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填写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法人代护士变更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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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变更怎么填写《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变更法人,股东不变的话,基本步骤如下:
1 去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
带着:变更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指定委托书、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电话预约号码办理)
2 去质监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带着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就在朝阳工商服务大厅办理)
3 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就在朝阳工商服务大厅办理),带着上述东西和复印件
4 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5 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你想变更去那,就写申请去那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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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长沙市芙蓉南路二段118号
邮&&&&编: 410004如何办理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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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概念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应具备的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应当有五个以上的发起人;?  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发起人为企业的,出具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起人为事业单位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发起人为社会团体的,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工会的,应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工会法人证书复印件和区、县级以上工会同意投资的批准文件。股东为自然人的,出具该人的身份证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  提请注意,以下单位不具备投资资格或投资能力受到限制:?
1、企业年度检验为B级的企业不得增设分支机构,不得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被锁入北京市信用信息系统的“警示信息系统”的市场主体,在锁入期间其投资资格受到限制。?
3、党政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以及本市党政机关主办的社会团体不得投资举办股份有限公司 。?
本市党政机关所属具有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督职能的事业单位,以及本市党政机关各部门所办后勤性、保障性经济实体不得投资举办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不得作为投资主体向其它行业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5、基金会不得投资兴办股份有限公司。?
6、外商投资企业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当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取得投资资格证明;?
7、股份有限公司只能对公司制企业投资,也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得对外投资。?
8、工会经区、县级以上工会批准后可以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9、法律、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不得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10、采取注册资本(金)分期缴付方式的内资企业(不含投资类企业)应在注册资本(金)全部缴清后方可投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1、以非货币出资登记注册的企业未完成财产转移手续的,不得对外投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二)五个发起人中需有过半数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三)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四)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0万人民币;特定的行业从相关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超出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部分,可以分期缴付。超出部分一次性缴付的,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超出部分分两期缴付的,第一期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未缴部分的50%,第二期应当在公司设立之日起3年内全部缴足。?
经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前置审批项目的股份有限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时应缴足全部注册资本,不能采取分期缴付方式。?  (五)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六)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七)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三人。受理审核时限
申请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凡文件、证件齐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完成核准或核驳手续。?登记注册咨询方式
如您想获得有关登记注册的信息,您可以拨打工商咨询热线“1601315”、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HD315”网站(www.)、阅读一次性告知单或直接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咨询窗口咨询。?登记管辖
市工商局登记管辖范围:
股份有限公司由市局登记。?
区县工商分局登记管辖范围: ?
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由分局登记。?收费标准?
(一)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的标准:按注册资本的0.8‰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分公司设立登记收取登记费300元。?
(二)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费100元。?
(三)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收取变更登记费的标准:注册资本未超过1000万元的,增加部分按0.8‰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收取增加注册资本注册登记费的,不再收取变更登记费。增资最低收费为100元。
(四)补换执照收取费用50元。?
(五)执照副本每份收取工本费10元。?
(六)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备案登记,不收取登记费,但涉及打印新营业执照的,收取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注册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程序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准备材料,报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审批(上市公司须报市政府和证监会审批);?
第五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
第六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第七步:按《受理通知书》确定的日期交纳登记费并领取执照。?
办理名称预先登记,请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申请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除本告知单提到的特殊情况外,申请登记注册时,不再要求出具验资报告,以银行出具的入资凭证作为货币出资的证明,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评估事务所评估报告作为非货币出资的证明 。?  (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 ?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或创立大会决议(附董事会、监事会决议);
4、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一份,请全体股东亲笔签字;有法人股东的,要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7、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提交《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不能采取分期缴付方式,应提交全部非货币出资的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8、国有股权管理批准文件(含国有股权的提交);?
9、《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10、《指定(委托)书》;?
11、《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12、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除上述必备文件外,还应提交打印的股东名录和董事、经理、监事成员名录各一份。?  (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投资者名录》、《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 、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3、《指定(委托)书》;?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名称:  (1)《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及《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办理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请您参看《一次性告知单①--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的相关内容);  (2)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作出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
增加注册资本:  (1)股东会决议;  (2)以货币方式增资的,提交《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以非货币方式增资的,还应提交评估报告(涉及国有资产评估的 ,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或备案文件);  (3)国务院 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以募集方式增加注册资本的,还应 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4)以未分配利润、股本溢价计入的资本公积金、红利转增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提请注意: ?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全额缴足后,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的注册资本不再分期缴付,应当一次全额缴足。?
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即申请增加注册资本的,增加部分应与未缴部分一并按增资前章程规定的期限缴清。?
减少注册资本:  (1)股东会决议;  (2)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三次减资公告报样(第一次公告之日起 90日后,方受理您的减资申请);  (3)公司债务清偿或者担保情况的说明;  (4)验资报告 (采取分期缴付注册资本方式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缴付注册资本的,申请办理减资登记时,不提交验资报告)。?
