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容遣送回国制度 怎么翻译

  雷洋事件纷纷扰扰至今,各执一词,真相依旧迷雾。北京昌平警方作为当事人,屡次发布信息,竭力强调雷洋嫖娼一事,试图以此脱责,完美地展现了其颟顸愚蠢与手握权力的傲慢。就连官媒新华社都看不下去了,发了一篇评论批其将事件引向揭人隐私,不适合再发言。
  警察喜欢抓嫖娼,其实是为了警队收入,一本万利,这点明白人都知道。这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只有在中国才变得好像不是问题。既然特色国国情如此,在此也就不论了。
  雷洋嫖娼与否,是不是一个渣男,女孩子们可能比较在意,但作为公共事件,这真的没什么好讨论的,相信警察也不至于故意去设计一个普通人。关键在于,执法过程中,一个好好的人怎么死了?他因和而死?执法者需要负怎样的责任?哪怕他涉嫌抢劫、强奸,也不能就这么死了!这是一个法律、正义与权力界限的问题,这才是屁民们应该关心并追问的核心之处,因为在这个权力不能受到良好约束的国度,这样的事随时可能降临在你我身上。
  雷洋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个体,而是一个符号。警方反复强调雷洋嫖娼,不过是官方宣传惯用的伎俩,用情色的下半身叙事和道德拷问,来淹没严肃的法律问题。奈何屁民们就是这个德行,一闻到下半身道德的味道,便一窝蜂的围过来。而中产阶级小清晰们,则以为这样的严肃的公共话题,打扰了他们清雅的生活,对一切不耐烦起来,最终归咎于反复拷问政府责任的公知,凭着人性的情绪做了洗地党。
  鸡蛋和石头相撞,你自然不必站在鸡蛋一边,因为弱者并不天然正确。只不过,我们需要选择的不是立场,而是真相与公义,是法律与责任。嫖娼永远不能作为一个人莫名死亡的理由。如果做也由他,说也由他,那这世界还有什么希望?
  还是那句话,这样的事随时可能降临在你我身上。你可以不关心,但你倒霉时,一样会叫疼,一样会受到过往者千百次相同经历。
  你不得不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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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发自己坐
  湖子大叔888   19:21  网友:他怎么死的?   警察:他涉嫌嫖娼了!   网友:他是怎么死的?   警察:摄像头坏了!   网友:他是怎么死的啊?   警察:拍摄设备摔坏了! 网友:他到底怎么死的?   警察:他支付过200元嫖资!  网友:卧槽我就问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啊? !  警察:小姐帮他打飞机了! 网友:……卧槽尼玛!
  静坐听书  
  当事警察武功盖世啊,要是能学来他那一套,行走天下何惧歹徒,分分钟弄死他丫的
  卖淫、嫖娼是人满足生理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lib-14 08:26:22  卖淫、嫖娼是人满足生理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抢劫,盗窃,诈骗是满足人生活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还是那句话,这样的事随时可能降临在你我身上。你可以不关心,但你倒霉时,一样会叫疼,一样会受到过往者千百次相同经历。
09:04:00  抢劫,盗窃,诈骗是满足人生活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脑残的继问!  
