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两个单元楼 的天台之窗是互通的?能封住吗?听说是消防通道。。有什么依据不能封?

豪宅加建成风 消防通道被堵
08:41:04 来源:南方网 作者:郭启明
奥一网讯&记者郭启明&位于福田区梅林街道龙尾路的阳光天下花园小区楼顶加建成风,更令众多业主不安的是,楼顶天台被顶层业主私自侵占,将消防通道堵死围成私家花园。昨日,梅林街道执法队表示已经两次下发拆除通知,已将情况反映给福田区查违办做进一步处理。
业主投诉:逃生通道堵死
阳光天下花园D栋楼高30层,分为两个单元,楼顶天台互通。但经过数月的施工,D栋楼顶已被水泥围墙分割成两块,天台上空搭建了玻璃顶棚,周边还放着不少施工材料。一个只有从内才能打开的四方玻璃幕墙矗立在天台中央,从内直接通往30楼的业主家里。30楼一名业主家中正在进行装修施工,屋内的客厅修建了一个旋转楼梯直接通往楼顶平台。
“这是公共的天台,不是他私人的财产,都是出钱买房子的业主,凭什么你一个人占用?”一名业主表示,从今年2月开始,小区B、D两栋房子的楼顶开始加建施工,一开始业主们还以为只是家庭装修并未在意,直到天台被改建得面目全非才知天台被人私自侵占。这名业主称,他们曾多次向小区管理处投诉,但得到的答复是“管不了”,他们随后向街道执法部门投诉,但施工仍未消停。
而在B栋楼顶,天台大门直接被水泥墙封死,唯一通往天台的消防通道被堵死。有业主称,一旦发生火灾,业主可以通过消防通道逃亡楼顶避难,但被封死后如果有火灾发生,后果难以预料。
执法队:将上报区查违办
阳光天下花园小区物管为深圳市阳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工作人员称,公司负责人已经下班不能接受采访,也未能提供相关联系方式。昨日下午,梅林街道执法队方面则表示,早在今年2月,执法队就已经收到该小区的业主投诉。执法部门前往现场查看后确认系加盖的违章建筑,要求业主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
梅林街道执法队方面表示,对于顶层加建的行为,他们已经处理多次,仅就其中B栋27E的业主而言,执法队就先后在6月和7月两次下发限期拆除通知书,但直到现在也未能制止。梅林街道执法队称,已将相关情况上报给福田区查违办,将会做进一步处理。
(报料人:陈先生 报料奖:50元)
编辑:黄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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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新城豪宅楼顶建“空中花园” 堵消防通道
    堵消防通道 建“空中花园”
    图为城管将砌在消防通道的一面墙敲破了,另一面墙打了几个孔。记者杨耀烨 摄
    珠江新城一豪宅楼顶违建5年 小区居民申诉公共利益受损 城管昨天拆违受阻
    亭台楼阁、林荫水池,广州CBD上的违建“空中花园”,位于珠江新城金穗路某豪宅楼顶。200多平方米的公用空间成为私人乐园,一占5年多。小区两年来三度失火或煤气泄漏,而空中花园却把消防通道截断,引来街坊们群起抗议。
    昨天,城管上楼清拆受阻。业主辩称,开发商当年溢价推销,卖点恰是附送的天台花园,之后更代建楼道,代铺水电,“是多花了百万多元的正规买卖”。
    文/记者何道岚、申卉
    “无良××地产,还我消防通道”,在珠江新城金穗路的某高档小区内,住户在阳台上拉起的横幅,矛头直指A3栋顶层业主,以及至今“无能为力”的开发商与物管处。
    200平方米公共天台
    如今却变成私人乐园
    A3栋楼高43层,44楼为公共天台,也是消防通道所连接的逃生场所。昨天中午,记者循消防通道拾阶而上,刚登上44楼天台,眼前便出现一堵墙,将前路死死封住。围墙原有两层,昨天上午天河城管前来拆违,刚将第一层拆除后,便引来业主的阻拦,“用身体堵住钻孔,拉电线入水池,无所不用其极。”据目击者称,双方僵持不下,城管只好先行撤退。
