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区中学生田径训练计划第十一届田径

本期推荐新闻
秦楚网()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十堰市委宣传部 主办:十堰日报社 
编辑部: 广告部: 技术部:&
推荐显示设置:1024像素*768像素您的位置:&
庐江县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在庐江中学田径场隆重举行
&&& 日上午7时30分,庐江县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幕式在庐江中学田径场隆重举行。运动场上彩旗飘扬、花团锦簇,整齐的方队、嘹亮的乐曲汇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来自该县各镇完职中和中心学校的35支中学生代表队汇聚在这里,在为期四天的时间里,参赛运动员将在18个田径项目比赛中进行激烈角逐。
&&& 出席运动会开幕式的领导有庐江县委常委、宣传部、政协、县教育局部分领导。各组织机构负责同志,庐江县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各完职中校长,各中心学校校长参加了开幕式。
&&& 开幕式由庐江县体育局局长江海主持,庐江中学校长钟社生致欢迎词。庐江县教育局局长胡传国致开幕词,他说,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健康的体魄是报效祖国的前提,是实现中国梦的基本保证。他希望各中小学要以此为契机,更加重视体育工作,关注学生体育健康,各参赛选手要发扬“更快、更高、更强”的奥林匹克精神,取得优异成绩,最后他预祝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
&&& 裁判员和运动员代表分别在开幕式上代表全体裁判员和运动员进行宣誓。随着庐江县委宣传部长杨进真宣布庐江县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开幕,会场上放飞五彩气球,鸣响礼炮。
&&& 据悉,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是庐江县一次体育盛会,充分展示了庐江县中小学生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时代风采,全面反映了近年来庐江社会、经济全面发展,教育事业持续进步取得的显著成就,彰显了该县素质教育取得的又一丰硕成果。
&&& 开幕式结束后,各项体育赛事相继有序进行。(特约通讯员:秦燕)
单位新闻点击排行榜
单位新闻发布排行榜
备案号 : 皖ICP备案号
主办单位 : 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 安徽省教育厅
技术支持 : 安徽省教育厅信息中心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教科大楼 邮政编码 : 230061您现在的位置:&&>&&>&&>&正文
关于开展2013年商丘市中学生“晨光”体育活动和举办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作者:佚名&&&&文章来源:本站原创&&&&点击数:1319&&&&更新时间:
教体卫艺〔号
商丘市教育局&&&
关于开展2013年商丘市中学生“晨光”体育
活动和举办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进一步推动我市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培养体育意识,树立健康理念,推进素质教育,依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体育局的有关要求。经研究2013年度市级百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主要开展第十五届中学生“晨光”体育活动和举办我市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现将《商丘市第十五届中学生“晨光”体育竞赛规程》和《商丘市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届时参加。各单位在开展活动和组团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中,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认真落实《河南省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演出活动安全工作预案(试行)》的要求,树立安全意识,杜绝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年度“晨光”体育活动和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安全、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1.商丘市第十五届中学生“晨光”体育竞赛规程
2.商丘市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2013年4月16日
商丘市第十五届中学生“晨光”体育竞赛规程
一、时间与地点
于日前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学。
三、竞赛项目
三人制篮球、四人制软式排球、五人制足球、乒乓球、8人跳绳(设单摇、双摇,单双摇接力,交互绳等单项)、毽球、田径7项。
四、参加办法
1.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跳绳、毽球六项比赛由各县(市、区)“晨光”体育比赛参赛学校的冠军队参加市级比赛,市直学校直接参加;田径比赛以省、市师范性高中和初中为单位组队参加。
&2.篮球、排球、乒乓球、毽球、田径设高中、初中男、女组进行比赛,足球设高中、初中男子组进行比赛,跳绳设初中组进行比赛。
五、报名人数
1.各代表团可报团长1人、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1人、医生1人。
