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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营两限房幼儿园的问题
来源:&&&&日期:
来信内容:
常营两限房小区包括保利嘉园、富力阳光、北辰三个小区,而配套幼儿园只有北辰一个,现在招生居然是北辰优先,那么如果北辰招满,其他两个小区的孩子就不能上幼儿园了?
还有,说是8月底招生9月开学,看那样子9月1日能否装修完都是个问号?刚装修完的房子孩子们能进去吗?
处理单位:朝阳区
回复内容:
市民,您好!
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朝阳教育的支持和关注。您反映的问题,经我委相关部门了解,特将办理情况反馈如下:
1.根据市规委区域规划,保利嘉园、富力阳光、北辰福第三个小区内北辰福第小区内规划配建了一所幼儿园。 另在上述三个小区外东侧的丽景苑小区规划配建了一所幼儿园,正在施工中。
2.该幼儿园目前计划开三个班级,不存在只招收北辰福第小区孩子的情况。周边两个小区同样被纳入招收范围。北辰福地幼儿园自九月起,已开始进行登记、招生、咨询、信息核对等工作,目前正在分阶段进行录取,并面向社区开始进行了有组织的亲子活动。正式开园计划在年底前完成。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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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在京工作员工子女如何办理在京社保?
来源:&&&&日期:
来信内容:
您好!
作为在京工作7年以上的外籍人员,现在已经在北京安家,有了小孩;现在通过相关的查询了解到非京籍小孩不能够在京办理医保,是否属实?
处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依您所述,您的孩子属于外埠户口人员,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号文件的规定,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小学、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学校、工读学校和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就读的在册学生,以及参保缴费当年年龄在16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托幼机构儿童和散居婴幼儿(以下简称“学生儿童”)。包括以下人员:
1.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北京生源的学生;
2.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
3.经国家和市有关部门批准,在本市学校开设的新疆班和西藏班就读的学生,以及在北京西藏中学就读的学生;
4.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外省市就读且没有参加当地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
5.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就读的学生;
6.具有本市非农业户籍且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高考复读生;
7.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原北京知青子女、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学生儿童、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8.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
9.取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如果您的孩子属于上述情况之一,则可以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否则不属于参保范围。
如果您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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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在北京工作的五险问题
来源:&&&&日期:
来信内容:
您好!
我爱人是香港居民,近期看到有报道外国人在京工作可以参加五险,请问对于香港居民在京工作的相关保险,有何规定和文件?
处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第26号令的规定,我市已于2005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北京市实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办法》的通知,其中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聘雇的台、港、澳人员在本市就业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经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了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部门正在就台中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进行研究,目前还无法进行参保操作。
如果您还想了解人事和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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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休老人投靠子女进京,是否可以办理社保转移
来源:&&&&日期:
来信内容:
我的母亲,62周岁,退休。刚刚办理退休投靠子女户口进京,是否可以办理社会保险特别是医疗保险的变更,参加北京市医疗保险?如果不能,能否问一下,有什么办法避免要每年返回原籍办理社保、医疗保险报销手续?感谢您的帮助。
处理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回复内容:
来信人:
您好,您发来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您提出的问题,提供如下咨询服务:
如果您母亲属于外埠进京落户的城镇人员,在外埠享受医保待遇,依据关于外埠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问题的批复 京劳社就复[号文件的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享受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类人员按照原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原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您母亲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依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京人社医发〔号文件的规定,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时,除持本人户口簿外,还应当分别提交下列相关证件:在外埠办理退休手续未参加当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且回京取得本市非农业户籍的人员,提交单位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或当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开具的无医疗保险证明。如果您母亲符合此规定,属于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
符合当年参保条件的人员,自取得北京市非农业户籍之日起90日内持本人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等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按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时间至当年的12月31日。
如果您还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欢迎您拨打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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