    在仅剩的一堵薄墙上,清拆队伍留下了几个钻孔,从中能窥探“空中花园”一隅:露天而建的私家园地里,有天蓝色的水池,水边挂着疏落攀藤的竹木棚架,林荫下是全套桌椅。方形拱门阶梯,花坛建在墙角,地面铺上木板,再远处有金属框架玻璃间隔的透光房间。
    通过街坊提供的俯瞰图可见,至少200多平方米的天台,原本是公共场地,如今却因围蔽而无外部通路。据悉,如今的唯一出入口仅开在43楼业主张女士的家中。
    小区两年三次发生火警
    高层住户担忧逃生无路
    去年冬至,A2栋32楼某单位起火,全栋住户疏散逃生;去年底至今,A3栋先是6楼一对情侣深夜开煤气自杀;后是11楼一位老人烧香拜神,结果烧出火警……A3栋住户罗女士向记者列举了两年来发生在小区里的三起火警,虽然因及早发现,没造成伤亡,“但前阵子看一德路大火烧死人,大家难免害怕起来。”
    以去年的A2栋32楼火灾为例,低层的住户全往楼下逃,而33楼及以上的住户只能向上跑,最终沿消防通道爬上天台的逃生场所。罗女士说,如此火灾若发生在A3栋,高层的住户将无处可逃,因为消防通道的前方是一堵水泥砖墙。
    业主们表示,小区如今的二手房单价已突破四万元,属CBD豪宅之列。在A3栋全体业主签名的申诉书上,业主们呼吁“强烈要求43楼业主还我A3栋全体业主的消防通道及天台,并恢复天台原貌。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给予我们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业主: 为天台多花百万买顶层
    A3栋天台的“所有人”,即43楼业主是张女士夫妻俩。2008年,她购买该小区A3栋顶楼全层――两个单位。“开发商称,只要同时买下顶层的两套房,即可获赠200多平方米的私家天台花园。”张女士说,正是这个私家花园打动了她。
    张女士买房的单价为25000元/平方米,两套房总建筑面积约300多平方米。她表示,正常情况下,顶楼因散热等原因,会比其他楼层便宜,“但当时小区均价约20000元/平方米出头,顶层足足贵了近20%。”
    张女士声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她曾提出将天台花园一并写入合同,但销售人员表示,天台花园跟她的房屋连为一体,客厅楼梯是上天台的唯一通道,外人无法进入。
    付款交楼后,张女士花100多万元,对私家天台花园进行了豪华装修。搭建亭台楼阁、花基盆栽,为了将竹子、鸡蛋花树搬到天台,他们曾租用吊机作业。
    “花了这么多钱,最后得知是违法的,感觉被骗了!”张女士曾和另三户有同样遭遇的业主一起,向广州市规划局和房管局投诉开发商“违法建房及欺诈业主”,得到跟开发商协商的建议回复。
    “开发商提出按住房面积大小补偿,金额为4000元/平方米,每户业主赔偿140万至160万元不等。”张女士不同意补偿方案,“光装修天台花园就花了上百万,还没算原本购房时的溢价。”
    城管:该违建严重影响城市规划
    今年3月,广州市城管局召开会议,并签发穗城管局会纪[2013]11号文,确定A3栋43楼天台属于违章建筑,要求由城管执法部门牵头,街道、消防、房管、规划、建设以及开发商和物管处等单位配合,拆除违法建设的围墙,打开消防通道使其他业主都能通往天台。
    今年7月,天河城管出具的《公告》称,该楼顶建筑未经规划部门批准,违反了《广州市城市规划条例》规定,构成违法建设;当事人擅自封堵外墙的建设行为,改变建筑面貌,妨碍消防通道,属于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法建设。天河城管责令当事人提供报建资料,否则在通告期满后将对违建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据知情业主称,当年买下顶层并占用天台的至少有四户人,如今拆剩两户。
    律师:违建须拆 损失可索偿
    一边是违建,另一边是发展商的推销承诺,顶层业主与楼下业主们的权益如何能兼顾?