2.各组别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队员:篮球5人、排球6人、足球8人、乒乓球4人。跳绳8人(男、女各4人)毽球5人,田径依据竞赛规程进行报名。
六、竞赛办法
1.篮球、软式排球、足球、乒乓球、毽球均执行中学生晨光体育竞赛规则。
2.单、双摇跳绳
(1)参赛者双手向前摇绳,单落、双落、单摇、双摇自定,每摇绳一回环(一周圈)为一次,中途失败可继续开始,时间为1分钟、以1分钟时间内跳的次数多少决定胜负。
(2)单双摇接力以各代表团参赛队员试跳的次数之和为本单位跳绳成绩,以次数排定名次,试跳多者名次列前。
3.交互绳时间为2分钟,按省厅“晨光”体育活动竞赛规则进行。
4.毽球比赛按省厅“晨光”体育活动竞赛规则进行。
5.田径依据省厅“晨光”体育活动规定项目按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比赛成绩录取名次记录成绩。
6.球类比赛项目按各项报名情况确定赛制。
七、队员资格
参赛队员须是我市普通中学日后出生的高中和日后出生的初中有正式学籍,经医院体检身体健康、文化课考试及格的在校全日制学生。
八、计分方法
1.本县(市、区)、市直学校举办四项(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活动者得100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加20分。
2.市级各项竞赛名次与得分按常规决定,第一名得分为参赛队十1、第二名得分为参赛队-1,第三名得分为参赛队-2,余类推。
以上三项得分总和为代表团总分,以此评定代表团名次,分别颁发一、二、三等奖。
3.本次活动评选表彰晨光体育活动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仍按《河南省第八届中学生“晨光”体育夏令营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名额仍按每参赛队一名优秀辅导员的办法推荐。
十、报名与报到
1.报名。参赛单位须于日到市局体卫艺科报名。逾期不报或手续不全者不予受理。一经报名不得更改。
报名时须交:①本单位2013年度开展中学生“晨光”体育活动的有关文件和各种秩序册、成绩册。②各项报名表、资格审查表、学生证原件与复印件。③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初中生无第二代身份证者,须交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始资料并加盖户籍专用章。④参加人员每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两张。
2.报到。①交验运动员所在地保险公司出具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单。②交安全抵押保证金1000元(会后无问题退还)。③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经费
各参赛单位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市教育局、体育局。
商丘市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与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参加单位
全市省级和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县(市、区)可派一所市级规范化初中参加比赛。
三、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甲组6公斤,乙组5公斤)、铁饼(甲组1.5公斤,乙组1公斤)、标枪(甲组700克,乙组600克)。
2.女子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3.依据比赛时间,项目可能略有调整。
四、参加办法
1.比赛设甲、乙组,高中学生参加甲组比赛,初中学生参加乙组比赛。
2.各县(市)区代表团。限报团长1人,工作人员1人;
3.各参赛学校限报领队(校长)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人(男女各6人);
4.每项限报运动员2人,每人限报2项。
五、竞赛办法
执行中国田径协会审定出版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六、运动员资格
1.凡报名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思想好、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身体健康适合参加比赛的1995年元月1日后出生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高中学生和日后出生的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初中生。
2.各单位要认真审查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要把运动员资格视为诚信守法教育的课程,报名表须经校长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
3.创建良好公开、公正、公平的竞赛环境,是建立团结、文明育人的前提,为此,必须严肃竞赛规律,在比赛中及比赛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犯规定者,取消该学校的比赛资格与团体总分,追回奖品并进行全市通报批评,严重者追究当事领导的责任。
七、录取各次与奖励办法
1.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报名人数不足6人(含6人)的项目减一录取,计分方法不变。
2.达到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一级标准者每项加10分;
达到田径运动员技术等级二级标准者加7分。
3.打破市青少年学生田径最高记录者每项加10分。
4.在一个项目比赛中打破记录并达到技术等级标准者,只加一个最高分;在同一项目上多次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者,只加一次分。
