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学校教学反思任用高中生教学是否违法

河北一高中生教学楼坠楼身亡 事发前遭老师体罚
昨天,距离孩子坠楼身亡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河北隆尧第一中学高一年级学生雷某的母亲依然沉浸在悲痛之中。半个多月前,14岁的雷某坠楼身亡,引发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究竟是什么原因引起雷某坠楼身亡?是因教师体罚产生轻生念头,还是因为学校安全设施不完备?12月1日,带着疑问记者到隆尧第一中学实地采访。
清晨14岁少年坠楼身亡
隆尧第一中学是一所寄宿制学校,14周岁的雷某在该校高一年级就读,按照该校的作息时间,学生每天早晨5时45分起床,6时10分开始早自习,早自习期间,班主任发现雷某没来,遂将情况上报给保卫科。
约6时30分,学校保卫科在教学楼的西北角发现已坠楼的雷某,待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后,发现雷某已经死亡。雷某家属查看教学楼的视频监控发现,当日早晨6时许,雷某从楼梯上到五楼,6时07分,雷某坐在五楼的一窗台上,随即发生坠楼事件。
雷某的母亲表示:&孩子很性格很温和,日常生活中不会做出格的事情,更不相信他会自杀。&而这一点,从校方对雷某的评价中也有体现,&雷某学习成绩还不错,且性格偏内向,属于比较听话的孩子&。
同学称其曾遭老师批评和体罚
事发后第二天,雷某亲属前往学校收拾遗物时,雷某一名同班学生说:&在事发前一天晚自习期间因为说话,雷某遭到生物老师的殴打。晚自习下课后回到宿舍,雷某状态有些反常,睡觉时连衣服和鞋也没有脱。&
雷某的母亲张亮瑛说,&有同班学生告诉我们,在事发前一天晚自习上,雷某曾与两名学生说话,在出教室之前,雷某曾被生物老师辛某当着全班学生打了两个耳光,眼镜被打落在地后,又到教室外被罚站了&。张亮瑛怀疑,儿子死亡的直接原因就是受到老师的打骂等体罚。
对此校方表示,&在生物老师将班内秩序维护好后,在楼道里对三名学生进行了批评教育。由于监控没有声音,所以谁都不知道当时老师跟他们说了什么。但事后了解到,该生物老师只是对这三名学生进行了批评,绝对没有体罚。&
经雷某亲属与学校多次争取,16日学校将11月13日晚自习教室视频公开。但因视频画面模糊与光线较暗,无法看清具体情况。
家属认为教学楼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对于雷某的坠亡,家属认为,教学场所及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五楼教室未使用却未封闭或提示,走廊窗台高度达不到设计标准,走廊窗户玻璃长期打开且未安装防护栏,这是导致雷某坠亡的主要原因之一。
对此,隆尧一中则回应称,消防部门禁止在教学楼窗户上安装防护措施 。原因在于一旦发生火灾,大门被堵,在有防盗装置的情况下,消防人员很难通过窗户进入该楼进行营救。
&我们仅有这一个孩子,事情已经发生半月有余&,雷某的母亲张亮瑛表示,&我们希望能早日得到一个客观、公允的调查结果,并对此事件负有责任的学校、老师进行相应处理,乃至法律处罚,得到应得的合理赔偿&
事发后,隆尧县警方曾介入调查,排除他杀的可能性,决定不予立案。
律师:应引起全社会警醒和反思
对高中学生雷某坠楼事件,河北和生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许彦丰表示,这次坠亡事故虽然事实还不是太清楚,但肯定是一幕悲剧,全体社会应当引起警醒和反思。学校作为教育设施的管理者,应保证设施符合建设标准,若确实存在设施缺陷,并与坠亡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则学校应承担相应责任。学校还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用纪律、制度保证学生安全。如果学校没有尽到此义务,或不能说明自己尽到义务,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我国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如果调查证实坠亡的学生生前曾被体罚,产生思想压力而自杀;或教师有其他不当行为导致这一结果,根据教师行为的过错程度,学校应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学校和教师没有不当行为,学生自杀的,按照《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12条第(四)项的规定,学校不承担责任。
目前,我国教育界的心理危机发现和干预机制还处于初级阶段,教师缺乏心理学背景和专业知识,未成年人的心灵比较脆弱,缺乏担当,也酿成了不少悲剧。在重大自然灾害的处理上,我们已经取得了不少经验,希望能将这种做法推广到日常教育管理中,重视对学生心理等非智力能力培育,或将大大减少凋零的青春。
坠亡事故暴露学校、社会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但作为个案,学生家长可以通过教育行政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经过法庭审理和研判,事件终将获得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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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调查及心理健康教育的措施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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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农工民主党武汉市委员会&& 来源:武汉政协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与趋势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反复性、长期性、潜在危险性已日益为全社会所认识。其现状与趋势如下:
(一)违法犯罪现状:
1、犯罪数量剧增。据统计,20世纪(以下省略)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80年代增至70%,至今仍居高不下。来自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少年庭的资料显示,2000年1月至12月有58案、共133名罪犯,而月就有48案,涉案有104人。因此,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呈明显的上升势态,形势严峻不容忽视。
2、犯罪主体变化。(1)低龄化趋向: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明显增多。(2)女性犯罪增多:80年代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绝对数增加,且增长率远高于男性。尤其是淫乱型、财物型犯罪最明显。女性青少年犯罪具有极大地腐蚀性,如不遏制会很快在社会上传染开来。
(3)闲散人员居多:辍学的"双差生"、"困难生"、流动人口的子女等,这些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过早流入社会后易受到不良思想和不法分子利用、引诱和唆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犯罪类型增多。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明显增多。有资料显示犯罪类型依次排列是: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其中抢劫和盗窃发案率最高约占75%左右,是当前青少年主要犯罪类型。据武汉市江岸区法院少年庭资料统计:月,抢劫罪占44.36%,盗窃罪占36%,伤害罪占15%;月,抢劫罪占48%,盗窃罪占44.2%,伤害罪占3.8%。近些年来,还出现了新类型犯罪。如涉毒、涉枪、赌博、卖淫、嫖娼和拐卖人口的犯罪日渐增多。
(二)违法犯罪趋向:
1、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青少年犯罪具有“偶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之外,近些年来,已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部分青少年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手段野蛮、残忍,社会影响恶劣。这主要与他们形成的不健全人格有关(如"偏执型"、"反社会型"、"攻击型"的人格障碍)。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占65%,说明了青少年犯罪性质具有较明显的恶性化趋向。
2、趋向团伙性及黑帮化。有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中75%属于团伙或结帮作案。他们在一个自由结合的群体中,想法和行动会更多的得到认同和实现。他们结伙行动、互相壮胆、具有“纠合性”的特点。这类纠合起来的群体一旦被不法分子操纵,极易形成一个具有严密组织形式、分工明确的团伙,成为一种带黑社会性质的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性极大。
3、趋向成人性及智能化。在我国90年代以后,新类型犯罪逐渐出现。如利用电子计算机犯罪,利用窃听技术犯罪,利用生物学、化学、医药学进行犯罪。涉及这类犯罪的青少年往往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他们善于模仿,将掌握的知识和技术运用到犯罪活动中,其作案过程集中体现了犯罪主体所掌握的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青少年犯罪已出现了成人化、智能化、科学化的趋势。
二、青少年违法犯罪原因的多层面剖析
(一)社会环境:不良因素是滋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
1、精神污染。改革开放以来,西方颓废思想,如“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渗入,以及社会丑恶现象死灰复燃,使部分青少年正在形成的世界观受到污染,滋长好逸恶劳的不良习气,丧失理想与信念的追求。
2、文化腐败。著名传播学家威尔伯·施拉姆说“所有的电视都是教育电视,唯一的差别是它在教什么”。现在社会上宣染色情、凶杀、暴力的书刊、音像制品泛滥,以及低格调的影视作品充斥业余文化生活。这类文化制(作)品对青少年社会化潜在效果不可低估。青少年的好奇、模仿、冒险的心理,容易使涉世不深和意志薄弱的青少年情感冲动,失去理智,滑向腐化堕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3、堕落场所。遍及中小学周围的游戏厅、台球厅、网吧,以及随处可见的发廊、歌舞厅等场所中的不良内容,更是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温床。极易造成青少年厌学、逃学、辍学的直接后果,使他们过早流入社会,成为"亚文化群体"的人员。他们良莠不分,盲目模仿成年人的行为,极具攻击性和破坏性。他们的恶行起始是针对同龄人的;他们的犯罪经验也是从这里开始积累的。
(二)教育环境:教育不当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源
1、家庭教育存在着“误区”。有研究资料表明,家庭环境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家庭是社会的一个细胞,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许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都与家庭生活、抚养和教育方式的影响有关。甚至,有的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就是从家庭走向社会的。主要存在着两方面问题:
(1)孩子成长的环境先天不足。我国的离婚率呈直线上升,使“婚变型”家庭逐年增多。多项研究证明,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第一诱发因素。
(2)家庭结构健全,教育方法不当。主要表现为,一、“溺爱型”家庭教育:容易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受、自私自利、专横霸道的恶习,一旦个人欲望达不到满足,就容易走上犯罪道路。二、“高压型”家庭教育:奉行棍棒政策,极易造成孩子的人格自卑和逆反心理,形成以暴力解决问题的思维模式。这样的孩子一旦犯罪,便会凶恶地报复社会,危害极大。三、“放任型”家庭教育:易使孩子失去家庭温暖和监护,造成性格孤僻冷漠,经不起诱惑,一遇坏人引诱,容易沾染不良习气,走上歪路。
