的职责,开展代表主题活动符合法律要求。
同时,代表主题活动主题选择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既是一项提升代表活动质量和水平的实际行动,又是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好形式。
2014年9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代表主题活动座谈会,与会人士认为,代表主题活动是重庆人大代表工作的创新之举,成为重庆人大代表工作的一张名片。代表主题活动围绕既定主题,通过开展视察促进、检查监督、调研献策、联系群众等行动,督促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初步形成全市6万余名各级人大代表围绕大局、上下联动开展代表活动的良好局面,代表主题活动呈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委托清理法规
2013年,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对19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清理,这在重庆人大历史上是规模最大的一次法规清理。这种对地方性法规全面进行一次集中、系统、深入的清理,在全国属首创。
2013 年6 月21 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与西南政法大学签署委托协议,并经磋商、交流后,把清理标准确定为“四性”,即合法性、适当性、实效性、技术性。
合法性,主要看现行地方法规与宪法、国家法律和国家行政规章的规定是否相抵触,这是最重要的一个标准;适当性,主要看重庆地方性法规在遵守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地方特色突不突出,是否适应现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实效性,主要看一部法规是否原则性规定太多,对上位法细化是不是到位,可操作性强不强;技术性,主要是看现行法规符不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的立法技术规范和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立法技术规范要求,找出立法技术性的问题。
西南政法大学最后形成全部法规的单项清理报告和总报告,对重庆现行有效的195 件地方法规进行了总体评价,并从学者的角度,运用统计分析的办法,客观、具体地指出了每一部法规在“四性”方面存在的问题,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在报告中,西南政法大学建议“尽快修改”的58 件地方性法规中,有34 件被纳入了市人大五年立法规划。
自2013年南岸区人大常委会出台《人大代表履职“承诺、述职、评议”暂行办法》,在全市率先推行代表述职承诺活动以来,万州、铜梁、南川……各区县(自治县)人大先后开展代表述职承诺活动,将代表履职推向新的高度。
“认真参与代表视察”、“积极为选民排忧解难”、“密切联系选民,高质量建言献策”……这样的履职承诺宣言,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开展的履职承诺活动中,十分普遍。
通过开展代表承诺述职评议活动,既保持了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接受监督的初衷,又进一步强化了代表意识,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职、对民负责、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实践中,代表承诺的事项往往是选民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因此,代表在向选民承诺时,不仅要考虑让选民满意,更要使自己言而有信。按照“客观需要、量力而行、努力作为”的原则,各级人大代表不仅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和人大工作重点“量力定诺”,各地区代表小组还要对代表拟定的任期承诺内容进行“严格审诺”,并通过向选区选民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充实完善承诺内容。
同时,最关键的环节在最后:代表述职“交卷”、选民评议“打分”。各区县人大常委会相继出台规定,待评议定格后,又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评议结果存入代表履职档案中,打破了代表“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格局。
评议企业发展法制环境
“建议将重庆市现行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在市政府网站上集中公开,建议我市建立政府权力和企业义务清单……”2014年7月2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市人民政府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专家学者调研座谈会上,12位知名专家学者向常委会调研组建言献策。
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需要良好的法制环境,自今年5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评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动员部署会后,评议工作便紧锣密鼓展开。
此次评议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关于企业发展法制制度建设情况,包括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配套措施,转变政府职能,服务企业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情况。第二,企业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实施情况,重点针对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征收、行政裁决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象是发改委、经信委及工商、税务、交通、环保、质监、国土房管、人力社保等部门。第三,企业发展有关法律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个评议工作从5月份开始,全市各区县(自治县)人大集中利用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调研及评议;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将召开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企业发展法制环境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并进行评议。12月份,市人大对政府3个月集中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亲历者说】
刘先畅:&“季会制”为基层民主政治搭建新平台
2014年8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到南川区调研水江镇人大“季会制”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她说,水江镇人大通过实行“季会制”,及时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乡镇人大的职能和作用,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
