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2014到20152014寒假时间间

新疆财经大学2014研究生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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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培训123456123456123456123456123456123456123456123456123456一、学校概况
新疆财经大学作为自治区一所全日制财经类重点高等院校,经过六十年的建设,大学现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等六大门类,现有区域经济学、金融学和国际贸易学3个博士二级学科授权点,5个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27个硕士二级学科授权点、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33个本科专业;拥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精品课程,6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4个自治区级优秀教学团队,13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金融综合实验室和工商管理实验室获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工商管理综合实验室、金融综合实验室、会计综合实验室和统计综合实验室获批为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国家汉语水平考试(HSK)新疆考点、英国雅思(IELTS)乌鲁木齐考点均设在我校。
查阅2014年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请登陆www./yjsc。
二、招生规模及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563名,其中包括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不转入我校的,即为委托培养)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时各专业招生名额根据生源可做调整。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报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除MBA)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生(不包括提前毕业)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报考者,经统考初试合格后,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单位委托培养硕士;
(4)在校研究生、国防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cn,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注意事项:
(1)新疆财经大学报考点(6511)只接受一志愿报考新疆财经大学的考生报名;报考会计硕士(MPACC)和其他专业的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网报时只能选择6511报名点,并到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认证报告核验。
(5)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及研究方向。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须保证在2014年9月前准确有效。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须本人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日--14日每天10:30--13:30,15:30--18:00。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新疆财经大学至善楼(原2号楼)5楼研究生处
2、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所需证件: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9位数编号、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学位证书(无学位者不提供)、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所在学校注册有效的学生证,以上均需原件及复印件。
(2)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相关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和组织关系,造成考生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日-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复试时需提供准考证,请妥善保留电子版准考证。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月4日下午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前一天到本人报考点查阅考场,否则后果考生承担。
六、考试科目
1、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除统考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考试大纲外,其他自命题考试科目和参考用书以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课、外国语、业务一(基础课)、业务二(专业基础课)。政治、外国语满分100分,基础课为数学三满分150分,以上三门由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满分为150分,均由我校自行命题,题型如下:
701民族经济学(150分):名词解释40分、简答题60分、论述题50分。
702法律综合(150分):名词解释20分、简答题50分、论述题40分、案例分析题40分。
703新闻理论(150分):名词解释30分、简答题40分、论述题80分。
704数学分析(150分):判断题30分、简答题40分、计算题80分。
801西方经济学(150分):名词解释20分、计算题30分、简答题60分、论述题40分。
802经济法(150分):名词解释20分、简答题50分、论述题40分、案例分析题40分。
803传播学理论(150分):名词解释30分、简答题40分、论述题80分。
804概率论与数理统计(150分):判断题30分、简答题40分、计算题80分。
3、工商管理硕士(MBA)和会计硕士(MPACC)考试科目:英语100分、综合(数学、逻辑与写作)200分;考试方式全国MBA联考。(咨询电话、7842075联系人:龙老师)
4、其他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详见2014年专业目录和考试大纲。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考试形式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
2、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二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时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复试时间为2014年4月中旬。复试通知详细内容请登陆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http://www./yjsc),不再寄发书面通知。
4、复试阶段进行报考资格的复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凡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体检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进行。
根据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学习、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
拟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不能按时寄送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将纳入委托培养类别。凡属委托培养考生(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工作单位)正式录取前,考生本人、其人事档案所在单位需与学校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并按协议缴纳三年培养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制、修读年限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3年。
2、MBA专业学位硕士:采取弹性学制,上课方式为双休日或集中面授。修满45学分(3-5年),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授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和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时英语不要求过级。
3、其他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全日制脱产2年。
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信息,可在新疆财经大学网站查阅。
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复试通知等均请留意新疆财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研究生处
邮编:830012
电话:4、44
联系部门:新疆财经大学研招办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
【】&&&&&【】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 (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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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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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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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09日)
& (06月05日)& (06月05日)& (12月27日)& (05月16日)& (01月04日)& (05月16日)& (01月05日)& (01月05日)& (05月16日)& (12月27日)& (05月16日)& (0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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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新疆财经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财经大学
  一、 学校介绍
  新疆财经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的五所高校之一。学校始建于1950年,2000年12月,原新疆财经 学院、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和新疆财政税务学校合并组建新的新疆财经学院。2007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新疆财经大学。2007年我校荣获教育部本 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现有在校学生 2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5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5000余人,成人本专科6200余人,留学生200余人。
  学校设置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2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含EMBA、MBA)、32个本科专业,4个国家级特 色专业建设点、6个自治区重点学科、9个校级重点学科,设有16个学院和2个专业教学研究部,附设继续教育学院和商务学院(独立学院)。国家汉语水平考试 (HSK)、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和英国雅思考试(IELST)新疆考点均设在我校。学校共有教职工14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828 人,教授、副教授350人。学校共有硕士生导师130人,其中8名教师被中国人民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中央 财经大学遴选为博士生导师。学校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铭记&经世济公、至善至诚&之校训,坚持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 久安服务,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在改革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提高,在服务中求支持,坚持走特色化办学之路,努力创建高水平财经大学。
  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依托学校的学科、专业、师资优势,设置适应新疆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等多专业的复合 型、实用型人才。学院现有学生7000余人,已发展成为以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为主,集在职研究生培养、自学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企事业单位员工与管理层职业 培训为一体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继续教育基地。学院秉承从严治教,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的办学指导思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和办学效益,为新疆经济建设和 发展输送了数以万计的财经管理和相关专业人才。展望未来,新疆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将再创辉煌,为科教兴国、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2014年招生专业 (注:学制为2年半)
