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灵川县合肥大圩镇镇的壮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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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牢牢把握民族工作主题 促进各民族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民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紧紧围绕新时期新阶段“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奋斗目标,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少数民族、面向民族地区,把握民族工作重点,突出民族工作特色,创新民族工作机制,促进全区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的改善。5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共投入了98亿元,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连续实施了5个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一是投资21.61亿元开展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项目17927个;二是投资9亿多元开展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重点面向自治县、民族乡;三是投资21多亿元开展东、巴、凤三县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项目75312个;四是投资1220万元实施61个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是投入18.25亿元开展隆安县等5个大石山区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项目40502个。这些大会战的实施,惠及少数民族群众达690多万人,大大改善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生产的条件,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统计,5年来,广西经济增长速度年均增长速度为11.9%。2006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801.9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10240元,其中,工业增加值为1595.83亿元,增长20.1%,占广西GDP的33.2%,工业经济运行速度和效益均创10年来新高,工业对经济的贡献率达46%;财政收入完成568.08亿元,人均超过1000元;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99元,比上年增长了11%;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5元,比上年增长了11.1%,增幅创1996年以来新高。
  继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京族、毛南族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几年来,我委共安排1.2亿元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项目247个;安排5300万元,扶持我区人口较少民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7个;积极参与东兰、巴马和凤山三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930多万元,实施94个项目,大大地改善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也大大地提高了民族工作部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形象。
  进一步落实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民品民贸企业的发展。年,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争取为民贸企业减免增值税3882.5万元,帮助民贸民品企业获金融部门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24.35亿元,获贴息额4660.53万元;国家优惠技改贷款近7841万元,获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贴息488万元。为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做了实实在在的好事。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尉然成风。自治区党委邀请了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中华复兴”讲座,自治区直属机关1200多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参加听课;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规定:各级党校开办的各类培训班必须开设“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课程;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了9期少数民族干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培训班,400多人参加了培训;全区举办了134期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培训班,1.24万多人参加了培训;全区举办“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培训班”38期,共有3830多人参加了学习和培训,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层出不穷。自治区共开展了5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表彰了977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2080名先进个人,先后有177个模范集体和171名模范个人荣获国务院表彰。通过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牢牢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一是定期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活动。我委从2003年开始,把每年9月定为全区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活动月。在宣传月活动中,自治区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广西日报》开设“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征文活动宣传专栏,刊发反映我区民族经济、教育、文化、干部培养和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文章,较好地宣传了我区的民族工作,促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二是举办民族知识竞赛。5年来,我委先后两次在《广西日报》举办民族知识竞赛,共有5.2万人参加竞赛活动;在广西电视台举办一次全区民族知识电视竞赛,共有19个队190多人参加竞赛。通过开展民族知识竞赛活动,大大普及了民族基本知识。三是把民族法规纳入普法范围。自治区普法领导小组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列为自治区“四五”普法内容,全区共印发《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资料250万多份。四是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专场文艺晚会、群众喜爱的山歌比赛、有奖竞赛活动、编发宣传画、板报、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使之深入人心。