南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先畅时任水江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正是“季会制”的推手。
“最初形成这样的想法,是源于镇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刘先畅说,2007年,投资60多亿元的中铝重庆80万吨氧化铝项目落户水江并开工建设、渝湘高速公路界水段和南川到涪陵铁路的动工兴建,省级试点镇的加快建设等,水江镇党委、政府面临前所未有的工作压力和任务。基于众多涉及民生的问题,急需搭建一个吸纳民意、集中民智的平台和载体,充分发挥人大作用成为最理想的选择。
“但由于乡镇人大没有常设机构,一年一次人代会难以让人大职权得到充分行使和体现,而且代表开会议程相对单一。”刘先畅说,为把人代会开得实在一些,“季会制”在水江镇推行开来。
刘先畅说,水江镇年初第一次人代会与各地人代会相同,听取并审议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当年的工作计划,审查批准财政报告。其余三次会议,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代表们必须非常认真地对各项报告表达意见,同时对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当场公布,并通过水江热线、《水江快报》进行通报。
代表述职,是“季会制”又一亮点。在每一次人大会议上,都有10名左右的镇人大代表介绍履职情况。
刘先畅认为,“季会制”符合宪法原则和精神,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发展基层民主的常态化、制度化。
徐文友:&与民主法治共进步
1987年,风华正茂的徐文友被调到南岸区原文峰乡人大工作,担任人大代表联络员。当时,乡人大才刚刚成立,主席团成员5人,人大主席由乡党委安排乡干部中的一名人大代表兼任,徐文友人大代表联络员的身份也是兼任,“主业”是在乡行政办公室工作。
由于人手少又是兼职,加之当时人们民主法治意识不强,人大几乎成为“摆设”。“每年就是主持召开两三次主席团成员会和一次人代会,常常‘锣齐鼓不齐’,闭会期间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更想都没想过。”
“这种状况到了九十年代有了很大改观,乡镇人大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徐文友说,如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班子配备上,乡人大主席团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成员扩大到7人左右,主席一般是党委副书记或其他乡领导担任,成员由推荐的方方面面的代表担任,同时还配备专职联络员。
“我那个时候才‘转正’,成为一名专职人大代表联络员,而这一干就是23年。”徐文友说,从那时起就感到人大工作真正有了事情做,也有了干不完的事。
到二十一世纪,乡镇人大工作更是发生了质的变化。乡镇人大有了专职的人大主席和人大工作人员,人大工作从原来的“后台”走到了“前台”,人大工作不断得到深化和创新。
从文峰到南山,从兼职到专职,在23年的最基层人大工作岗位上,徐文友亲历了人大制度的发展,见证了民主法治的进程。
【镜观察】
1997年6月18日上午,重庆市举行直辖市挂牌揭幕大会,全市各界35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上午10时,五块象征党和人民神圣权力的牌子:中共重庆市委员会、重庆市人大常委会、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庆市政治协商会议、中共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伴着雷鸣般的掌声,随着红绸的滑落脱幕而出。
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了设立重庆直辖市的议案,赋予她进一步发挥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龙头作用、窗口作用和辐射作用,带动西南地区和长江上游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使命。
时任重庆市委书记张德邻在挂牌仪式上的讲话中表示: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兄弟省市的支持下,依靠全市三千万各族人民,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一心、苦干实干、开发三峡、振兴重庆,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
那一刻,中国一个新的直辖市——重庆市正式挂牌成立,而这个直辖市当时在中国四个直辖市中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经济最落后,同时一道“世界级难题”摆在这座新的直辖市面前——三峡库区120多万人的移民任务有103万要重庆承担。
17年来的成绩证明,代表们投票认可的这个结果是正确的,有前瞻性的,重庆正在持续健康地又好又快地发展。
协办AAPP年会
为向世界展示西部,让世界了解西部,让西部走向世界,2002年4月16日,亚洲议会和平协会(简称AAPP)第三届年会在北京开幕后,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把会议的大部分议程放在直辖市重庆举行。来自39个亚洲国家的24名正议长、9名副议长、400多名议员出席会议。
当月17日下午,AAPP第三届年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重庆雾都宾馆举行,时任委员长李鹏当选为协会新任主席。18日上午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下午进行分组发言。19日上午召开执行理事会议第二次会议,下午举行会议闭幕式。
会议期间,重庆作为年会协办城市,为会议的成功举办作出了艰苦努力和重要贡献,得到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与会各国代表和来宾的高度赞扬。
AAPP第三届年会在重庆举行及其通过的《重庆宣言》,对于向世界宣传重庆是一次极好的机会,也是重庆自抗战以来举办的最大规模、最高规格的国际性会议。
重庆代表团来了
“重庆代表团来了。”随着香港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吴小莉的一声欢呼,“呼啦啦”,第一次独立组团参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重庆代表团被来自五湖四海的记者们团团围住,“长枪短炮”冲进了代表方阵。
时间定格在1998年3月4日上午8点30分,出席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重庆代表团,乘坐两辆大型客车徐徐进入天安门广场。
代表们在广场上自发地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个阵容可观的“重庆方阵”。在这个方阵中,有时任市领导张德邻、蒲海清、刘志忠、邢元敏、金烈、李德水,也有工人、农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专家、教授,还有经济界和民主党派人士……
这个代表着3000万巴渝人民的“重庆方阵”,意气风发地穿过广场,引人注目地向人民大会堂进发。
