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原创停止等于违约赔偿协议书范本vip作者,如何赔偿?

新华网宁夏频道
河东机场扩建工程紧张施工
社区老年运动会
您所在的位置:
代索稿酬网站首案状告搜狐侵犯网络传播权
&&&& 网络小说《上海相亲情人》被搜狐网站的读书原创频道连载了一个多月,创造了每月数万的点击量。作者段剑却没有感到欣喜,在他看来,搜狐网站既没有向自己征求许可,也没有为此支付任何报酬,侵犯了自己的网络传播权。全国首个代索网络稿酬的专业网站在上海亮相后,段剑作为第一个注册会员,委托网站的律师团状告搜狐网,这也是7月1日《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实施后的全国网络传播权索赔第一案。
&&&&搜狐转载“没打招呼”
&&&&2005年下半年,段剑创作《上海相亲情人》发表在博客上,很快收到了许多网友的留言,建议他作为网上小说发表,今年3月5日起,段剑用“歌唱生命”的网名陆续在新浪网发表了这篇小说,在新浪读书论坛的点击率达到125万人次,在新浪小说原创工作室的点击率也超过了100万人次。此后,猫扑网、腾讯读书和91读书网等网站也纷纷和段剑联系,在征得他的同意后转载了这篇网络小说。
&&&&不久后,段剑在浏览网页时偶然发现,搜狐从6月4日起在读书原创频道上转载了《上海相亲情人》,至今已经累计4卷72章。“可网站从来没有和我联系过刊登这篇小说的事项。”在段剑看来,“擅自转载”正在损害像他这样的网络写手和博客爱好者的权益。
  首个“代索稿酬网”现身
&&&&与此同时,全国首个代理稿酬与索赔的专业网站()在上海亮相,网站的创办人之一、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王展告诉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今年7月1日第一部《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使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的原则得到确认,条例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将他人的作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都应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因此,王展和几位律师朋友商量后决定创办这个专业代索稿酬的网站,并成立了五人律师团,而维权的对象将是记者、网络作家和博客作者等经常有作品被网络转载的人士。
&&&&而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徐澜波看来,《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规定除公益需要外,任何网络传播都需要事先得到授权并支付报酬,这也意味着在网络业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开始受到规范化的约束,而条例的实施很可能会使网络传播权的维权行为大幅上升,进而催生类似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网络著作权集体管理的民间组织。
&&&&该案已经在二中院立案