  小区居民偷拍的七秒钟视频终于流出,雷洋在地上翻滚,惨叫声声。 反拷着金属手铐,连续高压电击,火花四溅,再强大的心脏也会痉挛骤停。难怪送到医院时,他已瞳孔散大,毫无生命体征。  
  @化成大明 支持支持支持
  有几个疑问,  1,举报的人,是店里人还是店外人?如果是店里人,为什么举报自己店里的事情?如果店外人,这个人如何确定会有嫖娼事情?是预测还是举报正在发生的事情?如果正在发生嫖娼,店外人如何知道?警察会为预测的事情而出警么 ?如正在发生,出警来得及么?手机卡现在都是实名制, 如果举报预测的事情,实际没发生,就涉嫌报假警, 举报者敢报假警么 ?  2 出警的是辖区内,还是辖区外?举报是否要打110或其他号码?举报以后,时候接收举报信息的部门会指定辖区内出警?  3,死者咬伤了警察, 有看到咬伤的伤口图片么 ?  4店里为什保留死者的液体与套套,而不销毁证据,显然,这个证据,对店也很不利,而销毁很简单,比如,冲入马桶
  柴静:诬陷一个人嫖娼之后……   顺承传统文化  浓缩精华,拒绝平庸! 这里的文章,每篇都值得一读! ——小编微信(w)  作者:柴静  1  几年前我采访过一个人。他被诬陷嫖妓,证据是卖淫者的供述,他被拘留了42天,放了。校长当不了了,儿子的婚事也吹了——“他爹是个大流氓,人还能好么?”  他告了十六年,路上带不了两个钱还叫人掏包了,捡人家饭吃。  我问他最难受的是什么。  “最难忍受就是开党员会的时候我不是党员了”他说。  2  我们找到了当年十五岁的卖淫者。  “既然这件事情自始至终什么都没有发生,为什么在警方的询问笔录上我看到你明确地说你跟这位校长有性的交易,而且时间地点说得非常清楚呢?”  她说一切受人的指使。  她是普通中学生,离家出走,到了一个车站,有一个姓田的人给她吃了饭,然后让她卖淫挣钱。  田想让校长给他做贷款担保人,贷款是违规的,校长不同意,这人要报复,就要求这女孩做证与校长发生过非法的性关系,“如果不这么说,给你扔海里喂鱼”  她作完证,后来就返回了家乡,采访她时,她是一个孩子的母亲,说“我就希望老人好好保重身体,就深深地向他道个歉吧,当初因为我年龄小幼稚不懂事,对他造成这么大的伤害,对一个人来说太不容易了。”  我转述给校长听,他说“十几年来,她只需要写一封信来,就可以澄清一切,你十几岁不知道这事的轻重,二十多岁还不知道吗?”  3  办错案的警官,采访时他将近四十岁。  案子已经纠正了,他当初的认定程序和证据都有明显的问题,我问他“您是否想过,过了这么多年去看一看李校长?”  他说:“我很忙没有时间,并且来说礼拜天都不休息。”  我拿出校长的照片“您还记得这张脸吗?”  他看了一会儿,平淡地说“不记得了。”  我采访老校长,说起这位警官,问“你恨他么?”  “我当时恨他,我现在怕他受处分。”  “为什么?”  “不要给他受处分。”  “为什么?  4  我找到当年陷害他的人。有人指给我看,一个坐在门口太阳地里的老年人。  他六十四岁了,脑血栓,满脸的斑,已经很难走路,也不会讲话了,但能听懂我说什么,拿棍子在地上划。  “您能帮我回忆一下吗,十五六年前在派出所的时候你曾经指证过说这个人说他嫖娼,你还记得这回事儿吗?”他点头。  “有没有这回事儿?”他拿棍子狠狠敲地,有。  “您亲眼见着的吗?”他点头。  “那个小姑娘是你找来的吗?”他挑起眼睛看了我一眼,那一眼,能看到他十六年前的样子。  我看了一眼他身后的房间,他住在一个柜子大小的三合板搭成的屋子里,被子卷成一团,旁边放着一只满是积垢的碗,苍蝇直飞。  邻居说,“他的儿子老婆,每天给他送一次饭。”  我问他:“你现在这个病有人照顾你吗?”他摇头。  “你现在有钱吗?”摇头。  “孩子呢不来看你?”摇头。  他脸上没有悔恨,也没有伤感。  5  今天我看话剧《洋麻将》,回忆起这个节目。  这个戏是美国得普利策奖的一个戏,柯培恩1976年写的。  非常简单,只有两个人物。  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是两个老人之间会温情脉脉,看下去,不是。  有一会儿我吓了一跳,以为是对人性黑暗面的讽刺和控诉,再看,也不是。  看到最后,我以为要有个大悲悯的结局,救赎和谅解,不是。  散了戏,我对袁鸿说:“这个戏可以一直往下演下去”。  因为真实的人性有无尽的可能。  作者:柴静 | 来源:历史黑幕。
  @lib2009
08:26:22  卖淫、嫖娼是人满足生理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u_16-05-14 09:04:03  抢劫,盗窃,诈骗是满足人生活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影响到了被抢劫、被盗窃、被诈骗者的利益!
