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看你回的帖子都很中肯,所以打扰一下请教一个问题。 由于我超级家主txt城区附近,综合各方面的因素我决定在

& 说说我发现的高尔夫7的一些问题,提出中肯的意见给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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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喜欢高尔夫的朋友,更注重的是高尔夫系列品牌的底蕴。当然这个底蕴包含的东西太多了,个人的理解吧。如果大家认识悬挂改了,就不是高尔夫了,这个的意思是,你心中的高尔夫已经不是高尔夫的时候,就不要纠结买不买了,因为在你的心中这就不是高尔夫了。
如果心中认为高尔夫7还是高尔夫的话,那还是会有人买的。速腾已经证明了,悬挂不是制约销量唯一的东西,大家还是买了,当然了。我们纠结的就是本来是独立悬挂,但是现在改成扭力梁了,因为后独立悬挂在安全性、运动性、舒适性上比扭力梁好,这是事实,所以大家心中不舒服了。
还有发现一个问题,高尔夫7吧的帖子大部分都是在讲,一汽大众没良心啊,改了后悬挂啊,这个怨气大家也就是在心中说说,因为我们做不了一汽大众的主,所以能眼睁睁的去看。现在每当走到街上,看见新速腾与老速腾心里五味俱全,怀念那老速腾的经典地盘,又喜欢新速腾时尚外表,事实呢,就是大家会越来越多的看到新速腾的存在,而老速腾则是慢慢的消逝,这是个定律,这就是所谓的更新换代吧。因为这一切的一切都不是以我们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但愿高尔夫7还会是紧凑级里的标杆,可是后悬挂改掉的话,一定会大打折扣,但是能不能不影响销量,不影响还喜欢高尔夫7的朋友,我这句话先放在这,等一年以后大家在品味。。。
至于,一些朋友在说,大家别等高尔夫7了,售价肯定高,改了板车还这么臭不要脸。这应该是很多人心中的情绪。我想让大家好好思考一个问题。高尔夫7在你心目中到底是什么?有多重要?假如配置单出来了,新车发售了,自己会做什么决定?我想大家认真思考这个问题以后,都会冷静一些。我们在追求好与坏的时候,一定要冷静的去看待问题。因为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东西。看完我写的这些话,大家会冷静的思考问题了吗?
本人很爱车,很关注汽车行业的相关动态与资讯。08年上学的时候买汽车杂志,看汽车网站,这几年下来对汽车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说权威与专家,至少比一般人了解的多一点。同级别的汽车,也有很多,A级我们所说的紧凑级。大家说过,福克斯、马自达3、思域、雪铁龙C4L之类的等等有很多精品紧凑级轿车。刚开始一看到这里我是非常气愤的,都乱推荐什么呀,但是后来一想呢,有好的车型跟大家分享也是好事啊,但是千万不要不过脑子的推荐。大家一定不要忘了这是高尔夫7贴吧。
就是因为这个市场是广阔的,品牌众多,车型繁多,这就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的选择,了解汽车的朋友肯定是非常多,我就不多说什么了,如果大家对一些吧友热门讨论的汽车不是很了解的话,自己去汽车网站看评测,看照片,看评价,看口碑,自己心里就应该有数。所以真正的中肯,要客观和发自内心表达心中想法的朋友,绝对会用心去说去评论,现在高尔夫7还未上市,这个贴吧鱼龙混杂,难免有滥竽充数,心怀不轨之徒,这我也不说什么了,人家也是份职业,也不容易。还想说的是,大家一定要有自己的观点与主见,交流是必须的,我们要从交流中学习和总结,这样大家才会一同进步。
还要在这里在说一说我个人对高尔夫7的看法,全新双U型LED日间行车灯,凌厉的LED尾灯,全新的内饰设计,新式的三幅方向盘,想说一下这代的方向盘真心好看,不用说的就是汽车内饰的做工,高尔夫内饰的做工堪称经典,全新的1.4T发动机,这些都是吸引我的地方。如果有人问我,说了这么多,你在不在乎地盘?我会回答你,我在乎,我非常在乎。现在新车还没有推出呢,什么都不好说,假如真的像是扭力梁结构的,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了,我想我还是会买,因为在我心中有一个高尔夫的梦,买不起GTI,我就买个1.4T。我的梦不会动摇,不会因为一根神棍而改变,我更看中的是高尔夫。
还有一些朋友,恳求你们都口下留情,新车没上市一天,后悬挂也没有确定,高尔夫全系车型肯定会有后独立悬挂的,你们就别骂高尔夫7了。骂可以,就骂那个臭不要脸的一汽大众吧,我想能来这个贴吧的都是喜欢高尔夫的朋友吧。辱骂你心中喜欢的车型,你们心里会舒服吗?就是高尔夫7都是扭力梁的了,不喜欢的朋友就去买别的车,在这里我没有让大家一定要买高尔夫7或者一定要买别的车型,好车还是有的非常多的,我还是那句话,喜欢就买,不喜欢就不买。真的,在这又骂又说真的没有意义。
最后,请大家爱护高尔夫这个车型,爱护我们的高尔夫论坛。
楼主说的也是我心中所想 优缺点都会有 ,为什么我们会爱它 很简单 它就是高尔夫。不需要任何理由。一些人乱喷,买就买不买就拉倒,天天把板车挂嘴边,不是我狂妄,紧凑型车家用综合指数里哪个能和高尔夫比。我七月才买的旗舰 这周又买的Cc父亲。别的什么别克雪弗兰日韩的我看都没去看。不是一个档次的 一看优惠力度就能看出来其中的水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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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神你好,我看有一个帖子你回答的特别好,所以我想问一下电脑的问题。
我想买一个电脑,女生,价位,不打游戏,但是要用matlab或者cad之类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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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里学些什么
对于法学本科生来说,如果你能意识到,自己早晚是要离开象牙塔的,你就应当早做准备。通过一切努力来使得自己的简历增色。下面的建议,也同样适用于研究生规划读研时期的生活。
首先,成绩单还是重要的。好看的成绩单意味着你的法律基础打得很扎实。因此,你的雇主会乐于知道你有一份好的成绩单,对于你申请国外留学也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而且,成绩优秀也会给你带来其他好处,例如获得奖学金,这可以直接地减轻你在大学时的经济负担。但是,如果你不是那种善于考试的人,也不必着急。总有其他方面可以补偿你的成绩单。
选择一两份经济杂志和报纸,认真阅读。除非你想做学问,否则我认为,看法学核心期刊的论文可以说用处不大。其实,一些论文可能连作者本人都不想再看,只不过是为了评定职称所必须的。我在读研究生的时候,喜欢写东西,曾经投了不少刊物。非核心期刊给我发了一些,但是核心期刊一篇都没发成。后来某核心期刊的编辑部给我回了一封信,意思大致是文章写的不错,可以发在增刊上,但是要交版面费。于是我作罢。参加工作后,认识了一些编辑,终于在某法学核心期刊上发了文章。比起法律杂志来说,我认为,选择一两份主流经济杂志和报纸,并定期阅读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可以使得你提前了解商业社会的真正脉搏。在杂志方面,我推荐《财经》、《三联生活周刊》;在报纸方面推荐《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经济观察报》和《南方周末》。在英文材料方面,推荐《The&Economists》和《Financial&Time》。
参加一些讲座和沙龙。我记得北大的学生会的一个学生干部曾经说,北大学生会最牛,什么社会名流都能请来,部长也能请来,而且不用出钱。事实也确实如此。大学里几乎天天都有讲座,常常需要为讲座时间冲突而发愁。离开学校之后,即便是去了最好的律师事务所,也不可能天天有讲座或者培训。社会上的有价值讲座和培训都是要收费的。因此,一定不能浪费在校园里的好机会。如果是你潜在的雇主,例如你所心仪的某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来做讲座,应当争取提问的机会,争取留下好的形象,为自己将来的实习或者求职打下基础。而且口才是从事法律工作所必不可少的,听讲座的时候,要善于学习演讲人的台风。如果你能时不时地揣摩一下,如果这个讲座让自己来讲,自己应该怎么讲,我相信,你的口才将会大大提高。
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学校里面会有很多社团活动,正式的,非正式的。不要只是局限于学生会这样的正式组织,你至少应当参与自己感兴趣的一些社团,未必一定要和你的专业相关。恰恰相反,参加一些非法律专业的社团应当被鼓励。因为,什么事情一当成职业来干,就会很无聊,况且法律专业本身就是一个枯燥的专业。如果你没有任何业余爱好,那么下了班之后你做什么呢?而且,业余兴趣可能给你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一个牛人在写他参加国外某大牛的律师事务所面试的时候,面试的大Par和他互为攻守地谈了半个小时,最后很严肃地问他,还有一分钟时间,请问有其他的问题吗?他发现这位大par的办公室家具极其特别,便问,您办公室的设计师我可以认识吗?大Par爆发出自我满足的大笑,说是他自己设计的,然后花了20分钟向其解释设计理念,然后和他勾肩搭背地走出办公室。当然,也有一些人什么活动都没有参加过,但是却在简历上写上自己参加了这些活动,并且担任了重要的职位等等。我个人反对这样做,因为这是一种欺骗,而且很容易露出马脚,在面试的时候,有经验的面试官会问到一些活动的细节或者你的感受,这个时候,一句谎话就需要更多的谎话来遮挡,而这样做是非常困难的。
争取实习的机会。如果你打算毕业从事法律工作,那么应当考虑在毕业之前选择合适的单位实习。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律师事务所、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公司都试一下,不妨利用多个寒暑假都试一个遍。实习虽然常常是蜻蜓点水,无法深入了解,但是实习肯定要比不实习强。当然,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实习实际上是录用的前奏,争取到了实习机会,就等于拿到了offer,对于此类实习,下文将详述。