&&&&上海东方早报记者了解到,此案前日已经由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而搜狐网的法律部和公关部均表示还没接到法律文件,对此次状告事件概不知晓。当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提出网站在转载原创文学时是否征求作者许可并支付稿酬,他们均以缄默来回应。此后,上海东方早报记者又联系了刊登《上海相亲情人》的搜狐读书频道工作人员,他解释说,搜狐读书原创板块分为原创和连载两部分,原创板块的管理形式基本和BBS相同,文章都是由网友注册后自行上传,而其审核制度也仅仅看文章是否含有反动和情色内容。网站不会特意与作者本人联系,征求其许可后再转载。同时这名工作人员认为,在7月1日《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出台后,作者本人发现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转载到了搜狐原创板块,可以向网站提出申请,一经核实,网站会按作者要求删除文章。上海东方早报记者昨天下午3时在搜狐网上找到了连载《上海相亲情人》的网页,但随后在下午6时再次浏览搜狐网站的读书原创频道时,却发现原来连载《上海相亲情人》的网页已经被删除了。
  网络稿酬没有法定标准
&&&&发现自己的小说被搜狐转载后,段剑第一个在稿酬代理与索赔网站上注册,并请求律师团代为维权,要求搜狐停止侵权行为,刊登致歉声明同时赔偿自己的损失。由于《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比较笼统,王展所在律师团遇到了不少困难。“首先要证明网络文学的版权就是一个难题。”王展表示,段剑是以“歌唱生命”的网名发表了自己的小说,因此需要证明自己是这部小说的原创作者。为此,律师团帮助段剑将存储小说原始文本的磁盘送交版权局进行版权登记,并公告一个月来进行确认。此后,律师团又赶到浦东新区公证局,采用电子文档的形式,对相关转载网页的链接流程进行了逐项保全。“对于网络稿酬的付费标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我们建议应该采取‘基本稿酬+点击稿酬’的形式。”王展表示。
&&&&网站说法
&&&&TOM网站 不直接支付作者稿酬
&&&&读书频道基本转载一些已出版的样书,网站不和作者直接交涉,而是通过出版社签订授权书。网站开辟专栏提供平台,给新书更好的宣传。因此不直接支付稿酬给作者,TOM文学一般都不直接转载原创作者未经出版的文章,所以他们不存在和个人之间的稿酬纠纷。
  第一原创网 仅支付VIP作品稿酬
&&&&网站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广告、VIP收费阅读,将用于稿酬支付。一般情况下,网络稿酬支付仅限VIP作品,并在第一原创网独家发表。按作品最小单位,最高每章(个、首、部)作品可获得200元人民币,优秀连载作品有望获得上万元稿酬。网站每月在每个频道评选出10~50章(个、首、部)优秀作品,优先支付稿酬。(罗燕倩&姜丽钧)
(责任编辑:兰霞)
 热门图片  广大的作者朋友们大家好,现在我要向朋友们揭露搜狐原创网和春风文艺出版社的骗取稿子的无耻行径,以防更多的作者上当受骗。  事情的经过如下:  搜狐原创网站于日启动了2012搜狐原创文学大赛,在搜狐网站公示了大赛章程、参赛要求及奖项设置等。原链接:http://vip./zt/ycds/index.html。他们公布的奖项设置如下:  特等奖1名,奖金20万(含版税),作品首印10万册(达到标准为限,否则特等奖可空),同步数字出版,推荐签约剧本,春风签约作家。  一等奖10名,奖金5万元(含版税),作品首印5万册(每题材一名,达到标准为限,否则可空),同步数字出版,推荐签约剧本,春风签约作家。  二等奖10名,奖金3万元(含版税),作品首印2万册(每题材一名,达到标准为限,否则可空),春风签约作家,同步数字出版。  三等奖10名,作品首印1万册(每题材一名,达到标准为限,否则可空),春风签约作家,同步数字出版。  因受到出版和五万元奖金的诱惑,本人以笔名为“兰亭秀”参加了本次大赛,并在发文达到5万字时和搜狐原创签订了电子版权。2013年4月中旬,我的责编告诉我,我这部书获得了一等奖,我非常惊喜。  获奖信息于日在搜狐网站进行了公示,本次获奖的作者总共有22位。我和其他21名获奖作者满心欢喜地等着春风文艺出版社发放奖金和出版我们的书(公布的网页上写明“大赛结束后,春风文艺出版社的工作人员会联系各位获奖作者签订合同并发放奖金。”)