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乡镇换届纪律举报平台政府服务窗口上班时间,未上班该如何举报?

2016年昭通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
发表时间: 08:54:05 文章来源:
《2016年昭通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是有三思教育网()为你整理收集: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以人为核心的云南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进一步放宽户籍迁移政策,切实解决户口遗留问题。统筹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有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二、基本原则――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政策引导、科学推进,优先解决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存量,有序引导农业人口向城镇转移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充分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切实维护公民户口登记的基本权利。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以保障民权、增加民利作为改革措施的评价标准,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因地制宜、区分地域群体。立足基本市情实际,遵循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充分考虑不同城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差异,充分考虑不同群体基本条件、享受权益和落户诉求的不同,实施因城而异、分类有序的差别化落户政策。――统筹配套、提供基本保障。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承接过渡、巩固改革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认真总结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改进方法措施,纠正工作偏差,巩固改革成果,统筹衔接过渡,保障“农转城”群体的合法权益,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坚决防止因政策衔接不到位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三、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城镇化发展不平衡、水平偏低,通过户籍制度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的需求尤其迫切。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户籍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协同攻坚、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改革工作取得实效。(二)制定配套措施,落实权益保障。要在国家户籍制度改革顶层设计的政策框架下,把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取得的经验与云南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结合起来,切实落实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防止急于求成、运动式推进。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外侨办、市城乡统筹办、市移民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口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法规,落实经费保障。市公安局和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城乡统筹办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跟踪评估、督查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户籍管理和居民身份证管理,严肃法纪,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三)正确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各县区、各部门要在全面把握、准确理解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的基础上,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理解的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全面阐释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四、工作任务分解(一)发展目标1.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促进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以上。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城乡统筹办等(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2.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在昭阳中心城市、县城镇和其它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城区人口达到50万,或因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等原因暂不具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城市,可制定符合本城市实际的户口迁移政策,经市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批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等3.有效控制特定城市的落户限制。对彝良县城,在迁入人口大于迁出人口后,因生态脆弱敏感、资源环境承载力不足,以及因其他客观原因暂不具备全面放开落户限制时,可制定符合本县城实际的户口迁移政策,报经市人民政府和省公安厅批准后实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彝良县人民政府4.放宽城镇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实际居住在城镇范围内租赁性质的合法稳定住所且办理合法手续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在租赁性质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落户时,应当征得房屋产权人同意,并符合一址一户要求。同一产权房屋、以分租或合租形式同时出租多个家庭或个人的,不能办理租赁房屋落户。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住建局5.实行来去自由的返农村原籍地落户政策。对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后,因不适应城镇生活已返原籍地务农,或者在城镇积累一定资金、资源、技能后返乡创业的,如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含其父母、配偶、子女)在农村原籍地具备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且实际居住,可将户口迁回农村原籍地。户籍在城镇的人员与户籍在农村的人员结婚,可在夫妻实际居住地落户。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委农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等6.放宽城镇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条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相互投靠且共同居住的,可在实际居住地投靠落户,不受年龄限制。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需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对住房困难家庭规定的标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7.