看着簇拥而来的记者和其他代表团代表关注的目光,重庆团的代表们强烈地感受到,他们将第一次代表中国最年轻直辖市的人民正式跨进最高权力机构的神圣殿堂,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
吴小莉把话筒对准一名代表,询问代表的感受和带来的建议。记者们也围住“圈定”的目标,抢问着感兴趣的话题,一直不愿散去。
上午8时50分许,重庆代表团的成员一一通过大会堂东门的报到口,进入会议厅端正就座。随着9时整国歌奏响,代表们就此开始庄严履职。
现场听民声
2014年4月8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活动在沙坪坝举行。
当天,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带队来到沙坪坝,深入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走访企业人大代表,了解企业发展运营情况,与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面对面座谈,直接听取来自第一线的声音,了解人民群众最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
“要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保障代表知情知政”, “要加快居民医保卡的发放”……市、区人大代表袁小彬、肖肃、叶红英、胡卫东等积极提出建议。
2013年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过《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接待日”工作制度》,规定双月第二周的星期二为“主任接待日”,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领相关专委会或工委负责人、工作人员,轮流接待人大代表,倾听代表们反映的问题,或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
活动中,常委会领导深入社区、街道、工厂、医院、学校,与代表和群众“零距离”交流,倾听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截至目前,主任活动日共受理三级人大代表反映的关于全市五大功能区域建设、民生实事和对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等方面的意见135件,其中,88件意见已基本办结, 47件意见、建议,正在抓紧办理。
2007年9月28日,重庆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设立“重庆市农民工日”的议案,确定每年11月的第一个星期日为“重庆农民工日”。
这是我国首个省级地区设立“农民工日”。
农民工是中国改革开放、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新型劳动大军,相关信息显示,重庆当时常年外出务工农民达700万人左右,占全市总人口的1/4。农民工为重庆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首设“重庆农民工日”,既是落实中央部署重庆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精神的探索,尝试破除“农民变市民”的制度藩篱,也是以人为本,促进全社会关注农民工、关心农民工、关爱农民工,营造一个有利于健全制度、有效落实农民工政策的良好氛围和环境,让农民工受到尊重和关爱。
根据制度安排,重庆“农民工日”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分别围绕农民工培训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子女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为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维护农民工的劳动权和休息权,不断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
迄今为止,重庆已连续6年举办系列活动庆祝“农民工日”, 推动农民工问题的切实解决。至今,围绕农民工维权、进城安居、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问题,重庆已出台数十项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使农民工真正得到了实惠。
“中国也有民主?”这是很多外国朋友谈到中国时疑惑颇多的一个问题。怀着将信将疑的态度,由民主、选举问题专家和新闻记者组成的美国卡特中心代表团于1999年l月8日飞抵重庆,开始对重庆地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进行为期6天的考察访问。
在渝期间,卡特中心代表团听取了我市及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情况介绍,实地全过程考察了荣昌县昌元镇朱家桥村选区和板桥面村选区选民选举镇人大代表及村民委员会选举情况,旁听了大足县宝顶镇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实地考察结束,代表团还与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换了意见。
“重庆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情况,反映出中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进程正得到加快,使我们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国民主选举的了解,考察中学到了不少有益的东西,这对美国和其他一些国家都有着借鉴作用。”卡特中心代表团团长科斯特洛感慨地说。
民主并不是西方国家的“专利”,中国也有民主,而且这种民主是深深植根于中国土壤的民主,它符合中国国情,受到中国人民的广泛欢迎。这便是此次卡特中心代表团来渝最深的感受。
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贡献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贡献,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政权组织形式,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保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基本途径,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制度保障。党的十八大确立了“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要求围绕新的历史使命不断完善人大制度和加强人大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既有对人大制度自身发展完善的要求,也有协调各方面深化改革的重任。我们一定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做好人大工作,调动一切有利因素,激发一切创造活力,凝聚一切积极力量,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推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党适应国情,在政权建设方面的一个创造,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她植根于中华民族几千年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广阔沃土,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为争取民族独立和国家富强而进行的伟大实践,是党和人民政治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