  民族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区12个自治县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全部都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批,获准施行。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批准了《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金秀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3个单行条例。
  认真做好指导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的庆典活动,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近年来,我委共安排资金3100多万元,并帮助协调、落实区直有关部门扶持民族自治县庆项目资金1.6亿元,建设了一批自治县少数民族群众看得见、受益的民族县县庆、民族乡乡庆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还拨出1220万元专款用于全区61个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
  依法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由于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生产生活中产生一定的矛盾和磨擦。5年来,我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政治敏感性,依法妥善处理民族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大局。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2006年,全区有普通小学15152所,在校学生460.12万人;普通初中2343所,在校学生229.29万人,普通高中537所,在校学生73.9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383所,在校学生46.04万人。高等教育跃上新台阶,全区有普通高等学校55所,在校学生38.74万人。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善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设施。几年来,我区共投入资金8.88亿元,在50个县3434所学校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投入教育扶贫资金3770万元,受益的有62个县的268所学校;从扶贫经费中拨出教育扶贫专项经费3094万元扶助28个特困县发展小学基础教育;投入教育资金2.6亿元,改善我区8个边境县乡村的教育基础设施;投入资金2亿多元实施贫困县、乡的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二是增设少数民族村寨教学点和开办民族小、中学以及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民族高等专业学校。目前,全区拥有独立建制的民族小学62所,民族中学26所,普通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1所(其中民族中等师范学校9所),民族普通高等院校3所,特殊教育学校(如少数民族女童班等)46所。三是举办寄宿制少数民族班,并给予生活补助。寄宿制民族班小学生每人每月补助为到50元,初中生、高中生每人每月为60元。四是对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等扶持政策。全区每年有100多万学生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每年有1.3万名考上大学和重点高中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就读的少数民族特困生得到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补助。五是在普通高等院校设立民族预科班。目前,全区14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立有民族预科班,共招收15364名少数民族学生。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区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事业成绩斐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05年,广西各市开始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截止日,收到各市的申报项目113项,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广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7个,其中壮族歌圩、布洛陀口传史诗、刘三姐歌谣、京族哈节等19个项目纳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被列为全国首批民族民间保护工程10个试点项目之一。灌阳县和灵川县大圩镇分别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广西宁明花山壁画的保护工作令世人瞩目。
  民族艺术精品硕果累累。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独具魅力、载誉全球。在2005年11月举行有世界1500多个节庆参加角逐的全球节庆协会(IFEA)行业评选中,成为中国唯一获奖单位。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获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优秀剧目奖”、第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比赛舞剧金奖、获中宣部颁发的全国第八届“五个一工程奖”、获第七届中国戏剧节“曹禺戏剧优秀剧目奖”、获文化部“第十届文华新剧目奖”。民族音画《八桂大歌》获文化部第十一届文华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双冠王”。桂剧《大儒还乡》分别荣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奖、全国优秀地方戏剧展演评比一等奖。壮剧《瓦氏夫人》获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戏剧大奖。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以良好的效益和轰动效应令人瞩目,获文化部首届创新奖。
  民族图书出版、民族古籍搜集、民族音像取得显著成效。广西民族研究所编写出版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民族丛书》、《壮族丛书》引起社会广泛反响。《广西民族研究》成为中国民族学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办整理了10000多条民族简目,填写各民族卡片5000张,搜集各民族古籍手抄本、复印件共计1000多件(册),出版了《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还盘王愿》、《密洛陀古歌》等一批古籍。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革命史》获国家图书提名奖;《壮族民族古籍集成·嘹歌》荣获中国民族图书奖一等奖,《毛南族民歌》、《历史性跨越》、《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读本》、《远风俗》等19种书籍获广西优秀图书奖。广西民族音像出版社出版的《苦楝树开花的季节》、《春天的故事》荣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金鹰奖”、“骏马奖”、“神农奖”等5个国家级大奖。《大地飞歌》、《美在广西》、《山歌年年唱春光》等18个产品分别获广西优秀音像出版奖。《三月三》杂志社出版壮文版和汉文版,发行量达5000多册,除国内发行外,国外的美国、日本、泰国、越南、澳大利亚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均有订户。《广西民族报》出版壮文版和汉文版,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为我区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服务,对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初显成效。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整合民族文化产业资源,培育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是我区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思路和定位。在没有现成经验可遵循的探索实践中,全区摸索出并推广“以项目为载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通过一手抓公益性事业,一手抓经营性产业,着力培育民族文化特色品牌,这既能打破体制障碍和行业壁垒,又能积极扩张延伸产业链。比如《印象·刘三姐》将世界级的桂林山水风光、“刘三姐”民族文化品牌,打造成世界级的民族文化艺术精品。龙胜各族自治县大塘湾民族民俗,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八寨侗寨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苗族风情旅游景点,金秀瑶族自治县莲花山瑶族风情旅游景点,那坡县壮族边关风情旅游景点等,显露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区2006年的文化产业产值约370亿元,其中文化艺术业16亿元,文化广告5.7亿元,娱乐业6.8亿元,文化旅游业305亿元,并容纳14万人就业。