  全国普及成人用品,包括监狱,就不会这么多是非了。
  中国很明显的问题  
  所有人都思考了,赵家太爷不思考,有个蛋用。所有的说法都是赵家人的说法  
  孙志刚被活活打死,第一季死因:“心脏病”(转自沪法网)  一个公民的意外死亡,能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日,公民孙志刚的死,经由新闻媒体曝光后,激起了无数公民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恨,不但葬送了恶名昭著的收容遣送制度,还触动了中国违宪审查机制的按钮。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这就是公民孙志刚之死的全过程。这个过程,起于3月17日晚10点来钟,两年前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的孙志刚,带着对这座城市还没丧失的陌生感,出门上网。27岁的他,与这座城市的亲密接触不过20来天,他还不知道,这座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像中国其他城市一样,对没有合法身份证明、没有正常居所、没有稳定生活来源的“三无人员”毫不友善。  他出门了,遇到治安人员,问他有没有身份证,答,没有随身携带,问他有没有暂住证,答,尚未办理。于是,不容分说,他被带往某派出所,填写了一张《城市收容“三无”人员询问登记表》。  稍后,他给同居一室的伙伴打了个电话,请他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子夜时分,伙伴们把身份证和钱送到派出所,奇怪的是,警察不同意保释他,将他送到了专门收容遣送三无人员的收容站。  次日,他给朋友打电话寻求帮助。朋友感觉电话中的他非常恐惧,就通知他所在的服装公司的老板,去收容中转站保释他,他的同事和老板在办了繁琐的手续之后,还是未能赶在下班之前保释他。  第三天,他的朋友打电话给收容站,被告知,他昨晚已被送往“医院”,也就是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第四天,他的朋友再次打电话询问,被告知:孙志刚死了,死因是心脏病。  当天,他的爸爸从他同学那里得到通知,一路哭着赶到了广州。父亲不相信儿子死于心脏病,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随后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也证明,他没有病,他是被活活打死的。  孙志刚的父亲,在广州疯狂地奔走,四处上访,可是,没有人告诉他,他的儿子为何而死,谁又该为此负责。好在一份有良心的报纸帮他提出了疑问。嗣后,朝野震动,18名涉案者被抓获归案,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起诉了打手和打手的帮凶,以玩忽职守罪起诉了涉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6月9日,孙志刚死后第80天,18名被告中一人被判死刑,一人死缓,一人无期徒刑,其余15人的刑期加起来大约100年。   从法院的庭审和判决中,我们得知,由于广州市天河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民警的极不负责任,导致根本不是三无人员的孙志刚,“被错误地作为被收容遣送人员送至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到了收容遣送中转站后,孙志刚自称有心脏病,因为紧张而心慌、失眠,要求放他出去或住院治疗。中转站遂以“心动过速待查”为由,将他送往距市中心一个小时车程的广州市收容人员救治站,一个专门为收容人员中的病患者提供基本治疗的场所,又名“广州市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  这个拥有三幢小楼的救治站,与普通医院不同,每一个病房的门窗都有铁栅栏。救治站由脑科医院江村住院部的一个副主任分管,负责日常管理的是一个年过而立的病区区长,一个精神科医生,他带领同为精神科医生的3名手下,若干护士,10名保安,负责近200名各种病员的治疗。  救治站把“心脏病人”孙志刚与精神病人关在一个房间。身为服装设计师的孙志刚,可能不甘心命运受到如此摆布,摇动铁窗求助,跟外界说,他是大学生,在里面挨打!孰料,呼救招来了杀身之祸。那个事后被判死刑的保安,喊来8个与孙志刚同为天涯沦落人的“三无人员”,以判决书中所说的凶残手段,将孙志刚活活打死。  多年过去了,我仍然难以理解,几个无冤无仇的人,为什么非要把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三番五次地往死里打,打到他跪下苦苦求饶,仍然不肯放过?  如果说那些同为天涯沦落人的“三无人员”毒打孙志刚,是因为贪图自保的他们已经沦落为保安们打人的工具,那么,保安又为什么要打孙志刚?就因为他呼救,泄露他们打人的秘密?  不管怎样,究其本质,孙志刚之死,就是一起刑事案件,与收容遣送制度没有必然关系,然而,纠缠在收容遣送当中的人命案,暴露了收容遣送制度胆敢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丑恶,引起了举国上下对于收容遣送制度的愤怒,挑战收容遣送制度合宪性与正当性的檄文,在天涯海角蔓延。  5月14日,三个均比孙志刚年长三岁的法学博士,联名“上书”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公民的身份,提出审查《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建议。