此外,家长的言传身教作用,尤其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孩子的潜移默化作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2、学校教育存在着“偏差”。目前,许多学校的教育在办学方向上和治学方法上,确实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偏差,没有真正意义上实现"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在高考“指挥棒”下,应试教育仍然占据着初中、高中办学方向的主导地位。其后果主要有三方面:
(1)从教育体系上看:第一,使作为促进学习“手段”的考试变成了学习的“目的”。第二,使“课程体系”变成了“应考内容”。教育成了应试训练而不是能力培养,严重阻碍个性和创造能力的发展。第三,使“分数”变成了主宰“评价体系”的唯一标准。总之,使得整个“教育过程”变成了“应考过程”,严重背离了教育的宗旨。更严重的是不可避免地造成教育过程“重智轻德”现象,学生对社会道德和行为规范缺乏必要的知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仅仅是被动地接受管束。使人类成长过程中最重要的受教育阶段出现残缺。
(2)从受教育对象来看:学生普遍感到学习太枯燥、不愉快、真无奈。成绩好的学生整日在机械死板中学习,使他们感到疲惫,父母和老师“期待的爱”变成了一种无奈;而成绩差的学生因自卑感到不安和怨恨,使他们进入学校如坐针毡。这种状况不利于青少年健全人格的形成。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第一,造成无奈心态。课业负担过重,“整日埋头语数外、不管窗外多奇怪、唯有分数是目标、书本脱离生活外”。高强度、单一的心理活动和心理压力造成青少年心态极不稳定,学习一旦遇到挫折就会灰心丧气、悲观失望,乃至误入歧途。第二,自卑心态形成的人格障碍。学习成绩差的学生被划入“另类”,他们的个性和人格在分数面前都被埋没了,从而感到自卑、不安、怨恨。尤其是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伤害后,易形成人格障碍。甚至造成破罐破摔,有滑向违法犯罪的潜在危险。
(3)从教育工作者来看:首先,片面追求升学率,已成为教师、学校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一种荣誉感、一种“功利”资本。因此,使有限的教育资源发生严重倾斜。教育工作者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面向20-30%的“优秀生”,而不是面对学生整体。学校应该是一个慈爱和安全的环境被扭曲。这与素质教育注重个性的培育、促进青少年的身心全面发展的本质和价值相去甚远。其二,教师育人与家长教子之间的沟通,成为简单的“分数”交流。在应试教育的压力下和经济大潮冲击下,教师家访的优良传统已不多见,教师与家长沟通的“家长会”多变成了成绩汇报会或考前动员会。家长只知道孩子的考试成绩单,而孩子在学校的人品、思想状况及表现,成为家长的盲点;而孩子在家里的一切表现又成为班主任或授课教师的盲点。这种“双盲”的现象是重智育轻德育的突出表现,也是教育中的一个严重偏差。青少年中出现不良倾向或犯了错误,被“盲区"阻隔而不能及时得到教育者和家长的矫正,成为一些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前置因素。其三,教育方法不当。少数学校缺乏对后进生、双差生的关怀和帮助,个别教师的教育方式严厉多于关爱,甚至对部分学生采取“放任”式教学或粗暴的态度,直接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从而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流入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总之,学校教育中存在的偏差现象,应当引起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者、国家和社会的高度重视。当今成功的教育已证实,“教育不再是传授多少科技知识,而应该是提高人的整体素质,是十年或几十年之后,所学知识、技术都过时了,面对一个新的世界能够很快适应的能力培养”。从这个层次讲,推行“发展为本”的素质教育,在整个教育过程中体现因材施教原则,使能力与个性不同的青少年都能正确认识自身价值,个体素质得到健康发展和提高,是从教育角度最大限度剪除青少年违法犯罪前置因素的重要环节。
3、社会教育存在着“盲点”。社会是青少年的第二课堂,是校外活动或校外教育、尤其是影响他们思想意识形成的重要场所。这里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学生课后的主要活动就是做作业,如果是厌学或弃学的学生,他们走入社会去干什么呢?答案可能是:社会教育出了“盲点”。
(1)社会对青少年的法规约制力度不够。青少年学生因学校教育的偏差,大多只知道读书不懂社会,缺乏正确认识社会的基本知识和与社会接触的正确心态。盲目地、被动地接受社会的各种现象。加上社会对青少年行为制约管束的法规宣传不够,自觉执行力度不够,更有见利枉法者,放任青少年随心所欲,误入歧途。
(2)社会教育场所太缺乏。非营利性的文化宫、青少年宫、体育馆、科技馆、展览馆、图书馆、美术馆等太少,有的成为经营性场所;而营利性的游戏厅、歌舞厅、录像厅、网吧比比皆是。青少年缺乏健康娱乐的客观条件。
(3)生动的、高质量的优秀的精神文化作品少,满足不了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如青少年报刊变成了学习和应考栏目,缺乏健康的、高尚的情感交流渠道与方式,缺乏英雄与劳模、理想与信念、道德与法制的教育内容。针对青少年生理、心理健康成长的广告栏、电视专题片、广播节目、电话咨询台寥寥无几。相反,不健康的电话咨询台种类繁多,带有色情、暴力、凶杀的书刊、音像制品唾手可得。
教育是几代人培育一代人,而一代人会影响几代人的百年大计。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的每一个环节,在青少年健康成长中都是至关重要的,是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的大问题。否则,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教育方针将会变成一句空话。
(三)心理环境:心理“荒漠化”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起点
北京大学医学部王德炳教授说“发生在青少年中恶性事件并不完全是学校造成的,实际上是整个社会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心理教育与心理健康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往往只关心自身的生理环境,而忽视了对健康同样重要的心理环境。这种传统观念直接影响到对青少年的心理教育。据有关资料统计,目前我国20-30%的家庭中存在着心理或精神方面的问题。全国有心理疾病的病人约1600万,其中三分之一是在儿童或青少年时期发病。而在我国大学生中进行的心理障碍调查也显示,80年代为23.25%,90年代上升到25%,近年来已增至30%。这些数据说明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已经到了不得不重视的时候了。青少年中由于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所造成的悲剧已呈上升趋势,甚至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之一。究其原因,主要是:
1、对心理障碍与精神疾病的认识不足。精神病研究专家孔祥泉说“我国大多数人对健康状况的认识仍停留在身体器官有无病变的层面,而普遍忽视了精神病变”。目前大多数人的心目中,将心理障碍仍然与精神分裂症划等号。导致患有心理疾病的人有病不求医,甚至讳疾忌医。据了解,在中国医科大学心理卫生医院,每天就诊病人有100多人,2000年为4万人次,其中25岁以下的占总数40%左右。另有资料表明,当今引起各种疾病的原因中有70%与心理因素有关。因此,心理问题对于健康的危害已不亚于病菌的感染影响。
其实,青少年心理障碍只是成长时期中的一个特殊问题,具有阶段性特点。及时的认识或经心理医生的疏导和治疗是完全可以矫正的。反之,有许多已有较严重心理障碍或已出现精神疾病症状的人,仍然把它当作一般心理问题或根本没有当心理疾病去治疗时,就会延误病情,甚至会引起悲剧的发生。最近,新华网北京2月20日电,一名15岁男孩带着音乐家之梦自杀了;一群辽宁大学生行窃只是为了“过瘾”;浙江省一名中学生恨杀亲人等。这些触目惊心的恶性事件已引起全社会的严重关切。专家认为,心理卫生贯穿人的一生,全社会都应当重视这种像癌细胞一样包围着我们的疾病。特别对青少年更要加强其心理健康的教育,切莫讳疾忌医。
2、心理健康教育缺乏力度和深度。健康的心理是健全的人格和良好思想道德形成的重要基础,又是学生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开发自己智力资源和能力的基本条件之一。现实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与提高全民族的健康水平和整体素质的要求很不适应。这与心理健康教育在学校和社会是否纳入教学计划的必修课程,以及普及与宣传程度等因素有关。大量研究表明,青少年时期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之间的矛盾、心理活动本身各部分之间的矛盾、以及心理意识与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这一系列矛盾的产生和相互作用造成青少年时期的心理不稳定因素。对这种不稳定因素,缺乏引导或引导不当,都会诱发一种“恶”的心态,严重的便具有了违法犯罪心理。可以从两方面来分析:
(1)从生理发育与心理发展方面来看:青少年时期是由本能的生物人向理智的社会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处于这个特殊阶段的青少年生理上发生了急剧而显著的变化,但其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对滞后,缺乏合理调配自己活动的能力,会在认识与情感、认识与行为、情感与意识行为、以及自我意识内部各成分之间产生一系列的矛盾。如果这些矛盾得不到化解而被激化后,极易造成青少年心理上的障碍,甚至形成违法犯罪的心理。
(2)从心理发展与社会化的方面来看:青少年独立性意向迅速增强,但是限于自立生存条件的制约和社会阅历不深,其思想具有片面性和局限性。不能正确和全面地认识社会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尤其是面对“现实中自我”与“理想中自我”之间出现差别时,就会产生许多苦恼和不安。更由于辨别事物的能力较差,易受情绪支配而不能理智地思考。在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形成违法犯罪心理。加上不能用意志控制自己行为,轻者导致严重过错,重者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心理健康教育必需得到全社会、全校师生的重视,积极的宣传、普及和教育。这样可以明显减少心理障碍患者的出现,从而避免违法犯罪心理的形成,最终降低青少年违法犯罪心理的发生率。
(四)当前青少年中需要及时解决的心理问题
1、重视初二学生的性生理与性心理的健康教育。从大量青少年犯罪案例分析看,14岁的年龄(相当初中二年级学生)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易发期。因为这个年龄段正是青少年生理发育和心理发展的关键阶段,可塑性很强,又是人生观定型的初始时期。针对这种特点,让孩子了解自己身体成长的整个过程,尤其需要对他们进行正确的青春期性生理、性心理、性健康的教育是非常必要的。青少年对“性”问题很敏感,如不及时进行教育和正确引导,就会促使他们从不正当的渠道去获取相关知识,从而对黄色书刊和淫秽录像产生兴趣,导致违法犯罪心态的萌生或直接产生违法犯罪行为。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点对象是初中二年级学生。学校应未雨绸缪,根据青少年性成熟期普遍提前的事实,从初中一年级(13岁学生)起开设生理卫生教育课程。
2、及时矫正青少年犯错误前的心理状态。(1)不平衡心理。这是当前青少年犯错误前的一种主要心理状态。不平衡心理的产生与互相攀比的作用、学习成绩的差距、或在同龄群体中的地位及尊卑感等因素有关。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家分析,有不少来自家境较好、从小有优越感、中小学成绩也很优秀的学生,当他们进入重点高中或重点大学后,面对来自各地的优秀学生,优越感变成了失落感,心理产生不平衡又不能调整心态去适应环境,日积月累就容易形成心理疾病,严重时就可能走向极端。