  群众性的民族文化广泛开展。全区共有各类业余演出队、山歌队、舞狮队等4000个,壮族“三月三歌节”等民族节庆丰富多彩,群众性山歌比赛遍及城乡,全区到处都呈现出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景象。2006年清明节期间,田阳县10多万壮族群众聚会敢壮山,一展壮族节庆活动文化魅力,中央电视台为此派来摄制组,进行了现场直播,扩大了壮族文化的社会影响。仅2006年,全区共送书下乡56.15万册,举办各类培训班1522期,有6.95万人(次)参加,发放科技宣传资料46.85万份;送戏下乡5891场,观众达691万多人次;送电影下乡7.22万场,观众1388.92万人次,发放22台流动放映车、371个电影拷贝等放映设备一批,极大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民族工作对外交流进一步扩大。&
&&&&几年来,我委先后与越南、老挝、泰国、罗马尼亚、美国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团体的交流互访,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对外交流与合作。我委还指导柳州、桂林、贺州、百色、河池等市开展民族工作省(区)际的联谊活动,协调民族关系,促进省(区)间的稳定。5年来,积极争取国际民间组织、区外友好组织对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共争取无偿援助资金1.36亿元,其中赈灾项目资金4460万元,农村综合发展项目资金1391万元。这些资金为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注重调查研究,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历史经验表明,注重调查研究,是我们共产党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必然要求,是正确制定方针政策的根本途径。几年来,我委十分注重调查研究工作。一是每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5-8个调查研究专题。二是每年带着问题深入到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搞调查研究。此外,每年我委领导全体成员和处(室)领导到边、山、穷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集体调研活动1-2次,让大家亲身感受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现状,进行艰苦奋斗和民族感情的教育,激发工作热情。三是每年年底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评比,努力使调查研究工作出思想、出理论、出政策和出成果。
  几年来,我委经过调研,先后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意见》、《关于成立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民族教育年发展规划》、《寄宿制民族班年发展规划》、《高等学校预科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设立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等政策性文件,使我区民族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提供了政策保证。几年来,我区各级民委共完成调研报告500多篇,为党委政府进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五年来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以深厚的民族感情去思考和开展民族工作。
  在工作动力的上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少数民族地区,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用深厚的民族感情去做民族工作”。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想着民族工作,想着民族政策,想着民族地区,想着少数民族群众。
  在工作重点上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特殊困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在工作方法上积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民族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民族工作合力,努力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强化“内功”,铸就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
  抓理论学习,提高素质。理论学习上,坚持“五个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即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贯穿于“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相结合,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相结合,与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提高民族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更新知识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抓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关系党和国家、民族的兴衰成败。几年来,我委着力于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拓宽民主渠道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坚持开展谈心活动,靠思想交流来提升领导班子的团结。三是抓领导班子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建设敢于创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
  抓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民委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干部队伍素质决定工作的业绩和形象。几年来,我委致力于从思想政治上建设队伍,确保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从机关作风上建设队伍,切实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从驾驭民族问题能力和民族工作业务水平上建设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民族工作的要求。
  抓制度建设,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监督的有效机制。制定了委党组工作的9个制度、机关管理的21个制度。从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制度、选拔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财务管理、公物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党中央、国务院已定,我们的任务就是要真抓实干。干就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干就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干就要敏锐地发现机遇,果断地抓住机遇,创造性地用好机遇,真正把机遇变成推动民族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效果;干就必须实实在在地一件事一件事去做,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运用调查研究这一民族工作手段的法宝,实事求是地掌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真实情况,以及各地民族工作的重点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寻找开展民族工作的“破题之功”,才能切实地做好民族工作。