他们认为,国务院日颁布的,彼时仍在使用的“收容遣送办法”,作为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其中有关限制人身自由的内容,与我国现行宪法以及有关法律相抵触,属于《立法法》中规定的“超越权限的”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的”行政法规,应该予以改变或撤销。法学博士们说得对,根据《立法法》确立的法律保留原则,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只能由全国人代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法律,而“收容遣送办法”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不能作出限制人身自由的规定的,否则,就是越权,就成了违反上位法的下位法,就应该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这件事,对于深陷孙志刚案件不能自拔的广州公安,无异于火上浇油,然而,三个博士的上书,却非知识分子的意气用事,而是依法行使公民应有的权利。根据2000年颁布的《立法法》,普通公民有提出违宪审查的建议权。  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是现行法律划定的圈圈。如果抛开法律规定,从法理层面展开自由的学理讨论,我个人觉得,尽管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在英国已有先例,违宪审查的机关依然不该是立法机关,而应该是法院。道理很简单,法律是立法机关制定通过的,请他们审查法律规定有没有违反宪法,等于让立法机关自己做自己的法官,这是不合乎法治精神的。法治的精神是他律而非自律,没有人可以做自己的法官,否则,我们要法治干什么?  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题外话。那时候,法律界最为关心的正题,是作为法定违宪审查主体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不会启动违宪审查机制?有意思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于三个博士的上书,没有任何回应,没有说YES,也没有说NO,泥牛入海,杳无音信。好在国务院自告奋勇地作出了无声的回应,这个中国最高行政机关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颁布了《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将强制性的收容遣送,改成自愿性的“临时性的社会救助措施”,剥离了先前让人嫌恶的限制人身自由的权能,恢复了救济、安顿、帮助的初始功能。  又过了半年,全国人大修改了宪法,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了宪法。不能说这九个字是孙志刚的死换来的,但我相信,孙志刚的死,对这九个字的出现,或多或少是个刺激。这九个字当然鼓舞人心,作为公民的我们,却不能从此高枕无忧,因为,没有违宪审查,宪法就没有生气,就难以散发出根本大法的魅力,宪法里庄重无比的字眼,就容易蜕化成为美丽的花瓶,中看不中用。  刊于《经济观察报》观察家   2012年11月
  @lib2009
08:26:22  卖淫、嫖娼是人满足生理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u_16-05-14 09:04:03  抢劫,盗窃,诈骗是满足人生活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我无意为卖淫嫖娼洗白,也认为在中国这个要合法化是不可能实现的,但这个和抢劫道歉最根本的区别是他没有受害者。。。。别提什么伤害配偶如何如何的,劈腿出轨合法但一样有伤害,我这里说的是法律上的“受害者”。  更何况,中国历史5000年,完全禁止的也就是最近几十年,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是合法或者部分合法的
  @西方惜蕊
09:11:09  小区居民偷拍的七秒钟视频终于流出,雷洋在地上翻滚,惨叫声声。 反拷着金属手铐,连续高压电击,火花四溅,再强大的心脏也会痉挛骤停。难怪送到医院时,他已瞳孔散大,毫无生命体征。  -----------------------------  离真相越来越近了,
  们不在乎他是不是嫖娼了 嫖娼了涉及到法律 该罚款罚款 该拘留拘留 但是他人死了。 嫖娼就算该死 那也不该由警察说了算 为什么一再的掩饰执法记录?有没有执法记录还是摔坏了?周边也没有监控??现在说看尸检 尸检还不是你们说了算 在这片土地上我们能有发言权吗?在这片土地上警察打死人的事少吗?公权暴力致人死的事少吗?你们一再的撒谎 把民众当傻子一样的愚弄你还以为是二三十年前吗?楼主,每一次你们都是一而再三的哄骗 你觉得我们还会信你们吗?我们今天选择不信任你们也是你们长此以往愚弄民众的结果
  加油+威,,看妹妹,  
  在这个随时被嫖娼,被弄死的社会!  
09:04:00  @lib-14 08:26:22   卖淫、嫖娼是人满足生理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抢劫,盗窃,诈骗是满足人生活需求的行为,影响到谁的利益,动了谁的蛋糕?  -----------------------------   好  
  @西方惜蕊
09:11:00  小区居民偷拍的七秒钟视频终于流出,雷洋在地上翻滚,惨叫声声。 反拷着金属手铐,连续高压电击,火花四溅,再强大的心脏也会痉挛骤停。难怪送到医院时,他已瞳孔散大,毫无生命体征。  -----------------------------   在哪儿吧?在你口中?你家?  
  他们的话,我没信过。尸检后,官家结论,我也不信。信用彻底破产!