(2)逆反性心理。是对青少年有很大的消极影响不健康心理。主要原因与“代沟”和教育方法不当有关。青少年与中青年人由于学识和阅历不同,客观上在认识观、人生观方面必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如果成年人(家长、教师等)一味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青少年,尤其在教育方法上简单而缺乏耐心,批评多而鼓励少,甚至于实施惩罚,就会形成隔阂和“代沟”,激发青少年的逆反心理。逆反心理严重的青少年,常常出现过激行为,潜藏着滑向违法犯罪的因素。(3)孤独和空虚。青少年的这种心态,主要是由于缺乏他们心灵所需要的关爱、友谊和情感而产生。终日孤独而变得空虚,只好整日东游西逛,寻求“填充物”满足心灵需要。这种生活方式很容易使他们受到不良事物的引诱而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3、注重安定类药及精神活性物质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严重影响。当前青少年中滥用安定类药物和精神活性物质,已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危害,也是导致青少年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重要原因。
(1)滥用安定类药物。武汉市1995年以来已发现在中学生中使用安定类药物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出现过中毒或危及生命需抢救的严重情况。据1998年在武汉市17所学校的高中二年级学生中抽样调查表明,有4.94%的学生使用镇静催眠药,其中经常或偶尔使用者占3.33%,而不能减少或停用后感到不适者(成瘾)占服药者的20.96%。2000年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在一项对5
所学校初二至高二40个班级的调查资料中显示,使用安定类药物的比例约在1-2%之间。许多班级中至少有1
人,有的班级多达8-9人正在使用或曾经使用过安定类药。另据北京、贵州等地的调查,中学生使用安定类药比例均在1.2%以上。青少年学生使用安定类药物,突出反映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缺乏,未能正确引导和消除学生中的心理问题和烦恼。为消除烦恼得到放松,或追求好奇,以及同学之间的互相影响,即出现滥用安定类药物的现象。社会上一些不正规或非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向中学生出售安定类药物,对这种现象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2)滥用精神活性物质。据武汉市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的青少年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情况,其中酒类占51.15%、去痛片占19.86%、挥发性溶剂占13.95%、香烟占11.44%。调查中发现,使用精神活性物质的成瘾比例远高于安定类药物。近些年来,青少年涉及毒品的违法犯罪已明显增多。据统计,全国吸毒在册人员已超过86万之多,其中青少年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从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了解到,每年收治的吸毒人员约500-600人,具有以下一些特点:a、年龄转小化:青少年中以13-14岁多见,最小者为9岁;b。女性增多化:是毒品泛滥的重要指标,也是形成"吸毒链"消费群体的重要因素;c、口服向静注发展化:尤其是海洛因的口服逐步向静注方向发展。近些年来,口服摇头丸在青少年中有泛滥的趋势,其引起的精神依赖性远比海洛因更强烈。据全国统计资料表明,摇头丸造成机体损伤多于海洛因,其主要表现为肝、肾功能的受损,以及颈或腰椎的损伤,病人常以内科急诊就医。因此,青少年涉毒问题应引起广泛重视。
三、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源头”
目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已涉及经济、文化、教育等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多种消极因素综合作用的后果。青少年犯罪现象如果得不到遏制,就会毁掉一批又一批青少年的美好前程,进而影响国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其危害的严重性、长远性不言而喻。因此,大到国家、社会的各个部门,小到社区、学校、家庭,都有责任互相配合、共同行动。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的现状与趋向,加大防范力度,建立一个科学有效的全方位预防网络。
据一组最新统计资料表明,浙江省青少年犯罪嫌疑人所占比重有所下降,从1998年占74.8%(为最高纪录)降至1999年占54%。14岁至17岁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总数的比例也从%降至1999年的20%。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副会长周长康说,这是因为各方面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加之素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推进的成效。可见当前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当务之急,需要引起特别重视和加大力度。对此我们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供参考。
(一)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是教育、心理、医学和社会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良好的学习环境与社会环境,是保持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条件。处于同一环境中的人,其心理健康状况也不尽相同,青少年也不例外。那么青少年健康心理的标准是什么呢?目前尚无统一标准。综合多数心理学家和医学家的观点,我们认为,青少年的健康心理标准最基本的应具备三方面的"核心内容",即努力培育青少年的"良好人格、良好性格、良好品格"。
1、培育"良好人格",使青少年身心健康、智力正常、人格完整。这是衡量青少年健康心理最重要的标准之一,也是一个人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基本条件。人格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和持久性的特征,它突出表现在情感活动和意志行为活动中。如:合群与孤独、高智与低智、好胜与顺从、认真与随便、信任与多疑、平静与焦虑、务实与空虚等。我们应当积极地去培养青少年的良好人格,让青少年胸怀坦白、言行一致、热爱生活、情感淳朴;自尊、自爱、尊重他人并乐于帮助他人。使他们逐步具备善于调节自己言行举止,善于使自己的性格、情感和行为能符合其年龄的特点,以及符合社会的行为规范。一个人只有具备良好的人格,才能适应社会的发展,才更有利于个人才华的施展。
2、培育“良好性格”,使青少年情绪稳定、乐观开朗、善于交流。努力培育青少年的良好性格(即:个性),是个人生存与发展的很重要条件之一。在生活和学习中,我们要注重培养青少年乐观开朗、善于交流、意志坚强、自我克制、乐于助人的良好个性。这种性格有利于应付困境和挫折,较少产生焦虑、不安和痛苦,保持心理稳定。相反,消极、悲观、狭隘、孤独、好胜和易于冲动的个性,这种性格不利于应对困境和挫折,容易产生焦虑和痛苦,出现不平衡心理,甚至形成人格障碍。当然,个性的形成是长期的,与幼年教育、家庭环境、社会背景、现时条件有关系;更与长期形成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相联系。
3、培育“良好品格”,使青少年意识良好、有所追求、积极进取。要注重培育青少年正确的自我意识,使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己的优缺点,制定切实可行的个人目标和方向。相反,不顾个人的实际能力,志大才疏,容易陷入困境和遭受挫折,继而产生焦虑和烦恼,不利于心理健康。增强信念与自信的教育。信念对人类的心理具有重大的影响,它是应付各种困难和挫折的力量源泉,也是保持精神充实、情绪振奋和心理平衡的重
要支柱。因此,加强对青少年远大理想、政治抱负、事业目标、英雄劳模的教育,是必不可少的重要课程。大量研究证实,一个人在任何时候只要信念存在就会具有克服挫折和磨难的勇气,就能保证心理上的平衡。同时,为实现个人目标和战胜困难所必需的信心也是极其重要的。只有充满自信和具有坚强信念的人,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水平,甚至“超常发挥”,从而有效的克服困难而最终取得成功。因此,加强信念与自信的教育是心理健康教育中重要的内容。
(二)家庭参与和社会支持是青少年心理健康的保障
1、家庭参与。提倡家庭和睦、互爱互助,以文明、民主的方式解决家庭问题和家庭矛盾,是保障青少年心理健康的重要基础。青少年有许多心理冲突和挫折是来自家庭,如学生在校学习不顺心,又遇家庭出现矛盾时,家长大吵大闹,这种“内外夹攻”对心理健康的损害是很大的。相反,夫妻恩爱和父母子女相互信赖时,孩子即使在外面受到打击,通过在家里倾诉和疏泄,得到安慰、支持和鼓励。这种家境对于心理平衡的维持是十分重要的。因此,必须注重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文化素养、文明程度的提高,共创和睦相处、相互支持的家庭气氛。
2、社会支持。是指一个人能得到同学、朋友、学校的理解与支持,尤其是能得到心理专业人员或心理医生所给予的指导和帮助,这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在美国,中学生对完成“已任”的自信心普遍较强。其自信心的来源,一方面是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使他们能认识到自身的价值和重要性;另一方面是找心理医生进行咨询和指导。而我国的中学生,受到家庭和社会的严重影响,最怕找心理医生,否认自己存在心理障碍,恐怕被人误解为“精神病”。从而讳疾忌医,十分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
这种状况也与心理专业人员在数量上和质量上远远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求有关。在美国每百万人口有550个心理学家,7%以上具有心理学或哲学博士学位。而我国每百万人口只有2.4个心理学家,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者不足2%。专家估计,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快节奏和竟争日益增强,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的患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已排名首位,超过心血管、呼吸系统及肿瘤等疾病。并预测在今后20年的疾病总负担中,心理障碍或精神疾病问题仍将占居第一位。因此,加快心理和精神卫生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这既是解患于已然,更是防患于未然的百年大计,应受到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
总之,在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到他们的敏感、好奇、喜欢模仿和爱冒险的特点。把这些特点引导得当就是优点:如将青少年敏锐的思想、吸收新事物快的特点引向创新的过程。但是,青少年这些特点缺乏指导或引导不当就是缺点:处于生长发育期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市场经济环境中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性自由和性解放等不良思潮的冲击。极易吸收暴力、色情和毒品等有害的东西,走上违法犯罪的路。因此,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不可推卸的责任,更需要国家和社会各部门的关心和积极参与。只有各方面形成合力,才能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产生的条件、土壤,堵塞青少年犯罪的源头,使青少年违法犯罪控制在比较低的水平上。
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和杜绝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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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第一中学德育处调研报告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好新形势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当代青少年违法犯罪具体有低龄化、高犯罪率的特点,在表现形式上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且手段残忍、社会危害较大。而引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学生成长环境的、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方面的原因,又有学生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学校、家庭、社会都应为此承担必要的责任。在学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德育处围绕“青少年普法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作出如下总结:
一、目前石河子第一中学学生违法犯罪现状
石河子石河子第一中学目前没有学生违法犯罪行为,但是学生有很多行为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倾向,比如打假斗殴、迟到旷课、偷盗学生物品、欺骗老师家长、抽烟、上网等行为已经具备违法行为。由于学校管理到位,基本上在苗头阶段都已经处理。学校德育处、年级组和班主任每天都要耗费大量精力都在这些问题学生的转化和教育工作上。
深入研究这些学生出现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单亲家庭和留守子女在逐步增加
学校在处理这些问题学生的过程中发现,很多出问题的学生都是单亲离异家庭、留守子女或是有爷爷奶奶带大的子女,这些学生普遍心理负担比较重、不愿意和他人都同交流,易冲动、自控能力差,抗挫折和打击能力差,容易自暴自弃和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
2、社会负面影响在逐步增加
造成问题学生的另外一个原因是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现代社会,科技发达,信息更新快,网络、电视、电影、书刊上面暴力、色青、不健康因素比较多,青少年缺乏分析和判断能力,容易受不良因素影响,如结帮斗殴、抢劫、偷盗等行为,还有部分学生因为缺乏上网资金,偷盗他人物品。
3、学习压力过大
高中学生面临高考压力,学生普遍压力大,心理负担重,自我调节能力差,加上父母和老师的期望值过高,很多学生不堪重负,自暴自弃,易触发不良行为或过激行为。
4、家庭教育不当,缺乏必要的沟通
现代社会负担比较重,很多父母都在为生计奔波,和自己孩子沟通和交流的时间比较少,甚至不沟通交流,缺乏基本的教育方法,基本上就是简单粗暴、打骂等,造成孩子性格缺陷,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二、创建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1、构建完善的德育工作体系,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首的德育领导小组,组建了由书记牵头的综合治理办公室,各部门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积极有序地开展各项工作。德育处、年级组、德育组长、班主任构成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有机整体,学校先后制定和出台了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建立和健全了班级、班主任量化考核评价体系,通过《石河子第一中学学生一日行为规范》、《纪律、卫生、两操红旗评比细则》、《优秀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奖励制度》、《学生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等制度,规范和约束学生行为习惯。团委、学生会、家长学校、心理辅导室,齐心协力,特色活动和主体性教育活动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2、强化教师的法制意识,以法治校。教师是依法治校的关键执行者,教师的法制意识与法律素质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法制教育效果。学校坚持德育为首、牢固树立全员育人思想,定期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法》、《教育法》、《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印发《教职工政治学习材料》、《教职工普法教育材料》,不断提高全体教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治教的自觉性,定期组织各种政治学习以及各种教育类法律法规的学习,结合普法考试强化学习效果,不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帮助教师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规范教师的行为习惯,提高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能力。
3、重视班主任的选拔和任用,学校选派事业心,责任感强,教育思想端正,热爱学生,作风正派,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和教学水平的教师担任班主任。要求每位班主任必须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以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思想上必须有较高的修养,自觉运用科学的世界观引导学生并使之健全成长。定期召开德育工作研讨会、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会,研究和解决德育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遵循青少年的认知规律及心理特点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收到良好的德育实效。
4、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石河子第一中学是一所有着五十年优良传统的学校,在长期的德育工作中,学校认识到,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是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载体,校园环境和校园文化氛围是育人的软环境。学校坚持用高品位文化覆盖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对学生高尚品德的培养和形成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精心设计,合理安排,提高校园建设的科学性、艺术性、教育性,使校园本身成为一本活教材。让墙壁说话,让花草传情,让提示伴随学生,发挥它德育、智育、美育的特殊教育作用,充分体现“学校无小事,处处要育人”的思想。在大门口设置德育主题宣传展板、在教学楼内展出爱国主义教育图片,悬挂名人画像(名言),楼道内张贴名言警句及提示性语句,教室中悬挂《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鲜红的国旗等。创建一种浓浓的健康向上、井然有序的校园文化氛围,让一中学子在优越持久的文化熏陶中得以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5、狠抓学生养成教育,不断探索德育工作的有效方法与途径,积极构建保障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养成的运行体系。每学期第一周都要组织学生开展法规纪律教育,做好行为规范的强化训练,规范学生的日常行为;进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八荣八耻》等强化训练;举办日常行为规范知识考试和竞赛活动等。另一方面,要求每位教师从日常行为习惯入手,开展近距离、小目标、经常化的德育教育,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高标准,严要求,使社会要求、学校规范转化成为学生自觉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学校还十分注重发挥先进人物事迹的典型示范作用,每学期举行开学典礼,表彰优秀学生,制作先进事例宣传展板,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向身边的优秀学生学习活动,注重榜样的作用,促进了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民族观的形成。
三、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活动
1、坚持上好每一节课,发挥主渠道作用。强调教学过程中的德育渗透,要求全体教师结合学科特点、教材特点,适时适度的进行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遵循学校教育的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教室这一特定的文化传递空间,发挥各学科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学生在学习文化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以课程教学为主要渠道,形成课内课外、校内校外紧密结合的学校法制教育的网络和体系。通过政治课、历史课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制教育;其他学科在教学中也结合本学科特点相应地渗透德育、法制教育内容。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认知水平由浅入深地分阶段、有层次地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并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内在规律,全体教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渗透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育人、环境育人的工作思想,引导用多元、多边、发展的评价标准来衡量每一个学生,形成全体老师共同参与、共同关注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局面。从而真正体现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达到教书育人、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最终目标。
2、长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增强法制观念。经常性聘请农八师中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潘惠琴、开发区派出所副所长潘新芳两名法制副校长组织法制讲座与案例教育,让师生懂法、守法、爱法、护法、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邀请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不断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举行消防、交通等讲座;举办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活动;开展交通、禁毒挂图宣讲活动,有针对性的进行主题教育。每次活动后学生都写出了心得体会,让学生自觉主动地接受法律安全知识教育,增强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远离网吧,远离毒品。
3、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德育教育体验活动,围绕“德育为首,学有特长,全面发展”的素质育人理念,充分利用每周的升旗仪式,通过国旗下讲话对学生进行常规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比赛、讲座、手抄报和党课、团课等活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如:“如何做合格的中学生”、“讲文明守礼仪”、“担负历史使命、建设美好家园”、“远离毒品、告别网吧”、“遵纪守法,作合格公民”等等,通过军训活动锻炼学生顽强的意志,优良的作风,增强国防意识。开展以“民族精神神代代传”、“祖国明天更美好”、“学雷锋树新风”等主题活动,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的优良品质。