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无论你多么完美,你总不会得到所有人的喜爱。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非常重要。当然,不一定要是同专业的,这将使得自己将来的职业和人生道路愈来愈宽。这个道理我想大家都懂。
打工。也许你有有钱的父母,不需要你来打工。但是,想办法在学生阶段里赚点钱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这可以使得你培养商业意识,而商业意识对法律工作者来说极其重要。因为法律就是商业活动的润滑剂。而且,如果你发现自己有极高的商业天分,你也可以考虑转行或者创业,而未必以法律为终身行业。
谈恋爱。感受爱一个人和被别人爱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任何人,温馨的家庭必将成为你事业腾飞的基础。对于律师,家庭可能更重要。因为发展初期,可能收入不高,需要互相支持。发展后期,业务繁忙,家庭更需要另外一半多费心力。虽然校园爱情能够走上红地毯的比率也并不高,但这也能够使得你经历这种特殊感觉。当你离开象牙塔,将发现恋爱是件奢侈的活动,你可能没有时间,也没有兴趣,来真正做这件事了,很有可能匆匆找了一个人,就把婚姻问题解决了。
坚持某项体育活动。当你一旦进入朝九晚五的生活,而且你又不幸地必须赶很远的路去上班,你就会意识到锻炼身体是何等奢侈的活动,尤其对律师这种费脑的工作。比如商业和法律界双栖的牛人李景汉(金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上海外滩三号的设计者)说,他在大学读书那会儿,玩篮球、橄榄球、打网球。可是到艾尔斯律师事务所(Vinson&&&Elkins)工作之后,一下子停下来,身体不适应。那时很累,身心疲惫。几乎每天工作十小时,不包括看报、喝咖啡、培训;连计算自己每天工作时间的功夫和心思都没有了……日子久了,越来越清楚自己的底限——生存底限,承受压力的底限,运动可以保证自己,在体质上战胜自己的惰性,保证自己有超过谈判对手的精力。所以,他在工作的间隙时间,就在健身房里苦练。因此,一定要在大学就打下好的身体基础。我认为,最好是集体性的体育活动,例如足球、篮球等球类活动。而且体育运动可以进一步扩大你的社交圈子。如果你不擅长对抗性的体育活动,那么不妨发展跑步,散步或者登山这样自己独立可以完成的体育活动。并将其坚持为终生践行的习惯。
&
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的关系
国家司法考试的前身是律师资格考试,始于1986年。日、28日两天,我国首次举办律师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当年有2.9万人报名参考,其中有1134人成绩合格取得律师资格。在司法考试实施之前,只有统一的律师资格考试,而没有全国统一的法官资格考试和检察官资格考试。法官和检察官的录用,实际上由各个法院和检察院单独举行录用考试,其考试的难度低于统一律师资格考试,而且录取公平性和透明度也不够。这一度令人质疑,为什么对律师资格要求高,对法官和检察官的要求反而低呢?主要原因出在部门协调上,律师归司法部管理,但司法部无法管理到法官和检察官的录用。
但是,这种局面在2001年获得了突破。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公告:宣布2001年度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律师资格考试均不再单独举行,而是纳入2002年实施的首次国家司法考试。根据现行的《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然而,通过司法考试(律师资格考试)并不意味着实际从业,实际上,目前大量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并未从事上述三类工作。而且,目前在我国大量存在的外国律师事务所,由于其不能雇佣中国律师,因此在招聘时,也并不要求应聘者具有中国律师资格。此外,如果应聘公司法务岗位,由于其不是律师,也不要求司法考试资格。但是,如果要在内资律师事务所,法院和检察院工作,司法考试资格仍然是一个必要条件。
根据上述《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报考国家司法考试的资格是,(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五)品行良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从上述规定可见,司法考试并不限于法学院的毕业生,因此,从理论上讲,法学院的教育和法律职业根本就没有任何必然的联系!这实在是中国司法考试和法律教育的一个悖论。法学院只是教你基础的法律知识。但是考试需要技巧,法学院并不教你如何通过司法考试。否则就不会有五花八门的司法考试辅导学校。另外一个方面,司法考试每年实际通过的人数(而且这其中还有一部分是非法律专业毕业的)都大大少于每年全国法学院实际毕业的人数(约20万人)。如果说没通过司法考试的学生,都是不合格的学生的话,那我们法律教育的意义又何在呢?
另外一个悖论是,2008年之前,大学本科毕业生只有在毕业之后才能参加司法考试,因此在毕业时没有司法考试资格,就无法应聘法院、检察院或者律师。而且即便应聘成功,也需要在入职后的一定时限内通过司法考试,否则就会从上述机关中被淘汰出门,面临再次就业的问题。我们不禁要问,这种法学教育和司法考试的重复性的意义何在?不过,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报名参加司法考试,似乎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这个问题。
对于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如果认为通过了司法考试,就拿到了法律职业的通行证,也多少有些过于乐观。因为,法学院的教育还有其他的意义,比如,雇主会看重你是否毕业于法律院校,而不是仅仅看你是否通过了司法考试。法学院还帮助你认识一大批同学,这使得你在将来的工作中能够互相提携。这可能就是所谓法律人共同体的意义所在。但是,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同学来说,司法考试又似乎是一个陷阱,煞费苦心通过了考试,但是由于背景原因却没有找个合适的工作。除了浪费了金钱和时间在购买司法考试教材和参加辅导班上,其他的意义在哪儿呢?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闭卷考试,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国家司法考试实行每年度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数额及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后公布。考试目的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司法考试以其低通过率,被认为是当前中国最难的考试之一。然而,其低通过率,也催生了大量的司法考试辅导学校和辅导教材的产生,为中国GDP的增长和就业率的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此外,在中国幅员辽阔,地区差异大的情况下,采取统一的司法考试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日法制日报发表《法官荒调查之四川:我们这里法官确实缺得厉害》一文披露,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四川凉山、甘孜、阿坝三个少数民族地区三州法、检系统近千人参考,仅三十余人通过,甘孜全州法院仅1人通过。通过者中8人已辞职或调离。昭觉县四开法庭的一名老干警,从乡干部转入法庭工作以来,工作敬业,精通彝族习惯法“尔比尔吉”,公正处理了大量案件。在其退休那天,几百名群众自发组成长队步行送他到十几里外的家中。在杀牛谢客的仪式上,他端着酒杯眼含热泪说道:“乡亲们平日里都叫我德古(法官),我也自认是一名称职的德古,为此我尽了力,可是我考不起法官,对不起大家,只能提前退休……”听来让人唏嘘不已。鉴于这种情况,司法部绞尽脑汁,想出了针对落后地区降低报考资格门槛和减低通过分数线两招来应对这种情况。
近几年的通过比例,参看下表:
  
  年份&全国合格分数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的合格线&通过率
  2003&240&—&10.18%
  2004&360&335&11.22%
  2005&360&330&14.39%
  2006&360&325&15.00%
  2007&360&320&22.39%
  2008&360&315&不详
如上所述,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允许普通高校在读大学生报名参加考试,2008年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人数突破37万人,比2007年增加近8万人,创历史新高。而且从上表看得出来,司法考试有通过比例逐年提高的趋势。可见司法考试有从通过率极低的竞争性考试向通过率较高的资格性考试方向转变。但是,如果司法考试通过率很高,那么还需要这个考试干什么?难道法学院的毕业证本身还不能够说明问题?
关于司法考试将来的走向,日,西南政法大学高一飞教授在《东方早报》发表文章《培养考试机器的司法考试迟早将废止》,提出:”“司法考试在特定时期,作为激励公民选择法律专业学习和控制有限职业岗位资源的手段是有意义的,但最终最佳的做法是,将法学院培训与考核作为选拔司法职业人员的途径,所以,现在这种培养考试机器的司法考试迟早将废止”。
对于高教授的观点,&我以为然也。但是,主持司法考试毕竟是司法部的一大功绩,他们愿意放弃权力吗?而且司法考试培植了后续的一大堆产业链,每年30万人报考,必须购买相应的法规和教材,对任何出版社来说,都是发财的机会。再加上相应的辅导班,又让报考者掏出不少银子。如果废除,那么这些利益既得者向何处去?