  便装电击人视频是不是真的  
  成年男子如何安全路过洗脚屋?行动指南  每次当你走过那间洗脚屋,是不是都放慢了脚步?  你想偷呀偷偷望一望她,是妹子还是个大妈?  如果你真是这样的男人,麻溜改了吧。这两天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了,洗脚屋不光洗脚,还洗命。  不信谣不传谣,根据官方通报,几个便衣,晚上,在洗脚屋旁边的道路上,拦住了行走中的雷洋进行盘问······  于百十人之中遇见想要遇见的人,于小半夜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这个该死的,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大喝一声:“哎,你站住,跟我们走一趟。”  29岁的雷洋不跟他们走,后来就死了。  不去想雷洋到底十分钟搞了什么飞机,按照官方说法,他嫖娼了,不关心,这个问题不聊了。  只是提出一种假设,假如是你,纯洁的天真的玻璃一样的你,从来不嫖娼的你,某天路过洗脚屋,突然路边蹦出几个便衣大汉跳出来要拖走你,你怎样做才能保卫自己?  你很愤怒,你不去,他们依法强制你,于是你死了。不巧洗脚屋门口和小区能拍到的摄像头都坏了,更作死的是警察拍摄的设备也被你打坏了,后来你就不是一个路过的,而是从洗脚屋出来的,洗脚屋的人全部被抓了,他们也要生活,于是全都指认你嫖娼了,你想跳出来反对,可是你已经死了。  你不但死了,电视台还指着你的鼻子说,看,这个嫖客。  所以,是有必要学习一下,如何安全走过洗脚屋了。  安全准则第一条,最好不要一个人经过洗脚屋。  从管理者角度来看,每一个男人,因为都自带犯罪工具,所以都是天然的潜在嫖客,独自走过洗脚屋,不是真嫖也想嫖,这逻辑,没毛病吧?  安全准则第二条,实在找不到伴儿,又不得不经过洗脚屋,要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一慢,当你将要经过洗脚屋的时候,首先调整呼吸放慢脚步,心中默念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手投足要气定神闲像个干部,千万不要忘记,雷洋被抓理由之一就是警方说他行色匆匆比较可疑。  步子迈得太大,不但容易扯着蛋,还容易丢命。  二看,注意周围有无三三俩俩,游手好闲人士守株待兔,确定没有,才可以正常通过。  如果为了壮胆,也可以目不斜视,高唱红歌。  雄赳赳,气昂昂,路过洗脚房,不乱看,不乱想,坚决不嫖娼······  这样就算有埋伏,估计也不会抓你。  人家只是抓嫖,不是抓神经病啊。  但很多时候,你是看不到他们的,毕竟他们是专业的猎手。所以——  安全准则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如果被抓,要牢记警察是上帝的原则。  一定要明白,就像嫖客也有人权一样,抓嫖的基层警察也有职业尊严。  他都被领导派来干抓嫖这么手拿把抓的事了,抓几个完成任务写总结,搞点小钱创个收,你还让他抓错人?他以后还怎么在单位发展?如何面对同事们疑惑的目光?  这个时候你还跑?你还狡辩?不打你连上帝都看不下去了。  所以上帝掩面关掉了监控摄像头。  所以你唯一正确的姿势是各种配合。  嫖娼了吗?  嗯,嫖了。  双飞了吧?  飞······飞了。  是群P吧?  啊······您看就我这身体······警官我错了,P了。  一般而言,只要不是像广州区伯、武威记者这样被定点陷害打击,抓嫖这种事,谋财不害命。  别说让你承认去洗脚屋嫖娼,就是让你承认去洗脚屋卖淫你也得认了,大丈夫能直能弯。  毕竟,在抓嫖这件事上,警察绝不会轻易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轻易放过一个好人。要伸冤以后会有机会,当时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啊。  安全准则第四条,如果要跑,一定要跑掉  但你要明白,你跑掉了,也就跑掉了,警察再蹲守下一个倒霉催的就行了,一般情况下不会在背后朝你开枪。  但你没跑掉,依法弄你几下,可能刚才就是你这辈子最后一次冲刺了。  所以,本文的中心思想终于呼之欲出了。  疼自们啊,平时多练习跑步是多么的重要。  你以为为什么那么多人开始跑步?这叫平时多流汗,到时少流血。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洗脚屋前勇敢闯一闯,就让辅警在你矫健的步伐后面,渐行渐远吧。  不说了,跑步去了,跑得越远越好。  跑,为上策。  你懂的。
  只要不是傻子,都知道雷某是人为致死的。
  每个男人都想试一吧。
  @海洋骗子
12:07:31  孙志刚被活活打死,第一季死因:“心脏病”(转自沪法网)  一个公民的意外死亡,能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日,公民孙志刚的死,经由新闻媒体曝光后,激起了无数公民对收容遣送制度的恨,不但葬送了恶名昭著的收容遣送制度,还触动了中国违宪审查机制的按钮。  先被带至派出所,后被送往收容站,再被送往收容人员救治站,之后不治,这就是公民孙志刚之死的全过程。这个过程,起于3月17日晚10点来钟,两年前毕......  -----------------------------  顶一个
  @寒江钓雪E
17:27:15  他们的话,我没信过。尸检后,官家结论,我也不信。信用彻底破产!  -----------------------------  信不信不是关键,服不服才是重点
  雷某就这样死了,佛家人怎么看?报应呢?