  汉语言专科  汉语言专科
会计电算化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证券投资与管理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投资与理财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经济信息管理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国际贸易实务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营销与策划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人力资源管理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工商企业管理
文史、理工
业余、函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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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史、理工
文史、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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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应用技术
业余、函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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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语言专科
会计电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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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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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在本书中作者通过两百余问答,简明扼要地介绍了许多考生和家长急于掌握的填报高考志愿的基础性、常识性知识……
简介:在高考志愿填报中,需要学习许多知识。为了帮助各位考生和家长从浅入深的了解高考志愿填报所需要的各种……
简介:近几年,香港大学的信息越来越受到关注,很多家长都开始考虑要将孩子送到香港去上大学,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
简介:一旦进入高三同学们就成为了准高考生,那么,让我们从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做起吧。那就是熟懂高考,把握……
简介:对于广大的考生而言,如果能够通过参与心仪大学的自主招生获得加分,无疑就意味着向自己的奋斗目标大大地……
简介:并非每个人都适合学习艺术,你可能喜欢,这没有错,但是如果真的上升到一个高度当做专业去学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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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www_gaokao_com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来源:新东方在线编辑整理
&& 新东方在线高考网讯&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简章,新东方在线高考网第一时间整理《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供高考考生参考。更多2014年高考招生计划、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请点击查看。&&&&&& 全国高校2014年高考招生计划及招生简章汇总(按地区)新疆财经大学2014年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财经大学(Xinjiang University of Finance
&Economics)。学校代码(国标):10766。  第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分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和南校区(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320号)两个校区。  第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新疆唯一一所财经类高等学府,也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建设高校之一。  第五条
新疆财经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学位授予权。毕业生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新疆财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新疆财经大学学位证书。  第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新疆财经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层次为本科。招生类别为全日制教学形式。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八条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列》精神,加强对工作的统一领导,使高校招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新疆财经大学成立了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每年招生期间由招生委员会主要成员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九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校党委的领导下,在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条 新疆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录取计划及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区内区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人数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近几年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合理制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二条 新疆财经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 新疆财经大学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类别分为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  第十四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充分尊重新生考生志愿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对残疾考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严格执行教育部、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六条 考生必须达到本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考生录取时志愿优先,各志愿无分数级差。  第十七条 我校投档比例为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20%,在此范围内,由我校根据高考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等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国际商务专业学生入校后外语授课语种为俄语;汉语言考生录取英语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录取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录取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要求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10分(民考汉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  第十九条
为适应国际化趋势的需要,培养既了解中国实际又特别精通国际会计、审计惯例的实用型高级会计人才,今年将继续进行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的招生,详见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国际会计)(ACCA)招生简章。  第二十条
为推进学校教育国际化进程,拓宽中外联合培养模式,今年将招收1+2+1中美联合培养实验班。详见新疆财经大学1+2+1中美联合培养实验班招生简章。  第二十一条 汉语言2个专业、民语言5个专业、民考汉6个专业将继续在本科一批次招生。(详见《2014年招生与考试》)  第二十二条 考生必须有新疆财经大学报考志愿,为保证生源质量,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三条 在内地省区招生录取时,必须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才可线上调剂录取,否则一律不调剂录取。内地省区招生计划如无法完成,调回新疆完成。  第二十四条 若变更计划,必须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报请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五条 对少数民族地区考生和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根据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予以照顾,照顾幅度依照当地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新疆财经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高水平运动员专项测试合格者,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择优录取。  第二十八条 除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外,往届生与应届生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九条 除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外,其他专业原则上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三十条 我校在国家核定的招生规模内,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招生期间适当调整招生人数并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新生入学  第三十一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英语专业3800元/生·学年;文史类专业为3200元/生·学年,理工类专业为3500元/生·学年。  第三十三条 学生入校后,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德、智、体及入学资格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取消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处理。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在达到学校相关要求后可申请辅修专业。  第三十五条 学生入校后交清第一学年各项费用,取得学籍并注册后,根据成绩和家庭经济情况可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及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2014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八条
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招生工作。新疆财经大学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参与或介入学校招生工作。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449号,邮编:830012  联系电话:、7804693 传真:  网址:、http://www.zsjy.  E-mail: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新疆财经大学招生委员会制定、修改和解释。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开始实行。新疆财经大学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时,以本章程为准。&&& 信息来源:新疆财经大学&&& 以上内容为新东方在线编辑整理汇总,新东方在线高考网将在第一时间陆续发布全国各地2014年高考招生计划及简章的详细内容,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关注!吐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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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高考时间表
1高考报名时间
2014年12月2特殊高考招生信息发布2014年1月3高考招生简章发布 2015年4月4考前填报高考志愿 2015年5月5高考考试 日-9日6考后填志愿,录取启动 2015年6月-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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