    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的许瀚律师表示,如果建筑被认定为违建,城管执法部门应依法按程序拆除。即使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有协议,也不可阻挠城管执法部门对违建进行拆除。
    至于赔偿问题,业主可在违建拆除后,再自行找开发商作依法追讨。对于赔偿金额,许瀚建议事主找第三方机构,对天台花园的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协商金额。
    许瀚补充说明:天台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开发商亦无权对其进行处分。若开发商曾以该共有部分出售给业主的,应属无效,因此给该业主造成的损失,业主可向开发商索赔。
[ 编辑: 李光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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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AV写真生命通道犹如堵塞胡同 怀化小区消防隐患尴尬了谁?
  4月7日,城区某小区内,狭窄的消防通道里停满了车,过一台汽车已经很困难。一旦发生火灾, 消防车将寸步难行。(本报记者 史琴 摄)  红网怀化站-怀化日报记者 肖丽梅 报道    核心阅读: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小区已经成为城市生活的主要形态。小区内居民楼数量较多,居住人员也较为密集,与之息息相关的小区消防安全隐患也日渐凸显。我市城区的小区消防安全现状如何?隐患何在?有无解决之道?近日,记者展开了调查。    现状1:私家车乱停乱摆成常态“生命通道”犹如“堵塞胡同”    消防车通道既是救火通道,更是生命通道。在记者所居住的小区,每到夜晚和节假日频频上演“抢车位大战”,本就不宽的小区道路两旁车头贴车尾停得满满当当。消防车通道形同虚设,私家车进出都得小心翼翼,更别提消防车的进出。去年五六月曾发生过火警,因为消防车通道被占用,消防车辆根本进不来。所幸火情不算严重,通过物业与消防人员的努力,才及时控制了火势。    自那以后,小区物业加强了消防车通道的管理,通过设置警示牌、警戒线、隔离墩等措施,提醒业主“消防通道,禁止停车”,可收效并不咋样。为此,值班保安人员每到下班时间,就开始严防紧盯,便于及时阻止乱停乱放。保安告诉记者,有的时候,稍微不注意,一溜烟就不见车主了。他们不得不一边给车主贴告示,一边翻查记录本联系车主移车,留出消防通道来。    类似情况在怀化并不鲜见。3月19日和3月21日晚,记者随机走访了湖天开发区的的世纪花园、鲁班雅苑、香洲小区、牡丹富贵花园、龙寨里等多个小区,每个小区或多或少都存在消防通道上停车的现象。另外,记者还发现不少网友吐槽所居住的小区消防通道被占几成常态,“生命通道”犹如“堵塞胡同”。市消防支队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目前各社区最常遇到也最难解决的就是私家车乱停放从而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    近年来,市区私家车数量激增超出预期,居民小区车多与位少的倒挂几成“通病”。在城区,一些小区的规划设计先天不足,停车场要么面积较小,要么干脆没有停车场,造成停车难的“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小区甚至出现“车位比车贵”的怪象,车位动辄被炒卖到大几万甚至十几万元,导致配建好的停车场被挪为他用,一些开发商或物业公司又打起了消防车通道停车的主意。人民路某高层住宅小区,建好的地下停车场被租赁做仓库,原本作为公用绿化用地的大楼前空坪却被划为车位或租或卖,其中“1号”车位还把室外消防栓围得严严实实。    其实,让人担心的,还不只是地面消防车通道的问题。作为消防安全通道一部分的楼顶天台被封锁的问题在城区比比皆是。在几天的调查里,记者发现顶层消防通道被锁死这个现象在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的多层楼梯房尤为严重,楼顶平台往往沦为住户养鸽子、种菜的天堂,更有甚者将楼顶平台改装成了杂物库房等。    高层电梯公寓同样存在楼顶门常闭的问题。3月21日下午,记者来到云集路一栋小高层商住楼,发现虽然通往地下的消防通道都是畅通的,但通往大楼顶层,消防通道却由两个“铁将军”把关,根本无法上到顶层平台上。该大楼的物业解释说:“上面有电梯井,业主上去不安全。”该物业公司还告诉记者,小区曾经发生过盗窃事件,所以业委会也提出要关闭楼顶门。    其理由听似合乎情理,但不得不承认一些居民的消防意识淡漠。记者还随机采访了几位小区业主,发现他们对紧急情况下的逃生通道基本一无所知。他们觉得占不占用消防车通道,只要不影响到自己的出行就OK;至于私人封锁顶楼平台的问题,更多的只是没占用者的心理不平衡作祟。岂不知消防通道乃是“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的。    现状2:消防设施不到位,管理维护跟不上,安全隐患林林总总    现实生活中,一些企业、个人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缺乏对消防安全的投入,对火灾事故心存侥幸心理。而这种侥幸心理直接反映在消防设施的不到位以及管理维护又跟不上,给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埋下林林总总安全隐患。    在云集路,一个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权且不说紧急情况消防车的进出,当记者在里面转悠了好几圈,竟连一条称得上消防车道的路都找不到。记者随机走进小区的3号楼3单元看到,原本不宽的楼梯间被用于个人杂物间,堆积着鞋架、纸箱、椅子、水泥袋等各种杂物。