  还是那句话,这样的事随时可能降临在你我身上。你可以不关心,但你倒霉时,一样会叫疼,一样会受到过往者千百次相同经历。  你不得不关心。  ----------------------  其实,从女人角度,不关心他怎么死,就关心他有没有嫖娼。  对于女人来说,就算警察胡作非为,发疯了,看到人就打死(姑且这样吧),中国13亿人,被打死的概率是13亿分之一;  而老公出轨找小姐伤害自己,无论如何概率都比这个大。别的不说,中国男女各半,男人6。5亿,出轨概率是6.5亿分之一,比被警察打死的概率高了整整一倍。  你们觉得作为女人,是否应该感谢警察打死嫖客?  我们还去关心嫖客怎么死的?有病差不多。
17:45:36  成年男子如何安全路过洗脚屋?行动指南  每次当你走过那间洗脚屋,是不是都放慢了脚步?  你想偷呀偷偷望一望她,是妹子还是个大妈?  如果你真是这样的男人,麻溜改了吧。这两天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了,洗脚屋不光洗脚,还洗命。  不信谣不传谣,根据官方通报,几个便衣,晚上,在洗脚屋旁边的道路上,拦住了行走中的雷洋进行盘问······  于百十人之中遇见想要遇见的人,于小半夜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  -----------------------------  尼玛,必须得赞一个,哥写不出这种文章。
  如果你开足疗店,你会保留套套与液体,等警察来取证,然后定你的罪?你就不会把套套,液体冲入马桶下水道?店外都闹得天翻地覆,你还不赶紧销毁证据?你保留证据,是为害自己还是帮自己?  这就是警察与色情店老板、妓女勾结,设局抓嫖谋财害命的有力证据!  还有这个视频,请看看吧,警察不是违规,而是犯罪!  /8sOnti
  说一件我真实经历的事情,2004年的时候,我在西三期工作,但租的房子在东四十条,也就是老平房,上的是晚班,下往都是凌晨两点后,  记着那天晚上下班,是同事开车送我到胡同口,我自个步行走着回租房地,走到胡同十几米时,突然串出几个人,和我说警察。由于对方穿的是便衣,我当时便回把你们的警官证出示一下,对方都不回答我,扑上来把我摁倒,带上手拷带到派出所。当时都把我吓蒙了,初以为遇到劫匪了。  到了派出所,我一看不是劫匪,这才放心了,一个胖的警官开始申我,让我出示身份证,问我干什么工作,检查我包。我又没干啥坏事,又不怕。对方问我什么,我就如实回答。还把我手机收走,  过了半个多小时吧,那个胖警察突然变了脸,让我老实交代问题。我蒙圈了,啥也没干过呀。  又过了半个小时,胖警察见啥也问不出来,就把外面两个人叫了进来,他自己出去了。  外面那人,反拷着我,先抽我嘴巴,然后拿橡皮棒打我。打的我受不了,我就说我交代。  胖警察就进来了,我就问他你认识某某不,某某是我一个朋友的哥哥,在刑警队工作,也是我的房东。我说我真的啥也没干过。我租的房子还是某某的,  胖警察就问我,那你身份证号码为什么和网上不一样哦,我蒙了,我不知道呀,身份证是公安局出的,我那知道呀,我反问,你看身份证是真的嘛,胖警察回答到,真是真的,不过和网上号码对不上。  可能我提到我我那个当刑警的房东,胖警察才给你松了手拷,但不放我,他说等天亮核实,就这样等到早上十点,给我们老家和房东打了电话核实后,放了我,  后来我房东来了后,我房东是我朋友的哥哥,他问了我详情后,问我要不要追纠打我警察的责任。我说算了吧,还在这住呢。  第二天警察亲自上门给我道歉,希望我不要到上级部门告他等。  拿以上自己亲身经历说明警察乱执法,在没有证据,或者是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打人的随意性。现在有了雷洋事件,我不经想,当年如果恰好我的房东不是刑警是不是我就是雷洋呢。  所以雷洋事件真相大于雷洋死亡本事,和嫖娼没有任何关系,警察乱执法,会让你各种被事亡,这才是我做为一个公民真真关心的问题。我们要求真相,是为了捍卫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的权利。