4、确定每月活动,学校把每年三月定为“学雷锋、树新风月”,四月定为“环保月”,五月定为“文体活动月”,六月定为“法制教育月”,八月定为“国防教育月”,九月定为“弘扬民族精神月”,十月定为“科技活动月”,十一月定为“读书活动月”,十二月定为“迎新年,比成绩,献爱心”活动月。这些恒常而有序的活动,为德育工作提供了持之以恒的保障。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在活动中育人,在活动中把德育认知内化为学生的德育行为,这是德育工作产生实效的最佳方法。无论是爱国主义教育还是理想前途教育,无论是行为习惯养成教育还是道德教育,都融入了生动的和学生的自我管理之中。学校每年组织的校园文化节、田径运动会、爱心捐款、志愿者活动等一系列教育活动,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使学生在活动中陶冶了情操,磨练了意志,提高了审美能力,实践着学校“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健壮的体魄、优良的成绩”的学生培养目标。“远足砺志”、
“阳光跑操”、“十八岁成人宣誓”、“参观军垦第一连”、“总理纪念碑举行入团宣誓”等是学校结合兵团、石河子特色常年开展的又一些重大活动。通过活动,学生们受到了很好的革命传统教育、磨难教育、乡情教育、团队教育和环保教育。一次活动,多种收获,师生提及,感慨良多。实践证明,一次有意义的活动往往会收到令人意想不到的效果。比如,组织好一次主题班会,就会解决学生中存在的某个具体问题;一个灵气不够的学生能参加一次文艺演出,就会打掉长期压迫自己的自卑心理,从而自信心大增;举办一次成功的运动会,会极大地增强班级的集体主义精神,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班风和学风的好转;参观一次博物馆,会使学生懂得历史,展望未来,从而认识到自己肩负责任的重大。
5、办好心理咨询室,上好心理辅导课,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学校1998年成立心理健康研究小组,设置了心理辅导室。经过十年的摸索,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科学的心理疏导制度,通过设立“一报”——心理咨询室编印《心海导航》小报,由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进行辅导、答疑。“一箱”——学校设立了心理健康教育信箱,学生将自己的心理体验、心理隐患等问题写信投入箱内,由专职教师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或书面或当面辅导。“一卡”——学校为学生建立了心理健康档案,对学生心理素质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和心理现状分析,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一室”——学校设立心理健康咨询室,由专职教师“坐堂门诊”,进行心理咨询、辅导。营造心理健康教育氛围,由专职教师“坐堂门诊”,进行心理咨询、辅导。主要为学生、教师、家长提供专业化的心理咨询,特别是对存在身心缺陷的特殊学生进行诊断、评估与心理疏导,不仅拓宽了心理健康教育的渠道,而且营造了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引起了社会、家庭、学校和每个教师对心理健康教育的重视。在学校中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不断探索和把握青少年成长的规律和思想道德教育的规律,从青少年身心成长的实际出发,根据他们的心理、生理和思想可塑性强等特点,紧紧抓住影响他们思想道德观念形成和心理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确定心理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区分不同年龄层次,因势利导,循循善诱,把心理健康教育和知识性、科学性、娱乐性、趣味性统一起来,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四、挖掘各方力量,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网络。
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高犯罪率的特点,在表现形式上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且手段残忍、社会危害较大。而引起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学生成长环境的、家庭的、学校的和社会的方面的原因,又有学生自身主观方面的原因,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学校、家庭、社会都应为此承担必要的责任。
1、办好家长学校。在整个教育过程中,家庭教育处于初始与基础地位,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家庭成长环境密不可分。在家庭中,父母是孩子的道德榜样,父母的言谈举止、道德观念和行为对子女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父母与子女朝夕相伴,对子女的身心、人格等个性化情况最为清楚,教育也最具有针对性和即时性,父母在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子女,这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无法比拟的。因此,新形势下搞好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应从家庭成长环境着手,提高家长对孩子心理健康的认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石河子第一中学家长学校创办20多年来,不断完善,今天已经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双合格”优秀示范家长学校和全国优秀示范家长学校。家长学校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严格有序,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每年开学初,学校都召开班主任会议和讲师团会议,专题讨论、研究教学计划、家教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讲座。近几年,家长学校向高二年级家长面授八讲,向高一年级家长面授六讲。除了专题讲座外,还分年级举办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透析与诊治》、《青春期中学生交往规范》等讲座。
家长学校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使两代人的素质共同提高。如组织了家长和孩子共同参加的“讲学习体会,谈教子经验”的家长交流会;组织了庆“三八”母子互相通信活动;开展了每月第一周的“校长接待日”活动。以上活动的开展,丰富了家长学校的内容,加强了家长、孩子与学校之间的联系和沟通,提高了家长对学校管理的认识,为促进家长与学生的素质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学生们撰写的一封感恩家书,进行的一次家庭经济调查,签订的一份亲子协议,记录的一份行动见证,促进了孩子与家长交流,影响了不少家长的教育观念,受到了家长的一致好评。
充分调动家长、社会共同关心、参与学校德育的积极性,使学校德育向校外延伸,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格局。加强对互联网的监管,清理和整顿文化市场,斩断社会黑恶势力伸向学校的黑手,努力净化育人环境,使我们的青少年在蓝天净土之间健康的成长。
2、抓好社会实践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让孩子参加有益的社会实践,不仅可以增加学生的情感体验、拓宽视野,而且还能增长社会经验。使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认识社会、适应社会,从而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生存、学会发展。
四、依法保障学生合法权利,认真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从源头上杜绝隐患。
学校牢固树立“育人为本”、“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办学理念,创新学生管理机制和管理模式,依法维护学生的受教育权,尊重学生的人格及其他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坚决杜绝教师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按照国家规定向学生收取费用,杜绝乱收费现象。依法履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加强教师管理,坚决杜绝教师侵犯学生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努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
规范了问题学生上报、处理、转化流程,从源头上杜绝隐患。对学生实施处分时,按照规定程序,在全面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查明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再作出处分决定。学生处分决定,力求做到主体合法、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事实清楚、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分恰当;学校在对学生作出处分前,告知家长、学生处分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允许学生陈述和申辩,保证学生的知情权、申辩权。高中阶段学校对学生作出开除学籍处分时由校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杜绝学生处分权的滥用。健全校内学生申诉制度,指使学生在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陈述理由、请求处理或重新处理。
德育处建立违规违纪学生档案。班主任、年级组、德育处定期对违纪学生转化情况进行回访,督促学生逐步改变不良行为习惯,找优秀学生与他们结对子,让他们感受学校、家庭、老师对他们的关爱,从而树立信心。通过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形成了有效的帮教机制,最后,学生可以提出撤销处分申请,撤销处分,给学生改正错误的机会。
综上所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并非一两个人的事,也并非一两个部门机构所能完成,每一个人都肩负此项重任。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更要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只有这样,我们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才能成为可能,我们的社会才能不断进步,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五条规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因此,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治本措施,需要引起我们的特别重视。
青少年心理健康问题与违法犯罪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紧张、竞争的加剧,精神类疾病发病率呈现出明显的增长趋势,青少年也不例外。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沃建中博士主持的“中小学生心理素质建构与培养研究”课题组的问卷调查表明,我国小学生中有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16.4%,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是4.2%;初中生中有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14.2%,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是2.9%;高中生中有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比例是14.8%,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比例是2.5%。虽然我国当前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总体上是良好的,但由于基数大,即使有严重心理行为问题的学生比例只占百分之几,也是不小的数目,还有存在异常心理问题倾向的也可能发展为严重心理问题。