。  可是,一直等到2013年6月份,春风文艺出版社一直没有任何消息,我们都觉得很奇怪,有一些作者就打电话到春风去问。我也打了电话,负责本次相关工作的编辑姓寿,她给我的答复是我们作者的书稿正在审核,能不能出版要等发行部的同事看完稿子,确定有没有市场价值,如果没有市场价值就不能出版,我说难道那些网站请来的专家评审的成果都不算数的吗?寿编狡辩说他们评定的只是网络版,跟实体书没有关系;然后我又问奖金何时发放,寿编说书如果不能出版就没有奖金发。  我都傻眼了,事情怎么是这样的?太出乎意料了,大赛的奖项设置上明明写着奖金五万(含版税),退一步来说,书不能出版,奖金也应该发放呀。他们怎么能说话不算数呢?  我不甘心,过了一个月,我再次打电话给春风社的寿编,她说七月底给我们获奖证书,我是盼了一个半个月后,已经到了八月中旬才收到证书。我再次打电话问寿编追问奖金的事,寿编说这事她也不清楚,要等领导批示。真是没完没了的等待啊,简直是遥遥无期。又过了近一个月,我再次打电话给寿编,她一听是我的声音便挂了电话,我再打就没有人接听了。那几天,我听说别的作者打这个电话也没有人接听。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很显然,他们是想赖账,想违约了。看来多次和春风、搜狐的交涉起不到作用,我便想到走法律程序。  我咨询了一个律师朋友,律师朋友说搜狐在网上发布大赛启事并公布了获奖名单,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他们是抵赖不了的,这奖金必须发放,书也要出版,如果他们不兑现就是违约,我们完全可以付诸于法律。  我于是开始联系其他21位获奖作者,联系到一部分人。大家对此事都是义愤填膺,我们辛辛苦苦写出一部几十万字的书,白天上班,晚上码字,为了赶稿子甚至熬夜到凌晨两三点是常有的,每天就睡三四个小时,简直是呕心沥血,我们写稿子容易吗?那都是用血汗铸就的。可就这样被这两个骗子胡乱放到各种平台上销售,赚取黑心钱,却没有给作者应得的稿酬。这显然是赤裸裸的诈骗,也是违法的。  无奈之下,我们几个作者经过商量,决定先分别给搜狐和春风发一份声明,要求他们给一个兑现奖项的期限,可他们收到后却没有任何回应。  我们又分别给搜狐和春风发了一份律师函,限期半个月内回复我们。可他们收到律师函之后同样没有任何回音。  看来他们是没有诚意兑现奖项了。于是,我们决定起诉他们,我们已经在北京聘请了律师,并写好了诉状,四月初就要起诉。希望通过诉讼能够有效地争取我们的权益。  另外,我这部书总字数近七十万字,已经于2013年2月份在移动、电信等无线基地上架销售,可一年过去了,搜狐原创一直没有支付我的无线稿费。我多次问我的责编,得到的答复是我的稿费分成没有达到100元就没有发放。我根本不相信一年多了,点击近两百万,订阅居然累积不到200元的稿费,我要求搜狐提供稿费的数据给我,他们却说无线基地没有提供数据给他们。可据我所知,无线基地在每一期发放稿费之前会把订阅数据发给各网站、接入商。另外,搜狐原创不少作者告诉我,搜狐原创几乎不给作者结算无线稿费的,他们知道作者个人无从获取无线订阅的数据,所以就肆意地欺骗作者,剥夺作者的稿费。这也太无良的,我不会放弃追要无线稿费,如果他们一直赖着一给,我会想办法和搜狐解约,我们之间的合同已经没有继续履行下去的必要。  哆嗦了这么多,无非就是想把搜狐原创和春风文艺出版勾结起来坑骗作者的无耻行径告诉作者朋友,让大家看清他们的嘴脸。以后朋友们发书要擦亮眼睛,要选对网站,不要轻易相信网站的大赛,我就是个前车之鉴,祝大家好运。  至于官司的结果我们很可能会在本贴跟贴向朋友们汇报,敬请关注。  感谢朋友们的支持,希望所有作者朋友们都勇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争取自己的权益,不要再让这些无良网站和出版社剥削我们了,不要再去吃哑巴亏了。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  *  ★.  ‘★.