  ——做好民族工作,就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民族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突破口,突出工作特色。&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创新民族工作机制,探索民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是我们面临着一个不可回避的、挑战性的课题。因此,我们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开拓进取,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创新民族工作机制。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抓住民族工作的重点,突出民族工作的特色。千方百计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搞上去,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是民族工作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民委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的关系,竭力做好我们自己应该做的事。
  ——做好民族工作,就必须自强不息,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强烈意识。&
  民族工作部门是社会管理部门中的一部分,但所掌握的资源的工作手段不多,如果不找准位置、不自强不息,不立志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做事,没有一股创劲,就会弱化自己的职能,就会失去自己的社会地位,也就会失去自己的价值。民族工作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去工作去争取,干出一番事业,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党委政府的认可,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确立民族工作部门在社会上应有的地位,才能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更大的贡献。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用深厚的民族感情去做民族工作。&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地处偏远山区,经济社会落后,生活条件艰苦,如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没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就不可能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想着民族政策,想着民族地区,想着少数民族群众,就不可能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就不可能深入民族地区、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了解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就不可能成为少数民族群众的贴心人,也就更不可能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服务。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大力地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民族工作部门掌握的资源有限,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大问题,这就要求在做工作时要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应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加强与有关涉及民族工作的部门的沟通联系,通报民委工作情况以及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增进有关部门对民委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确定工作思路,制定年度计划时,反复研究筛选一些事关民族发展的重大问题或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心筹划影响较大的活动项目,争取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民族工作社会化。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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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大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民委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国家民委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紧紧围绕新时期新阶段“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奋斗目标,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少数民族、面向民族地区,把握民族工作重点,突出民族工作特色,创新民族工作机制,促进全区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得到极大的改善。5年来,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共投入了98亿元,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连续实施了5个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一是投资21.61亿元开展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项目17927个;二是投资9亿多元开展基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重点面向自治县、民族乡;三是投资21多亿元开展东、巴、凤三县革命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项目75312个;四是投资1220万元实施61个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五是投入18.25亿元开展隆安县等5个大石山区县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建设&项目40502个。这些大会战的实施,惠及少数民族群众达690多万人,大大改善了民族地区少数民族群众生活、生产的条件,促进了民族地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据统计,5年来,广西经济增长速度年均增长速度为11.9%。2006年全区实现生产总值4801.9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10240元,其中,工业增加值为1595.83亿元,增长20.1%,占广西GDP的33.2%,工业经济运行速度和效益均创10年来新高,工业对经济的贡献率达46%;财政收入完成568.08亿元,人均超过1000元;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899元,比上年增长了11%;农民人均纯收入2770.5元,比上年增长了11.1%,增幅创1996年以来新高。