不过,言归正传,在目前情况下,对于法学院的毕业生,通过司法考试将实质上拓宽就业选择空间,因此应当争取通过司法考试。关于如何准备考试,任何一本垃圾或者不垃圾的司法考试辅导材料,都有大同小异的介绍和习题,这里就不赘述了,
怎么进入律师事务所
关于律师事务所最基本的信息,一般都可以在其网站上查得到。律师网站一般都有招聘这个栏目,而且有联系的信箱。所以,可以直接通过网上邮箱把简历发过去,或者通过邮局把纸质的简历邮寄过去。这是最土最笨的方法了,当然,也有人通过这种方法获得了成功。但是坦率地说,这种方法,成功率很低。为什么呢?因为,有些律所是常年挂着招聘的邮箱,每天收到的邮件都非常多。如果能在邮寄简历之前,如果先给律师事务所打个电话,应该可以大大提高命中率。你可以打前台的电话,然后要求转到人力资源主管,或者相关的工作人员。如果他们愿意告诉你,他们个人的邮箱,你的成功率就会高一些。如果正好赶上他们缺人,可能这个机会就是你的了。
但是,有些律所也会主动地开展一些招聘活动,比如到学校里做宣讲会,或者通过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发布简历,但是这样的大规模的招聘活动很难得,一般顶级所也都是到名校做宣讲。另外也要看市场行情,比如2009年,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我估计主动开展招聘活动的律师事务所会比较少。而在市场井喷的情况下,主动开展招聘的律师事务所可能就会增多。
这里需要多说一句的是,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对于就业非常有好处。而且有些律所只从实习生中招聘新助理。正因如此,争取实习机会和应聘几乎一样激烈,及早行动应当是必要的。顶级国内所和外所对实习生也付工资,有的甚至可以给到200元人民币一天,还是不错的啦。&
大家公认,通过熟人递交简历而成功的机会,要大大高于海投简历的机会。这一点,对外所和内所都适用。因此,多积累些人脉是重要的。譬如,通过师兄师姐或者通过导师转投简历。甚至对于来学校做讲座的律师,这可以利用讲座结束后的机会套瓷,看看有没有投简历或者实习的机会。
此外,申请律所奖学金也是一个捷径。因为有些律所的奖学金活动,其实是个变相招聘的活动。获得奖学金的学生一般会被邀请参观律师事务所,甚至被直接邀请来实习。有的奖学金是对好多学校开放的,比如后面提到的众达奖学金,美迈斯奖学金,有正式的申请程序。如果在申请过程,你的表现非常出色,就很有可能获得实习和被录用的机会。有的律所奖学金直接设在学校,申请过程是完全由学校掌握的,律所并不参与,因此,这样的奖学金和就业于实习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如果能够获得这些奖学金,也有利于简历的增色。
此外,如果能够参加一些模拟法庭比赛会,对于找工作也大有裨益。其中,比较利害的,而且大家公认有说服力的如“贸仲杯”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国际商事仲裁模拟仲裁庭辩论赛”&(Willem&C.&Vis&International&Commercial&Arbitration&Moot),以及“JESSUP”国际法庭模拟法庭辩论赛(International&Law&Moot&Court)这三个比赛。据我所知,就有同学参加了比赛,而被担任评委的大合伙人相中,从而顺利地找到工作。
法律人转行实际案例及路径分析
必须坦率地承认,以现在的就业形势,相当数量的法学院毕业生都无法进入法律职业。因此,必须面对着转行的现实。而我的意见是,与其被迫的转行,不如提早考虑这个问题,主动地做出选择。
转行并不意味着四年法律教育的浪费,相反,和其他许多专业相比,虽然法律教育可能不能确保一个谋生的饭碗,却告诉了我们人类社会和商业社会究竟是如何运作的。而对于许多职业来说,是否明白这一点会有很大的差别。
至于转行的目标,我想,大致可以遵循这样的原则,首先,看看对方的需求,有些职业特别需要法律专业的学生,虽然其本身不是典型的法律岗位,例如,记者或者编辑。法律专业的记者在报道社会法制类新闻方面当然有优势。又比如,人力资源岗位,其中涉及大量的劳动法律知识,法律专业的学生也受到青睐。其次,要看自己的兴趣,对于自己感兴趣的职业,即使对方没有专门表示接受法律专业的学生,也要利用一切机会接触这个行业。
当然,还有创业。很多人的直觉是,创业是理科生的专利,文科生创业很难。实践中可能也确实如此,在中关村科技园创业的学生基本都以理科生为主。但是,我认为,认为文科生不能创业,是一种误区,虽然自己掌握某种技能能够大大提高创业成功的可能性,但是创业并不以创业者必须拥有某种技术为前提。创业者最重要的素质是眼光,是了解市场的眼光。比尔?盖茨并不是自己发明的DOS系统,而是从Seattle&Computer公司买来的86-DOS&v1.0版,改名为MS-Dos向市场发布,这是微软赖以发迹的第一个成功的操作系统产品。如果具备了这种眼光,法律人完全可以创业。而且法律人所具备的知识,能在公司治理方面,以及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总的来说,我认为,转行没有什么固定的模式或者路径,除了个人的条件以及兴趣之后,机遇可能也要占一定的称谓。我就拿我知道的几个人来举个例子。
零点调查公司董事长&袁岳
我和袁岳曾经有一面之缘。听说零点调查公司,是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当时零点成立没有几年,还是一个很年轻的公司。之所以听说零点,主要是因为零点在学校里招聘学生做兼职活动,有不少同学去打工,而且收入在学生看来还挺可观。刚开始听到零点的名字,我觉得特别诧异,难道是半夜零点去调查?后来才知道,零点的意思是,不代表正,也不代表负,不偏不倚,是不预设立场的意思,这正式调查公司所需要的。我在零点公司见到了袁岳。当时的印象是,袁岳很友好,告诉我们,他也是学法律的,还曾经在司法部工作过,而且送了我一本他翻译的美国法律的书。最后,我也顺利的得到了零点的一笔赞助。但是当时,我心里还是有些纳闷,好端端的学法律的,干嘛搞什么调查公司?
现在,零点调查公司的名气已经很大了,不仅是中国最好的调查公司,也被列为中国中国最有影响力的中小公司之一,袁岳的名气也不小,有一堆粉丝。而且在豆瓣网上,袁岳的粉丝建了自己的群,自称袁粉。我想,如果把袁岳作为从法律转行的一个成功的例子,大家应该不会反对。
我们不妨看一下袁岳的简历。
年&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年&保送到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学位;&
年&国家司法部工作;&
1992年至今&创建零点调查公司;&
1993年,曾赴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WSU)从事有关中国私营经济方面的短期访问研究;&
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攻读社会学博士;&
1997年,曾赴英国牛津大学从事有关中国流动人口方面的短期访问研究;&
年&获美国哈佛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
社会工作:& 
欧洲民意与市场研究协会中国(北京)代表;中国市场研究业协会(CMRA)副会长兼公共关系委员会主任委员;奥组委发展战略顾问;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咨询业协会(BCA)副理事长;北京咨询业协会市场调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CPEA)理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客座教授,学院发展战略顾问;西南交通大学兼职教授;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MBA兼职导师。&
社会活动家,为美国卡内基国际和平中心、中美贸易全国委员会、英国牛津大学、日本《日中经济新闻》等机构提供讲题。&
《平民这边富人那边》、《中国这边美国那边》、《高效谈判:如何赢得有利结局》、《民意调查理论与实践》、《绝配》、《绝对神经》、《步步为零-上半身与下半生的MSN网上对话》、《体验哈佛》、《市场调查手册》、《观察中国》、《行政法律责任论》、《罪犯改造论》等  
职业理想 
袁岳为什么选择法律呢?据袁岳自己的说法,当时选择学法律,是因为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被里面的侦探故事所吸引。于是,先后在南京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学士和硕士学位。但是袁岳也发现,“但法律学的大半不是这个。这与我当时选择的动机很不一样。同时,我学法律也与一般人学法律不太相同,大部分人学法律是学了许多条文,而我更重视研究法律背后的‘动因’(民意),这个思想与我后来选择调查行业是直接相关的。”在袁岳看来,推动法律的进步,根本不在条文上的进步,而在于在多大程度上掌握了民意。比如,在读研究生的时候,袁岳就曾经写过《民意及其法律中的体现》、《公民信息权的法律保护》、《商业性信息——民事法律关系的崭新客体》这方面的文章。 
为什么选择调查
1988年,袁岳分配到国家司法部工作。但是袁岳感觉,在机关里面,能做的事情非常有限。那时候他和一些国际学者有一些协作,并在1991年接待了美国盖洛普代表团。盖洛普(Gallup&George)是美国数学家,也是抽样调查方法的创始人、民意调查的组织者。由盖洛普创立的盖洛普咨询有限公司,专门从事市场调查和市场研究,是世界上最大的民意调查和管理咨询组织,在20个国家设有40个分部。袁岳一下子觉得调查这种方式不错,做一个行业又能够体现自己愿意做研究的爱好。基于这样的考虑,他觉得调查是一个很好的职业。” 
1992年,袁岳与5个合作伙伴一起创建零点调查公司。起初,零点调查公司做了许多看起来就不赚钱的研究,如中国私营经济状况调查、全国投资环境评估调查等,基本上没有赢利。但是,到了1997年之后,零点调查公司的发展进入了快车道,成为拥有自有客户和自有研究技术的公司,客户也找上门来。2000年袁岳创办前进策略和指标数据公司,2003年创办远景投资公司,不断将调查的产业链继续延伸。
袁岳属于主动放弃型。袁岳从学校毕业本来选择的是法律职业道路,而且进入国家司法部工作,按理说,一直都很顺,作为国家部委,司法部的工作令人羡慕,法律职业也已经上了轨道,继续走下去就是典型的公务员道路了。但是,袁岳却喜欢折腾,不甘于平静的生活。而且他对于民意调查这项工作比单纯的机关工作更有兴趣,因此袁岳放弃了公务员,选择了自主创业。袁岳法律专业的背景也不能说是完全浪费,因为法律背后的动因是民意,所以调查和法律有相当大的关联性。而且,更为重要的是,调查行业不仅符合袁岳个人的兴趣,而且有相当的市场需求,由于起步较早,零点调查已经成为行业的领先者。
&
公司法务的行业分析
公司法务的薪金待遇,主要取决于公司法务所在的行业的薪金待遇。所以选对一个行业,是非常重要的!