  如果这个真相不搞清楚,恶警得不到严惩,我们每个人都会被他们无缘无故当街打死,然后被他们一手遮天,罗织罪名
  谢这个国家没救了  
  豺狼当道
  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
  说一件我真实经历的事情,2004年的时候,我在西三期工作,但租的房子在东四十条,也就是老平房,上的是晚班,下往都是凌晨两点后,  记着那天晚上下班,是同事开车送我到胡同口,我自个步行走着回租房地,走到胡同十几米时,突然串出几个人,和我说警察。由于对方穿的是便衣,我当时便回把你们的警官证出示一下,对方都不回答我,扑上来把我摁倒,带上手拷带到派出所。当时都把我吓蒙了,初以为遇到劫匪了。  到了派出所,我一看不是劫匪,这才放心了,一个胖的警官开始申我,让我出示身份证,问我干什么工作,检查我包。我又没干啥坏事,又不怕。对方问我什么,我就如实回答。还把我手机收走,  过了半个多小时吧,那个胖警察突然变了脸,让我老实交代问题。我蒙圈了,啥也没干过呀。  又过了半个小时,胖警察见啥也问不出来,就把外面两个人叫了进来,他自己出去了。  外面那人,反拷着我,先抽我嘴巴,然后拿橡皮棒打我。打的我受不了,我就说我交代。  胖警察就进来了,我就问他你认识某某不,某某是我一个朋友的哥哥,在刑警队工作,也是我的房东。我说我真的啥也没干过。我租的房子还是某某的,  胖警察就问我,那你身份证号码为什么和网上不一样哦,我蒙了,我不知道呀,身份证是公安局出的,我那知道呀,我反问,你看身份证是真的嘛,胖警察回答到,真是真的,不过和网上号码对不上。  可能我提到我我那个当刑警的房东,胖警察才给你松了手拷,但不放我,他说等天亮核实,就这样等到早上十点,给我们老家和房东打了电话核实后,放了我,  后来我房东来了后,我房东是我朋友的哥哥,他问了我详情后,问我要不要追纠打我警察的责任。我说算了吧,还在这住呢。  第二天警察亲自上门给我道歉,希望我不要到上级部门告他等。  拿以上自己亲身经历说明警察乱执法,在没有证据,或者是没有调查清楚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打人的随意性。现在有了雷洋事件,我不经想,当年如果恰好我的房东不是刑警是不是我就是雷洋呢。  所以雷洋事件真相大于雷洋死亡本事,和嫖娼没有任何关系,警察乱执法,会让你各种被事亡,这才是我做为一个公民真真关心的问题。这是捍卫一个公民不惧怕另一个公民的权利。
  澎湃社论:执法若有缺陷,不管对象是谁,执法者都要承担责任。  某女性违法嫌疑人接受采访的视频被公布。在视频中,提问者问道:“凭你的经验,是不是类似的场所,他应该去过或经常去?”为什么要这样问?  这种诱导性提问有转移视线、混淆是非的嫌疑。人们都在质疑雷洋是怎么死的,警方却集中精力反复证明雷洋嫖娼了,除了增加死者身上的污名,与雷洋之死的真相和责任认定毫无关系。在家属和公众汲汲以求真相,警方急需回应公众疑惑的时候,对死者进行污名化只会让真相更加遥不可及。  雷洋在足疗店里做过什么,雷洋是不是资深嫖客,这些都不能说明警察后来对雷洋采取的限制措施是恰当的。法律界人士认为,便衣警察在足疗店外抓嫖,本身已经涉嫌严重的程序错误。嫖娼只可治安拘留,应有治安拘留证才可抓人。警方依然需要解释,当时限制雷洋人身自由的理由是什么。总不能是看他长相吧?更何况,就算罪大恶极之人,如果现场没有危害他人安全的举动,在警察执法过程中莫名其妙地死掉,也是不可原谅的。  在拼接真相的过程中,没必要脑补过多的细节。真相只能建立在证据之上,责任必须靠法律来认定,这是常识。雷洋案的核心是警方在抓嫖过程中有无粗暴执法的行为,以及粗暴执法与雷洋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真相需要证据,现在关键的视频证据缺失,民警称拍摄设备“碰巧”打落摔坏,已经让人疑窦丛生。昌平警方作为直接相关方,不但没有回避案件调查,反而一直掌握着信息和公布信息的节奏,更让人对此案办案程序是否正当合法,产生怀疑和焦虑。  执法若有缺陷,不管对象是谁,执法者都要承担责任。而调查若不遵循程序正义,就很难给出让公众信服的真相。
  @留香大官人