5.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该校男女运动员得分之和计算总分并排定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若二个及其以上学校得分相等,以达等级运动员人数多少排定名次;若仍相等,则以打破市青少年学生记录多少排定名次,若仍相等,则以第一名多者排定名次。余类推。
6.男女团体总分甲、乙组分别按参赛队的1/3录取。
7.本次活动评选优秀辅导员,评选条件参照《河南省第八届中学生“晨光”体育夏令营评选优秀辅导员的规定》执行。每单位甲、乙组运动员足额报名,每组别可分别评选两名优秀辅导员,运动员报名不足额者,优秀辅导员评选名额相应减少。
八、报名与报告
1.报名。各参赛学校于日前将报名表、运动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及与会考证同底版的2寸彩照2张,第二代身份证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送市局体卫艺科。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不报,不再受理。初中生无第二代身份证者,须交验学生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始资料并加盖户籍专用章。
2.报到。各参赛学校报到时须交纳抵押保证金2000元;用于对违反运动员资格和有关纪律规定的经济赔偿和处罚,赛会期间未发生违反纪律的学校,赛事结束时,如数退回。
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各代表团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本单位全体人员往返途中和赛会期间的安全,报到时须交验当地保险公司出具的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证明,否则不准报到。
九、经费与其它
各参赛学校往返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运动员号码按教体卫艺〔2012〕96号文件执行
十一、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摘要】 2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亳州市选拔赛在亳州一中拉开帷幕。全市教育系统共6支代表队、9
2月28日,省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亳州市选拔赛在亳州一中拉开帷幕。全市教育系统共6支代表队、90多名选手参加了男、女长短跑、跨栏、跳远、铅球等5大项14个小项的比赛。经过激烈角逐,25名优秀运动员脱颖而出,将代表亳州市参加安徽省第十一届中学生运动会。
亳州市教育局还成立了学校安全体卫艺科,主抓学校安全管理和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王丙超 特约通讯员:张秀礼)
看完这篇文章,你的感受如何?
文章来源: 安青网
责任编辑: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号:皖网宣备070013号
Copyright &
Anhui.cc All Rights Reserved. 共青团安徽省委指导
安徽青年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 请勿复制或镜像我县成功举办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房县教育信息网
&&您所在的位置: >
我县成功举办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
来源:房县教育局
作者:王随军 邱奎&&
查看:1121次
更新时间:
秋高气爽,彩旗飘扬。10月22日至23日,我县第十一届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在县实验中学隆重举行。来自全县各乡镇中学的20个代表队,360名运动员,参加了26个项目的比赛。县领导丁宪章、林华、王学能参加了开幕式。
22日上午8时30分,运动会开幕式正式开始。运动场上彩旗飘展,锣鼓喧天,彩旗队、花环队、裁判员、运动员迈着矫健的步伐,伴着运动员进行曲健步走进运动场。实验中学校长李儒军致欢迎词,县教育局长李文海致开幕词,副县长林华到会讲话,裁判员和运动员代表分别在开幕式上进行宣誓,县人大副主任丁宪章宣布运动会开幕。
本次运动会由县教育局主办,实验中学承办,赛程为期二天。按男女队员分组进行100m、200m、400m、800m、1500m、3000m、4&100m接力、4&400m接力、跳高、跳远、铅球等竞赛项目。在开幕式上,县实验中学、实验小学和东城小学表演了大合唱、武术操、鼓号、校园集体舞等精彩节目。
经过两天紧张激烈的角逐,23日下午本届中学生运动会成功落下帷幕。20个单项冠军各得其主,144人分获相应奖项。实验中学、七河初中、门古初中、窑淮初中、青峰初中、城关四中等六支代表队荣获男子团体总分前六名;实验中学、七河初中、窑淮初中、城关四中、门古初中、白鹤初中等六支代表队荣获女子团体总分前六名;九道初中、中坝初中、姚坪初中、军店初中、野人谷初中、上龛初中、沙河初中、万峪初中、土城初中、石堰河初中等10支代表队荣获体育道德风尚奖;尹吉甫初中、大木初中、化龙初中3支代表队荣获优秀组织奖。共有11人次打破7项房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记录。
近年来,我县狠抓常规教学和管理,积极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动员全体学生走进操场,走进阳光,走进大自然,广大学生的身体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届田径运动会是全县广大中学生切磋技艺、展示风采、放飞希望的盛会,也是对我县深入开展素质教育和阳光体育活动的一次大展示、大检阅。
我县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两年一届,是全县中学生的一次大聚会,下届运动会将在青峰初中举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全国中学生田径锦标赛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