一项对全国22个省市的调查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行为问题的检出率为12.97%,在人际关系、情绪稳定和学习适应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大学生有心理障碍者占16%至25.4%。其中有焦虑不安、恐惧、神经衰弱和抑郁情绪等严重心理问题的大学生占学生总数的16%以上,而且,未来几年还有上升的趋势。
上述调查表明,心理不健康的问题已经成为关系到当今家庭、学校和社会稳定的一个亟待关注的重要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来说,由于他们正处于“心理上的断乳期”,在这个阶段,他们独立意识大为增强,但面对困难和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却较差,一旦遇到失败,就容易灰心丧气,甚至自暴自弃,破罐破摔,走上报复社会、与社会对抗的违法犯罪道路。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治本之策
传统的犯罪预防强调对影响违法犯罪行为产生的外界环境因素的控制以及事后对违法犯罪人的惩罚,但事实证明,这些措施的效用不大,犯罪率仍呈上升趋势。故有学者提出了心理预防的观念,强调通过对人的健全人格的社会培养和自我修养,增强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从而使人们在特定的社会背景和具体场合下,能够做出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的行为选择。笔者以为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从家庭教育开始,塑造健全的人格。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因此,必须注重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文化素养、文明程度的提高,共创和睦相处、相互支持的家庭气氛;向广大家长普及有关心理学知识,引导家长参与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教育;通过设立咨询机构,开办家长学校等形式,提高家庭家教能力;有关院校和教育科研单位应把家庭教育列为需要迫切研究的课题,以提高全社会家庭教育的水平。
重视素质教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心理障碍问题,归根到底是素质教育问题。真正将应试教育转化到素质教育需要各方面努力。在中小学时期,老师首先要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形成健全的人格。教育部在1999年和2001年分别颁布《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学校充分认识和加强心理健康工作的重要性。应尽快将教育部的文件落到实处,在各级学校建立心理咨询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规范性,将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纳入教学课程,建立学生心理档案,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科研工作。
筛查心理障碍,进行早期干预。定期对各年级的大中小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对有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的个体,进行早期干预治疗,使有心理障碍或精神障碍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不致过早流失到社会上去,导致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建立社区心理咨询和帮教网络。目前我国尽管有心理咨询机构,但大多集中在各级医院和少数学校。而且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害怕去看心理医生,恐怕被人误解为“精神病”,从而讳疾忌医,这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十分不利。而在国外和香港地区都有社工这一职业,从事这一职业的人都是经过严格的心理咨询培训的人员,并且活跃在各个社区,进行着青少年(包括成人)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他们的工作使大量存在心理问题的人受益。这种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 《法制日报》,日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与对策
作者: 林文清 郭兆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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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青少年犯罪有多方面的原因,其中内因是青少年的心理因素。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的研究,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消除青少年犯罪的源头,尤其重要。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我们必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塑造青少年良好的性格,引导他们自我调控消极情绪,增强抗挫折的能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一旦发现青少年出现了心理疾病,我们就必须采取措施及时医治,让青少年始终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只有从“心”做起,防微杜渐,把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真正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促进社会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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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原因&&&&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十分重视的一个社会问题。有学者将青少年犯罪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为世界三大公害。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1]
青少年犯罪有多方面的原因,家庭的负面影响、学校的教育不当及社会的不良风气等是外因,而青少年的心理因素是内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家庭、学校和社会等方面的因素只有通过对青少年的内心施加影响,促使其自身的心理因素发生变化,才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加强对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的研究,探讨相应的对策,以消除青少年犯罪的源头,尤其重要。
一、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要判断一个人是否健康,应从生物医学、心理学和社会学等方面综合考虑。[2]人的健康包括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两个方面。心理健康是人的健康的一半。一个人不仅要具备健康的身体,还必须具有健康的心理,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健康。人的行动是受思想支配的。一个人会犯罪,除过失犯罪外都是心理上出现了问题。综观近年来的青少年犯罪案例,其犯罪的心理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哥儿们义气”的消极盲从
哥们儿义气的朋友观是构成犯罪团伙的基础,是捆绑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一根精神锁链。这种腐朽的观念,是违法犯罪青少年精神空虚、无所寄托的表现,而哥们儿义气成了他们之间的精神之柱。[3]
去年4月,笔者作为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了未成年人陈某寻衅滋事案。法庭上陈某供述,自己是出于好强、好胜心理和内心对朋友的“哥儿们义气”而参与打架斗殴、充当朋友的打手,非常后悔自己的盲从心理使自己走上犯罪道路。
2、狭隘、逆反心理的极端反应
由于别人的某些方面(如才华、成就、品质、相貌等)超过自己,一些青少年经常感到心理不平衡,想方设法找机会诋毁别人。有些人心胸狭隘,稍遇不幸就想不开,对于一些小矛盾斤斤计较,这种人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引起内部的心理冲突。特别是在当今社会,多数家庭都是独生子女,父母一方面视子女为掌上明珠,对子女娇生惯养,另一方面父母因为望子成龙、望子成凤心切,对子女高标准、严要求。由于年龄的差异、心理状态各异,两代人之间容易形成代沟,使子女产生逆反心理。亲子关系如处理不当,极易引起家庭内部的违法犯罪现象,如出现家长打骂子女,子女伤害甚至杀害父母、祖父母等案例。
3、自卑、孤独心理的片面发展
多数青少年个性好强,喜欢表现自己。但是,有些青少年学生由于学习成绩差,无法在学校好好表现自己,感到自卑、孤独,于是他们便开始寻找自己的精神寄托。网络游戏、网络交友和聊天便趁虚而入,占领了他们的内心世界。在网上,他们可以尽情地展现自我。这种生活方式很容易使他们受到不良事物的引诱而犯错误,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一旦他们缺钱上网,就可能引发财产犯罪。有的青少年与人发生矛盾,便盲目摸仿网络游戏中的打斗手段残害他人身体,导致青少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甚至杀人案的发生。
4、消费早熟心理的恶性膨胀
人有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的正常需求。但是,青少年的人生观、世界观处于形成发展时期,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受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一些青少年热衷于讲排场、讲穿戴、讲吃喝,好逸恶劳。在部分青少年身上出现了利己欲、消费早熟心理的恶性膨胀,他们的各种需求往往超出正常需求的范畴,与社会需求处于对立状态,在这种对立冲突中,他们就铤而走险选择了犯罪。近两年笔者参与审理的案件中青少年犯罪案件有32件,其中受消费早熟心理影响的敲诈勒索案、盗窃案和抢劫案就有15件。
5、好奇心理、性心理的扭曲与道德、守法观念的不健全
青少年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社会现实及丑恶现象不时的腐蚀着青少年纯洁的心灵。[4]
青少年有强烈的好奇心理,他们在生理上得到迅速发展,身体发育快、易兴奋、较冲动,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一些,这就使得他们缺乏从心理上调节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常常表现为过剩的精力有时使用不当,甚至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易进行暴力性和冲动型的违法犯罪活动。有些青少年性机能发育成熟,但是缺乏性道德观念和法制观念,在社会“黄毒”的影响下,就可能去追求异性刺激,从而走上性犯罪的道路。有一起强奸案,案犯是某农村中学初三学生,在校学习成绩还不错,就是因为看了一些黄色书刊起了邪念,竟把小学一女生骗至家中对其实施强奸。
二、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社会平安