首先,从竞争角度,所有企业,可以分为垄断性行业和自由竞争行业。垄断性行业应当大致包括资源类行业,公用事业水电气,烟草行业。从垄断角度来看,可以细分为到底是属于行政干预而形成的垄断,还是属于基于企业竞争力而形成的垄断。比如,石油行业就属于行政干预而形成的垄断,此类垄断企业的优势在于,只要国家政策不变,企业就能源源不断地攫取垄断利润。但是风险在于,一旦国家政策松动,企业的垄断优势可能一夜之间土崩瓦解。而企业基于自身竞争而形成的垄断,比如微软,优点在于不受国家政策调整影响,但是缺点在于,市场变化风云莫册,如果企业停止创新,那么很有可能丧失优势地位。
如何来判断企业是属于垄断性的,还是自由竞争呢,一个简单的办法就是看,他的竞争者到底有多少。比如,在电信领域,以前有六家,但是2008年,中国联通与中国网通合并,中国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六大运营商还剩下三家。垄断毫无疑问。
其次,从企业发展的时间来看,可以分为发展成熟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小企业。大中型企业的优势在于,大企业的各种制度比较规范,待遇有保障。但是缺点在于,企业往往人才济济,上升的机会有限。小企业的优点在于,人才匮乏,个人施展空间非常大,锻炼的机会多。但是由于企业在发展期,各项制度都不成熟,因此风险非常大。我曾经在网上看过一篇文章,叫《诸葛亮的职业规划》。文章提及,诸葛亮实现了个人事业的成功,归根结底取决于诸葛亮近乎圆满的职业选择策划,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到赤壁之战前夕时,曹操和孙权两大集团都已人才济济、颇具规模,诸葛亮若去投奔,最多也只能成为一名“中层管理人员”;而刘备集团当时主要由一些武将构成,高级参谋人才奇缺,诸葛亮完全有可能被破格提拔进入最高领导层!诸葛亮是昔日乱世中的一个孤儿,若非正确的职业选择助力,很可能就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永不为人所知!但积极进取且颇有心计的诸葛亮通过在职业选择上的完美谋划,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诸葛亮能有巨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同样面临巨大的风险。所以,从务实的角度来看,我的建议,除非是经过详细调查,了解了公司的背景,否则还是不要轻易进入小企业或者家族企业,不然,那里的企业文化不仅让你很难受,而且耗费你的机会成本。
再次,从企业所处行业来看,每个行业的发展程度以及利润率不同。可以大致分为朝阳行业和夕阳行业。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在一个行业发展的初期,由于竞争者少,可能会获得暴利,但是一旦行业发展成熟,而且行业并没有明显的进入门槛,那么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就会降低。从长远来看,行业的平均利润肯定是和行业的门槛,竞争者的多少相互挂钩的。
而且不同的行业涉及的法律可能完全不同,比如在出版公司当法务,可能处理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著作权的问题,但是在制造企业,可能主要是产品质量、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问题;在金融行业,可能主要是合规性的问题。因此,当你进入了一个行业之后,很有可能被打上一个烙印。我们可以设想,一个制造行业的公司法务能够轻易地跳槽到金融行业吗?所以,在挑选行业的时候一定要慎重。
公司法务PK律师
从工作压力角度,公司法务要比律师事务所要轻松一些。因为公司赚钱的部门是业务部门,所以业务部门必须忙,而公司法务如果太忙,反而说明公司什么地方出问题了。公司法务的日常工作较多,一般工作的进度都是可控的,今天坐不完的事情可以推迟到明天去做。工作虽然有时间表,但是并不严格,突发性的事件一般也不多。而且公司法务能够使用的外部资源也比较多,比如业务部门以及外部合作单位。如果实在忙不过来,还可以把大的项目推到常年法律顾问那儿去。但是,任何事情都没有绝对。比如,公司老板或者法律部的头是工作狂,那么公司法务可能比律师还辛苦。
而律师事务所赚钱的人就是律师,所以合伙人当然希望律师加足马力工作。律师工作并非一直都忙,但是有很多突发性的工作。因为你无法预测到底哪个客户什么时候会有什么事情突然爆发,而客户总是希望你能把他的事情放到第一位。而且各个项目都有比较明确的时间表。因此,律师常常会因为大型的项目需要突然加班。就算闲下来的时候,律师也要抓紧参加培训或者自学,以免跟不上立法和司法的进展。
从人际关系角度。任何公司,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总是有老板,有副总,有业务部门,有人事部门,有客户等等。公司法务只是公司的一个部门,一切要服从于公司的发展目标。公司法务专业是法律,因此是风险厌恶型的;但是市场部门的收入和业绩是挂钩的,是风险偏好型的。所以作为公司法务,不仅要看法律部的头头的脸色,还要看公司领导层,以及其他业务部门的脸色。一般来说,公司业务部门追求效率,希望法律部门的权力越小越好;审查的内容越少越好;审查的时间越短越好。而且,令公司法务所头疼的是,虽然从法律风险控制的角度提出了建议,但是建议却常常因为必须服从公司的全局战略,从而不得不在最后作出妥协。还有的公司业务部门把法务根本不当回事,只是等到出现问题了才让法律部门去擦屁股。有些公司的法律部的级别特别高,法律部的头是公司的副总裁,说话就比较管用。如果法律部头头级别并不高,而且公司管理层不支持法律部门的话,法律部门就往往比较被动。此外,公司内部晋升的压力大,竞争激烈,公司法务也有可能晋升进入管理层,这就和其他部门的候选人产生了职位上的竞争,因此,公司法务常常身不由己地陷入一些人事斗争当中去。对此,建议拟打算做公司法务的新人详读一下《杜拉拉升职记》(李可著,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就会对公司政治有一个非常感性的认识。
但是律师事务所在人事关系方面就简单多了。律师事务所里仅仅有四种人:合伙人、律师、律师助理和秘书。在内资所里,律师助理只是成为律师的一个短暂过渡,所以,律师事务所里面实际上只有三种人。由于秘书不会成为律师,之间没有任何竞争关系,所以只需要处理好与合伙人,以及其他律师之间的关系就可以了。从和客户之间的关系来看,律师接受委托一般是具体处理某一件事情,工作完成,委托关系也就相应结束。而且出具法律文件,一般也只是需要考虑法律问题。因此,地位比较超脱。
从生活压力来说,公司法务的薪酬取决于公司所在行业的一般薪酬,以及公司具体的经营状况,不过,公司法务个人不需要为薪酬担忧,也不必为是否有业务担忧。而对于律师事务所而言,如果是律所是以公司制运作的,那么律师的压力比较小,但是如果业务量不饱满,也会影响到年底的奖金。对于合伙人以及提成制的律师来说,案源的压力就非常大了。如果没有稳定的案源,合伙人或者律师的生存和发展就可能出现危机。
从职业氛围方面,公司内部,由于工作关系,各个部门常常需要协同工作,联系较多,而且公司的人数一般会比较多,一般能够找到意气相投或者惺惺相惜的的朋友。但是律师的工作一般是单独工作,律师虽然有团队,而且也会进行业务交流和讨论。但是毕竟人数一般较少,业务交叉的也不多,所以律师之间显得比较散。除非是同一拨进律师事务所的,还会有一种集体感;对于半路进入律师事务所的,往往有找不到集体的感觉。
从职业前景方面,公司法务发展到一定级别之后,一般也就是法律部的负责人之后,基本职业生涯就走到顶点,再往上发展空间几乎没有,除非改行做管理。而随着职位空间到达顶点,薪酬也随着到达顶点,继续增加薪酬也不可能。在一个小公司,可能用不了多长时间,就能够到达此高度。从专业角度来说,公司法务的专业要求,受制于公司所在的行业和规模,如果公司的规模小,法务可能只是需要一些基础的合同知识就够了,因此公司法务的工作做长了,法律知识面可能会出现萎缩。在律师事务所,从名义上来说,到达合伙人之后,职位上也到达了顶点。但是,合伙人的业务仍然可以继续拓宽,收入也可以继续增加。从专业要求来看,目前律师分工也越来越细,因此对律师的专业要求是无止境的。只有成为一个领域的真正的专家,才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对于新人的锻炼来说,到底是公司法务好,还是律师事务所好?这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前面所述,只有进入前20%的律师事务所,成功的可能性才会大。如果进不去,不如先考虑公司法务,尤其是大公司的法律部门,待遇和机会可能都优于普通律师事务所。另外,还是要看对自己的定位。我们常讲到,律师也要有商业意识(commercial&sense)。也就是说,律师所从事的业务,最终是为商业活动所服务的,而不是独立于商业活动。比如,为什么要进行兼并收购?这是因为这样做在商业发展上有意义,既消灭了竞争对手,扩大了市场份额,又争取了时间。公司法务有机会参与公司其他部门的讨论,可以大大扩充自己的商业意识。但是,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不需要考虑这些商业问题,只需要考虑法律就行。时间长了,思路可能就变得越来越狭窄,钻到法律的牛角尖里出不来。因此,如果你认为自己是个商业天才,恐怕应当优先考虑公司法务,然后在转到纯商业管理上去。另外,也应该从性格上考虑,公司法务,其实也是一个管理职位,管理就需要和人打交道,而不是仅仅和抽象的法律问题打交道。如果善于人际交往,倒是应该倾向于公司法务;如果更喜欢成为一个领域的法律专家,则应该倾向于律师工作。
当然,任何工作做到顶尖,肯定都不仅仅是技术活,都需要对所涉及问题的火候的拿捏恰到火候。因此,无论是公司法务,还是律师,想在其中任何一条道路上取得真正的成功,都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司法机关VS律师事务所
两年多前,上海徐汇区法官胡勇敏曾在”东方绿舟”的网名在天涯法律论坛上发表强帖,《上海法官法律素养已经超越上海律师的八大理由》,一时影响颇大。该文后被收录在《&职业规划指南:从法学院学生到专家型法官》一书中(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该文对法官和律师职业做了全面对比,对新人求职取向有一定影响。胡法官的观点虽然非常有道理,但是个别地方也有不全面之处,分析如下:
比如,在起点学历方面,胡法官认为,上海法官的起点学历是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而上海律师的起点学历是本科且不受专业限制。但是,我认为,这并不代表全国情况,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修订,自日起,法官和律师的起点学历都由大专提高到本科,在全国范围内,法官和律师的准入门槛是相同的。而且,即便在上海市内,各个律师事务所的准入门槛是完全不同的,顶级所可能只录取名牌学校的硕士,而小所则无法对毕业生的学历和毕业院校挑挑拣拣。
在录用考试方面,胡法官认为,上尽管少数大的律所也通过笔试等途径招收律师或律师助理,但严格程度通常明显低于公务员考试。从总体而言,上海法院公务员考试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优点是上海律所考试无法相提并论的。但是,我认为,从入口来看,顶级律师事务所的录用竞争激烈,考试也非常严格。因此,不能一概而论。更为重要的是,两者的区别在于进入之后。进入法院之后,法院一般不主动淘汰人,而是逆向淘汰。能力超强,又有想法的人,一般在做几年法官后,会考虑跳出来做律师。而律师事务所则需要在市场中打拼,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就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往往是强者胜出。
在任职培训方面,胡法官认为,上海法官与上海律师相比,由于每年实际的培训时间更长,且均系脱产带薪而能够保持较高的培训积极心,更加有利于提高法律素养。而律师事务所只有短期培训。但是我认为,胡法官了解的律师事务所短期培训,只是律协强制要求的培训,而在顶级律师事务所内部,培训几乎天天都有。而且一些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内部网络系统,培训资料非常丰富。
在专业分工方面,胡法官认为,上海法院之间和法院内部都有严格的专业分工。上海法院之间的分工,包括法院之间的审级分工和专业分工。上海法院内部的分工,包括审判庭之间的分工和合议庭之间的分工。而律师对于同一领域案件的承接,相互之间存在着竞争关系,且这种竞争主要是围绕诉讼标的金额的大小来展开的。只要代理费用足够,律师通常不会放弃承接机会。因此,律师在办案业务种类上,与法官相比有一张追求扩张的倾向。这种结果会导致律师比法官全面,却不如法官专业。对此,我只能说胡法官对于律师事务所内部的分工认识还是不足,实际上,大型律师事务所内的工作已经相当细致,在复杂案件中,往往是团队工作,可能投入十几名甚至几十名律师一起工作,这是法院所不能比拟的。
在办案数量,胡法官认为,上海每名办案法官年结案120多件,属于满负荷运行。上海律师7000余名,办案律师年均结案20多件,只相当于办案法官的一个零头。但是,我认为,这个统计问题在于,有些律师是作非诉业务的,从来不代理任何诉讼案件,如果将这部分非诉律师排除,诉讼律师实际代理案件的数量统计将大大上升。好的律师和法务,在于帮助客户防患于未然,因此,在诉讼之外的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又怎能轻易忽视呢?