放宽大中专(技校)学生落户条件。在我市大中专院校(技校)就读的学生,入学时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户口迁移至工作单位、本人合法稳定住所或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户口可迁至所在县、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迁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可根据去向,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8.放宽现役军人家属投靠落户条件。现役军人配偶随军落户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对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不具备随军落户条件,或者不愿意随军落户的,如与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移至现役军人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地投靠落户。现役军人在城镇购买的合法稳定住所,其实际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落户。牵头单位:市公安局9.放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落户条件。凡属我市失地农民、优秀农民工、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自愿转移进城人员,以及已经在我市工业园区、大型工矿企业就业,并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工作满一年以上等人员,在城镇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在申请人单位集体户、当地人才集体户或者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等(三)创新人口管理10.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1)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云南省的具体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计委等(2)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全面清理区分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性质的有关政策,为全面施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计委等11.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1)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云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居住证制度。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进入昭通市或者在昭通市内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居住的,在居住地申领《居住证》。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等(2)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公共文化、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援助、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积极创造条件,不断扩大向《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履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公民义务。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卫计委等12.切实解决户口遗留问题。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现役军人除外),都有权利和义务登记户口。积极解决因地方性政策障碍等原因造成的户口登记难问题,妥善处理历史原因形成的计划外生育子女、自发移民、跨境婚姻等群体落户问题,努力消除户籍管理中应落未落户口、应销未销户口、多重户口和户籍项目信息差、错、漏等问题,不断提高人口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依法保障公民户口登记的基本权利。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移民局、市外侨办等13.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实际居住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和完善人口统计调查,全面、准确掌握人口规模、人员结构、地区分布等情况。牵头单位:市统计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2)依托省级人口基础信息库和人口管理信息平台,分类完善劳动就业、教育、收入、社保、房产、信用、卫生、计生、税务、婚姻、民族等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跨部门、跨地区信息整合和共享,为制定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提供信息支持,为人口服务和管理提供支撑。牵头单位:市发改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信委、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卫计委、人行昭通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四)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14.完善农村产权制度。(1)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是法律赋予农户的用益物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当享有的合法财产权利。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牵头单位:市国土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2)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办法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保护成员的集体财产权和收益分配权。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人行昭通支行、市政府法制办、市工商局、昭通银监分局等(3)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金融办、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供销社等(4)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等(5)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牵头单位:市委农办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人力资源办(市城乡统筹办)等15.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1)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各级政府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畴,逐步完善并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和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政策,以及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的实施办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2)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制度,加大创业扶持力度,促进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及创业培训的,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3)将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牵头单位:市卫计委(4)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并落实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和异地就医结算办法,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5)根据国家和省的安排,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衔接工作,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牵头单位:市人社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6)加快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7)完善以低保制度为核心的社会救助体系,实现城乡社会救助统筹发展。