  继续开展“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京族、毛南族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几年来,我委共安排1.2亿元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建设项目247个;安排5300万元,扶持我区人口较少民族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67个;积极参与东兰、巴马和凤山三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聚居贫困县”基础设施建设,共投入930多万元,实施94个项目,大大地改善了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也大大地提高了民族工作部门在少数民族群众中的形象。
  进一步落实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优惠政策,积极支持民品民贸企业的发展。年,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争取为民贸企业减免增值税3882.5万元,帮助民贸民品企业获金融部门流动资金优惠利率贷款24.35亿元,获贴息额4660.53万元;国家优惠技改贷款近7841万元,获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贴息488万元。为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做了实实在在的好事。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
  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尉然成风。自治区党委邀请了国家民委副主任吴仕民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中华复兴”讲座,自治区直属机关1200多名厅局级领导干部参加听课;自治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规定:各级党校开办的各类培训班必须开设“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课程;在中央民族干部学院举办了9期少数民族干部“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法规”培训班,400多人参加了培训;全区举办了134期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培训班,1.24万多人参加了培训;全区举办“学习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培训班”38期,共有3830多人参加了学习和培训,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层出不穷。自治区共开展了5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表彰了977个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2080名先进个人,先后有177个模范集体和171名模范个人荣获国务院表彰。通过表彰活动,大力宣传了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和党的民族政策,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牢牢扎根于各族人民心中,成为全社会的良好风尚。
  民族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深入人心。一是定期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活动。我委从2003年开始,把每年9月定为全区开展《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活动月。在宣传月活动中,自治区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和署名文章,《广西日报》开设“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和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征文活动宣传专栏,刊发反映我区民族经济、教育、文化、干部培养和学习《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文章,较好地宣传了我区的民族工作,促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二是举办民族知识竞赛。5年来,我委先后两次在《广西日报》举办民族知识竞赛,共有5.2万人参加竞赛活动;在广西电视台举办一次全区民族知识电视竞赛,共有19个队190多人参加竞赛。通过开展民族知识竞赛活动,大大普及了民族基本知识。三是把民族法规纳入普法范围。自治区普法领导小组把《民族区域自治法》列为自治区“四五”普法内容,全区共印发《民族区域自治法》宣传资料250万多份。四是举办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专场文艺晚会、群众喜爱的山歌比赛、有奖竞赛活动、编发宣传画、板报、横幅等形式,大张旗鼓宣传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使之深入人心。
  民族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我区12个自治县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全部都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批,获准施行。此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还批准了《恭城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龙胜各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金秀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管理条例》等3个单行条例。
  认真做好指导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自治县待遇县、民族乡的庆典活动,使党的民族政策深入人心。近年来,我委共安排资金3100多万元,并帮助协调、落实区直有关部门扶持民族自治县庆项目资金1.6亿元,建设了一批自治县少数民族群众看得见、受益的民族县县庆、民族乡乡庆项目。自治区人民政府还拨出1220万元专款用于全区61个民族乡基础设施建设。
  依法妥善处理民族问题,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由于各民族之间风俗习惯和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生产生活中产生一定的矛盾和磨擦。5年来,我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和敏锐的政治敏感性,依法妥善处理民族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大局。
  ——少数民族地区教育事业迅速发展。
  2006年,全区有普通小学15152所,在校学生460.12万人;普通初中2343所,在校学生229.29万人,普通高中537所,在校学生73.97万人;中等职业学校(不含技工学校)383所,在校学生46.04万人。高等教育跃上新台阶,全区有普通高等学校55所,在校学生38.74万人。主要措施有:
  一是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改善民族地区基础教育设施。几年来,我区共投入资金8.88亿元,在50个县3434所学校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投入教育扶贫资金3770万元,受益的有62个县的268所学校;从扶贫经费中拨出教育扶贫专项经费3094万元扶助28个特困县发展小学基础教育;投入教育资金2.6亿元,改善我区8个边境县乡村的教育基础设施;投入资金2亿多元实施贫困县、乡的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建设。二是增设少数民族村寨教学点和开办民族小、中学以及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民族高等专业学校。目前,全区拥有独立建制的民族小学62所,民族中学26所,普通民族中等专业学校21所(其中民族中等师范学校9所),民族普通高等院校3所,特殊教育学校(如少数民族女童班等)46所。三是举办寄宿制少数民族班,并给予生活补助。寄宿制民族班小学生每人每月补助为到50元,初中生、高中生每人每月为60元。四是对民族地区贫困学生实行“两免一补”等扶持政策。全区每年有100多万学生享受“两免一补”优惠政策,每年有1.3万名考上大学和重点高中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就读的少数民族特困生得到财政设立的专项资金补助。五是在普通高等院校设立民族预科班。目前,全区14所普通高等院校设立有民族预科班,共招收15364名少数民族学生。这些措施有力促进了我区民族教育事业的发展。