在单位规模方面,胡法官认为,除了专门法院外,上海各个地方法院工作人数基本都在200人以上,其中法官人数均在100人以上。而上海律师共7000多名,而律师事务所却有650家,平均每家律师事务所仅10余人,与恢复律师发展初期相差无几,且一再出现规模一扩大后就出现分裂的情况。但是我认为,有些律师事务所规模很小,而且这样的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很多。因此,一算平均数,就把律师算下去了。这就像中国地大物博,但是一算人均,就算下去了。实际上,如果看上海排名前十名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已经和法院相当。如果要看北京排名前十名的律师事务所,规模要远超过法院。
在经济状况方面,胡法官认为,上海法官净收入基本都在10万元—20万元之间,都属于中产阶级。上海律师的收入靠自己创收,起伏不定;呈现着两极分化态势。成功律师容易为富不仁、坐收渔利,失势律师难免穷凶极恶、不择手段。我认为,两级分化的现象确实客观存在。但是,激励机制不同,对于律师来说,优胜劣汰,多劳多得。对于法官来说,工资固定,干活自然是越少越好。而对新人来说,究竟是拿着100%的死工资,还是去努力一把,去拿只有20%的机率的高薪呢?如何选择,还是取决于个人的性格和实力。
综上所述,胡法官的观点未必全面,结论未必成立。而且,我们需要注意,中国法官的选拔并非从具备成熟法律经验的律师中选拔,而是在大学毕业时就分道扬镳,走上不同的职业道路。
难道让所有的学法律的人都去做法官吗?我想,我们应该确立一个大的原则,就是经济的发展主要是靠市场来推动的,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优秀的人才到市场上去创造财富,这样才能够促进经济的发展。如果一个社会最优秀的人才不在市场上,而都在政府机关里面,是不利于社会发展的。
法官知多少
如果你想当法官,我要恭喜你。因为大家也许没有注意,中国是最容易成为法官的国家!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以人口平均来说,中国是拥有法官数量最多的国家。中国有多少名法官呢?最新的官方统计我没有查到,根据2004年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共有19.46万名法官。按13亿人口计算,每7000人左右就有1名法官。而这还不算我们还有一定数量的“兼职法官”,根据2009年的最高法院的报告,全国共有5.5万名人民陪审员。
我们再来看看外国到底有多少法官。从中世纪王座法院设立开始至1813年,英国全国仅有数十名法官负责审判全国的所有案件。到了1986年,全英国大约有法官500名左右。1997年,英国人口有5900万,全职法官有954名,其中包括12名大法官,25名上诉法官,95名高级法院法官,520名巡回法院法官,302名地区法官,英国还有大约2000名兼职法官。德国2000年的全国人口为8220万人,法官的现有人数大约为2100名。日本2000年的全国人口为1.2670亿人,法官人数大约为2224名。最高裁判所有15名法官,高等裁判所有288名法官,地方裁判所有911名法官,家庭裁判所大约有200名法官,简易裁判所大约有810名法官。墨西哥2000年的全国人口为9890万人,现有法官人数大约为755名,其中联邦法院系统有409名法官,州法院系统共有346名法官(赵小锁《中国法官额度探讨》载《人民论坛》)。
外国人口和法官人数之比,英国为10万∶1;德国为4万∶1;日本为6万∶1;墨西哥为13万∶1。中国和法官比例最高的德国相比,也是其六倍。
外国法官人数虽少,但处理案件的效率和质量却很高。例如,有人统计,美国联邦上诉法院1990年共有156名法官,处理案件的总数为36609件,平均每个法官处理案件的数量为234.7件;美国联邦地区法院1990年共有法官575名,共处理了266783件案件,平均每个法官处理案件的数量为464件。
再看看中国法官的效率,根据最高法院的报告,我国法院2008年审结的案件数约984万件,除以20万法官,我国平均每个法官的办案数大约为50件,看起来并不多。
当然,上面简单的数字比较掩盖了许多问题。因为,第一,外国法官有相当数量的助理以及书记员的辅助,比例大约可以达到一个法官有&5&到&10&个助手。而中国法官,是好几个法官共用一个书记员和助理。而除了审判工作,中国的法官必须承担大量杂务,例如,庭前组织交换证据、主持庭前调解、接待案件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的来访和查阅案卷材料、调查、收集、核对有关证据、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甚至计划生育、征地拆迁、创建卫生城市,等等其余事项。因此,如果拿外国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的总数,与中国法院的全体工作人员的总数之间相比,可能更有意义
第二,中国地区差异太大,平均数字掩盖了我国法院苦乐不均的现象。部分地区的法官,在几乎没有其他外力帮助的情况下,审理案件的数量达到了惊人的数目。例如,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女法官王文曾在接受采访时感叹:“在广州做法官真是不容易。”王文说,2005年,她一年审结的案件数量竟然达到了惊人的504件,位居白云区法院全院之首。而她则累得浑身病痛,甚至严重到要戴着专治颈椎病的颈箍到法院上班。王法官审理案件的数量,已经超过了美国法官的审理数量。但是美国法官是在多名法律助理,书记员和秘书的帮助下完成的。而王法官,基本上是个人完成上述案件的审理以及其他杂务工作。
法律留学的是与非
在留学之前,我认为,首先要搞明白的就是:到底留学能得到什么?自己为什么要留学?以及留学到底值不值?
当然,首先我们能想到的留学是可以提高英语。不过,说实话,留学回来但是英语仍然很烂的LLM也一把一把的。因此,如果你以为留学一年,就把英语练得像同传高翻似的,那么我劝你一定要死心。不过,通过留学,英语多多少少都会有一定进步。这是因为,考托、考LSAT、考雅思的时候,就被迫强化了一次英语。留学一年,听课、阅读、写essay(小论文),英语又会有进步。但是进步到底能有多大,完全靠个人的努力。我认为,对于LLM的攻读者,要想在留学的短短一年里,在英语方面取得较大的进步,就必须把握每个机会。例如,国外高校里各种各样的party特别多。如果你刻意去逃避这些社交活动,或者虽然参加,但是总是躲到一个小角落不说话,收获当然很小。如果你能适应这种场合,就会发现和老外可以聊的东西还是蛮多的。对于LLM来说,可能每个人都会震惊于老师发的阅读材料之多,读那些案例和文章绝对是对意志的严峻磨炼,全部读完几乎是不可能的。这并非危言耸听,也不仅仅是因为英语对我们而言是外语,我曾经问过一个加拿大同学,他说他也读不完。但是在精力和能力允许的范围内,提前完成阅读材料,必然能够提高听课的效果。上课的时候,中国的学生最大的缺点就是太shy,其实有时,外国学生能想到的答案,中国学生也想到了,只是怕说错,或者怕说的不好,所以不敢说。但是如果你能鼓足勇气,回答第一个问题,就会发现接下来的问题就容易多了。有些学校会布置写一些小论文(essay),而且老师会亲自批改。这是绝好的机会,对于老师给你的订正和评论一定要好好学习领会。此外,多看些电视也是个不错的办法,如果天天坚持看半个小时的BBC或者CNN,英语的听力也会有比较大的进步。总之,一年的时间过的真的非常快,一定要做个有心人。
当然,留学还能给你带来一张文凭。这张文凭是否一定有助于就业呢?我觉得,也要分情况。如果是牛校,对求职应该会有帮助。如果是一般的学校,留学可能带来的附加值并不大。就算是牛校的LLM(甚至JD),也不能保证你进入顶级外所,甚至顶级内所。这主要还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每年去国外读LLM的人数到底有多少,没有一个准确的统计。但是近年来,每年出国留学的人数稳定在十几万人,如2007年为15万人。其中到美国和英国的人数最多,合计应该有六万人。在这五六万留学生中,有多少是法律专业的?没人统计过,我觉得应该有几千人。可是国内顶级律所每年的空缺有多少?而且海归还要面临着国内高校毕业生的竞争。所以,留学对于就业也可能有帮助,也可能帮助不大。当然除了回国,每年都会可能有一定数量的LLM同学,能够进入国际所在国外或者香港的分所工作。LLM学位,几乎是进入外所的必要条件,但是这只是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随着LLM中国学生数量的增多,进入国外分所的也越来越难。
不过,如果把人生当成一次经历的话,通过留学而领略到的异域风情和文化是在国内无法得到的,这恐怕才是留学最大的收获。因此,请不要忘记在出国的时候,在书包里放上一本Lonely&Planet(目前最好的出国旅游出版物)。而且只要学有余力的话,就一定要去旅游。在这方面,我觉得去欧洲要比美国占优势。只需要在Easyjet(一个廉价航空公司)上买张廉价机票,或者买张Europass就可以穷游欧洲了。而且欧洲每个国家的风情文化都完全不同!