楼道内用于通行的空间已被严重侵占,除了影响出行,还存在严重的消防隐患,整个小区很少看到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    随后,记者走进花溪路一个相对成熟的高层住宅小区。每层楼上的消防设施和器材都比较齐全,而且消防器材的维修日期都是最新的,消防通道的每一扇门也都处于开启状态。可坐电梯到顶楼32楼,记者便开始犯迷糊,从32楼电梯口上到顶层平台,没有任何消防通道指示,只有两个楼梯间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入”。    记者在人民路附近好几个小区实地查看的情况也不太乐观。消防设施几乎都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有的要不缺个消防水枪,有的要不少个水带接口,有的消防水阀锈迹斑斑难以开启,能不能出水还是个问题。甚至有的消防栓箱只剩下“空壳”,里面的消防器材早已“不翼而飞”。有的消防设施保存虽然相对较好,但几乎都用木条或封条封死了,紧急时刻想打开消防栓箱门估计也没那么容易。还一些消防栓箱的玻璃门或灭火器上虽贴有检查卡,但所标示的巡查时间大都已经过期了,可见这些消防设施一直缺少维护。    这些消防器材是怎么被破坏的?记者随机采访的几个市民都表示,平时很少留意这个问题。由于对消防设施缺少认识和关注,许多居民甚至从未留意身边有无消防器材。家住人民路的市民陈女士表示,前些年刚搬进来时,楼道消防设备还比较齐全,但是后来不知不觉就全不见了。她分析说,这些器材怕早被“小偷”偷走卖给废品店了。    位于鹤城区新街一栋28层高的电梯楼,100多户业主入住3年多来,楼顶水箱却一直孤独地唱着“空城计”。3月19日,记者特意到楼顶爬上消防水箱一探究竟,空洞的水箱早已干涸见底。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唐先生告诉记者,2013年3月,物业水电工给水箱蓄过水,但存在严重渗水问题只得停止蓄水作罢,之后多次与物业、开发商交涉均无下文。    现在提及此事,业主们没有不担心的。他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记者在市消防支队采访时了解到,目前我市的消防云梯车最高只能达到54米,大致相当于17层楼的高度,也就是说高层建筑火灾的扑救,更多的还是需要室内消防设施的完善,保证屋顶水箱供水尤显重要。唐先生无奈地表示,可能正因为大多数人不太关注的“大气候”,才显得对消防安全较真的他们有些另类,个中艰辛也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此外,商用建筑的消防安全标准和民用建筑是完全不同的,私自改变建筑的使用性质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记者发现,目前,在很多小区还存在住改商的问题,房屋建筑使用性质发生了改变,消防安全设施并没有随之跟进。对此,有些监管部门也往往是漠视乃至默许,使得原本隐患重重的小区消防安全更是“雪上加霜”。    现状3:物业缺乏上报隐患的动力,相关管理部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明    记者从《关于街道乡镇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2】28号)上了解到,在城市街道办事处以社区为单位,在乡镇人民政府以村屯为单位,划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网格,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居(村)民楼、村组实施动态管理,构建“全覆盖,无盲区”的消防管理网格,从制度上确立了城市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以及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在小区消防安全上的职责。    然而,据市消防支队最新统计,2014年,市区和各县城城区共发生火灾681起。其中,居住建筑类火灾占763起、直接财产损失1064万元、死亡8人,分别占总数的74%、59%和100%。城市区域仍是火灾的重灾区,也是防控的重中之重。那么,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短板”在哪?    乱停乱放是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祸首。相对日益增多的私家车,怀化部分小区车位配套却明显滞后,不少有车业主无不为车位一席难求叫苦不迭。有时物业不得不“网开一面”默许。一些物业管理者却表示,物业对小区消防通道被占没有执法权,不能处罚业主,而有关监管部门也未及时查处。派出所进行检查后可下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但有下过整改意见书的社区民警无奈地告诉记者,平日片区内最主要的工作还是治安,消防也是职责,但消防更多只是督促提醒或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治标不治本。正因为占用行为往往得不到及时处罚与纠正,使得类似行为变得越来越频繁。    小区管理普遍存在重防盗轻防火的现象。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分析说,消防设施是动态管理的,确实存在一些开发商以效益为主,压缩前期消防投入,选用满足要求最低价格的产品,甚至在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忽略消防安全,给居民小区埋下先天性消防隐患。而在后期的物业管理中往往更重视治安防盗,没有很好地介入消防安全管理,消防管理制度不健全,有的保安的消防安全意识与技能又难以承担处理突发火灾的重任。    