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讲人大有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制度层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们国家治国理政的政权组织形式;第二个层面是工作层面,就是人大要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第三个层面是人大机关,就是要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做好服务保障。这三个层面互为联系,但不能混淆。我们思考问题要从坚持好、完善好、发挥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层面去思考,要通过我们的工作,不断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前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沈春耀: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的主要方向和重点任务
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
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完善人大监督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国260多万人大代表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要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支持和保证代表依法执行职务,充分了解、掌握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加强代表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人大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
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要重点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方面,从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从推动生产关系同生产力、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相适应方面,从程序民主与实体民主、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结合方面,从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相结合方面,深化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系统认识和理论阐发,不断推进人大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
广东省人大制度研究会会长佀志广:以国家治理现代化为导向大力推动人大工作
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首先,这是由人大制度的人民性所决定的。从“国家统治”走向“国家治理”,表明我们党对执政规律有了新的认识。其次,这是人大制度的代议性所决定的。人大的代议机制,体现了协商、合作等治理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国家治理的健康运行不可缺少的。第三,这是由人大制度的根本性所决定的。人大制度的根本性源于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人大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当中居于核心地位,第二,这一制度是我国各种国家制度的源泉。我们党作为执政党,自然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起到领导核心作用,而人大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机关作为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应当也必须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居于主导地位。
因此,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是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必由之路。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就必须以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眼光,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内在主线,改革创新人大工作。一是探索党委领导立法、人大主导立法、社会协同立法相统一的运行机制,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二是以协商民主为重点形式,探索完善地方人大监督机制。注重从协商对象和范围、协商内容和程序、协商的平等性和公开性、协商反馈落实机制等多方面进行探索完善,真正解决协商什么、与谁协商、怎样协商、协商成果如何运用等具体问题,逐步建立协商民主的人大监督机制,保证人民群众依法平等协商,维护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有序性。三是探索协同共治的有效途径,健全地方人大重大事项决定机制。协同共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重要形式,要求政府与公民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协同治理、合作管理,使所有公共政策从根本上都符合人民的意志,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四是坚持党管干部、人大依法任免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化地方人大人事任免工作。切实把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重要领导岗位上来。五是从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出发,完善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制度建设。人大代表作用发挥得如何,直接影响到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中行使职权的质量和水平。(本特刊由本报记者&王君宏 罗蔚 刘金川 廖灿勇 张双山 杨波&方娟&史长柱&采/摄)&
来源:《公民报》2014第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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