变更经营范围:增加的经营项目中涉及前置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变更发起人:  (1)股东会决议;  (2)新的发起人的资格证明;  (3) 转股协议;  (4)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还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转 让交割单》(不含中央及外埠在京企业)。?  发起人变更姓名或名称:  (1)股东会决议;  (2)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变更的证明;  (3)变更后的发起人资格证明。?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经营范围除外),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三)股份有限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法院的破产裁定或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定或有关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 ;?
4、股东会或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载明下列事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已经结清各项税款;  (3)已经在XX报纸上发布三次注销公告(该报纸应为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备案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根据不同的备案事项,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1)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2)股东会决议;  (3)加盖本公司 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变更董事(含副董事长)、经理、监事:  (1)填妥《企业备案申请书》中的《 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表;  (2)变更董事、监事,提交股东会决议;变更经理,提交董事会决议;  (3)加盖本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办理非货币出资的财产转移:  (1)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计报 告。非货币出资为房屋、汽车、工业产权或土地使用权的,出具过户后的权属证明,不提交 审计报告。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申请删除经营范围中后置标注内容的:  (1)有关专项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按期缴付注册资本后申请延长或取消营业执照有效期:   (1)《内资企业分期缴资申请书》;  (2)《企业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第二联;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
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权比例变动:   (1)股权转让协议;  (2)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3)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股东会决议。?  (五)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指定(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情况说明;  3、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指定(委托)书》;  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
申请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
1、《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企业 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
2、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指定(委托)书》;?
4、《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其他名称预先登记材料;?
5、《企业秘书(联系人)登记表》;?
6、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二)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 负责人登记表》、《企业经营场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营业执照》正、副本;?
3、《指定(委托)书》;?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分公司名称:  (1)涉及公司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公 司名称变更证明及加盖公司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分公司《名称预先 核准申请书》、《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预先登记材料。?  变更经营范围:新增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文件;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承诺书》。?  (三)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
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四)其他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因执照丢、损毁申请补发执照:   1、《指定(委托)书》;  2、负责人签署 的情况说明;  3、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  4、《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申请增发执照副本:   1、《指定(委托)书》;  2、《增(减、补)证照申请表》 。?  特别提请注意: ?
1、建议在登记过程中不要更换被委托人。如被委托人发生变化,请重新提交《指定(委托)书》。?
2、如果委托有资格的登记注册代理机构办理,应提交加盖该代理机构公章的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指派函》、《委托书》。......  查看全文需要数据库浏览权限,请登录后浏览。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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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工商局有限公司核准变更(备案)登记项目公开表
时间:  发布机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 开 项 目
 & 办事项目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备案)登记
办事属性:核准
   办事部门
广州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施行细则
已开业公司
1、受理;2、审查;3、核准;4、发照;5、公告
办理期限及
1.到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发照;
2.除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决定的外,应当自收到 申请材料原件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自决定登记之日起10日内发照。
办事需提交
& 一、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一)公司变更名称登记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二)公司变更住所登记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到会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住所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新住所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三)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提交投资人的指定文件。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审查意见由作出决定的单位签署: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会或董事会等盖章或签字。
  股份有限公司由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董事调整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备案材料,相同项目材料可以合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四)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登记申请书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应包括: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发起人具体承担的增加/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和出资方式,发起人认购以外增加的注册资本的增资方式,修改章程相关条款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投资人对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批准文件。
  & &4、公司章程修正案
  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就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转移的方式、期限在章程中做出明确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正案由投资人盖章。
  5、验资报告。
  6、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交国家授权部门的批准文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还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8、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在报刊刊登的减资公告(三次)和载明清算结果及债权债务处理方案的股东会决议。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注册资本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五)公司变更营业期限登记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经营期限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营业期限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六)、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登记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确认。
  4、增加的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必须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经营范围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七)公司变更类型登记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提交相应的文件。
  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登记的公司适用于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八)公司变更股东登记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原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标的、数额,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力的行使情况等,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出资人提交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构、部门转让出资的文件。
  4、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6、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7、新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或者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它材料。
  变更后的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如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或发起人股受让人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省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司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应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变更或者股份转让的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由于股东或发起人的变更而使公司登记事项、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变更登记的规定提交相应的文件。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登记申请书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者姓名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内容包括:根据出资人名称的变更相应地修改章程相关条款,由董事签字。
  4、公司章程修正案
  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盖章或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由投资人盖章。
  5、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名称或者姓名的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文件由企业登记机关出具。
  6、变更后的股东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表格)名称(附示范文本)
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广州市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工商局
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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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答复
企业设立、减资、合并、分立和注销须公告
主办单位: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粤ICP备030863号]
任何人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复制或变相复制本网全部或部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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