牵头单位:市民政局(8)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采取多种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基本住房需求。牵头单位:市住建局16.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1)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完善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公共财政体系,逐步理顺事权关系,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并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等(2)严格执行中央、省制定的各项税收制度、政策;加大对各县区均衡性转移支付的分配力度,保障地方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17.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农业转移人口转变为城镇居民工作,建立在城乡统一户口登记制度下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新机制,切实保障在区分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时期已办理“农转城”人员的权益,确保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办(市城乡统筹办)(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18.各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中央和省、市户籍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推进措施,确保户籍制度各项改革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19.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外侨办、市人力资源办(市城乡统筹办)、市移民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对口抓紧制定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完善法规,落实经费保障。责任单位:上述各部门20.要以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理解的方式,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活动,全面阐释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解读各项政策措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营造全社会支持改革、理解改革、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户籍制度改革顺利推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人社局等
以上关于2016年昭通市居住证办理条件流程和材料,办理进度时间查询的相关信息是三思教育网收集并且整理,仅为查考。
 在玉溪市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流动人口个人或者用工单位集体可以在辖区服务管理中心(站)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  (二)个人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应提交相片及《云南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租住地址、房东相关信息,填写《..…
办理条件重点关注:&最新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原文)【12月4日公布】1、满16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2、本市探亲、访友、旅游、出差、就医的,按本办法申报居住登记或者按有关规定办理了住宿住院登记的,不申领居住证。新政:&最新..…
 昨日,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参与起草该《办法》的有关负责人介绍,居住证持有人将享有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子女教育等方面共11项权益和公共服务。  住满半年可免费申请  根据办法,到户口所在地以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社区服务站..…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许昌居住的非许昌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濮阳居住的非濮阳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曲靖市居住的非曲靖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办证范围和条件  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拟在昆明市居住30日以上的流动人口,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  《昆明市临时居住证》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近期半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两张。  3.居住处所证明。  《昆明市居住证》所需材料:  1.《昆明市临时居..…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益阳居住的非益阳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温馨提示:1、本市户籍跨市区与县级市及县级市之间的人员不再要..…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昨天发出关于贯彻实施《居住证暂行条例》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抓紧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居住证办理工作,准确把握居住证申领条件,即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
办理条件最新消息:&我国取消暂住证&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办理条件:本省居住的非本市区、县(市)户籍的人员。…
流动人口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居住证》:(一)持有《临时居住证》,在舟山市县、区连续居住满3年;(二)有固定住所;(三)有稳定工作;(四)按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六)无行政拘留以上处罚等违法犯罪记录;…
办理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温州居住证办理材料  申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2张近期二寸彩色白底正面免冠证件照。不能提供近期照片的,公安机关可以采集其人像信息。  (3)详细的居住地址。  申领《浙江省居住证》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包括《浙..…