欧美同学会副会长王辉耀曾经谈到过一种有意思的现象,就是海归的“重返本土文化休克”。他说:”当一个人在异国不同文化环境里生活了一段时间,经历了文化休克,适应了异国文化后,再回到其祖国,往往会出现一些不适应的症状。叫”重返本土文化休克”。从一种文化到另一种文化,从一种环境到另一种环境,从一种价值观到另一种价值观,这些矛盾冲突都能对海归的心理和态度产生影响”。这种休克,我也是经历过的。在出国之前,我对于北京的拥挤、沙尘暴、肮脏和空气污染熟视无睹。然而从欧洲回到北京,一下飞机,我深吸一口气之后,就立刻怀念起欧洲了。
在欧洲,只要不是阴天,天就总是湛蓝的,不会有北京的雾霾,更不会有沙尘暴。大部分的欧洲火车站可以从容地直接走进月台,而不会像北京站先过个安检,再到臭烘烘的候车室里挤上半天,然后再满头大汗地爬个天桥才能到月台。在欧洲的高校,研究生一个人住一间宿舍,不必像国内高校那样室友必须亲密接触,等等。然而,中国不是美国、不是欧洲。你如果打算仍然要扎根中国,你就必须接受中国的现状。
到英美国家留学,还可以领略普通法系的魅力。中华法系虽然源远流长,不过在当今中国法律里面,几乎没有痕迹。民国时期的“六法全书”,从立法技术的细腻程度而言,已经达到相当的高度,算是法律移植的一个里程碑。然而新中国建国伊始,”六法全书”就被作为历史的旧法统被彻底废除。新中国法制几经坎坷,在1978年之后才获得大的发展。新中国虽然名义上仍然秉承大陆法系的传统,但是目前在商事立法当中,比如证券领域,几乎完全照抄英美。
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本原因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英语是真正的世界语言。如今,全球金融中心在纽约和伦敦,而不是巴黎或者柏林;主要的商业合同是用英语完成的,而不是德语或者法语;即便是在欧洲内部,例如欧盟委员会的内部,虽然名义上的工作语言有很多,但是真正工作中只有一种语言,就是英语。明白这一点,对大家选择留学国家非常重要。因此,我个人是建议到英语国家,如美国、英国、澳大利亚而不是法国或者其他欧洲国家去学习法律。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英语大家都懂,法语、德国、日语懂的人就少了。如果从市场细分的角度来看,到小语种国家留学,有可能以后专门做该国的法律业务。但是与此相对的就是,相关的法律业务也只是囿于该国。而且现在中国人和法国人、德国人、日本人交流完全可以都用英语。
从课程的选择上,我建议大家多选一些公司法、证券法、国际经济法这样的实用课程。这样的课程回国也能用的上,有利于就业。你也许对国际公法、法理学、犯罪学这样的课程更感兴趣,但是还是如我一开头所说的,你应该首先想到的是安身立命,而不仅仅是个人兴趣,除非你立志于从事学术工作。
最后,而且肯定不是最不重要的就是,留学花费不菲。这是因为目前国外高校都看准了LLM这个大市场,纷纷从里面分一杯羹。读一年的LLM学位,学费加上生活费,美国顶级法学院现在一般需要5万到7万美元,纽约最贵。英国虽然稍微便宜,也不会低于2万英镑。JD就更贵了。而且,LLM基本上没有什么有奖学金的机会。个别学校有些奖学金,但是名额少,而且金额也不高。中国学生能够真正拿到LLM全奖的,估计一年全国也就是几个人。
出国读书和时机也有很大关系。本科毕业直接出国,节约时间,少走弯路。但是有工作经历的人,而且工作经历背景很强的话,例如曾经在国家部委、世界500强公司、或者顶级律所工作过,在申请的时候,要比本科毕业直接留学的同学有优势,而且毕业后找到好工作的机会也多一些。因此,有人说LLM是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这也并不过分。而且工作几年之后,手里有了一定的积蓄,经济压力也小。而且如果再碰到好的老板,愿意出一部分学费,更要“没事偷着乐了”。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2008年金融危机的发生,LLM学生有工作越来越难找的趋势。土兔网上甚至出现了“民工价的美国LLM”的控诉。发帖子的网友叫“看一看”,帖子提及:“北京建筑工地的技术工人,现在一个月工资都不止五千元。法律海归越来越不值钱了,50万的学费不知何年何月才能赚回来。美国的LLM真正上课的时间就8个月左右,学到的东西真的很有限。LLM说白了就是个法律英语强化培训加美国法入门的一个学位,对英语和法律知识提高是有的,但是太有限了。美国的LLM就是个敛钱的机器,几乎没有奖学金。最近签证容易了,美国的法学院也大开胃口,猛招中国学生,学生素质参差不齐,什么样的烂人都有。光纽约大学的法学院LLM项目就近60个中国人,一个人平均花费近50万,你自己算算光纽约大学的法学院LLM项目就赚中国学生多少钱?有人整天在网上讨论拿Global&Pay案例,事实上能拿到的中国人几乎是凤毛麟角,甚至能在美国找到像样工作的都没几个。再说一下NY&Bar&(纽约律师资格证),这个证中国人的通过率几乎大于90%,去美国读LLM的都能混个NY&Bar回来,跟四级证一样,大家都有,你觉得有用吗?国内的律所早就对LLM不感冒了,LLM的出路真的不乐观。劝诫国内的学弟学妹们,没事不要再在美国的LLM上糟蹋钱了。50万在北京城做个小本生意也够了,没必要去美国拉动美国的经济增长,等读完LLM回来才知道是个民工价。”。
“看一看”的意见,我不置可否。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谁都无法预测到,所以2008年的LLM就业形势是特别的差,因此这有时运不济的原因,秦琼当年还要卖马呢!不过,话又说回来,在北京做律助,5000元确实也是均价。如果能够进入顶级外所,50万元人民币的投入确实能够很快收回成本,并且获利。但是,根本没有进入顶级所的可能,或者目标是做公务员,我认为,50万元读LLM并不划算,当然,如果有全额奖学金另当别论。
总之,我认为,出国留学,必须先想清楚自己图的是什么,读完之后的就业形势如何,而且要应视经济状况量力而行,然后再做考量。
中国律师行业的走向
北京市法立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在其《个人所、精品所和规模所:谁持彩练当空舞?》一文中,提出了中国律师事务所将呈现出,个人所、精品所和规模所三种类型。我个人以为,比较准确的概况了中国律师行业的走向。
对于个人所,新《律师法》第十六条规定,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该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实践中,我认为个人所可以做扩大解释,比如有些所名义上是三个以上的合伙人,但是实际上由一个合伙人控制,或者以创始人的名字命名,这两类所基本上都可以算做个人所。这种个人所,受创始人个人因素影响较大,比如创始人在某一方面业务能力超强,或者人脉深厚,一个人就可以足够支撑起整个律师事务所的案源和收入。不过,由于个人能力总有极限,所以如果想做大做强,就必须增加合伙人。否则个人所就会止步不前。因此,如果你选择到个人所就业,就必须要注意到它的发展限制。
所谓的精品所,其实就是在某一领域颇有专长的律师事务所。这有点象专科医院,以治疗某一方面的疾病见长。这种所,比个人所的规模要大,一般有十几名合伙人或者更多,在业界具有相当的口碑。这类所,规模可能不大,但是,在自己专业的领域,盈利能力应该是比较强的,而且竞争力也很强。对于毕业生来说,主要是看这类所的专长,是不是自己感兴趣的领域。比如,你一心想成为证券律师,但是到了一个知识产权所,那么可能就是完全地浪费时间了。
而规模所,有点类似全科医院,提供一站式的解决方案。真正意义上的规模所,应该是规模超大,合伙人达到百名以上,覆盖各个主要的法律领域,在主要城市设有分所。比如金杜、君合应该是规模所的代表。这两个律所略有不同。金杜似乎更为重视地理和人员扩张。而君合对于扩张略持保守态度。目前&君合除了北京总部外,在大陆有上海、深圳、大连、海口四个分所,另外加上香港和纽约的分支机构。而金杜除了北京总部外,大陆地区有八个分所,包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重庆、西安、杭州、天津。另外还有香港、东京、硅谷和纽约的分所。律师超过600人。此外,这些年扩张比较厉害的有大成律师事务所。目前大成所已经在全国20多个城市设有分所(包括正在审批的5-6个),并在兰州、南京、沈阳、呼和浩特、福州、青岛、大连等城市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已构成覆盖全国法律服务网络;按照分所数量和律师数量规模,大成已经是一个非常大的所,但是很奇怪,在legal&500上却没有大成的名字。不过,个人以为,即便是规模所,也不可能什么都做,而仍然是集中于利润率最高的行业领域。对于毕业生而言,进入规模所,如同进入了律师业的“航空母舰”,生存压力较小。但是缺点是由于规模所人才济济,个人想崭露头角,恐非易事。
如果既不是规模所,也不是精品所,也就是“平庸所”。在这种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前景,可想而知。对于毕业生来说,应当尽力回避平庸所。
律师事务所的合伙制度,决定了和公司的本质上的不同。合则来,不合则去。所以,君合律师事务所才煞费苦心地起了“君合”这个名字,取“君子合力,志存高远”之意。不过,对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来说,要做到君合,真的是很难的事情。因为对于一般律师事务所来说,最大的问题就是,业务一旦做大了,合伙人数增多之后,大家对于分配问题就很难达成一致。因此,如果制度不安排好,律师事务所往往就面临着再次分家的问题,很难做大。
目前,从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方面,有两种,即可“公司制”管理模式与“提成制”管理模式。所谓“公司制”管理模式,一般是指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根据案件的专业要求指派有相应专长的律师承担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和调派工作团队,提倡分工合作。在薪酬制度上,从合伙人到专职律师,实行等级工资制度。在财务管理上,律师事务所成本费用统一管理,利润分配则结合各合伙人的年资深浅、业务能力和是否担任管理职务等因素,统一分配。采取“公司制”管理的律师事务所,一般注重对外统一专业形象,对内强调分工与合作,相对较具有凝聚力,服务质量较为稳定。目前,采取“公司制”管理模式的律师事务所一般是规模所和部分精品所。
公司化管理的律师事务所内部,也按照在业务种类重新分类组合,让内部存在竞争力。比如,金杜将业务分为公司、融资、知识产权、国际贸易与政府事务、诉讼仲裁五大块。君合则将业务分为外商投资、兼并与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开发与项目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高科技等14个方面。这种分散化的业务种类,为律师事务所提供了多个业务点,归避了单一业务量下滑可能造成的风险。而且,这次金融危机也证明了,规模所对于金融危机的抵抗能力非常强。
而所谓“提成制”的管理模式,实质上是将案件收入,在律师与律师事务所之间进行分成的制度。顾名思义,”提成制”的制度模式,其关注的重点在于律师费的分配,即利益的分配与平衡。在”提成制”的管理模式下,律师要有能力开拓案源,直接掌握当事人资源以形成业务委托,一方面完成案件的业务处理,另一方面也要负责跟进收费过程。”提成制”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与律师之间通常是采取按比例分配案件收入或律师按照固定金额向律师事务所交纳管理费的方式。律师事务所的整体开支由律师所承担,律师个人的业务开支由律师个人承担。采用提成制的,包括平庸所,个人所,以及部分精品所。
采取“提成制”的律师事务所,对于案源丰富的律师而言,通常可以获得令新人羡慕的业务收入,对初入行的新律师而言,往往因为没有案源同时也缺乏经验,很难有机会快速成长。”提成制”的管理模式,最为诟病的问题在于律师长于”单打独斗”但缺少团队合作能力,无论是律师个人还是律师事务所的成长均较为缓慢。
对于新人来说,提成制其实非常不利,因为,新人基本上没有案源,所以,无成可提,收入甚至无法维持生计。对于成熟律师而言,提成制度有利于提高工作的积极性,但是大家各自为政,又不利于团队合作。因此现在,越来越多的律所,包括个人所,为了增加凝聚力,采用公司制度而不是提成制度。
