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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2014年硕士拟名单公示
《华东政法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成立各专业复试工作组,对初试符合学校复试资格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了复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确定录取以下人员为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现将拟录取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日至5月4日,监督电话:021-
附件:201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姓名 录取专业 研究方向&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初复试总成绩 备注
张燕 区域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81 222 603
杨雪怡 区域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1 199 550
王爱真 区域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9 204 543
陈文峻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404 235 639
张晓彬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94 229 623
张晓民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92 216 608
陈丽萍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2 215 577
谷维康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2 213 575
芦菲儿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6 219 575
潘燕飞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4 208 572
朱永鹏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74 196 570
李巧艳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2 217 569
宁毓洁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8 218 566
武思达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6 211 547
王恒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8 203 541
俞霞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推荐免试
刘姗 金融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推荐免试
沈乔D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411 215 626
岳兵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71 205 576
李娜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5 212 567
吉宝卫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4 201 565
曾令钦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5 203 558
施艳艳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0 202 552
高云龙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6 209 545
闫硕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47 195 542
沙正江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7 200 537
吴伟亚 产业经济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0 185 515
赵莹莹 国际贸易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76 219 595
徐建波 国际贸易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0 218 578
孙孟科 国际贸易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1 213 564
王山浦 国际贸易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68 193 561
武文健 国际贸易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51 209 560
邱梦妮 国际贸易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34 216 550
薛佳伟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80 217 597
陈晨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83 213 596
崔静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87 203 590
李诗蕊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66 218 584
陈旭仰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73 206 579
余圣琪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65 214 579& 2
桂凡英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67 203 570
王皓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50 218 568
王冰雅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74 187 561
郝芸芸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74 187 561
陈炜炜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58 203 561
范敏之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61 197 558
郝晓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58 200 558
邵研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6 210 556
汪秋池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2 214 556
马文佳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53 201 554
黄彬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5 208 553
宋菲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65 186 551
邸晓晓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0 211 551
李多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7 198 545
黄天佳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6 192 538
李洁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32 206 538
李露雅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6 190 536
田菲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43 193 536
郁洵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51 180 531
梅一波 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 351 158 509
季培雯 法学理论 法律语言学 333 224 557
孙锁雨 法学理论 法律语言学 推荐免试
丁沁晨 法学理论 法律语言学 推荐免试
袁也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85 208 593
于莹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82 206 588
张琳琳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79 197 576
王瑞超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59 211 570
裘越萍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49 220 569
魏雪飞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68 200 568
刘力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57 210 567
朱雪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70 196 566
翟晓强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80 182 562
陈一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43 217 560
黄子娴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35 225 560
李梁念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68 191 559
刘芸伊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59 200 559
黄桦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47 212 559
周欢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35 222 557
宋伟哲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53 201 554
解琪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34 219 553
马灯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58 192 550
林昀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28 222 550
朱琳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44 205 549& 3
赵阳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41 207 548
杜波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49 198 547
赵宝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31 216 547
陈莅蓓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43 203 546
朱婷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33 211 544
胡俊成 法律史 中国法制史 330 208 538
高童非 法律史 外国法制史 340 192 532
余韵思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85 232 617
杨晓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81 231 612
温欣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92 218 610
朱晓玲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89 213 602
胡晓涛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84 213 597
姜知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83 214 597
梁雪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82 215 597
夏阳阳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79 218 597
杨昕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73 223 596
丛花雪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70 223 593
方彪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75 212 587
史继霞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76 209 585
李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69 214 583
张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62 219 581
吴诗杭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69 210 579
徐振光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国宪法 382 196 578
詹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59 208 567
谢小元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57 209 566
陆美西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59 206 565
孙光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60 195 555
王灿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51 201 552
叶磊东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52 196 548
潘丽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48 197 545
刘理扬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34 203 537
许伟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38 196 534
唐峰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国宪法 335 195 530
温作玩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344 181 525
王潜 刑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413 233 646
张柯 刑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98 229 627
夏雪东 刑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95 228 623