  ——民族文化事业成绩斐然。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05年,广西各市开始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截止日,收到各市的申报项目113项,经专家评审后,确定广西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57个,其中壮族歌圩、布洛陀口传史诗、刘三姐歌谣、京族哈节等19个项目纳入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范畴。“广西红水河流域铜鼓艺术”被列为全国首批民族民间保护工程10个试点项目之一。灌阳县和灵川县大圩镇分别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广西宁明花山壁画的保护工作令世人瞩目。
  民族艺术精品硕果累累。南宁国际民歌艺术节独具魅力、载誉全球。在2005年11月举行有世界1500多个节庆参加角逐的全球节庆协会(IFEA)行业评选中,成为中国唯一获奖单位。壮族舞剧《妈勒访天边》获第六届中国艺术节“优秀剧目奖”、第二届中国舞蹈“荷花奖”比赛舞剧金奖、获中宣部颁发的全国第八届“五个一工程奖”、获第七届中国戏剧节“曹禺戏剧优秀剧目奖”、获文化部“第十届文华新剧目奖”。民族音画《八桂大歌》获文化部第十一届文华大奖、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成为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双冠王”。桂剧《大儒还乡》分别荣获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十大精品剧目奖、全国优秀地方戏剧展演评比一等奖。壮剧《瓦氏夫人》获全国第三届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戏剧大奖。大型山水实景演出《印象·刘三姐》以良好的效益和轰动效应令人瞩目,获文化部首届创新奖。
  民族图书出版、民族古籍搜集、民族音像取得显著成效。广西民族研究所编写出版的《中国-东盟博览会·民族丛书》、《壮族丛书》引起社会广泛反响。《广西民族研究》成为中国民族学类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广西少数民族古籍办整理了10000多条民族简目,填写各民族卡片5000张,搜集各民族古籍手抄本、复印件共计1000多件(册),出版了《壮族麽经布洛陀影印译注》、《还盘王愿》、《密洛陀古歌》等一批古籍。广西民族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少数民族革命史》获国家图书提名奖;《壮族民族古籍集成·嘹歌》荣获中国民族图书奖一等奖,《毛南族民歌》、《历史性跨越》、《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崇尚科学破除迷信读本》、《远风俗》等19种书籍获广西优秀图书奖。广西民族音像出版社出版的《苦楝树开花的季节》、《春天的故事》荣获国家“五个一工程奖”、“飞天奖”、“金鹰奖”、“骏马奖”、“神农奖”等5个国家级大奖。《大地飞歌》、《美在广西》、《山歌年年唱春光》等18个产品分别获广西优秀音像出版奖。《三月三》杂志社出版壮文版和汉文版,发行量达5000多册,除国内发行外,国外的美国、日本、泰国、越南、澳大利亚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均有订户。《广西民族报》出版壮文版和汉文版,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为我区民族地区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服务,对保护和发展民族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民族文化产业化发展初显成效。以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整合民族文化产业资源,培育民族文化产业品牌,是我区发展文化产业的基本思路和定位。在没有现成经验可遵循的探索实践中,全区摸索出并推广“以项目为载体”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通过一手抓公益性事业,一手抓经营性产业,着力培育民族文化特色品牌,这既能打破体制障碍和行业壁垒,又能积极扩张延伸产业链。比如《印象·刘三姐》将世界级的桂林山水风光、“刘三姐”民族文化品牌,打造成世界级的民族文化艺术精品。龙胜各族自治县大塘湾民族民俗,三江侗族自治县程阳八寨侗寨民族风情旅游景点,融水苗族自治县贝江苗族风情旅游景点,金秀瑶族自治县莲花山瑶族风情旅游景点,那坡县壮族边关风情旅游景点等,显露出民族文化产业发展的巨大潜力。据不完全统计,全区2006年的文化产业产值约370亿元,其中文化艺术业16亿元,文化广告5.7亿元,娱乐业6.8亿元,文化旅游业305亿元,并容纳14万人就业。
  群众性的民族文化广泛开展。全区共有各类业余演出队、山歌队、舞狮队等4000个,壮族“三月三歌节”等民族节庆丰富多彩,群众性山歌比赛遍及城乡,全区到处都呈现出各民族和睦相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景象。2006年清明节期间,田阳县10多万壮族群众聚会敢壮山,一展壮族节庆活动文化魅力,中央电视台为此派来摄制组,进行了现场直播,扩大了壮族文化的社会影响。仅2006年,全区共送书下乡56.15万册,举办各类培训班1522期,有6.95万人(次)参加,发放科技宣传资料46.85万份;送戏下乡5891场,观众达691万多人次;送电影下乡7.22万场,观众1388.92万人次,发放22台流动放映车、371个电影拷贝等放映设备一批,极大丰富了少数民族群众的文化生活。
  ——民族工作对外交流进一步扩大。&
&&&&几年来,我委先后与越南、老挝、泰国、罗马尼亚、美国等国家有关部门和团体的交流互访,同时也进一步扩大了我区少数民族地区对外交流与合作。我委还指导柳州、桂林、贺州、百色、河池等市开展民族工作省(区)际的联谊活动,协调民族关系,促进省(区)间的稳定。5年来,积极争取国际民间组织、区外友好组织对我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共争取无偿援助资金1.36亿元,其中赈灾项目资金4460万元,农村综合发展项目资金1391万元。这些资金为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生产、生活的实际问题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注重调查研究,做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历史经验表明,注重调查研究,是我们共产党人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世界观、方法论的必然要求,是正确制定方针政策的根本途径。几年来,我委十分注重调查研究工作。一是每年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制定5-8个调查研究专题。二是每年带着问题深入到边远的少数民族地区、深入到少数民族群众搞调查研究。此外,每年我委领导全体成员和处(室)领导到边、山、穷的少数民族地区进行集体调研活动1-2次,让大家亲身感受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现状,进行艰苦奋斗和民族感情的教育,激发工作热情。三是每年年底进行调查研究工作评比,努力使调查研究工作出思想、出理论、出政策和出成果。
  几年来,我委经过调研,先后提请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关于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意见》、《关于成立自治区民族工作委员会的通知》、《关于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意见》、《民族教育年发展规划》、《寄宿制民族班年发展规划》、《高等学校预科教育发展的实施办法》、《设立特困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学专项补助经费》等政策性文件,使我区民族工作走上正规化、制度化、法制化提供了政策保证。几年来,我区各级民委共完成调研报告500多篇,为党委政府进行决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五年来民族工作的基本经验: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理清工作思路,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在工作指导思想上坚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伟大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以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和以深厚的民族感情去思考和开展民族工作。
  在工作动力的上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少数民族地区,面向少数民族群众的特殊困难,“用深厚的民族感情去做民族工作”。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想着民族工作,想着民族政策,想着民族地区,想着少数民族群众。