22:12:05  湖子大叔888   19:21  网友:他怎么死的?  警察:他涉嫌嫖娼了!  网友:他是怎么死的?  警察:摄像头坏了!  网友:他是怎么死的啊?  警察:拍摄设备摔坏了! 网友:他到底怎么死的?  警察:他支付过200元嫖资!  网友:卧槽我就问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啊? !  警察:小姐帮他打飞机了! 网友:……卧槽尼玛!  -----------------------------  网友:再加上他八辈祖宗!
  有人歌送过红色江山,用几千万人的血换来的是如今的邪恶政府
  @化成大明 有个路人上传了他拍到的视频,雷洋确实要逃跑,然后警察火大了,往死里打,属于激情杀人!警察平时作威作福惯了,突然来个试图反抗的,火大了进而失去理智杀人可以理解的!换做你是警察也会这么做的!!!!以后老百姓记得看见警察要双手抱头蹲下,不要做任何反抗动作,否则分分钟会丢小命的,切记切记!!!!!
  我们不关心他是否嫖娼,我们关心的是他到底是怎么死的。
  @化成大明 真相是啥我还真不太关心
这就给我们上了一课 不要用错误的方式来掩盖错误的事情 你就piao了 被抓了 能咋的 找找关系 去了就打电话找找关系 就完事了 你就不在这摔跟头 以后也跑不了
  一个腐败的官二代雷洋,是我吗?我一个月2000块,能和北京的一块瓷砖比吗?中国唯一可给国际接轨的也只有治安状况了,教育行吗?医疗行吗?社会保障怎么样?在这贫富差距如此之大的情况下,中国警察能依靠世界平均1/4的警察万人比,做到如此已经很不简单了,代价就是世界最高的警察死亡率!支持警察!!!  
  求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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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公布的数据,雷从进入那个黑店到出来,前后一共10分钟,时间上是疑点,就算他真做了嫖娼的事,也罪不至死,警察接到举报,在黑店外蹲守,不应该是抓个现行更有说服力吗?为啥等人家出来了再抓,再说罪过更大的应该是那个开黑店的吧,为啥警察只抓了一个嫖客呢?
  相信公安机关会尊重事实、尊重法律,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绝不护短。
  相信法律是公正的,不管事件牵涉到谁,我们要尊重法律,决不能让权大于法。
  希望执法单位能顶住舆论压力,秉公执法,严格执法。
  还是那句话,这样的事随时可能降临在你我身上。你可以不关心,但你倒霉时,一样会叫疼,一样会受到过往者千百次相同经历。  你不得不关心。  ----------------------  @天心mini-14 22:03:03  其实,从女人角度,不关心他怎么死,就关心他有没有嫖娼。  对于女人来说,就算警察胡作非为,发疯了,看到人就打死(姑且这样吧),中国13亿人,被打死的概率是13亿分之一;  而老公出轨找小姐伤害自己,无论如何概率都比这个大。别的不说,中国男女各半,男人6。5亿,出轨概率是6.5亿分之一,比被警察打死的概率高了整整一倍。  你们觉得作为女人,是否应该感谢警察打死嫖客?  我们还去关心嫖客怎么死的?有......  -----------------------------  女人蠢,蠢一窝。遗传学是这么说的
  在特色的天曹,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是统治者来维护统治的工具,而不是屁民们保护自己权利的东西。在这个特色的地方,所有的东西都要打着人民的名义,但实际上屁民只有缴税和服从的权利!从我做起,屁民们应该采取不支持,不合作的态度!!!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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