&“我的新车可以上牌了!”昨日,在仙桃健鼎公司上班的王东刚,来到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市公安局服务窗口,完成流动人口居住证申办手续后,高兴不已,他的户籍地址在河南省开封县。  自暂住证停办后,仙桃市公安局于本月启动了全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作。根据《湖北省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凡是拟在居..…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随州市居住的非随州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办理条件最新消息:我国取消暂住证&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南阳居住的非南阳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漯河居住的非漯河市户籍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无须办理居住证(若个人需要的话亦可办理):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在黄石市办理居住证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流动人口个人或者用工单位集体可以在辖区服务管理中心(站)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  (二)个人办理居住登记及居住证应提交相片及《湖北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指定照相馆照相)、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详细的租住地址、房东相关信息,填写《..…
办理条件最新消息:&我国取消暂住证&将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满16周岁的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发放居住证。三年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
日照市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可以直接在日照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省内户籍且居住日照满一年的还可以申请护照、港澳通行证,如此方便的政策来自于《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为了让更多流动人口了解这一政策,全市公安机关于3月24日至27日组织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宣传周活动。…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 [08-18]查看: 4650|回复: 47
刚上班,是在乡镇还是去县政府办?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刚上班一个月,在乡镇工作。现在县政府办材料科想抽调我过去,去不去呢?希望各位前辈给指点指点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抽调是抽调。又不是进去看自己情况了有能力把组织关系弄进去就去进不去还是安安分分在乡镇吧别到最后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里外不把你当自己人看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抽调是抽调。又不是进去看自己情况了有能力把组织关系弄进去就去根据以往的经验,抽调过去呆个几年就可以吧关系弄过去。但是我们乡今年一下进了十几个公务员,都是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而我是最后一批去的,家里没钱也没关系,要在乡里混到副科很难。而我本人又对政府办材料科的工作不是太感兴趣,但这是一个到县城工作的机会,不行错过。所以很纠结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过去。刚工作 过去先认识下,结交下人脉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一个乡能一下进了十几个公务员,牛!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一个乡能一下进了十几个公务员,牛!有公务员,选调生,还有几个事业编制。一共13个人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按照你的情况,还等什么,去啊,没钱没关系,只能自己拼了别犹豫,去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按照你的情况,还等什么,去啊,没钱没关系,只能自己拼了别犹豫,去我担心的就是现在只是借调,关系并不动,会不会以后两边都不管我的情况
在线时间 小时
该用户从未签到
县里有关系么?有关系就去[讨论]乡镇政府单位的上班时间跟大城市一样调动适合吗?拜托各位了 3Q_百度知道地方领导留言板?领导回复  云南省领导留言回复
云南省省长李纪恒集中回复34条网友留言【5】
&&&&来源:&&&&
&&&&&&字号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 我知道您每天日理万机,但我想把我的想法说出来,相信会看到此留言的都会有所感想。昆明是我们云南省的省会,盘龙区更是昆明市最具魅力的一个区,其代表性建筑物最集中的一个区,近几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新昆明建设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但是位于环城北路水晶俊园斜对面的大厂村村子里有人仍在组织卖淫,每逢上下班路过那里都有老板在拉客,而旁边仍是一个闪闪发光的治安亭,警察坐在里面视而不见,这种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政府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和昆明的治安,希望能够得到李省长大人的关注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希望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对昆明扫黄。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昆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公安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大厂新村属城中村,实有房屋数79栋820间。由于村内许多房屋的房东系人户分离,缺乏对出租房有效的管理,出租房内管理秩序混乱。日至13日,鼓楼派出所针对您在留言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集中清查整治工作。整治中,派出所每天投入警力10人,巡防10人及盘龙分局支援力量在重点时段对村内出租房开展拉网式清查,对每家每户进行流动人员信息收集和法制宣传,并把村内出租房、旅社进行分级管理,对违法经营户坚决查处。下一步,鼓楼派出所将继续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清理整治工作。社区民警及治安巡逻民警将进一步加大对大厂村的巡逻防范力度,投入巡逻车一辆、民警两名,巡防人员6名,确保每条巷道24小时有人值守,杜绝拉客招嫖现象的发生,净化社会环境。对于工作措施不落实,未取得实际效果或被上级挂牌整治,或整治后大厂村仍然存在类似突出问题被人民群众反映、新闻媒体曝光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感谢您对昆明市治安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昆明华潮水产市场史老板提出把鱼分成各各合作社,现有罗非鱼合作社,合作社要让鱼车每张车交2W元的押金,一个人有多少张没张都要交啊。市场限制上多少车鱼,每车鱼装多少。鱼老板不愿意你来了,得交了钱才出去啊。史老板说合作社是工商局承认的啊。请问这样的制度违法吗?还是自由交易市场吗?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昆明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与您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情况,并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条件、流程和有关依据向您做了介绍和解释。同时,对云南华潮水产市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经查,昆明华潮水产市场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名称为云南华潮实业有限公司水产品经营分公司,营业场所为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社区五组珥季路中段,经营范围是水产品、冷冻水产品、农副产品(粮食除外)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项目除外),成立日期是日,其隶属于云南华潮实业有限公司。