对于律师的考评,很多大型律师事务所会设立专门的部门,对每个律师的工作情况进行审核,比如,某顶级所规定,律师助理在入所第一年应完成不少于1300个有效工作小时的最低工作量,包括计费工作小时和事务所认定的可计入有效工作小时的非计费工作小时。而律师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200个计费工作小时和300个非计费有效工作小时的最低工作量,&对于律师所的合伙人而言,合伙人之间可以依据合伙人协议和合伙人会议之规定参与决策、享有分红,把合伙人的利益和律师所的利益直接挂钩。&对于授薪律师(或专职律师、坐班律师),根据劳动协议或雇佣协议之规定拿固定工资或提成。律师所根据授薪律师完成的案件数量、办案质量、工作表现和客户评判等标准来考核衡量授薪律师的工作绩效。如被考核为优秀的,可以发奖金、出国旅游、参加培训、晋升合伙人。
国内顶级所,现在对于新入所的律师都一律采用年级制,干满一年算一个年级,最多计算七或者八年,外所好像有更多年级的。相应的,每增加一年,薪水都有一定增加。一般来说,五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就有机会升级为合伙人。就是慢的,八年在内所升到合伙人也差不多了。
在华外国律师事务所VS中国律师事务所
上面所讲的基本上都是国内所的情况,接着我想介绍的是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的情况,也就是俗称的外所。
从理论上讲,中国法律市场对于外国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准入的开放,是有限度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不能从事中国法律业务。
根据《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及其代表,只能从事不包括中国法律事务的下列活动:
(一)向当事人提供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国家法律的咨询,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咨询;&
(二)接受当事人或者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办理在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国家的法律事务;&
(三)代表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中国法律事务;&
(四)通过订立合同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的委托关系办理法律事务;&
(五)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
此外,该条例还规定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上述规定是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而制定的。我们可以看到,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但是什么叫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这是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恐怕司法部的官员也解释不清楚。
和模糊的概念相比,实践中几乎无法监管,实际上外所天天做的基本上都是中国法律业务。比如,非诉业务,像咨询、尽职调查等等,外国律师事务所根本不需要和中国司法和行政机关接触,其提供的服务只有律所和客户知道,司法机关怎么去监管呢?至于诉讼业务或者需要向中国主管行政机关申报的业务,外所可以在完成绝大多数工作之后,再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代为出庭或者申报就可以了。这样,绝大多数的利润都被外所赚去了。所以,在华外国律师事务所和中国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实际区别,绝对不像法律规定的那么大。
日《第一财经日报》曾经发表过一篇题为《上海律协调查:揭秘外国律师事务所违法执业》的文章。其中提及,外国律所大量地公开地进行明显属于中国法律服务的非诉讼业务,包括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文本的起草、解释;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提供中国法律的解释、意见和咨询;直接参加适用中国法律的相关投资、兼并等项目的谈判。另外,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委托人向中国政府机关办理登记、变更、申请、备案手续以及其他手续;而且对外宣传外国律所可以从事中国法律服务。按照中国入世承诺,外资所代表处可以和中国律所保持“协议合作关系”以及“直接指示中国律师”开展法律事务,还可以向客户提供关于“中国律师环境影响的信息”。这里边可以打的“擦边球”是,外资所幕后直接从事中国法律事务而以中国律所的名义进行,他们做出的法律意见,也经中国律所翻译、核实、签字对外出具,实际上很难监督。
此外,这篇文章还提到有一种”傀儡”外所,就是里面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是中国的,律师也是中国的,但是资本是外方控制,他们出钱招聘人员,租赁办公场所,购买办公设备。这样就可以完全提供中国法律服务了。这样的律所,我也听说,确实也是存在的。因为律所的业务主要靠行业自律,由于外国律所代表处也不是中国律协会员,各地律协有心管也无权管。
以前,我以为其他国家在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放水平和中国类似。但是,在英国学习期间,我和一位印度同学聊天的时候才知道,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印度根本没有分所和代表处。同样,在韩国也没有!可见,我们在加入世贸时候的开放力度还是非常大的。不过,也没有办法,谁叫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太晚了呢?尽管外国律师事务所的收费很贵,但是在文化和沟通上,跨国公司和外所的沟通,一般比直接与中国律师事务所接触方便。当然,现在中国的顶级律师事务所在沟通和服务方面,与在华的外所几乎没有什么区别。尤其重要的是,律师在这两类所之间的流动也是非常大的!
不过,从就业的角度,外所“入侵”中国法律业务对各位可能并不是坏事。正因为外所也在做中国业务,所以需要大量了解中国法律,英语又好的中国学生。此外,外所还直接从中国律师事务所挖走人才。不过,严格地说,外所的律师是不能自称自己是中国律师的。有执照的中国律师进入外国律所之后,也要将律师证件暂时收归司法局掌管,所以进去之后也不是中国律师。
外所的薪酬和其他待遇,一般高于内资所。据了解,目前在北京和上海的英国Magical&Circle(“神奇圈”),或美国的Top&tier&firms的外所,第一年月薪是人民币8,000,年底双薪,年薪可到人民币100,000。Magical&Circle是指英国的五家律师事务所,包括高伟绅(Clifford&Chance),&司利达(Slaughter&and&May),&安理(Allen&&&Overy),年利达(Linklaters)和富尔德(Freshfields)。虽然外所给新人的起薪类似,但是每年会有一次review的机会,所以第二年就会拉开很大差距。例如,有的所会给legal&assistant加薪50%,而有的所就只有nominal&increase。有的所做完第一年以后review分数最高的工资能够加倍,但是不能马上拿到,要签个协议,两年内不跳槽才能完全拿到,所以第二年实际是月薪12,000左右。因此,具体而言,所和所之间还是有一定区别。
除了极个别的所,内所的薪酬普遍要低于外所。例如,qiupoem发表在&BBS&水木清华站上的《四高校法学院学生参观大成律所记录》一文中提及,大成的起薪,是本科2000元,硕士2500元,博士3000元,并结合年度任务额加计时的方式履行职责。比如,2000元底薪,必须完成的一年的任务额是7万,超过7万业绩的部分,会获得最高约75-80%的奖励作为返还,此外,与本部门、外部门的律师合作,通过计时收费,按每小时70元计算。平时所内合作的机会很多,如果个人能力得到大家的认可,合作的项目多,那么个人实际月薪会在6-7千不等。
到底是去外资所好,还是国内所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认为,外所和内所,各有利弊。如何抉择,主要取决于自己的条件。对于刚入门的新人来说,外所的薪水更高,所以更有吸引力。同样,对年级较低的律师而言,外所的薪水也要高于内所。但是内所律师晋升较快,做的好的,六年之后就可能晋升初级合伙人,但是,这在外所绝对不可能。比如Magical&circle中的某所,在北京的办事处,有三十多个律师和助理,但是合伙人就只有两个,而且都是鬼子。对于绝大多数内所来说,在逐步晋升的过程中,可以全程参与一些重要业务,甚至逐渐积累一些自己的客户,但是这两点在外所都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外所的国际客户往往是长期客户,即便是新开发的客户,资源也牢牢地掌握在合伙人手里,让律师分享客户资源的可能性绝无仅有。当然,有人选择先在外所干,积累一笔收入,然后再到内所来做合伙人,这样的例子很多。不过,由于外所的门槛总的来说较高,也有人先到内所,然后去外所,最后再到内所。
上述内容只是提及了在华的外所以及内所的情况。对于外所在国外和香港的分所来说,情况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由于英国的律师资格非常难拿,要取得英国的律师资格之后,在LLM毕业之后,还需要读一年的CPE课程(Common&Professional&Examination),另外还需要做一年的实习生(Trainee),所以能进入英国总部的中国学生确实是凤毛麟角。由于拿美国的律师资格比较容易,因此留在美国律师事务所的总部,或者由美国总部派到香港分所的中国学生的数量会多一些。不过,目前的共识是,就是LLM直接进入外国所是越来越困难的,绝大多数的LLM中国学生都会回国。
对于法律这种和社会密切联系的专业,想融入国外的社会和文化,并且取得很大的成就,不是说不可能,但确实是非常困难。我在英国认识一位中国女生,非常优秀,在上海一所法学院读了本科,后来又在英国读了LLM和PHD,又在英国通过了大律师(Barrister)的所有考试,确实是牛人中的牛人。但是她在伦敦工作了一阵子之后,发现业内聊天的话题都是马术啊,滑雪啊,高尔夫啊,葡萄酒啊,最终发现自己没有办法融入英国的大律师群体,后来又选择做到一家美国所在伦敦的分所,改做非诉律师(solicitor)。
如何准备法律考研
对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必须明白,它其实只不过是人生长河,特别是中国学生人生长河的考试之一而已。但是,无论如何,在战术上重视它,无疑可以大大提供成功的可能性。
选择一个适合你的学校和专业。在很多时候,结果在开始的时候就确定了。所以,预先了解你报考学校的录取比例,正确评估你的考试水平,不必无谓的浪费时间。
必须十分地有的放矢。比如,报考北京大学法学院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在准备上差别是非常大的。前者重视对各个法律科目进行全方面的考察,而后者侧重于对英美商法以及外语能力进行考察。
必须保证一定的时间投入。没有一段时间的强化记忆,没有人能够在考研中成功。二八原则也是适用的,应该把百分之八十的精力集中起来,投入到百分之二十的题目的准备。不押题,就不可能考高分。
对于硕士生来说,无需和导师联系。但是,博士似乎恰恰相反。但不管怎样,如果有机会接触你的目标学校的老师和同学,都是一件好事。但是,你也要看到,即便是本校的学生也有可能在考试中失败,所以,还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复习上。
最后,是否考研和考博只是人生的众多选择之一,考研成功不等于人生成功。考研失败不等于人生失败。考试只是人的技能之一,无论考试结果如何,都不必看的过重。
选择什么样的法学院
有这样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一名刚刚参加完毕业典礼的哈佛毕业生踌躇满志地拿着刚到手的毕业证跨出校门,他顺手打了一辆出租车。出租车司机看他春风得意的表情,问了一句,“先生有什么喜事吗?”这位毕业生略带傲慢地说:“我是哈佛的,刚毕业了!”的士司机面无表情地说:“哦,我也是哈佛毕业的,85级!”