  在工作重点上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解决特殊困难,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在工作方法上积极、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民族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民族工作合力,努力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强化“内功”,铸就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
  抓理论学习,提高素质。理论学习上,坚持“五个相结合”的学习方法。即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与贯穿于“两个共同”的民族工作主题相结合,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相结合,与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相结合,与提高民族理论、政策和工作水平,更新知识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政策水平。
  抓领导班子建设,提高执政能力。执政能力关系党和国家、民族的兴衰成败。几年来,我委着力于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领导水平。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程序;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拓宽民主渠道主动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坚持开展谈心活动,靠思想交流来提升领导班子的团结。三是抓领导班子思想、工作和生活作风建设,努力建设敢于创新、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领导班子。
  抓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民委系统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干部队伍素质决定工作的业绩和形象。几年来,我委致力于从思想政治上建设队伍,确保党的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从机关作风上建设队伍,切实防止“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从驾驭民族问题能力和民族工作业务水平上建设队伍,以适应新时期民族工作的要求。
  抓制度建设,建立管理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提高行政效能和行政监督的有效机制。制定了委党组工作的9个制度、机关管理的21个制度。从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制度、选拔干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财务管理、公物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
  民族工作的大政方针党中央、国务院已定,我们的任务就是要真抓实干。干就必须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干就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干就要敏锐地发现机遇,果断地抓住机遇,创造性地用好机遇,真正把机遇变成推动民族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效果;干就必须实实在在地一件事一件事去做,切实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和民族地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要运用调查研究这一民族工作手段的法宝,实事求是地掌握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真实情况,以及各地民族工作的重点和特点,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寻找开展民族工作的“破题之功”,才能切实地做好民族工作。
  ——做好民族工作,就必须与时俱进,创新民族工作机制,找准工作突破口,突出工作特色。&
  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创新民族工作机制,探索民族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是我们面临着一个不可回避的、挑战性的课题。因此,我们必须要有高度的政治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开拓进取,一切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创新民族工作机制。要牢牢把握民族工作的主题,抓住民族工作的重点,突出民族工作的特色。千方百计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搞上去,加快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步伐,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是民族工作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也是民委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在实际工作中正确处理好与其他部门职能交叉的关系,竭力做好我们自己应该做的事。
  ——做好民族工作,就必须自强不息,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强烈意识。&
  民族工作部门是社会管理部门中的一部分,但所掌握的资源的工作手段不多,如果不找准位置、不自强不息,不立志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做事,没有一股创劲,就会弱化自己的职能,就会失去自己的社会地位,也就会失去自己的价值。民族工作部门必须积极主动去工作去争取,干出一番事业,才能得到社会的认可,得到党委政府的认可,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才能确立民族工作部门在社会上应有的地位,才能更好地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作更大的贡献。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用深厚的民族感情去做民族工作。&
&&&&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地处偏远山区,经济社会落后,生活条件艰苦,如果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没有深厚的民族感情,就不可能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想着民族政策,想着民族地区,想着少数民族群众,就不可能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就不可能深入民族地区、深入少数民族群众,了解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就不可能成为少数民族群众的贴心人,也就更不可能全心全意为少数民族服务。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最大限度地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大力地推进民族工作“社会化”。
  民族工作部门掌握的资源有限,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解决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大问题,这就要求在做工作时要加强综合协调工作,应主动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加强与有关涉及民族工作的部门的沟通联系,通报民委工作情况以及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议,增进有关部门对民委工作的了解和理解。在确定工作思路,制定年度计划时,反复研究筛选一些事关民族发展的重大问题或党委政府和各族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心筹划影响较大的活动项目,争取得到了有关部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最大限度地实现民族工作社会化。
  ——做好民族工作,必须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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