要预防青少年犯罪,消除青少年犯罪的思想根源,必须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时矫正心理偏差、医治心理疾病,使青少年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我国学者陈麟认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标准应包括以下几项:①能正确认识现实并对之做出有效的适应,思想高尚,有理想、讲道德、守纪律;②热爱学习和工作,能在学习和工作中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才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③乐于同人交往,人际关系十分融洽;④情绪乐观稳定,善于避免忧愁、焦虑等消极情绪;⑤有自知之明,能严格要求自己、自尊自制;⑥具有正常的行为方式,包括行为方式应与年龄特点相一致,行为方式应与其社会角色相一致,反应强度应与刺激强度相一致等。[5]这些标准基本上反映了对青少年心理发展的理想化要求,为我们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了一套心理健康教育的目标体系和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因素以及青少年心理健康的评价标准,为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社会平安,我们应该采取如下对策:
1、塑造青少年良好的性格
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在性格上往往存在着许多缺陷。我们必须引导青少年学会如何自我完善自己的性格。性格的自我完善,一方面是要肯定并发扬青少年自身性格中良好的一面,另一方面是要让他们充分认识并主动而及时地克服自己性格的缺点和弱点。我们必须根据青少年的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塑造青少年良好的性格。
(1)多读好书,增强自我完善性格的方向性。就书的内容而言,有好坏之分。我们要求青少年学生多读好书,不能看低级趣味的、封建的、反动的书刊。书中有许多人物可以作为做人的镜子,给青少年提供学习的榜样和范例,使他们学到许多做人的道理。多读好书有利于青少年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在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的基础上,完善自己良好的性格。英国哲学家培根说得好:“读书在于造成完全的人格……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采,足以长才,……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
(2)内省慎独,加强自我完善性格的自觉性。大凡有成就的名人,都把内省和慎独作为自我修养的方法。所谓内省就是经常自我反思,对自己进行剖析、检查,不断改进缺点和不足的自我完善过程。这是人所特有的心理活动的一个重要特征。慎独就是做到一个人独处时,在没有别人监督的情况下,也能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纪守法,不会因为没有他人看见或认为事小而为所欲为。通过内省,使青少年学生发现不足、及时改进缺点;通过慎独帮助青少年培养自律能力、养成自觉稳定的行为习惯。这些对于青少年良好性格的塑造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2、自我调控消极情感
社会是复杂的,在任何人身上都会经常发生不顺心的事情。这时如果青少年不能正确面对现实,长时间处于烦恼之中,必然会有损身心健康。面对消极情感,青少年学生如果处理不当,就有可能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那么,遇到心情不快时,应该如何面对呢?我们应引导青少年学生:(1)转移思路。苦闷和悲哀的事情临头时,可暂时回避一下,转移一下思路,例如,换一个房间、换一个聊天对象、有意去干一桩活、去串门、会一个朋友或有意上街看热闹等。这样往往能起到很好的效果。(2)向人倾诉。有了苦闷应学会向人倾诉。首先可以向朋友倾诉,把心中的苦处能合盘倒给知心人,心胸立刻自然会像打开了一扇门。即使面对不很知心的人,把心中的委屈倾诉给他,也常能得到心境立即阴转晴之效。(3)培养爱好。人无爱好,生活单调,集邮、打球、钓鱼、唱歌、跳舞等都能使业余生活丰富多彩。每遇到心情不快时,完全可全身心一头扎到自己的爱好之中。
人们常说:气大伤身。常与负性心理相伴的人容易得病,有时也很容易走向极端,做出违法犯罪之事。所以,要想保持一个好身体,同时避免自己行为过激,以免走上犯罪道路,我们必须教育广大青少年学会远离坏情绪,营造好心境。我们要经常提醒青少年务必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与别人发生冲突和争吵。在当今,只要与人接触,就避免不了发生矛盾,这无疑又会影响人的情绪。这就需要注意预防。当可能与别人争吵时,最好先退一步,忍一忍,防止冲突发生。有句老话:“忍一忍,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2)别对周围的人和事耿耿于怀。现实生活中有许多让人看不惯的事,而一时又解决不了,要教育青少年大可不必为此跟自己过不去,郁闷不乐。(3)要是因为过失挨了批评,心理上诚心接受,不再重犯,使自己更聪明起来,从此谨慎小心,变精明些,不也是一种进步吗?这么一想也就不会生气了。(4)经常利用节假日外出休闲旅游,走进宁静、清新的大自然,乐在青山绿水之中,面对美景,积在心中的任何阴影都会一扫而光。此外,参加体育活动,观看演出等等,都是营造良好心境的好方法。
3、灵活应变,增强抗挫折的能力
一个人活在世上,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挫折。挫折是坏事,但有时也是好事,关键看一个人如何面对。有人在挫折面前意志消沉、自暴自弃,甚至走向极端选择了犯罪道路;有人历经挫折,越挫越勇,意志越来越坚强,最终成就了一番事业。在挫折面前反应如何,往往体现一个人的心理是否健康以及心理素质水平的高低。因此我们时常提醒青少年,必须学会承受各种压力与挫折,善于运用各种合理的自我调节方式来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保持自己的心理健康。虽然我们提倡对既定目标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但决不是不考虑自身实际情况的盲目蛮干。期望的目标到底定得高一些好还是低一些好,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情况,不同条件下有不同的要求。例如,有一位初二同学,他对英语科定的目标是140分(满分为150分)。在第一次考试,他得了100分,第二次考了110分,第三次115分。几次下来,他感到很自卑,认为通过努力总是达不到目标。对此,我们帮助他重新认识自己的实际情况,改变他对原定目标的看法,适当降低目标,终于使他感觉到自己在不断进步,从而增强了学习的信心。当一个人在某个方面遇到反复多次的挫折,不妨变换一下努力方向,寻找更符合自己情况的新目标。
青少年在遭受挫折后通常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心理反应,如悲伤、失望、自卑等。这时,有些自控能力较差、易冲动的青少年就有可能采取极端的方法来释放消极情绪,但同时就可能会使自己付出更大的代价,严重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我们要教给他们合理的宣泄方式,如采取升华的方法,就是把挫折由坏事转变为好事,转化为奋发图强的动力,认识到挫折可以磨练人的意志,培养自己坚强的性格和克服困难的顽强毅力,最终使自己走向成功,从而恢复自己的心理平衡。
4、善交益友,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人际关系是人们在人际交往过程中通过相互认知、相互理解而建立起来的心理联系。通过人际交往,一个人才能融入社会并得到社会的认同。一个人如果失去了正常的人际交往,将对人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的影响。良好的人际关系能使青少年保持愉快的心境,满足他们基本的心理需求。当青少年遇到挫折或有了苦恼时,不妨找自己信得过的朋友或者师长,以便把内心的烦恼向他们倾诉。作为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工作者,应该为他们提供一种宽松、温馨的心理氛围,和青少年建立朋友式的人际关系,让他们毫无顾忌地畅所欲言,提高他们的自我调节水平,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然而,有不少青少年是因为受到社会上不法分子的引诱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因此青少年在交友方面要非常慎重。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罴”。我们要引导青少年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要教育他们努力培养自己真诚、友好、善良、负责任等品德,使自己在与同伴交往中具有持久的吸引力、较强的沟通意识和沟通能力,成为他人心目中的益友和诤友。随着青春期的到来,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他们开始关注异性,渴望接触异性,甚至可能萌发对异性的好感或爱慕之情。这本来是正常而自然的事。但是青少年对异性的好奇心理如果受到不良的影响,就有可能引发性犯罪。所以我们要指导青少年通过上生理课、学校的性知识讲座、科学的性知识教材或读物等正当的途径来了解青春期生理和心理发展的知识。我们要引导他们在与异性朋友交往时,既要互相尊重,又要自爱自重;既要开放自我,又要掌握分寸;既要主动热情,又要注意交往的方式、场合、时间和频率。我们要教育他们如果在情感的门前徘徊时,学会在反思中作出理智的选择,学会承担责任;在选择中把握青春,在承担责任中长大成人。
有些失足青少年有较强的逆反心理,缺乏家长和老师们的关爱。这就要求父母和老师深入了解他们的心态,平等地对待他们、尊重他们,多与其谈心,做他们的知心朋友,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同时教育青少年在与父母和老师们交往时学会讲艺术,如主动沟通、敞开心扉、耐心解释、换位思考、尊重理解、求同存异等等。
5、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医治心理疾病
“教师应当是心理医生”是现代教育对教师角色的新要求。现代教育的发展要求教师不仅仅是人类文化的传递者,也是青少年学生心灵的塑造者,是他们心理健康的维护者。[6]
绝大多数违法犯罪的青少年存在着严重的心理疾病。教师应当做一个合格的心理辅导员,为青少年学生提供及时而有效的心理咨询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在学习、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心理障碍,促进青少年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
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就是为了帮助青少年学生深入地认识自己,发现自己因不适应内外环境而产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及时调控自己,恢复内心的平衡,提高自己应对各种人生难题的适应能力。在省级示范初中学校——上杭三中,我们专门设立了青少年学生心理咨询室,由初一的两名思想品德课教师担任心理辅导员。心理辅导员进行耐心细致的工作,一方面帮助存在心理问题的青少年学生寻找原因、正确认识自我、及时医治心理疾病,另一方面向班主任、科任教师及家长提供相关的信息,指导他们改善师生关系和亲子关系。
6、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举办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作为中学教师队伍中的人民陪审员,笔者经常把本地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反映给学校,与学校政工干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一道共同商讨对策,以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我们把心理健康教育与法制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法制讲座、心理知识和法律知识竞赛以及模拟法庭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这些活动有利于帮助青少年及时解除心理困惑,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他们的心理素质水平和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预防青少年犯罪,是学校、家庭和社会必须共同关注的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我们必须动员全社会加强对法律知识、心理健康知识和家庭教育知识的学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工作。