承接查验落实不到位,管理责任不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科长蒋志强也明确表示,消防安全在物业管理中是一票否决的,是物业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但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往往由于未验收就交付使用、承接查验落实不到位等因素造成对物业服务项目内的开发商、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又没有一个权威机构进行相关的检查、鉴定和仲裁,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就会有扯不完的皮。    行政手续困难,处理程序不畅。采访中,一位物业企业管理者说:“这并非要免除我们物业在消防管理方面的责任,只是确实存在超出物业公司管理能力范围的问题。”他直呼“处境尴尬!难做!”他解释道,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提出安全隐患整改要求,是为广大业主和所在物业区域负责,但常常是不少业主不自觉、多方推诿、不愿整改,吃力不讨好还可能成为矛盾的导火索。而一些小型的违章现象,又不可能全部由公安执法部门来查处,即使物业服务企业向公安执法部门进行报告,物业使用人同样会回避拖延拒不整改或三两天又“死灰复燃”。另外,不少业主提出可动用房屋维修资金完善消防设施,有物业管理者也表示这必须经业委会和广大业主提出申请,其次房屋维修资金申办行政手续麻烦导致实际操作困难。    怀化学院法学教授李伟迪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说,针对小区消防隐患,物业企业有权利要求物业使用人整改,同时有责任向派出所或消防部门报告;在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中,公安派出所应当对辖区内居民住宅区实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居民楼院(小区)负责人也是有明确消防管理责任的;消防主管部门拥有最终的检查权、整改权以及行政处罚权。看似自下而上的通道是畅通的,但真正在落实过程中,物业服务企业是以经济效益为生命线的,同时与广大业主之间存在雇佣关系,致使处在至关重要环节的物业缺乏上报处置消防隐患的动力和明确责任。而基层派出所往往职责过多,同时在处理消防隐患上,与消防主管部门的职能尚有交叉,造成责任划分不明确,很大程度上牵制了“网格化”管理的“实体化”运作。    专家呼吁:建立群防群治多元并举的工作机制,让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走上法制化轨道    目前,我国消防事业的发展大大滞后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如何强化消防责任意识、形成群防群治的态势,应该是现阶段最重要的兜底性保障,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更甚于此。有无进一步明确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路线图?    对此,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一方面需要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同时也需要业主广泛监督,可以通过96119投诉举报小区内的火灾隐患。另一方面需要街道、社区、派出所加大检查指导力度,经常性组织群众性消防宣传教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强化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消防部门作为消防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如何在小区消防安全工作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该负责人表示,将从源头把好关,依照消防技术标准严格审查小区的消防安全条件,对存在严重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同时,推动建立公安、规划、消防等相关部门联动执法和信息互通机制,提前规划小区停车位的数量、防火间距等。其次,将消防安全纳入物业从业准入考核培训内容,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保安队伍开展消防培训,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和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的水平。最后,推动有关部门加大对各街道、各社区消防工作考核的力度,将小区的消防安全纳入到街道、社区评先条件;同时,将小区的消防安全条件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管理诚信评价内容,从而推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自觉性。    在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环节中,物业管理举足轻重甚至不可或缺。房管部门作为物业管理活动的主管部门,应当严格履行对物管企业的审批、管理等职责。有业内人士建议加强对物业服务协议和物业服务合同的审核,把物业管理提前介入作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对于公共消防设施不完善,消防通道缺少(有消防登高作业面的必须做好标识)的小区或办公楼,不得委托物业管理。