  `★`˙·  ˙★  ·  ★`˙   ·
  *`★` `.  ·.  ▇▇▇▇▇▇▇▇▆▆▄▃▃
本人辟谷49天减掉44斤。 ▃▃▄▆▆▇▇▇▇▇▇▇▇▇▇▇  我的店铺里有图,有真相,有视频。是真的有视频,辟谷减肥过程跟拍。  在淘 宝 店 铺 里搜我的 旺 旺 号:“火焰中的宠儿”。  淘宝店里有二百以上的追加评论。可以去了解下。  若你真心想快速减肥。别错过。  也许错过这一次,就错过了这一生。  下图是我49天辟谷减掉44斤的视频截图。若被删掉,请直接去我店铺看视频。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012年,搜狐原创和春风文艺出版社联名共同举办了“2012年中国原创文学大赛”,并于5月21日在搜狐网上公示了大赛章程、参赛要求以及奖项设置等,本人按大赛要求以笔名林爪投稿了原创作品《文学的补偿》,并获得了一等奖,获奖信息于日在搜狐网上公示。  获奖是异常高兴的,这不仅是对我多年以来潜心写作的一种肯定,也算是我人生的一次小高峰。从得知获奖之日起,我无时不盼望着荣登领奖台,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所属奖项收入囊中。日子一天天过去,焦急地等待了近两个月,期间也通过电联的方式询问过主办方,主办方一直支吾敷衍,语焉不详。但我依旧抱着一片热心与期盼,觉得这是一次文学的领域重大赛事,主办方信誓旦旦,怎么可以蒙骗欺人?  进过多次询问,2012年六月底,主办方终于曝出内幕,即由于获奖作品没有市场和出版总署不批书号等原因,所设奖项均不能兑现:获奖作品即不能出版,也不能成为春风文艺出版社的签约作者,当然,答应的奖金也全都泡汤。  至此,真相大白于天下:所谓的文学大赛不过是一场闹剧,更是一场骗局。而春风文艺出版社五月份以寄邮的方式发放的获奖证书,算是此次文学大赛的一个终结。  获奖作者除我这外,还有二十一位。有幸联系到的十几位作者,我一一询问,其遭遇与我如出一辙,大家对获奖后主办方的欺诈行为均表示极大的愤慨,并一再要求,要向违约的网站和出版社讨个说法。  经共同商定,获奖作者以联名的方式拟写了《关于落实2012搜狐原创文学大赛兑现奖项的交涉函》。半月之后,又授意律师向主办方发送了《律师函》,两次函件寄出之后,均如泥牛入海,杳无回应。  由此判断:主办方的欺诈行径,确之凿凿,昭然若揭。  真诚无违,信守承诺,是一个人坚守的信条,也是社会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主办方无视公德,且肆意践踏,令人不齿。孔子曰:人无信,不知其可也。古有商鞅徙木立信,今有农妇武秀君替夫还债,皆为守信崇义的典范。作为业界大佬,搜狐原创和春分文艺出版社本应肩起社会公德与良心,塑造一个恪守信用的良好形象。尤其春风文艺出版社,身为文明和文化的传播者,应该站在社会的潮头,做社会风尚的引领,结果却做出有悖信义的事件,实在令人心寒。而一些文化机构,只顾经济利益,罔顾社会效益,挑战道德底线,也难怪当今社会人心不古,世风日下了。  中国的忧患不是房价畸高,不是贫富差距,不是世风日下,道德沦丧,不是农村与城镇的阶层断裂,甚至不是官员腐败,而是知识阶层的全面沦陷,正如鲁讯讲的中国的脊梁。  易中天先生说:文人(当然也包括文化机构)是社会的表情。表情烂俗卑下,诡语妄言,全无堂堂正气,坦然风骨。这样的表情,令人厌恶,也令人慨叹唏嘘。  话绕远了。本人人轻言微,小卒子一个,天下扰攘,岂是我辈能管得了的?我能做的就是联合获奖作者向主办方讨回公道,争取自己的权益。  通过近一年的努力,我现已联合获奖作者向主办方提起公诉,继而走向了一条维权之路。我和获奖作者委托北京市杨梅律师事务所,决议要打这场官司,所有证据搜罗已齐,即将在本周立案,也将不日开庭宣判。律师杨梅律师事务所的资深律师杨树森律师对我们深表同情,他愿不惜一切为我们讨回公道,在此我代表获奖作者对他和杨梅律师事务所表示热切的感谢。  最后,敬请友们关注此件案件的发展。  谢谢!
楼主发言:1次 发图:0张
  无良网站和无良出版社是自取灭亡。
  我也是“受害者”之一(二等奖),第一次来天涯,不知道怎么联系你们?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旅行社违约赔偿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