该市场现有商户100多家,每天为昆明市场提供各种鲜活水产品三十多个品种,大约三百多吨。市场主办方并未要求商户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才能进入市场经营,有商户反映希望自愿组织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农专社”),市场方表示支持。该行为是市场中部分商户的自发行为,商户自愿加入,无强制要求。成立费用由商户自己协商,市场方不做干预,“农专社”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商户在市场中的经营。经向市场方了解,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商户成立“农专社”到市场进行登记备案。根据上述调查,押金的收取和是否成立“农专社”是商户间自发、自愿组织的行为,市场方和工商部门都无权干涉。 感谢您对昆明市市场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敬爱的省长,您好!我是丽江市宁蒗特困县的一名特岗教师,云南省连片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即将发放,但范围是“在编在职在岗人员”,可是我们特岗教师不在编,即不符合此项标准,不发放生活补贴!这与特岗教师应享受的五大保障政策中的“‘特岗教师’的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享受所在地同级别公办教师的津贴补贴及福利待遇等。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招聘的“特岗教师”,可享受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贴”不符啊! 我们特岗教师的工作环境比很多在编教师都辛苦,我们也在很努力、很认真、很负责的工作,如果此项补贴政策如此实行,我个人认为对我们特岗教师来说是有失公平的!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丽江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问题。2013年9月,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落实2013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对在连片特困地区工作的乡村教师给予生活补助的通知》(财教函〔号),决定对连片特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工作的教师给予生活补助。中央财政从2013年开始,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增列综合奖补资金,将生活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作为奖补因素之一,对已经实施这一政策的地方给予奖补。对于2012年已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省份,中央的奖补比例达到100%。我省7市州17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已于2013年落实这一政策。 云南省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的问题。为吸引和留住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才,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省委、省政府决定自日起,对全省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我省的所有乡镇及以下农村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均可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特岗教师属于农村义务教育支教人员,服务期三年,在服务期内是在职不在编人员。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实施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云人社发〔2014〕63号)文件第四条:“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因不属于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在乡镇工作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岗位补贴。 教育事业是一份清贫而伟大的事业,感谢您在边远艰苦的宁蒗为我市教育事业付出的辛勤与努力。希望您一如既往地与我们一起为丽江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努力。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网民留言】
李省长,您好,我是昭通水富一名普通的教师,一直以来我跟我的妻子两地分居,相隔1000多公里,为了照顾家庭,本学期我写了一份申请,想调去和我的妻子在一个地方上班,但是水富教育局不签字,理由是教龄不满5年,我想说之前我的几个老乡也调回去了,他们也不满5年,我希望李省长能为我们做主,让我们把一些在路上奔波的时间多投入到教育教学中,更安心的工作,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昭通市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昭通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办法》和《昭通市中专、中小学、幼儿园招聘教师公告》明确规定:“凡已录(聘)用的考生,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录(聘)用资格。已录(聘)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 《昭通市招聘高中、中专紧缺教师公告》明确规定:“凡已录用的人员,30日内无故不到学校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签定聘用合同后,已录用人员必须在其聘用岗位服务5年以上,方可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招聘考试,否则教育、人事等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如您对以上政策规定有疑问或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可直接到水富县教育局人事股具体咨询。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辛勤付出,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网民留言】
尊敬的李省长:感谢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我们云南的扶贫工作成效显著。但在扶贫系统内部也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中梗阻”问题:一是体制机制不顺。就主抓落实的县级扶贫办全省有近半的县都挂靠或撤并了;二是政策落实不实。如国办(2013)25号文件要求扶贫项目的审批原则下放到县,可到现在也没兑现。现整乡推进、产业发展、产业贴息等项目都须到省扶贫办评审,可评审后却要州市政府批复,这合理吗?他们有这个审批权吗?;三是项目分配不严。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分配,凭感觉、关系和领导打招呼分配,也很少征求州市扶贫部门的意见,直接就分配到县,州市一级扶贫部门形同虚设,只有责任没有权力;四是业务研究不深。很多工作项目只唯书、唯上,不唯实,如到户贴息就如此,要求只能给建档立卡的贫困户贴息,可贫困户能贷到款吗?能贷多少?谁能给他担保?能还贷吗?有带动作用吗?贫困户能真正受益吗?省扶贫部门不到基层调查研究、不创新工作机制、导致去年审计下来,很多人受处理。还有就是去年底就下达的溜索改桥项目到现在也还没有批复实施,办事效益实在太低。 这些问题如能及时解决,我省扶贫工作将会再上一个新台阶。
答复意见:
网民同志:您好! 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李省长的留言收悉,省扶贫办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直以来,省扶贫办始终坚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扶贫开发的创新发展,心系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并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扶贫开发举措,加快贫困群众脱贫发展、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特别是今年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扶贫开发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实施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制定出台实施我省《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14号)和《关于推进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办发〔2014〕2号),着力实施整乡推进试点、雨露计划、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和安居工程五大扶贫品牌。 关于体制机制不顺,全省县级扶贫办有挂靠或撤并的问题。新一轮机构改革后,全省129个县、市、区中,有125个县、市、区设有扶贫机构,但单列的仅有39个,合并或挂靠到其他部门的有86个,其中:合并挂靠在发改部门24个、农业部门60个、财政部门1个、其他部门加挂牌子1个。9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中,36个县级扶贫机构单列,55个被挂靠管理。部分县、市、区扶贫机构存在规格下降、人员编制减少、职能弱化的现象。为此,省扶贫办做了大量工作,争取多方协调,向有关州市党委政府沟通对接,使一些县级扶贫机构及人员均得到了一定加强。但鉴于机构和编制的核定权限在地方,且机构改革要求不允许上级部门干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和设置,因此,加快县级扶贫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与繁重的扶贫攻坚任务相适当的扶贫机构还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多方共同努力。 关于政策落实不实,贯彻中办〔2013〕25号文件落实审批权限下放的问题。今年是扶贫工作的改革之年,省扶贫办围绕区域开发与精准扶贫两大战略重点,明确提出了创新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改进贫困地区考核、建立精准扶贫工作、优化干部驻村帮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健全金融扶贫、完善社会参与等7大机制,实施10项重点扶贫工程。目前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具体办法,细化分解10项重点扶贫工程任务,力争实现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创新扶贫的目标。关于扶贫项目审批权限下放的情况:一是整乡推进试点。鉴于整乡推进试点是一项综合系统工作,要对政策、项目、资金等方面实现有效整合,还需争取行业部门、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二是财政产业扶贫。由县级组织申请和初审,州市评审,并按计划数120%申报,经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云南办事处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评估,由省级审定批复。目前,省扶贫办正按照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意见的要求,研究修改完善《财政专项产业扶贫管理暂行办法》。三是产业贴息。按照《云南省扶贫贷款贴息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云贫开办发〔号),扶贫贴息贷款项目实行逐级认定推荐,州市级负责对申请贷款资金1000万元以内的项目进行审核推荐,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省级负责审核推荐。四是其他专项扶贫。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于2008年已下放到州、市,扶贫安居工程、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雨露计划已下放到州、市。 关于项目分配不严,没有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分配的问题。省扶贫办始终把贫困人口数量、贫困发生率作为项目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做到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公平公正、有序推进。整乡推进试点、整村推进、安居工程、易地搬迁、产业扶贫等每一个财政专项扶贫项目都有相应的管理办法,都有明确的项目申报条件和程序。如整乡推进试点在指标分配上遵循三个原则,一是突出片区县和重点县;二是因素法分配,按照贫困人口数、贫困发生率、片区和重点县数、绩效考核分值及州市、县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等5个因素加权测算;三是统筹兼顾非片区县、重点县和发生地震、泥石流、冰雪、干旱等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县。项目申报上是以乡镇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贫困村相对集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00人以上或贫困发生率在30%以上为主要条件,按照“乡镇申请、县级推荐、州级遴选、省级统筹”申报,州市根据指标数对县级确定项目乡镇名单把关,报省级统筹后上报省政府审核批准。 关于业务研究不深,只唯书、唯上、不唯实问题。管好用好扶贫资金,使其真正发挥效益,一直是各级扶贫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省扶贫办把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的规范性、资金投入的针对性、资金拨付的及时性、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等各个环节,作为扶贫资金管理的核心工作来抓,坚持“省级统筹、州市负责、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制度在先、规范操作的管理机制,坚持创新机制、完善措施的工作理念,切实强化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效益性得到显著提高。 关于到户贴息贷款的问题。实践证明,实施到户贴息贷款是帮助贫困户解决产业发展资金,实现增收致富的有效方式。根据国家对精准扶贫的要求,改“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扶贫资金必须要瞄准建档立卡的扶贫对象。鉴于现行的扶贫贴息贷款实施方案已出台7年,为此,我们正在修订新的管理办法,解决贫困户贷款难与银行放贷回收难的矛盾和问题,规范贴息资金发放管理,使贫困户借力发展。 关于溜索改桥项目推进情况。2013年8月,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溜索改桥”建设规划(年)〉的通知》(交规划发〔号)要求,省扶贫办和省交通厅立即组织人员分4个工作组历时3个月对全省溜索改桥项目进行摸底调研,编制了《云南省“溜索改桥”建设方案(年)》(送审稿)。按照国家要求,确定139座项目建设任务,分三年实施,即2013年9座、2014年84座、2015年46座。在此基础上,2014年1月省扶贫办和省财政厅下达了2013年9座溜索改桥项目计划,涉及7个州市9个县。由于该项目技术含量高、要求严,各项目县接到资金计划通知后,及时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桥梁建设《初设方案》进行设计,于3月18日提交省扶贫办。省扶贫办按照项目评审要求,于3月下旬组织省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对9个桥梁方案进行评审,各项目县按照评审意见及时修改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后,6月22日省政府项目评审中心出据了评审报告。按照农村公路、桥梁项目建设基本程序的要求和国家“规范操作、责任重大、严格审计”的原则,扶贫部门不具备批复基础建设项目的资格,为此,省扶贫办商发改委同意,由项目县商发改部门,从发改部门逐级上报到省发改委基础产业处,批复下达后即时组织实施。 感谢您提出的意见,我们将在今后进一步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希望得到您的理解与支持,我们上下共同努力,使全省扶贫工作再上新台阶!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责编:吴昊、韩月)
善意回帖,理性发言!
使用其他账号登录:
恭喜你,发表成功!
请牢记你的用户名:,密码:,立即进入修改密码。
s后自动返回
5s后自动返回
恭喜你,发表成功!
5s后自动返回
最新评论热门评论
特别关注|精彩博客
24小时排行&|&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人 民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by .cn.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举报乡镇干部范文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