同时,房地产开发公司与物业服务公司办理移交手续时,要将消防设施器材纳入进去,明确消防设施的维护责任;要将涉及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消防车道建设等方面的内容纳入公共维修资金范畴,并简化专项维修资金支出程序和环节,解决物管企业消防管理收钱难、用钱难的问题。    怀化学院法学教授李伟迪也提出,可将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和资质评定,对于不尽责的物业采取更换或直接吊销资质的方式加强监管,形成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另外,李伟迪还表示,小区消防管理工作将是未来社会化消防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核心部分,进一步细化明确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必须纳入日程。新立法法颁布后,怀化是具备立法权的。如何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将消防安全管理职能细化到每一个问题上,进一步理顺相关处理程序,完善群防群治多元并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让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走上规范快速的法制化轨道,在加快推进消防工作法治化进程中值得深入广泛的探索。    记者手记    防火不仅仅是消防的事在采访中,记者感触最深的就是,不少市民心存侥幸心理,认为火灾事故概率小、离自己远,甚至根本不了解最基本的防火、灭火以及逃生自救常识,认为防火是消防部门的事。    消防安全大于天,说的固然是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社会单位的责任,更是每一位市民的职责与义务。居民小区内往往由于消防意识淡薄,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现象较为普遍,正是这些难以控制的动态火灾隐患,更有可能严重威胁我们居家安全。    抓消防安全,需多方发力。一方面,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和每个公民,不仅要自觉提高自身消防安全保障“系数”,还要积极支持和参与消防工作,监督消防部门严格执法,切不可把消防的严格执法当成刁难,在全社会营造“人人关心消防、处处注意防火”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消防监督部门应依法办事,切实从源头把好关,不能为了局部利益损害公众的安全利益。在监管执法力度以及对消防设施的保护措施上也应加强。事先把防护措施做到位,确保消防设施的安全,比事后处罚更有意义,也可避免出现公说公有道、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局面。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再过几个月,就要进入夏季用电高峰期。当务之急,街道、社区以及各物业服务企业不妨抽时间,检查下辖区内还有多少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有多少个灭火器过期,有多少消防通道被堵塞……始终绷紧消防安全这根弦,防患于未然,方能保居家安全与平安。    相关链接    1、消防通道是消防人员实施营救和被困人员疏散的通道。对住宅小区来说,从室内到地面的楼梯,小区内到外面公路的道路都属于消防通道。一般消防车的长度大于或接近10米、高度近4米、宽度近2.5米,消防云梯车和高喷车高度接近5米,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要求,消防车道距外墙宜为5米,至少达到3.5米宽,并保持24小时畅通。消防车道与小区高层建筑之间,不应设置妨碍登高消防车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    2、据《人民日报》报道:与大陆不同,台湾的消防工作更注重民间力量的运用,台湾的消防法明确要求各地主管部门,组编义勇消防组织,协助消防、紧急救护工作。如今,遍布台湾各处的义勇消防队成为救灾、救援,教育、训练的重要力量。    义勇消防员,就是消防志愿者。他们平时都有自己的事业,只是利用业余时间来接受训练,服务社会,津贴有限。不过台湾的法令规定,义勇消防人员接受训练、演习、服勤期间,其所属机关、学校、团体、公司、厂家应给予公假。另外,如果在这过程中,患病、伤残或死亡,主管机关和民间基金都会视情予以资助和抚恤。    台北市消防局专门委员毕幼明介绍说,台北市的义勇消防总队已经有60多年的历史,目前共有6个大队、28个中队、51个分队,人员超过1300人,配有消防车53辆。这些分队每天编排执勤人员,一有紧急状况,即可出动协助救灾。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居民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2)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3)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4)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其他物业管理单位应对受委托管理范围内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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