总之,心理健康教育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源头”,只有从“心”做起,防微杜渐,结合青少年的实际心理状况,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才能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现象的发生,促进社会的平安与和谐。
[1]《家庭教育缺陷与青少年犯罪》,王元英、赵晓林,日,法律图书馆
[2]《当代心理学》,陈学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4页
[3]《青少年犯罪心理分析与教育》,屈铁军,日,华夏心理网
[4]《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对策》,李巧玲、叶文炳,日,法律图书馆
[5]《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师心理素质》,贾晓波主编,中国和平出版社,2000年版,第7页
[6]《心理健康教育与教师心理素质》,贾晓波主编,中国和平出版社,2000年版,第267页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分析与预防对策
08:58李娇娇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在人生成长的过程中,青少年时期属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殊的阶段,因此,探讨青少年犯罪心理原因,有助于针对性地对青少年犯罪进行预防与矫正。笔者试就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进行分析,并从心理健康教育的角度提出对策。
一、青少年犯罪的心理原因
(一)好奇模仿心理
青少年时期好奇模仿心理强,他们身体发育快、在生理上得到迅速发展,易兴奋、较冲动,然而心理水平的提高却相对缓慢一些,这使得他们缺乏心理上调节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别事物是非的能力差。如果缺乏正确的、良性的、积极向上的诱导,一旦受到不良影响或诱惑,好奇心会驱使青少年去冲动的干某种事情,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案犯王伟(化名)是某中学高三学生,在校学习成绩还不错,就是因为看了一些黄色书刊起了邪念。一天晚上,看到同年级的一位女生上厕所,他便跟随其后,对其实施强奸。
(二) 狭隘逆反心理
青少年处于性格形成和寻找自我的时期,有时候为了求得心理自我肯定的满足,往往表现的比较偏执,喜欢表现自己,有意采取与其他人不同的态度和行为。在青少年中常会出现“不受教”、“不听话”,常与老师或家长“顶牛”的情况,这种与常理背道而驰,以反常的心理状态来显示自己的“高明”的行为,往往来自于“逆反心理”。有一起伤害案件,案犯李勇(化名)某中学高二学生,学习成绩差,父亲化钱让他上了高中,在校期间还是贪玩,上网吧,因此,遭到班主任老师的训斥,他使其产生逆反心理。结果,他纠集社会上的“哥们”将老师打成重伤。
(三)盲从作案心理
青少年在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有的时候就是跟在一起玩,从思想上根本不考虑这件事为什么要干,能干不能干,干了以后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后果严重不严重。这些严重的后果对自己有没有影响等等。如:一个少年盗窃团伙,4人中有2人不满14岁,他们跟着一个17岁的“头目”在不到一年时间内疯狂作案7起。在法庭上当法官问他们“你们为什么去犯罪的时候”,他们都不约而同地说:“是头让我们干的”。这些青少年在他们的思维中就没有罪与非罪的界限,只知跟在后边瞎胡闹,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四)攀比嫉妒心理
这是造成心理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些青少年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爱慕虚荣,讲排场,摆阔气,讲吃喝,当追求失衡,他们会觉得社会对他来说不公平,别人有的自己却没有,便会采取手段侵犯他人的合法权利。特别对一些逞能好胜、头脑简单,更容易形成心理上的诱发,稍被唆使就容易上当,偏离正道,被坏人利用,走上犯罪道路。孔雷(化名)某中学初三学生,他看到同班的一些同学配有手机,孔某要父母也给他买,未能如愿,于是他就开始自己想办法,一天中午,趁邻居宋某家中无人,翻窗入室,盗得现金3200余元,价值1800多元的首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
要预防青少年犯罪,消除青少年犯罪的思想根源,必须加强正面典型引导,及时矫正心理偏差、并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使青少年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
1.塑造青少年良好的性格
许多走上犯罪道路的青少年在性格上往往存在着许多缺陷,因此,引导青少年学会如何自我完善自己的性格,塑造青少年良好的性格尤为重要。家庭、学校在教育过程中,要让他们多读一些好书,多提供一些学习的榜样和范例,使青少年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学会做人的道理,不断完善自己良好的性格。同时,家长、老师平时要注意发现他们的不足、及时帮助他们改进缺点,并教育他们自觉遵纪守法、培养自律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及时矫正青少年犯罪前的心理状态
平时家长、老师要注意观察他们的一言一行,注意到他们的敏感、好奇、喜欢模仿的特点。把这些特点引导得当,使之发展成优点而非缺点。另外,还要多与孩子谈心,用平等的心态,心平气和地与孩子沟通、交流。一般情况下,青少年犯罪前都是有前兆的,家长、老师只要细心观察,及时加以引导,就会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3、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一方面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知识讲座,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堂,为青少年提供解决心理烦恼和困惑的途径,培养青少年自尊、自爱、尊重他人并乐于帮助他人的品格。在心理健康教育的同时,将法律知识贯穿其中,从细微处将普法教育体现出来。努力将青少年培养成积极进取、人格完整、热情开朗、身心健康的一代。
4、净化社会环境。要加强正面典型人物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弘扬正气、扬善惩恶的良好氛围,使公平正义成为社会的主流。其次,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创造积极健康的社会环境,清除—切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精神垃圾,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取缔“黑网吧”,禁止淫秽暴力等影视、书画、图片作品的发行与传播,彻底根除滋生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土壤。
对农村离婚案件的分析与思考
13:46 【大 中 小】【我要纠错】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的婚姻观念也在不断更迭,以笔者所在的基层法院为例,农村离婚案件逐年增多,所占案件比例也在不断增大,且离婚原因越加复杂。给基层办案法官带来了不小的办案压力,笔者拟从农村离婚案件产生的原因、特点作分析,调整思维,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更好的解决此类纠纷,维护家庭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一、农村离婚案件的特点
  第一,离婚案件当事人多为中青年,且婚龄较短;第二,女性提出离婚的比例较大,约为七成以上;第三,外出务工人员比例较大,其中一方或双方在外务工人员约占八成;第四,案件调解和好难度大,一大部分当事人在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或撤诉后又再次起诉,案件调和难度相当大。
  二、农村离婚案件的成因
  目前我国农村的离婚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农村离婚的因素比较复杂,婚姻道德观念的变化,以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发展冲击,导致现代人对婚姻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而且婚后关系一旦发生激烈矛盾就不可调和,甚至会最后两方都选择离婚。
  农村的婚姻问题主要有以下原因:
  1、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在许多地方,在一些地方,婚姻仍建立在钱财或父母之命的基础上,双方婚前可能只见了几次面,缺乏必要的了解,对彼此及婚姻生活并没有必要的认识。加之夫妻双方没有感情基础,婚后逐步认识到夫妻双方性格不和、志趣不投并不幸福,因而产生了离婚的。
  2、夫妻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长期的两地分居生活,导致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夫妻双方聚少离多,偶尔电话联系,难以有情感沟通。由于长期两地分居,加之婚姻观念和生活环境的改变,也为第三者插足提供了条件,若男方或女方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关心自己的人,极易发生婚变。
  3、未能及时妥善处理好家庭矛盾,家庭琐事纠纷是农村离婚案件增多的主要因素。婚姻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还关系到双方的家庭。许多婚姻破裂就是由于双方家庭的矛盾没有及时、有效的解决,从而影响了夫妻感情,导致了感情破裂。
  4、人们婚姻观念的改变以及农村女性意识的觉醒。近年来,人们从“好人不离婚, 离婚让人抬不起头”的陈腐观念中走出来,
觉得离婚不再是丢面子的事。现代社会对离婚现象愈来愈宽容,
传统道德的约束力渐显薄弱。在一些农村地区,仍存在着、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等封建思想,因为未生育男孩而男方对女方没有生育男孩心存不满,甚至家庭成员如公、婆对女方也心存嫉恨。生活中不尊重女方,轻则辱骂,重则拳脚相加,致使女方忍无可忍提出离婚。
  三、关于妥善处理离婚案件的建议
  离婚问题不仅是法律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如未妥善处理,会对农村社会带来很大的影响。单靠法院审理案件来达到农村的和谐稳定显然不够,还需要社会的各个部门协同配合,共同努力来妥善解决。
  1、加强法制宣传,引导农民树立正确的婚姻法律观。基层法院及乡镇司法所等机关单位,应充分利用基层工作的优势,通过对《婚姻法》、《民法》、《民诉法》等相关法律规范的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其法律意识。在农村倡导和睦亲善、平等互爱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新风尚。
  2、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降低离婚案件的发生率。在农村这一特殊环境下,村民委员会对双方当事人的劝说、引导的效果可能优于法院的调解。在农村婚姻家庭出现矛盾时,村民委员会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加大调解力度,做好当事人的说服教育工作,支持、鼓励他们维系好婚姻,保持家庭的稳定。
  3、法院应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有效的开展工作。如成立婚姻家庭法庭,加强巡回审判力度。在开庭调解时可以邀请双方当事人共同尊重的、在家庭成员中资历威信较高亲属参与调解,或邀请有些当事人所在单位人员或基层组织、妇联到庭参与,并不拘泥于程序的刻板,采取让当事人在法庭上单独交流,或让双方之子女到场等方法促成双方和好。
  4、切实维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对过错方加大惩罚力度。在农村离婚案件中,涉及到过错问题的,应充分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对一些当事人因客观条件无法收集的证据,法院应扩大调查取证的范围,查清事实,对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予以倾斜,维护其利益。对因重婚、家庭暴力而导致的离婚案件,对过错方应予以制裁,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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