张腾 刑法学 不区分研究方向 385 235 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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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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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华东政法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培养体系,已培养各类人才 10 余万人,是教育部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市属重点高等政法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华东政法大学现已发展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现有长宁、松江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300余亩,设有18个学院(部),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与博士后流动站,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在13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38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4个本科专业开展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工作。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2012年学科评估中,法学一级学科位列第五。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2016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约1300名(含推荐免试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约710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59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的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所有学术型硕士学位和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学制三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二年。三、招生专业学术型硕士学位有三大学科门类的32个学科专业、专业硕士学位有6个专业领域对外招生。除公共管理硕士外,所有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详情见招生专业目录。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16年9 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2014年9月1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处盖章证明)。(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的各项要求。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本简章第四条第(一)款中第1、3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五、报名办法(一)推免生报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 (包括“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cn/tm )填报志愿,经我校审核通过后,发送网上复试通知,推免生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凡通过复试,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推免生接收办法参见东方法学网()相关信息。(二)统考生报名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1.网上报名考生在网报时间内(2015年10月10日—3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报信息。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于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考生在报名时应全面、客观填写个人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2.现场确认考生(不含推免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到报考点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本科生、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考生于2015年12月14日—27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六、考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二)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27日。(三)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四)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数学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的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学校提供考试参考书目或大纲),除统考英、俄、日外其它外国语种由学校自行命题。(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除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初试科目为外国语(英语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硕联考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六)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3月中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七、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九、培养费法学、应用经济学、公共管理等学科培养费为0.8万/年;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学科培养费为0.7万/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8万/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25万/年;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8万/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万/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25万/年;社会工作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万/年。十、录取(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二)录取前,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十一、资助体系(一)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制度;同时,完善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和配套政策措施,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定向就业研究生不适用)。(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评定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1.2万/年、0.8万/年、0.2万/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学校同时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设立专业实践奖学金。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奖助标准按照学业奖学金的标准确定。十二、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十三、其他(一)除公共管理硕士以外的所有专业(含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接受推免生的名额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30%,推免生奖助标准参照本简章第十一条的规定。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推免生申请我校。(二)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设置五个培养方向:(1)法律与金融 (2)法律与国际经济(3)刑事法律实务(4)民商事法律理论与实务(5)国际经贸法律(高端法律人才培养创新实验班),上述方向考生网上报名时不用选报,录取后选择确定。(三)学校于暑假举办法律硕士(法学)优秀大学生夏令营活动,开展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工作,并给予优秀营员相应报考激励政策,有关信息可浏览学校东方法学网(网址:http://www.)。(四)学校试行硕博连读长学制培养方式,有关硕博连读选拔办法请关注学校东方法学网上相关信息。 (五)报考商学院(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金融硕士)、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含政治学研究院)(行政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管理、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人文学院(文化产业管理、传媒法制)、社会发展学院(社会法学、社会管理、社会工作)、外语学院(翻译硕士)等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就读,报考其他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在学校长宁校区(万航渡路1575号)就读。学校可根据学生人数和住宿条件调整当年度的学生就读校区。(六)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欲购买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可与上海法律图书公司上海分公司联系(电话:021—)。(七)如在2016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学校东方法学网上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八)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042 咨询电话:021-&传真:021-&邮箱:y_。&&&&&&&&&&&&&&&&&&&&&&&&&&&&&&&&&&&&&&&& &&&&&&&&&&&&&&&&& &&&&&&&&&&&&&&&&&&&&&&&&&&&&&&&&&&&&&&华东政法大学&&&&&&&&&&&&&&&&&&&&&&&& &&&&&&&&&&&&&&&&&&&&&&&&&&&&&&&2015年9月&,考研培训-值得信赖的考研信息查询,考研辅导网站
华东政法大学2016考研招生简章
报考院校2016考研招生简章什么时候公布?文都2016考研网告诉你,预计各招生单位2016考研招生简章将从八九月开始陆续公布,具体时间将持续到10月31日(2016考研网上报名截止日期)。而文都2016考研网也将在第一时间对已公布院校的2016考研招生简章做一汇总整理,请同学们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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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同学们更好的备战2016考研,文都2016考研网在本阶段将重点给大家整理编辑全国各招生单位2015考研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同学们可以据此对意向报考院校的招生人数、招生条件和要求以及奖助政策等内容进行简单的了解。以下是华东政法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有意报考华东政法大学2016考研的学生可参考阅读。文都2016考研网预祝各位考生2016考研成功!
华东政法大学2015考研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2015年拟招收金融、翻译、社会工作等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合计65名(含推荐免试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学制二年。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成人高校、网络学院及自学考试,已获本科毕业证书者);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满两年(日以前毕业)者;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证明;B、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六门以上所学专业课程合格成绩单(由本科院校教务管理部门盖章证明);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名。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在校研究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国防生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驻校选培办和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同意。
(七)已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三、报名办法
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网报时间内(日&31日)通过互联网登录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于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二)现场确认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日&14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同等学力者提供相关材料)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图像采集等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二)考试时间由教育部在当年招生通知中规定。
(三)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另行通知。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数学使用全国统考试卷,其余业务课由学校自行命题。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150分。
(五)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4月上旬公布,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素质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复试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七、培养费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2万/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25万/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费为1万/年。
(一)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录取前,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署培养合同,入学时其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转入学校;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时其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学校,户口可按需要同时迁移。
九、资助体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年。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和70%,学业奖学金资助标准为分别为0.6万/年、0.4万/年、0.1万/年。此外,学校还设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奖学金。
根据学生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均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与用人单位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负责办理相关就业派遣手续。
十一、其他
金融、翻译、社会工作等硕士专业学位均可以接收推荐免试生。接受推免生的名额可占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上述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松江校区(龙源路555号)就读。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万航渡路1575号17号楼103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21- 传真:021- 邮箱:y_。
联系信箱: 联系人:吴老师、屈老师
社会发展学院
联系信箱: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信箱:chenfan@ 联系人: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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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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