故事说明了什么呢?拥有哈佛的文凭不能担保成功,更不等于成功。当然,这仅仅是个案,不能和概率混为一谈。从概率来看,大学毕业生获得较高薪酬的几率,仍然要高于非大学毕业生。名校毕业生获得较高薪酬的几率,仍然要高于非名校毕业生。
从就业的角度来看,名校的优势是非常明显的。比如,某些单位可能根本不会考虑非名校的毕业生。比如国内的顶尖律师事务所,他们的人力资源主管,实际上已经圈定了一批名校法学院,如果不是毕业于这些法学院,连实习和笔试的机会都没有,更谈不上从录用考试从脱颖而出了。非名校的法学院毕业生,只能选择进入二线或者三线律师事务所;或者进入二线、三线城市的律师事务所。而我将在第三章中论述,在这种情况下,成功的概率将大大地降低。
类似的情况,在其他法律职位的招聘中也大量存在。不少大型企业的招聘网站都有主动筛选简历的功能,可以自动剔除非211高校或者非指定高校的毕业生简历。对于非211学校,即便上网填写了简历,最后也只能”竹篮打水一场空”,无法获得笔试的机会。
不过,在公务员或者司法机关的公开招聘中,由于不允许在笔试之前按照毕业高校进行筛选,因此,非名校毕业生如果笔试发挥较好,是完全有可能进入面试,并且获得录用的。
另外一个方面,名校会专门举办针对本校学生的招聘会,外校的学生混不进来,即便混进来了,前来招聘的单位基本上也不会考虑。名校还有本校的就业服务中心和网站,网站上一般会有大量的招聘信息。但是此类网站只是限于学校内网用户,外校同学根本无法登陆。
不公平吗?没有什么不公平。名校学生毕竟在高考中获得了好的成绩,因此有理由收获其果实。不仅在中国,在全世界的高校都是这样的。哈佛、耶鲁、牛津、剑桥,莫不如此。进了好的学校,才有更大的几率(当然不一定)获得成功;校友资源越多,毕业生也就越好找工作。竞争残酷吗?残酷。然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生活。其实无论是名校,还是非名校的毕业生;无论是法学专业,还是非法学专业的毕业生,首先都要接受现实,顽强地参加竞争。不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顽强地坚持下去,才能走出一条自己的路。
鉴于“出身”的重要性,所以,对于非名校法学院的学生,如果是本科生的话,可以通过考研来改换门庭。对于高中生,我认为,在成绩允许的情况下,必须慎重对待学校的选择。
法学院大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理工科大学的法学院和专门的政法类学校。我个人认为,优先考虑综合性大学法学院,因为此类大学学科门类齐全,学校名气大,综合实力强,校友资源广泛。其次是政法类学校,此类学校不足是学校的名气较综合性学校稍逊,优点是在法律领域中校友资源有优势。最后一类是理工类或者专门类学校的法学院,此类学校的法学院建设时间短,师资力量薄弱,校友资源稀少,学校即便名气大,也局限于其他领域,例如地质、化工、矿业、农业,难以惠及到法学专业,所以建议除非万不得已,尽量不要考虑此类法学院。
除了就业的问题,综合性大学在人文方面的熏陶也更有优势,按照贺卫方的说法,专业学院很难培养出有思想的大学生的。当年之所以要搞院系调整,把综合大学的各个科系都组建成专业学院,是因为那时国家需要的是能够熟练掌握一门技术的,能够完成上面指派任务的,没有思想的工匠,而不是有思想的大学生。而思想家是要有批判精神的。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能绝对化,专业学院培养的也不都是工匠,而综合性大学培养的也未必都有思想。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综合性大学,更有条件做到兼容并包,思想自由。而这也正是我更推荐综合性大学的理由。
法学院毕业生如何突围
我认为,摆在法学院毕业生面前的,一共有六条道路:第一,继续读书,包括读研和出国留学;第二,律师;第三,考公务员;第四司法机关;第五,公司法务和其他法律相关行业;第六,改行。当然,第一条路只是缓兵之计,最终还是要回归到第二到第六种选择上去。
我们以北大年法学院本科生的毕业去向,来看看不同选择所占据的大致比例。
01年&02年&03年&04年&05年&06年&07年
工作&52%&63%&68%&59%&51%&50%&46%
出国&21%&7%&10%&9%&9%&14%&22%
读研&27%&30%&22%&32%&23%&30%&27%
其他&17%&6%&5%
据统计,北大法学院01-07年本科生的平均就业率是90.7%,特别是06年和07年分别达到了94.3%和94.2%。以下是07年部分毕业生的就业单位:
国内律师事务所:金杜3人,方达3人,中伦金通3人,君合1人,通商1人,德恒1人,共计12人。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分所:伟凯1人,富尔德1人,高伟绅1人,欧华1人,凯寿1人,世宗1人,共计6人。
司法机关: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3人。
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国扶贫发展交流中心1人,国土资源部土地监察局1人,广州市国税局1人,北京市崇文区人事局1人,河南省消防总队1人,辽宁省公安边防总队1人,共计6人。
银行:中行北分1人,光大北分1人,招行北分1人,农行广东分行1人,共计4人。
保险公司:大众1人,友邦1人,太平1人,安邦1人,共计4人。
证券公司:申银万国证券公司1人;
其他公司: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1人,上海阿尔卡特公司1人,方正集团1人,碧桂园公司1人,大众汽车金融公司1人,共计5人。
虽然上述统计不一定很全,但是由此可见,北大法学院毕业生有相当数量选择直接做律师,共计18人,而且基本都属于国内顶级所或者外所。选择到公务员和司法机关的共9人,几乎只是做律师的人数的一般。选择去金融机构有9人,仅次于律师事务所,说明金融机构成为法学院毕业生就业首选目标之一。选择到其他类型的企业的,也一般都是知名国内或者跨国公司。北大法学院毕业生的统计数据,我觉得对前十名的法学院应该都有一定的说明意义。
但是对于排名靠后的法学院,毕业生就业去向情况可能完全不一样。可以推测,进入国内顶级律师事务所的可能性非常小,但是可以进入当地律师事务所;考公务员和司法机关的人数可能会很多,但是限于编制限制,成功的可能也有限;去企业做法务将有一定数量;还应该有相当一部分选择转行。
日,《钱江晚报》发表了一篇题为”法学毕业生多半回避招聘会”的文章。文中提及,记者在浙江两所大学和南京一所大学里分别抽取了三个法学班(都是一本或二本),了解起就业去向。
  样本1:42人法学班
  考研人数:15人
考公务员:35人左右,其中8人进入国家公务员面试(有人同时考研)&。
截止寒假离校,能够确定下列的已经有5个人找到工作,基本是在银行的法务部或者是柜台或者业务部。这5名同学的工作地分别在杭州、宁波、温州,在宁波工作的人最多。”都是自己找的工作,网上投简历,或托老家亲戚朋友找。其中,银行提供4~6万元的年薪,算是不错的了。
  样本2:65人法学班
  考研人数(包括保研):33人
  考公务员:37人左右
  已经找到工作的人有4个,其中有1人工作找到后觉得不太合适又退掉了。这几年来该校法律专业就业,一直是公务员、考研、工作,大约各占30%。其中,能考上国家公务员的,一个五六十人的班级也就2人左右。
样本3:35人法学班
  考研人数:15人
  考公务员人数:约30人,班上已有3名同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但是尚无一人签下工作协议。
 由上述三个样本可见,对于名牌高校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从事法律职位的可能性较大。而普通高校的法律专业,毕业生以就业为第一目的,因此从事法律职位的愿望往往无法得到满足。这充分说明了法律职位,尤其是待遇好又有发展前途的法律职位是非常稀缺的。比起稀缺的职位,法学毕业生的供大于求是不争的事实。不过,一般而言,上述的六条道路对于法学院毕业生还是适用的。对这六条道路,下述章节,将分别进行分析和介绍。
你为什么选择法律
在那么多的专业中,为什么唯独选择了法律专业?对于这个问题,我相信,每个法律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我曾经在一个叫“雅典花园”的网站上,看到一个叫“踏雪寻法“的网友提出这个问题。他说:”问大家个俗点的问题,你为什么选择法学专业?或者说是怎么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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